苏菲学派的伊斯兰城市观_伊斯兰建筑论文

苏菲学派的伊斯兰城市观_伊斯兰建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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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若飞 译

伊斯兰作为一种后起的天启宗教,从其艺术、建筑、城市、教义等方面充分体现出来。随便一件伊斯兰的艺术杰作,人们便可看到其内质与外在的统一性。伊斯兰的原则使穆斯林保持着活力与凝聚力。即使从伊斯兰之苏非派,也可看出伊斯兰保持文化遗产的整体性。苏非派关于圣训、人类行为等方面的论述,也吻合于伊斯兰艺术建筑的指导原则。

真理之“道”隐存于万物之中。各种外在形式是由其内在的真实性而得以完成。外在(Zaher),指量化方面,如形状、色彩、大小等可感知的形式。内在(Baten),指万物具有的质化特征。人们的认识须了解其量化的外在、把握事物的内在,才可称为全面的认识。因为驻于每一客体的特质高于事物表象的实在。人在形式中生活,而生活的目的是被提升到超现实的层面。附着于任何一种古老传统的神秘观念形式在代表人类居住环境的城市上也直接地体现出来。

如果缺乏对神秘、奇特原则的深刻理解,那么就谈不上对传统城市的全面理解。伊斯兰城市、基督教城市或东方式城市,自然也不例外。西方学者由于缺乏此种认同,他们的研究往往流于偏见或论述偏颇。

为证明伊斯兰城市与伊斯兰神秘主义(即苏非教派)相互间不可分割的联系,兹引述如下:“各种伊斯兰艺术的不同形式,可由圣训主导生活节奏的自然、和谐,以及带有苏非主义的精神观点等方面体现出来”(赛义德H·拿恩尔《伊斯兰的艺术》)“谈到神秘主义,按苏非派的观点,它主要是指信众之间那种普遍存在的兄弟情谊,这种兄弟情谊是伊斯兰社会、精神生活中的最活跃的成份。”(欧来格·格拉巴尔《伊斯兰的建筑》)

显然,需要努力发掘,才能捕捉到象伊斯兰神权政体合一的文明中的艺术、建筑、城市等外在形式与《古兰经》启示录和先知教诲的某些对应性。可惜,直到目前有关这方面的研究太少了。

伊斯兰城市的早期情形

一、伊斯兰城市选址的前提条件

伊斯兰城市的探讨不仅应限于外在方面,而且要深层透视其神秘美。首先我们探讨其城市选址的前提。

公元八世纪的历史学家伊本阿尔·阿兹拉克与伊本·卡勒敦提到城址选择的两条重要法律规定。其一,“御避魔鬼”(Daf-a al madar),其二,“获致利益”(Jalb al Manafe-a)。第一点指防止天灾人祸,第二点指富足的水源、食品、木材、饲料的供给,同样也指维持城市经济生活的管理体制。可补充的还有第三点,即“你若不妨害别人,别人也不会妨害于你”(Ladarar wa la dirar)。前两点的作用是决定性的,其含义指“天人合一”的生活秩序。或指宏观与微观的同频共振,这是万有的定律。

根据古今许多论述,我把伊斯兰城市选址的前提分为以下几种:

1.食物供给的保障措施。保障城市饮水、食物、木材、饲料的充分供给。其中饮水最为重要。饮水在干旱的伊斯兰国家对人民生活方式的影响有决定性的作用。从外在来说水是日常所需和净体礼仪不可缺少的,就其内在来说,水也是伊斯兰神秘符号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安拉从天上降雨水给你们,用来洁净你们,消除你们对撒旦的恐惧,加强你们的信心和坚定的步伐”。(《古兰经》第八章第十一节)

“他的权威宝座原在水上,以便他能考验你们,看你们当中谁是行为最好的。”(《古兰经》第十一章第七节)

从前引《古兰经》的诗句可看出,水象征着造物者降雨的慈悯。雨水是洁净生命的初始成份,象征穆斯林犹如在其初始状态中重新统一。水的蒸发和成形的特点,喻指物如水般整型和散布。水在伊斯兰建筑、城市建设中占有崇高的位置。

2.防御措施。确保安全,保持与本地区另一伊斯兰聚落快速联系。和平时期,促进城市经济生活的繁荣,战争时期则是不可缺少的防范措施。安全措施可以归因于许多宗教律法。“安拉的确喜爱那些在他的道上列队作战的人,他们好象一扇坚固的墙。”(《古兰经》第六十一章第四节)先知说:“穆众间的友爱、团结,好比人身肢体的结合,如有一部分受伤,其它各部分都会速致疗救。”信徒间的互助与统一,是万物诸多特性的反映。宏观世界的原型常在微观世界复见。人作为安拉的缩微复本显示了与安拉相似的特征。

3.环境需要。城市选址的环境需要应包括:①适宜的气候。②有利健康。③有利的(军事)地形。这三项对人们的身心健康是至关重要的。各种伊斯兰教义都旨在维持和促进五种基本方面的发展:即精神、宗教、身体、妇女和财富。但主要还是指身心两个方面。从外在来说,有利于增强社会的合理性,从内在来说,还有其深刻的神秘含义。“安拉以他的形式创造了阿丹。”(引自《圣训》)安拉以七种基本要素构成阿丹的圣体:生命、知识、愿望、意志、听力、视觉和言语。这七种基本要素在人是有限的,在安拉是无限的。按先知的观点:人是宏观宇宙的微型标本。其自身内具有了宇宙一切的可能性。人类是安拉的役仆,同时又是它的微型复本。人心是安拉的居所,尽管以天、宝座、地之广大,仍不足使其容受。总之,人类的形象,需要付以优越的环境条件,以使人类的身心处在完善的状态,以便人类更多地服待安拉,具备更多类似安拉的特征。

4.安全需要。选取最有利防卫的城址,以保护伊斯兰的五种基本方面。直接是指身体、财富、妇女,间接是指精神和宗教。保卫城市,不仅是世俗的需要,也是一项基本的宗教禁令。安拉在《古兰经》中说“你们要尽其所能准备你们的军力与战马去应付他们,以便你们能藉此使安拉的敌人和你们的敌人,以及你们所不知道的(在他们之外的)另一伙人丧胆。”(《古兰经》第八章第十节)伊斯兰认为,身心强壮,特别是精神力量能使你与身内外的魔鬼搏斗,以更好地接近安拉。

5.经济需要。选取城址还有其经济的因素,如应设在主要河流或农耕带的大道弯,以便保持城市生活相对的独立性。所有伊斯兰聚落都在不同程度上有其自足性,总的原则是,你距安拉愈近,你借助外援的需要就愈少。如你的眼中唯有安拉,你只需要求助于安拉。由此我们可以理解苏非派伊斯兰城市观点中那种近于隔绝(UzLa)的自足性。这是除安拉而外,防止任何外援的隔绝性。

6.间接的精神需要。上述需要设使均已具备,邦主还要向安拉祈祷正确的引导。因唯安拉知晓一切,而人相形之下则无所谓知。有许多历史传说讲到守拉应准这类祈祷的事情。

二、伊斯兰城市的内在考察

“城市总应是万有的缩影,它的形式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合一之道。”(提图斯·布克哈特《伊斯兰的艺术》)

人类城市建设的三种基本要素:1.自然序引:自人类不自觉地与自然法则相统一发生而来。2.几何序列:人类最古老的城市,较之整个系统,反映出人类的统治欲望、防卫需要、对本体起源的认同。古希腊、罗马时代城市的格砖铺道,并不为伊斯兰所欣赏。因其体现了豪华的世俗生活;反映了伊斯兰禁止的那种严格的社会差别。它仅强调外在形式和林荫路狭长的远景,伊斯兰的欣赏趣味则重其内在,通常采用环状外形,它来自于对宇宙富有活力的观念,某种程度上说,也是游牧民转入平原城市,世俗生活的反映,城市的环形状是统一的最简明的形式。3.和谐序列:在统一体内形成的差异,仿自然图案的几何形与抽象的几何形相连接。统一是建筑学词汇中使用最多的字眼。简言之,城市形式是自然和圆的规则、圆心与圆周、统一体和多样性的结合体。这些组成了伊斯兰城市的形式规则,即所谓的“自然简练的色彩原则”。

伊斯兰城市产生的第二阶段

一、官方设计

1.围墙。在确定城址、城的外形之后,在第二阶段开始营造外墙。外墙体现了划界、防卫的意图。更广义地讲,最直接的喻义是妇女的面纱。妇女主内(baten),故蒙面纱;男人主外(zaher),或为人类两重性的一部分。接下来是内城墙和院墙,最后是有许多庄严大门的禁城围墙、大门暗示通向真主的道路。门的数目和位置也有某些宇宙和符号对应上的意义。四个门表示四个主要方向,八即四个方向和通天的四条路经,十二是十二宫图的符号。

2.清真寺、宫殿。围墙之后,就是清真寺、宫殿。两者相去不远,都在城市的中心位置,这便利于五种基本要素的发展和清真寺的日常礼拜。但从内在来说,它喻指控驭伊斯兰边远地区的核心。两者地点相近,表明政教之间的合一、世俗与非世俗的联合,它们是一枚铜币的正反两面。先知的住所大都接邻清真寺,也表明统治者根据圣律进行统治。清真寺不仅用来礼拜,也是用来教育、学习、社交活动、时事讨论的场所。苏非派导师的主要使命是运用精神元素的知识再塑信徒的灵魂。从“黑石”走向光明的真主。

3.社区。可由圆心产生诸多的层圈。清真寺建成后,社区(qata ah)便开始形成。居民在社区的分布受到部落或职业等因素的限制。其分布以清真寺为中心作圆周运动,和宇宙的几何学符号相符。这种分布不会象西方学者杜撰的那样造成社会的隔阂。相反内部会形成更好的和谐气氛以及外部有益的竞争。这是符合自然规律的各按聚落的分布。

通常清真寺设有公共浴池、学校。在每一社区都有可使人们获得某种自足性的小市场。可以这样认为,在伊斯兰城市内有一系列自足的层面,从一个人开始到住宅、社区、市场、城市,最后扩及整个伊斯兰民族。

4.街道。早期街道的宽度、布局反映出一定的阶级结构,距清真寺近的街道较宽,距清真寺远的街道较窄。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自然原型,如叶子、支流或树根等的结构系统。意味着所有的街道、居民以清真寺为中心汇集。从其神秘的意义上来说,中心代表安拉,万物在此归宗。

至城周渐次狭窄的街道构成私生活的不同层面。最窄街道上住宅是私生活的最内层,而位于最宽街道上或相邻地段上的清真寺则是公共生活最公开的部分。远处街道的多样性终归也是造物主安排的。据此,树干代表中心,错综的根茎代表多样性。

市场通常设置在清真寺、宫殿与居民社区之间。理由很简单,商业区的位置应利于顾客、商人往来。此外,还要对这一财富集中区提供保护措施,因为它往往夹在两个设防的地段之间。这种由中心延伸呈螺旋状的典型布局渗透于伊斯兰生活的各个方面,从城市规划到文学乃至人际关系等等。它是伊斯兰教义中心或统一(al tawhid)的直接与间接的反映。我已经解释了伊斯兰城市某些相关联的方面,如隐私的层面、围墙、面纱、街道等。而市场层面又是怎样的呢?实际上市场不同工艺品的分布不是偶然的,它是依某些规则分布的,如首先是重要的宗教工艺品,其次是有关社区生活的工艺品。

市场网络造成了紧密环绕清真寺的层圈。这体现了伊斯兰世俗与非世俗生活的不可分性。从市场繁闹的中心(多样化的高峰)可直接步入清真寺享受精神的安宁。伊斯兰教的理论从宏观到生活的各个细节方面都有其一致性。

二、居民类型

造物主把人的身心整合在一起,因此真主的任何产物都直接体现了伊斯兰的原则。应记住,这一阶段的城市布局是由住宅、浴室、学校、旅馆等来体现的。从中我们可以了解伊斯兰城市世俗化的成因。

伊斯兰建筑规则的特质

据说如果一个城市没有建筑规则,将导致混乱。西方许多学者基于这一认识,断定伊斯兰城市因没有西方的建筑规则,所以混乱盛行。这是一种很短见的认识。

这里我想申明,西方的建筑规则是消极的,伊斯兰的建筑规则是积极的。理由很简单,西方的建筑规则总是紧紧地束缚人,西方建筑规则的行为效果总是消极或带有侵略性的。伊斯兰的建筑规则是建立在信任人,并期待人的行为和效果,是积极、平和的。除了伊斯兰的圣训外,不试图强加任何限制。伊斯兰的建筑规则注重于那种和谐的差异性,这与西方现代城市单调的同一性形成对比。例如,在伊斯兰城市中很难发现两座一样的住宅、校舍、清真寺等,而在西方现代城市中,单一的建筑模式随处可见。总之,伊斯兰建筑规则的逻辑并不限制人的创造性、个性、人的自由意志的自然律,西方的建筑规则要求人们按照预定好的套数动作,第一点是基于对自我的限制,第二点是基于法律的限制。

伊斯兰建筑规则的唯一规定“不要损害别人,而别人也不会损害于你。”(la darara wla dirar)。先知给我们树立了应用这一规定的榜样。“任何人有权把櫊栅放入邻居的围墙”,实际上说,任何人都有权利用其他人的城市空地,但不以损害别人为其利用原则。这是探讨伊斯兰城市创造简洁自然色彩的一个答案。

伊斯兰建筑规则分为三个方面:“自我限制”。然而在任何社会都存在不负责任的行为,于是产生了监察体制。伊斯兰称之为AL husba。许多监察人员根据伊斯兰法密切注视社会中的各种活动。这一基于宗教基础的体系有许多特点。①尊重居民的身心需求;②基于指导的原则,而非强制的原则;③鼓励创造性和各种多样化;④(使此原则)辐射到生活的各个方面。最后的结论,如果前两个体系不能纠正错误的行为,则有第三体系,即司法体系。在处理城市纠纷中,如呼斯巴(Husba)体系不能解决,那么伊斯兰法官的仲裁对各方都有约束力。第三体系与西方规则有相似性,但伊斯兰与西方不同,只限于个案处理。西方则视为普遍的原则。

(本文系叙利亚建筑学家M·S·阿米尼在国际学术讨论会上所作的报告。刊发时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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