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认知过程--兼论资源理论_图书馆论文

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认知过程--兼论资源理论_图书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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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S NUMBER G250

1 引言

图书馆学研究对象是图书馆学认识和研究的逻辑起点,是贯穿图书馆学认识和研究历程的重要内容。可以说,图书馆学研究对象认识与研究的每一个进展,都带来了图书馆学的飞跃发展,并因而促进了图书馆学学科体系的不断更新与完善。

图书馆学研究对象规定着图书馆学研究的内容,对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认识则规定着特定图书馆学体系的深度与水平。纵观古今中外,在对于各种图书馆学理论体系进行阐明时,凡是高水平的、影响深远的著作,都是特定时期对图书馆学研究对象有独到认识的著作。巴特勒(Pierce Butler)的《图书馆学导论》与谢拉(Jesse H.shera)的《图书馆学引论》相比,也许很难说谁的水平更高一些,但可以肯定,它们都是特定时期领导潮流的代表作,都是对图书馆学研究对象作了新的解释的开创性论著。

图书馆学研究对象既是图书馆又不是图书馆。从逻辑学的意义上讲,“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是图书馆”,如同动物学的研究对象是动物一样无懈可击。但同样从逻辑学的角度分析,这个命题又存在同义反复的问题,因而需要二次定义。这就是说,我们并不否认“图书馆学研究对象是图书馆”这一命题的正确性,但要判断一个研究者对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实质性观点,我们必须分析他对图书馆的进一步解释,这也是本文所采用的方法论原则。

对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认识是一个连续的发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存在着许许多多种不同的观点。据刘烈的统计,仅80年代中期之前就有50余种。[1]诚然,这些观点多多少少总有些重复。若舍去重复,经合理归类并予以综合概括,我们可以把这一认识过程大致划分为四个阶段,而上述种种观点也可以各得其所地纳入有关阶段之中。图书馆学研究对象认识过程的四个阶段为:

(1)表象的具体的认识阶段(19世纪初至20世纪20年代);

(2)整体的抽象的认识阶段(20世纪20年代至60年代);

(3)本质的规律的认识阶段(20世纪60年代至90年代);

(4)深入的整合的认识阶段(20世纪90年代至今)。

2 表象的具体的认识阶段

“图书馆学”一词最早是由德国图书馆学家施莱廷格(M.W.Schrettinger)于1807年提出来的。从那时起到20世纪20年代,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认识大都局限于图书馆的某一方面、某一层次或某几个浅显的要点上,局限于可以感觉到的具体的图书馆工作方面。这个阶段我们称之为表象的具体的认识阶段,该阶段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是“整理说”、“技术说”和“管理说”。

“整理说”的代表人物是施莱廷格。他在1808年出版的《试用图书馆学教科书大全》一书中认为,“图书馆学是符合图书馆目的的整理方面所必要的一切命题的总和”,并据此认为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是“图书馆整理”,其主体内容是图书馆的配备和目录的编制。[2]“整理说”在我国也有着悠久的历史。几乎可以说,20世纪之前的中国图书馆学思想史就是关于图书馆整理特别是目录学的历史。

“技术说”也是一种影响深远的观点,至今仍有很大市场。早在1820年,另一位德国图书馆学家艾伯特(F.A.Ebert)就在其著作《图书馆员的教育》中指出,“图书馆学应研究图书馆工作中的实际技术”,图书馆学是图书馆员执行图书馆工作任务时所需要的一切知识和技巧的总和。”[3]“技术说”的集大成者是美国图书馆学家杜威(Melril Dewey),他在《十进分类法》第一版导言中曾宣称,他不追求什么理论上的完整体系,而只是从实用的观点出发来设法解决一个实际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能轻而易举地分类排列并指出架上的图书、小册子,目录里的卡片,剪贴的零星资料和札记,以便及时对这些文献进行标引”。[4]杜威对于图书馆学的认识由此可见一斑。

“管理说”在英国有着深厚的基础。帕尼兹(A.Panizzi)和爱德华滋(E.Edwards)是这一学说的早期代表人物。帕尼兹被誉为“图书馆员的拿破仑”,在图书馆管理和实践方面多有建树。爱德华滋则享有“公共图书馆运动精神之父”的盛誉,他不仅对图书馆法有深刻的认识,而且在图书馆管理的诸多方面均有独到见解,其《图书馆纪要》一书就堪称19世纪的“图书馆管理学”理论大全。[5]在现代英国,《图书馆学基础》[6](First Steps in librarianship)一书的作者K.C.哈里森(K.C.Harrison)与另一种《图书馆学基础》[7](The Basics of Librarianship)的作者宾厄姆(R.Beenham)均持“管理说”,他们的著作均以“管理”为主线去阐明问题。“管理说”在美国和我国也有较大的影响,美国的图书馆管理学更多的是现代管理理论在图书馆中的应用,我国早期(20~30年代)关于图书馆学研究对象问题的探讨中,“占主流的是有关图书馆管理的观点”。[8]

除上述几种观点外,“工作说”和“方法说”也是该阶段有代表性的观点。但无论是哪一种观点,都未能反映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全貌,用黄宗忠的话来说,这些观点“都只反映了图书馆的某一部分,或是图书馆学某一分支学科的研究对象,从部分来说是对的,但它们显然不能代替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也不能全面地反映图书馆的本质、职能、特征、动力、发展规律”。[9]进一步分析,图书馆主要是由可见的实体部分和不可见的读者需求部分所组成的,在图书馆学发展的初期,人们首先感知和认识到实体部分及其最重要的技术方法(包括整理方法)、工作和管理等要素是必然的,也是符合科学发展规律的;只有当内部和外部的多种条件具备之后,图书馆学研究者才会关注读者,并形成整体的认识。表象的具体的认识阶段也给我们留下了一个重要启示,那就是,技术方法(含管理方法)无论如何是图书馆学的核心之一。从某种程度上讲,图书馆是由技术牵引的。图书馆学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具有方法学科的性质。

3 整体的抽象的认识阶段

到20世纪20年代,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图书馆学已具备了全面突破的绝大部分条件,这是需要巨人也一定会出现巨人的时期,这是科学史上已多次印证了的一种现象。美国物理化学家威尔逊(E.B.Wilson)是这样概述的:“相信作出一项发现仅仅是由于发现者的智慧,这是人类天性的表现。而实际上,大多数的发现,99%是自然发展的必然结果。经常有这样的情况,有两个或更多的科研人员,分别地几乎是同时地宣布相同的发现,这并不是单纯的巧合”。[10]图书馆学在这个时期的发展再次证实了这条发展规律。列宁(В.И.ленин)、巴特勒、阮冈纳赞(S.R.Ranganathan)、杜定友等人几乎同时开始将图书馆置于社会大系统中去考察,他们坚信,图书馆技术固然重要,但作为社会产物的图书馆对社会的反馈——为读者服务——更重要,图书馆正是在与社会大系统发生输入——输出交换的同时,才能形成一个“发展的有机体”,而所有这些观点也是该阶段图书馆学研究的主要特征,我们称之为整体的抽象的认识阶段。

列宁在其一系列的讲话、书信和文件中提出了一整套有关图书馆发展和建设的原则,他充分肯定了图书馆活动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并就衡量图书馆的价值标准发表了精辟的见解。“列宁关于图书馆是社会组织的有机组成部分的观点,图书馆应遵循一般社会发展规律的观点,成为探讨图书馆学研究对象问题的指导思想之一”。[11]事实上,周文骏和金恩辉的这一概括本身就可看作是列宁关于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认识。

巴特勒是试图将科学方法系统地引入图书馆学研究的第一人。他这种做法直到20世纪90年代还有人仿效。[12]巧合的是,巴特勒的《图书馆学导论》是美国图书馆学一代宗师杜威去世后两年才出版的,这两件事情正是美国图书馆学史上一个旧时代结束和一个新时代开始的标志。巴特勒出语惊人,他这样来定义图书和图书馆:“图书是保存人类记忆的社会机制,而图书馆则是将人类记忆移植于现在人们的意识中去的社会装置”(Books are one social mechanism for Presering the racial memory and the library one social apparatus for transferring this to the consciousness of liring mdividuals)。[13]巴特勒的图书馆定义本身是引入科学方法来认识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结果。

阮冈纳赞被誉为“印度图书馆学之父”,他于1931年公开发表了《图书馆学的五法则》,并大胆地作出了“图书馆是一个生长着的有机体”的科学论断。[14]阮冈纳赞对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认识比列宁的论述、巴特勒的分析似乎又进一步,它具有更为丰富的内涵。当然,上述三种观点就其精神实质而言是一致的,它们将图书馆置于社会大背景中进行考察,从而获得了有关图书馆的整体认识,我们姑且称之为“社会说”。

在研究图书馆学发展史的时候,我国一些研究人员常常未能准确评价我国图书馆学家在世界图书馆学发展中的地位。其实,无论就认识深度还是认识时间,杜定友都不逊色于同时代其它各国的图书馆学家。早在1925年,杜定友就出版了《图书馆通论》,他谈到,“图书馆的功用,就是社会上一切人的记忆,实际就是社会上一切人的公共脑子。一个人不能完全地记着一切,而图书馆可记忆并解答一切。”[15]杜定友的论述与巴特勒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它只不过是用中国白话文表述而已。1932年,杜定友进一步提出了“图书馆有书、人、法三个要素”的所谓“要素说”,[16]具体化了自己对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认识。1934年,中国近代图书馆学史上的另一位代表人物刘国钧出版了《图书馆学要旨》一书,形成了图书、人员、设备和方法的“四要素说”,[17]并在1957年发表的《什么是图书馆学》一文中进而发展为读者、图书、领导与干部、工作方法、建筑与设备的“五要素说”。[18]“要素说”是我国图书馆学家对于图书馆学的贡献,从某种意义上讲,“要素说”本身是一种反论,当人们开始探讨一个事物的组成要素时,他们真正的目的则是探讨事物整体发展规律。

德国图书馆学家卡尔斯泰特(P.Karstedt)和我国台湾学者王振鹄也可以认为是本阶段的代表人物。卡尔斯泰特在1954年出版的《图书馆社会学》一书中认为,图书是客观精神的载体,图书馆则是客观精神得以传递的场所,[19]这种观点与巴特勒的认识相似。王振鹄的《图书馆学论丛》虽然出版于1984年,但其观点却停留在整体认识阶段上,他认为,“图书馆就是将人类思想言行的各项记录加以收集、组织、保存,以便于利用的机构”。[20]对这个定义,台湾赴美学者周宁森是这样评论的,“这个定义下得极为精达,但它只包括了图书馆的静态作用;如果将这个定义的后半段改为:‘加以收集、组织、保存,并善加传播,以诱导便利读者,尽量利用的机构’,便能更好地表达图书馆的动态功能”。[21]周宁森的评论是恰当的,他的修补使王振鹄的观点更加完整和富有动感。

20世纪20~30年代是产生图书馆学大家的时期,从那时起到60年代,居于主流的观点主要是“社会说”和“要素说”,这两种潮流化的观点都具备两个特征:一是整体认识,二是抽象认识。这两个特征也是该阶段对于表象认识阶段的进步与发展。但同样由于时代和条件的限制,该阶段的认识只是在认识的广度及科学性方面进展较大,而在认识深度的挖掘,也即对图书馆本质和规律的认识方面未能进一步取得突破。整体认识阶段在图书馆学的发展过程中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阶段,它担负着使图书馆学成为科学的使命,它所启动的学科建设工程现在仍未峻工,这个工程也许需要几代人的努力。整体认识阶段和各种观点也有着很强的生命力,无论是巴特勒的理论、阮冈纳赞的法则、列宁的指示,还是我国学者的要素分析,它们都是目前各种图书馆学理论必不可少的要素,它们甚至已转化成了一种图书馆学的认识论。

4 本质的规律的认识阶段

历史的发展常常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到20世纪60年代,由于以计算机技术为核心的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及其在图书馆的应用,新的“技术论”重新登场;但由于经过了整体的抽象的认识阶段,新的“技术论”也戴上了理论的面纱,它更多地表现为一种“技术决定论”。当然,作为整体认识阶段的延续,理论研究在该阶段居于主导地位。该阶段的主要观点有“交流说”、“矛盾说”和“新技术说”,主要的代表人物有谢拉、丘巴梁(О.С.чубаръян)、兰开斯特(F.W.Lancaster)、克劳福特(Wale Crawford)、戈曼(M.Gorman),黄宗忠、周文骏等。

“交流说”是情报学与图书馆学相结合的产物。谢拉可谓是交流说的集大成者,他是20世纪后半叶美国图书馆学和情报学两个领域的跨学科领袖人物。谢拉的“社会认识论”的实质就是交流,他认为,“交流不仅对个人的个性十分重要,而且对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及其活动也是重要的,所以它成了图书馆学研究的中心内容”。[22]谢拉的另一段话有助于说明“交流说”的由来:“传统的图书馆文化现在正面临着挑战,或至少在受到一种新的文化分支——‘情报学’的冲击。在这场刚刚开始的冲突中,两者本身都可能发生变化。”[23]谢拉的说明证实了我们的推论,即“交流说”的出现是情报学反作用于图书馆学的结果。

丘巴梁是前苏联图书馆学的一代宗师,曾荣获“功勋文化工作者”的称号。他在其《普通图书馆学》中开门见山地指出:“苏联图书馆学是一门把图书馆过程作为群众性交流社会思想的一种形式的社会科学”。[24]丘巴梁的表述虽然带有前苏联政治文化的色彩,但其实质是“交流说”无疑。

“交流说”在我国的发展是80年代之后的事情。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60~70年代是我国图书馆学相对封闭的时期,这种封闭导致了“矛盾说”的出现,这也是我国学者的独特认识。“矛盾说”的主要代表人物是武汉大学教授黄宗忠,他在1962年发表的《试谈图书馆的藏与用》一文中,提出了“藏与用”是图书馆的特殊矛盾的观点,[25]虽然他在80年代出版的《图书馆学导论》中又提出了“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是图书馆”的观点,[26]但透过这个命题的表象,其实质依然是“矛盾说”。“矛盾说”试图通过图书馆的特殊矛盾来探索图书馆的本质和规律,这是真正意义上的规律性认识,至于以《图书馆学基础》[27]一书为代表的所谓“规律说”不过是“整体认识”的一种变化,“其基本论点是:图书馆事业是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28]从我国图书馆学的发展来看,“规律说”只是一个短暂的过渡,它很快被“交流说”所取代和淹没了。

我国的“交流说”大约又可分为“文献交流说”、“知识交流说”和“文献信息交流说”三种观点。“文献交流说”的代表人物是北京大学教授周文骏,他在1983年发表的《概论图书馆学》一文中指出:文献“首先是一种情报交流的工具。图书馆利用文献进行工作,所以说图书馆工作发展的历史,基本上是利用文献这个情报交流工具进行情报交流工作的经验的结晶。”[29]周文骏的文献交流说在其1986年出版的《文献交流引论》中得以展开和发展,但这已超越图书馆的范畴了。[30]“知识交流说”以宓浩等人编著的《图书馆学原理》为主要代表作,该书认为,“图书馆是通过对文献的收集、处理、贮存、传递来保证和促进社会知识交流的社会机构”。[31]“文献信息交流说”则以南开大学图书馆学系等集体编写的《理论图书馆学教程》为主要代表作,该书认为,“文献信息交流是图书馆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图书馆学是研究图书馆进行文献信息交流理论和方法的学科”。[32]除上述三种观点外,北京大学教授吴慰慈的“中介说”也可认为是一种交流说观点,吴慰慈认为:“图书馆便是帮助人们利用文献进行间接交流的中介物。”图书馆工作的实质,就是转换文献信息,实现文献的使用价值和部分价值(内容价值。)[33]“交流说”在我国台湾地区也很盛行,著名学者顾敏、周宁森等在自己的著作中都引入了资讯科学和传播科学的理论方法,从而形成了交流说的观点。

本质认识阶段的另一代表性观点是“新技术说”。这是一种技术决定论,兰开斯特是最著名的代表人物。从70年代开始,兰开斯特在一系列的论著中阐述了自己对图书馆的认识,他在《电子时代的图书馆和图书馆员》一书中指出:“实际情况是,通过电子存取的能力,图书馆正在‘被解散’。根据对未来进展的预测,这个过程将会以更快速度继续下去。(这就是说,纸印刷出版物将要让位,电子出版物将最后全部取而代之)……除了收藏旧印刷记录的档案馆和提供娱乐消遣方面的阅读材料的机构之外,现在这种类型的图书馆将会消失”。[34]那么,未来图书馆又是什么样子呢?兰开斯特在另一本专著《走向无纸信息系统》中作了回答,未来的图书馆也就是电子信息系统。[35]另两位美国图书馆学家克劳福特和戈曼不完全同意兰开斯特的观点,他们认为,印刷品将长期与其他媒体共存互补,图书馆固然在寻求也应该寻求走出“围墙”的途径,但图书馆将是一个包括印刷文本在内的多媒体中心。[36]“新技术说”在90年代随着“虚拟图书馆”概念和技术的发展而呈现出盛行之势,在英、美及我国的一些图书馆学教育单位,计算机技术类课程的比例已超过了传统图书馆学课程的比例,[37]这也是人们对图书馆学研究对象认识的一种间接的表现。

本质认识阶段三种观点的共同之处在于,它们都深化了对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认识,如果说表象认识阶段局限于图书馆的某个方面或某几个方面,整体认识阶段局限于图书馆结构及外部联系的展开,那么本质认识阶段则深入到了图书馆内部的文献、知识和文献信息层面,而图书馆—文献—文献信息的认识顺序正是揭开图书馆“斯芬克斯之谜”的必然途径。同时,“新技术说”还顺着时间轴的方向将图书馆学引向未来,并开辟了未来图书馆学这一新领域。当然,这三种观点也都有着明显的缺陷,“交流说”超越了图书馆学的学科范围,“矛盾说”未能理清图书馆的所有关系,“新技术说”显然夸大了技术的作用。本质认识阶段的各种观点都不同程度地触及了图书馆的本质,然而,对事物本质的认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事物的本质本身也在逐渐地发生着变化,有鉴于此,我们对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认识仍将继续下去。

5 深入的整合的认识阶段

对本质的认识过程不会终结,相反,这是一个不断深入的过程。20世纪90年代,虽然居于主流地位的仍然是“交流说”和“新技术说”,但一种新的观点已顽强地破土而出,这就是“资源说”。

“资源说”的出现与信息资源管理这一概念密切相关。作为一种理论,信息资源管理产生于70年代后期的美国,其主要生成领域是政府部门的文书管理领域和工商行业的企业管理领域。信息资源管理的实质是将信息视为一种战略资源并加以管理、开发和利用,借以提高一个组织的生产率与竞争力——这里主要涉及一个观念的转变问题。信息资源管理的核心是整合过程,它从组织整体的角度审视信息资源,通过引进现代化信息技术对所有信息资源实现集成管理,以最大限度地避免重复和提高效率——这里主要涉及一个行动的问题。信息资源管理于80年代初期传入英国并在那里演变为“信息管理”理论。[38]与此同时,英国专业图书馆协会(Aslib)改名为“信息管理协会”(The Association for Information Management),这是图书馆学领域的又一次重大变革(第一次重大变革是情报学与图书馆学的分离),它表明“资源说”已登上了图书馆学的舞台。

图书馆学“资源说”的正式亮相是在美国图书馆学家切尼克(B.E.Chernik)1992年出版的《图书馆服务导论》一书中。切尼克谈到,“许多人可能将图书馆定义为一个简单的藏有许多书的建筑物,其他人则可能进一步对这些藏书做些解释——有些人为娱乐而读书,有些人为学习而读书——其中一些人可能还知道藏书是以特定方式排列的,然而,可能只有很少的人会想到图书馆是为利用而组织起来的信息集合,而这正是最恰当的图书馆定义。”[39]接着,切尼克又用了一章的篇幅来谈图书馆资源(Library Resources)——为利用而组织起来的信息集合。切尼克的观点是我们迄今为止所发现的最早的“资源说”,从某种意义上,它开启了一个新的阶段,而巧合的是,这也是“信息高速公路”开始酝酿和启动的时间,是“新技术说”趋于鼎盛的时间。

切尼克的“资源说”还多少带有一些不自觉的成份,也就是说,他还未能自觉地真正地从资源的意义上来审视图书馆,并以此为基点来建立自己的理论体系。但值得肯定的是,切尼克的观点已突破了“交流说”和“新技术说”的局限,并从而为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奠定了基础。

我们认为,任何一种理论学说的发展都是一种螺旋式的进化过程,高级形态是对低级形态的否定和扬弃,低级形态则是高级形态的基础和合理的内核。将这种认识推广到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认识过程中,那么,“资源说”无疑是一种高级的理论形态,它内含着“整理说”、“社会说”、“交流说”和“新技术说”等各种不同层面观点的合理要素,它不排斥这些观点,也不能取代这些观点,但它又确确实实是最接近图书馆本质的观点。就此而言,我们赞同“资源说”。

6 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是信息资源体系及其过程

6.1 从“图书馆学”一词谈起

在探讨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之前,我们有必要谈谈“图书馆学”这一学科名称。从某种意义上说,“‘图书馆学’一词的创造实属悲剧,因为一门学科只能以其研究的内容命名而鲜有以机构命名的,譬如有法学而没有法院学,有烹调学而没有饭店学,有美学而没有美人学,等等。以机构命名的模糊性,导致了关于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长期的喋喋不休的争论。”[40]展开来讲,以机构命名的不科学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不准确性。学科名称应是对学科研究对象准确而简明的概括,正如毛泽东所言,“科学研究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因此,对于某一现象的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研究,就构成某一门学科的对象。”[41]也就是说,学科名称应该反映学科研究对象的本质特征,而不应是简单地重复事物名称,尤其是当这种事物为一个具体的社会机构时,人们的思维常常会受这一具体社会机构的影响,而忽略这一具体社会机构的本质因素。

(2)不稳定性。学科名称具有稳定性是学科建设与发展所必需的条件,以机构命名容易使学科名称随机构名称的改变而发生变异,并从而导致学科发展的危机。事实证明,“图书馆”改名为“文献情报中心”以及“图书情报学系”易名为“信息管理系”等行为,已对图书馆学学科建设带来了极大影响。

(3)局限性。学科研究对象应是一类普遍的社会现象或自然现象,映射学科研究对象的学科名称也应具有这种普遍性,而以机构(或具体事物)命名容易将学科研究范围局限于这一机构的视野内。譬如,“烹调”是一种普遍的社会活动,并不在乎这种活动发生于饭店或是居民家中;“美”是事物的一种普遍属性,若以“美人学”来表述美学则势必束缚研究人员的手脚。再从人类社会发展的角度考察,图书馆也许只是一个历史名词,是博物馆—档案馆—图书馆—信息资源中心这一发展链的一个环节,以“图书馆”命名学科将意味着这一学科早晚会消融到其它学科中去。

图书馆学研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皆可溯源于施莱廷格的“创造”。我们并不否认施莱廷格的贡献,但我们也不赞成以机构名称为一个学科命名,鉴于“图书馆学”一词已存在了将近200年,本文仍沿用图书馆学这一术语,然而,我们将努力揭示这一学科的本质内涵,并尽力为它寻找一个恰如其分的名称,事实上,历代图书馆学家就是这样做的。

剖析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认识过程,可以发现,图书馆学家们主要是采用“剥离”的方法来认识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第一步,他们将“图书馆”从社会大系统中剥离出来,将图书馆规定为移植人类记忆的社会装置;第二步,他们将“文献(或图书)”从图书馆中剥离出来,从而创造了“交流论”;第三步,他们又将“文献信息(或知识)”从文献中剥离出来,从而形成了“文献信息交流说”或“知识交流说”。然而,第三次的剥离仍然不彻底也不完整,形象地说,“文献信息”这一果实仍带着文献的“皮毛”,它本身又有内容信息、形式信息及内容信息的信息之分[42],这样就容易导致新的模糊性;“知识”则仅是文献信息的一部分,一般认为,知识是系统化的信息,而记载于文献上的信息并非必然就是系统化的信息。因此,我们需要对第三次剥离进行再认识。

6.2 图书馆的实质是一种动态的信息资源体系

对图书馆本质的认识是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就此而言,第三次剥离的方向是正确的,问题的关键在于“文献信息”本身存在疑点:文献信息与文献的区别何在?图书馆学领域所界定的“文献”概念能否为其它学科领域所接受?“文献信息交流”能否涵盖电子图书馆或虚拟图书馆?社会其它领域的文献信息交流现象是否也属于图书馆学的范畴?显然,“文献信息交流说”未能回答这些问题,它事实上也无法回答这些问题。要揭示图书馆的本质,我们不仅要撇开图书馆的表象,而且也要撇开文献的表象,要将图书馆的外层剥离得干干净净,让图书馆赤裸裸地呈现在人们面前;这时,图书馆就如切尼克所言,不过是“为利用而组织起来的信息集合”而已,借用“信息资源”概念,图书馆也就是一种信息资源体系。

信息资源是可利用的信息,是经过人类开发与组织的信息的集合,“开发与组织”正是信息资源可利用性的表征。以开发程度为依据,信息资源可划分为潜在信息资源和现实信息资源两大类,潜在信息资源是指个人在认知和创造过程中储存在大脑中的信息资源,现实信息资源则是指潜在信息资源经个人表述之后能够为他人直接利用的信息资源。现实信息资源本身又可依据表述方式而划分为口语信息资源、体语信息资源、实物信息资源和文献(广义)信息资源四部分。[43]在现代社会,由于先进的信息技术的发展与应用,潜在信息资源的开发呈现出加速的态势,现实信息资源之间的界限则越来越模糊,多媒体就是现实信息资源趋于统一的产物。而随着这种趋势的明朗与发展,在人类社会特定时期出现的、被赋予了特定含义的“文献”一词已不能用来指称图书馆所处理的全部信息资源,相应地,与文献同义而称谓不同的“文献信息”也将逐渐演变为一个历史名词。

从图书馆的角度来审视信息资源,人类所开发和创造的多种多样的信息资源是互为联系的,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作为总体,信息资源体系对应于人类全部的认识成果;作为部分,信息资源体系是特定范围内各种信息资源的集合,信息资源体系还可以根据不同用户群的需求结构进行各种组合变化。图书馆学就是研究作为总体的信息资源体系及其不同的组合变化形式的。具体地讲,作为图书馆实质的信息资源体系具有下述特征:

(1)信息资源体系是对应于用户需求而存在的。作为总体的信息资源体系(即全球图书馆网络)所反映的是全人类的信息需求,建立这样的体系一直是图书馆人所追求的最高理想;作为个体的信息资源体系(具体的图书馆)所反映的则是特定用户群的信息需求。不言而喻,图书馆的存在是为了满足用户的信息需求,只要能达到这个目的,文献信息资源也好,口语信息资源(讲座等)、实物信息资源也罢,均可收集并加以利用。当然,图书馆不会无原则地不加区分地随意采集信息资源,图书馆所采集的信息资源彼此之间有着种种联系,这些联系使本来相互独立的信息资源形成了一个整体,这就是信息资源体系,其结构是与用户群的需求结构相对应的。用户群是由具有相同特征(如性别、年龄、民族、学历、职业、兴趣、社区等)的若干个体用户所组成:作为个体,每个用户的需求是全面的,是一个微型的需求体系;作为群体,若干个体用户的信息需求经过整合之后形成一种新的需求结构,这种结构虽不能覆盖个体用户的全部信息需求,但却可以覆盖特定群体的主要信息需求,这正是图书馆信息资源体系形成的基础。

(2)信息资源体系是以信息资源为核心的系统结构。其中,各种信息资源是内容元素,用户群体的信息需求结构是内在的逻辑结构,有关理论方法是外在的软结构,有关技术设备是外在的硬结构,有关人员及其活动则是实现内容与结构整合并形成信息资源体系的动因。信息资源体系内含着图书馆的特殊矛盾,即信息资源的有限性与用户需求的无限性的矛盾;信息资源体系的运动过程就是寻求解决这一矛盾的过程。

(3)信息资源体系是图书馆的工作核心。图书馆的规划工作是为了设计信息资源体系,图书馆的采访、分类、编目和目录组织工作是为了形成信息资源体系,图书馆的资源建设和保障工作是为了维护信息资源体系,图书馆的资源评价与补充、网络研究、技术引进等工作是为了发展信息资源体系,图书馆的借阅、咨询、检索、研究辅导等工作则是为了开发信息资源体系。信息资源体系是图书馆员工的工作对象,是他们思考和观察的客观存在,也是他们行动的目标。

(4)信息资源体系是动态发展的,援引阮冈纳赞的描述,它是一个发展的有机体。就其发展的内因而言,信息资源的有限性与用户信息需求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是主要的推动力量;就其外因而言,社会大系统的变化、科学知识的进化、文化教育的普及与提高、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变化等都是发展的诱因。“生命在于运动”,这条规律同样也适合于信息资源体系。

综上所述,图书馆可定义为:针对特定用户群的信息需求而动态发展的信息资源体系。

6.3 信息资源体系及其过程是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

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是图书馆,图书馆是一种动态的信息资源体系,所以,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是动态的信息资源体系。换个角度讲,信息资源体系的动态性是通过信息资源体系的发展过程来体现的,这一发展过程又分为形成阶段、维护阶段、发展阶段、开发阶段等四个主要阶段。信息资源体系形成阶段的主要任务包括确定基本的用户群及其需求结构、寻找与需求结构相对应的信息源、从信息源中获取所需的信息资源、对信息资源进行序化等;信息资源体系维护阶段的主要任务包括合理储存已序化的信息资源、定期检查作为支持系统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程序、紧急处理各种突发性故障、积极预防各种隐患等;信息资源体系发展阶段的主要任务包括追踪用户需求的变化、评价信息资源体系、调整和优化信息资源结构、保持与外界的联系、适当引进先进的信息技术、参与或合作建立图书馆网络等;信息资源体系开发阶段的主要任务包括提供高质量的信息资源服务、开发多样化的信息产品、发展友好的用户界面和服务方式、开展积极的市场营销、培养用户的信息意识和强化用户的信息技能等。需要说明,信息资源体系不同于信息系统,信息系统多是以技术为中心的,而信息资源体系则是以资源为中心的;信息资源体系及其过程使图书馆区别于其它信息系统,因此构成了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

信息资源体系及其过程作为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深化了“交流说”,丰富了“新技术说”。如前所述,“交流说”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过于注重过程研究而忽略了交流对象的研究和扩大了图书馆学的研究范围而模糊了与其它学科的界限两个方面。而引入“信息资源体系及其过程”,一则可以明确交流对象,二则可以明确图书馆交流的特色,以政府部门的公文交换为例,它虽然是一种信息资源交流活动,但却不是以信息资源体系为条件的交流活动。就“新技术说”而言,它过分夸大了技术的作用,因而在一定程度上混淆了图书馆学的对象与手段,迷失了行动的目标;若引入“信息资源体系及其过程”,则有助于摆正技术的位置,明确行动的目标,丰富研究的内容。

信息资源体系及其过程作为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也有助于使图书馆学区别于相近的同族学科。以发行学为例,它主要关心的是社会的热点信息需求和恒常信息需求,在不违反社会规范的前提下它的主要目标是赢利,因此它不以信息资源体系作为交流的必要条件和主要手段;以情报学为例,它主要关心的是情报(一种再生的信息资源)的检索、分析、综述、研究和快速服务,它一般以图书馆为依托而不另建信息资源体系,信息资源的利用才是它的主要目标;以文献学为例,它主要关心的是文献的历史、编纂方法、版刻鉴别、流传过程、校勘、考订等,其重点在于文献的形式和方法研究,而不是内在信息资源的交流,更不是信息资源体系的建设;以档案学为例,由于档案馆是图书馆的低级形态,图书馆逻辑地内含着档案馆的合理要素,因此,档案学与图书馆学没有质的区别而只有发展程度和方法手段的区别。具体地讲,档案学是研究特定信息资源体系及其过程的学科,作为其研究对象的信息资源体系是特定范围内产生的信息资源积累的结果。至于信息资源管理学,则可以近似地看作是图书馆学的高级形式,图书馆学只是它的一个应用分支,是信息资源管理学科体系中专门研究信息资源体系及其过程的分支学科。

信息资源体系及其过程作为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还有助于保持图书馆学学科建设的稳定性。一方面,信息资源体系及其过程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它不受具体图书馆或图书馆名称的限制,这样,图书馆学学科建设就不会因图书馆机构的变换而受到毁灭性的冲击。另一方面,信息资源体系及其过程也是一种发展现象,档案馆时期是一种相对低级信息资源体系(结构简单,运动节奏缓慢,运动周期较长),图书馆时期是一种高级的信息资源体系(结构较为复杂,节奏加快,周期缩短)。展望未来,即便图书馆被更高级的形式所取代,图书馆学也只需相机适应调整而不会发生学科建设的断档。

信息资源体系及其过程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这决定了图书馆学的社会科学性质。根据科学定义的一般要求,图书馆学可定义如下:图书馆学是一门研究信息资源体系及其过程的社会科学。

7 结束语

在历史的长河中,图书馆可能只是一种历史现象。回溯过去,所谓的古代图书馆,其实是档案馆与图书馆的混合体,其中档案馆的成分还要多一些;面向未来,所谓的虚拟图书馆虽然冠有“图书馆”的称谓,但其实质与传统意义上的图书馆相去甚远。可以说,传统的图书馆学是特定历史时期以印刷文本为主体的图书馆实践的合理化,它不可能解释过去也无法预测未来。为此,我们进行了大量探索,最终发现,只有撇开图书馆的称谓和表象,从信息资源体系的角度来认识图书馆,才能将“图书馆的过去、现在、未来整合为一个连续的统一体,才能对图书馆这一社会现象作出科学的合理的解释和预测。我们还将以此为导引构建“现代图书馆学理论”,我们将努力探索一种适应网络环境、面向未来的理论体系,我们坚信,严谨的理论探索将会为实践带来福音。欢迎各位同仁批评指正。

(来稿时间:1997.12.23。编发者:李万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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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认知过程--兼论资源理论_图书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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