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州妇幼保健院药房 云南文山 663000)
【摘要】一直以来,婴幼儿的健康问题都是整个社会的关注重点,进而使得人们对于婴幼儿的用药安全问题极为关注。但是在针对婴幼儿的用药工作开展中,始终存在着用药失当、不合理等问题,进而致使医患纠纷频频发生。文章主要是对婴幼儿的用药安全性问题进行了分析探究,以此帮助有效改善用药状况,全面保障婴幼儿的用药安全。
【关键词】婴幼儿用药;安全;策略
【中图分类号】R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31(2015)12-0016-02
【Abstract】Has been, infant health problems are the focus of the whole society, which makes people for infants and young children's medication safety issues of great concern. But for the infant medication work carried out, there are always inappropriate drug use, unreasonable, thus resulting in medical disputes occurred frequently. This article is mainly on infants of drug safety problem is analyzed to explore, in order to help improve medication status, comprehensive protection for infants and young children's medication safety.
【Key words】Infants and young children;Safety; Strategy
前言
婴幼儿主要是指出生28d~3岁的小儿。处于此阶段的婴幼儿用药并非仅指单纯减少药量,而是需充分考量到用药的安全可靠性。针对婴幼儿病患,临床医务人员需在给予其科学治疗措施,掌握基本用药规律的同时,加强自身对于用药特殊性的考量及重视。
1.婴幼儿用药现状不佳
在针对婴幼儿的用药问题上,始终存在着几点问题。
第一,用药失当。经世界卫生组织调查发现,在全球范围内,每年有超过千万的小于5岁儿童死亡。而在这些死亡儿童中,因用药不当导致死亡的概率达到了2/3。
第二,用药剂量不准。依据SFDA的统计数据,在我国国内的药物市场中,未配备专属儿童剂型的药物所占比例达到了90%。有部分特殊药物剂型,如阿司匹林肠溶衣片。因为此药在临床之上尚且缺乏适宜的药剂型号,只能对其实施分割处理,但是在分割处理中,会对肠溶衣造成破坏,致使病患病情在用药之后不仅无法得到缓解,反而会进一步加重。
2.婴幼儿用药安全策略
2.1 抗生素、头孢类药物安全应用
2.1.1青霉素类 临床上较为常见的青霉素药物主要包括:青霉素、哌拉西林钠及氯唑西林钠等[1]。经相关研究表明,对婴幼儿应用青霉素类药物,其细胞毒性较低,具有适当抗菌浓度的该药在应用中不会对人体造成什么明显影响。但是在临床用药时,还需注意加强对青霉素应用的过敏性反应。在对婴幼儿应用该药时,需先做好皮试处理,待其结果通过方可用药,而皮试阳性者则禁用该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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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头孢菌素类 在临床上对于头孢菌素类药物的应用,需注意在用药前做好皮试处理,同时是结果呈阳性者禁用。在临床上,对婴幼儿应用头孢曲松会导致婴幼儿的胆结石,在停药后,胆结石表现会逐渐消失。在头孢菌素类药物的应用中,还需注意将其与高效利尿剂混合应用,以此避免对病患的肾脏造成损伤。而在将此类药物与乙醇共同应用时,则会导致病患体内的乙醛大量聚集,导致醉酒表现出现。
2.2 解热镇痛类药物安全应用
小儿发热的主要原因为感冒,针对此病通常会应用尼美舒利颗粒[2]。在此药的应用中,儿童药量为5mg/kg,分两次用药,每次用药时可持续退热时间达到了12h。在病患病情尚未明确时,不可直接应用尼美舒利颗粒做盲目退热处理,以此避免对病患的病情充分表现造成不利影响,并对热程变化造成干扰。而现今临床上应用较广的解热镇痛类药物为对乙酰氨基酚,在其应用中疗效较佳,且吸收性较强。但因注意的是,在该药的应用中,其药剂量不应过大,低于3岁的患儿应谨慎应用。
2.3 呼吸系统类药物安全应用
2.3.1平喘药 虽然平喘类药物多为非处方药,但是并不建议婴幼儿应用该药。婴幼儿如果出现哮喘表现,需及时到院就诊,并采用静脉注射、口服、喷雾等用药方式。应注意的是,在喷雾、吸入用药时,可发挥速效且安全的优势性,因此建议对婴幼儿采用此种用药方式。
2.3.2祛痰药 在对婴幼儿应用氯化铵类药物时,需注意加强对其剂量的重视。如果过量用药则会导致患儿在临床上出现呕吐、恶心等表现。经研究表明,对婴幼儿应用喷托维林类药物,会导致其呼吸受到抑制,因此在临床上,应对婴幼儿禁用甘草片。
2.4 消化系统类药物安全应用
2.4.1抗酸药及胃肠解痉药 在婴幼儿中,患有胃病者较少,8岁之下的儿童不可应用西米替丁。另外,在急性腹痛婴幼儿患儿中,较为多见肠道寄生虫、阑尾蛔虫。因此不应轻易应用胃肠解痉药物,以此避免对病患的病情造成延误,而是在经全面检查之后酌情应用。
2.4.2助消化药 在针对婴幼儿的助消化类药物应用中,乳酶生可应用,但不可与抗菌类药物混合应用[3]。干酵母在应用中出现的不良反应较小,因此可应用于婴幼儿,但是如果用药量较大,则会导致腹泻的出现。至于多潘立酮类药物,由于婴幼儿的血脑屏障功能尚处于发育阶段,因此在该药的应用中可能会导致病患神经系统出现不良反应,低于1岁的患儿应谨慎用药。
2.4.3泻药 通常状况下而言,针对婴幼儿不应采用缓泻药。有部分患儿父母为了保障婴幼儿的每日正常排便而对其应用泻药。长此以往下去,则会导致出现缓泻药的依赖性便秘,如果情况必要,需对患儿应用缓泻药,那么则需注意加强对其药量的严格控制,并指导配合实施饮食及运动疗法。酚酞片的应用原则主要为:低于1岁婴儿禁用该药。1~3岁幼儿慎用该药。
2.4.4止泻药 在止泻药的应用中,洛哌丁胺药物应注意避免给低于1岁婴儿的应用,且出现严重脱水患儿也不应应用该药。而蒙脱石散剂的应用疗效较佳,且不良反应少,因此可对婴幼儿应用。而药用炭在应用中会对患儿的吸收系统功能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如果患儿已出现长时间的腹泻、腹胀表现,那么则需禁用该药。枯草杆菌类药物在应用中的疗效较为显著,因此也可用于婴幼儿。
2.5 驱肠虫药安全应用
2.5.1阿苯达唑。属于光谱类驱虫药物,对于患儿的肝肾脏功能将会造成一定程度上的损伤。因此低于2岁的患儿应禁止用药,而2岁以上的婴幼儿在用药中需对药量做减半处理。
2.5.2哌嗪。此药所具备的毒性较低,因此在对婴幼儿应用该药时,需注意遵循专业医师的指导。
2.5.3甲苯咪唑。在应用该药时,低于4岁患儿的用药量需做减半处理。
3.结语
整体而言,针对婴幼儿的药物应用,为了全面确保其安全可靠性,需注意遵循这些原则:(1)严格掌握药物应用的适应证,选取适宜药物,并加强对用药途径、方式的科学选取。(2)对药物应用剂量进行科学计算,避免出现用药过量或过少的状况。(3)在药物应用中,需科学选取适宜的药物剂型及用药的间隔时间。
【参考文献】
[1]魏令敏.婴幼儿用药安全性分析[J].临床合理用药杂志,2011,13:101-102.
[2]刘莺,冯乐波.浅谈婴幼儿用药的安全性[J].求医问药(下半月),2013,11:18.
[3]林升禄.婴幼儿用药现状分析及安全性探讨[J].中国实用医药,2014,24:240-241.
论文作者:冯龄
论文发表刊物:《心理医生》2015年1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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