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时期民国政府的边疆教育政策_教育论文

抗战时期民国政府的边疆教育政策_教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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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政府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将辽阔的边疆地区作为对象制定特殊教育政策的中央政权,其教育政策对于边疆地区的稳定和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以往,学界对民国政府边疆教育政策的研究多限于个别地区,本文试图利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已经整理出版和未出版的档案资料,对民国政府的边疆教育政策进行概要论述。

民国政府成立初期并未明确提出边疆教育,而是以蒙藏教育作为边疆教育的主要内容来具体实施。“边疆教育”概念是在抗战爆发前夕被提出的,而边疆教育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则是在抗战爆发前后。

1929年6月,国民党第三届二次中央全会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蒙藏的决议案,其中提出了发展蒙藏教育的总体政策。该项政策包括四项内容:“1.通令各盟旗及西藏、西康等地主管官厅,迅速创办各级学校,编译各种书籍及本党党义之宣传品;实行普及国民教育,厉行识字运动,改善礼俗,使其人民能受三民主义之训育,具备自治之能力。2.确定蒙藏教育经费。3.在教育部内特设专管蒙藏教育之司科。4.在首都及其他适宜之地点,设立收容蒙藏青年之预备学校。特定国立及省立之学校,优遇蒙、藏、新疆、西康等地学生之办法”。① 并具体规定由行政院负责制定详细计划。蒙藏教育政策的确立,促成了民国政府一系列蒙藏教育计划和具体政策的出台。民国政府教育部先是在1929年7月制定和公布了《待遇蒙藏学生章程》,规定了保送蒙藏学生入学的程序、蒙藏学生的待遇及蒙藏委员会、教育部对蒙藏学生的管理方式;其后于1931年3月制定和实施《蒙藏教育计划》,在行政管理、普通中学设置、高等中学设置、图书和教材的编印、经费预算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计划。这些政策的出台,对于蒙藏教育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并预示着民国政府的边疆教育逐步展开。

在初期的文献中,虽然可以见到“边疆教育”的提法,有些院校也开始在边疆地区设置分校,但从政策层面还没有提出“边疆教育”的概念。出台于1934年2月8日的《中央政治学校设置边疆分校初步计划纲要》,第一条“主旨”即有“为推广边疆教育,培养健全国民,以增进边疆福利,并为边疆青年研究高深学术及从事各种职业之预备”的表述,明确提出了“边疆教育”的概念,在第三条“设置地点”中也有在张家口、包头、宁夏、丽江、兰州、伊犁等地筹设分校的计划,但在第十二条“经费来源”中却言明“在中央核准之蒙藏回教育经费项下拨给”,② 显示出民国政府尚未制定出全面的边疆教育政策。

《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列有《教育部订定边疆教育实施原则》,其中包括边疆教育的目标、计划、组织、经费、设备、课程、训育等多项具体内容,这应该是民国政府以边疆教育为对象而制定的具体政策,也表明“边疆教育”开始成为政策层面的一个概念。由于该档案没有标明时间,《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的编者认为“大致形成于1931年前后”,③ 但是这一认识并不正确。笔者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查到一份名为《抗战以来之教育》的档案,其中对边疆教育政策的形成有如下概述:“战前边教设施多就某地特殊之需要,而作暂时之适应,其学校之制度课程之编制,均属实验性质,未有确定之方针,亦无整个之计划;而一般具有卓识远见之专家,亦以见仁见智之不同,难作具体一致之确定。民国二十年九月三日第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七次常务会议通过三民主义教育实施原则,其第六章仅规定蒙藏教育之目标及实施纲要,未足概括边疆教育。廿七年教育部鉴于事实上之需要,召集各有关机关代表及专家,开边疆教育问题讨论会,几经商讨,草拟边教方针六条办理边教原则九项,嗣复迭经教育部、边疆教育委员会及廿八年全国教育会议检讨修正,归纳为目标三条,实施要则十六条,边教方针,于焉确立,而边教设施之范围、办理之步骤,以及各种教育设施之中心目的,亦均有具体之规定。”同时该档案明言“边疆教育委员会成立于民国廿八年”。④ 据此,《教育部订定边疆教育实施原则》似不可能形成于1931年。另据档案资料显示,在1935年,民国政府教育部、蒙藏委员会联合制定了《推广边疆教育实施办法》,⑤ 并呈奉行政院批准,⑥ 也表明《教育部订定边疆教育实施原则》的出台应该在此之后。也就是说,民国政府将边疆教育列为教育发展的重点,最初提出应该是在1935年之后,而设置专门的主管教育机构边疆教育委员会是在1939年前后,而且是在抗战爆发的大背景下出现的。

“边疆教育”概念的提出,引起了民国政府教育政策及教育主管机构的一系列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突破了蒙藏教育即为边疆教育的认识。初期,民国政府在边疆教育方面只单列蒙藏教育一项,或将回回教育也并列其中,进而制定特殊的政策,但实际上蒙、藏、回分布地区并不能涵盖所有的边疆地区,这也是《抗战以来之教育》的作者认为“未足概括边疆教育”的主要原因。尽管在具体教育政策的实施过程中,民国政府的边疆教育已经突破了蒙、藏、回三族的分布范围,如在上述《中央政治学校设置边疆分校初步计划纲要》中,分校的设置也包含了丽江等南部地区,但还是以北部、西北部边疆地区为主,这对边疆教育的发展自然形成了不利影响。从这一点上说,由“蒙藏教育”到“边疆教育”是民国政府教育观念的一大变革,其对民国时期边疆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的影响是深远的。

其次是边疆教育成为民国政府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了一套特殊的教育政策。在“边疆教育”概念提出之前,民国政府也先后出台了不少有关蒙藏教育的特殊优惠政策,但并没有制定涵盖整个边疆地区的边疆教育政策,而《教育部订定边疆教育实施原则》的颁布不仅标志着民国政府开始将边疆地区作为一个特殊的对象而制定不同的政策,也说明其边疆教育政策开始走向规范化、系统化,由此也导致了相关管理机构及法令的出台。

最后是促成了相关主管机构的建立。“边疆教育”提出后,为促进相关工作的开展,按照《教育部订定边疆教育实施原则》的规定,虽然边疆教育依然由教育部蒙藏教育司负责主持,但成立了专门的主管机构,即“边疆教育委员会”,“由教育部、蒙藏委员会各派主管人员二人,经济部、内政部、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校、中英庚款董事会各派代表一人,并由教育部聘请专家十二至十六人组织之,其主要任务为研究边教原则及实际问题,筹拟并审议边教方案及调整边教机关经费等项”。⑦ 同时,为了广泛征求各界的意见,还成立了边疆教育设计委员会,其后各边疆省份也先后设置了边疆教育委员会或边地教育委员会,民国政府的边疆教育政策由此进入了具体实施阶段。

民国政府边疆教育政策的内容,在教育部、蒙藏委员会联合制定的《推广边疆教育实施办法》和《教育部订定边疆教育实施原则》等文件中有概要的体现,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一)发展边疆教育的宗旨

关于民国政府发展边疆教育的宗旨,《教育部订定边疆教育实施原则》有着明确的规定,大致包括四项:一是贯彻中华民国的教育宗旨及其实施计划,谋求边疆地区教育的普及和发展;二是依据边疆地区特殊的地理和人文环境,谋求提高边疆地区人民的知识水平,培养其自治能力和生产能力,进而促成其生活之改善、民族意识之养成;三是通过发展教育,力图边疆人民语言意志之统一,以期五族共和之大民族主义国家之完成;四是通过教育的发展以增强边疆人民抵御外敌入侵的意识。由此看,民国政府制定边疆教育政策的目的一方面是想通过发展边疆地区的教育,提高边民的素质,进而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以稳定边疆;另一方面则是希望通过教育的普及,增强边疆人民的政治意识(《推广边疆教育实施办法》称之为“国家观念”),以有助于巩固国防。后者在学生的招生和教学安排方面也有具体体现,即民国政府的边疆教育强调“边地教育应打破种族界限之观念,各级学校招收学生时,不分种族宗教混合教学训练,俾能养成国族统一之情绪,团结一致之精神”。⑧ 所谓“国族统一之情绪,团结一致之精神”无疑是指要注重削弱民族意识而培养“国家观念”、中华民族观念或称“国族观念”。

(二)边疆教育实施的范围

按照《抗战以来之教育》的归纳,民国政府的边疆教育涵盖的范围是:“凡中华民国境内各省区边僻地方,其人民语言文化尚属特殊者,一律施以边地教育,但其语言文化现象,业与内地其他地方融合一致等,无论属于何地,属于何族,均应并入普通教育范围。”⑨ 但从与边疆教育有关的各种实施办法、计划等档案资料看,其涵盖范围也有一个发展过程。在蒙藏委员会会同教育部制定的《推广边疆教育实施办法》中,计划设置小学36所,分布在察哈尔、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盟、伊克昭盟、土默特特别旗、阿拉善特别旗、额济纳特别旗、青海蒙古二十九旗、新疆蒙古二十三旗、青海回族分布区、新疆回部、青海藏族分布区、西康藏族分布区、云南苗族分布区等。1936年7月,民国政府教育部下发《二十五年度推行蒙藏回苗教育计划指令》时,涉及到了新疆、青海、甘肃、贵州、云南、宁夏、绥远、察哈尔、四川、湖南、西康等省。⑩ 1937年出台的《教育部二十六年度推行边疆教育计划大纲》则涉及到了绥远、察哈尔、宁夏、甘肃、青海、西康、云南、贵州、四川、湖南、广西、新疆、西藏。(11) 完成于1942年的《抗战以来之教育》中所反映出的民国政府边疆教育实施的范围与《教育部二十六年度推行边疆教育计划大纲》所涵盖的范围相同。由此看,民国政府的边疆教育的实施范围有一个渐次展开的过程,但至迟在1937年已经涉及到了除东北地区之外的所有边疆地区,甚至也包括了有苗族分布的湖南。

(三)课程设置及师资培训

由于边疆教育政策的制定具有较强的政治色彩,所以课程设置方面在强调普及科学知识的同时,更多的是强调对思想意识的培养和与内地教育的趋同。《教育部订定边疆教育实施原则》对边疆教育的课程设置做出了三项具体要求:一是边疆各地学校的课程应该根据内地学校课程的标准,适当考虑边疆学校的特殊情况而制定。二是小学校的教科图书用蒙藏文、汉文合编,中等以上学校教材图书以汉文编订为原则。三是各级学校的教材编订应特别注意中国民族融合的历史;边疆和内地地理的关系;帝国主义侵略中国边疆各民族的历史及事实;帝国主义侵略世界各弱小民族的残酷历史及事实;边疆各民族人民与国民革命的关系;边疆各民族人民地方自治和民权主义的关系;边疆各民族人民经济事业和民生主义的关系;其他有关边疆各民族人民特殊环境。同时,对“训育”也有具体的规定,除强调要参照内地的标准进行之外,也提出了三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方面:一是要以科学的常识破除对自然界的迷信,并注明专指蒙藏民族而言;二是唤起民族精神以破除边疆民族人民的部落思想;三是通过传播国际时事和团体生活训练,养成爱国家、爱民族的精神。应该说,对课程设置的规定是围绕边疆教育的宗旨展开的,试图通过爱国主义、科学知识的普及,以削弱边疆民族人民的宗教、部落意识,强化其国家观念,进而实现边疆地区的巩固和发展,也即“灌输科学智识,并兼以政治材料,捍卫国家之历史人物,以启迪知识,养成国家观念之鹄的”。(12)

边疆地区由于特殊的地理和人文因素影响,教育事业落后,因而民国政府边疆教育政策中特别强调了师资力量的培养。《推广边疆教育实施办法》指出:“查师资之训练为一切设施基础,苟无相当人才,即难得良好成绩。宜于各边地筹设师范学校,招本地汉人及各族之优秀青年施以严格训练,养成艰苦卓绝、思想纯正之师资。”(13) 该办法还单列“创设师范学校”一项。兴办师范学校以培养师资的政策在其后有关边疆教育的计划中屡屡被强调,如在《教育部二十六年度推行边疆教育计划大纲》(14) 中提及每个边疆省时多有增设“师范班”的计划,并有师范学校食宿费用全免的规定。

(四)经费补助

和内地教育相比,边疆教育在经费方面对中央的依赖性要强,因而民国政府为推广边疆教育实施了经费资助。

在“边疆教育”提出之初,边疆教育经费并无一个明确的来源,如1935年教育部和蒙藏委员会联合制定的《推广边疆教育实施办法》是“建议”政府将边疆教育经费列入该年度中央预算。《教育部订定边疆教育实施原则》出台之后,对边疆教育经费做出了明确规定:“1.中央在国库中或庚子赔款中提出若干万元,作为发展边疆教育之用途。2.确定与增加边疆省教育行政机关之经费。3.筹措边疆各地方之民众教育及义务教育经费。4.各县区地方教育经费之增加。”这一规定指出了边疆教育经费的三个来源:一是国库或庚子赔款;二是相关机构,主要是教育部和蒙藏委员会筹措;三是地方增加经费投入。但是,民国政府兴办边疆教育之时国家面临着日本的侵略,因此边疆教育经费仅仅依靠中央财政的支持是难以顺利进行的,所以边疆教育经费的来源逐渐发展成为“中央直辖之边教机关全部由中央负担,其由边省或其他机关团办理者,均酌量情形予以补助,俟将来各省边教基础稍固,中初级边校之经常费,将逐步移由各省自行筹划,中央仅补助其教学设备等项,期其能渐使边教事业与普通教育共纳常轨也。”(15)

综合笔者所见到的档案资料,1935年至1942年民国政府边疆教育经费的额度大体如下:

年 度金 额(元)备注

1935500000

1936500000

1937640000

1938224000该年一至六月因战事影响经费短少

1939650000内追加经费202200元

1940876805 其中包含追加费105805元

19411000000

19422100000

包含办理东方语专经费60万元,追加费未列入

除此之外,尚有中央政治学校的边疆学校经费、蒙藏委员会的蒙藏回教育补助费、中英庚款董事会设立的边校经费等,具体数额不详。

除上述各项政策之外,在学校设置、班级建制、图书馆的建设等方面也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要求。

民国政府在抗战时期能够推出如此系统而具体的边疆教育政策应该说是难能可贵的,尽管边疆教育政策的出台其政治目的要重于教育本身,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一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边疆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边疆教育的发展在各级学校的设置方面可以清楚地体现出来。(16)

(一)师范学校的设置

由于认识到了师资对边疆教育的重要作用,民国政府在边疆教育政策出台之初即很重视师范学校的开设。1938年,民国政府教育部公布了《边地师范学校暂行规程》,1941年6月又颁布了《边远区域师范学校暂行办法》,不仅对课程、组织、设备、教材等详加规定,而且将边疆地区划分为48个边疆师范学区,每区计划设置边地师范学校1所,并计划用10年的时间完成。据笔者见到的档案资料,截至1942年,民国政府在边疆地区已经设置或正在筹备中的国立边地师范学校11所:国立西南师范,地址云南昭通,有学生303人;国立贵州师范,地址贵州榕江,有学生615人;国立西宁师范,地址青海西宁,有学生220人;国立康定师范,地址西康康定,有学生161人;国立西北师范,地址甘肃临夏,有学生246人;国立陇东师范,地址甘肃平凉,有学生96人;国立成达师范,地址广西桂林,有学生208人;国立肃州师范,地址甘肃酒泉,有学生322人;国立大理师范,地址云南大理,有学生346人;国立丽江师范,地址云南丽江,筹备之中;国立绥宁师范,地址宁夏,筹备之中。此外,各边疆省也设置了不少师范学校,如青海有省立大通及循化两个蒙藏师范学校;新疆有省立阿克苏师范及迪化师范附设蒙藏回班; 甘肃有省教育厅委托私立西北中学附设之师范班;云南有省立佛海、双江、腾冲、文山等师范,建水县立简师,省立广南简师学校等。这些师范学校及师范班的兴办,为边疆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师资。

(二)为推广初等教育设置了众多试验小学

由于财力的限制和边疆地区特殊的地理条件、分散的居住状态,截至1942年,民国政府教育部仅在边疆地区设置教育部直属试验中心学校7所:直属三角城实验中心学校,地点在青海三角城;直属定远营实验中心学校,地点在宁夏定远营;直属奎香实验中心学校,地点在云南彝良;直属安龙实验中心学校,地点在贵州安龙;直属越嶲实验中心学校,地点在西康越嶲;敦煌小学,地点在甘肃敦煌;拉萨小学,地点在西藏拉萨。这些试验小学基本是以当地少数民族学生为教育对象,并根据当地少数民族的生活习惯分为固定和流动两种办学形式。

和教育部直属试验小学数量相比,在边疆教育政策的推动下,各边疆省创办的小学数量要远远多于前者。如广西省在瑶山区域设有中心学校及国民学校726所;贵州省于苗民聚居处设省立小学11所,由县及地方设立边地小学数百所;云南省设有省立边民小学34所,土司及地方设立边地小学500所;西康省在俄洛设有实验小学1所,关外康属设有藏族小学5所,宁属设有边民小学20余所,此外在各边民聚居地方设有公立小学100余所;甘肃省夏河设男女藏族小学各1所,卓尼藏族小学7所,陇东海固等县设省立生活学校(实验工读制)4所,此外由地方设立边小122所;宁夏省阿拉善旗小学3所,额济纳旗小学1所,阿訇教义国文讲习所1所,其他小学482所。

(三)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

民国时期的中等教育以职业教育为主要内容,截至1942年在边疆地区共创办中等职业学校6所:国立宁夏初级实用职业学校,设纺织、金木,化工、农业等科,有学生200人;国立青海初级实用职业学校,以畜牧为主,有学生68人;国立拉卜楞初级实用职业学校,设畜牧、畜产制造两科,有学生174人;国立松潘初级实用职业学校,设畜牧、畜产制造两科,有学生118人;国立金江初级实用职业学校,分设三年制农科、五年制农科,学生数不详;国立西康初级实用职业学校,设农业、化工两科,有学生918人。 对边疆地区高等教育人才的培养则主要是依托当时已有的大学,通过设置边疆建设科目及开设边疆讲座进行。如1938年,民国政府改组前中央政治学校蒙藏班为边疆学校,目的即是为边疆地区培养高级人才。

值得说明的是,尽管从档案资料看,抗战以来民国政府的边疆教育政策得到了很好贯彻,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其实际效果似乎并不能给予过高的评价。笔者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见到了一份名为《发展边疆教育问题之商榷(就西北言)》的档案,其中对1945年西北教育的状况做了如下概括:“一、现有学校(简师附属小学中学部)有肃州、西宁、陇东、临夏四校。中学有河西、伊克照(昭)盟、湟川三所,职校有青海、拉卜愣、宁夏、喇嘛四所。小学有玉树、柴达木、阿拉善旗、果洛、准葛(格)尔旗等五所。二、学生数共约有五千人,汉回藏蒙约为六、二、一、一之比。近边占三分之二,远边占三分之一。三、学生程度水准均较内地为低,学龄均大于内地,多为农家子弟,生活贫困。四、教职员外来与就地取才参半,师资尚多称职,惟以各种原因更动频仍。五、学校经费多感拮据,尤以事业费、设备费大感不敷,建筑大都简陋,设备不足。六、成绩好者亦有,惟未达标准者居多。”对于民国政府的边疆教育政策则做出了如下评价:“一、教育部于抗战后,锐意发展边教,设立学校较之战前确已有陡飞猛进之势。二、似乎偏重量的发展,而忽略质的改进。三、因经费及事业设备费不足,多数学校名不符实,未有显著之成就。四、缺乏健全之边教督导机构:因交通不便教部鞭长莫及,行文时效毫无,有学校成立以来竟无视察一次者(若所派非熟悉边地情形亦难达任务)。上马者独行其是,下马者任所欲为,督导不够,流弊难免。五、各校建筑设备率多简陋,间有所派非人,领导不够,措施失当,遗(贻)笑大方,给边民以不好印象,有失中央威信德意。”(17) 该档案的作者是国立拉卜愣喇嘛职校委员兼秘书郭中央,他的评价应该得到我们的重视。

注释:

① 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处档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教育(二),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815页。

② 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处与中央训练部档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教育(二),第820页。

③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教育(二),第830页注①。

④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卷宗号五12414。

⑤ 黄问歧撰《民国二十三年中国教育回顾与今后展望》虽然有“发展边疆教育”的提法,但也认为“蒙藏委员会会同教部于二十三年十一月间拟定边疆教育计划,会呈行政院核议施行”,因而从政策层面言“边疆教育”的提出应该是在1935年前后。黄问歧文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教育(一),第150—163页。

⑥ 国民政府教育部档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教育(二),第868—870页。

⑦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卷宗号五12414。

⑧ 《抗战以来之教育》,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卷宗号五12414。

⑨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卷宗号五12414。

⑩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教育(二),第882—883页。

(11)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教育(二),第895—906页。

(12)(13) 民国政府教育部、蒙藏委员会:《推广边疆教育实施办法》,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教育(二),第868—869页。

(14)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教育(二),第895—906页。

(15) 《抗战以来之教育》,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卷宗号五12414。

(16) 以下学校数量的统计主要依据《抗战以来之教育》等档案统计。有些省的学校数量较多,但其办学规范如何是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

(17)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档案,卷宗号五1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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