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公安消防支队,河南,驻马店,463000)
【摘 要】近年来我国城镇居民住宅小区火灾频繁发生,其伤亡人数和火灾损失都比较大,为此本文通过对城镇居民住宅小区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分析,探讨其防火对策,以更好地开展消防监督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关键词】城镇居民;住宅小区;火灾隐患;防火对策
引言
近年来我国城镇居民住宅小区火灾频繁发生,无论从火灾起数还是从伤亡人数和火灾损失来看,在火灾总数中都占有较大的比例,而且时有重特大火灾发生。例如2015年6月25日凌晨,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西关虎屯新区一居民住宅楼电表箱发生火灾,过火面积4平方米,造成13人死亡,4人受伤。2015年7月11日,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紫荆嘉苑小区一高层住宅电缆井发生火灾,过火面积2平方米,造成7人死亡,12人受伤。连续发生的多起城镇居民住宅楼火灾事故,小火亡人现象突出。可见城镇居民住宅小区防火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工作。
1城镇居民住宅小区存在的火灾隐患
1.1线路私拉乱接现象严重
经消防监督检查发现,一些老旧居民小区楼道内电线私拉乱接现象较为严重,有些线路竟然用布条系在一起。在楼梯间内,电瓶车充电现象普遍,一根未经穿管的电线从居民家中拉出来,随意放在楼梯上。电瓶车充电时就接上插头。这样一根带电的线路放在楼道,不但可能造成人员触电,电瓶车还有可能发生电瓶过充起火。一旦起火,浓烟沿着楼梯向上蔓延,给人员疏散逃生造成极大困难。
1.2消防设施损坏现象较为普遍
消防人员在高层住宅中检查时发现,高层住宅必须设置封闭楼梯间,就是在楼梯口加设一道防火门,防止各楼层起火后烟气进入楼道,具有防烟避火的功能。而实际上,不少高层住宅建筑常闭式防火门经常“敞开”,有些还被拆除,无法起到保护楼道的作用。消火栓箱内缺少水枪水带,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损坏等现象较为普遍。
1.3消防通道堵塞,防盗窗变“牢笼”
由于小区私家车增多,为了方便,不少居民将车辆停放在消防车通道或登高扑救面区域内,造成消防车无法通行。居民楼发生火灾后,消防官兵不能第一时间靠近起火楼栋进行扑救,而登高车、高喷车等大型车辆也没有操作的平台和空间,耽误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这些违规停放车辆的行为都属于消防违法行为。另外,很多居民家中设置防盗窗,如果家庭发生火灾,无疑成为救援人员的障碍物,同时让被困居民也无法选择跳楼逃生,非常危险。
1.4家电普及和可燃材料装修,增加了火灾负荷
家用电器产品琳琅满目、丰富多彩,给人们带来了无限的快乐。同时私拉乱接临时线路,接触不良、漏电或用电超负荷,电气设备安装不良,故障或过载运行导致绝缘损坏短路起火,电气线路设备长期缺乏维护,老化过热起火引发火灾;由于家庭是温馨体现的地方,不少居民在其住所装修上绞尽脑汁、别具匠心,使用可燃易燃材料,不仅降低了住宅的耐火极限,而且为火灾时的蔓延提供了条件。
1.5居民防火意识薄弱,容易导致火灾的发生
多数居民对火灾的危害性是明白的,但确心存侥幸,明知顾犯。有时只注重住宅防盗而忽视防火,注重实用而忽视消防,如把阳台作为杂物仓库、把楼道当成电瓶车停车地、在消防通道上停放私家车等行为无时不在发生,烧水、炖煮时离开厨房,出门不关闭电器电源等。居民思想防线上的小漏洞,往往导致大火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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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镇居民住宅小区的防火对策
2.1落实政府监管责任
规划、建设、房管、城管、消防等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对涉及消防安全审批,要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多方征求意见,形成统一审批意见,避免产生先天性火灾隐患。同时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派出所的作用,开展联合执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规划、建设、园林部门要对老小区消防车道进行调研,采取“小区内改造一批、小区外部配一块、社会资源利用一块”等方式,增设汽车位,避免占用消防车道或登高面。对缺乏消防室外用水的,要及时规划市政消火栓或设置取水码头;房管部门要修订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整改重大火灾隐患程序,简捷、快速、有效地完成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要建立物业信用档案,对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并屡次受到消防行政处罚的物业公司要降低或取消其资质。
2.2提升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物业公司要严格按省消防条例和物业条例相关规定,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加强消防工作领导,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要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队伍,参与消防安全专业培训,定期组织防火巡查和灭火救援演练,提升单位消防法制意识、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和疏散逃生能力。组织业主签订公用防火协议,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管理。要对消防控室制操作人员实行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确保双人持证24小时上岗。
2.3加强消防设施定期维保
要充分利用消防设施远程联网系统,将所有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居民小区接入市消防支队监控中心,集中进行巡检,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督促物业、业主进行专业消防维保,落实隐患整改。对新建居民小区,要在图纸审核(备案)前,进行工作提醒,督促建设单位必须在前期物业管理时签订建筑消防设施维保合同。对次新或老小区消防设施存在隐患后的,要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利用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护、更新和改造后,再签订建筑消防设施维保合同。更换物业时,新物业公司必须在承接物业时,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机构对共用消防设施完好性进行查验,并对消防档案资料进行交接,签定新的消防维保合同。
2.4居民住宅装修时应充分考虑消防安全
家庭装修应尽量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装修。在设置阳台防护栏时,兼顾防火、防盗,要留有适当的宽度出口。选择家电把好质量关;电气线路敷设应尽量采用明敷,以便改线和检修;若暗敷,应根据电荷大小,选择符合要求导线,且应钢管或PVC阻燃管敷设,管内不得留有接头。日常应加强电器使用管理,且不能一个插座供多个电器同时用电,用电后要养成随时断电习惯等。
2.5增强居民消防意识,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培训
要广泛利用各种媒体,集中宣传典型城镇居民住宅火灾事故教训,普及家庭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防火常识、电动车充电知识和火灾现场逃生自救技能。深化消防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发动居委会和消防志愿者深入居民小区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上门服务,动员居民普遍开展家庭消防安全“三清活动”,及时清理楼道、清理阳台、清理厨房。充分发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作用,主动邀请辖区居民参观体验,学习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在居民住宅小区主要路口、墙壁等醒目处设置消防安全警示标语;在小区值班室设立消防安全知识资料发放点,定期组织人员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把消防安全工作深入到小区的各个角落。
3结论
总之,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地方各级政府和公安消防机构及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把预防和控制住城镇居民宅小区火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起来,采取积极有效防火对策,努力遏止火灾频发势头。让每一个城镇居民住宅小区远离火灾,任重而道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以便让每一个家庭平平安安。
参考文献:
[1]贾德国.浅谈居民住宅电气火灾隐患与对策[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年22期.
[2]陈鹏,王达.城市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及其解决对策[J].中国公共安全(学术版),2011年01期.
作者简介:
曹登峰,男,河南省驻马店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工程师。
论文作者:曹登峰
论文发表刊物:《工程建设标准化》2016年2月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6/5/27
标签:火灾论文; 居民论文; 消防安全论文; 隐患论文; 城镇居民论文; 住宅小区论文; 小区论文; 《工程建设标准化》2016年2月供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