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境敏感”与辩证法与非矛盾规律--黑格尔“说谎者”悖论辩证法辨析_黑格尔辩证法论文

“语境敏感”与辩证法与非矛盾规律--黑格尔“说谎者”悖论辩证法辨析_黑格尔辩证法论文

“语境敏感”方案与辩证法、不矛盾律——兼析黑格尔“说谎者”悖论的“辩证观”,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黑格尔论文,说谎者论文,辩证法论文,悖论论文,语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0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0-114X(2003)01-0106-08

一、引言

两千多年来,逻辑派(亚里士多德、罗素、波普尔)跟辩证派(赫拉克利特、黑格尔、恩格斯)关于“不矛盾律”(“不”律)的论争,在绝大多数时空里,逻辑派占主导地位。他们认为“矛盾”是严重的谬误,与真理对立。很自然地,辩证派的“矛盾律”一词有很负面的“着色”(贬的“情绪色彩”);而“不矛盾律”一词有很好的“着色”(褒的“情绪色彩”)。自从罗素于1901年提出“罗素(自涉)悖论”以来,引发了西方历史上悖论研究的第三次高潮(直至2001年),刚好一百年,迄今热潮仍未止息。不少论者都说“矛盾,特别是由自涉引发的矛盾是没有意义(或价值)的”,一般人也跟着附和。事实上,这里人们混淆了“意义”一词的几种解释:“语义”、“经验内容”和“目的、价值”,从而回避或压制“仅是矛盾”,借此消解“矛盾被证”(“悖论”),犯了“攻击稻草人”(“迷失重点”、“误中副车”)谬误。

当代西方有三大“解悖”方案:1.“语境迟钝”(代表者为罗素、塔斯基、克里普克、赫兹博格);2.“语境(情景)敏感”(伯奇、巴威斯、德福林);3.弗协调逻辑(普利斯特、娄特雷)。前两者同在不违反“不矛盾律”的基础上,其一指所谓“矛盾”实质是缺义;另一则把“矛盾”分析为“拟似矛盾”P,┐P[,1]。第三者最具彻底性和革命性,认一些矛盾为卓论,否定“不”律的普适性。前者早在20世纪初以来一直遭受诸多挑剔和不满,这样才会产生后者——弗协调逻辑。情景(语境)语义学方案认为,同一语句在不同的情景中可能表达不同的命题,因而具有不同的真值。这样,说谎者命题“P而非P”在不同的情景中可变作拟似矛盾:“P[,1]而非P[,2]”或“a[,1]说P,a[,2]说非P”,因此并不会构成悖论。“说谎者”悖论的这个消解方案,在西方诸多“解悖”方案中独树一帜,是悖论研究的一个重要新典范。因特网哲学大百科全书“说谎者悖论”辞条明确指出,巴威斯、伯奇、艾切曼迪、古普塔等是20世纪后15年的“悖论权威”,而巴威斯和艾切曼迪(美国斯坦福大学“逻辑、语言与信息研究中心”(CSLI)负责人,斯坦福大学数学系资深教授)正是情景语义学“解悖”方案的首创者。德福林认为,“直到巴威斯和艾切曼迪将情景理论的形式技巧运用到说谎者悖论上后,这个问题才算是正式被解决。”李国伟(台湾中央研究院数学所研究员)也对此作出高度评价,他推荐读者细看情景语义学对说谎者悖论的消解,认为情景语义学方案不仅能从“千古难题中脱困,而且解放得非常自然”。

近十年来,“语境(情景)敏感”方案的冒升,更加指责“语境迟钝”方案是“静态”的,不符合“动态”的辩证法;又指责“弗协调逻辑”方案不符合RZH(罗素、策墨罗、哈克)的标准(主要指否定“不”律的普适性),所以,“语境敏感”方案,特别在我国,被认为免除了前、后两者的大“缺失”,既不违反“不”律,又符合辩证法。我国有悖论学者以为,借助“情景”概念,通过对自然语言所表达命题及其真值的动态考察来解决说谎者为代表的语义悖论问题的情景语义学方案,实质是在尊重经典逻辑的基础上实现了语义悖论问题的辩证解决。所以,我们相信,“语境(情景)敏感”方案很容易广泛地为我国人接受;但是,我们认为,关于“情景(或语境)语义学”方案,相对一些例子是“非常自然”,相对于另一些例子 ,如“强化谎者”悖论,便很有“特设性”了(因为它压制矛盾以消解矛盾被证,不像我们的保留矛盾而仍然能够消解矛盾被证)。我们要适可而止,不要过分“敏感”,从“个别”轻易地推广到“一般”,犯“轻率概括”谬误。真理稍微过些便可变成谬误!所以,这方案跟“语境迟钝”方案一样,两者的大缺失均是压制矛盾以消解矛盾被证。至于第三者“弗协调逻辑”方案,当他们了解到“仅是矛盾”和“矛盾被证”有重大区别和“不”律在原则上的缺陷与技术上的补救和保证时,大概会“回心转意”的。

我们更认为,悖论研究应该首先抛开“悖论”这个概念,澄清“意义”、“矛盾”、“自涉”等较为简单的概念,一些“自涉悖论”便会迎刃而解。下面的第二大段是澄清这三个简单概念;第三大段借着评析和比较黑格尔的有关问题,来显示出我们的一些“简明”的解悖方案。

二、语义、矛盾、内容、价值与自涉

2.1 “意义”的第一种理解:“语义”的解释。不少论者这么说:“矛盾(自相矛盾的语句)是没有意义的”(S),特别是经过漫长的岁月仍然无法消解“说谎者”这个自涉悖论的时候,论者更加认定S。事实上,S是错误的。我们先从简单而显然的道理逐步建立“矛盾是有意义(语义)的”。考察“李白是诗人(P),又是中国人(Q)”(R)。P、Q均为真,所以由两者构成的复合句R也真。更详尽地说,只有P、Q均真,R才真;当P,Q任一为假,或两者均假,R便假。这是我们日常语言的约定俗成,适切实用。逻辑学早已接受这约定,并作出严格的形式刻划。

如果把上述的Q换进非P(即“李白不是诗人”),R便变成矛盾句P∧┐P(R[,1]);既然P和┐P不能同真,所以,在任何情况下R[,1]皆假(从而证明“不”律为重言真)。

2.2 “语义”与“矛盾”。我们都知道,“李白是诗人”(P)是真句,当然有语义。如果P有语义,则“非P”(假句)和“P而且非P”(矛盾句)也必有语义。再者,矛盾句必假,而假句不必然是矛盾句。既然矛盾句是假句的一种,而假句必有语义,所以矛盾句也必然有语义(否则我们怎么能够把语义与事物作出比较而判定它是假句和矛盾句)。所以说,“矛盾句没有意义(指语义)”(S)是错误的。

关于“说谎者”悖论问题,所谓“没有意义”(“没有足够的语义以供赋值”),论者是指“语义”的。连“语义”都没有,自然没有矛盾,充其量它是“拟似矛盾”。我们曾多次指出,罗素、塔斯基的“层级(解悖)方案”,克里普克、赫兹伯格的“非赋值(或变值”)方案,伯奇、巴威斯、德福林的“语境敏感”方案,它们的共同“大缺失”,就是以不同方案通过回避、拆散、压制或消灭“仅是矛盾”,来消解“矛盾被证(悖论)”,而我们则既保留“仅是矛盾”,而以“复合命题”方案来消解“矛盾被证”!关于消解悖论的问题,我们从来没有看到有论者刻意分辨开“矛盾被揭露”与“矛盾被证(两者之间可以有含混区)”。结果就是,一些论者要“赶尽杀绝”语文中的矛盾(大概是把它看作“矛盾被证”),另一些论者却不知所谓“矛盾被证”,或不把它当一回事(大概是把它看作“仅是矛盾”),随意把被证的矛盾“拆散、压制”便算数。此外,一般论者没有妥善处理“矛盾和悖论”的“形式”与“内容”(语义和语境)的关系,这是“解悖”失败和绝望的一些重要原因。

2.3 “意义”的第二种理解:“(经验)内容”的解释。真句P有内容(意义),从来没有人怀疑。依同理,假句┐P也同样有内容,否则,我们怎能把它所表达的内容跟事物作出比较,而判定它为假?矛盾句“P而┐P”是假句的一种,它不只有内容,更有最丰富的内容:它否定(或肯定)一切,所以毋需经验(或观察),常识(或真值表)即能证明它为“必然假”,并且能推论出任意句Q。至于重言句“P或者┐P”,它没有否定(或肯定)任何事物,所以,无论客观世界有任何事物发生,都没法否证它。它是重言真;所以,重言真句没有内容(意义),而只有语义(意义);而矛盾句既有内容,也有语义。

2.4 “意义”的第三种理解:“价值、目的”的解释。一些事物,例如废料,可能没有什么价值、功用、目的(意义)。但是,当我们给它一个名称,把它命名为“A”之后,“A”这个名称便有了语义(意义)。西方也跟我国一样,“意义(meaning)”一词同样有两(或三)个解释:语词的“语义(verbal meaning)”和人的“目的”或人赋予事物的“价值(value or purpose)”。

a漫无目的地说:“月亮是圆的”(P)。显然,P没有什么意义(目的、价值)。但是,大家都默认P必有意义(语义),否则我们怎能理解它并判定它为真句。同理,“月亮不是圆的”(非P),虽然是假句,更没有什么意义(目的、价值),但它也必有意义(语义),否则,我们怎能判定它是假句。既然P有语义,非P怎会没有语义!b泛泛地说:“吸烟有害健康”(Q),它虽然有语义,但Q在今天已成老生常谈,没有多大价值;只有当b要警告烟民c时,Q才有目的和价值。芝诺说:“善跑者追不上乌龟!”(R)。哲学家们都承认R不只有语义,而且有重大价值:由它的荒谬引发出卓论!

人们明知R假,又怀疑芝诺的动机、意图便否定R的价值;这是犯了“以人废言”的谬误。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所谓“真矛盾”只是“字面”上的矛盾而“实质”是真理。有时,这是由于“歧义谬误”或“概念混淆”而引起的。例如说:“矛盾既无意义(价值),又有意义(语义);重言真句既无意义(内容),又有意义(语义)。”

说“矛盾没有目的、价值”,只能相对于真理或一般情形而言。例如,a(智仁勇者)对b(暴君)说了一段话,内含隐蔽矛盾(S)而把b骗倒。这时,a是有目的地说出有价值的S。所以,不少论者说“矛盾没有意义”(T),无论把T解作“语义”、“内容”或“目的”、“价值”,均为不通,尤其是论者跟着要拆散、回避、压制或消灭矛盾的时候。

2.5 “语义”与“自涉”。自涉否定句“本语句不是英文写成的”(S)是真语句,当然有语义;自涉肯定句“本语句是英文写成的”(非S)虽是假句,但也有语义。难以设想S有语义而非S,S∧┐S却没有语义!无论S是否有价值、目的,它总是有语义,否则,人们无法判定其真假。而且,不能因为发现另一些自涉句缺乏(足够)语义以供赋值,而否认S有语义。无论由“自涉”还是“非自涉”产生的假句,它们存在于语文是合法、合理的。换句话说,语文应有表达真句和假句(自然包括矛盾句)的能力。我们不应禁止、限制、消灭语文里的假句,而只能把假句排除于知识体系之外。但是,它们依然是假句,依然有语义。认为假句、矛盾句无意义(语义),主要是因为要消解“矛盾句被证明为真理”。事实上,这只是回避、压制和消灭矛盾句,颇具“特设性”,是不合理和不合法的。

A·法兰凯尔(Frankel)和巴希勒尔说:“‘涉及自身’的命题在数学上太多,如果把这类命题一概排除,数学是受不了的。不能把洗澡水连同孩子一起倒掉。”

评析:显然,法和巴以“洗澡水”喻“自涉”,以“孩子”喻“真理”。这是否恰当,颇值得商榷,事实上,“孩子”应喻真句和假句。我们的说法就是:不能把洗澡水(矛盾被证)连同孩子(由自涉产生的真句、假句和仅是矛盾句)一起倒掉!我们应既能够保留矛盾,又能够消解矛盾被证,从而消解悖论。

三、黑格尔“说谎者”悖论“辩证观”评析

3.1 杨熙龄说:“‘说谎者’悖论是所有悖论中最纯粹的一个,能够解释它,也就解释了一切悖论”。我们认为,这句话很有问题。杨把悖论狭限于“自涉”悖论,忽略了数学、物理等各种科学悖论;而且,“亦此亦彼”这个哲学悖论有很不同的性质,犯了“语无伦次命名”谬误,而“强化谎者”悖论则犯了“复合命题”谬误。杨继续说,“但是黑格尔对它有过相当详尽的阐释,西方逻辑学把它忘记了”(注:杨熙龄:《奇异的循环——逻辑悖论探析》,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03页、第105-106页、第138~141页、第118页。)。张建军也说:“黑格尔在讲解哲学史时,曾以辩证观点分析了说谎者悖论。这种分析也曾被某些人认为是‘无端的臆说’。但现代悖论研究可以表明它的合理性和启发性”(注:张建军《科学的难题——悖论》,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1990年版,第236-240页。)。

3.2 我们看看黑格尔的原文,他这么说:有一种论辩叫做“说谎者”的论辩。如果有一个人承认自己说谎,那么他是在说谎还是说真话呢?要求作一个简单的回答:因为真理被认为是简单的、一方面的东西,因此另一方面便被排除了。如果问他是否说谎,他应当回答“是”还是“否”呢?如果说,他是说真话,那么便与他的话的内容相矛盾:因为他承认他说谎。如果他说“是的”(他说谎),那么他说的又是真话了;因此他既不说谎,又说谎——同样的情形,如果他说真话,他便与他所说的相违反了。然而因为真理是简单的,还是要求作一个简单的答复。一个简单的答复是不能有的。在这里,两个对立的方面,说谎与真话,是结合在一起的(我们看到了直接的矛盾)。这个对立面的结合,曾经在各个时代以各种不同的方式一再出现,并且引起人们经常注意。克吕西波,一个著名的斯多葛派,就曾经对这个题目写了六部书。另一个柯斯的裴勒塔,便是由于用心研究解除这种二难困境的办法,操劳过度,因而得了痨病死去。与这事完全相似的事情就是我们在近代看到人们用尽气力钻研化圆为方的问题——一个几乎永垂不朽的问题。他们在不可通约的数目中间寻找简单的比例;这个混乱就在于要求给予一个具有矛盾的内容的问题一个简单的回答。……承认自己说谎的人是否说真话;他同时既说真话而又说谎,而真理就是这个矛盾。但是一个矛盾不能是真的;矛盾是不能进入通常观念的。……在意识中出现了矛盾,出现了对立物的意识;矛盾可以毫不费力地在意识面前指出来,——矛盾出现在感性事物、存在、时间之中,它们的矛盾必须加以揭露,这些诡辩并不是一种矛盾的假象,而是有实在的矛盾存在。在上面的例子中预先给你两条路,要你作一选择;但是例子本身就是一个矛盾。……在那些貌假开玩笑的例子中,存在着对于所涉及的那些思想范畴的根本的观察(注: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二卷)》,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

3.3 杨熙龄评析说:黑格尔对于“说谎者”悖论的这段论述中至少有以下几个要点:(1)真理决不是简单的、一方面的东西。一个真的概念不可能保留其一方面的含义,而排除其另一方面的含义;(2)真理就是这个矛盾:既是谎话,又是真话;(3)通常观念认为矛盾不能是真的。这种观念不正确。矛盾,才是真的;(4)从看去“无矛盾”的事物中,应该揭露其矛盾;(5)看去是“诡辩”,实际上反映了真实矛盾;换言之,黑格尔认为这个悖论就是我们现在说的“辩证矛盾”;(6)不可能用简单的“是”或“否”来回答这个问题;(7)这个悖论曾在各个时代,以各种不同的方式一再出现,并且引起人们经常的注意(注:杨熙龄:《奇异的循环——逻辑悖论探析》,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03页、第105-106页、第138~141页、第118页。)。

3.4 我们的评析:杨、黑的“重点”之一就是,不可能用简单的“是”或“否”来回答“本语句假”这个问题。考察“a是烟民”(Q)与复合句“a戒烟了”(P)。P预设了Q,所以,表面孤零零的P,实质是复合句“Q而且P”(R)。R也象Q一样,可以用简单的“是”或“否”来回答。[注意,在特殊情况下,Q、P均可落入“含混”区;这时,两者均不能以简单的“真”或“假”作答。但是,一些论者可能据此而抹煞Q(简单句)与P(复合句)的分辨,并进而抹煞“复合命题”的解悖方案。这是不对的!]至于“本语句假”(S),如果把“本”改作“这”,则S“缺值”;S的第二种解释是“变值”;S的第三种解释是“自相矛盾”:P而非P,也是可以作出简单的“是”或“否”来回答。这样,悖论S消解了!

3.5 辩证的“鹰”、“鸽”两派:桂起权说:“矛盾问题可说是形式派和辩证派所关心的‘永恒的主题’,但两者的着眼点和价值观却背道而驰。前者视‘不’律为命根子,不遗余力排除自相矛盾;相反地,后者却从对辩证矛盾的分析中得到无穷的乐趣,因为把握住‘本质自身中的矛盾’,就等于抓住了辩证法的核心。那么,两者真是势不两立吗?”(注:桂起权:《形式与辩证的“矛盾观”——兼评黄展骥的“可此可彼”》,《贵州师范大学学报》1994年第3期;《矛盾、辩证法与逻辑》,《逻辑与语言学习》1994年第5期。)

我们认为,要解答这个问题,先要分辨“辩证矛盾”(“对立统一”)是什么?它可有两种不同的解释而形成“鹰”、“鸽”两大派:“鹰”派的“辩证矛盾”定义就是“亦此亦彼”。例如,一个人,他由少年即将长大成为青年的“中介、过渡、质变”状态。它既是辩证矛盾,同时又是逻辑矛盾。它否证形式派的“不”律,甚或同一律,使两派水火不相容。“鸽”派的“辩证矛盾”定义就是肯定和否定的属性辩证地统一于某一对象;或是某一对象同时具有两种相反相成的属性。这派认为他们和形式派两者都是正确的和必要的,两者分担不同的重要任务。形式派排除思维混乱的逻辑矛盾;辩证派揭示对象本质自身中的辩证矛盾;排除谬误与发现真理,两者相辅相成,并行不悖,和谐协作。显而易见,“鸽”派跟形式派的“不”律和谐协作;而“鹰”派则跟它势不两立。

在中国大陆,20世纪20至40年代的辩证派不仅全盘否定了形而上学,而且也全盘否定了形式逻辑。这时在辩证派的领域里,“鹰”派占绝对主导地位。他们认为“亦此亦彼”事例否证“不”律之外,又反对同一律:A是A;而主张矛盾律:A是A又不是A。“鸽”派的抬头,是从80年代开始,渐渐取代了“鹰”派的主导地位。那时不论讲辩证法还是讲形式逻辑的,一般论者都要区分辩证矛盾和逻辑矛盾,一般文献不再把“A是A又不是A”当作辩证法的公式。

从上述杨熙龄的观点可以看到,在20世纪末期,他是寥寥可数,硕果仅存的“鹰”派;而张建军则是“鸽”派代表者之一(他自认是“新鸽派”)。我们不妨摘引一大段张对上述黑格尔关于“说谎者”议论的评析,跟杨的来一个对比。

3.6 张建军评黑格尔:这里需要注意两点。一点是,不能把黑格尔的意见理解为:说谎者悖论本身就是一个“实在矛盾”即“辩证矛盾”。黑格尔只是说它揭示了“有实在矛盾的存在”。在其本来的形态上,说谎者的“矛盾”是为“通常观念”所不容的逻辑矛盾。而黑格尔对这种“通常观念”并未持彻底否定的态度。需要注意的另一点是,黑格尔在这里把说谎者与“事物、存在、时间”中出现的矛盾联系起来,说明他看到了真假的问题与前述“存在”问题以及时空二律背反的内在联系。在辩证哲学看来,所有这些悖论的产生,其根源均在于对象本身本来都是对立面的统一——真和假的对立统一,存在和非存在的对立统一,连续性和间断性的对立统一等,而人类思维在认识世界时又具有必不可少的割离性,前已看到这在经典逻辑法则上明晰的表现。由于经典逻辑法则作为正确思维的必要条件贯穿于思维的始终,这种割离性便成了思维的本性,这就使得悖论在一定阶段上的出现不可避免,悖论的产生并不等于对于思维具有割离性的必要性的否定。恰恰相反,只有在这种割离性的基础上,我们才能把对立面在思维中分隔开来,为达到对立面统一的认识提供前提条件。悖论的出现正是思维的相对隔离性和辩证地考察对象的必要性的一种揭示(注:张建军《科学的难题——悖论》,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1990年版,第236-240页。)。

3.7 黑格尔也曾就此写道:“认识所走的这种弯路,虽然好象是损失和退步,却是有深刻的东西为基础;在现代哲学的更高的精神中,理性的提升就是依靠这种基础。这种成了普通的观念,其基础须在对知性的规定必然互相冲突这一觉察里去寻找。——上述的反思,就是要超出具体的直接物之上,并且规定它、分离它。但是,这种反思同样也必须超出它自己的那些进行分离的规定之上,并且首先要联系它们。在这种联系的立场上,那些规定的冲突便发生了。这种反思的联系,本身就是属于理性的,超出那些规定之上,提高到洞见它们的冲突,这是达到理性的真正概念的伟大的、否定的一步。”(注: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26-27页。)

3.8 张建军再评析说:这里的“互相冲突”,便是指二律背反即悖论的发生。所谓反思,是对事物的本质的认识(以黑格尔客观唯心主义的理解,这是思维对其自身的认识);所谓知性,简单地说便是局限于割离性即仅以“固定范畴”而进行的思维;而所谓“理性”,则是涉及到对立环节的联结和统一的思维。黑格尔把二律背反及局限于二律背反的否定结果的思维称为“消极理性”,而把由二律背反进而“在对立面的统一中把握对立面”的思维称为“积极理性”。显而易见,黑格尔并未像许多学者所认为的那样,把二律背反或悖论本身看作客观矛盾或辩证矛盾,而是视之为辩证矛盾的一种反面的消极的反映,只有二律背反的“解决”,才是对客观矛盾的正确把握。“二律背反的真正解决,只能在于两种规定在各自的片面性中都不能有效,而只是在它们被扬弃了,在它们的概念的统一中才有真理,因为它们是对立的,并且对一个而且是同一个的概念,都是必要的。”(注: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200-201页。)就是说,要将对立面有机地统一起来,把握双方互相依存和相互贯通的内在机制(注:张建军《科学的难题——悖论》,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1990年版,第236-240页。)。

3.9 杨熙龄混淆两个“悖论之冠”(注:杨熙龄:《奇异的循环——逻辑悖论探析》,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03页、第105-106页、第138~141页、第118页。):杨说(摘要):“区别逻辑矛盾和辩证矛盾(包括逻辑悖论)是个重大而困难的问题,大家还在讨论。波普尔喜欢用‘白天鹅’例子来说明‘矛盾必然假’:所有天鹅是白的(甲);有些天鹅不是白的(非甲)。甲、非甲是逻辑矛盾。波认为两者既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而是必有一真一假;所以,它们的合取‘必然假’。但是,如果出现了‘界限’事例,怎么办呢?譬如说,如果找到一只浅灰白的‘似白’天鹅,界限怎么划?”我们认为,杨提问得很好!在这里,杨找到了形式派的逻辑漏洞。为了方便讨论,我们把“论域”狭限在某段时间的特定池塘内。如果发现最少有一只黑(或红或绿……)天鹅,甲便是假;如果每只天鹅都是白的,则甲便是真。但是,如果发现一些‘似白’的天鹅,在原则上便难以判定甲的真假。我们唯有把“白”的词义精确化;或者,把这些天鹅命名为“灰白”而归入“非白”一类。这样作出技术补救来保证不矛盾律,使矛盾句可以互相“据此非彼”和“非此即彼”!杨跟着说:“如果划不清界限,那么就不好判定甲、非甲哪个真,哪个假了。它们变成了一对辩证判断。形式逻辑从来在处理‘界限事例’时感到困难”。我们觉得这很对!而且特别欣赏他说的“不好判定”那句话。在这里,杨背离了黑格尔的“矛盾”学说,从“亦此亦彼”解放出来,变成“可此可彼”。可惜的是,这只是“昙花一现”。在杨书的其余各处,杨又投回黑格尔“矛盾”的怀抱里。

杨又说:“界限、极限等等都是‘否定概念的自我涉及’;一物的界限不是它自身,因为已经是它的界限,但又是它自身,因为是它的界限”。我们认为,“界限”跟“本语句假”(自我否定指涉)不大相同。前者是“中介”、“含混”而不是矛盾;后者却暗含矛盾。杨把“中介”和“矛盾”混为一谈。事实上,杨和黑格尔说的“界限就是矛盾”,就是“亦此亦彼”悖论,它跟“说谎者”悖论大不相同。杨似乎把这两个悖论之冠混为一谈。在下面,我们试图消解这两个悖论之冠!

3.10 “强化谎者”悖论的消解(注:黄展骥:《西方百年“解悖”初露曙光?——“语境敏感”解悖方案的“乌云”》,《晋阳学刊》2002年第6期。):我们另辟蹊径,消解“强化谎者”和“亦此亦彼”这两个悖论之冠,让读者把它们跟黑格尔的理论比较。考察语句“a是烟民”(Q),如果a从来没有吸烟,则Q为假。考察另一语句“a戒烟了”(P),如果肯定P,则推出Q;如果否定P,也推出Q;仅从逻辑便证明实然句Q为真,是荒谬的。

显而易见,Q能作出简单“是”或“否”的回答,为什么P不能呢?原来Q是简单句,而P预设Q,可以把P看作复合句“Q而P”(R)。这样,R同样可以作出简单“是”或“否”的回答。当答“否”时,P变成“非Q或非P”,推论不出Q!

至于“本语句假”(P),设P真,推论出┐P。而P当然推论出自己P;所以,隐含的矛盾被揭露。这就是,表面上是“孤零零”的单句,而实质上是复合句Q。当Q被否定时,便是“┐P或P”。所以,虽然我们不能作出简单的“是”或“否”来回答P(这样便犯“复合命题”谬误),但是,P经澄清为Q后,便能作出简单的回答。要注意,所谓“复合命题”谬误:把实质上较为复合的句,误认为表面上较简单的句;而所谓“较简单的句”,也可以是“复合句”。再者,考察简单句:白马非马(或者,善跑者追不上乌龟)(P),我们虽然能够简单的“否定”公孙龙的P,但是不能够简单的回答P背后的复杂深奥问题Q。人们容易忽略简单的P背后复杂的Q。在这里,我们要分辨开“公孙龙”问题和“强化谎者”问题,否则,人们会混淆两者,进而以前者来批判我们对后者的分析和破解!

3.11 “亦此亦彼”悖论的消解(注:黄展骥:《辩证法的“存亡之战”?——“亦此亦彼”与“可此可彼”》,《中州学刊》2002年第6期。)。人们都懂得分辨“蝌蚪”(A:没有手足而有尾巴)和“青蛙”(B:有手足而没有尾巴)。语言哲学家经过敏锐的观察和理智的思考,指出由A发展至B是一个“连续体”,我们在认识世界事物时必须从思维上把它“切断”成为两者。赫拉克利特发现从A到B之间存有“亦A亦B”(既有一尾巴,又有手足),我们可称它为“对立统一”或“辩证矛盾”,这就是“亦此亦彼”悖论(注意:它仅从观察而建立,并没有什么“推论”)。我们指出它犯“语无伦次命名”的谬误,悖论消解了。但是,赫挑战“不”律成功,是值得高度重视和赞扬的;他只是有点过了头,我们基于“实用观点”把他的“亦此亦彼”修订为“可此可彼”(矛盾不可同世而立)。至于欧布里德的“强化谎者”悖论,也是要挑战“不”律,人们经历两千多年仍然无法破解这个“千古之谜”,显示出欧的非凡机智。我们指出它犯“复合命题”谬误(他的论证不能成立),渐渐获得更多论者、读者的支持,问题才渐露曙光。关于挑战“不”律问题,欧在方法上虽然失败,但是在目标上却成功,虽败犹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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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境敏感”与辩证法与非矛盾规律--黑格尔“说谎者”悖论辩证法辨析_黑格尔辩证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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