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保障视域下中外青年政治参与比较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视域论文,中外论文,权益保障论文,政治论文,青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43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605(2010)04-0019-05
政治参与(Political Participation)主要是指公民通过一定的方式或程序,直接或间接地对国家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表示集体或个人的政治意愿的行为。[1]青年作为未来的决定性力量,在其成长的历程中较容易形成自我的政治态度和政治行为,因而保障其能够依法参与到政治活动中并发挥参与的有效性,对维护青年的政治利益具有重要的意义,从更长远的角度上看对一个国家一个区域未来的政治发展具有不容忽视的影响。
从参与的群体来看,中外青年参与政治的基础是一样的,但是由于中外政治体制、社会文化等诸多方面的不同,青年政治参与的方式、作用又不尽相同。所以,我们在权益保障的视域下从这些不同的维度入手进行比较和分析,以期挖掘其中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青年政治参与和青年权益保障的关系
综合中外学术界对政治参与概念的理解,主要围绕三大要素来归纳,即“谁参与”——主体,“参与什么”——客体,“如何参与”——方式。在青年政治参与中,参与主体明确为青年,即15至24岁的青年群体(1985年联合国“国际青年年”的界定)。曹彦鹏(2009)联系青年工作的特点,将其界定为:广大青年作为政治参与主体,基于对国家的政治、社会生活现状的了解和认识,通过各种具体行为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青年政治参与是青年政治利益的表达方式,青年参与政治为青年表达其政治利益提供渠道。[2]
青年政治参与具有权益保障的天然属性。青年利益作为人的利益中的年龄阶段的一个特殊表现,是指人在青春期的成长过程中向社会提出的自身正常发展所需要的物质和文化的条件的一种要求。一方面,青年要求社会正视他们的存在,尊重他们的人格,索要属于他们的权利和利益;另一方面,青年尚在发展成长的阶段,政治地位、经济地位都处于弱势,缺乏必要的话语权。因而青年要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参与到政治中将青年人的利益诉求置于其中,并寻得政府和社会的支持、法律和法规的主张。
二、中外青年政治参与的方式比较
青年政治参与只有成为一种实际的政治行为,才能产生实际的政治影响。总体上看,中外青年政治参与的方式日趋多样化,主要有政治投票、政治选举、政治结社、意见表达为代表的众多合法的参与方式。具体而言,中外青年政治参与的方式又因社会政治体制的不同而不同。
(一)中外青年政治参与方式的共同点
政治社团是中外青年政治参与的主体。政治社团作为政治参与的主体之一,在各国广泛兴起并大量参与政治过程,尽管在组织、性质、活动等诸多方面都存在着区别,但是它们在政治参与中所扮演的角色是大体相似的。资本主义国家中的政治社团其实是一种利益集团,为实现集团利益而寻求影响政府政策的一种社会团体,为了照顾群体性,政党一般都有其青年组织,以青年联盟、青年议会、青年联合会等形式存在,2005年在中国天津举行的亚欧政党青年组织领导人论坛,就有各国政党派出的青年组织领导人104位参与。这些政党所属青年组织的青年代表通过议会、联盟等途径主张青年利益。我国的青年政治社团典型的有青年团、学联、青联,分别在政治生活中代表团员、学生、青年等青年群体的利益,通过参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积极参与公共政策和青年政策的决策。
政治投票和选举依然是中外青年政治参与的主要方式。青年通过政治投票选举政府官员,或者是决定重大事件,表明各自的政治偏好或政治态度。在美国这样一个参政意识较高的国家,甚至会出现因没有投票而深感内疚的心态,以致5%到10%的人本来没有投票却声称他们投了票,而在中国等许多国家青年心中投票最多只是一种政治使命。同时,青年也可以参加到政治选举中,进行宣传和政治游说,争取和吸引其他人支持。选举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国外选举可以采取政治捐助的方式,而中国主要是国家或集体出资。由于青年年龄阶段以及所处的政治、社会地位使然,青年主要参与的是政治投票,而参与政治选举主要体现在青年组织、学生组织等社会组织的选举上,在中国也允许一定比例的青年参与区(县)人大代表的选举、党代表的选举以及中国共青团的选举。
网络化政治参与成为当前中外青年政治参与的重要方式。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6月30日,中国网民规模达3.38亿(其中青少年网民数量达1.75亿,占51.8%),上网普及率为25.5%,同韩国(76.1%)、美国(74.7%)、日本(73.8%)、巴西(34.4%)、俄罗斯(27.0%)同列前六,世界平均水平也达23.8%。在这其中,青年是中间力量,他们在应用网络进行沟通、娱乐的同时,也充分激发了青年政治参与的积极性,扩大了青年政治参与的参与面。究其原因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青年从现实生活中的经济发展、社会地位、政治心理、政治机制和社会机会等诸多限制中解脱出来,从网络中获得了更多的参与机会和渠道;另一方面,网络表现出强大的社会影响力、公众认可度,以及对重大事件、重大问题的辐射整合能力,具有很强的即时性、交互性和公共性,以及极大的包容度、延伸度和密集度,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媒体和传统的信息传送渠道的不足,为青年政治参与带来各种机会。[3]所以说,网络化的政治参与也从技术手段上保障了青年的政治参与。
(二)中外青年政治参与方式的差异化
加入党团组织仍然是中国青年政治参与的主要渠道。共青团十五大(即2002年)以来全国团员总数逐年稳步增长,截至2007年底,全国共有团员7543.9万名,比2002年年底增加558.9万名,增长8%。截至2008年底,全国党员中35岁以下的党员1785.5万名,占党员总数的23.51%。可见,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共青团目前仍然是对中国青年最有吸引力的政治组织。同时也说明中国共青团作为中国共产党的青年组织,是青年利益的代表者,在不违反全国人民利益的前提下,运用法律和其他的合理方法代表和维护青年的特殊利益,能够赢得广大青年的信任。而在许多国家,青年政治参与的渠道已经多元化,在美国其主要渠道则是社团组织,如著名政治学家托克维尔曾描述:“所有的美国人,不论年龄大小、境况的好坏、意向的异同,都经常不断地结成社团。他们不仅拥有人人都参加的商业和制造业公司,而且拥有成千上万形形色色的社团组织,如宗教的、道德的、严肃的、无聊的、一般的或有限的、规模庞大的或范围狭小的……你将会发现,无论在哪个地方,一些新兴事业的倡导者在法国是政府,在英国是贵族,而在美国必定是一个社团组织。”[4]而欧洲则很少有青年是政党的成员。青年加入政党的比例从西南欧和东南欧较高的1/10到东欧和东北欧较低的不到1/100。
政治利益表达形式上中国青年总体上比外国青年理性。意见表达是青年通过法律规定的途径表达自己的政治观点、利益要求和政治态度,从而影响政府的政策和政治实施过程。一般包括集会、游行示威、在出版物上发表看法以及通过法定的政治程序来表达自己的意见等。中国青年在使用这些表达形式时,总体而言是比较理性的,以在出版物上发表观点以及通过信访等法定政治程序为主,很少使用集会、游行示威等较极端途径,资料显示规模较大的也只有1999年我国青年以示威、游行等形式强烈抗议以美国为首的北约悍然轰炸我国驻南斯拉夫使馆的暴行以及2008年“反对藏独,支持奥运”抵制家乐福的游行示威。这也许和当前的政治体制、政治心理、社会文化等有一定的关系。而外国青年的表达往往比较直接,从法国反对“首次雇佣合同”抗争的例子就能看到这一现象。2006年3月30日,法国政府推出的“首次雇佣合同”法案规定20人以上企业在雇佣不满26岁青年人时,可在最初两年内无须说明理由而将其解雇,从而引发法国青年大规模的抗议浪潮,继而法国全国84所大学中,有57所学校罢课,38所大学(全法学生会公布的数字)被学生占领并封锁,超过4万名青年大学生走上街头,在法国的各大城市举行游行示威,最终于4月10日促使法国政府决定用“帮助困难青年就业机制”取代备受争议的“首次雇佣合同”。法国青年用强有力的——当然也是比较极端的——方式取得了青年就业权益的保障。这在法国的历史上也并非第一次,1968年和1986年这两年,法国青年就曾为维护自身利益而奋斗。另外,在当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游行示威是一种重要的政治参与方式。
非政府组织参政发达国家比中国完善规范。非政府组织是指非官方的、非盈利的、与政府部门和商业组织保持一定距离的专业组织。在西方发达国家,非政府组织经过长期的发展与规范,数量庞大,经济实力雄厚,在成为一支重要的经济力量的同时,也成为颇具影响的政治力量参与进来。为了动员政府和各种社会力量支持自己所从事的公益事业,各个非政府组织通过各种途径去宣传自己的主张,影响决策意向和社会舆论,从而促进政治参与的深入发展。很多青年领袖正是从这些领域中练就了足够的参政经验,并进而走入政坛。更重要的是在这些组织中有一部分是专门为青少年权益而努力的,它们对青年权益保障的努力是对政府的有益补充。而在中国,非政府组织是20世纪90年代后发展起来的,并逐步覆盖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逐渐形成一支政治参与力量,其中较突出的是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自1993年开始先后开展了服务西部计划、海外服务计划、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等项目,形成了以大型赛会、应急救援、环境保护、社区服务为主要内容的青年志愿服务,青年参与其中在付出劳动的同时提高了社会参与、政治参与的能力,提高了对国家、社会的责任感,是一种独特的青年政治参与。
三、中外青年政治参与的作用比较
青年政治参与必然会对政治体系及其运作过程产生一定的影响,这一点在政局稳定的各个国家概莫能外。正是因为青年政治参与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政治的正常运转,故而联合国曾将1985年定为“国际青年年”,鼓励青年积极参与并共同关心国家大事和社会发展,为国际社会的有序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从世界各国的具体实践来看,结合权益保障的视域,青年政治参与主要有两大方面:一方面,青年通过政治影响政府的行政决策,使国家政治体系的运作避免或减少对公众意愿的偏离,并由此争取、捍卫和表达自身利益,甚至对社会发展和社会变革产生作用;另一方面,青年群体在不断的参与中成长成熟。基于青年谋求利益的趋同性,中外青年政治参与作用的共同点必然多于差异性。
(一)中外青年政治参与作用的共同点
青年政治参与对社会发展、社会变革产生作用。中国青年政治参与对中国社会的发展和变革产生了积极的作用,近代中国历史上有著名的“五四运动”、“一二·九运动”、“四五运动”等,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以来,中国青年参与政治的权利空间进一步扩大,在经济建设、民主和法制建设等领域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推进作用。2000年以来,青年通过网络政治参与,关注社会热点,形成网络舆论,起到“晴雨表”作用,对政府部门加快解决舆论焦点问题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为缓解社会转型期的各种矛盾,促进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而在世界各国,青年积极的政治参与都对其所处的社会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促进作用。2008年11月4日,奥巴马当选美国新任总统,成为美国历史上首位拥有黑人血统的非洲裔总统,上演了真实的“美国梦精神”,开创了美国政治的新局面,而在这其中美国青年政治参与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美国青年通过Twitter、Facebook和YouTube等网络沟通工具为奥巴马的当选提供了从财力到选票的支持。
中外青年政治参与既为争取自身利益,也为捍卫国家权益。青年政治参与具有权益保障的天然属性,青年争取、捍卫和表达利益主要表现为两大方面:一方面是针对生存环境,另一方面是针对社会环境。一项针对中国青年政治参与的调查表明,住房、医疗、物价、养老、政治体制等都是中国青年所关注的项目,同时也认为惩治腐败是当前最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青年政治参与既作用于涉及自身生存利益的微观,又涉及国家健康发展的宏观。其实,世界各国青年争取、捍卫和表达自身利益也多围绕在这两方面,法国1995年的学生运动风潮,正是法国青年学生对失业问题与个人前途的忧虑所导致的,而1968年的“五月风暴”则是法国青年学生反对“美国资本主义、帝国主义和外国占领”。
中外青年都在积极的政治参与中得到历练并成长成熟。青年通过参与政治实践,亲身体验政治生活的意义,获取政治知识能力,大大推进了青年政治社会化的水平,青年也在参与中得到历练并成长成熟,具体表现为:一是提高了青年的公民意识和民主意识,政治参与其实是在培养现代公民、孕育民主文化,青年的积极参与将有助于政治效能感的提升,并进一步提高了青年的公民意识和民主意识;二是培育了青年的政治责任感,积极有效的参与使得正确的方针、政策变为广大青年自愿接受的目标,进而转化为自觉行动,使政治决策更具有现实的社会基础;三是有助于塑造青年独立的政治人格,通过参与,青年可以充分意识到参与政治是对自己切身利益的一种呵护,政治主体性便在参与过程中彰显,有利于形成独立的政治人格。[5]在这一点上,中外青年存在着较大的共通性,因而可以说中外青年都在积极的政治参与中获益匪浅。
(二)中外青年政治参与作用的差异性
从权益保障的视域角度,中外青年政治参与作用的差异其实不大,青年利益因其年龄、需求等方面的高度同构,决定了其谋求利益的趋同性。但是,由于世界各国国情的不同,青年政治参与所作用的领域也会有所不同。中国青年相比于其他国家青年具有独特的政治责任感和忧患意识,习惯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紧密结合起来思考,因而更具有一种宏观效应。而诸如日本、美国、法国、俄罗斯等国的青年感知世界的方式和思考问题的出发点更倾向于感性,故而其作用领域会更加微观和具体。当然,这是一种整体上更细致的比较而产生的差异,事实上正如前文共同点中所述,每个国家青年政治参与所发挥的作用都是宏观与微观兼具的。
四、中外青年政治参与比较研究的几点思考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为青年充分参与政治生活开创了广阔的天地。从宏观上讲,青年成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拥护者、实践者;从微观上讲,每个青年都有更多的机会和渠道参与到政治中。中国青年政治参与在经历了麻木与迷茫后,逐渐从狂热到冷静,从不理性到理性,从无序到有序,从单一到多样。在权益保障的视域下比较和研究中外青年政治参与问题,就是在挖掘其理论和现实意义的同时,深入思考如何进一步保障青年政治权益、如何进一步深化青年政治参与。
(一)要保障青年政治参与的制度化实施
第一,要保障青年政治参与的连续有序发展。青年政治参与的制度化意味着政治参与的规则、程序等规范不仅为法律法规所确认,而且为广大青年所认同,得到广泛遵守与执行,青年政治参与纳入制度化轨道,成为现代社会政治发展的常态而得到连续的发展。制度化参与下,青年按照法定的规则与程序,通过各种正式渠道表达自己的意愿与要求,通过协调机制解决相互之间的利益矛盾和冲突,并通过政府的渠道去解决问题,使政治参与在有序状态下得到正常发展,不会因为领导人的更换而导致政治参与的中断,青年政治参与稳定连续且有序。
第二,要保障青年政治参与有良好的外部环境。青年政治参与制度化,意味着大多数青年广泛地理性地政治参与,那么就应该有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从宏观上讲,就是要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深入发展,使多数青年广泛地理性地参与成为可能;从组织上讲,青年政治参与应有健全的组织制度,为政治参与的运行提供组织保证,政治参与发展状况如何,能否取得成效,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政治参与的组织水平所决定的,因而要加强青年政治参与的组织建设,并提高其组织的权威性,才能使青年政治参与获得可靠的组织保证。
第三,要培养和造就青年政治参与的技术和技巧。目前我国青年政治参与素质不高,对政治发展不够明确,政治参与的知识和能力也有限。虽然随着网络化政治参与的兴起,这一情况有所改观,但仍须努力培养和提高青年的政治参与素质,一方面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使公民全面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掌握一定的政治参与技术和技巧;另一方面则应加强对政治参与实践的引导和组织,努力营造参与型的政治文化,使青年在政治参与实践中进行学习和总结,在实践锻炼中不断得到提高。
(二)要保障青年政治参与的网络化途径
首先,要有拓宽和完善网络参政渠道,保障青年网络化政治参与的权益。第一,要广开网络化参与的渠道。譬如对于网络举报,相关部门要开通网上“绿色通道”,受理网站、邮件、短信等举报方式,实现“点对点”的核实调查和意见反馈方式,早在2005年7月1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就开通网上举报(www.jubao.gov.cn),这是一个不错的尝试。事实上,青年反映问题只有在现实社会中多方得不到解决的时候,才会求诸于网络。第二,要适应青年网络参政的方式。网络监督已成我国民主监督的一种新形式,青年通过网络反映自己关心的问题,客观上有利于相关部门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有些地方、有些部门、有些领导就是因为不习惯这种方式,以至于曝出“河南灵宝青年王帅举报违法征地遭跨省追捕案”、“山东曹县青年段磊网上发帖举报镇党委书记被公诉案”。第三,要通过网络形成定期的、制度化的良性互动。青年可以通过网络如实反映社情与民意,也可以让政治精英充分了解民意,使政府的有关决策越来越合理。2009年河南洛阳“两会”期间,4位网友以网民的身份当选该市人大代表和被推荐成为市政协委员,可谓开风气之先河,其创新之意、开拓之举,有值得学习和借鉴之处。
其次,要加强网络立法,为青年网络化政治参与提供法律保障。一方面,青年网络化政治参与过程中表达自由的法律限制要合理。应保障青年在网络中的政治表达权,坚持“保障为主、限制为辅”原则,在确实需要限制网络表达自由的情况下,应遵循最小限制原则,即限制应在“最小范围”内进行。[6]另一方面,应明确青年政治参与中网络表达自由的范围。对诸如知情权与隐私权、言论自由与人身攻击等问题进行明确界定,避免因含糊不清而导致青年无所适从,并进而使得青年网络政治参与侵犯了自身及他人的权益。
最后,要加强网络引导,规范青年网络化政治参与行为。目前,青年网络失范行为及网络违法活动时有发生,已经成为阻碍信息网络健康发展的全球性问题。在网络中散发各种虚假政治信息,误导青年的政治选择甚至由此酿成由虚拟参与转化成现实政治参与。所以,规范青年网络化政治参与行为已经是当前不可回避的话题。[7]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要培育青年网络政治参与的公共精神,提倡并制定网络政治参与的“行为规范”与“道德规范”;另一方面,要整合与转型网络政治文化,把民主、法治、责任、义务等观念整合于网络空间,将网络中的民主转型为“自主”。[8]
(三)要保证青年政治参与的有效性
首先,要进一步保证青年政治社团代表青年权益的有效性。准政府机构的特性,使青年政治社团在代表青年利益时具有一种双重特征:一方面,协助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命令;另一方面,了解和收集青年的意见、观点和利益,并带回到党和国家的政策制定过程当中。那么所产生的参与效果也是两面的:一方面,青年的利益诉求在政治系统中有相应的接受结构,为降低表达成本和提高表达的有效性提供了可能;另一方面,青年的利益诉求就通常被高度组织化了,政治参与和利益表达只能在给定的范围内进行,与政府政策和利益不相容的要求则有可能不会被系统真正接受和考虑。所以,提高青年政治社团利益表达的独立、多元及有效的程度,避免成为“政治传声筒”是非常有必要的。
其次,要进一步增加和拓宽青年参与青年政策制定的机会和渠道。在许多国家,青年政策成为家长式的、成人设计和指导的产物。政府提供的参与机会较狭窄,导致青年没有或者较少地参与到切身相关的决策制定中,将直接导致青年对政治机构信赖程度的降低和政治参与热情的衰退,甚至引发青年大规模抗议,如前文提到的2006年法国“首次雇佣合同”引发的抗议风潮。其实,让青年参与到青年政策的制定中对政策的操作性和实际效果也具有积极的影响。所以,应当大力拓宽与完善青年政治参与的渠道,大力发展青年参与、代表和表达的补充形式,让青年有更多的机会参与进来,让青年参与进来后能有效地发挥作用。
胡锦涛同志曾指出:“一个有远见的民族,总是把关注的目光投向青年;一个有远见的政党,总是把青年看作推动历史发展和社会前进的重要力量。我们的民族就是这样的民族,我们的党就是这样的党。”[9]青年政治参与关系着社会民主政治的稳定和发展,通过中外青年政治参与问题的比较和研究,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提高我国青年的政治参与能力,保障青年的政治利益,对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确保党和国家事业的兴旺发达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收稿日期:2010-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