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平流区少数民族社区土地利用变化驱动力分析_农业论文

三江并流区少数民族社区土地利用变化驱动力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驱动力论文,少数民族论文,土地利用论文,社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30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363(2000)04—0062—03

1 引言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地处滇西北高山峡谷区,东经98°39 ′~99 °39′,北纬25°33′~28°23′,境内自东向西有担打力卡山、独龙江、高黎贡山、怒江、碧罗雪山、澜沧江、云岭,形成四山三江相间排列三大峡谷,为滇西北三江并流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地总面积145.98万hm[2],总人口约43.98万人。该地区是一个少数民族的聚集区,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2.05%,以傈僳族、白族、怒族、普米族为主, 此外,还有彝族、独龙族、纳西族、藏族、傣族、回族、景颇族等少数民族[1]。交通通信条件差,外部的介入较少, 本地资源是其发展的主要决定因素,长期以来以林业、畜牧业及种植业为主。

该地区人地矛盾较为突出,陡坡垦殖、毁林开荒现象普遍;同时,因为典型的木材经济地区,长期大量砍伐木材造成森林破坏和土地利用的变化较大,这不仅影响本地自然资源的持续利用,还影响到怒江和澜沧江中下游地区,因而该地区成为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重点区域。深入怒江州乡6个自然村, 对社区土地利用变化空间时间变化规律及驱动力进行研究,可更好为社区发展和两项工程的深入实施提供决策依据。

2 土地利用变化诊断

2.1 土地利用结构

在过去的30多年中怒江土地利用发生了较大变化。据林业部门调查[2],全州总的林地面积有增加的趋势,由1963年的90.59万hm[2] 减小到1975年的90.26万hm[2],到1986年增加到103.84万hm[2],1995 年增加到104.33万hm[2]。 相应地有林地(尤其是成熟林和过熟林)和森林覆盖率也发生了变化,森林覆盖率由1963年的30.7 %减少到1975 年的30.4%,到1986年升高到44.1%,1995年达48.63%[1,2]。 耕地(主要是旱地)也有明显变化,1978年以来,耕地总面积逐步增加,1983年和1986年有2个峰值,总耕地和旱地面积达最大,1985年和1987 年为低谷,1988年后逐步增加。

从社区层面上看,土地利用变化表现为:耕地扩大迅速,经济林增加,草地和有林地减少。据作者调查,1983年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长涧、稗子田、山后、双拉娃等村寨,普遍开垦坡地及火山地,一般每户扩大耕地0.2~0.67hm[2]不等。特别是贡山县茨开镇双拉娃村因修贡(山)独(龙江)公路损毁部分耕地后,部分村寨村民搬迁到山上开挖火山地,有的村民现种植的耕地全为轮歇地。同时,社区农户平均每户新增经济林0.10~0.67hm[2],普遍种植新疆核桃、杜仲、苹果、 花椒等经济林。

2.2 农作物种类与土地利用技术

从整个调研社区来看,多数从70年代开始,逐步种植新的农作物品种(包括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蔬菜)。新品种的改良和使用的同时,农业科学技术水平也发生了变化,表现在种植制度有改变,地膜、农药、化肥的用量逐步增加。如贡山县从1970~1995年化肥的使用量平均每年增长22万kg,地膜用量年递增6万kg,农药用量年均递增1万kg。

2.3 土地权属

社区土地利用权属也有较大的变化。1952年开始走互相合作的集体化道路,土地使用权归集体所有;1978年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主要是耕地)下放到农户,归农户利用;1982年林业“三定”划分了集体林和自留山;1983年的“两山”划分了责任山和自留山,山林权属发生了较大改变。

2.4 土地开发利用

解放前怒江是云南开发最晚、经济文化最落后的地区。由于地处边疆,交通险阻,被历代统治者称之为“不毛之地”,加上土司压榨,奴隶主的抢夺,国民党的苛捐杂税,怒江各族人民长期处于窒息的境地,几乎谈不上土地的开发[1], 对土地的利用主要是采取刀耕火种的方式,轮歇游耕多,固定耕地很少。

解放后,通过“团结、生产、进步”和“直接过渡”以及“缓冲土改”和“土地调整”等方针政策,人民获得了土地。在此基础上,引导各民族人民走互相合作的集体化道路,兴修水利,大搞基本农田建设,推广应用传统农业技术,游耕地逐步得到固定。

1978年以后,全州建立了包交提留到户的农业生产责任制,进一步改善了生产条件,调整了农业结构和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体制,推动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农林牧生产的全面发展,种植业比重下降,林、牧产值所占比重迅速提高,耕地利用结构由以粮为主的单一化逐步向多样化转变,农业生产条件有了较大改善,粮食产量提高较大。

2.5 土地利用的空间变化

社区土地利用存在明显的空间变化。如调研社区兰坪县通甸乡德胜办事处罗锅箐村,从河谷向北,由于岩性、地貌类型、植被类型、气候特点以及距离居民点远近等的不同,土地利用程度不同,土地利用方式依次为水域、平旱地、居民点用地、坡旱地、林地;同时,土地权属、作物组合及熟制、人类活动、产品/商品、问题、解决办法及发展方向等也依次发生变化。

3 土地利用变化驱动力分析

引起社区土地利用变化的因素可分为自然因素和人文社会因素[ 3]。自然因素在短期内变化较小,对土地利用的时间变化的影响小,但自然因素的空间变化对土地利用的空间变化影响很大。驱动社区土地利用变化的主要因素是社会人文因子[4,5],包括社区人口变动、技术进步、政策变化[6]、认知水平的提高、经济发展等, 它们相互作用共同驱动了社区土地利用的变化(图1)。

图1 怒江州社区土地利用变化驱动力分析

Fig.1 The driving forces of land use change in communityof Nujiang prefecture

3.1 人口增长

社区人口的快速增长,对耕地和林地产生了愈来愈大的压力。据调查,调研社区自1983年第一次土地联产承包到1995年土地延长承包,人均承包地减少了30%~70%不等,如兰坪县通甸乡德胜村公所的山后村的和阿姐家人均耕地由0.20hm[2]减少到0.10hm[2],减少了50.0%;兰坪县啦井镇长涧办事处长涧村的和润海家人均耕地由0.19hm[2] 减少到0.11hm[2]等。这种压力的直接影响是:一方面,导致毁林开荒、 扩大耕地以及轮歇地的轮歇期缩短;另一方面,人口增加使社区居民建房所需木材和生活燃料需求增加,导致木材砍伐量不断加大,从而引起森林和耕地的退化。

3.2 技术进步

生产技术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农业土地的开发。技术进步既能提高土地生态功能,又能节约土地。在调研社区,农作物新品种改良和引进、地膜覆盖技术的推广、化肥和农药为当地居民所接受和使用,这都大大地提高了农业生产力。如,兰坪县通甸乡德胜村公所罗锅箐村,1992年以前多种植老品种玉米,这种玉米植株高,易倒伏,产量低,每公顷产量为7500kg;1992年开始普遍使用新品种玉米,使用化肥、地膜覆盖技术,每公顷产量提高到1.2~1.35万kg。在种植疏菜方面,1994 年前该村村民只种植蔓芹(蔓芹叶晒干成为干板菜,人食用,块根作猪的青饲料),除食用蔓芹外,大量采集大韭菜、蕨菜等野菜。1994年后,当地妇女到通甸集市购买蔬菜种苗试种成功,开始逐步种植西红柿、大白菜、包菜等蔬菜,这大大地提高了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

3.3 政策变动

社区土地利用类型都是在特定的经济系统和政策水平下形成的,各项与土地权属和土地利用相关的政策对各民族的土地利用方式都有很重要的影响。在调研社区,林地权属政策就对林地产生较大的影响。1983年开始,随着土地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农户具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根据市场需求选择种植项目,土地利用有了较大改变。1983年的“两山”划分政策对林地权属、放牧场进行了划分,要求固定轮歇地,减少毁林开荒和火山地,农户可以自主使用、管理部分山林,从而社区居民造林、护林、管林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因而使土地利用模式发生了变化,进一步向合理化方向发展。

3.4 市场经济发展

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及土地承包和“两山”政策的实施,社区居民有了自我决策的能力,逐步建立起市场观念,在市场价格的诱导下,能主动选择土地利用类型,选择农作物种植种类及牲畜养殖模式,因而引起土地利用的变化。社区居民普遍愿意选择市场前景好的经济林,如新疆核桃、苹果等种植,经济林面积扩大迅速。

3.5 认知水平提高

社区居民认知水平的提高,生活习惯、耕作习惯的改善,文化观念的更新,使他们易于接受新技术、新品种、新的发展模式,这可导致土地利用的变化。调研社区,罗锅箐的普米族,过去一直认为招徕的姑爷没有良心,家中必须有儿子,因而常常为生儿子而超生,致使社区人口增长较快,加大了土地的压力,间接地对森林和草地造成威胁。现在这种旧观念已慢慢消失,社区人口增长速度减慢。

3.6 基础设施建设

引水工程、光明工程、通达工程的建设极大地改善了社区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农业生产水平和土地利用的程度。特别是公路等交通建设工程的完成,使得农户易于参与市场活动,能自主选择市场所需的经济作物和经济林木进行种植,提高农产品的商品率。与此同时,公路的修建,也使自然资源的管理难度加大。如农户从森林中获取木材可造成森林破坏,使土地利用发生变化。实际上,修建公路本身就会引起森林破坏和土地利用的改变。

收稿日期:2000—06—20;修订日期:2000—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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