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辅导的监督能力_心理学论文

心理辅导的监督能力_心理学论文

心理咨询中督导者的能力,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心理咨询论文,能力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R749.0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6729(2006)05-0345-03

近来,督导(Supervision)和督导者(Supervisor)已经成为心理咨询行业中很流行和很时髦的词汇。不过,被督导者(Supervisee)这个名称好像用得还不多,尽管被督导者与督导者是必需同时并存的。

临床督导是一项颇具特色的专业性活动,督导者在督导过程中运用观察、评估、反馈和协助的方式对被督导者(即督导对象)进行指导。督导者的重要任务是监察被督导者的行为,以保证规范性的专业操作能顺利完成,使来访者获得最大的临床效果。那么什么样的人,或一个人具备什么样的资格才能成为督导者呢?

美国的咨询师教育和督导协会(Association for Counselors' Education and Supervision,ACES)指出,作为有效的督导者首先要具备训练有素的心理咨询师的特征,具有精湛的督导技术和方法,能有效地处理各种个案,而且能在督导过程中与被督导者建立良好的督导关系[1]。

纵贯北美一些机构对临床心理服务的督导者的资格和要求,大体相似,几乎各家都包括了最基本的四个标准:(1)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2)至少3-5年的被督导的心理咨询和治疗的实践经验;(3)在担任督导工作之前,必须经过不少于30小时的硕士或博士水平的督导培训;(4)持有相关的心理咨询和治疗的执照。除了这些“硬性”标准外,更重要的是那些难以度量的“软性”标准,即督导者是否具备实实在在的胜任力。所谓胜任力(Competence)是指有能力去学习和执行一项任务或担任一个角色,尤其是在特殊情况下能完成特殊的工作,包括能够综合运用各种知识、技能和观念来实现既定的目标。正如美国心理学会章程中的标准2.05指出的那样,心理学家要成为他的雇员、助手或被督导者的代表,唯一的要求就是他们“有能力来执行这个职责。”[2]

就心理咨询中的督导者而言,他应该具备的能力可以归纳为四方面:专业能力;角色认知能力;处理督导关系的能力和通晓相关的法律规范和伦理准则的能力。各种条文和规定罗列出来是很容易的,但实际操作则是件十分困难的事。

1 专业能力(Professional Competency)

临床心理咨询和治疗的胜任力是十分复杂的,具有多维度的建构。加拿大BC省注册临床心理咨询师委员会为了使“专业能力”这个原本很抽象的概念成为能操作的标准,经过了多年的实践与修正,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要求,要求申请人必须学习过相关的六方面的课程,即发展心理学和变态心理学;心理咨询和人格理论;家庭治疗;团体治疗;研究设计及伦理准则,缺一不可。

注册临床心理咨询师评审委员会经常会收到一些如教育、艺术或护士等其他专业的硕士们的申请,他们往往只修学过其中的部分课程,尽管他们在他们本身的专业领域里工作出色,他们仍然无法取得心理咨询师的执照。只有当他们补修完所有规定的课程时,他们才能取得资格。作为督导者,他们也必需持有专业执照,所以上述的六方面课程是他们的必修课。

被督导的临床经验更是不可忽略。咨询师也好,准督导者也好,要真正地获得经验和成长,唯有经过实践的磨炼。在加拿大的BC省,督导者在获取他的咨询师执照时,首先要有至少100小时的被督导时数。被督导时数分为直接督导和间接督导两类。直接督导包括录像、录音、现场观察、共同咨询和共同主持团体治疗等;间接督导主要是指个案讨论。在这100小时里,其中直接督导时数不可少于25小时。在取得执照后,咨询师仍然需要再经过3-5年的持续被督导后,方有可能成为督导者。

曾有一位学识丰富的心理学教授承担起了临床督导的职责,尽管他的级别较高,但他缺乏实际操作经验,更没有被直接督导过。某天,他的被督导者与他谈起了他那天所遇到的一位来访者,这是一位情绪非常低落的女大学生,已经几天没有上课了,什么事情都没兴趣,饭也没好好吃,既往爱打扮的她已变得蓬头垢面。被督导者对来访者的冷漠态度束手无策。于是,这位督导者就谆谆教导他的被督导者,如何运用认知疗法、行为疗法,或动力派疗法等等来帮助来访者,唯独不谈至关重要的、即刻必做的抑郁症患者的危险性评估。很不幸,就在他们作过督导的当天晚上,那位大学生在校园内跳楼自杀。

督导技能的培训亦是值得关注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获得了咨询师的资格并工作了一定的时间后,没有经过任何督导的培训就走上了督导者的岗位。事实上,从咨询师转化为督导者的过程常被忽略,而这又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巨大的转换过程。目前,由于对督导过程的监管和对督导者的评估工作十分欠缺,所以对督导者的评估报告就很少。这是个亟待发展和重视的领域。

在咨询师转化为督导者的过程中,另一个易被忽略的问题是知识的更新。Dubin经调查后指出,心理学知识的半衰期(Half Life of the Knowledge)通常是10至12年。也就是说,心理学家们在博士阶段所获取的知识,10~12年之后就被淘汰了[3]。在现今信息爆发的时代,知识的更新更快。在加拿大,为了促使专业人士的知识更新和参加继续教育,心理治疗协会对一年内进修过一定时间相关课程或参与继续教育的专业人士在购买保险时提供折扣优惠。督导者既然肩负指导和协助被督导者的任务,所以他们就必须不时地提高和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2 角色认知能力(Role Awareness)

督导有各种模式,依据不同的模式,督导者会承担不同的角色。督导者常呈现的角色为教师、导师、指导员、顾问、管理员、监督评估员、同伴或支持者等。当面对一些较年轻的被督导者,有时督导者会扮演家长的角色。事实上,督导者是多重角色的综合。不过,许多督导者在走上这个督导者岗位的时候,既没有想到会面临多重性角色问题,更没有料到要处理好角色间的冲突往往会超越自己的掌控。

在多重角色中,督导者的教师、指导员角色是比较容易认知和操作的。被督导者经常敬佩他们的督导者能在关键时刻指点迷津。例如,有位被督导者指出,他遇到过一位来访者经常为自己没法控制的持续性偷窃和破坏公共财产的行为而感到焦虑。作为咨询师,他试用了许多方法均无济于事。后来,他的督导提醒了他查阅一下DSM手册中有关强迫症和孤独症的症状,令他豁然开朗。随后,这位被督导者也学会了将DSM作为自己经常查阅的“字典”。他说,正因为有了督导者的不时点拨,才使他成长得更快。

支持者的角色常被忽略。一些督导者往往漠视被督导者的情绪反应,过分的挑剔,批评,指责,不仅不能协助被督导者的成长,反而引起了被督导者焦虑、自卑、挫折、令其心理压力增加,自信心降低。这些本不应该在督导过程中产生的结果,但是在现实的督导工作中,却比比皆是。

例如,在一次督导培训班上,一位被督导者很沮丧地谈到她很无能,当来访者向她提出无数次的“我该怎么办”时,她却无言以对。她不知道如何去帮助解决来访者的错综复杂的问题。她觉得自己不是当咨询师的料,在一小时的咨询中,来访者向她倾诉了从未与任何人谈过的难以启齿的痛苦和烦恼,而她却给不出一条锦囊妙计。于是,培训班上的一个个准督导者纷纷献出良计妙策,滔滔不绝,尽显诸葛亮之谋略。顿时,这位被督导者倍感挫败。遗憾的是,准督导者中竟然没有人提及这位被督导者是位优秀的聆听者,由于她的真诚,使得来访者能自然地宣泄了自己压抑已久的情感,谈出了既往没法与人诉说的痛苦。事实证明了这位被督导者与来访者已经建立了良好的治疗关系。众所周知,良好的治疗关系是心理治疗成功的标志。应该说,这位被督导的咨询是非常成功的,而准督导者们需要学习以共情和理解的方式工作,做个对被督导者有良好心理支持的督导者。

督导者的多重性角色和由此而产生的角色冲突是督导理论研究和督导实践中的难题,例如,指导员和支持者之间的角色冲突;督导者和监管员之间的角色冲突;以及家长和管理员之间的多重角色冲突,等等。因为这些角色之间并没有明显的界限,因而出现的冲突更为错综复杂。

当前,最棘手的角色冲突是督导者和管理者之间的多重角色的冲突。在很多单位,咨询师的督导者就是他的直接行政领导。这些督导者主管着本部门的各项事务,包括对咨询师的工作安排,业务评估,职务晋升,甚至奖金分发等等。与此同时,这些行政领导又身兼咨询师的业务督导者。于是角色冲突时时发生,使督导者本身和咨询师(被督导者)都陷于进退两难的情境。有时,严重的角色冲突将摧毁整个督导关系。

曾有一位年轻的被督导者在咨询工作中由于受不了来访者的无理取闹和不当语言的谩骂,就发了火,粗暴地把来访者赶了出去。待他平静下来后,觉得非常后悔、内疚、懊恼。他很想弥补自己的过失,但又不知如何是好。从他的内心来讲,他迫切地希望督导者能帮他分析当时的情境,指导他在这种情境下怎样处理才比较恰当。可是他考虑再三后,还是在督导者的面前保持缄默。因为督导者同时又是他的上司,他顾忌到坦率的表达可能会给督导者留下不良印象。于是,这个督导关系如同虚设。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倘若被督导者在督导过程中,向他的督导者,同时也是他的上司袒露了自己所犯的错误。从心理咨询的伦理规范和法律准则来说,督导者对被督导者所谈及并不涉及自杀、他杀和儿童虐待方面的隐私,都必须保守秘密。但是,这位督导者很难将自己是领导者和行政管理员的角色抛之不顾。作为行政领导,毫无异议,他必须按照政策办事,对他的下属作出处罚。如果这位领导者真的对下属作出了处分,那么他自己就违背了保密原则。这种情境让督导者很难处理,尤其是那些身处对心理学原财不甚理解的行政压力之下的督导者,角色冲突是一个沉重的包袱。

督导者的多重性角色冲突在心理学界已经引起了广泛的重视。许多单位为了避免这种情境的产生,通常会聘请外单位的专业人士来担任督导者的职责,定期督导。除了被督导者外,其他人士一概不得参加督导过程。

3 处理督导关系的能力(The Ability to Establish Alliances)

督导成功与否,督导的质量高低,其核心因素是督导关系。

督导关系也可称为督导联盟。督导者和被督导者需联合成一个团队共同工作。彼此的态度、行为、同理性以及对困难情况的理解和处理都会影响督导关系。在这个联盟中,相互尊重则是关键的关键。

调查显示,督导效果的评估与督导关系密切相关。如果督导者喜欢他的被督导者,或者被督导者喜欢他的督导者,他们都会对督导过程做出积极评价。通常,被督导者更喜欢热情的、支持性的和友好的督导者。所谓“严师出高徒”的方式似乎并不受欢迎。对于初级被督导者来讲,他们更愿意接受直接指导式的、以技能为基础的、结构性的督导者。而中、高级水平的被督导者认为非指导性的督导关系较适合他们。他们期望在督导关系中能维系一种支持性的,协助成长的氛围。

一些督导者或被督导者为了改善他们的督导关系,会采取一些较为友善的交往方式。不过,任何一位督导者必须非常谨慎地应对这些交往,因为临床心理学工作者的道德准则明确指出,督导者与被督导者必须维系专业关系,任何超越专业关系以外的私人关系都是不允许的。

在督导关系中,督导的时间、地点、礼物、语言、自我揭示、身体接触和交往形式等等,都是督导者和被督导者所面临的难题。80%-88%的美国心理学会的心理学家报告,他们受到了至少一位来访者(或被督导者)的吸引或爱慕[4]。

加拿大的心理咨询师协会的章程中指出,“咨询师应严格维系与当事人之间专业关系,限制超出专业服务以外的私人关系和其他任何的关系冲突。因为任何双重关系可能损害到专业判断准确性、咨询效果的客观性和当事人的利益。如果咨询师和当事人之间的专业关系发生变化时,应采取必要措施,或终止服务,或转介给其他合适的咨询师。”[5]督导者和被督导者的关系也应注意遵循相关的伦理准则。

4 通晓相关的法律规范和伦理准则的能力(Ethical Knowledge)

各国、各地的心理咨询协会或机构有着各自的规范和准则,但是他们总体的基本原则是相似的,即“任何时候,临床心理咨询师都应持有高标准的诚实与正直,尊重人们的尊严和权利。无论在临床实践,教育培训和研究过程中,都应以当事人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而不是把当事人当作实现某种事物或达到某项目标的一种工具。咨询师尊重各种不同年龄、肤色、文化、种族、能力、性别、宗教、性取向,婚姻状况和社会经济地位的人,不能容忍由此而产生的歧视。”[6]这些条文呈现在纸上或挂在墙上是很容易的,可要落实在行动上确实是非常非常不容易的。为了避免被督导者在服务中出现不符合法律和伦理规范的行为,督导者首先要了解政策和规范的方方面面。

在上述提及的准则中,现暂且不谈种族歧视,文化冲突等大原则,只就一些常被忽视的问题进行探讨。

就“尊重各种不同年龄的人”而言,已经引起了广泛而有趣的争论。具体来说,在原则上,督导者和被督导者都会同意“尊重各种不同年龄的人,包括老人和儿童”,那么,当家长或老师发现某学生有行为或情绪问题时,而学生本人并不觉得自己有问题,不愿意接受心理治疗,于是家长就强制性地把他推进心理咨询和治疗中心。在这种情境下,咨询师该怎么办?是尊重家长的要求还是尊重学生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如果督导者同时还具有领导者的角色的话,那么督导者对这个“尊重”的处理原则将会影响到他的被督导者的实际行动乃至整个服务中心的操作标准。因此,针对这些原则下的许多细则是很有必要详细讨论的。

从伦理准则来谈“能力”问题,侧重点就不一样了。在心理咨询和治疗领域里,督导者应该比被督导者更清楚有关能力局限性的问题。例如,某督导者没有限制被督导者未经训练就尝试催眠治疗,结果使来访者因不当的催眠暗示引起了严重的身体不适。如果按照伦理准则来评审的话,在这里督导者和被督导者都违反了能力限制的规定。

有时,咨询师可能因为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欠佳或情感问题困扰而难以坚持工作。届时,督导者是应该鼓励咨询师暂抛个人问题于一边,继续为来访者服务,还是提醒咨询师必须暂停咨询服务,以能获得及时医治或心理治疗?若“以来访者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为准则的话,那么结论就很明显了。

对来访者资料的保密也是众所周知的重要责任。只要不违背法律,咨询师应严格维护、保存和处个案信息资料,会谈记录和相关文件,以防外泄。至于究竟某个具体事件是否违反哪些法律条款,则因国家、地区的不同而不同。作为督导者只有在通晓相关的法律规范之后,才能对被督导者作出合适的督导。

“以来访者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这一大的伦理原则所引起的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公开言论和广告宣传问题。在北美的心理服务机构都规定任何直接和间接的公开言论必须是准确的,不能添加不恰当的评论,不能持有歧视、偏见和制造耸人听闻的新闻。在文章发表和教学研究中,有关的临床资料必须保证不能辨别出具体的当事人。在广告宣传时,所提供的信息应是真实的和有科学依据所支持的。在咨询师为个人的服务做宣传时,也要真实地描述自己,以便来访者能就他们所关心的问题做出适当的选择。督导者应监察他的被督导者的公开宣传是否恰当。若违反规定,就有被送上法庭的可能。

督导者的这顶帽子是很沉重的,因为他负有太多的职责。稍不注意,帽子就会戴歪,或掉落。不过要是那帽子非常适合于您,那么戴上后不仅会为您增光,也为整个队伍添加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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