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改革与我国经济结构调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结构调整论文,我国经济论文,价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经济结构调整对我国价格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价格改革遵循市场取向的原则,转换价格形成机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有力地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经济总量短缺的矛盾得到了根本性缓解。然而当经济总量达到一定规模,经济达到新的发展阶段后,经济结构问题就会代替总量问题,成为经济运行中的主要矛盾。经济结构如何适应市场需求的问题,已成为当前经济发展中的重点问题。
我国目前的经济结构不合理,突出表现为产品结构不适应新的市场需求,生产能力大量闲置,造成产品积压,一些行业亏损,甚至企业破产。其原因具体表现为:
1、产品结构落后、失衡。如我国钢铁产量虽然已超过亿吨, 但短线品种生产能力严重不足。一方面,中小型、焊管轧机能力过剩;另一方面,一些高附加值、高档次的钢材品种不得不依靠进口来解决。在质量方面目前能达到世界主要产钢国同类产品实物质量水平的钢材仅占钢材总量的13.4%。
2、产业结构各自封闭。多年来,我国许多部门已成为门类齐全、 互相封闭的独立体系,使合理的经济体系和协作关系被割裂,重复建设问题突出。现下发达国家铸造、锻造、热处理、模具的专业化水平大致在60~80%,而我国工业城市中的协作量只占10~30%,效益低下,国际竞争能力弱。
3、企业组织结构小而分散。我国企业存量资本数额庞大, 产业重点不突出,生产要素条块分割,企业规模过小,不能形成优势互补和规模效益。
4、地区经济结构趋同。我国中部与东部工业结构相似率达93.5 %,西部与中部工业结构相似率为97.7%,不仅彩电、冰箱、洗衣机几乎各省都生产,各地区支柱产业的选择也日见雷同。
面对市场变化的新形势,要继续保持低通胀、高增长的良好发展格局,必须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实现总供求在数量和结构上的双重平衡。
这次结构调整是市场导向型调整,只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才能有效地促进优胜劣汰和经济结构优化。而市场机制配置资源主要依赖价格信号的引导。以社会必要劳动消耗为中心波动的市场价格,引导资源在部门内从利润低、效益差的企业流向利润高、效益好的企业,从而使资本集中,淘汰技术水平低、效益差的企业,创造规模效益。以利润平均化为中心波动的市场价格,引导资源从消耗大、利润低的产业部门,流向消耗低、利润高的产业部门,从而使产业结构与需求结构相适应。因此,塑造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是产业结构调整、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的前提条件。
二、当前制约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价格问题
我国经济结构不合理问题的存在,价格机制不合理是一个重要导因。
经过十八年以市场为基本取向的价格改革,我国逐步放开了大部门商品价格,扩大了市场调节价格的比重。到1997年底,在我国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商品比重已达到90%以上。这个比重无论从横向还是纵向比都已经不低了。但放开价格并不意味着社会主义市场价格机制已经形成。当前,我国市场价格机制仍不完善,制约着经济结构的调整。
1、市场价格形成中竞争不充分,价格信号难以引导资源合理配置,不利于经济结构调整。
一是电力、铁路、原油、邮电、水价等基础性产品价格偏低的问题仍是较突出,合理的价格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不能正确评价企业生产经营效果,制约了技术进步和生产结构的合理化;二是生产要素价格市场化程还比较低。资金价格——利率,仍由国家统一规定,各商业银行都必须按统一的利率进行经营,虽有一定的浮动幅度,但幅度很小,远不能反映资金市场的供求关系,难以合理调节企业的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劳动力市场上,劳动者自由择业受户籍、人事档案制度的约束,人才流动还比较困难,劳动力价格——工资,目前只有私有企业和“三资”企业雇员工资由市场形成,国家工作人员工资仍由国家控制;房地产市场上的房租、地价等,还远未引入市场机制的成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资产的重组和企业规模的扩大。
2、市场价格运行秩序紊乱,难以引导资产存量合理流动,不利于企业规模的膨胀。
一是生产要素市场发育程度还很低,竞争不充分,市场价格运行缺乏良好的市场环境。据有关专家估计,我国整体市场化程度低于35%,其中劳动力市场化程度低于30%,资金市场化程度低于40%。二是在我国市场上还存在一定的垄断倾向,地区封锁和部门分割的现象仍有发生,某些行政权力进入市场,使市场机制在价格运行中的作用不能正常、充分发挥,必然使市场运行出现偏差,市场价格信号失真,合理配置资源的机制失灵。
3、价格约束机制不规范,影响了资产的合理流动和企业的重组。近年来,我国价格法制建设有了较大的进展,但仍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价格法》经过长时间的起草、修改,至今刚刚出台,与之相配套的市场行为规则还没有完全确立,至使在大量商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后,规范市场行为法则出现“真空”,妨碍市场自由和平等竞争的各种垄断现象和其它众多的行政壁垒难以消除,不正当价格竞争现象普遍,难以通过竞争实现优胜劣汰,也就不能引导企业放弃粗放经营而去提高经营的集约化程度,从而阻碍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这又严重影响了资源配置效率,不利于经济结构的调整。
4、价格调控机制不完善,难以为经济结构调整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一是能够协调计划、财政、金融等经济部门,运用对市场价格进行调控的统一的权威性的决策机构尚未建立。二是国家对放开后的市场缺乏健全的宏观调控手段。调控中的行政手段过多,法制化、规范化程度低。当市场价格出现大的波动时,主要还是通过行政手段进行调控。
三、促进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价格对策
当前,我国新的需求结构要求供给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和产业结构进行全面调整。因此,调整经济结构,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优化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已成为我国经济工作的重心。物价工作也必须围绕这一主题进行。
1、放开竞争性商品的价格,管好垄断性商品的价格,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一是凡能够进入竞争性市场的商品和劳务,其价格都要适时放开,由企业根据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确定。同时,要按照减少垄断性,增加竞争性,扩大规模效益的原则,改革垄断性行业的价格管理体制,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二是提高企业价格决策水平。当前,应规范企业价格行为,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提高企业价格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完善价格信息网络,开展价格咨询服务,指导企业以正确的价格策略,开拓和占领市场,提高竞争能力,引导企业逐步走上练内功、降成本、增效益的发展路子,促进企业向集团化发展。
三是加速改革生产要素价格。具体原则应当是:大多数劳动者工资应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力供求变化,由市场调节;公务员工资由政府参照企业平均工资水平来确定和调整,并建立公务员工资随企业平均工资同步增长的制度。改革利率机制,逐步实现基准利率由中央政府按照资金供求状况及时调整,商业银行的存贷款利率在规定的幅度内由市场调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在政府确定基准地价的基础上,通过招标、拍卖形式由市场形成成交价格;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由市场调节。
四是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要抓好三个环节:一要正确确定价格构成中的成本,使成本能够合理补偿生产耗费。二要在合理成本的基础上正确确定价格构成中的盈利,使价格中形成的盈利趋于平均化,以利于恰当地协调不同部门之间的利害关系,从而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三要反映供求规律的要求,对供不应求,同时又有条件提价的商品,要及时合理提高价格,刺激供给,抑制需求;反之,则要适时合理降低价格,正确引导生产和消费,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
2、建立健全开放竞争的市场体系,为完善价格机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创造条件。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培育完善的市场体系是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基础性条件,也是完成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重要标志。
完善的市场体系不仅包括商品市场,而且还包括资金、土地、劳动力、技术和信息等各要素市场。要在进一步完善商品市场体系的同时,积极培育和完善生产要素市场,逐步实现主要由市场形成生产要素价格,为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企业资产的重组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建立完备的价格法规体系,维护正常的价格竞争秩序,合理引导资产重组。
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市场价格必然是竞争性价格,通过市场平等竞争形成竞争价格,是决定资源优化配置的准则。正是通过市场价格竞争,经济资源才能合理流动,达到最经济配置。因此,要在认真贯彻《价格法》的同时,建立以价格法为核心,不同层次法规构成的完善的价格法律体系,明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管理的基本框架,使价格竞争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进行。同时,也需要建立、完善与《价格法》相配套的市场行为立法。
通过建立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界定市场价格正常变化与非法涨价的界限,让生产经营者有法可循,政府依法制价,靠法制的力量来限制垄断,制止各种不正当市场竞争行为,以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使市场价格行为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要求,为经济增长质量的提高创造良好的微观基础,促使经济结构的调整。
4、完善市场价格调控体系,强化市场价格调控,为经济结构的调整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逐步建立健全中央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价格调控体系。
第一,建立有效的价格监测体系和价格总水平预警系统,在监测、预测市场价格运行态势的基础上,为政府对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的间接调节提供有效的价格信息,以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其标志应当是价格总水平上涨率在3%左右。
第二、价格管理部门要积极参与财政、信贷、税收、工资和汇率等重大宏观决策活动,工资、利率、税收、汇率的政策的制定与调整,要与价格总水平统筹协调考虑,运用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调节经济总量,实现社会总供求的平衡,为保证物价总水平控制目标的实现创造宏观环境。在此基础上,制定主要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项目调整的计划,并将其纳入当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之中。
当前应注意控制国家管制价格的垄断性行业和公用事业产品价格上涨,其中主要是电力、铁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自来水、煤气等商品价格的上涨。这些商品和劳务的价格虽然还不同的存在偏低现象,但已经多次调整,再加上目前生产资料的价格已经降到1994年的水平,推动其成本上涨的因素已不复存在,因此解决这些商品价格偏低的问题,不能操之过急,应分步骤稳步推进,特别是在结构调整期间,许多行业都处于困难阶段,缺乏价格上涨的承受能力,价格上涨过高,资产重组、企业兼并的成本也会上升,从而影响结构调整的进程。应对垄断性行业的价格调整,实行决策听证制度,促进价格决策制度的科学化、民主化。
第三、建立健全中央和地方两级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和重要商品物资的储备制度,增强国家对市场价格的宏观调控能力。应不断完善粮食风险基金、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等经济手段,并逐步建立中央价格调节基金,由中央统一管理,用来平抑各种突发性涨价。同时,加强重要商品物资的储备制度,通过对市场的吞吐调剂,调节供求,平抑市场价格,充分发挥价格信号在资源配置中的导向作用。
5、搞好价格事务和信息服务,促进资产重组和企业效益的提高。
一是规范价格评估鉴定。通过对企业存量资产的评估,帮助企业摸清资产状况,及时处理闲置资产,盘活我国7万亿存量资产, 促进企业改组、改制和向集团化发展。
二是发挥物价部门在价格信息搜集、整理、发布、咨询等方面具有综合性、公证性和权威性的优势,为企业及时、准确地提供真实可靠的价格信息,引导企业根据市场供求状况科学决策,促进生产结构的调整和产业结构的升级,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