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高层领导”的监督_反腐倡廉论文

加强对“高层领导”的监督_反腐倡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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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一把手”,是指领导班子中居于首位的负责人。在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领导班子和全局工作中,“一把手”处于关键地位、起着重要作用、负有全面责任,抓班子、带队伍、干事业,都必须发挥好“一把手”的作用。

党的十四大以来,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对各级领导班子的监督也得到加强。然而,对各级“一把手”的监督还是一个薄弱环节,仍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监督办法,以致有些地方和部门的“一把手”长期处在监督的“结合部”,出现“监督空档”。这个问题应引起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领导是群众之首、事业之帅。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在群众中树立什么形象,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一把手”位高权重,接触面宽,遇到的各种诱惑和考验也更多。党组织必须对其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一把手”本身也要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而且要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管好下属。应当看到,如果“一把手”腐败变质,会给党、国家和人民造成更严重的危害,甚至可能影响到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风气。这方面的教训已有很多,我们必须警钟长鸣。原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严重违法违纪,被开除党籍,检察机关已对其依法立案侦查;原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东莞市委书记欧阳德,长期独断专行,利用职权收受贿赂,被判刑15年;原山东省泰安市委书记胡建学,贪污受贿巨款,被判处死缓,原泰安市委班子基本烂掉;原陕西省民政厅长靳建辉贪污受贿,私分挪用救灾扶贫款,10多名厅、处级干部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和法律的惩处;原江西省广丰县委书记郑元盛、原山西省汾西县委书记郑泽生索贿受贿,卖官鬻爵,影响极坏,分别受到严惩。这些只是近年来新闻媒介披露的、在全国有影响的一部分“一把手”违法违纪案件。在中纪委最近编辑出版的《反腐倡廉教育领导干部读本——大案要案剖析》一书中,“一把手”违法违纪案件就占了69%。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分析这些人由小错到大错,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原因,除了个人逐步蜕化变质外,客观上也有对他们监督不力和监督失控的问题。

在现实生活中,“一把手”出问题,违法违纪,而又得不到有效监督,原因是多方面的。综合起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封建专制主义残余和资产阶级利己主义思想的影响。我国有几千年封建专制主义统治的历史,家长制、等级观念影响甚广。邓小平同志指出:“搞特权,这是封建主义残余影响尚未肃清的表现。”(《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2页)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由于资产阶级利己主义思想的影响和冲击,更使一些人助长了特权意识,当官为了权,有权就捞钱、捞好处,已成为极少数干部的人生信条。

(二)受私利驱动,经不住诱惑和考验。“一把手”职位高,权力大,直接监督他的人少了,利用他、为他抬轿子的人多了。在这样的环境下,有的“一把手”忽视了世界观的改造和党性锻炼,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养尊处优,独断专行,人生观、价值观受到扭曲,抵不住金钱、物欲和美色的诱惑,经不起“灯红酒绿”的考验,在“糖衣炮弹”面前打了败仗,被拉下水。

(三)选人用人上的失误。各级党组织对选用“一把手”是比较慎重的,但也有选用把关不严的情况。有些“一把手”的政治业务素质较低,德才平庸,选用时没有经过严格考核。甚至少数德才俱劣的人,靠拉关系、走后门、请客送礼等不正当手段仍得以擢升。

(四)上级党组织对“一把手”重选用轻管理,忽视监督。有些上级党组织只注意监督检查“一把手”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却忽视对其思想作风、廉政勤政情况的监督。有的上级领导认为,思想作风方面的问题是小事,只要完成任务,就是好干部;对“一把手”中存在的问题,总是掩掩遮遮,处理起来也是大事化小,避重就轻。有的甚至姑息纵容。在这些地方和单位,即使有来自上级的监督检查,也形不成行之有效的、经常性的、制度化的监督约束机制,致使对“一把手”的监督出现空档,制度形同虚设。

(五)对“一把手”赋权过重,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一把手”在党委班子中处于关键地位,在行政领导班子中处于统帅地位,在决策中处于主导地位,在实施决策中处于指挥地位。这种特殊的地位,决定了必须赋予其较大的权力。但是,凡事都有个“度”,如果超过了“度”,赋权过重,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或少数人手里,必然造成官僚主义,必然要犯各种错误,损害各级党和政府的集体领导,破坏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甚至在党内形成领导班子成员和副职对“一把手”的人身依附关系,形成班子成员和下属不敢对“一把手”进行监督的不正常现象。

(六)政务不公开,群众无法监督。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一把手”群众观念淡薄,不愿意接受群众的监督,重大问题的处理不经过群众讨论,重大决策不与群众商量,群众参与不了决策,更无法实施监督。

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要抓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首先,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解决好领导干部的世界观和人生观问题,强化“一把手”的自我监督。江泽民总书记1995年1 月在中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时曾经指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对于每一个干部和党员来说,都是首要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或解决得不牢靠,不论搞革命,还是搞建设,是不可能兢兢业业的,也不可能做出什么成绩来。”要解决好世界观和人生观问题,最重要的是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在这方面,各级“一把手”要起带头作用,先学一步,学深一些,努力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要身体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共产主义道德,既带头廉洁自律,又带头维护党纪国法,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和良好的道德风范影响大家,带动群众。

其次,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好民主生活会,强化领导班子成员对“一把手”的监督。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各级领导班子都必须始终坚决贯彻执行。实践表明,一个领导班子的状况如何,同是否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有直接关系。要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防止“一把手”独断专行,必须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民主生活会是在党内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进行监督的重要措施,也是对“一把手”监督的有效途径。领导班子成员与“班长”经常在一起,其思想、工作、廉政等方面的情况基本清楚,大家心中都有数。班子成员对“一把手”的监督,比其它监督形式更直接、更准确、更有效。“一把手”有责任带好班子,监督班子中的其他成员;班子成员也有责任监督“一把手”。领导班子中的每个成员都应从大局出发,从关心、爱护同志出发,敢于坚持原则,认真履行互相监督的责任。

第三,把好“进口”,严格考核,强化上级党组织对“一把手”的监督。选用干部是导向,“一把手”的选用更具导向性。若选人不准,用人不当,不仅会造成干部、群众不满,增加离心力,还会给监督带来困难。因此,选拔使用“一把手”要慎之又慎。要按照党的干部路线和“四化”方针,全面考察,综合审定,优中选优。各级党组织不仅要管好干部的选拔任用,而且要管好干部的思想和作风。“一把手”上任时,上级党组织要对其严格要求,早打预防针;发现“一把手”有了毛病、缺点,要及时指出,进行帮助,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上级党委、纪委要坚持对下级“一把手”进行诫勉谈话的制度,将群众反映和考核掌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及时向下级“一把手”反馈,经常提醒,敲响警钟。同时,要定期对下级领导班子进行考核,对综合考核不称职的干部,要及时进行调整。“一把手”在一地一岗工作,一般不宜超过五年。党政重要部门和政法、行政执法、金融等系统的“一把手”,更要加速易岗调整。在把好考核关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要搞好衔接和配合,经常沟通情况,防止出现“监督空档”。

第四,实行政务公开,实现决策民主化,强化人民群众对“一把手”的监督。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我们党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此,能向群众公开的事务都要公开,“一把手”的工作也不能例外。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要深化改革,完善监督法制,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部门要实行公开办事制度。为此,要建立“一把手”事务公开制度,各级“一把手”的哪些工作须向社会公开、什么时间公开,都应有严格的规定。“一把手”作出重大决策和处理重大问题时,必须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只有这样,才能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形成比较完善的对“一把手”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

第五,抓住“源头”,从严约束,形成“一级抓一级”的责任制,强化对“一把手”的经常性监督。中纪委二次全会最近强调指出,反腐败、党风廉政建设要从“源头”抓起。抓教育,增强拒腐防变能力,防患于未然是“抓源头”;抓关口前移,筑起党纪国法防线、思想道德防线是“抓源头”;抓中央机关、国家机关,从领导机关做起是“抓源头”;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更要重要的“抓源头”。因此,要切实抓好“一把手”,管好“一把手”。一要赋权适当,从严制约,不能件件工作都要其“负总责”,担任“第一责任人”。要定期监督检查“一把手”用权是否得当,对违背原则的要及时从严查处;要实行一级抓一级、上级党组织监督下级“一把手”责任制,对其用权情况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要健全制度,规范行为,保证对“一把手”的经常性监督。为使“一把手”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形成系统配套的监督体系。当前的重点是健全“一把手”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工作日记制度、思想工作汇报制度、诫勉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干部、推荐干部和用人失察追究制度,以及财务审批制度、个人收入申报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收受礼品登记制度、离任审计制度等。三要特别注意抓好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坚决纠正某些“一把手”在执行规章制度上搞特殊化、“制人不制己”的行为。要通过加强对“一把手”的严格管理和监督,使其真正成为能够担负起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重任的领导干部,为党和人民建功立业,多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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