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规模结构的“二元”分化及治理对策——兼论国有企业摆脱困境的有效措施,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国有企业论文,困境论文,对策论文,措施论文,规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世纪80年代,由于我国城乡集体工业企业的迅速发展,出现了企业规模小型化和生产分散化的趋势,但是这种工业规模结构的“二元”分化趋势,并未对企业效益产生很大不利影响,因为城乡集体企业仍然属于公有制企业,政府比较容易通过产业政策和计划调节,协调“二元”结构利益矛盾和分工关系。90年代以来,我国工业规模“二元”分化进一步加剧,而且对宏观经济和企业效益产生了不利影响,特别是1992年的泡沫经济时期消耗了大量资源,导致了国民经济比例关系的严重失调,私营和外资企业所占比重迅猛增加了四五倍,国有企业所占比重则出现大幅度下降,大大削弱了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能力,私营、外资企业不愿意进入投资大的基础产业,大量涌入80年代末市场接近饱和的加工工业,大大加剧了重复建设和生产过剩现象,导致了工业规模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恶化,近年来采取的企业改革措施仍未扭转困难,致使同1988年的水平相比较,1996年国有企业的盈利总额下降了64%,亏损总额却大幅度上升了9.7倍,国有企业的亏损面上升了5倍,亏损率上升了12.8倍(亏损额与盈利额之比),1998年国有企业的盈利总额甚至变成了负数,亏损总额折合成全年数字高达1000多亿元。本文认为必须采取措施迅速扭转国有企业的困境,制止国有企业纷纷破产或被廉价出售赠送,否则上述趋势必须造成严重社会经济恶果,导致社会购买力和有效需求进一步萎缩,企业亏损和职工下岗的状况更趋恶化,国家因税收来源减少出现财政危机,银行体系因坏帐积累爆发信用危机,甚至重蹈俄罗斯改革失败爆发金融财政危机的覆辙。
近年来,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行国有企业改革,包括“抓大放小”、企业改制、破产兼产、产权重组等等,在推动企业走向市场方面取得了积极效果,但是,从整体上来看国有企业的严重困难并未缓解,而且效益滑坡还有继续恶化的迹象。国有企业实行“抓大放小”的战略,集中力量抓好一批关系经济命脉的大中型企业,同时对数量众多的小型企业放开经营,实行多种形式的改革如改制、重组、出售、承包等等。“抓大放小”改革已经实施了多年,促进了许多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一定程度上增强了竞争活力,但是,令人感到困惑的是,无论国有大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经济效益依然持续下降,1998年实现利润甚至出现了大幅度滑坡。许多人认为对国有小企业放开经营,就能像乡镇、三资企业一样具有竞争活力,实际上乡镇、三资企业的相对竞争活力,也来自国有企业为保证经济协调发展所作的贡献,包括服从了政府的计划调节和产业政策,上缴大量财政税收和承担各种社会义务等等,当前我国面临着收入差距扩大和社会需求萎缩,“二元”结构加剧了比例失调和生产过剩,这种情况下不应简单强调依靠市场调节,放开经营和推向市场并不能搞活国有企业,反而可能导致企业效益和社会失业进一步恶化。长期的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同规模的国有企业形成了复杂的分工合作关系,大型企业需要依靠众多中小企业进行配套生产,国有企业之间的经济联系远远超过其它类型企业,这样有利于协调利益关系和降低交易成本,单纯抓少数大企业不利于整体上搞活国有企业,倘若国有小企业因销路不畅而被迫转产或出售,经济扩张时期大中型企业会失去合作伙伴,因无法组织配套生产丧失市场或被迫重新建厂。一些地方出现了大中型企业被政府管得“过死”,而小型企业却过于“放任自流”的倾向。80年代大多数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一直良好,这说明国有企业的数量多并非是困难原因,政府的适当监督和计划协调有利于企业经营,关键是明确界定政府与企业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协调不同规模国有企业的分工关系和利益矛盾,并且随着市场变化和企业经验积累逐渐调整,防止政府对企业的“过多干预”或“放任自流”。
许多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实行股份制改造,广泛筹集社会资金加快技术改造,促进转换经营机制和提高经济效益,特别是扩大了企业利用规模经济的水平,但是,这种改革形式要求企业具有良好效益,否则难以吸收广泛来源的社会资金,许多地方纷纷对困难企业进行“包装上市”,这种办法欺骗了股民必然影响社会稳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也进行了多年,取得了一些成效如降低资产负债率,但是,这种改革形式的适用范围也有局限性,如吸收多元化投资一般仅适合效益良好的企业,不少地方反映未能明显改善国有企业困难,一些企业甚至还要求退出改革试点。许多国有小型企业推行了股份合作制改革,取得了筹集资金和调动职工积极性的效果,但是,不少地方具体操作办法往往很不规范,甚至以剥夺劳动权利来威胁强迫职工入股,有些企业通过筹集资金暂时缓解了经营困难,但是,后来因经营不善或市场疲软再次陷入困境,不少职工的长期积蓄也因此遭受了损失。近年来各地虽然采取了上述多种改革形式,仍然未能有效制止国有企业经营效益的恶化,于是各地纷纷出现了严重的“破产逃债”现象,甚至廉价拍卖或直接赠送盈利的国有企业。企业破产虽然有“优胜劣汰”的积极作用,但是,也会产生相当的负面影响,特别是市场疲软时会引起强烈的反应,加剧社会失业困难和市场需求萎缩,甚至引起连锁破产风潮和银行信用危机。更为令人担心的是,尽管我国采取了上述一系列企业改革措施,强调企业以提高经济效益为核心,但是,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下降的趋势,近年来尚未出现根本性的改变,反而连年出现了进一步滑坡。1996年国有企业的实现利润为412亿元,不仅比1995年下降了38%,而且比1988年也下降了68%,亏损额为790 亿元,不仅比1995年上升了38%,而且比1988年也上升了9.7倍,出现了建国以来前所未有的盈不抵亏。1996 年国有企业的亏损面和亏损率,分别比1988年上升了3.5倍和12.8倍。1998年1至4月, 国有企业效益滑坡幅度更为令人惊讶,实现利润本身竟变成了负112 亿元,比较1997年同期下降了433%,亏损额为399亿元,比1997年同期增长了40%,均出现了建国以来最严峻的困难形势。实际上,国有企业的困难并不是所有制原因造成的,近年来企业经营困难也不限于国有企业,如1995年上市股份公司中有60%效益出现滑坡,其中21%的上市公司盈利下降了50%以上,1998年上半年受宏观经济和东南亚危机的影响,沪深上市股份公司的经营业绩都普遍明显下滑,许多地方的乡镇企业也都面临严重的经营困难,但是,由于统计不严格和浮夸掩盖了问题严重性,沿海某些地区的私营企业和乡镇企业,受亚洲金融危机导致出口市场萎缩的冲击,甚至出现了60%至80%的大面积亏损,但因担心债主追债或维护商誉不敢声张。倘若我们继续将国有企业困难归罪于所有制原因,认为放开经营或企业改制就能够解决问题,很可能因判断失误耽误采取政策措施,及时化解国有企业和其它类型企业的经营困难,导致企业效益加速恶化和经济陷入恶性循环,甚至重蹈俄罗斯改革失败爆发金融危机的覆辙。
倘若我们未能及时采取新的有效治理对策,国有企业的严重困难继续持续下去,各地继续推行“破产逃债”和“廉价出售”做法,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将进一步下降,导致生产过剩和市场萎缩不断继续恶化,企业亏损和社会失业的状况将更趋严重,甚至形成社会经济结构的“二元”分化,必然引起一系列强烈的连锁负面效应:
1)社会收入和财产分配趋向两极分化, 导致社会购买力下降和市场需求萎缩,1997年城镇居民中有40%出现收入下降,消费品和生产资料市场均出现生产过剩,全国的产品库存积压高达三万亿元,各类企业亏损和职工下岗状况更趋严重,职工下岗人数比上一年增长了40%,许多地方私营、三资企业也大面积亏损。
2)我国银行的主要贷款对象是国有企业, 随着国有企业效益滑坡导致银行坏帐猛增,贷款总额中大约20%成为了呆帐,银行为避免坏帐被迫缩小贷款规模,进一步加重了企业资金困难和亏损状况,一旦银行因坏帐积累出现了信用危机,广大人民和各类企业的存款都会遭受损失,股票市场也会因经济形势恶化出现崩溃,甚至导致国民经济陷入严重衰退之中。
3)我国国有企业单位产值上缴的财政税收,相当于私营、 外资企业的2至3倍,国有企业的严重困难长期持续下去,国家财政的比重甚至税收的绝对规模,都有可能因税源减少出现大幅度下降,1998年1至4月我国的工商税收下降了2%, 国有企业效益长期滑坡将会触发财政危机,政府、军队和科教人员将失去工资保证,甚至导致事业单位的大批职工被迫下岗。
4)倘若我们不采取有效措施重振国有企业,私营、 外资企业崛起形成的“二元”规模结构,将会导致社会经济结构的“二元”分化,类似于我国解放前和许多不发达国家的情形,私营企业的规模水平远低于国有企业,更加难以同西方大跨国的公司进行竞争,外国资本控制国内盈利高的正规产业部门,私人资本集中于盈利低的非正规产业部门,分散在市场夹缝中小规模生产低档的产品,社会财富集中于跨国公司和少数富人,两极分化导致人民贫困和社会购买力低下。社会经济“二元”分化趋势发展下去,还会诱发政治多元化和社会动荡,新兴资产阶级力量薄弱难以维护国家主权,西方跨国公司也曾屡屡干涉别国内政,国内外敌对势力可能趁机制造国家分裂,从而形成对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威胁。
倘若我们不能及时地扭转国有企业的严重困境,制止国有企业纷纷破产或被廉价出售,防止社会经济结构的“二元”分化趋势,很可能给广大人民造成巨大社会灾难,甚至重演我国解放前和拉美国家的悲剧。我国解放前民族资本主义工业发展缓慢,外国大跨国公司控制了主要工业行业,民族私营企业规模小难以抵抗外国竞争,许多次在外国竞争打击下几乎全军覆灭,如抗战胜利后美国向我国大举倾销过剩商品,上海、天津、北平的民族私营企业有60%破产。拉美国家推行贸易和投资自由化过程中,外资企业打垮了民族工业并垄断了当地市场,西方诱迫推行的非国有化变成了非民族化,外资企业采取不适用技术雇佣人数很少,出现了少量外企高级雇员构成的富裕阶层,以及广大人民构成的社会贫困阶层,贫富悬殊不仅造成了巨大的社会问题,而且严重阻碍了经济的长期持续发展,外资控制了当地的主要产业和银行体系,本国政府甚至丧失了制订经济政策的主权。
当前,我国国有企业面临的严重困难形势,并不仅仅是所有制或微观经营的原因。1993年以来我国出现了较大的宏观经济波动,经历了泡沫经济、通货膨胀以及长期的紧缩环境。1993年盲目的开发区热和房地产热消耗了大量资源,仅仅房地产和钢材滞销就积压了数千亿元的资金,投机涨价还误导了大量的盲目重复建设,由于国有企业的资产总值不过数万亿元,流动资产所占的比重就更少,因此,泡沫经济的损失仿佛“人体失血几分之一”,必然引起一系列恶性循环的连锁反应,包括企业严重亏损和三角债拖欠危机。美国1929年股票泡沫破灭之后,引起了企业破产风潮和社会失业危机,我国由于国有企业以社会责任为重,不轻易广泛采取解雇、破产的办法,大大缓解了泡沫经济后遗症的连锁反应,也为其它类型的企业提供了生存和发展的机会。西方国家吸取30年代大萧条的教训,治理泡沫经济的后遗症一般采取经济扩张政策,适当降低税负、放松银根和扩大财政开支。我国1993年治理整顿取得了很大成绩,有效制止了盲目的开发区热,防止了泡沫经济继续膨胀的危害,但是,此后没有采取特殊措施扶植正常生产部门,以补充其泡沫经济期间的资源损失。我国国有企业以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为重,大大延缓和推迟了泡沫经济的连锁反应,但是,由于长期实行了财政金融“双紧”政策,紧缩银行信贷和压缩基建投资规模,企业销售不旺、资金周转困难,提高税负削弱了企业的“造血”机制,当前国有企业已无力继续支撑下去了,被迫大规模破产倒闭和大批解雇职工,各地普遍采取破产逃债和廉价拍卖国企的办法,必然引起一系列强烈的连锁负面效应,如银行和众多企业因无法收回债务受到重创,必然导致社会市场需求进一步急剧萎缩,企业亏损和银行坏帐状况也会加速恶化,企业收入和社会财产分配向少数私人倾斜,职工工资和国家税收的份额将会大幅度下降,加重社会贫富悬殊和收入分配不公平的问题,进一步加快经济恶性循环的过程。倘若上述趋势不能有效地加以制止,延缓的泡沫经济连锁反应可能重新出现爆发,社会失业甚至可能出现急剧蔓延的态势。
当前,我国国民经济因多年积累的矛盾集中爆发,以及亚洲金融风暴的强烈冲击,正处于市场疲软和失业增加的特殊困难时期。我们应该实事求是地对改革思路进行调整,暂缓推行易于引起宏观经济恶化的改革措施,包括减员增效、破产清算等等,否则可能导致市场需求萎缩和社会失业增加,加剧国有资产流失和“二元”结构分化,甚至形成经济恶性循环的连锁反应。国有企业中产权制度等生产关系的改革则应采取稳妥方式,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具体需要长期渐进进行,防止急于下放资产处置权加剧国有资产的流失,避免产权结构的过快多元化导致经营秩序混乱,纠正监督松弛造成“权力失控”和“责任虚置”。俄罗斯的产权改革未能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反而造成了严重的经营混乱和“责任虚置”问题。1998年俄私有化企业的亏损面竟然高达70%,我们应充分吸取俄罗斯企业产权改革失败的教训。
我们还应重新辩证地认识市场经济的利弊,市场经济有自发调节供求的积极作用,同时也有容易导致经济比例失调的弊端,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爆发周期性衰退,造成大批企业破产和大规模社会失业,西方国家实行市场经济的数百年来,一般每隔10年就爆发一次严重的经济衰退,我国改革也难以避免市场调节的弊端,如1993年泡沫投机造成物资、土地价格猛涨,仅仅房地产和钢材滞销就占压资金数千亿元,投机涨价还误导企业进行了大量的盲目投资。有些经济学家认为1992年出现的“经济泡沫”问题不大,这种观点低估了泡沫经济造成的巨大损失,80年代国有企业的全部亏损额为五百多亿元,而1992-1993 年泡沫经济两年中就造成了数千亿元的损失,比国有企业十年的全部亏损还要高出十倍以上,这正是为什么国有企业80年代一直效益良好,而近年来却陷入严重生存困境的主要原因。许多善于经营的著名国有和民营企业纷纷陷入困境,都可追溯到19921—1993年盲目的大举投资和兼并扩张。由此可见, 我们绝不可以低估市场经济盲目调节的弊端,其造成的损失完全可能远远超过计划经济的失误,西方数百年来频繁爆发的经济危机和战争就是明证。西方国家因泡沫经济破灭出现的经济萧条,必然导致资源浪费和破坏社会生产力,如亚洲金融风暴爆发后仅仅一年中,韩国有70%的私人小企业陷入破产,大量闲置的企业售价猛跌为原来的几分之一。我国1993年因泡沫经济过热被迫进行调整后,国有企业具有的各种社会稳定功能,大大延缓了泡沫经济后遗症的连锁反应,但是,倘若我们忽视国有企业的社会稳定功能,强迫其推行以资产利益为核心的改革措施,加剧社会经济结构“二元”分化的趋势,延缓的泡沫经济后遗症连锁反应可能重新爆发,甚至引起企业银行连锁破产和社会失业危机。近年来,尽管我国采取了一系列企业改革措施,如破产兼并、减员增效、出售拍卖等等,但是,企业亏损和银行坏帐状况仍不断恶化,大批企业职工下岗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这说明我们需要重新认识市场经济弊端的严重性,探索克服泡沫经济后遗症的有效宏观调控对策。
解决当前我国面临的各种紧迫经济矛盾,不能单纯依靠市场机制进行自发调节,原因是生产资料和消费品市场普遍存在过剩,企业和银行采取单纯追求盈利的行为,将会导致国民经济陷入恶性循环。美国1929年泡沫经济破灭之后,私有企业面对严重的生产过剩,采取了削减工人和工资成本的办法,商业银行则缩小信贷规模以避免坏债危机,垄断资本趁机对中小企业实行破产兼并,结果导致了社会市场需求急剧萎缩,企业开工不足和亏损状况更趋严重,出现了严重的企业银行连锁破产风潮,大大加深和延长了经济衰退。当前,我国需要采取强有力的政府干预政策,扩大社会基础建设,增加社会有效需求,矫正市场经济运行中出现的严重比例失调,利用大量过剩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以及大量的企业闲置设备和人力资源,用于水利、交通、能源、环保等方面建设,尽快促进国民经济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我国贯彻扩大基建投资启动经济的战略,国有大中型企业必须发挥主力军作用,因为,国有企业才能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采取有利于矫正经济失衡的“反周期”行为。无论从工业产值、投资和实现利税来看,国有大中型企业都有举足轻重的特殊地位,分布在冶金、建材、机械等国民经济的关键行业,能够通过广泛的产业间联系产生强大辐射作用,带动整个国民经济摆脱经济疲软的困境。尽管社会基础建设获得的投资收益较低,私营、乡镇和外商企业一般不愿意进入,但是,政府通过计划调节和国有企业的积极配合,能够重新启动大量闲置的人力、物力资源,帮助矫正国民经济的严重比例失调,通过产业间联系和乘数效应刺激工业生产,企业开工不足和职工下岗状况将明显缓解,生产资料和消费品市场需求将大幅度增长,不同类型企业的经济效益都将显著提高,政府税收和银行坏帐状况也会明显改善。我国今后经济改革的目标模式,应该坚持政府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注重协调国民经济的重大比例关系,才能防止国民经济遭受周期性衰退的困扰。关于政府调节和国有企业的作用,我们不应该受西方国际经济组织的误导。西方国际经济组织从维护垄断资本利益出发,大肆宣传“科斯产权理论”以贬低国有企业,诱迫前苏东和发展中国家推行私有化,导致这些国家民族工业陷入了严重困境,但是,事实上西方30年代大萧条中,政府曾对濒临破产的私有企业实行国有化,保护了社会生产力并且缓解了经济萧条,二战后西方国家迫于冷战的压力,推行了政府干预和国有化的政策,出现了经济平稳发展的“黄金时代”,相对缓解了经济周期波动和社会贫富差距。80年代以来,西方右翼推行的放弃政府干预和私有化政策,导致了工业衰退和严重的社会失业,政府税收减少和社会保障制度濒临瓦解,我们切不可盲目相信西方垄断媒介的宣传,追随垄断资本诱迫推行的灾难性“私有化潮流”。
我国还应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政策措施,阻止社会经济“二元”分化的趋势,包括扶植国有、集体中小企业的发展,不同规模的国有企业形成良好协作的关系,加强政府对城乡集体企业的监督和指导,防止许多行业的生产过剩和过度竞争状况,协调国有、集体企业的分工合作关系,对私营、外资企业采取鼓励与限制相结合的政策,等等。国有大中型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但是,必须有众多国有中小企业进行配合,否则大中型企业难以集中力量,发展专业化生产和提高规模经济水平,被迫重新走“大而全”的发展道路。当前我国进行大规模投资加强社会基础建设,需要不同规模的国有企业之间密切分工合作,对于国有中小企业不应采取“放任自流”的办法,必须坚决刹住各地廉价出售国有中小企业的风潮,许多国有中小企业是地方经济的支柱,采取廉价卖光国有中小企业的错误作法,地方政府将失去解决各种社会问题的经济基础。对于陷入严重困难的国有大中小型企业,也不应简单采取破产清算或出售拍卖政策,而应提供特殊的破产整顿保护政策,包括减免税收和暂停支付债务负担,恢复行之有效的扭亏增盈承包优惠政策,以促使企业恢复经营秩序和偿债能力,帮助有效地挽救而不是淘汰困难的企业,防止政府税源和银行债权的重大损失,保护社会生产力和广大职工的利益。采取依靠非公有制的中小企业发展经济的主张,难以搞活国民经济和解决社会失业,因为,这些企业集中在过度竞争的非关键性行业,难以产生启动国民经济的广泛辐射作用,在农村地区的廉价劳动力全部吸纳完毕前,不会舍弃自身利益雇佣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
我国的城镇、农村集体工业企业,不应该将暂时的经营困难归于公有产权,也不应搞“放任自流”或私有化,而应该继续80年代发展的成功经验,继续利用公有产权的规模优势,加强职工监督和参与管理的民主权力,接受政府的政策指导并承担社会义务,促进社区的全面发展和居民的共同富裕。乡镇集体企业应协调同国有企业的分工合作关系,接受政府的计划调节和产业政策指导,避免出现争夺原材料和销售市场的尖锐矛盾,集中力量发展各自具有相对优势的项目,纠正许多行业的重复建设和过度竞争状况。我国应该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第三产业,包括餐饮、服务、小型商业等等,还应鼓励私营经济生产拾遗补缺的小商品,但是,限制进入生产过剩的消费品行业,以免加重国有、集体工业企业的经营困难,还应限制其进入市场潜力大的高盈利行业,以保证国家财政和社会事业的经费来源,以及财政税收的比重不会下降;特别应严格禁止其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以及逃避交纳税收或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还应限制其进入容易产生负外部效应的行业,如破坏资源或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业。我国应对利用外商投资政策进行适当调整,继承以前“有保护渐进开放”的成功经验,吸取1992年盲目竞争引进外资的教训。我们应该避免急于求成或粗心大意,纠正引进外资多多益善的惯性思维,辩证地全面衡量外商投资的利弊得失。我们既要考虑到外商投资的正面效应,如引进资金技术和促进产值增长,也要考虑到外商投资的负面效应,如对国内市场和民族工业的冲击程度,相应的税收、就业和增长潜力等损失。跨国公司为了保护技术优势和高额利润,往往自己保留高附加值的生产过程,仅利用当地的廉价劳动力进行原件组装,并且通过转移价格等各种手段逃避税收,因此,为我国经济创造的增加值和税收较少,难以通过产业间联系广泛地促进经济增长,一旦通过挤占国内市场冲垮了国有企业,我国将丧失长远的经济发展利益,甚至还会触发社会失业和财政金融的危机。我们应该吸取东南亚过度依赖外资的教训,正视跨国公司控制国内市场的战略企图。我们应该根据不同行业和产品的情况,设计相应的利用外商投资的控制配额限制,利用外资的具体形式和股权比例限制,以及国内销售和出口的比例额度,既要适度利用引进资金和竞争的正效应,也要限制对国内市场和民族工业的冲击。例如,对于产品成熟但市场接近饱和的行业,较多限制外商投资的数额和股权比例,保证国内企业充分收回长期投资的效益,防止出现生产过剩和过度竞争的状况;对于拥有广泛产业联系的战略性行业,应该确保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主导地位,以最大限度地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就业,引进外资应以合资形式和国内控股为主,规定重要产品的零部件的国产化水平,适度利用引进竞争的激励和示范作用,严格防止跨国公司冲击和控制国内市场;对于国内暂时无法生产的高科技产品,为鼓励外商投资容许成立独资企业,但应考虑限制独资企业的数量和投资额,以为国内企业保留充分的开拓市场空间。
总而言之,我们在鼓励各种类型所有制企业发展的同时,仍必须坚持公有制企业的主导地位,纠正某些地方一方面强调发展私营、外资企业,一方面轻视公有制企业甚至搞私有化的错误倾向,正如江泽民同志论述我国现阶段的改革任务时,强调不能只讲“初级阶段”而忘记了“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公有制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因为,国有、集体企业具有重要的社会经济功能,是贯彻政府制定的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保证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实现广大人民共同富裕的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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