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工作五年来的主要成就_企业工会论文

工会工作五年来的主要成就_企业工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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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会十三大以来的五年,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下,全国各级工会组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十六大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开展工作,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实现党的十五大、十六大提出的宏伟目标建功立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坚决依法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努力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在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中作出了重要贡献,工会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

一、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改革和建设事业作出积极贡献

各级工会组织大力实施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工程,广大职工立足本职,无私奉献,支持和投身改革、建设,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和发明创造等职工经济技术活动进入新阶段。据全国工会统计,到2002年末,全国共有29.4万个企业工会组织开展了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工程,有1.7亿人次的职工参加了各种形式的劳动竞赛,创经济效益2305亿元;提合理化建议6506万件,创经济效益1088.5亿元;开展技术攻关、推广新技术107.9万项,创造(节约)价值273.5亿元;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会同有关部门评选表彰了一批有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创新成果,选树了一批有突出贡献的创新能手,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了职工创新成果展;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活动,仅参加计算机知识普及应用学习活动和创造学知识培训活动者就达5000万人次,通过在广大职工中掀起学本领、练内功、争当创新能手的热潮,增强了他们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加大了职工培训的工作力度,职工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各级工会组织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广大职工,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教育以及形势政策、民主法制教育;组织开展“全国职工学习邓小平理论知识竞赛”、“全国职工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系列活动”等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协助党政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振奋民族精神,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深入开展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开展职业道德“双十佳”、“文明行业”、“文明班组”、“文明岗位”评比等活动,不断强化职工的爱岗敬业意识,引导职工树立良好的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职业纪律;五年来,共有292人获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十佳标兵和先进个人称号,276个单位被评为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和先进单位,249个班组被评为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百佳班组。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提高职工队伍科学文化技术素质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途径,大力实施“职工素质工程”,组织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五年来,全国工会系统创建示范性职工学校79所,示范性文化宫51个,充分利用各类职工文化教育阵地,开展职工培训,并继续开展职工读书自学活动,共有320名职工获全国职工自学成才奖。积极创新职工文化体育活动载体,举办首届中国职工艺术节、新世纪工人歌曲征集、全国职工小品大赛、全国亿万职工健身活动等具有重大影响的示范性文化体育活动,开展“五一文化奖”评比表彰,有目标、有计划、有重点地建设职工文化基地,培育职工文化人才,打造职工文化精品,丰富职工精神生活。广泛宣传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宣传工人阶级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宣传新形势下的工会工作方针和工会工作新成就,展示和弘扬广大劳模的先进思想、高尚情操和时代精神,推出了知识工人李黄玺、李斌和模范工会干部李贺等先进典型,组织劳模报告团巡回演讲,与政府有关部门培养、选树了一大批作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激励广大职工学赶先进,争创一流;五年来,国家共表彰全国劳动模范2946人,1629个先进集体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5069名先进个人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03年中华全国总工会表彰了在抗击非典中作出突出贡献的34个先进集体和67名先进个人,分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职工队伍发展变化情况,认真研究新形势下职工队伍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职工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措施;建立职工思想信息网络,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积极推动涉及职工权益的各种问题的解决,在保持职工队伍团结统一和社会政治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源头参与成效显著

各级工会组织积极推动建立健全源头参与的工作机制。工会与政府及有关部门召开联席(联系)会议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据全国工会统计,目前全国已有福建、北京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与同级政府建立了联席(联系)会议制度,其中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由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文件,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将联席会议制度向市、县一级拓展;截至2002年9月底,全国在基层以上工会组织中,已有1933个与同级政府和行政部门建立联席(联系)会议制度。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基本建立,自2001年8月国家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正式建立后,已先后召开了五次会议,并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通知》和有关加强劳动争议调处、劳动监察和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等一系列协调劳动关系的指导性文件;目前全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先后建立起省级三方劳动关系协调会议制度,并正在向市(地区)、县(市)一级拓展和延伸。工会积极向党委和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参政议政力度进一步加大,渠道进一步拓宽,据不完全统计,五年中的“两会”期间,全国政协会议工会界委员大会发言7篇,大会书面发言93篇,各种提案564份。

五年来,各级工会领导机关先后推动和参与制定有关维护职工和工会权益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规定共1264件。其中,全总直接参与了《工会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合同法(草案)》、《集体合同法(草案)》、《社会保险法(草案)》等30多部法律法规的起草和制定工作,特别是推动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修改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积极推动各地人大制定或修改本地实施修改后的《工会法》办法,截至目前,已有北京、上海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了地方实施《工会法》办法的修改或者制定工作;参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配套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法建会、依法维权的法律保障体系初步形成。

三、协调劳动关系的机制建设不断发展

各级工会组织努力推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等多种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不断发展。据全国工会统计,截至2002年9月底,企事业基层工会组织所在单位建立职代会制度的已有33.1万家,其中已经召开了职代会的为28.9万个,占87.3%;实行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制度的23.6万个,占71.3%;开展民主评议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26.9万个,占81.3%;企事业基层工会组织所在单位实行厂务公开的已有30万个;企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已初步建立起来。同时全国已有7万家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了职代会制度,有6.3万家非公有制企业实行了厂务公开。

工会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取得新的进展。据全国工会统计,截至2002年9月底,全国已签订集体合同39.2万份,其中企事业基层工会组织所在单位签订集体合同30.9万份,集体合同覆盖职工数6167.6万人;基层以上工会组织参与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6.5万份,覆盖企业74.3万个,覆盖职工2071.3万人;签订行业性集体合同1.8万份,覆盖企业21.9万个,覆盖职工1260.2万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协议的企业13.5万家,覆盖职工2740.4万人。

工会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和职工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发展。截至2000年底,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2.3万个,受理劳动争议13.5万件,调解成功率达59.7%;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1万个;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中有工会代表1.6万人。县以上各级地方工会加大参与劳动争议仲裁力度,工会兼职仲裁员参与了大量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处理,成效明显。截至2002年9月底,全国已建立各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13万个,有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49.9万人,其中1.2万人被政府聘为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或协察员,基本形成上下结合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网络。目前,全国有2411个基层以上工会建立了工会法律援助服务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7600人,为职工义务解答法律咨询,提供代书和非诉讼代理,代理职工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案件,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四、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迈上新台阶

各级工会组织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做好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大力实施再就业援助行动,广泛开展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截至2002年6月底,全国各级工会共兴办职业介绍机构4000多个,累计帮助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00多万人次,自办职业培训机构6000余所,累计培训下岗职工320余万人次;通过筹集再就业资金、建立再就业基地、实施小额信贷、组织劳务输出等多种途径,努力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五年来,全国工会兴办的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累计安置下岗失业人员51.9万人。监督企业解决拖欠职工工资问题。各级工会组织连续三年对元旦、春节期间职工工资发放等问题进行检查,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提出政策性建议,推动了清欠工作的开展,对遏制新的拖欠发挥了重要作用。积极协助政府做好“两个确保”、“三条保障线”衔接特别是“低保”政策的落实,推动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坚持不懈地做好对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发放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两金”按时足额发放;积极协助民政部门对企业“低保”对象进行排查,发放“低保”资金,促进“低保”政策落实,初步实现“应保尽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低保“三条保障线”实现了有效衔接。近几年,全国工会组织共动员和组织80多万名党政干部和工会干部,与近百万低收入职工家庭建立了帮困联系,解决他们的就业和生活困难问题。

实施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群众性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得到加强。五年来,全国基层以上工会参与国家和地方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起草、修订、修改近3000项,完成相关的调查研究报告5000余篇;各级工会组织每年独立开展或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安全检查上百万次,查出较大的事故隐患超过50万项;全国市(地)级以上总工会每年参加调查处理安全事故2万多人次,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安全措施7万多条。1999年以来,中华全国总工会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了以安全生产为主要内容的“安康杯”竞赛,在改善劳动生产环境、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02年全国共有7万多家企业、3500多万职工参加竞赛。

五、为职工办实事取得明显成绩

各级工会组织努力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兴办了一大批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职业介绍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和解困贸易市场、再就业基地,为困难职工解决实际问题。从2002年9月到2003年1月底,全国已建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456个,其中省级11个,地方级142个,累计帮扶困难职工29.7万人,发放救助资金8370万元。同时,各级工会组织在医疗、助学、住房等方面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帮扶工作,及时为困难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各级工会组织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与党政领导一道,走访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家庭,开展大规模的、经常性的、社会化的送温暖活动,建立帮扶困难职工快速反应系统,并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工作水平,有效地缓解了职工群众的生活困难。五年来,各级工会组织共筹集送温暖慰问款129.4亿元,走访慰问52.5万户(次)困难企业和3150万户(次)特困职工、劳动模范、离退休职工以及伤病残职工家庭。帮扶工作取得重要进展,送温暖工程基本实现经常化、制度化、社会化。在开展送温暖活动十周年之际,江泽民同志为“送温暖工程”亲笔题了词。工会还与政府有关部门一道,努力改善劳模待遇,通过建立劳模补充养老保险、发放荣誉津贴、提高工资待遇、建立帮扶劳模专项基金等多种形式,为劳模解决了大量实际问题。工会连续三年开展“爱心献劳模活动”,共救助生活困难的劳模6000多人次。

各级工会组织大力发展职工互助合作保险等职工劳动福利事业,不断增强工会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的实力和能力。截至2002年底,全国已有职工劳动福利事业1.8万家,资产总值205.8亿元,从业人员39.3万人;职工消费合作社入社职工已达1000万人,对职工让利累计4亿多元;职工住宅合作社累计合作建房600多万平方米,为10万多名职工解决住房困难;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入会职工1000多万人,累计赔付6.9万人次,支付赔付金6235万元,为会员分红2.82亿元。到2002年9月底,全国共有2.3万个已建工会基层单位开办了职工互助合作保险,共有876.8万职工参加保险,其中,参加医疗互助保险的480.8万人,参加养老互助保险的近169.8万人,参加工伤互助保险的227.6万人,共有275.7万职工享受到了保险待遇,涉及金额达6.1亿元。

六、工会组建实现突破性进展

各级工会组织加大工会组建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统一认识,明确责任,形成合力,狠抓落实,形成全会上下共同抓工会组建的工作机制,大力营造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各方配合的工会组建工作的良好环境,加快新建企业工会组建步伐,加强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后工会组织的重建、整顿和会员会籍管理工作。截至2002年9月底,全国新建企业工会组织数达到113.4万个,会员数达到4289万人;全国工会基层组织数由1997年51万个增加到171.3万个,全国工会会员总数由9131万人增加到1.3亿人,与1997年相比,全国工会基层组织数和全国工会会员数分别净增120.3万个和4266.8万人,均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各级工会组织积极推动新建企业工会组织体制、组织网络的建立健全,切实加强乡镇(村)、街道(社区)和工业区、高新技术园区工会组织的建立,积极帮助乡镇、街道工会解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配备、工会经费收缴等具体问题。积极探索建立外商投资企业工会联合会、私营企业工会联合会,并探索按区域、行业、市场、楼宇等来建立多种形式的基层工会组织,推进社区工会建设,扩大了工会组织的覆盖面。

各级工会组织创新基层工会工作,积极探索在企业临时性用工人员中发展会员的办法,使大量在国有、集体、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临时工、协议工以及个体经济组织中的非正规就业人员加入到工会组织中来;积极探索会员与非会员有所区别的措施、办法,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积极探索在条件成熟的中小企业实行工会主席直选、由上级工会推荐企业工会主席人选、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工作志愿者、建立基层工会干部保护机制等做法,建立激发工会干部活力的机制;积极探索基层工会实现群众化、民主化的做法;坚持工会按期换届选举、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并民主评议工会工作,实行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向上一级延伸的做法;积极探索将新建企业工会以及单个中小企业工会难以承担的维权职责上移,由上级工会出面协调和帮助解决职工和基层工会面临的困难与问题,使职工权益的维护有了更加坚实的保障,进一步密切了工会与职工群众的联系。

各级工会组织继续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不断赋予建家活动新内容,拓宽新领域,创造新形式,建家活动紧紧围绕企事业单位的中心任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等工会的重点工作开展,不断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在外商投资、私营企业中广泛开展以“双爱双评”为主要内容的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有力地推动了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七、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进一步加强

各级工会组织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取得很大成效,工会吸引力、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工会干部协管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各级工会领导班子建设得到加强。截至目前,36个省级工会主席中,有28个由同级党政副职级领导干部担任,其中,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中,已有24个由副省级领导干部担任工会主席。不少地方市(地)级总工会主席,基本上都由同级党政副职级领导干部担任。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加大,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九五”期间,全国累计有46.7万名专职工会干部参加了上岗资格培训,近五年来,全国累计参加各种适应性岗位培训的工会专兼职干部达327.5万人次;有13个省级工会召开了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议,有28个省级工会调整、充实或成立了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十五”规划;实施全国工会干部“十五”培训规划以来的2001年至2002年,全国有18万名工会专职干部和35.3万名兼职干部参加了各级工会及其200多所工会干部院校举办的岗位资格轮训;工会领导干部和专业人才培训取得较大成绩,工会干部院校建设和教材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工会领导机关在机构改革中得到强化和提高,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全总和各省级工会普遍加强工会重点工作部门的力量,根据工作需要对产业工会的设置作了调整;工会领导机关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强化制度建设和内部管理,制定改进作风建设的具体意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新的选人用人机制初步形成,一批优秀中青年干部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走上领导岗位。

各级产业工会积极开展具有产业特色的工作,不断加强高层参与、源头维护,普遍加强调查研究力度,积极向党和政府以及通过人大、政协等渠道,反映产业职工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政策建议;在保持经常性工作联系的基础上,与对口产业部门、行业协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解决产业和职工的相关问题;大力提高本产业职工队伍素质,广泛开展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各个产业的改革、发展、稳定。

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全面推动《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的贯彻实施,积极参与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女职工双文明建功立业活动”取得丰硕成果,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工作成效显著。工会女职工组织不断发展,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数由1998年的32万个增加到2002年9月底的46.6万个。

各级工会组织不断深化财务工作改革创新,加大依法收缴工会经费的力度,认真做好工会经费收缴的监督检查工作,连续五年实现了工会拨缴经费收入的稳步增长。各级工会组织狠抓工会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工会财务会计电算化稳步推进,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迈上新台阶。工会资产管理工作逐步规范。“以事业养事业,以事业发展事业”取得新进展,目前全国工会事业单位的经常费自给率已达到94.4%,比1998年初的75%增长了19.4个百分点。

各级工会组织重视和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会经审制度体系框架初步建立,经审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各级工会普遍建立了以审计为基础的经费审查监督制约机制,截至2002年9月底,已建经审会46.1万个,其中基层工会经审会43.8万个;县以上工会经审会有1.4万个开展了对本级经费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有1万个开展了对下级工会经费年度收支情况的审计,并普遍开展了直属企事业单位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多项审计。

与港澳台工会交流取得丰硕成果。五年来,全总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接待台湾工会和劳动界访问团130余个、近2000人次;大陆工会赴台访问共87个团、850余人次;海峡两岸工会组织交流呈现多渠道、宽领域、更为友好密切的可喜态势。五年来,全总共邀请接待了香港、澳门工会和劳动界代表团59个、近900人次;组织了内地工会干部访问团45个、449人次赴港澳交流;内地与港澳工会及劳动界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更为密切与广泛。

工会国际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五年来,工会国际工作充分发挥民间外交的特点,有力地配合了国家总体外交和重大政治斗争。中国工人代表成功当选国际劳工局理事会工人副理事,提高了我国工会在国际劳工组织决策机构中的地位。我国工会已与所有周边国家工会建立了友好关系,与广大发展中国家工会的传统友谊和团结得到巩固,与西方国家工会关系改善步伐加快,与国际自由工联、世界劳联、世界工联的关系取得新的突破,与外国工会和友好团体实质性交流合作项目增多,为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工会全局工作服务力度加大。从1998年到2002年底,仅全总就接待外国工会来访代表团333起、2562人次;组织中国工会出国访问团303起、1625人次;在全总与各国工会开展的交流合作项目中,有3000多人次的各级工会干部参加。

八、为夺取抗击非典阶段性重大胜利作出新的贡献

在今年抗击非典的过程中,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忠实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结成抗击非典的强大力量,积极投身抗击非典斗争,不畏艰险,不怕牺牲、科学求实,无私奉献,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为夺取抗击非典和发展经济双胜利作出重要贡献。

面对肆虐的疫情,各地工会相继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在党委领导下,全力协助政府、企事业单位行政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值班制度,制定紧急情况处理预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职工的健康安全,共同打好抗击非典这场硬仗。各级工会组织广泛开展“爱心捐助”活动,并拨出专款,支援抗击非典第一线的医护人员,救助患非典型肺炎的特困职工,确保困难职工等弱势群体的生活及卫生医疗;广泛开展以解除一线医护工作者的“孩子看护之忧,老人照顾之忧,生活不便之忧”为主要内容的帮助活动,动员和组织贴心人服务队投入“支前行动”,积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亲切看望抗击非典一线职工及其家属子女,给他们送去慰问金、慰问信和慰问品,并启动快速反应系统,电话24小时开通,设立专人进行督办;深入社区、街道、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防治非典的宣传,增强广大市民和职工的防治非典意识。各级工会组织认真贯彻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紧急通知精神,把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使用农民工较多的企业作为监督重点,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坚决制止用人单位以任何借口单方面解除非典患病职工和疑似非典患病职工的劳动关系,要求对非典患病职工和疑似非典患病职工及时采取相应的治疗和隔离措施,不得擅自转移或遣送。为此,各地工会设立了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各级工会组织广泛开展了“抗击非典促发展,立足岗位做贡献”的活动,号召广大职工迅速行动起来,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和无私的奉献精神,为振兴企业发展献计献策,多做贡献;向卫生、科研等系统的抗非重点单位发放“守望相助,共抗非典”职工教育保障金,鼓励抗非一线广大职工努力工作,勤奋学习,用科学的力量战胜非典,充分发挥了工会组织在抗击非典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中的独特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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