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与文本的共生互动--以“老婆(女)偷水”和“万里家族寻觅”为中心_文学历史论文

历史与文本的共生互动——以“水贼占妻(女)型”和“万里寻亲型”为中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互动论文,万里论文,文本论文,寻亲论文,历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入话:文学研究的出发点

很多小说戏曲在创作时有可考的本事出处,这些本事通常是文人对耳闻目睹之事的记录,相对文学作品来说,比较接近生活的本真。一旦它们进入小说戏曲的情节,其意义就因作者的加工而发生变异。作家对本事的青睐,既缘乎其可新奇视听,又缘乎其昭示着某种生活哲理或道德教训。因此,情节就成了本事与意义的中介。从这样的角度来看,本事不只是赋予世界一个连贯的故事,它实际上是对生活的第一度发现,并从而成为一个可以不断更新的认识层面;同样,意义也不是任由作者摆布的,它在与本事的先天联系中,蕴藏着对情节的制约与挑战。虽然本事、情节和意义之间的关系经常为研究者提及,但本事的作用往往被低估,情节分析成了文本研究的决定性一环,以致意义总是被作者的创作“意图”取代。本文试图通过两个情节类型的分析,重新梳理这三者的复杂关系。

说复杂,是由于它们不像通常所认为的那样,只是作为独立的文学现象简单地递进,即由本事产生作用,又由作品形成意义。在这方面,新历史主义批评可以给我们一定的启示。它把文学看成是历史现实与社会意识形态的一个结合部,希望从中看到实际历史事件如何被意识形态吸收理解,而既定的意识形态又如何能动地控制和把握这一认识过程。也就是历史事件如何转化为文本,文本又如何转化为社会公众的普遍共识,亦即一般意识形态,而一般意识形态又如何转为文学这样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据说新历史主义批评的典型操作程序就是从历史典籍中寻找被人忽略的佚事或看法,然后将其与待读解的文本并置,看它为后者提供了怎样的新意(注:参见盛宁:《文学:鉴赏与思考》,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319~320页。)。至少在一些特定的对象那里,出发点仅仅定位于孤立的文本,以纯实证主义的态度对待本事的考索或以形式主义的观点解读情节,是画地为牢的不明智之举。如果我们着眼于文本的生成、转化过程,则可以从多侧面窥探作品的创作规律、文化底蕴、社会效应及价值等。

为了更好地做到这一点,本文选择水贼占妻(女)型和万里寻亲型这两个情节类型作为分析对象,这首先是基于它们都有较为丰富的本事,在小说戏曲中又经常运用,具有一定的模式化或类型化特征;在人物塑造上,一专写女性,一突出男子,其意义因而分别指向“节”和“孝”这两项普通人所应遵循的最高道德准则;在故事结局上,一多为悲剧,一多为喜剧,也显示了情节类型的不同风格形态。换言之,它们作为经过过滤和阐释后的现实,在本事、情节和意义诸方面都有较强的代表性。虽然,相关作品在文学史上并不一定都是最优秀的,但在良莠不齐间穿行,也许更能揭示出本文的题旨:何以同样真实的本事、高尚的意义不能孕育同样感人的情节?况且,文学研究毕竟不同于文学欣赏,不是以作品水平高下作为选择对象的唯一标准。

一、去水奔流隔生死,孤身只影成飘泊

所谓水贼占妻(女)型,其标准形态是:一官员携家眷由水路赴任,船主心生不良,将官员推堕入水害死,并霸占其妻或女,冒充上任。若干年后,官员之妻女或其子借机复仇。

杜甫《送顾八分文学适洪吉州》诗之三有云:“况兼水贼繁,特戒风飚驶。”《玉堂闲话》中的《裴度》也写到新官上任,“告敕历任文簿”为盗所夺而沦落为乞事(见《太平广记》卷167, 《古今小说》据以改编为《裴晋公义还原配》,更突出了水路遇盗及历任文簿的重要)。凡此皆可说明此类故事产生的悠久的现实背景。

《原化记》中有一篇《崔尉子》(见《太平广记》卷121), 是标准的水贼占妻(女)型故事。其中值得注意的有两点:一是水贼孙氏“极爱”被其谋害的崔氏的遗腹子,但篇中并无一语写及此子为亲生父亲报仇时可能产生的复杂心理。此种情况在以后类似作品中都一样,如《警世通言》之《苏知县罗衫再合》在处理同样复杂的人物关系时,也是让水贼养子即被害人之子“徐继祖”在得知真相后,对水贼大骂一句:“死强盗,谁是你的孩儿?”就了断了十几年的养育之恩。显然,古代小说家是以人伦之快剑来斩恩仇交织之乱麻的。《崔尉子》的另一个耐人寻味处是崔氏之妻“以不早自陈,断合从坐。其子哀请而免。”宋《青琐高议》后集卷4《卜起传》也是水贼占妻(女)型故事, 结尾同样有“母不先告,连坐。其子诉讼,乃获免焉”的说法。女子受指责的原因是“不早自陈”,而不是“不贞”。这是不同的。但“不早自陈”,确实是以后一些同类作品一直没有很好解决的情节漏洞。

唐代《乾子》也有一篇《陈义郎》与水贼占妻(女)型基本一致,只是谋害者是被害者的结义兄弟。这与上面提到的《卜起传》中的情形略同。而且,他们又都是“名竟不就”的失意者,其杀人动机应当包含了对成功者(即被害人)的妒嫉。比起单纯的水贼来,心理动机更复杂。不过,后来的水贼占妻(女)型作品很少就此展开情节。

唐传奇《谢小娥传》是一篇很有名的作品,其情节与水贼占妻(女)型大体相符。这篇作品的叙述语态较为特殊,作者李公佐与女主人公有交往,且构成作品的关键细节。故前人认为,在唐人小说中,本篇差为近实。《新唐书》并据此采入《列女传》。后来凌矇初《初刻拍案惊奇》又将其敷演后一篇话本小说,突出了谢小娥遭遇大难,“又能报仇,又能守志”的经历。冯梦龙《智囊》把谢小娥的故事列在“闺智部”,并加评语曰:“其智勇或有之,其坚忍处,万万难及。”可以说,谢小娥代表了这一类型情节中与“不早自陈”的女性不同的又一典型。

宋元话本《张舜美灯宵得丽女》较特殊,其主干情节与水贼占妻(女)无关,但女主人公在与情人私奔失散之际,为求得尼姑帮助,竟为自己编了一段随夫之任,遭遇水贼的经历。这表明了此类故事深入人心,或许正是史实与文学作品交互影响的证据。《青琐高议》后集卷4 《陈叔文》则是此型故事的变体。陈叔文因家贫,虽授官而难以赴任,骗得娼妓崔兰英资助,途中却推兰英堕水。这表现了类型的可变性,可与其他作品参读。

在上述作品中,被害人大多真的遇难了。而在后来的许多水贼占妻(女)型作品中,被害人往往得救脱险。这就为夫妻相会埋下了伏笔,同时也为处理这一相会制造了矛盾,也就是如何面对妇女的贞节问题。在历史上,类似的情形早已有之。如《后汉书》卷108 记载黄昌妻遇贼被掠,转入蜀,为人妻并生子。后昌为蜀郡守,其妻因治事至于府中,二人相持悲泣,乃还为夫妻。《后汉书》将黄昌列入“酷吏传”中,他为政虽严猛,对“失节”之妻却很多情,并没有因为妻子的不幸经历而对她有所嫌弃。不过,后来小说中的妇女就没有这么幸运了。《绣谷春容》之《新话摭粹》中有一篇《郑小娘遇贼赴江》,其中描写郑小娘在遇贼时,从容镇定,足智多谋,但结果还是赴江而死。

《西游记》中唐僧的出生故事演变最为典型。据小说所写,新科状元陈光蕊授江州州主,同妻殷小姐赴任。船家刘洪见殷小姐美貌,陡起狠心,将船撑至没人烟处,把光蕊打死,推到江中,又逼迫殷小姐屈从自己。刘洪遂假冒光蕊上任。殷小姐因身怀有孕,勉强相从。孩子生下来后,为保全性命,只得放在木板上,推入江中,任其漂流。此子顺水流到金山寺,为长老救起,取名江流。江流长大后从母亲当年随身放置的血书中,得知冤情,找到母亲。在母亲的指点下,又找到外公殷丞相,殷丞相督兵捉拿刘洪,活剜其心肝,祭祀光蕊。光蕊其实没死,而为龙王救助,此时却从江中浮出,竟又复活。团圆之时,殷小姐“从容自尽”。

在《西游记》中,这个故事的主角是陈光蕊和江流(即唐僧),所以回目题作“陈光蕊赴任逢灾江流僧复仇报本”,殷小姐自尽后,竟无一语道及众人的反应。这不只是表明了作者认为她死得其所,也表明了她的地位微不足道。而实际上,这个故事的关键之处就是殷小姐的命运。这从同一故事的演变中可以看得很清楚。宋元南戏《陈光蕊江流和尚》没有保存下来,据钱南扬《宋元戏文辑佚》所辑残曲“菱花再合月再辉,鸾胶再续弦重理”(曲牌为【永团圆】或【团圆永到老】推测,结局应是美满的。在元末明初的《西游记杂剧》中,殷氏虽屈从刘洪,难免“失节”,最后还是得到褒扬,被封为“楚国夫人”。这种处理与另一部情节类似的元杂剧《合汗衫》基本一致。后者所表现的也是丈夫遭歹人推入河中,妻子被霸占,十八年后“重整姻缘”的故事。但是,明代以后诸作中,殷氏的命运就不同了。朱鼎臣《唐三藏西游释厄传》里,殷氏忍辱报仇后即自缢,被救下。此后文字有脱漏,不得其详,但即便她能安度晚年,也抹不去人物和读者心中的一片阴影。到了前引百回本《西游记》中,殷氏就无可挽回地自尽了。

需要说明的是,现存最早的百回本恰好缺少了这一回情节。通行本多是据清代汪澹漪《西游证道书》补足故事的。百回本为什么会缺失这一重要片断?学界有过种种推测。想来让“圣僧”有一失节之母也令某些人遗憾的吧?因此,清代宫庭大戏《升平宝筏》中,殷氏抛子后即以无颜立于人世投江而死,保持了清白。另一出戏《慈悲愿》中,殷氏亦屡觅自尽,刘洪不敢犯,而未失节。由此可以看出,在水贼占妻(女)型故事中,元代大体处理为大团圆结局,而明代以后则往往安排女主人公自尽。其原因恐怕与理学影响的日益扩大有关。明初高启撰《元史·列女传序》就十分明确地说:“……其间有不忍夫死,感慨自杀以从之者,虽或失于过中,然较于苟生受辱,与更适而不知愧者有间矣。”《明史》卷302 则记录过一个“张烈妇”在大乱将临之际对她女儿说:“妇道惟节是尚,值变之穷,有溺与刃耳。”在这种社会舆论统治下,殷氏自然不会有更好的出路。

当然,除了自尽,也可以有另外的办法。那就是安排女子逃离虎口。《剪灯余话》中有一篇影响甚大的《芙蓉屏记》,对女子在丈夫遇害后“去水奔流隔死生,孤身只影成飘泊”的艰辛多所描写。当崔某被水贼推入水中后,其妻王氏逃进尼庵,未遭玷污,所以与丈夫有团圆之会。凌矇初据此改编的《顾阿秀封舍檀那物》(见《初刻拍案惊奇》)及传奇《芙蓉记》等,在王氏栖身尼庵这一点上,皆未作改动。与《西游记》上述故事比较接近的《警世通言》之《苏知县罗衫再合》,则特意为水贼安排了一个善良的弟弟,放走了被害人的妻子郑氏,郑氏也在尼庵中安身(明传奇《白罗衫》中郑氏逃出后投兵部尚书王国甫家为乳母,似较尼庵栖身的类同描写为佳),最终与丈夫“罗衫再合”。《醒世恒言》之《大树坡义虎送亲》的描写更绝,它让水贼在岸上为老虎所食。诸如此类安排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了妇女的贞节。

其实,失贞不是绝对不能原谅的。有时,女子需要有“权变”的机智。明张翼《农田馀话》卷上记载,张士诚时嘉兴某夫妇行舟时遭二兵劫,杀夫取船。女诡从兵而去,至平江后诉衙,使二兵就法。江盈科《雪涛阁集》卷14《妇制盗》叙明隆庆间洞庭湖盗劫客,并以死胁迫被害者妻妾,二妇不得已从之,后趁盗魁诞日醉酒,上岸告官,使群盗伏法。这几位妇女机警大胆,忍辱报仇,就颇得赞赏。但这并不是所有遭劫女子都能轻易做到的。《醒世恒言》之《蔡瑞虹忍辱报仇》对此有极为曲折细致地描写。在众多水贼占妻(女)型作品中,这也是我以为写得较好的一篇。小说的本事见于《九朝野记》等多部笔记中。梅鼎祚《青泥莲花记》卷3录其事并称女主人公的复仇“亦庶哉叶妙寂矣”。 叶妙寂实即谢小娥,见唐李复言《续玄怪录》。可见谢、蔡精神的相通。《情史》卷1“情贞类”补遗中有这样一段议论颇典型:“妇人自裁, 乃夫死后第一干净事,况迫于强暴,计无复之者乎!若所夫尚在,又当委曲以求再合,非甚不得已,不必悻悻怀怒,争寻结局以明志也。”这段话既明确又含糊,明确的是要妇人“自裁”以求“干净”;含糊的是怎样才算“不得已”,又如何“委曲”。蔡瑞虹的经历可以说是为此作了注脚:最重要的是报仇。不忍辱则无法报仇,因报仇而原谅了忍辱。虽然报仇是情节的结局,其实却是作者构思的起点。不能想象如果没有报仇,这类作品的创作将如何进行。生的伟大与死的光荣是相辅相成的。作者实际上原谅的是女子被迫“失贞”的过程,而不是“失贞”本身。

不过,《蔡瑞虹忍辱报仇》的成功之处在于,作者深刻地描写了蔡瑞虹在背负传统道德压力下面对复杂生活境遇的内心世界。例如她对朱源态度的转变,就很细致地反映了一个经历了许多欺侮的女性矛盾的情感。作品的另一个值得称道的地方是,通过蔡瑞虹曲折经历,串连了诸多阶层人物,从而展现了广阔的社会图景,显示出水贼占妻(女)型具有极大可拓性。遗憾的是,并没有其他小说家沿着这条路走下去。揆其原因,恐怕还是“贞”在作怪。清雍正间出现的一部流传很广的《文昌帝君功过格》中就有“遇强暴,誓死自全。无量功。”“陷身失节。无量过。”的说法。嘉庆八年(1809),纪昀也曾有《请敕下大学士九卿科道详议旌表例案折子》,提出妇女猝遭强暴,力不能支,虽受污,而始终不屈,仍应量予旌表。当一个社会还需要为这样的问题慷慨陈词时,它就无法从生活本身出发,去发现此类事件所孕含的复杂的人生意义。

因此,本事始终是本事,对意义的保守认识,约束了情节的展开。其间的变化当然也有,大体上说,早期讲的是“法”,所以对妇女责之以“不早自陈”;中期讲的是“情”,因此尽量安排美满结局;后期就主要是讲“理”了,于是只在一个“贞”字上作文章。法能容情,性情团圆,皆能顺乎人心。唯有一切以“理”为转移,轻则失真,重则不近人情。不近人情就是让女子只有死路一条。失真之处则所在多有,如被掳女性长期不报案,却又能保持贞节等。这比《陈巡检梅岭失妻》中给被掳女子穿上一件妖怪不得近身的“仙人衣”更不可思议。不过,明清社会不可思议的事远不止这一桩。

二、且寻且哭甘酸楚,不睹亲颜誓不还

所谓万里寻亲型,其标准形态是:某人的父母在其幼时因故流落他乡,当其长大后,立志寻亲,不远万里,终于骨肉团圆。《明史·孝义传》在列举事亲尽孝行为时,首提“万里寻亲”,足见这已成为常见故事。

《二十四孝》中朱寿昌弃官寻母就是一个这样的著名故事。朱母刘氏,原是其父之妾。朱寿昌七岁时,刘氏被嫡母赶出朱家。此后,朱寿昌多方打听,音讯全无。后来,他在广德军任职时,辞官不做,告别家人,发誓寻母。历尽艰辛,终于在同州找到离散五十年的生母。这是宋代的一个真实故事。《宋史》、《续通鉴长编》及多种笔记,皆有记载。据《梦溪笔谈》卷9称,当时“士人为之传者数人, 丞相荆公(王安石)而下,皆有《朱孝子诗》数百篇。”宋吴曾《能改斋漫录》卷10记述了稍后几年张吉父三度入蜀寻父事,同样引起众人感慨题诗,足见社会对寻亲的关注。影响之大,遂使后世效法者日众。

《元史》卷198记载刘琦寻母归养,几乎就是朱寿昌故事的翻版。 胡景清、羊仁等人寻母事亦类似,俱见《元史》。元代还有一个马孝子在战乱时冒风险“千里省父”,事见《南村辍耕录》卷29。无名氏《湖海新闻夷坚续志》前集卷1“子取父归”则记张某往蜀寻父,父无归意。 张往返者三,哀告至再,父不禁其言而归。

与此同时,文学作品也有所表现。宋元戏文《教子寻亲》,《南词叙录》中曾有著录。这可能是最早以叙事文学形式表现寻亲故事的作品。此剧在明代屡经改编,影响较大的是王凌的《周羽教子寻亲记》。他的“刺血写经”以寻父,与朱寿昌的方式一致。

明代朱国祯《涌幢小品》卷20记录的赵重华“万里寻亲”较特殊。其父是一个旅行家,周游天下,不再返乡。重华成年后,立志“从今即与家人诀,不睹亲颜誓不还”,后终于在一寺庙找到了父亲。《明史》297卷本传远不如朱国祯记述详细,显示笔记本事已略具文学性。

李贽《续藏书》卷24“孝义名臣”记王原寻父王珣事更广为人知,其事并见《文安县志》、《国朝献征录》卷112、 何乔远《名山藏》卷98、《明史》卷297本传等,江盈科《雪涛阁集》卷2还有《王孝子》诗,咏赞其“且寻且哭甘酸楚”的孝行。据李贽记载,王珣离家是因为“贫甚,苦于里役”,而王原寻见他时,他又说:“委妻子二十年,何颜复见汝母乎!”十分感人。此事在明末成为小说家的一个热门题材。周清源《西湖二集》卷31《忠孝萃一门》即用其为入话。而天然痴叟编《石点头》则将其敷演成《王本立天涯求父》。在万里寻亲型作品中,这应当说是较好的一篇。好就好在它不止描写了王原的寻亲,而且也写到了父子两代人离家出走的前因后果。当王珣把自己难以承受的痛苦和责任转嫁到妇孺身上时,他始终摆不脱负疚之感,也被作者讥讽为“见识微”。但是,当王原做出几乎同样的行为时,作品就一味地歌颂了。王原的母亲对他说:“父母总是一般,我现在此,你还未曾孝养一日,反想去寻不识面的父亲!这些道理尚不明白,还读甚么书,讲甚么孝?”这样的诘问王原是无法回答的。尽管如此,王原走得还是心安理得,最后还得到了多子多福多寿的好报。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孝”是如何左右着作者的创作。事实上,从一开始,万里寻亲型注定了就是以“孝”为转移的。本篇没有回避“情”与“理”的冲突,已属难得了。

与《王本立天涯求父》相类似的还有陆人龙《型世言》卷3 的《避豪恶懦夫远窜感梦兆孝子逢亲》,它也是敷演王原寻亲事的。在《西湖二集》中,王原寻亲的描写是重点;在《石点头》中,王珣的离家出走与王原的寻亲在篇幅上基本相当;而在本篇当中,王喜(即王原父)的被迫出走及流离失所的痛苦,却是情节最突出的地方。正如篇末鲁国男子评语所说:“王原有传,与此大同小异,而其中叙里胥之横,失路之悲,可云曲至。”确实,作品对贫苦农民生活困境的生动表现,不只在《型世言》中是极为突出,就是放在整个短篇白话小说的发展中看,也是值得称道的。寻亲故事往往还与佛教相关联,不外借佛法以显示孝子的虔诚,唯独此篇描写王喜皈依佛门,乃是饱经磨难、求生无路后的心灵追求,比之那些着意宣扬佛教的,更为深刻。

王原事在清代仍时常为人提及。《清诗铎》卷10缪沅《王孝子诗》就是根据他的事迹创作的叙事诗。在下文要介绍的黄孝子等记载中,也都提到了王原事,应了《石点头》上“好与人间做样看”的话头;也印证了新历史主义所谓:“文学是历史的一部分,文学文本也同样是文化物质生活的其他方面的语境,正如它们是文学的语境一样。”(注:[美]吉恩·霍华德:《文艺复兴研究中的新历史主义》,中译文载《文艺学和新历史主义》,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事实上,清代寻亲之事之作,达到了一个高潮,形成了历史与文本共生互动的又一文化奇观。例如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卷18记艾子诚寻父事,较平实动人。艾父偶与人斗,击之路,误以为死,惧而逃。与王原不同的是,艾孝子是在母亲以疾卒后才踏上寻亲之路的;另外,李宝泰《啬生文集》中有《胡孝子寻亲记》(据天目山樵《儒林外史评》);王晫《今世说》卷1“徐敬庵”条记徐数千里求父之遗骸事; 李《颜习斋先生年谱》等也记述了著名思想家颜元寻父辽东事;《清诗铎》卷20引余京作《毕孝子宁古塔负祖父骨归里诗》更咏赞了两代孝子的感人事迹;诸如此类,不一而足(清代尚有演谢孝子、冯孝子等人寻亲传奇数种,皆不传)(注:参见徐扶明:《元明清戏曲探索》,浙江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192页。)。

在这当中,明末清初苏州人黄孔昭寻亲事流传最广,甚称王原之后的寻亲题材新热点。黄向坚本人曾撰有《寻亲纪程》、《滇还纪程》详述其事。据清顾公燮《消夏闲记》载:“明孝廉黄云美,周忠介公门人也,为云南大姚令。鼎革后,其子向坚,于干戈载道之中,跋涉山川,迎二亲回苏。自顺治二年暮出门,至十年始归故里。”《娱目醒心编》之《走天涯克全子孝感异梦始获亲骸》则称:“孝子徒步万里,历尽艰苦,寻其二亲以归。闻者争相敬慕,或作传纪,或为诗歌,甚至演为传奇。”诗如清初王抃《巢松集》有《赠孝子黄端木》,概述其事;传记则有归庄据黄向坚记述而撮其要写成的《黄孝子传》等;传奇指的当是李玉的《万里圆》。

很明显,黄孝子的名播天下刺激了文学家的创作欲望。但这种欲望主要并不是出于对孝子寻亲之艰辛的体贴,而是出于对其孝心的认同。所以,尽管有如此丰富的本事,相关作品却并无惊人之作。如上面提到的《走天涯克全子孝 感异梦始获亲骸》,除了简单敷演了人所共知的事实,几乎没有什么真正的文学性描写。《万里圆》是较为成功的,不过,它的成功在借题发挥,关于这一点,下面再作讨论。

另外值得一提的就是《儒林外史》第38回中的一段耐人寻味的郭孝子寻亲的描写。在全书高潮祭泰伯祠后,紧接着就是郭孝子故事。不过,这与其说为士人烟消云散的悲剧气氛注入了一丝活力,不如说是作者在轰轰烈烈的梦幻后的一种退守。“孝”可以说是吴敬梓道德追求的底线(此书55回,计有8回以孝义立题)。在此之前,他嘲讽了范进、 马二先生、权勿用等人在“孝”上面的虚伪主张与行为,郭孝子寻亲虽然并不是对他们的反衬,却表现了作者的执着。客观地说,这一段描写与全书的水准是不相称的。就宣扬“孝”而言,也并不比上述其他作品更突出。郭孝子一个喷嚏吓死老虎的细节,几乎令读者以为这是作品精彩的反讽。然而,他的豪杰气概及众多正面人物对他的推崇毕竟更鲜明地体现了作品的倾向,昭示出作者的眼光终究在传统道德的笼罩下。唯郭孝子的父亲原本是作者辛辣讽刺过的反面角色王惠,以及王惠作为曾降宁王的伪官和受文字狱牵连的钦犯而显示出“孝”与“忠”的龃龉,反映了作者超乎常人的胸襟和见识。

本世纪初,商务印书馆出版了一本林纾译《美洲童子万里寻亲记》。此书乃一美国人所作回忆录,叙述自己少年时,只身从美国赴欧洲寻父母的经历。他的寻亲是因为不能忍受监护人(姐夫)的虐待,动机与中国孝子不尽相同,而且叙述上也处处突出自己冒险远行的奇特经历,并不始终围绕父母展开故事。但这样一篇动人的散文,却被林纾冠以“万里寻亲”的名目,用来向当时青年中的新意识发难。他在为这篇作品作的序中,将其与中国古代的万里寻亲故事相提并论,力图以外国人的“父子天性”反驳所谓“一时议论方欲废黜三纲,夷君臣,平父子,广其自由之涂辙”。作为接受者,林纾确实“别具慧眼”,当新青年们对传统的万里寻亲故事“斥其陈腐”时,他竟从异国他乡找到了一个新瓶来装旧酒。只可惜这一古老的情节类型并没能借尸还魂,却成了新旧观念转变浪潮中一丝不起眼的波纹。

三、故事要素的扬抑

水贼占妻(女)型和万里寻亲型故事在史籍和小说戏曲中的大量出现,既有现实基础,也有思想根源。从现实基础来说,它们在当时社会条件下确实屡见不鲜。比如官员赴任,途中可能遇上各种风险,除水贼外,其他小说也各有不同描写。即以“三言”论,就从不同角度描写了这一情形。如《陈巡检梅岭失妻》、《皂角林大王假形》将夺官占妻幻化为妖怪作祟;《杨谦之客舫遇侠僧》细致描写了新官雇船赴任中的奇特经历,以风波之险照应前途叵测,并将危险的化解寄托在同行的奇女子身上;《范鳅儿双镜重圆》则将新官赴任途中失女置于农民暴动的背景下。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反映了现实生活中随时随地潜伏的危机。

思想根源更是很明显的。“节”和“孝”作为传统道德观念,历来受到全社会的重视,至明清更被强调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就“节烈”而言,《古今图书集成》“闺烈部”就有60余卷,其中不乏抗暴而死者,表明了社会的提倡。至于“孝”,则如《孝经》上所说:“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一向是儒家伦理道德的核心。清圣祖《圣喻十六条》首条即“敦孝弟以重人伦”。如此普遍和持久地倡导,形成了小说戏曲创作的基本语境。

耐人寻味的是,有如此广泛的现实基础,又有共同的思想根源,却并不能随时孕育相关的作品,而产生的作品水平也很悬殊。如前所述,清代黄孝子的寻亲形成了一个社会文化的热点。而李贽《续藏书》卷24记载的刘谨寻亲(其事并见《明史·孝义传》),也是由江浙一带出发,去云南寻找父亲,与黄孝子经历基本相同,却默默无闻,极少为人提及。看来,这里还有一定的偶然性。一方面类似于陈鸿《长恨歌传》中说的:“夫希代之事,非遇出世之才润色之,则与时消没,不闻于世。”另一方面又类似于归有光对题材贫乏的感慨:“少时读书,见古节义事,莫不慨然叹息,泣下沾襟。恨其异世,不得同时”(《与殷徐陆三子书》)。只有感人的题材被杰出的作家发现,才有可能产生优秀的作品。

既然杰出的作家可遇不可求,题材本身所具有的内涵,就变得非常重要。应当说,水贼占妻(女)型和万里寻亲型的涉及面广,原始意义并不贫乏,其中包括政治、法制、社会、宗教、道德、心理、自然诸因素。综合若干本事,略举一二要点,其构成大体如下:

水贼占妻(女)型

政 治 官员赴任制(告敕历任文簿等).科

举(崔尉子入京赴举等).

法 制 租船"须在捕头写定".报案和断狱.

"不早自陈,断合从坐".

社 会 治安问题(水贼出没等).娼妓(蔡

指挥女沦落为娼).

家 庭 被害者遗腹子为之报仇.蔡指挥女称

能为复仇,事之为妾.崔尉子、陈义

郎祖母恋故产,不从子之宫.

宗 教 女子栖身寺庙或出家.

道 德 节烈.

陈义郎母事姑甚孝.

心 理 行凶者的动机.妇女被占后的心理.

伪从水贼,陈义郎母"藏恨",蔡指

挥女于朱生"有眷眷意".

自 然 水陆交通.《崔尉子》中水贼作案在

"野岸".

万里寻亲型

政 治 刘谨父"谪戍云南",十六以上嫡男

得更替.科举(赵重华"数省试不

第"等).

法 制 赵重华出行前"请路邮".黄向坚途

中"领票"、"验票".

社 会 马孝子"冒锋镝"寻父.王原父"苦

于里役"而出走.黄向坚历经战乱,

从门生处筹行资.

家 庭 男性中心.王原曰:"人而无父,何

以为人."艾子诚以父流离而不婚.

宗 教 朱寿昌刺血写经.孝子父多栖身寺庙

或出家,如王原父等.

道 德 孝(寻父之孝,娶妻事母之孝).忠

孝不能两全.

心 理 寻亲者执着(艾子诚寻父"凡二十

载,终无悔心").出走者内疚.苦守者怨恨.

自 然 寻亲之路多在交通不便的西南或东

北,如刘谨等旨是,途中殆如《新世

说》所说"间关险阻,猛虎在前".

注:表中说明文字皆据本文所引各条本事概括,不一一注明。

应当说,水贼占妻(女)型和万里寻亲型是很符合中国古代小说和戏曲情节布局常规与指向的:原本正常生活的人在面对社会道德被损害或破坏时,顽强拼搏,终于取得圆满的结果。从上面的简表则可以看出,这两种类型都提供了广泛的情境和可能性,在题材容量上具有很大的潜力,每个因素的充分展开,将使作品的意义得到全面地提升。即使是其中某些因素加以发挥,也能产生引人注目的效果。正如海登·怀特在《作为文学虚构的历史本文》中指出的:“对于历史学家来说,历史事件只是故事的因素。事件通过压制和贬低一些因素,以及抬高和重视别的因素,通过个性塑造、主题的重复、声音和观点的变化、可供选择的描写策略,等等——总而言之,通过所有我们一般在小说或戏剧中的情节编织的技巧——才变成了故事。”(注:见张京缓编《新历史主义与文学批评》,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63页。)同一事件, 从不同角度看,就会显示不同的意义。本事之于情节的作用当然不只是提供一个故事而已,更主要的是它的潜在的意义被揭示的过程。例如明王錂据宋元戏文重编的传奇《周羽教子寻亲记》,以较多的篇幅表现了周羽饱受官府、胥役和豪绅欺凌与榨取,以致有家不能归,就颇为深刻。《曲品》、《远山堂曲品》特重此剧能再现“真情苦境”,也是着眼于此。在本剧中,寻亲固然是“孝”的表现,但也是对苦难的一种舒解。前述《型世言》写王原事超乎同题材诸作之上,也在于此。

李玉创作《万里圆》也别具匠心。这部传奇不是单纯宣扬孝道,而是通过对黄向坚寻亲所见所闻及全家遭遇的描写,再现了清初动荡的社会现实。黄向坚《寻亲纪程》、《滇还纪程》中一笔带过的背景记述,如“适逢鼎革”、“干戈载途”、“乱兵横杀乡民”等,都在剧中被大大充实了。黄向坚未曾叙及的,也有所表现。如清兵进军江南,在苏州就发生了惨烈的“乙酉之难”。剧中第十出就借川军士兵之口,控诉清军屠杀苏州百姓:“乙酉年闰六月……清朝官府坐了苏州,……不管好歹烧杀砍杀,惨不可言!……堪叹,金阊外不分玉石洧,尽家资倾刻如风扫,好房廊烧得烟尘扰,满街衢杀得人如草。”黄向坚和李玉都是苏州人,这样的增饰,既符合人物的身份经历,又熔铸了作者的强烈感受,在同类题材中,确实是不可多得的。至如史可法、黄德功的忧国忧民,马士英之流的宴安贪欢,云南土司等的乘机作乱、差官对前朝官员的敲诈勒索等情节,也都是据明清之际动乱实事而铺叙的。同时李渔传奇《巧团圆》也写了明末清初动乱时的寻亲(其小说《生我楼》情节类似,背景则在元代),但刻意求巧,反失其真,思想深度远不及《万里圆》。

其实,水贼占妻(女)型也大有可以发挥的余地。比如所谓水贼,就是一个很值得注意的社会问题。明张应俞《江湖奇闻杜骗新书》中就单有一类“在船骗”。作者提醒读者:“溪河本险危之地,柁公多蠢暴之徒。”又说:

凡讨船,须在捕头写定,其柁公有姓名可查,方保稳当。若自向江头讨船,彼此不相识,来历无可查,安得不致失误?且江边常有贼船,柁公伪装商贾,打听某船有好货,多致江中劫掠者,皆是在头查访去。若不识者,误上他船,虽主人亦同被害,何况载走一仆乎!

其中《船载家人行李逃》、《娶妾在船夜被拐》都写到了新官赴任,水路遭骗之事。类似的水路险恶,在其他小说中也间有描写。《醒世恒言》之《张廷秀逃生救父》就写歹人假充捕盗船,诱骗旅人不坐航船而搭其便船,并谋人性命事;《金瓶梅》第47回也写到了家仆与水贼勾结的谋财害命,案发后又通过行贿,摆脱干系,从而揭露了官场的腐败。但在水贼占妻(女)型作品中,有关水贼的描写往往失之简单,由此触及社会弊端的更少。

其实,即使仅从道德角度着眼,也并非没有开拓的空间。比如对水贼占妻(女)型而言,妇女的节烈常被人联系到臣子的忠贞,所谓“忠臣不事二君,贞女不更二夫”。《南村辍耕录》卷3 “贞烈”条就说:“使宋之公卿将相贞守一节若此数女妇者,则岂有卖降覆国之祸哉?”王夫之《龙舟会》杂剧,演谢小娥事,即借题发挥,讥刺了降清的贰臣。但真正在凸显女子节烈时,触及更深层社会道德的仍不多见。万里寻亲型作品也是如此,寻亲者孑然一身的艰苦跋涉,必然时时面对最能吞噬意志与理想的欲念,其道德情操正可以在心灵的挣扎中得到宏扬。另一方面,《礼记·大学》又说过:“孝者,所以事君也”。这是因为“以孝事君则忠”,所谓忠臣必出孝子之门。而当忠孝不能两全时,也会产生深刻的道德冲突。比如朱寿昌的弃官寻母,就隐含着忠与孝的矛盾。但是,在此类矛盾中周旋的相关作品也几乎没有。

从结构上说,水贼占妻(女)型和万里寻亲型的时空背景本来都具有很大的开放性,通过主人公的曲折经历可以串连丰富的矛盾冲突。尤其是万里寻亲型,这种“旅程的情节”是最古老和最普遍的情节之一(注:参见韦勒克、沃伦:《文学理论》,三联书店1984年版,第243 页。),极便于展开广阔的社会描写。它很容易使人联想到十六世纪兴起于西班牙的流浪汉小说(picaresque narrative),流浪汉漫长的冒险生涯与插曲式(episodic)结构,为展示丰富的社会生活,提供了很好的机会,也为表现理想追求的浪漫与虚幻创造了伸缩自如的空间。不但如此,它实际上还具有被寻者、寻访者和苦守者三个叙事焦点,充分运用散点透视的笔法并借助游历型的叙述框架,能够反映多角度的人生问题,较之流浪汉小说更胜一筹。例如在《镜花缘》中,唐敖之女小山在得知父亲失踪后,立意随林之洋出海寻访。这一过程断断续续贯穿了大半部小说,虽然“孝”仍是情节的外在动力,但其间穿插大量饶有情趣的描写,并与唐敖等人在殊方绝域的奇特见闻相呼应,就成为一种生动活泼的结构线索。不过,更多的万里寻亲型的作品在以寻亲为线索时,还是集中于“孝”的表现,将本事散文化的叙述完全移植在小说戏曲中,叙述时间往往大大短于故事的实在时间,造成了整体结构的松散。叙事的密度冲击了叙事的深度和力度,而情节类型所孕含的丰富性,不可避免地在故事零散、片断的呈现中消耗殆尽。本来有可能产生宏篇巨制的题材,只在人伦关系层面,给人们留下一些赞叹而已。其间自然有精细的描写和令人动容的场面,但即使是水贼占妻(女)型中女主人公跌宕起伏的命运,也始终没有超出主题的单一。中国文学因此而损失的可能不只是几部感人的小说戏曲,而且可能因此损失了超越《金瓶梅》式以比较固定的场景(如家庭)展开人伦关系描写的眼界。

新历史主义的首倡者斯蒂芬·葛林伯雷曾强调过,如果把素材由社会话语转移到审美话语视为单向的过程,从这两方面来说都是错误的。因为前者已经荷载着审美能量,而后者也与社会活动密不可分(注:参见葛氏《通向一种文化诗学》,中译文载《新历史主义与文学批评》,第13页)。关键在于,人们的各种活动都无法摆脱、至少无法彻底摆脱在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思想的制约。由于多数作者总是对上述本事固有道德因素即“贞”和“孝”本身过分青睐和执着,往往忽略或消解了其他潜在意义的揭示。而这种道德观念作为一种社会话语,又有自己不容质疑的霸权和难以改变的惰性。它对文学创作者认知方式和思维习惯的主宰就以各种形式投射在作品中,以致相似的事件在相似的阐释下,变成了滑了丝的螺旋体,总是在一个层面旋转。由不断出现的本事与不断重复的写作构成的历史语境,成了小说家和戏曲家走不出的怪圈。

四、意义的实现:当事者·叙述者·接受者

尽管意义对本事与作品的产生有引导和牵制的作用,但意义本身又始终处于一个实现的过程中。在这个过程中,当事者、叙述者和接受者都是不可或缺的环节。显然,对每一环节的分析都意味着对意义的深入考察。这在对比水贼占妻(女)和万里寻亲这样的情节类型时尤其有参考价值。

就本文讨论的情节类型来说,节妇和孝子作为当事者,他们面对的考验实际上并不一样。对节妇来说,始终有一个“活着,还是去死”的大问题。而对孝子来说,主要是一种毅力的考验。一个处在生存层面中艰难挣扎,一个则处在精神层面中顽强拼搏。无论是水贼占妻(女)型还是万里寻亲型,都具有极大的内涵。在水贼占妻(女)型中,女子所受的煎熬,是深入人的内心世界的动人场景;而孝子的万里征途,则便于展开一幅社会的全景图画。可惜如前所述,这些本来极具深度的场景和情节,却经常被叙述者有意无意淡化了。

叙述者对当事者的大力表彰,常常使他们从世俗人群中凸现出来,以至他们在失去了必要的陪衬后,显得不近人情。最典型的例子是当孝子执意要去寻亲时,往往置其他家眷于不顾。因为任何对其家眷艰难为生的描写,都可能形成对万里寻亲的反讽。所以,与孝子寻亲几乎有同等意义的家眷的长年苦守,就被作者理所当然地放弃了,极少得到充分地展现。《万里圆》为突出黄孔昭、黄向坚父子,还特意改变了传奇由生、旦贯穿全剧的体制,使旦角即黄向坚妻退居次要位置,只以两出表现了她对丈夫的思念及所受凌辱。水贼占妻(女)型中也是如此,女性的心理通常只在死与不死间犹豫,实际情况却可能比这更复杂。《南村辍耕录》卷22“河南妇死”条就耐人寻味。河南妇被贼所虏,后与湖南某千户结婚,“饶于财,情好甚洽”。其前夫找到她时,她竟坚不行,闭其室,弗与通。《虞初新志》引徐芳《奇女子传》也叙及动乱中被掠女子不认前夫的,以致作者感慨:“且天下之得新捐故,仇其夫不肯一顾者岂少乎!”而有这种心理状态绝少见于水贼占妻(女)型作品。并不是说,水贼占妻(女)型作品要描写这种“情迁腹变”,而是说作者应该更重视人物在巨变中的心理活动。比如《西游记》中的殷小姐,与水贼共同生活了十八年,其内心世界就无一字写及。这当然是一种缺憾。上引河南妇后来被晴天霹雳震死,足见男性权威话语的专断。

从叙述学的角度来看,故事(story)与情节(plot )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本事提供的只是一个故事,而故事可以有各种不同的讲法,这就呈现为各种不同的情节。基本相同的故事和大致一样的讲法,使得水贼占妻(女)型和万里寻亲型作品总给人大同小异之感。尤其是万里寻亲型作品,几乎没有什么变化,而变化本来是不难做到的。有时,只要调整一下叙述中心就能呈现不同的面貌。例如,从孝子的家眷或被寻者来讲述这一故事,就会产生新的意义。《醒世恒言》之《李玉英狱中诉冤》中,李雄牺牲战场,其后妻为害死前妻之幼子,竟以孝义相劝,令其冒险去寻父亲遗骸,就别具深意。但这不过是小说中一个并不重要的细节。许多小说家和戏曲家却常常表现出将深度的现实转化为平面的情节的美学平庸。把故事当作了情节的全部意义,因而失去了超越现实兴趣、眼光和能力,是他们共同的致命弱点。如《八洞天》首篇《收父骨千里遇生父 裹儿尸七年逢活儿》,情节不可谓不离奇,但思想却甚肤浅,盖因作者一心一意只在强调孝养父母而没有深入挖掘题材的丰富内涵。

比较水贼占妻(女)型和万里寻亲型,两者在叙述中也略有不同。西方文论从柏拉图时代就开始注意“叙述”(diegesis)和“模仿”(mimesis)的不同,现代文学批评也常提到“讲述”(telling)和“显示”(showing)或“概括”(summary)和“场面”(scene )的区别(注:参见施·雷蒙—凯南:《叙事虚构作品:当代诗学》,第八章及第141页。厦门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如果不把这种划分绝对化,对一些叙事文学叙述特点的分析还是有所启发的。约略言之,水贼占妻(女)型作品较多地采用了模仿、显示、场面的表现方法,而万里寻亲型作品较多地采用了叙述、讲述、概括的表现方法。前者有十分明确的冲突,并借助冲突的直接呈现,让读者把握领略作品的内涵;而后者至少从“寻亲”的角度看,基本上没有这样的突出的对立面。《万里圆》中的《打差》,与寻亲并无直接关系,但戏剧冲突十分强烈,故为此剧最脍炙人口的一出。这从反面说明了冲突的重要。而一旦没有冲突,情节发展就缺乏动力,尤其是它的结果从一开始就是可以预见的(通常已由作者明示了),接受者的阅读体验被限制在主题层面,就是说接受者与其说是在期待一种精神历险,不如说是再经受一次道德洗礼。只有在情节具备真正的冲突时,才会产生引人入胜的不可预见性。那怕结果同样被作者早已明示了。所以,尽管水贼占妻(女)型也很雷同,也有作者不很恰当的议论,但是,任何一个细节都有可能导致重大地变化。例如在《蔡瑞虹忍辱报仇》中,如果蔡的父亲不嗜酒,情节的发展就将是另外一种情形。施·雷蒙—凯南说得好:“阅读可以被看成是形成各种假设,加强、发展、修改它们,有时候甚至以另外的假设替换它们的过程。”(注:参见施·雷蒙—凯南:《叙事虚构作品:当代诗学》,第八章及第141页。厦门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这种假设作为叙述动力的印证,也就是一部作品是否具有吸引力的体现。水贼占妻(女)型作品较之万里寻亲型作品更富于艺术感染力以及某些万里寻亲型作品取得了一定的成功,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作者生活化的描写为接受者提供了充分的假设空间。

缘乎此,我们似乎还可以对所谓小说戏曲的道德劝惩作进一步地分析。道德观念浸淫于小说戏曲,大体上有两个层面。一个是叙述层面,这主要表现为作者的议论;再一个就是情节层面。体现于这一层面的情况显然要比前一层面复杂。即使在基本观念相同的情形下,也可以由情节进程诱导出道德意义,或在道德意义的支配下形成情节。比较而言,水贼占妻(女)型多属于前者,而万里寻亲型则多属于后者。尽管这并不一定代表着作品水平的高低,但对于普通的接受者来说,更乐于欣赏的无疑还是情节本身。

对于作者来说,由于水贼占妻(女)型和万里寻亲型的核心情节都取自本事,而且与一般人通常的经历有一定距离,遭遇水贼和万里寻亲毕竟是“节”与“孝”在极端情形下的反映,所以,除了背景描写,这类作品不太容易表现感同身受的亲切感。明代江楫曾改编《剪灯余话》之《芙蓉屏记》为传奇《芙蓉记》(注:这篇小说有多种戏曲改编本,参见郭英德《明清传奇综录》,河北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87页。),其曾孙江鼎金在《序》中提到江楫晚年与夫人成全里中婚姻数家,“词内所称高御史,盖自况也;所称李夫人,况吾曾祖母也。”但据作者原序,只是欣赏原作的“节义周真,可以风也。”即使有所自况,也半是有成人之美的品德,半是为了表彰节妇义夫。

当然,传统小说戏曲对情节艺术的追求在这两种类型中也有所体现。还是上面提到的《芙蓉屏记》,《情史》卷1 《情缘类》在采录这一故事时,有如下评语:

使贼奴无意得妇,王必死。即有意得妇,而无杭州之行,王亦必死。使崔生不识水性,与之俱没。即不然,而无涯隔绝,更无消息到空门,王虽生亦犹之乎死。乃芙蓉屏之施,贼奴自出供案,而又辗转入于有力者之家,呈于有心者之目,仇雠授首,夫妇重圆,中间情节奇幻,绝好一部传奇骨子。崔,义夫;王,节妇;主翁,善人;高御史,侠士,无一不可传也。

由这一段议论可以看出,当时的小说家、戏曲家的一个关注点就在于“情节奇幻”。而这一奇幻的核心或者说“传奇骨子”,不是人物命运的曲折,而是事件的离奇巧合。所以,没有这种巧合,人物竟“虽生犹之乎死”。在许多水贼占妻(女)型作品中都有“合汗衫”之类情节,表现的就是一个“巧”。至于生活细节,则往往存在很大疏漏。如被害者即使侥幸活着,也要等十几年才报仇。最极端的例子是唐僧之父陈光蕊在水府停留了十九年才重返人间。忽视了人本身,只关注抽象的意义与外在情节的离奇,导致了一些有关作品情感世界的空洞化。

事实上,缺乏生活化的细节描写也是一些有关作品不感人的原因之一。对万里寻亲型来说,这一问题更为突出。从叙述者的角度看,水贼占妻(女)型故事往往也不太可能出于女主人公的自述,而万里寻亲型故事的当事者与叙述者却时常可以达成一致。在比较水贼占妻(女)型和万里寻亲型的本事时,我们还很容易发现前者极少见诸正史,而后者却相反。这似乎也表明前者被虚构的可能性更大。众所周知,小说的一个关键就在于虚构。虚构其实是对客观现实的阐释、并赋予观念以特定形式的过程。然而,在万里寻亲型作品中,意义早已凌驾于一切虚构之上,虚构常常只是观念的图解。所以,《绣谷春容》之《新话摭粹》中有《张义妇寻夫归葬》,其中张义妇寻得丈夫遗骨及篇末附赵某寻得父亲坟墓,都是得助于天。更典型的例子是孝子与虎遭遇的雷同描写。《娱目醒心编》之《走天涯克全子孝 感异梦始获亲骸》中老虎和山魅都不敢相犯孝子士元;《儒林外史》中的郭孝子更“一掌就把虎头打掉了”(38回);而《镜花缘》中老虎从孝女头上蹿过,“二人把头摸了一摸,喜得头在颈上”(49回),就令读者有谐谑之感了。本来,孝子与猛兽的搏斗,正是表现人的信念和力量的大好机会,却被作者仅仅用作了“孝可格天”的游戏般象征性描写,不能不说是个遗憾。

接受者的参与对意义的实现也是至关紧要的。不言而喻,接受者参与的可能性在不同的作品中是不相同的。这既是作品优秀与否的一个指标,也可以说是不同作品类型的一个标志。就水贼占妻(女)型而言,它不太可能出于当事者的自述,虚构性自然较为明显,也容易引起接受者的联想。特别是人物或生或死的选择,势必要求接受者作出情感与理智的判断;就万里寻亲型而言,它的纪实性很强,接受者参与的可能性相对来说就较弱些。但这不是说接受者就无动于衷。如对朱寿昌寻亲事,苏轼有诗咏叹,就连用“嗟君”、“怜君”、“爱君”、“羡君”、“感君”等排句出之,颇为动情(《苏轼诗集》卷8)。问题是, 当叙述者受到顽强的道德观念牵制时,接受者所面对就只有真实的或虚拟的道德楷模了,他除了赞叹,还能有什么呢?

总之,当事者、叙述者和接受者的高度统一,使得文本的写作与阅读成为历史的一种自然延伸,而恒久不变的意义却在促成这种统一的同时,弱化甚至瓦解了对人生不断体验与发现的可能性。正是基于此,我们在审视中国古代小说和戏曲的创作过程时,就不应把文本看作一个孤立的现象,还必须充分考察其历时性与共时性的社会存在。正如本文开始所提出的那样,应当以一种更为宏通的眼光来看待本事、情节与意义之间的复杂关系。这不仅仅是因为简单地以作品情节为本位的解读方法,使生活与写作共生互动的关系变成了从本事到作品的线性置换,势必影响对二者的客观认识与评价;更重要的是,我们可能因此无从把握鲜活的历史场景及其脉动,而缺少了这种具体而微的内涵,一切历史都将变得空洞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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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与文本的共生互动--以“老婆(女)偷水”和“万里家族寻觅”为中心_文学历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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