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产业垄断的收入分配效应_收入分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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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是中国多年来尝试破解的社会难题,国家从财政税收、产业政策、工资改革等方面出台了多种调控手段,着力减少产业间、区域间和城乡间收入分配差距;近年来又重点推出垄断行业调控措施,通过对电信、烟草、石油和金融等垄断行业高管限薪、规范非工资性收入等方式缩小行业收入差距,2008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更是被视为垄断行业改革的破冰之旅。然而,近年来我国行业收入分配差距不仅没有降低,反而持续走高,2009年最低与最高行业的收入差距已经上升为15.93倍①。收入分配调控为何没能发挥作用?行业垄断影响收入分配的内在机制是什么?这些问题都值得深入反思。当前,我国由于金融危机而暂时搁置的收入分配机制改革开始重新纳入议程,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提升劳动收入份额的政策,目的在于对收入分配和消费结构产生综合的积极作用,但其实际结果却并不明朗,原因之一就在于垄断行业收入分配调控并未同步推进,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收入分配调控政策的效果。

对此,本文将构建新的分析框架研究我国行业垄断影响收入分配的机制。接下来的第二部分对已有的相关研究进行梳理;第三部分在此基础上提出研究我国行业垄断收入分配效应的基本理论框架,分析产品市场垄断的收入分配效应;第四部分将进一步建立拓展模型,分析要素市场垄断的收入分配效应,揭示产品、要素市场行业垄断状况与收入差距之间的综合关系;第五部分利用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相关数据对理论研究得出的主要结论进行实证分析;最后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二、文献综述

行业垄断是引起我国劳动者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原因,近年来逐渐成为研究中国收入差距的重要视角(金玉国,2000;陈文通,2003)。中国行业垄断收入分配效应的形成主要是一些行业或跨行业的部门依据高度集中的行政权力,通过各级政府所有权、国家法律、市场准入法规,甚至滥用行政权力对劳动力的需求和定价造成影响,同时也存在对产品市场行业垄断从而间接影响劳动力市场均衡状态的现象(陈彦玲、陈首丽,2002;曾伏秋,2002)。

已有文献对这一问题的理论阐述主要以“垄断部门的利润分享模型”、“垄断—非垄断两部门模型”为分析框架,前者肇始于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的Ward-Domar-Vanek合作企业模型(Ward,1958;Domar,1966;Vanek,1970),并得到了Estrin和Svejnar(1985)、Prasnikar和Svejnar(1991)、Prasnikar等(1994)等“制度—劳动力学派”研究者的拓展和深化,逐渐从最初分析国有企业工人管理决策系统下的工资决定机制拓展到研究国有垄断部门的收入分配机制。研究认为垄断部门的收入分配决策不同于私有部门,垄断带来的超额利润及其在内部职工之间的分配模式对收入差距具有重要的影响。

从2000年开始,运用这一思想来研究中国行业垄断及其收入分配效应的研究逐渐增多(李实,2003;史先诚,2007;崔友平、李凯,2009)。中国行业垄断的主体——国有企业由于实际所有者缺位,因而各收入阶层的具体分配格局与职权配置方式密切相关(刘志彪、陈爱贞,2008;侯风云、伊淑彪,2008),行业垄断造成的国有资产经营者腐败问题也成为不合理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原因(过勇、胡鞍钢,2003;Lollar,2009)。对于事业单位和其他更为泛化的垄断部门,其垄断力量的形成机制及其收入分配作用反映了不同层级的政府、垄断企业、事业单位与收入分配之间的复杂关系(陈爱贞、刘志彪,2007;周晓艳等,2008)。公共财政向垄断企业提供补贴导致了垄断产业链利益分配机制改革缓慢,部门间收入差距扩大(贺军,2006);财政改革实施的不协调导致了横向分权改革、地方财政自主权改革滞后,由此形成的地方政府财政压力推动了行业垄断的形成,灰色收入和公共资金管理不善带来的收入差距问题在这一过程中表现得尤其显著(王小鲁,2009;王常雄,2009)。

另一类研究则关注垄断部门和竞争部门之间的收入差距,其早期的分析框架主要研究市场垄断部门和竞争部门并存带来的财富分配不均问题(Comanor and Smiley,1975),并由Lankford和Stewart(1980)建立了一般均衡分析框架。对于垄断和工资收入差距的实证研究,Schwartzman(1960)、Weiss(1966)、Dalton和Jr.Fordadt(1977)等研究者基于美国数据进行分析,发现了市场垄断程度与工资增长之间的正向关系,以色列(Luski and Weinblatt,1994)和南非(Smit,2005)也有相似的情况,市场垄断企业能够通过不同的内部收入分配方式提高其员工的工资。Creedy和Dixon(1998)的研究则进一步纳入了与消费相关的垄断性收入分配问题,作者基于澳大利亚的实证研究发现,与垄断力量相关的福利损失在低收入家庭更高。总体来看,这些研究主要基于市场垄断进行分析,较少关注中国存在的行业垄断或行政垄断问题,更没有阐释这类垄断影响收入分配的机理。

对于中国行业垄断与收入差距的关系,刘志彪和陈爱贞(2008)利用拓展的Comanor-Smiley模型研究发现,垄断利润可以资本化为收入,劳动者根据其拥有的企业收益权获得相应的垄断收入,造成收入差距扩大。垄断部门依靠行政壁垒索取市场高价(Ye,2009),能够将垄断租金转化为与这些部门人力资本不相称的高收入(张原、陈建奇,2007,2008),导致垄断部门员工收入过高、增长过快,同时竞争行业则因租金损失而降低收入,从而扩大收入差距(陈秀梅,2009;姜付秀、余晖,2007)。并且近期的研究发现,不同部门之间职工收入决定中的分割效应不仅存在,而且有不断增强的趋势,主要表现在垄断行业与竞争行业之间职工收入差距明显扩大(Démurger,et al.,2009)。

综上所述,相关研究从几个侧面分析了行业垄断的收入分配效应,然而,这些研究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近年来我国垄断调控成效并不显著,表明目前的研究在剖析我国行业垄断影响收入分配的机制方面有待深化;二是我国垄断部门通过土地批租、国有企业管理者任免、市场准入、贷款担保以及公共产品定价等方式对市场经济运行产生影响,已有的文献并未将其纳入统一的框架进行分析,实际上,诸多的影响途径本质上均反映了行业垄断力量对土地、物质资本、人力资本等要素以及重要消费品的定价权,能够直接或间接影响收入分配,因而建立系统的分析框架对于厘清中国行业垄断收入分配效应的实质和作用过程具有普遍意义;最后,受到时间序列数据可得性的限制,有关行业垄断与收入分配差距关系的实证研究较为欠缺,特别是对行业垄断影响收入差距的机理阐述有待深化。

三、产品价格垄断的收入分配模型构建分析

借鉴利润分享模型(Ward,1958;Domar,1966)以及Lankford和Stewart(1980)两部门模型的基本思想,结合本文的研究问题,本文构造了一个产品价格垄断的收入分配模型。

(一)分析框架

经济体由生产垄断商品A的垄断部门1和生产竞争性商品B的竞争部门2组成,要素之间的替代弹性为ρ(0<ρ<1),生产函数为:

模型关于垄断程度对福利和收入的影响对我国的实际情况具有较高的解释能力。从部门间差距来看,由于两部门的劳动力同时也是其产品的消费者,因此垄断产品需求的差异会对不同消费者的福利产生差别性影响,垄断部门的劳动者既生产垄断产品,也以垄断价格来消费其所生产的产品,因此垄断部门的劳动者(消费者)与竞争部门的劳动者(消费者)同样支出较多,为了改变由于高支出而带来的实际收入下降,就需要继续提高垄断品价格,这一过程将持续到垄断部门攫取竞争部门足够数量的消费者剩余,转化为垄断部门的内部利润进行分配,进而抵消垄断产品价格扭曲而导致的本部门劳动者(消费者)利益损失。由此可知,如果垄断部门能够低价甚至免费为其内部职工提供自产商品或服务,从而增加内部劳动者(消费者)实物收入,那么部门间收入差距将进一步扩大④,在现实经济中,这些收入往往表现为员工福利、在职消费等各种类型的非工资性收入。

而从部门内部差距来看,经理人员和普通工人在利润分享比重上的差异起到了主要的作用,一方面,在现实经济中,经理人员通常具有较高的职权和人力资本水平,因此能够通过股权分红或其他方式获得利润分享上的优势,随着行业垄断程度的上升,他们能够获得的经济利益也相对更多。另一方面,虽然工会组织和平均主义分配传统在理论上应该能够左右分享比重,但我国工会组织在劳资双方收入分配决定中的力量相对较弱,同时,国有部门改革以后,平均主义分配方式发生改变,也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部门内部的收入差距。

为了更加直观地阐释理论模型所描述的结论,本文采用模拟的数据例子加以说明。由于我国劳动力相对资本而言较为丰富,因而取rK=1/2,wL=1;由于要求φ<1,因而ρ在(0,1/2)中取值,假定ρ=1/5,从而可知当满足成立,并且φ=1/4;经理人员相对工人的利润分享比重较高,因而取。依据上述系数模拟垄断程度与收入差距变动的关系可以发现(见图1),随着垄断程度δ的加深,部门间收入差距将持续扩大,虽然扩大速度逐渐下降,但是由于收入差距对δ0的导数一直大于0,因而收入差距并无缩小趋势。由于竞争部门利润为0,因而政府收入的来源主要是垄断部门。由此可以推断,政府提高自身财政收入的目标与垄断部门经济利润最大化的目标在一定程度上相互重叠,而这很可能导致政府也希望不断提高垄断程度,从而增加其利润分享的数量。这表明一旦政府以经济利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时,垄断将导致部门内部和部门之间的收入差距扩大化,并且随着垄断程度的上升而加剧。

依据上述系数即理论模型(8)和(9)绘制垄断程度对要素配置的影响,可以发现(见图2),初始状态时,垄断部门吸纳了较多的就业者,如果不对要素价格和数量配置进行干预,那么随着垄断程度的加深,L1和K1呈现下降趋势,这表明相对竞争部门而言,垄断部门生产能力在萎缩,表现为就业吸纳能力减弱和资本数量下降,当δ达到较高值时,大部分的要素将流入竞争部门。因而在长期中,产品市场垄断程度的加深并不利于垄断部门自身的发展,而若要维持其经营,就必须以价格优惠或数量配额等方式向这些部门进行要素倾斜,而这恰恰是我国垄断行业经营中最为常见的手段,也是拓展模型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

四、纳入要素价格垄断的拓展模型分析

资本市场垄断程度对不同类型收入差距的影响为:

图3 产品和劳动力要素市场垄断程度对收入差距变动的影响

资料来源:依据理论模型(17)模拟绘制。

同样,垄断对资本定价的影响也会产生类似的结果,初始阶段垄断程度的上升将降低收入差距,然而当垄断程度超过一定水平后,将对收入差距产生扩大效应。垄断部门获得的资本要素也呈现与劳动力要素相似的U型变动态势。从实际来看,垄断部门对廉价资金的使用将不可避免地出现机会主义行为:一是垄断部门的“投资饥渴症”,即凭借资金获取的便利条件,以资本扩张而非技能改进的方式来进行生产,从而表现为这些部门的生产经营效率改进缓慢,资本有效利用率低下;二是以非工资性收入的形式增加内部员工的收入,或者以生产经营的名义实现经理人员的在职消费,这类资金使用方式虽然较为隐蔽,但也对部门间和部门内部的收入差距扩大产生了重要影响,尤其表现在各种类型的隐性收入差异上。

图4 产品和劳动力要素市场垄断程度对要素分配的影响

资料来源:依据理论模型(15)和(16)模拟绘制。

五、实证分析

(一)行业垄断对收入差距影响的阶段性表现

两部门利润分享模型的理论研究结论表明,垄断程度的提高将造成部门间和部门内部收入差距的扩大,对于这一结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相关数据提供了有效的经验支撑。对于行业垄断或行政垄断干预经济的程度,采用政府投资和消费两方面来衡量⑥,前者的替代变量为国有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后者为政府消费占全社会消费量的比重,原始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提供的分所有制类型固定资产投资数据以及支出法统计的国内生产总值数据。行业基尼系数用于衡量部门间收入差距,同时采用历年城镇家庭劳动收入五等分组统计资料计算国有单位收入变差系数,作为衡量垄断部门内部收入差距的指标。

图5 1978-2008年政府消费占比、国有固定资产占比和行业基尼系数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9)。

通过图5的分析可以发现,国有固定资产占比、政府消费占比与行业基尼系数走势相似。在改革开放初期,国有垄断力量对整体经济具有较强的干预,行业基尼系数也相对较高;在1980年代,政府消费和国有固定资产比重逐渐下降,在这一时期末达到了历史最低水平,与此同时,行业基尼系数也下降到最低水平;从1989年开始,政府消费和国有固定资产比重又开始波动性上升,目前已经分别超过了25%和75%,这一阶段行业基尼系数则从1989年的0.55迅速攀升至2008年的1.95。整体而言,垄断程度与收入差距30多年间的变化趋势大致表现为V型状态,在第一和第三阶段,垄断力量对经济运行的干预较强,收入分配相对恶化,其造成的效率损失和经济结构扭曲成为中国劳动力市场和收入分配领域各种弊端形成的长期因素;相反,在第二阶段,行政垄断对经济干预的程度较低,行业收入差距较小。

将不同所有制部门的收入变差系数进行分解可以发现(见图6),随着1980年代末国有固定资产占比和政府消费占比逐步攀升,国有部门收入差距扩大,但集体部门基本保持不变,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其他劳动所得的收入差距则出现了逐步降低的状况,其规律表现为越是具有国有垄断性质的部门,其收入差距随着垄断程度上升而扩大的趋势越是显著,这与理论模型所描述的部门内收入差距扩大状况相一致。

图6 1987-2001年不同部门收入变差系数

资料来源:中国资讯行数据库(http://www.infobank.cn)。

(二)行业垄断对收入差距的影响机理

垄断程度与部门间、部门内收入差距扩大之间的正向关系产生的原因在于垄断行业产品的消费带来的福利转移,以及垄断利润在不同就业者之间的分享机制,对于这一结论,可以通过不同收入水平家庭消费支出结构的状况来进行验证。

依据收入五等分组的城镇家庭消费统计资料,图7描述了1990-2008年不同种类消费支出比重的变差系数年均值,从中不难发现,衣着、食品等基本能由竞争部门提供的产品,其变差系数相对较高;而教育、居住和医疗三项消费支出比重在不同收入家庭之间的差别最小,这些产品和服务的生产部门均具有行业垄断性质⑦,其变差系数较小意味着低收入的家庭在消费这类商品时所承受的负担与高收入家庭没有太大差异,因而其消费垄断产品的负担相对沉重,这种生产—消费结构很可能导致低收入群体相对较高的福利损失。

图7 1990-2008年不同收入水平家庭消费支出变差系数年均值

资料来源:同图6。

对于利润分享非均衡造成的收入差距扩大的问题,采用分行业工资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的变动来说明。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开始,我国整体工资收入占GDP的比重和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逐年下降,这一现象已经成为劳动收入比重降低的重要佐证。但从分行业的状况来看,并非所有部门均呈现下降趋势。比较不同行业工资收入占行业增加值比重的年均增长率可以发现(见图8),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电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具有显著垄断性质的行业,其工资收入占行业增加值比重在近二十年间非但没有下降,反而呈现增长态势,与竞争性部门工资收入比重普遍缩减的状况形成鲜明对比。工资收入占行业增加值的比重体现了不同部门劳动者分享经济利润或产出剩余的能力,行业间的差异一方面表明劳动者的议价能力存在较大差异,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不同部门的利润分享制度并不一致,但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垄断行业和竞争行业在利润分享上的非均衡是造成部门间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

图8 1990-2008年分行业工资收入占行业增加值比重年均增长率

资料来源:同图6。

六、结论与政策含义

本文按照理论演进过程梳理了行业垄断收入分配效应的相关文献,提出已有分析研究框架在解释我国现实状况中的不足之处,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个两部门利润分享模型,研究产品价格与要素价格行业垄断对部门内部、部门之间收入差距的影响。研究表明,行业垄断在产品与要素市场中,通过最终产品消费的福利转移、要素区别定价以及垄断利润在不同就业者之间的非均衡分享导致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改革开放以来的现实状况表明,在行业垄断力量对经济干预较多的阶段,收入差距扩大问题较为严重,并且往往表现为劳动总收入的下降。因此,持续提升劳动者收入,保持收入分配的合理化,必须配合行之有效的行政垄断部门改革,打破行业垄断形成的二元经济结构,降低行业垄断在生产和分配领域中的作用,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相关的改革:

首先,行业间工资回报差异扩大问题的解决必须建立在反垄断的基础上,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加快反垄断立法和具体实施进程,确保垄断规制有法可依,同时加快产权改革进程,降低行政力量对生产和消费的干预,削弱行业垄断存在的制度基础。其次,规范垄断行业产品和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完善垄断行业产品的价格听证制度,从源头上控制垄断行业对市场利润的不合理截取造成的收入差距扩大问题。第三,随着垄断行业改革的推进,行业内原有的收入分配机制不再适应新的市场竞争环境,必然要求建立新的劳动报酬机制,其工资形成机制应该从主要依靠政府调节向劳资双方面对面处理为主的方式转变,依据就业者能力和“同工同酬”原则设计工资制度。第四,规范垄断行业内部的非工资性收入分配制度,防止由于福利腐败造成的收入差距扩大,同时采取最低工资立法等措施维护低收入行业的劳动者权益,建立竞争行业劳动者收入增长的长效机制,促进不同行业间劳动报酬的协调发展。

附录:

⑥对于行政垄断程度的衡量问题,于良春和余东华(2009)等研究者进行了综合性的考察,并构建了相对完整的指标体系,但由于目前能使用的综合性指标体系时间序列较短,因此本文并未使用,而选择了两项具有代表性的指标。

⑦过勇和胡鞍钢(2003)研究指出,对于行政垄断部门的范围界定,除了人们熟知的电力、电信、民航、铁路等行业之外,公用事业部门的垄断现象也越来越吸引人们的目光,比如高等教育、医疗卫生、体育、文化、娱乐、出版等行业以及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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