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负债问题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透视当前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负债,明显地呈现这样一种格局,即单一化、高负债、包袱重、效益低。据全国12.4万户开展清产核资企业的统计,企业自有流动资金占比只有8.5%,约有27.6%的企业,帐面负债总额超过了资产总额,另有21.5%,若以损失挂帐抵所有者权益,实际将成为“空壳”。帐面资产负债率平均为75.1%,若扣除损失挂帐的虚数,实际负债率为84.1%。12.4万户企业的资本利率平均为7.4%,既低于银行贷款利率水平,更低于目前全国社会零售商品物价指数水平。
与企业负债构成主要对应的银行信贷资产也正在经受着巨大的压力。突出表现在:“三项”贷款大量增加,信贷资产质量下降;应收未收利息大量增加,经营效益下降。更值得注意的是,少数企业借转制之机,逃债、赖债甚至废债。就是在这样的经济氛围下,企业仍在“饥饿”地追逐资金,扩张负债。
一
为什么会形成这种负债格局,原因是多方面的。
(1)从体制改革上看经济体制改革推进到今天,个人认为在企业负债问题上如何把企业推向市场仍然没有得到解决。由于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以及转制后产生的效应相对滞后,故在很大程度,很大层面上,企业的举债仍然明显地显露出计划经济的轨迹。时下流行的所谓“敢于负债经营”、“国家的钱不借白不借”以及“国家总不能让企业去死”的说法,就是源于计划经济体制影响的一种最明显的表现。
(2)从宏观调控上看——尽管国家采取多项重大举措加强宏观调控,但冷静地分析总结,个人认为仍然存在某些方面和环节的调控乏力和调控失衡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固定资产投资仍然过高。据统计,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与国内生产总值比较,92年占比为32.24%,93年为39.7%,94年仍然高达36.36%。二是物价涨幅仍然偏大。从国家公布的物价指数看,93年为13.18%,94年为21.7%。从阶段性的物价涨幅看,数字还要大。三是消费基金增长仍然过快。四是企业经济效益仍然低下。单个或部分地分析企业经济效益,也许是个微观经济的问题,但有近三分之二的国有企业出现明亏和潜亏,这就迫使我们不得不从宏观的角度去认真对待。
以上四个方面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结果,很大程度上助长和加剧了企业负债的扩张,也就是在这样的经济背景下,国家不得不提出反通货膨胀的问题。
(3)在执行政策上——从与企业负债和银行信贷投入变化有关的政策规定看,执行结果不尽人意。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一是企业“补资”的问题。据统计,在1979年到1992年的13年时,国有预算内企业的自有流动资金只增长39.4%,而银行贷款却增长12.7倍;二是固定资产贷款“自筹比”问题。从已竣工投产项目和申报新开项目看,真正达到自筹资金的比例要求以及切实按规定到位的并不多;三是企业自行消化“水分”问题。很多企业由于生产经营难以为继,谈及消化水分只能是无可奈何,力不从心。效益有明显好转的企业,则因内部的一些“刚性”开支以及另有其它安排,往往能拖则拖,拖不了就凑合应付,始终达不到规定的要求。更有的盯住“后路”,企盼拨补和冲销;四是企业多头开户,多家贷款问题。主要出自二种动机:逃避银行监督;或美其名曰“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五是资产分流和公款私存问题。据94年上半年典型调查,全国公款私存大约100-150亿元,约占储蓄存款增加额的5-8%;六是实施“区别对待,择优扶持”问题。在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指导下,“区别择优”只能是退至第二位或第三位。
由于以上六个方面没有很好地理顺和解决好,执行政策(规定)的实际效应就大为削弱,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银行贷款的投入,加重了企业负债。
(4)从负面影响上看——我们的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这是不容置疑的,但也应该看到在改革推进中确实存在某些负面影响。诸如,受短期利益驱动,包盈不包亏,藏“水分”留包袱;追求任期政绩,盲目攀比搞开发,争项目抢速度;地方挤中央,财政挤银行,信贷约束严重软化;因受利益驱动,使国家、集体、个人诸关系被人为扭曲。
此外,企业自身对步入市场经济的不适应性,也是造成举债过多负担加重的一个重要原因。这种不适应主要表现:一是对产品的营销不适应。过去靠计划,现在则要找市场。而“市场是一只看不见的手”,要想看准看好并适应市场的瞬息变化,感到困难多,压力大,能见度差。二是对原材料涨价不适应。现在企业要求增加贷款,往往以价格上涨为主要理由。似乎一涨价就要涨到银行信贷上。三是对开拓创新,调整产品结构不适应,致使产品更新慢,档次低,质量差。四是对富余人员的安置不适应。明知人员有多,确实需要精简,但一旦动真格的,则又感到无所适从,处置不下去。
二
企业对银行的负债,很大份额上是对存款人的负债。科学合理地解决好企业负债问题,对社会的稳定,改革的推进和经济的发展,将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产生十分重要的影响。因此,我们决不可掉以轻心,等闲视之,而必须高度重视,大胆而又审慎地努力去做好这项工作。
笔者认为解决企业负债问题,总的指导思想是:理顺关系,调整结构;实事求是,减轻负担,逐步建立以市场为取向,以企业承贷能力为约束,与经济运行相匹配的质量效益型负债机制。
具体实施工作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全面认真地清查核实企业资产。通过清产核资,要把“水分”挤出来,把包袱摆在明处。确实需要重估资产价值的,必须经有权评估部门审查认定并在帐务处理上作相应的调整。要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要求,明确清晰准确真实地登记,反映企业资产的数量、结构、价值及其变化。
(二)真实完整地清理落实贷款债务。结合《商业银行法》的宣传贯彻以及正在开展的银行自身的清产核资,请人民银行牵头,着力抓好三件事:一是清理企业多头开户多家贷款。根据中国的国情,一户企业最好还是在一家银行存、贷款。涉及特殊情况确实需要适当的业务交叉,必须严格手续,报经批准。根据清理结果,可采取二种处置方法:①以贷款额划分,将同一户企业的所有存、贷款集中归并划转主体贷款银行。②限定时间由企业作出最后的选择,将该企业所有的存、贷款集中归并划转企业选择的银行。这样处置,有的贷款银行会感动“亏”了点,但从大局考虑,“切这一刀”还是有必要的。否则,扯不清理还乱。二是清理公款私存以及其它形式分流的资产。此项清理,即要做好宣传动员又要辅之以必要的严格要求和严厉措施。三是开设专门的特种贷款帐户。在摸清家底,核实资产,落实债权债务的基础上,严格按规定的程度将企业已事实上存在的资不抵债部分一次性转入特种贷款帐户。此帐户不计利息,只准减少,不准增加。
(三)区别对待地化解清收特种贷款。毫不讳言地说,特种贷款最终是要报损核销的。如何化解清收这部分贷款,可考虑推敲出“三个一点”的处置方法。①根据生产经营实际及发展趋势,由企业明确作出承诺,在规定的时限内(三年),自行消化处理一点(政府对其争效创收要给配套政策);②按照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下拨专项资金冲销收回一点;③在提取的呆帐贷款准备金中,由贷款银行承受核销一点。此举要突破现有的某些规定。应该承认,“三个一点”是国家让利和受损的处置方法,理当审慎地推出。个人认为,鉴于中国企业的实情,“长痛不如短痛”,只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坏事是可以而且能够变成好事的。
(四)实事求是地减轻企业债务负担。减轻企业债务负担,除了企业自身的努力外,外部的环境、条件以及适当地调整某些政策也是必要的。从现阶段看,可考虑推出以下举措;①对政策性挂帐或政策性亏损以及其它原有承诺的拨补、退库等,应该坚决地兑现。由此造成财政困难,则可通过其它方式调剂和弥补;②对扭亏有望或扭亏初见成效的企业,在约定的时间内(1-3年),仍视同亏损企业对待,不征收所得税并明确规定,对其争效创收部分不准移作他用,只能专项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本息。银行则通过协议(合同)管理,将其落在实处;③对国家独资企业,将原拨改贷部分仍改为贷改拨,作为国家增加对企业的直接投资,以减少企业负债而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中的实收资本;④对报经批准的股份制企业,尽管现阶段在组织制度,运作规范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但在扩股增资方面可以考虑先从内部抓起,即扩大内部个人股。此举对减少银行储蓄存款有一定影响,但从信贷收支总量上看,大体还可以持平的。必须强调和明确规定,内部扩股吸收的资金只能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本息;⑤对推行租赁、承包、分立、兼并、联合等形式转制的企业,根据产权变动或重组的实情,在落实债权债务的基础上,致力于减少债务总量;⑥对实行“国有民营”或公开拍买的小型企业必须清收结清原企业所欠贷款;⑦对个别或少数企业,经报批,可考虑直接由银行收购,作为过渡办法,先将债权转化为产权,然后视情况出售或转让产权,相应收回贷款。涉及人员问题,由地方政府统筹安排。
(五)促进企业增强负债的自控能力。在借贷关系中,企业是负债主体。负债的多与少,效果的好与差,除了直接对债权的负责外,更重要的是对社会,对广大存款人负责。因此,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增强和提高负债的自控能力显得非常重要。套用中国一句老话“债能载舟也能覆舟”。增强提高自控能力无非抓好以下几条:一是面向市场,适应市场,走向市场,以市场为取向确定负债;二是盯住家底算帐,量力而行负债;三是精打细算用钱,小心谨慎花钱,讲究和注重用钱的学问;四是决策民主,办事公开,提高负债的透明度。
(六)银行要加强对企业举债的审查。按照“三性”“四自”的经营原则和要求,银行加强对企业举债审查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科学合理地量化目标监控。可考虑设置以下目标并制定目标参照值:①资产负债率。鉴于当前企业现状,在转轨时期,目标值可定为70-75%,以后逐步达到60%。值得指出的是,在计算资产总额时,应剔除“水分”,除掉包袱。②净资产负债率。所谓净资产,即资产总额减负债总额的差额。参照有关规定,目标值定为1∶3,即负债总额不能超过净资产的三倍。③贷款风险度。对风险度超过0.6的,原则上不能安排新增贷款。④自补营运资金。为了提高企业资金实力,增强发展后劲,企业应该自觉地重视和执行补充营运资金的规定和要求。目标值定为税后留利的30%以上并如实反映在资本公积项下。⑤贷款收息率。当年新增贷款要求达到100%;旧欠贷款收息率三年内要求达到80%以上,三年后亦要求达到100%。⑥贷款逾期率。在贷款订期相对实际的情况下,对单个企业的贷款逾期控制在该企业贷款总额的3-5%以内。
(七)纪律约束对企业举债的干预。资金事实上已成为综合性生产要素,政府及有关部门普遍关注是可以理解的。然而,关注并不等于干预。因此,对待企业举债也有个转变职能和纪律约束的问题。转变职能主要是:注重政策效应,加强宏观调控,推动企业走向市场,促进产业、产品结构调整,结合负债结构、质量的分析研究,努力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只有真正地转变职能,纪律约束才能落在实处。就现阶段来说,涉及企业负债及相关的影响因素,我认为要明确并重申以下几点:一是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强令企业向银行借款,特别是上项目的借款和缴交税利的借款;二是对银行贷款规模的安排及贷款的具体发放,应充分尊重银行的“自主经营”权;三是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企业抽调摊派资金以及强令企业上交过头税、超额利和其他超额费用;四是对履约承担的自筹资金或拨付资金要及时足额到位;五是维护银行不为财政收入垫补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