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士人研究的转型与发展_中国哲学史论文

民国士人研究的转型与发展_中国哲学史论文

民国时期诸子学研究的转型与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诸子论文,民国时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6;B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62X(2001)05-0122-07

与政治的混乱、沉闷、黑暗相比,民国时期的学术研究则气象更新,生机勃勃,呈现出万马奔腾、百家争鸣的文化盛景。诸子学在历经两千多年封建主义的风雨吹打之后,也焕然一新,进入全新的境地,出现了“诸子学复兴”的局面。鉴于学界对民国时期的儒学论述较多,本文主要对非儒学派诸子学说的研究进行评价。

一、除旧迎新:五四新文化运动与民国诸子学新局面的开展

先秦诸子在春秋战国时期自成体系,平等争鸣,共同创造了辉煌的古代文化。当时,儒、道、墨、法诸家学说无分轩轾。但自汉以后,经过改造了的儒学一家独尊,成为历代统治者“治国安邦”的根本理论,并逐渐演变成一种政治说教,其地位也被拔高到无以复加的程度。而不居正统的诸子学派则遭到压抑和贬斥。这样,先秦诸子被纳入封建主义的框架之中,真实价值遭到严重歪曲。晚清以来,随着封建主义政治走上瓦解,孔子和儒学逐渐从正统的神圣宝座上跌落下来,至五四时期,重新评价儒学和非儒学派的思想价值和文化地位已成历史必然。

五四时期对非儒学派的重新评判主要是对其文化价值的重估和对其现代意义的发掘。从严格意义上讲,诸子学本身并不具备现代性价值观念,但其中的确含有一些具有意义恒久的文化价值因素。五四时代的知识分子抓住了这一点,对诸子学作了完全现代意义上的阐释。如,他们认为墨学所讲的“平等”、“兼爱”含有社会主义思想:“墨子在政治思想史所占的地位,拿现代的话说,是应归入社会主义的范畴里面。”[1]当时,许多人把社会主义作为一种美好理想而加以宣扬,为了增强说服力,一些人力图从墨学中寻找出历史根据。

不少学者从老庄思想中发掘出民主、自由思想。研究道家的陈柱认为:“老子之学,盖一极端自由平等之学也。”[2]他还把道家学说与无政府主义联系起来,“道家之学凡数变。始为革命家,再变而为打倒君主政体者,三变而为无政府主义者”。朱谦之是五四后期卓有影响的思想家和哲学家,他把西方自由、民主思想与老庄思想相结合创立了“无元哲学”,他指出:庄子所说“在宥”“就是人民绝对的自由的意思”[3]。道家作为中国文化中主张自由、平等精神的学派,二三十年代人们把它与无政府主义等现代思想比附、会通、融合在一起,从而提出了具有创见性的见解,但实事求是地讲,道家的“自由”、“平等”、“无为而治”等社会思想与西方的无政府主义所主张的绝对自由平等只是表面相似,实则有着根本性质的不同。法家学说则与西方法治主义相会通。如尹桐阳在《诸子论略》中提出,“孟德斯鸠倡三权分立之说,风行欧美”,而“韩子《扬权》即今之三权分立”。有人认为韩非之学“集刑名法术之大成,揭橥法治主义”[4]。这些论述还不深入,有的还明显存有牵强之处,但在一定程度上却顺应了法制化建设的历史潮流,反映了民国诸子学研究的趋向。

与对非儒学派现代意义的发掘相辅相成,非儒学派的思想学说还担当起批判以儒学为代表的封建主义的重任,成为新文化闯将批判封建主义旧文化的工具。而正是在文化批判中,诸子学得以重新评价,非儒学派的思想价值得以凸显。胡适提出,“非儒学派的恢复是绝对需要的”,“中国哲学的未来似乎大有赖于那些哲学学派的恢复。这些学派在中国古代一度与儒家学派同时盛行[5]。陈独秀也十分重视非儒学派的价值:“旧教九流,儒居其一耳。阴阳家的历象,法家非人治,名家辨名实,墨家有兼爱节葬非命诸说、制器敢战之风,农家之并耕力食,此皆国粹之优于儒家、孔子者。”[6]

五四新文化阵营在“民主”与“科学”精神的昭示下,以西方文化为参照,“重新估定一切价值”,对传统文化和封建政治进行了深刻批判和反思,重新认定诸子的文化地位和思想价值,使诸子学由长期湮而无闻的异端之学转化为具有现代意义的新文化,从而实现了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型。在这一文化转型过程中,五四新文化阵营赋予先秦诸子的两点新义值得特别注意。一是他们以西学阐释子学,以子学比附、会通西学,其中尽管有牵强之处,但却开启了诸子研究的新思路,同时也有力地促进了西方文化的中国化。二是以现代价值观念“民主”与“科学”来批判以儒学为代表的封建主义的同时,用非儒学派的学说作为重要的思想批判工具,既继承了传统文化,又完成了子学的现代转型,从而避免了割裂传统。而这些,对于诸子学来说,都是划时代的、革命性的。五四新文化运动不仅改变了以往对非儒学派的总体评价,实现了对诸子学的价值重估,而且进一步深入到具体学术研究中,开辟了民国时期诸子研究的新思路。在学术风格上,诸子学研究由中国传统的考据学为主转向以义理学为主。由于义理之学的凸显,民国诸子学彻底摆脱了经学附庸的地位,也摒弃了“以子证经”的学术传统。诸子学已从传统的经史之学中获得了独立的地位。在方法论上,西方现代学术方法成为诸子学研究的重要手段。这时阐述诸子思想学说的重要著作无不采取西方学术框架和学术方法,使诸子思想材料融入西方系统之中。如胡适诸子学的代表作《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便是一例。这部著作不仅把诸子学纳入了西方哲学史框架,而且渗透着丰富的西方哲学思想。

五四时期对诸子的评判以西学为参照,以“民主”“科学”为价值判断的准绳。如胡适对《墨经》科学价值的发现、对墨学逻辑内容的发现都与此紧密相关。由于西学指导思想和价值取向的引入,传统学术史所探讨的论题和价值重心如性理、体用等退居次要地位。反映近代精神的“民主”、“科学”等从诸子思想中凸显出来。

义理之学发展成为民国诸子学主流的同时,考据学没有裹足不前。研究者由传统考据学的“甄明诂故,掇拾丛残”,转向以实证主义等西学方法为指导的科学考据学。在这一方面胡适就很有代表性。他的《诸子不出王官论》尽管有失武断之处,但对于诸子学术源流的考证却奠定了他诸子学体系的基础。他的《中国哲学史大纲》中考证文字达1/3。但他的考证不是为考证而考证,而是考证始终贯穿着思想理念,也就是说他的考据有一个“魂”,考据是为义理服务的。胡适从历史事实出发对老子年代的考据,不仅引发了20世纪学术史上一场持久的老子年代之争,而且掀起了一股疑古辨伪思潮,直接促成了“古史辨”派的崛起。

从上述不难看出,诸子学在五四时期已出现全新的局面。如果说晚清时期是诸子学说在中国社会和文化格局中发生变化的时期,那么,经过民国初年的发展,到五四时期诸子及其学说的现代命运基本定形,诸子学的学术形态由传统的“考据之学”已转移到“义理之学”上来,西学已成为诸子研究不可或缺的指导思想和研究方法。

二、大道重光:民国时期的道家研究

同儒学相比较,道家学说在民国时期既不曾正面卷入激烈的政治思潮,又无须担当起众多历史问题、社会问题的主要责任,从而能在较为宽松的学术环境下得以相对公平的评价。西方文化中国化与传统文化现代化是民国文化的主潮,在此大的学术背景下,民国时期对道家及其学说的研究取得了长足进展。

1.对先秦道家学统的重新审视。有关先秦道家学说的讨论,最为激烈的是围绕老子年代的考证,因为老子年代与庄子年代、孔子年代直接相关,不仅关系道家的学统,而且涉及儒家的学统。并且,这一问题的讨论涉及到批判儒学、疑古信古等热点问题。

围绕老子年代问题的论争最早是由胡适引发的。历代关于老子及其著述的记载甚少,且缺少强有力的论证。清代崔述、汪中等皆对《史记》所载老子其人发生怀疑,这一观点正与民国疑古思潮相合拍。但一贯勇于“疑古”的胡适却仍旧采用《史记》中《孔子世家》、《老子列传》以及《礼记·曾子问》的记载,沿袭传统观点,在《中国哲学史大纲》中断定老子生于周灵王初年,早于孔子。由于此书出版正值五四新文化运动批判孔教之时,且学界“疑古”“趋新”思潮正盛,因此不久即遭到了批评。1922年梁启超发表《评胡适之〈中国哲学史大纲〉》一文,首先对胡适提出的老子年代提出质疑,而把老子其人其书的年代定在战国末年。梁启超采纳崔述及日本学界的看法,对上古史料持怀疑态度。梁文发表后,虽遭到张煦的批驳,但却得到顾颉刚、张寿林、罗根泽等一批“疑古派”学者支持。1923年夏秋之际钱穆撰成《关于〈老子〉成书年代之一种考察》、1931年冯友兰出版《中国哲学史》,从思想系统考证出《老子》后于《庄子》,孔子问礼者与《老子》作者系两人,目的是抬高曾受五四新文化运动冲击的儒学及孔子的地位。唐兰、郭沫若则撰文认为老聃长于孔子,为孔子之师,但《老子》并非老聃所著,而是他人作于战国时期。胡适始终坚持自己的观点,先后发表《与冯友兰先生论〈老子〉问题书》、《与钱穆先生论〈老子〉问题书》、《评论近人考据〈老子〉年代的方法》等文加以辩驳。钱、冯二氏稍后也皆作文章回应胡适的批评。一时间,老子其人其书问题成为争论热点,前后发表文章达40余篇,这些论文大都被收录在《古史辨》第四册和第六册中。

相对于老子年代的讨论,民国时期有关列子、杨朱、庄周的研究要少得多。1910年蔡元培在其《中国伦理学史》一书中沿用日本学者久保天随的说法,主张杨朱即庄周。唐钺从“杨朱”、“庄周”声训的角度否定了蔡元培的说法。王树荣则改用义训的方法,提出《庄周即子莫说》。这些观点失之牵强,在当时就鲜有认同者。

2.对先秦道家经典与人物的考证。无论是疑古还是信古,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都需要扎扎实实的实证功夫。民国时期对道家经典及老、庄生平事迹的考证性著作也不在少数。这些著作的作者大都承继传统学术的考据方法,注重训诂、注释,治学皆从小处着眼,注重史实的考证,风格也不同于顾颉刚、钱穆等人的大开大合。

20年代初,马其昶撰《老子故》、奚桐著《老子集解》,皆是对道家要籍《老子》进行注释。从形式上看,这两部著作都带有传统的“集注”的特点,在方法上颇注意“以子证子”,在训诂方面多本《说文》、《广雅》,体现出扎实的小学功底和严谨的学风。20年代以后,陈柱的《老子集训》、蒋锡昌的《老子校诂》、严灵峰的《老子章句新编》相继问世。其中,严氏《老子章句新编》以协韵同文义相比较,对《老子》书的章句、错简、脱文、衍误详加校订,并依“道体”、“道理”、“道用”、“道术”四目重新厘定全书,不乏学术创见。高亨的《老子正诂》是这一阶段的重要学术著作。作者以“忧患之心”而“沉浸陈篇”,“校勘则折其中,训诂则循其本,玄旨则阐其要”[7]。杨树达《老子古义》从史学角度考释《老子》大义,钱基博《老子〈道德经〉解题及读法》深入浅出,吕思勉《经子解题》平正通达,这三部书各具特色,也是研究《老子》的重要著作。

民国时期有关《庄子》的注释、整理工作相对逊色。主要著作有马其昶的《庄子故》、支伟成的《庄子校释》、胡远濬的《庄子诠诘》、朱文熊的《庄子新义》、杨明照的《庄子校证》、马叙伦的《庄子义证》、叶国庆的《庄子研究》、王叔岷的《庄子校释》等,这些著作稍嫌简单,内容上不如考释《老子》的著作那么深刻丰富。稍益精审的,有刘文典的《庄子补正》,长处在文字训诂功力深厚。顾实的《庄子天下篇讲疏》是一部精心结撰的专著,资料搜罗宏富,皆择精采用,以考索先秦学术史为主旨,多有新义。

郭沫若于1945年出版的两部史学名著《青铜时代》和《十批判书》,对于老子、庄子皆有所论及。罗浚的《诸子学述》、吕思勉的《先秦学术概论》也是民国时期论道家的上乘之作。

3.对道家思想的现代诠释。前已述及,中西会通、以西学阐释诸子是民国学术的一大特征。对先秦诸子的义理作现代阐释是民国诸子学的一个重要方向。胡适著《中国哲学史大纲》,转用西方“哲学”的“本体论”、“认识论”来解析先秦诸子倡导的义理,从而开启诸子义理研究的新路。

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出版后,梁启超撰写《评胡适之〈中国哲学史大纲〉》一文进行批评,指出胡著“总不免怀着一点成见,像是戴一种著色眼镜似的,所以强古人以就我的毛病,有时免不掉”[8]。但梁氏本人也未脱这种毛病。1921年,梁氏撰《老子哲学》一书,开篇即讨论“本体论”,并以佛学来论道,含混之处颇多。尽管如此,这两部书却奠定了以西方哲学范畴来阐释中国哲学的基本格局,“道家哲学”成为道家研究的重要内容。

1930年,冯友兰出版《中国哲学史》,内中有专论先秦诸子哲学思想的部分。冯氏以新实在论为根基,分宇宙论、人生论、知识论三方面来探讨诸子思想,认为道家出自“隐者”之流,并对“道”、“德”等哲学范畴重作界定,“道为天地万物所以生之总原理,德为一物所以生之原理”[9]。在他建立自己哲学体系的重要著作《新原人》中的“天地境界”观实际上是融合儒、道两家思想的结晶。1934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由锺泰撰写的《中国哲学史》是一部重要的哲学史著作。该书在讨论先秦道家哲学时也多涉“本体”,但他的“本体”系承自宋明理学而来的,而非西方哲学的“本体论”。锺泰认为,“本体”即“一”,“在人心曰命,在宇宙曰道”。也就是说,“道”即“宇宙之本体”,亦即“吾心之本体”。总的看来,该书对道家哲学多所会真,其归纳也比较简要、得当。专门性的研究著作还有王力的《老子研究》,郎擎霄的《老子学案》、《庄子学案》,蒋锡昌的《庄子哲学》等,大都写于30年代。40年代末出版的侯外庐、杜守素、纪玄冰的合著《中国思想史》,从唯物史观出发,对道家、老子、庄子思想多有论述,且不乏创见。

三、古法新解:民国时期的法家研究

论及民国时期的先秦法家研究,也要从胡适谈起。在研究先秦法家学说的学者中,胡适是最先用新学理、新方法整理国故的。他的《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首开以法理学参酌法家学说的风气,认为中国古代根本没有什么法家学说,“只有法理学”、“法治的学说”。他依据西方法理学的标准,断定法家鼎盛发达期在“西历前三世纪”,也就是中国战国中后期。胡适认为,“尹文是中国古代一个法理大家”,其法理学大旨可概括为“正名主义”;慎到的法理学大旨则是“客观主义”;法家法治思想的基本理念是“平等主义”。这些论断都是前人所未曾说过的,在当时影响甚广。但全书偏失之处较多,对早期法家的理论建树的否定显得太为轻率。

梁启超的《先秦政治思想史》是较早系统地把法家学说作为政治思想史的对象来加以研究的著作。梁启超认为,法家思想“以‘唯物观’为出发点,常注意当时此地之环境,又深信政府万能,而不承认人类个性之神圣,其政治论主张严格的干涉主义,但干涉须以客观的‘物准’为工具,而不容主治者以心为高下,人民惟于法律容许之范围内,得有自由平等”,也就是说法家主张法治主义的政治学说。与儒家、道家、墨家相比,梁启超认为法家学说是中国古代政治思想中最有组织的、最有特色的、较为合理的学说。梁启超标榜先秦法家为“法治主义”,目的在于把西方的资产阶级法制与中国旧有的法治传统糅合起来,让国人了解“本国政治思想”的价值。

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与梁启超的《先秦政治思想史》作为以西学阐释中学的开拓性著作,一下子激活了对先秦法家学说的研究。

30年代中后期出版的杨鸿烈著的《中国法律思想史》,虽不是专门研究先秦诸子的论著,但其中对先秦法家学说的研究则是集前人之大成、抒一己之学说的成功之作。该书把“儒墨道法诸家对立的时代”确认为中国法律思想史上的“黄金时代”,并指出“法家的法律思想”是那个时代的巨擘、处于支配的地位,由此可见他对先秦法家学说在整个中国法律思想史上地位的重视。在学术观点上,他博采梁启超、胡适、丘汉平、吴经熊、梅谦次郎、泷川政次郎等人思想观点之长,并继承历代考据成果,从《汉书》、《吕氏春秋》等古籍到钱穆的《先秦诸子系年》,王时润的《先秦三名学诂目录》、《尹文校释》等,无不择精取长。书中对法家法律思想的起因、法家学派的形成、法家各派学说的特点及其在法律学说体系中的地位;法家法律思想的理论来源;法家法律思想的优劣短长及其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的地位;法家学说的历史影响等等,皆有系统论述。可以说,该书是对20年代以来以法理学范畴研究法家学说成果的一个总结。

30年代杨幼炯撰写的《中国政治思想史》和40年代中后期萧公权出版的同名作,是从政治学说史角度研究先秦法家的重要著作。总体上看,杨著虽亦有纰漏,但比梁启超的《先秦政治思想史》却大大前进了不止一步。萧公权的《中国政治思想史》推陈出新,从大处着眼,对先秦法家多有新论。萧公权的论述是在梁启超、杨幼炯学术基础上的总结和发展,且提出了不少引人注目的创见,代表了民国时期以政治学说范畴研究先秦法家思想的较高水平。

1937年吕振羽出版的《中国政治思想史》一书,是马克思主义学者对包括法家在内的先秦诸子的研究的开拓性著作之一。该书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和方法论来研究先秦法家学说,输入的学理是崭新的。吕振羽用历史唯物论、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论点来指导研究,打破按学派划分先秦诸子的传统,把他们的思想归为统治阶级的思想、没落阶级或阶层的政治思想和被统治阶级的政治思想三类,并划入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两大阵营,从中发现他们的政治思想和政治使命。他认为,管仲、子产、邓析、慎到、商鞅、韩非等家先驱人物的学说是“新兴地主——商人政治思想的萌芽”。从代表“较进步的生命力和生产关系”的特征看,吕振羽认为先秦法家学说具有进步性。由于指导思想不同,吕氏的观点在当时是新颖的,对后来马克思主义学者的先秦法家学说研究产生了巨大影响。

民国时期,先秦法家研究相对活跃,著述较多。当时的报刊《法学季刊》、《清华学报》、《珞珈》、《国论》等期刊都曾大量刊登过这一方面的论文,如《国论》杂志,仅陈启天一人在三四十年代就先后发表有《先秦法家的国家论》、《先秦法家的政府论》、《韩非及其政治学》、《韩非政治学中的哲学论》等系列文章。这些文章同上述论著一起,形成了民国先秦法家研究的主流——以法理学和政治学说为主体的研究系列,并且呈现由零散走向系统,由简单走向深入的特点。学术研究的指导思想,也由以新文化阐释旧文化批判旧文化转变为中西文化的融会,转变为对中国文化的建设,立场、观点、方法论都较民国以前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而马克思主义学说的介入,更使得先秦法家研究景象更新,生机盎然。

民国时期,有关先秦法家著作的考证性论著也不少见。如支伟成的《管子通释》、石一参的《管子今诠》、朱师辙的《商君书解诂定本》、尹桐阳的《韩子新释》、陈启天的《商君书校释》与《韩非子校释》、钱穆的《先秦诸子系年》等,都是校释考证先秦法家的重要著作,不仅在考据上有所深入,而且增添了西学义理的内容。

四、显学复兴:民国时期的墨家研究

民国时期墨学的“复兴”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对《墨子》及其篇章作者的校注考证。这是民国时期墨学研究的基础。对《墨子》篇章作者的考订是墨学研究的起始点。关于墨子的生平里籍,梁启超在《墨子学案》等著作中据《吕氏春秋·慎大篇》认为,“墨子鲁人说,当为近真”。至于墨子的生卒年代,他据墨子的交游之士推断“墨子之生,最晚不能幼于公输盘三十岁”,“墨子之卒,最早不能晚于吴起遇难之年(前381年)”。胡适在《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等著作中认为,墨子不曾见吴起之死,墨子大约生于公元前500-490年,死于公元前425-前416年。钱穆在《先秦诸子系年考辨中以墨子止楚攻宋之事为据,把墨子生卒年代较梁说提前十年。诸家之说虽有异,但均认为墨子是战国时期人。至于墨子里籍,多数学者持鲁人说。30年代,胡怀深在《墨子为印度人辨》中提出异议,认为墨子为印度人。关于《墨子》一书的作者,郭沫若在《青铜时代》中指出,墨子并不曾著书,现存《墨子》是“汉人所纂集的,其中有些是墨家弟子的著录,有些还不是墨家的东西”。梁启超在《墨子学案》中认为全书既有墨子自撰的篇章,又有其弟子及后人的作品。胡适在《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中首先把今本《墨子》53篇分为5部分,认为其中有7篇非墨家言。

民国时期校勘考订《墨子》的论著繁多,成就斐然。举其主要者,有尹桐阳的《墨子新释》、叶瀚的《墨经诂义》、张之锐的《新考证墨经注》、胡韫玉的《墨子经说浅释》、支伟成的《墨子综释》、张纯一的《墨子集解》、于省吾的《墨子新证》、吴毓江的《墨子校注》、岑仲勉的《墨子城守各篇简注》等。其中,张纯一的《墨子集解》和吴毓江的《墨子校注》是民国时期较为完备的《墨子》注本。民国时期还出现了一些专门补正孙诒让《墨子间诂》的著作,如杨嘉的《墨子间诂校勘》、张纯一的《墨子间诂笺》、李笠的《定本墨子间诂校补》、刘昶的《续墨子间诂》、陈柱的《墨子刊误》、孙人和的《墨子举正》等,这些著作校正了《墨子间诂》的一些错误,促进了墨学的发展。

二是对墨家思想学说的阐释。民国时期以现代人文社会科学的学理与方法来阐释《墨子》、开现代墨学义理研究之端绪的无疑是梁启超与胡适。自20世纪初至五四时期,梁启超先后写出了《子墨子学说》、《墨子之论理学》、《墨子学案》和《墨经校释》,率先采用西方现代学术分类方法,从政治学、经济学、宗教学和伦理学等方面阐释《墨子》学说,别开生面,标志着墨学研究新纪元的开始。胡适的名著《先秦名学史》和《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用很大篇幅讨论墨学,把现代西方学术规范运用于墨学研究,实现了墨学研究方法的现代化。

沿着胡、梁开辟的学术理路,20年代以后先后涌现出陈顾远的《墨子政治哲学》(1922年)、王桐龄的《儒墨之异同》(1922年)、张纯一的《墨学分科》(1923年)、郎擎霄的《墨子哲学》(1924年)、陈柱的《墨学十论》(1926年)、蒋维乔的《杨墨哲学》(1927年)、钱穆的《墨子》(1929年)等著作。1930年,冯友兰的《中国哲学史》出版,第一次把墨家分为前期墨家和后期墨家,这一提法深受后来者重视。1935年,方授楚的《墨学源流》一书,深入解说了墨学的整个思想体系,堪称是墨学史上的一部力作。

40年代,郭沫若发表《墨子的批判》与《孔墨的批判》,对墨学持否定态度,认为墨子代当时的王公大人立言,是奴隶制的拥护者;墨家是“天”、“鬼”中心论;墨学“并不重在爱人,而是重在利己”。此说在民国墨学史上别具一格。

三是对《墨辨》的研究。《墨辨》复兴是民国墨学复兴所取得的最大成就。在重新研究和评价墨家学术思想的过程中,《墨辨》被认为含有许多未被前人发现的宝贵思想,而这些思想,特别是辩学和科学思想,被认为与“西学”更为相近,是“移植西方哲学和科学最佳成果的合适土壤”[10]。梁启超、胡适与《墨辨》研究热潮的兴起息息相关,《墨经校释》和《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堪称是《墨辨》复兴史上的两块奠基石。经这两位学术大师的振臂一呼,从者如云,使《墨辨》研究成为墨学中的热点,先后涌现出一批代表性成果。有:伍非百的《墨辩解故》、张之锐的《墨子大取篇释义》、邓高镜的《墨经新释》、张其煌的《墨经通解》、郭湛波的《先秦墨学辩》、栾调甫的《墨辩讨论》、鲁大东的《墨辩新注》、谭戒甫的《墨经易解》、顾实的《墨子辩经讲疏》、杨宽的《墨经哲学》等。其中,栾调甫有关墨经的见解被梁启超誉为“石破天惊”的“发明”,伍非百的《墨辩解故》则对中国逻辑史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收稿日期:2001-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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