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维斯主义与文化批评_文化论文

利维斯主义与文化批评_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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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利维斯和“少数人文化”

F.R.利维斯(Frank Raymond Leavis,1895-1978)是著名杂志《细绎》(Scrutiny)季刊的创始人,20世纪英国著名的文学批评家。他生在剑桥,求学在剑桥大学,而且差不多终身是在这里就职,所以他的文学思想,是剑桥派批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著作主要有《大众文明与少数人文化》(1930)、《英国诗歌新方向》(1930)、《再评价:英诗的传统和发展》(1936)、以及论述奥斯汀、乔治·艾略特、亨利·詹姆斯、康拉德和D.H.劳伦斯五位小说家的《伟大的传统》(1948)等。

F.R.利维斯主张文学要有社会使命感,能够解决20世纪的社会危机,因此,民族意识、道德主义和历史主义以及一种侧重文学自身美感的有机审美论,成为利维斯文学批评的鲜明特征。但利维斯的文学趣味有它自己的特点,这特点明显见出T.S.艾略特的影响。如在《英国诗歌新方向》中他呼吁以现代诗来摹写现代社会,为此高度评价T.S.艾略特的《荒原》,认为《荒原》揭示现代世界真相有如但丁《神曲》的地狱篇,写出了希望之泉怎样枯竭又写出了新生。对埃兹拉·庞德的《休·赛尔温·毛伯利》他也赞不绝口,称这部长诗是真实反映了现代世界信仰失落,同艺术家格格不入的可悲状态。《再评价》中,F.R.利维斯则给予堂恩、玛弗尔一班17世纪玄学派诗人以高度评价,欣赏他们博学、机智又有情感,认为18世纪诗人德莱顿和蒲伯等,就沿承了这个传统。相反他认为19世纪诗人如雪莱纯粹是胡乱煽情,滥用修辞。但是,雪莱的诗缺少社会使命感吗?以及狄更斯的小说?《伟大的传统》将狄更斯排除在英国小说的伟大传统之外,当时就差不多在评论界引起了公愤。F.R.利维斯后来意识到狄更斯是个不容忽略的人物,1970年同妻子Q.D.利维斯合作出版了《小说家狄更斯》,称狄更斯是莎士比亚的继承人,他的小说是戏剧诗,不再对狄更斯以“离奇情节取胜”而耿耿于怀。

F.R.利维斯的文化理论集中见于他早年的一本小书《大众文明与少数人文化》。这本书的标题是不折不扣来自马修·阿诺德把文化和文明断然分开的思想。利维斯在卷首引了阿诺德《文化与无政府状态》中的一段话作为题辞:现代社会的整个文明,比起希腊和罗马的文明远要机械和外在得多,而且还在变本加厉这样发展下去。但利维斯的时代与阿诺德有所不同,随着工业革命的推进,“大众文明”和它的“大众文化”全面登陆,传统价值分崩瓦解溃不成军。少数文化精英发现自己处在一个“敌对环境”之中。这是利维斯深感忧虑的。

利维斯开卷就谈到他和阿诺德的不同境遇。他说,阿诺德遇到的困难较他要小,因为今天的文化更是濒临绝望之境。所以今天必须来认真解答阿诺德可以轻描淡写一笔带过的定义和系统陈述问题。比方说,当他认准文化总是由少数人保持的,有人会问他这里的“文化”是什么东西,对此他会让提问题的人去读阿诺德的《文化与无政府状态》,但是,他知道这是不够的。对此利维斯对他的“少数人”概念作了这样的解释:

在任何一个时代,明察秋毫的艺术和文学鉴赏常常只能依靠很少的一部分人。除了一目了然和人所周知的案例,只有很少数人能够给出不是人云亦云的第一手的判断。他们今天依然是少数人,虽然人数已相当可见,可以根据真正的个人反应来作出第一手的判断。流行的价值观念就像某种纸币,它的基础是很小数量的黄金。(注:F.R.利维斯:《大众文明与少数人文化》(Mass Civilization and Minority Cultur),剑桥,1930年,第3页。)

不消说,一个社会中为数甚少的文化精英,正好比黄金一样是普遍价值的根基。关于这个比喻意味着什么?利维斯引述了I.A.理查兹《文学批评原理》中的一段话:批评不是奢华的贸易,善意和理智依然还相当匮缺,而批评家之关心心灵的健康,就像任何一个医生关心身体的健康。他进而提出,只有这少数人能够欣赏但丁、莎士比亚、堂恩、波德莱尔和哈代以及他们的继承人,而后者是构成了一个特定时代的种族的良心。正是有赖于这少数人,过去最优秀的人类经验得以传承,最精致最飘忽易逝的传统得以保存下来,一个时代的更好的生活,也由此得到了组构的标准。这少数人故而是社会的中心所在。利维斯说,假如使用一个比喻,少数人的所为就像舍此精神的甄别无以为继的语言,他所说的“文化”,指的就是这样一种语言。

“大众文明”的忧虑

那么“大众文明”又是什么?据利维斯言,19世纪之前,至少是在17世纪和17世纪之前,英国有一种生机勃勃的共同文化。唯工业革命将一个完整的文化一分为二,一方面是少数人文化,一方面是大众文明。大众文明就是商业化的大众文化,它是低劣和庸俗的代名词:电影、广播、流行小说、流行出版物、广告等等,它们被缺欠教育的大众不假思索地大量消费。利维斯发现在大众文明的冲击之下,少数人文化面临的危机是前所未有的,少数人被拉下原来高高在上的统治地位。不仅如此,文化精英占据的中心,也被低劣趣味的虚假权威取而代之。“文明”和“文化”如是成为两个截然对立的概念。

利维斯特别数落了电影带来的灾难。他说,电影因为它巨大的潜在影响,它的灾难更是非同一般。关于这潜在影响,他在注释中引述了第14版《大英百科全书》的电影条目:电影因为它固有的性质,是一种娱乐性的传输信息的世界语,至少,所有艺术中的一种审美的世界语。电影不用语词,而用图像手段直接讲述故事,简便快捷而且质朴自然。利维斯叹道,电影如今是提供了文明世界的主流娱乐形式,它们使人在催眠状态之下,向最廉价的情感引诱俯首称臣,这些引诱因其栩栩如生的真实生活的假象,更显得阴险狡猾。也许人们会说,电影艺术的新形式,它是严肃的。对此利维斯将电影比作广播:虽然同样有人说,广播也给了我们好的音乐和有益的讲演,但是广播对文化的标准化影响是毋庸置疑的,只是因为这里没有一心追逐商业利润的好莱坞的参与,平庸化的特征表现得没有那么明显罢了。总之,不论是美国的好莱坞电影还是英国的国家广播公司,都一样卷入了标准化和平庸化的过程。它们是被动的消遣,而不是积极的娱乐,尤其令积极运用心智,变得难上加难。

F.R.利维斯认为文化的堕落是工业化的恶果。而工业革命之前的英国,在他看来是一个“有机社会”,在那里高雅和大众的趣味,是有可能完好结合的。工业技术进步带来的大批量生产方式,势必就带来一种“技术—边沁主义”文明,其最显著的特征就是文化上的标准化和平庸化。这样一种大众文明或者说大众文化甚至还是民间文化的灾难,因为它一刀割断了传统和过去,而这过去显然是值得缅怀的。利维斯说,我们失去的是有机的社团以及它所蕴含的活生生的文化。民间歌谣、民间舞蹈、乡间小屋和手工艺产品,都是一些意味深长的符号和表现形式。它们是一种生活的艺术、一种生存的方式,井然有序,涉及到社会艺术、交往代码以及一种反应调节,源出于遥不可测的远古经验,呼应着自然环境和岁月的节奏。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利维斯呼吁“少数人”武装起来,主动出击,抵制大众文明泛滥成灾。在大众文明的时代,利维斯发现文学作为高雅之文化的范型,即使它有心力挽狂澜于既倒,担当起扭转世风日下的历史使命,它的现实也是令人悲哀的。比如华兹华斯写作的时候,他说,严肃的思想和最好的文学模式,都较现时要普及得多。而且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一个世纪以前一般受过教育的人,阅读能力要远高于今天的知识阶级。究其原因,利维斯认为是因为高雅文学被畅销书和形形色色读书俱乐部铺天盖地的平庸之作抢占了阵地。他这样描述他那个时代的“文化困境”:

和华兹华斯一起长大的读者是行走在有限的一些符号之间,变体也不是铺天盖地。因此他一路前行的时候,他能够获得辨别力。但是现代读者面接的是一个庞大的符号群,它们的变体和数量如此多到叫人不知所措,以至于他除非才具过人,或者有格外的爱好,委实是难于来作甄别。这就是我们面临的总的文化困境。(注:F.R.利维斯:《大众文明与少数人文化》(Mass Civilization and Minority Cultur),剑桥,1930年,第30页。)

利维斯面临的文化困境,很使人想起狄更斯《双城记》那一段气势不凡的开场白: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慧的岁月,这是愚昧的岁月,这是信仰的世纪,这是鬼神不信的世纪,这是光明的季节,这是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的春天,这是绝望的冬天,我们面前无所不有,我们面前一无所有,我们一股脑儿径直奔向天堂,我们一股脑儿径直奔向另一个方向,那不用说是地狱。狄更斯说上述法国大革命爆发前夕的时代,给他的感受最像他自己的时代,是好也罢,是坏也罢,总之好到了极点也坏到了极点。同样我们发现利维斯的困惑也是今天我们自己的困惑:人文精神失落不现,好莱坞影片畅行世界,畅销书如过江之鲫你去我来,严肃文学特别是利维斯最推崇的诗认认真真遇到了生存危机,大众文化成为低劣和庸俗的代名词……总之,这些困惑就像狄更斯所言,是很像我们自己的时代。

利维斯主义和文化怀旧忧思

F.R.利维斯对“大众文明”的忧虑,自此开启一个传统,这就是大众文化批判中的利维斯主义。利维斯主义的文化批判思想形成于30年代,一般认为主要见于三部著作。这三本书是F.R.利维斯1930年的《大众文明与少数人文化》,F.R.利维斯的夫人Q.D.利维斯1932年的《小说和阅读公众》,以及之后F.R.利维斯和丹尼斯·汤普生合著的《文化与环境》。英国批评家弗朗西斯·穆勒恩(F.Mulhern)在他《〈细绎〉的契机》一书中,曾将利维斯主义概括为“一种小资产阶级的反抗,反抗一个它无以从根本上加以改变或者替代的文化秩序……因此,它是既定文化内部的一种道德主义的反抗,不是标举另一种秩序,而是坚持现存的秩序应当遵守它的诺言”(注:弗朗西斯·穆勒恩:《〈细绎〉的契机》(The Moment of "Scrutiny"),伦敦:费尔索出版社,1981年,第322页。)显而易见作者是把利维斯主义视为改良主义一类。他认为恰恰就是利维斯主义的这一“小资产阶级”性质,就像它的核心《细绎》杂志那样,正合既不满现实,又畏惧彻底革命的英国知识阶级口味,而这个温和的明显具有跨学科性质的利维斯主义,统治英国文学批评直到1960和1970年代,到结构主义兴起时,它的霸权才告终结。

利维斯主义与英语和文学批评作为一门课程在大学里确定地位大有关系。利维斯主义从它诞生之日起,至少有四分之一个世纪,始终牢牢把握住了这两门课程。英国文学批评可以上溯到17和18世纪之交,当时伦敦各式各样的俱乐部和咖啡馆供养着的流行杂志如笛福的《评论》(Review)、斯蒂尔的《闲谈者》(Tatler)以及艾迪生的《旁观者》(Spectator),都可以算得上广义上的文化批评。“英语”作为一门课程引进大学则是在18世纪,但是仅见于一些离经叛道的学府和苏格兰的学校,后者开始这门课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盎格鲁和苏格兰的文化融合。牛津和剑桥都没有“英语”课。到19世纪末叶,都柏林三一学院、格拉斯哥大学、爱丁堡大学和伯明翰大学等等,都设立了英国语言和文学教席。英语课程在高校的普及当然有它的社会背景,比如它至少就适应了工人阶级和妇女的教育之需。牛津大学聘任第一位英国文学教授是在1904年,此人是与文艺复兴时期作家拉雷同名的沃尔特·拉雷爵士。即便如此,面对古典文学和语文学的重重敌意,这门课程进展得相当艰难。剑桥设立第一位英国文学教授是在1911年,情况比牛津相对要好一些。说起来,英语学术地位的提高还要感谢第一次世界大战:它最终给英语的研究松了绑,让它摆脱了日耳曼传统的语文学。

剑桥比起牛津被认为是少了些许暮气,所以是它而不是由牛津大学见证了“英语研究的革命”(revolution in English studies)。利维斯主义正是在这一背景中应运而生,它后来成为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英语教学的正统框架所在。英国文学亦由此成为建构一个统一的民族文化的巨大宝库,成为民族文化最好的象征,甚至成为大英帝国殖民开拓的先头部队,成为文化帝国主义的一个直接组成部分。

如果说少数人文化在阿诺德那里是代表了“所思所言的最好的东西”,在F.R.利维斯这里是特别体现在英国文学的伟大传统上面,那么对于F.R.利维斯的妻子,英国女批评家Q.D.利维斯而言,则更多体现了一种传统文学的危机感。在她1932年出版的《小说和阅读公众》一书中,作者说,在大众文化的冲击下,文学的前景已经变得非常渺茫。诗歌和文学批评一般读者不屑光顾,戏剧就它同文学重叠的那一块来说,已经死了,独有小说在苟延残喘,但是小说看来同样已时日无多。Q.D.利维斯发现文学的传统读者们现在在电影院里消磨时光,要不翻翻报纸和流行杂志,或者就听爵士音乐。即或有意去重新培植读者的阅读兴趣,多半也是徒劳无功。故18和19两个世纪是阅读的世纪,20世纪是阻碍阅读的世纪。电影、流行杂志、报纸、舞厅、流行音乐,这一切对人的诱惑力是太大了。读书俱乐部不是在提高读者的趣味,而是在将读者的趣味标准化。只有具备非凡克制力的人才能抵御环境的引诱,皈依到正统艺术的门下来。所以在20世纪,Q.D.利维斯说,阅读公众不再接触过去和它那个时代最好的文学,究其原委,则是因为大众传媒成功地传播了固定化了的、标准化了的思想和情感模式。两相对比,Q.D.利维斯说:

一代又一代过得有声有色的乡村的居民们,除了圣经没有任何书籍相助。但是他们拥有真正的社会生活,他们追随着大自然节奏的生活方式,赋予他们真正的……兴趣:乡村艺术、传统手工艺、游戏和歌唱,完全不似那些打发和消磨时光的兴趣诸如听收音机和留声机,一字不漏读报读杂志,看电影和商业足球赛,以及泡在汽车和自行车上,这是现代城市居民懂得的唯一消遣方式。(注:Q.D.利维斯:《小说和阅读公众》(Fiction and the Reading Public),伦敦,1932年,第209页。)

Q.D.利维斯发现她那个时代的英国公众,趣味之所以变得野蛮粗陋,罪魁祸首还不是社会条件,而主要是他们的阅读,是小说加上好莱坞电影。大多数英国读者不是到书店里去买书,而是到各式各样的街道和捐赠图书馆里去借书或者租书来看。他们读得最多的是小说,特别是侦探小说、恐怖小说、爱情小说。而这类读者当中,妇女又是占了绝大部分。报摊也是英国公众频频光顾的地方,热销的是故事杂志和电影杂志。总而言之,最畅销的不是别的,就是侦探小说。

Q.D.利维斯追溯了英国文化的“衰落”过程,她支持她丈夫F.R.利维斯的看法,认为在任何时代,艺术和文学的趣味判断,总是仰仗那一个由极少数人构成的高雅文化圈。反之,大众文化从廉价小说到电影,从爵士乐、广告到摊头小报,总是鄙俗粗野的,是次等的心智制造的廉价思想,贫乏而又庸俗,只能取悦无知的耳目和情感。对这一现象的解释,Q.D.利维斯也接过《大众文明与少数人文化》中的观点,主张文化的走向是金字塔式自高向下流淌,而现代社会不啻是文化的一场灾难。她举例说,在16和17世纪,大众到剧场去看《哈姆雷特》,对于他们来说,这出戏不过是跌宕惊险,钩心斗角,杀来杀去格外好看罢了,可是他们毕竟同样熟悉莎士比亚的无韵诗,懂得把他的戏文当作诗来欣赏。所以,他们的耳朵和心灵在无意识的熏陶中所达到的境界,足以叫后世的伦敦公众永远望尘莫及。

就是18世纪,Q.D.利维斯发现也是值得缅怀的好时光。18世纪不失为文化史上的另一个高峰。比如有一个统一的阅读公众,大家生活在同一个精神世界之中,一部小说出版,马上就成为阅读的中心。知识分子遍布英国各地而不是挤在大城市里,由此形成一个个小小的文化中心,恪尽职守,寓教于乐,晚上集中唱歌,朗读最近的新书,讨论政治,交流思想。这类小小的文化中心,一定程度上正是我们今天叫做公共空间的东西。特别是这一世纪初叶斯蒂尔创办的《闲话报》和后来他与艾迪生合办的《旁观者》,所用的语言清新流利,文质彬彬,是建立了趣味和行为的普遍标准。而此一标准,从理查生到司各特再到简·奥斯汀,后来的作家事实上也受惠不浅。个中的清教文化意识,应当说是相当明显的。

Q.D.利维斯认为问题出在19世纪后半叶。她拿夏绿蒂·勃朗特和她认为最能体现18世纪传统的简·奥斯汀比较,指出奥斯汀趣味高雅,理智清楚,同她描述的情感场面,总是恰到好处地保持了一种微妙的距离;可是夏绿蒂就一头钻进此类情感里边,结果就是完全听凭这肆无忌惮的情感摆布,所以《简·爱》不过是一个白日梦异想天开竟成为真的寓言。后来维多利亚时代的小说家多多少少都有这样返老还童的毛病,包括狄更斯和萨克雷。如她认为狄更斯发现的那一种带泪的笑,也正是后来畅销小说和好莱坞电影招徕读者观众的路数,而具有批判眼光的心灵,理当厌恶,拒绝流泪。此外,她判定狄更斯是把情节剧模式引入了小说,所以他的趣味既没有修养,也欠成熟。那么多的奇遇巧合,舞台式的对话,迎合的仅仅是识一点字,却没有受过良好教育的底层读者。就是从没有节制的《简·爱》和炮制廉价情感的狄更斯开始,Q.D.利维斯认为,大众趣味和高雅趣味开始见出了明显的分别。

澳大利亚学者约翰·道克尔在他的《后现代主义与大众文化》一书中,对Q.D.利维斯《小说和阅读公众》里的观点有过条分缕析的概括。道克尔认为Q.D.利维斯的上述立场,可见出文学现代主义对大众文化典型的抵制态度。概言之,“差不多之后文学现代主义对大众文化的所有分析,不过就是《大众文明和少数人文化》以及《小说与阅读公众》的注脚而已”(注:约翰·道克尔:《后现代主义与大众文化》(Postmodernism and Popular Culture),剑桥:剑桥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35页。)。

事实上在今天大众文化理论家的视域中,利维斯主义目光盯住过去的怀旧忧思,几成为众矢之的。利维斯夫妇念念不忘自己是把握着英国或者说欧洲种族最优秀意识的“极少数人”,居高临下地指导大众怎样阅读才符合人文传统,才是文化而不是文明,与阿诺德的贵族意识如出一辙,肯定也不会引起现代批评家多大兴味。即便就趣味本身而言,F.R.利维斯的示范也绝非无可挑剔。在《大众文明与少数人文化》中他讥嘲同时代的流行小说家阿诺德·本内特将无名小辈R.H.莫特拉姆与D.H.劳伦斯并提,是叫人笑掉大牙的事情。可是他本人在《英国诗歌新方向》最后一章中赞不绝口褒扬的一位同时代青年诗人罗纳尔德·玻特拉尔,后来证明压根儿也是一个无声无臭的人物。此外他对雪莱的偏见,即使在他圈定的“少数人”中,恐怕也是不能为多数人所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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