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审发展和发展观”笔谈(七篇)——“以人为本”与人的自我中心化的扬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笔谈论文,与人论文,发展观论文,以人为本论文,自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理念,它意味着一切经济和社会发展都必须以人
自身发展为最终的和最高的参照系,以便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克服在发展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非人性化的偏差。“以人为本”发展观念的提出,无疑标志着发展观本身的发展正在日益走向成熟和健全。这是不断地总结以往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经验和教训,着眼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应对全球化时代挑战的结果。
西方发达国家的现代化之路,有后发展国家值得借鉴之处,但是也存在着应该批判地 反省的地方。工业革命以来,西方国家过度追求物质需要的满足,一方面给生态环境带 来了难以逆转的困境,另一方面也给人本身的全面发展造成了内在障碍。全球性问题在 20世纪中期的突然暴发,就是一个明显的标志。它对旧的发展模式敲响了警钟。由于发 达国家的示范效应以及发展中国家所采取的“模仿战略”,发达国家发展模式的弊端又 被延伸到后发展国家,在它们那里被重演和复制出来。
一个耐人寻味的事实是,对“发展”的研究最早诞生在经济学领域,“发展经济学” 的建立成为它的突出标志。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一个社会的发展必有赖于经济增长 ,后者构成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历史前提。但这一定位并不意味着“发展”(development )就等于“增长”(growth)本身。发展与增长的混淆是发展研究和发展理论早期阶段的 一个致命缺陷。它在很大程度上折射着社会发展在“起飞”阶段的事实。加上“现代化 = 西方化”公式的影响,这种把“发展”缩减为“增长”的逻辑导致了发展中国家在追赶发达国家以实现自己发展目标的过程中存在的误区。片面地追求GDP增长的偏好就是这种混淆的典型表现。20世纪五六十年代,拉美等地区的发展中国家模仿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道路,虽然实现了经济增长速度的空前高涨,但却带来了一系列棘手的生存困境,例如环境恶化、生态危机、能源短缺、失业加剧、贫富两极分化、政府官员腐败、社会保障脆弱、武装冲突频仍等等诸如此类的难题。富有讽刺意味的是,其结果竟然是发展的“目标”变成了发展的“陷阱”。这种发展模式的局限性说到底就在于在“人”与“物”(经济)的天平上,原本作为手段的“物”变成了目的本身,而“人”却由目的沦为手段。此类“人”与“物”的本末倒置使发展日益走向畸形和片面化,日益脱离“ 人”的指向性。1970年10月,纪念联合国宪章生效25周年大会决议指出:“发展的最终 目标必须是为了使个人福利持续地得到改进,并使所有人都得到好处。如果不正当的特 权、贫富悬殊和社会不正义继续存在下去,那么就其基本目的来说,发展就是失败的。 这就要求有一个以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经济与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中——在工业与 农业、贸易与财政、就业与教育、卫生与居住、科学与技术等领域中——采取以共同和 集中行动为基础的全球性发展战略”。[1]显然,以往的发展经验和教训需要认真加以 反思。在这个意义上,“以人为本”的发展观乃是这种反思的积极成果。
那么,从根本原则上说,“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意味着什么呢?大体说来,笔者认为它 至少应包括这样几个方面:首先,“以人为本”的发展观要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必须遵 循一种合理的代价原则。这主要体现在空间和时间这样两个维度上。在空间意义上,任 何发展都不能以牺牲或妨碍大多数人的利益为代价。只有建立在尊重每个人的不可剥夺 的权利这一基础之上,发展的人性化要求才是真实的,从而才能够避免抽象的共同体异 化为剥离了任何具体内涵的虚假规定。特别是在发展的代价、风险和获益的分配上,均 应体现公平原则,以防止出现那种一部分人只获益而没有风险,另一部分人更多地承担 风险而不受益或少受益的局面。在时间意义上,任何发展都不能以牺牲或妨碍后人的根 本利益为代价。那种“杀鸡取卵”、“竭泽而渔”式的发展已经使我们陷入困境,今后 的发展必须切实避免重蹈历史的覆辙。在发展问题上,任何短视的做法都必将妨碍发展 的可持续性。问题的关键在于需要建立一种可操作的机制,为“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提 供足够的制度安排上的可靠保障。总之,在发展问题上,不能以牺牲多数人的利益和人 们的长远利益为代价,这就是支付“代价”是否“值得”的限度。唯其如此,才能保证 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保证发展的人文指向性。其次,“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所 要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必须充当人之所以成其为人的本质规定的肯定形式而不是否定 形式。在经济起飞阶段,特别应注意避免出现人和社会的畸形发展,例如“物质巨人, 精神侏儒”式的畸形人格和经济繁荣而道德脆弱的病态社会。在一定意义上,“以人为 本”的发展观可以说就是在人的终极关怀意义上对发展的重新定位和重新考量。它归根 到底乃是着眼于人的内在本质的全面展现。这就意味着任何有意义的发展都不过是为这 种展现提供条件和准备历史基础而已。因此,它必然要求在满足人的物质需求的同时, 还应满足人的精神需要。“以人为本”本身就内在地包含着这样的诉求,即最大限度地 抵制人的物化,避免和克服人向物的世界的沉沦,以便保持人性的尊严,捍卫人的精神 存在和意义世界的合法性。
但是,在阐释和实施“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时,存在着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它就是 必须澄清“以人为本”与“人的自我中心化”的本质区别,以避免对“以人为本”发展 观的误读。列宁说得好:“真理再向前迈出一小步,就会变成谬误”。如果把“以人为 本”的原则独断化、绝对化,就潜含着走向“人的自我中心化”误区的危险。
从历史上看,“人的自我中心化”具有悠久的文化渊源。几乎所有的民族在其早期都 普遍具有这种文化情结。文化人类学所揭示的“万物有灵论”现象,就印证了这一点。 因为先民们把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看成是有灵魂的,这事实上也就是把自己的灵魂“移 情”对象世界的结果。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关于人的儿童阶段的自我中心化理论,进一 步从人的个体成长史的角度为人的自我中心化提供了佐证。“中国”这个概念的早期含 义就有中央之国的意思。《礼记》上说的“东夷西戎南蛮北狄”,显示出华夏民族的自 我中心化倾向。西方的古希腊城邦的公民总是把异邦人称作“乡巴佬”。“地中海”本 身就有大地中心的含义,而西方文明则是环绕地中海兴起的。从普罗塔戈拉的“人是万 物的尺度”到莎士比亚借自己笔下的主人公哈姆雷特之口说出的“人是万物之灵长、宇 宙之精华”,无不折射着人的自我中心化之情结。基督教则把人类看成是上帝的“特选 子民”,赋予人类以看管大地的权力,这不过是人类中心化的宗教表达而已。到了近代 ,西方国家在世界范围内所实行的殖民统治,显然是伴随着西方中心主义的意识形态“ 迷思”而实现的。西方文化借助于理性及其所塑造的“自我”,不仅对异族文明进行征 服和同化,而且对大自然采取“占有”和掠夺的姿态,“知识就是力量”的口号充分表 达了人对自然的这种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其历史后果是灾难性的。迄今为止,我们对 现代性意义上的“发展”所进行的批判性反思,无不是基于这种痛苦的历史事实。
为了寻求拯救的出路,有一种观点认为必须彻底放弃人的自我中心化观念及其所孕育 的生存方式。这表面看来是正确的,但实际上不过是用一种“反题”去代替“正题”而 已,它所实现的否定只是一种机械的否定,而不是辩证的否定。因此,它在逻辑上是不 彻底的,在实际上也是有偏颇的。在绝对的意义上拒斥人的自我中心化,就像要求一个 人抓住自己的头发把自己提起来一样,既不可能,也不现实。从事实的层面看,人类所 拥有的一切无不是自我中心化的结果,就此而言,人类恰恰是这种自我中心化的既得利 益的受益者,如果放弃这些,也就意味着人类必须回到原始状态,而文化的一个最突出 的特点就是不可逆性。因此,对于人类来说,在绝对的意义上实现去自我中心化,既不 可能也不情愿。人的存在的自明性本身,使得我们对自我中心化的质疑在学理层面上就 受到了根本限制。事实也是这样,当今天的人类遇到全球性问题带来的危机时,能够提 出的口号也不过是“爱护环境吧!爱护环境也就是爱护我们自己”。显然,我们的出发 点并没有发生根本的改变,换句话说,我们没有改变考量的终极尺度,只是改变了考量 的方式而已。即使是生态伦理学的建立,意味着我们赋予动物以生存权,甚至开始以伦 理的眼光去审视大自然,那也不过是用原本适用于人的尺度去强加于生态系统而已,这 仍然逃不出人的“移情”指向,即把人的尺度无限地投向物的对象世界。
其实,在对待“人的自我中心化”问题上,无论是绝对否定还是绝对肯定,都是不恰 当也是不可能的。唯一的出路只能是以扬弃的态度对待人的自我中心化。在这个意义上 ,我们需要继承启蒙维度上的人的自我肯定,同时又要具有建立在自我反思基础上的自 我约束、自我限制和自我控制的能力。这也就是辩证法意义上的否定,亦即所谓的“扬 弃”。它一方面保留了人的主体地位,另一方面又克服了主体的“自大狂”式的自圣情 结,从而使得人的存在被人本身自觉地置于一个恰当的定位上。对今天所谓“以人为本 ”,必须同这种“人的自我中心化”的扬弃内在地统一起来加以理解和阐释。只有这样 ,才能保证“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沿着正确的轨道诉诸实施,也才能保证它的实践后果 是正面的而不是相反。否则的话,我们就难以避免重演以往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所曾出 现过的悲剧和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