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方言连词的用法与起源&一百多年前的介词“等”_介词论文

一百多年前宁波话连-介词“等”的用法及其来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介词论文,一百多论文,年前论文,来源论文,宁波话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引言

      连-介词是指可以兼做并列连词的介词,这类词是汉语及其方言中的多功能虚词,学界的研究成果颇多。历史语法中“和”类虚词,如及、与、共、将、和、同、跟(李崇兴1994;于江1996;吴福祥2003),汉语方言如上海话“搭、帮、脱”(刘丹青2003)、绍兴柯桥话“作”(盛益民2010)、闽语汕头话“合”、南宁平话“凑”、吴语开化话“听”、吴语云和话“斗”、徽语绩溪话“做”、赣南客家话“赢”等皆经历了“伴随动词>伴随介词>并列连词”的语法化路径,且这种演变路径与语序具有相关性(吴福祥2003);江蓝生(2012)考察了汉语中兼做并列连词的介词来源除了伴随动词外,还来自给予义动词、使役义动词、同位结构数量词“两个”等,至少四个来源,并讨论它们的语法化过程。连-介词其实只是多功能虚词中的一类,张敏(2010)运用语义地图模型描画了汉语方言主要间接题元的语义地图,在该语义地图上,连-介词的各种用法也构成一个连续统。可见,连-介词的功能和来源是具有类型学依据的。本文拟介绍目前学界关注较少的连-介词“等”,并讨论其来源。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初,在近代西人所编写的宁波话各种文献中,“等”是一个多功能的虚词。它可以用来介引动作的协同者、交互者,也可用来介引指涉对象、平比对象、关联对象、受益对象,还可用来连接并列项。其功能与今宁波话“搭”相当。而“等”的这些介词用法并非源于等待义动词,而是另有来源。郑伟(2007)以《绣榻野史》为语料,得出现代南方方言中“等”的给予义动词、致使义动词和被动标记可追溯至四百多年前的明代。本文则进一步探讨“等”的给予义动词和致使义动词用法不仅是被动标记,也是其他介词用法的源头,这种演变既符合方言历史语法的发展,也符合语法化演变的类型规律。文中方框“□”表示本字不清楚。

      2 早期宁波话中连-介词“等”的用法

      19世纪中叶以来的宁波话文献,如《马太传福音书》(1853)、《约翰传福音书》(1853)、《宁波方言字语汇解》(1876)、《宁波土话初学》(1857/1868)、《宁波土话旧约·创世纪》(1876)、《宁波方言便览》(1910)①等,“等”在罗马字版文献中记作“teng”,其读音符合“等”在宁波话中的音韵地位。早期宁波话“等”可做等待义动词,也可用在小句前表示主要动作发生的时间,这些用法与官话一样,本文不介绍。不过,“等”做连-介词,用法特殊,而在宁波话中十分常见,其用法与今宁波话“搭”相当,且在20世纪初以前的文献中,只用“等”,不用“搭”。下面我们介绍其连-介词用法。

      1)表共同、协同,引介协同对象或交互者。如:

      

      例(1)中“等”引介的对象皆为谓语动词所表示动作的参与者。

      2)表示与某事物是否有关联,介引关联对象。如:

      

      b.告诉其等告诉我是一样个To tell her is the same as to tell me.(《便览》1910:49)

      例(3)“等”引介的比较对象,只限于等比对象,不能用于其他比较句。

      4)指示与动作有关的对象,最常见的是介引言谈对象。如:

      

      5)引进动作的受益者。如:

      

      6)用做并列连词。如:

      

      例(6)“等”连接的并列项即可以是名词或名词性短语,也可以是动词或动词性短语,在文献中它是宁波话中最基本的并列连词。

      我们统计了《宁波土话初学》(1857/1868)(简称《初学》)、《宁波土话旧约.创世纪》(1876)、《宁波方言便览》(1910)(简称《便览》)三种文献中“等”的用法分布,具体如表1。

      

      从表1来看,“等”是早期宁波话各文献中功能活跃的连-介词,最常用做协同义介词、指涉对象介词和并列连词,其次是用做受益介词以及表等比和关联的介词。而“等”的这些用法在今宁波话中完全由“搭”取代,尽管“搭”在文献中于20世纪初期如《宁波方言便览》(1910)中始见使用。

      3 早期宁波话“等”连-介词的来源

      早期宁波话“等”用做连-介词并不特殊,它与其他多功能虚词一样,只是动词语法化的结果。那么早期宁波话“等”的源头及语法化路径到底如何?下面我们尝试就这个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3.1 早期宁波话“等”应为本字,不是“搭侬”的合音形式

      今宁波话“搭侬”可合音为“等

”。如:“

讲莫去,偏生要去(跟你说别去,偏要去)”(汤珍珠等1997:305)。合音而成的“等”因它本身即为介宾短语,所以直接用在动词前,不能再插入其他的宾语。这与早期宁波话“等”的用法显然是不同的。

      3.2 “搭”和“等”的共现

      20世纪初期“搭”和“等”在文献中也存在共现期。如《宁波方言便览》(1910)中“搭”也用做连-介词。如:

      (7)a.我搭你聚队进城。I will go with you into the city.(《便览》1910:158)

      b.其是远亲,阿拉搭其拉弗大里来往。He is distantly related; we have very little to do with him.(同上:164)

      c.你搭我带一封信去。Take a letter for me.(同上:113)

      d.你要搭我快点做好。You must finish it quickly for me.(同上:173)

      e.今夜脱了鞋搭袜,得知明朝着弗着。You doff your shoes and hose with night's return,but who shall say you'll don them with the morn.(同上:235)

      以《宁波方言便览》(1910)为语料,统计得“等”各类用法共计出现130次(具体见表一中《便览》1910列中资料),而“搭”只有8次,且功能限于例(7)中三类,即协同介词(4次)、受益介词(2次)和并列连词(2次),可见,在20世纪初叶宁波话中“等”与“搭”做连-介词的用法分布仍相差悬殊。虽然现今宁波话中“搭”已经完全胜出。

      这种并存说明,两者极可能词源不同,在经历共存相竞的阶段后,因“搭”为北部吴语通用词的优势而完全取代“等”。“‘搭’在吴语文献中已存在数百年”(刘丹青2003),是苏州话、上海话等北部吴语中常用的伴随、受益介词和并列连词等,作为北部吴语中通用的虚词,它替代了功能相同的其他的词,如明清吴语中与“搭”功能相同的“听”,在今苏州和上海等地吴语皆用“搭”(刘丹青2003),“听”已经被“搭”完全取代,宁波话“等”也是被替代的对象。

      19世纪后半期至20世纪初二十年代,正好是上海话与以宁波话为代表的浙北吴语紧密接触的历史时期(游汝杰2004),在这种接触过程中,受影响的不仅是上海话,“搭”作为北部吴语中的通用连-介词,应该也是在这种紧密接触中以强劲势头进入宁波话中,而传教士文献忠实地记录了在20世纪初期“等”的消退和“搭”的兴替过程。

      3.3 早期宁波话中的连-介词“等”来源于致使义动词“等”的语法化

      那么早期宁波话“等”用做连-介词是从常见的等待义动词“等”发展而来的吗?还是另有源头?我们先来看“等”在明清吴语中的用法。“等”在明清吴语中可用做使役动词,表示“让、使”的意思。如:

      

      例(8)a-e选自《明清吴语词典》(石汝杰和宫田一郎2005:127),“等”表示“让、使”,用做强度较弱的使役动词(洪波等2005),其词义泛化、模糊化,虽仍带使役义但虚化程度较高。

      明清吴语中“等”在文献中还有一些较特别的用法。郑伟(2007)指出在四百多年前的吴语文献《绣榻野史》中“等”可表给予、使役、被动。我们将表给予和被动的用法转引如例(9)。

      

      可见,自明清以来吴语中“等”可表给予、致使和被动,是一个多功能的词。这些功能有些在今吴语中仍保留着。如:

      

      例(10)a出自1866年的《圣经》(约翰福音)金华土白译本,句中“等”对译的是官话中的“给”,表示给予义;而据曹志耘记载,金华汤溪话中“等”仍表致使和被动,如例(10)b。而例(11)衢州话“等”仍用做被动标记。不过,“等”表给予在今金华话中已消失,被给予义动词“分”取代,而衢州话中,不仅给予义动词被“拿”取代,致使义动词也不能用“等”了,只有被动标记仍用“等”,可见,这些吴方言中“等”的功能被其他词汇替代。

      在湘语邵东简家陇镇话(林素娥2007)、石城(龙岗)客家话(曾毅平2003)中“等”仍可用做给予义动词、致使义动词和被动标记。如:

      

      例(12)的湘语邵东话和例(13)的石城龙岗客家话中,“等”可以用做给予义动词,充当谓语动词;也可以做与格标记,构成介宾补语式双及物式;还可以做致使义动词和被动标记。这些用法与早期吴语中“等”用做给予义动词、致使义动词和被动标记等是一致的。

      对于吴语、湘语和客家话中“等”可以集这些用法为一身,其实并不特别。徐丹(1992)、蒋绍愚(2003)、江蓝生(1999)等先后指出北京话“给”以及其他汉语方言中给予义动词皆用做致使义动词、被动标记等,如福州话“乞”(陈泽平1997)、梅县话“分”(林立芳1997)、香港粤语“畀”(张双庆1997)、徽语休宁话“提”(平田昌司1997)、湘语衡阳话“得”(李永明1986)、湘语涟源话“拿哈”(陈晖2003)等。可见,这些用法实际上反映了给予义动词语法化的共同倾向,即给予义动词经由致使义动词再发展为被动标记。至于“等”的语法化过程,我们留待后面讨论。

      

      (14)a.修仪承宠住龙池,扫地焚香日午时。等候大家来院里,看教鹦鹉念新诗。(花蕊夫人《宫词》)

      b.我不要半星热血红尘洒,都只在八尺旗枪素练悬。等他四下里皆瞧见,这就是咱苌弘化碧,望帝啼鹃。(关汉卿《感天动地窦娥冤》)

      

      (15)我等你去(我让你去/我任凭你去)

      

      从致使义动词的来源来看,江蓝生(2012)指出“唤、叫、教”等在结构中都蕴含着致使义素,所以它们在兼语句式中将该义素凸显出来,具体词汇意义弱化,发展为致使义动词。“等”虽也为常用词,但它并不具备致使义素,所以它在近代汉语中并没有发展为常用的致使义动词。

      从表致使义“等”的方言分布来看,它主要见于吴语、粤语、客家话、赣语、湘语以及西南官话区(许宝华和宫田一郎1999:6186)。而据刘华丽(2013)考证“等”在近代汉语文献中表致使义的用法在元代才开始见到。而吴语、粤语、客家话、赣语、湘语等汉语方言格局基本形成于南宋时代(游汝杰1992:95),皆早于致使义“等”的始见时代;当然我们也可以假设,在元代共同语中形成的致使义动词“等”借着北方话的扩散而进入汉语南方方言中,但这种扩散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首先,“等”应该是共同语中高频使用的致使义动词,很显然它不是,其次,“等”要扩散,它应该是借着书面语进入的,但在这些方言中表致使义的“等”并无文读音形式,只有白读形式。

      因此,仅仅从近代汉语史上“等”用做等待义动词、致使义动词就断定出现在南方方言中的致使义动词“等”来自等待义动词“等”仍有些地方说不通。这也使我们想到,致使义“等”可能不是来自共同语中的等待义“等”,而可能是方言词。因此,它应该另有源头。

      下面我们结合早期吴语和其他南方方言中“等”的用法讨论其语法化过程。

      

      致使义动词“等”演变为被动标记“等”。江蓝生(1999)指出致使句和被动句表层结构相同,当致使句的主语为受事时,使役句即演变为被动结构;蒋绍愚(2003)进一步指出受事出现在句首是由于汉语受事可在句首充当话题,且施事主语又不是强制性的句法成分,这样,句首的受事也就可以理解为主语,致使句也就演变为被动句了。不过,“等”字被动句中施事主语是强制性的句法成分,如例(16)b’是不能成立的。

      (16)a.我等渠打格一餐。(我允许/任凭他打了一顿)

      b.我[等渠]打格一餐。(我被他打了一顿)

      b.’*我等打格一餐。(我被打了一顿)(湘语邵东话)

      例(16)a“等”可表示允许和任凭两种意义,这两种意义都较空泛,句中“我”是“渠打”这个结果事件的原因,也就是说,“我”仍是使因角色,不过,“我”的施事性很弱,基本上处于放任或无作为状态中;而“渠打”作为结果事件,处于句子语义焦点和信息焦点位置上,是被突显的事件,“渠”为被突显的施事者。而在类似例(16)a所表达的语境中,“我”不仅是使因角色,同时也是不幸事件的当事人,是受损者,当“我”的使因性淡化,其受损性被突出时,该结构也就可以分析为被动了,即重新分析为(16)b了,同样,早期吴语“等”从致使义动词演变为被动标记应该也经历了类似过程。如例(9)d“阿嫂等你戏了”中“阿嫂”既可理解为使因者,也可理解为受损者,而在语境中“阿嫂”作为结果事件“你戏了”的致使作用隐退,而成为受损者,该动词结构就只能分析为被动结构了。

      致使义动词“等”是连-介词“等”用法的来源。江蓝生(2012)指出使役动词“唤”、“教”以及表致使义的“与”、“给”等在变异兼语式中被重新分析为伴随介词,然后再派生为并列连词。以“教”为例,其语法化路径为:

      i)教BVP(“他教我去”,兼语句,B单独去)→

      ii)A教B共VP(“他教我一起去”,变异兼语句,A、B同去,教:让/跟)→

      iii)A[[教B]共VP](“他教我一起去”,主谓句,教:跟)

      宁波话“等”的连-介词用法也应来自使役动词“等”。其语法化过程为:在“A等

”式变异兼语句中重新分析为协同介词、并列连词,由协同介词并进一步演变为介引关联对象、平比对象、指涉对象、受益对象等介词。如:

      (17)a.你

我聚队去。(你让/和我一起去)(《便览》1910:151)

      b.

我大家去。Go with me.(同上:4)

      c.耶稣拈转等其拉话,耶路撒冷个女人勿用为拉我哭,为拉自己

囝囡哭。But Jesus turning unto them said,Daughters of Jerusalem,weep not for me,but weep for yourselves,and for your children。(《马太福音》6:28:同上:194)

      例(17)a“等”可理解为致使义动词“让”,也可理解为伴随介词,而在(17)b完成重新分析,只能做伴随介词,而当伴随介词所介引的宾语与施事主语之间没有主次之分时,“等”被重新分析为并列连词,如(17)c,而在例(6)b中连词的功能进一步扩散,可以连接两个动词。

      (18)a.我要

其相量一眼事干,弗晓得其有功夫弗?I want to consult him about a small matter.I wonder if he has time.(《便览》1910:68)

      b.耶稣等其话,女人,我

你有啥个相干?我个时候还弗曾到。Jesus saith unto her,Woman,what have I to do with thee? mine hour is not yet come.(《约翰福音》2:4,同上:199)

      c.葛一个

葛一个各样个。This is different from that.(同上:9)

      (18)各句“等”所介引的对象稍有不同,但它们皆与施事主体具有相与关系。(18)a在谓词“相量”句中“等”介引宾语“其”为动作的协同参与者,做伴随介词;而(18)b在谓词“相干”句中突出协同者与施事主体之间的关联,“等”演变为引进关联对象的介词,(18)c在形容词谓语句中“等”演变为介引等比的对象的标记。从伴随介词演变为其他具有相与关系的介词,只是“等”完成从致使义动词到伴随介词的重新分析之后,进一步功能扩展形成的。功能扩展指的是“某种句型本来只有甲功能,在一种特定条件下才具有乙功能。但乙功能后来可能会逐步扩展,成为这种句型的新功能。”(蒋绍愚1997)“等”的介词功能还得到了进一步扩展。如:

      (19)a.我个阿爹来屋里

人客讲说话。My father is at home talking with the guest.(同上:48)

      b.

其讲说话声响该大点。When you speak to him,you should raise your voice a little.(同上,49)

      (20)a.

我大家搓葛个绳。Help me to twist this string.(同上,19)

      b.俉能够

寻一个地方弗?Can you find a situation for me?(同上,73)

      例(19)a“等”在言语行为类动词句中用来引介共同参与者,但当这种言语行为无须参与时,那么“等”后的宾语演变为动作指向的对象,如(19)b;例(20)a言者要求听话人与“我一起搓葛个绳”,且“我”在该行为中受益,“等”演变为受益介词,(20)b“等”很显然只能分析为受益介词。

      在其他南方方言中,“等”虽然最常见的是用作被动标记,但也可见到用作处置标记、受益介词、对象介词和并列连词等。以下例句摘自许宝华、宫田一郎(1999:6186)“等”词条。

      

      例(21)赣语平江话“等”做被动标记,而黎川话“等”则引介受益者,例(22)江西南部客家话民歌中“等”保留着处置标记和并列连词的用法;例(23)赣语高安老屋周家话可用作被动标记、受益介词和对象介词等,是“等”的介词用法相对较多的方言。

      以上这些客赣方言“等”只留有介词用法,且用法多寡不一,这应该是词汇兴替造成的,即用其他的介词来取代其中“等”的某些用法。而从例(13)江西石城龙岗话来看,江西客赣方言中“等”的介词用法极有可能来自给予义动词。

      因此,综合“等”在汉语方言中的用法,我们认为“等”在方言中的语法化路径为:(“>”表示演变)

      

      从上图可见,“等”在汉语方言中的语法化受到重新分析和功能扩展两种机制的作用,形成了汉语方言中“等”的多种用法。“等”从给予义动词、致使义动词演变为被动标记、伴随介词,经历了重新分析,而由伴随介词发展为其他各类介词,皆受益于功能扩展。这两种机制共同作用使“等”呈现出丰富多样的功能。

      而“等”也只是汉语方言中多功能虚词中的一员,它只是反映了给予义动词、致使义动词等“任何语法源义相同或相近的词,其语法化的过程都是一样的”(Bybee et al.1994)的语法化类型倾向。

      4 结语

      

      本文对南方方言中“等”的用法及来源的讨论也给我们一些启发,即考察方言特别是南方方言中一些虚词的来源,若仅仅从近代汉语文献探源应该是不够的,它可能会忽视南方方言的一些特征;方言多功能虚词的溯源应立足于方言系统内部,结合方言历史文献来考察,同时也应借助类型学研究的成果以及其他方言中的平行发展来加以证明。

      ①在这些文献中《宁波方言便览》(1910)用汉字、英文和罗马字编写,文中例句只引用汉字和英文;《宁波方言字语汇解》(1876)用罗马字、汉字编写,按原书引用,括号中为普通话翻译;其他文献皆为罗马字版,引用时,先引用原书罗马字,再在括号内转写为汉字,为便于理解,再译为普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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