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课程领导与课程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课程论文,试论论文,领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课程改革和课程问题研究的逐步深入,原来隐藏在课程背后的各种深层次问题逐渐浮现出来,对课程领导的研究也从课程管理的研究中分离出来,成为课程理论研究的一个新兴领域。任何形式的课程改革都是在有组织的领导下进行的,有课程活动就有课程领导,要使课程改革获得成功,就必须要研究和改进课程领导。那么,课程由谁来领导?课程领导对课程发展具有什么作用?应该如何通过正确的课程领导来促进课程发展?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和解决,将是课程改革走向深入的必然要求。
一、课程领导的内涵、职能与作用
领导是指在一定的条件下,为实现既定目标,对所属组织和人员的活动施加影响的动态行为过程。领导活动过程包括领导者、被领导者和客观对象(客观环境)三个必不可少的要素。[1](453)课程领导属于课程管理范畴,是课程管理的重要职能。课程管理的领导职能是使整个管理过程中其他职能得以实现的起主导作用的推动力量。[1](454)美国课程专家兰姆博特提出课程领导的几点涵义。1.一个团体,而非个别的领导者(如校长),且组织内的每一个成员都有成为领导者的潜能和权利。2.团体内的所有成员一起学习、一起合作地建构意义和知识。领导是可以促使建设性转变的学习,学习具有共同的目的。3.透过成员间的交谈,把观感、价值观、意念、信息和假设表面化;一起研究和产生意念;在共同信念和信息的情景下,反思工作并给工作赋予意义;促进有助于工作的行动。4.要求权利和权威的再分配,共同承担或共享学习、目的、行动和责任。[2]可以说,课程领导是一种持续变化、充满活力的互动过程,[3]也是课程领导者和教师在校内围绕课程问题的互动过程,其间既关注教师和课程领导者的专业参与、决策和发展,也关注学校的情景因素对于教师参与课程领导的影响。因此,课程领导不再是校长、学校行政人员的专利,教师同样有机会参与课程领导。
我们认为,课程领导是一个多层次的活动系统。国家对课程的领导主要是教育方针的制定和教育目的的确立。地方对课程的领导则是以教育目的为指导,具体检查和监督学校对国家课程的执行情况。地方课程的根本意义在于管理,地方对学校课程管理的本质在于服务。[4]学校对课程的领导是指校长对教师教学过程的领导,是国家、地方课程领导的落脚点。三级课程即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领导的对象、方式不同,具体的领导责任也不相同,是一种根本目标一致基础上的上级对下级的领导关系。教师的课程领导主要指的是教师能够为学校课程的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具体落实学校的课程决策。在我国,最基本的、与受教育者关系最为密切的课程领导表现在教师对课程的决策。这一决策过程是与学校所承担的社会职责相适应的。可以说,课程领导是指为了实现课程目标,在一定的条件下对课程领域的组织和人员施加影响的过程,具有决策、组织、引导三个基本职能。
课程决策是课程领导的核心,是对有关教育或社会化的目的和手段的一种判断,往往在学校范围内采用,并且以教学大纲为中心(而不是人事、预算等)。[5](143)社会水平上的决策是与学习者关系最小的决策,但又是方针性决策,说明教育或学校教育的目的;校级水平的决策是方针和学习者之间的媒介,其作用是把方针转化成具体明了的术语;最重要的课程决策被认为是由教师制定的那些决策。正式授权给教师的课程决策,往往只限于学习体验、资料和评价这样能起作用的决策,但教师对课程决策产生的实际影响是很大的。影响教师课程决策的基本因素是学生的需要、特点和反应,以及教师本人的背景、倾向和技能。家长参与课程决策被认为是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积极支持。[5](144)课程决策的内容有:课程目标的制定;课程内容的选择和组织;课程的实施与评价;课程的修订与改革。[6]
课程领导的组织职能是课程政策的一个主要课题,其基本问题是,课程决策是由中央的(国家的)权力机构制定还是由地方制定?中央权力机构和地方权力机构在决策中承担什么职责?[5](82)课程领导中的组织和课程管理中的组织是一致的,课程领导对课程活动的进行和课程发展发挥着控制、引导和导向作用。课程领导的组织职能主要是课程领导者通过建立组织机构,分配课程领域人员和组织的责任和权限,制定课程实施的规章制度,协调各种关系,把各种力量尽可能地组织到实现课程目标的活动上来。
课程领导的引导职能,实际上指的是领导者对课程建设情况的监督和检查。要求领导者随时掌握信息,及时发现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采取恰当对策,给予正确引导,确保课程实施的正常运行。从对学生的作用来讲,学校的领导责任更大,对课程的领导更直接。在课程领导的三个职能当中,决策职能是最主要的职能。
课程领导在学校课程发展中的作用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课程目标的设计。通过分析形势找到自己的发展方向,确立学校的发展蓝图,决定课程与教学改革的优先次序,探索与课程目标一致的行动。二是作出课程决定。具体作保留、改变、开始、停止的决定。特别要注意使教师也能参与课程决定,让他们对课程具有拥有感。课程领导者要敢于与教师一起作出决定,决定正在实行的课程计划哪些是值得继续的,哪些是应该进一步改善的,哪些是有必要重新开始的,哪些是没有价值可以停止不做的。三是课程实施。具体来说要建立伙伴式的团队文化,寻找课程改革的同行者;注意教师反思性的专业发展,培养新型课程领导人;改变学校文化,建构学习型组织;为教师创造利用各种课程资源的空间;激请家长参与,争取家长的支持。四是课程评价。主要涉及对学生、教师和课程本身的评价。
二、课程领导对课程发展的影响
课程领导涉及的范围很广,对课程的各个方面都发生着重要影响。
首先,课程领导影响课程的形成。不论是中央集权型还是地方分权型,还是其他兼具二者特点的中间型,都具有深刻的历史和社会根源,体现着深刻的文化根基。这种历史规定性一旦形成,就会直接影响课程本身的形成。也正是有不同的课程领导方式,才形成了具有不同特点的课程形态。领导方式不同,对课程内容的选择就不同。美国课程专家乔治·A·比彻姆认为有五类人员参加课程决策:(1)专业人物;(2)团体代表,包括专业人士和一些任课教师;(3)专职人员;(4)非专业的市民代表;(5)学生。[7]参与课程决策的人员不同,形成的课程就不同,这是课程领导的决策职能在课程领域的生动体现。
其次,课程领导影响课程的实施。课程形态也受到课程领导体制的影响。我国学校长期以来一直重视必修课,造成培养出来的学生规格单一,缺少个性特长。改革单一的必修课制度(尤其是高中阶段)是当前教育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8]适当增加选修课、开展研究性学习、开发校本课程和地方课程、确立地方性知识在学校的应有地位,是适应课程领导体制的改革,落实三级课程管理的有效措施。
第三,课程领导影响课程的改革与发展。一个国家之所以有着课程开发传统或是校本课程开发传统,往往是由其课程行政体制的传统决定的,课程行政体制传统决定了国家、地方和学校之间在课程决策上的权利分配结构。[9]道恩德·舍恩提出了课程改革的三个模式:1.“中心—外围”模式,由专家研究课程,然后开发并传播到外围学校;2.“中心扩散”模式,主要中心支持和管理次要中心,次要中心致力于传播革新;3.“中心迁移”模式,没有明确中心,新中心不断出现。对于高度集权的课程领导体制,“中心—外围”模式更为有效,但集权模式难以发挥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不可能达到革新的制度化。校本为主的革新模式有助于发挥学校和教师开发课程的积极性,是一种较为理想的课程革新模式。[10]我国目前的课程改革应“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种方式相结合,一方面各级政府要推动课程改革的进行,另一方面,要赋予地方和学校,特别是学校教师一定的改革自主权,调动各种力量参与课程改革的积极性。课程发展到什么程度,朝什么方向发展,都与课程领导体制紧密相关。我国课程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是要改变课程管理过于集中的状况,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体制,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及学生的适应性,就是要增强学校在课程实施、教材选用、对学生的考核方面的责任心和认真态度。
课程领导主要是通过对课程决策和课程评价实现的。反过来说,课程的特点和发展状况又对课程领导方式发生影响,进而促进课程领导方式和领导体制的变革和发展,提高课程领导水平。上级对下级的领导与给下级适当授权是统一的,要对下级实行有效的领导与给下级提供应有的服务是一致的。课程领导方式要根据科技和社会的发展,特别是课程本身的发展,以及课程价值观的变化而变化。这样,领导体制才能适应课程的需要,才能为课程实践提供方向性的指导。
三、课程领导方式革新与课程发展的方向
在世界范围课程改革风起云涌的时代,我们的课程领导体制只有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才能促进课程的现代化发展。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课程领导方式要适应世界课程变革的需要
根据教育组织决策系统结构演变趋势,我们可以推测世界课程领导方式的发展方向,发展的动力结构将从控制走向自主,信息结构将从层次走向网络,决策结构将从集权走向适当分权。[11]课程实践探究最终是要导致课程决策体制的变革。具体来说,要变革那种“自上而下”的课程决策模式,确立“自下而上”模式的地位。有人把前者看作是官僚体制的模式,把后者看作是民主体制的模式。[8](205)虽然施瓦布提倡的实践模式反对对“外来的”理论过分的、无根据的依赖,但不等于不要理论的指导。我们应强调课程理论的重建与发展,追求多元背景下的多元理论,让第一线的教育工作者直接参与课程决策过程。要把我国的课程改革视为世界课程改革潮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只有顺应世界课程改革的潮流,才能与世界保持同步。
(二)课程领导方式要体现现代社会的价值追求和价值选择
课程决策要在基本的价值取向上体现课程的发展方向;理解并尊重国家内和国际间的文化差异,强调全球相互依存和地方行动的联系;强调课程开发方面的国际合作,为地区之间和国家之间更深刻的理解奠定基础;促进不同国家或不同文化环境中的学生、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对话和交流;对少数民族或不同种族、宗教和语言的人群在课程和方法等方面的尊重;对平等和高质量课程以及对教育民主化与教育公平的追求;对主体、自然与个性的尊重等。课程设置要体现个性化、多样化和综合化。课程体制的弹性要进一步加大,实现信息技术与课程的整合。由于课程领导方式的变化,课程的发展显现新的特点:学校和教师是课程发展的重要力量,教材开放是实现课程多样化的基本条件,信息技术对课程的作用将日益明显。为迎接信息时代学习革命的挑战,要把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作为课程改革的突破口,课程建设要回归学生的生活世界,更应扩展基础知识的内涵,关注人的全面发展。
(三)课程领导方式要适应三级课程管理体制
课程开发有两个主体,一是国家或地方课程开发主体,二是校本课程开发主体。国家或地方课程主要解决一定范围内同一批受教育者的共同素质问题,而校本课程可以解决每一个受教育者的特殊需要和兴趣的问题。学校是理想课程转化为正式课程的主阵地,学校课程的作用要体现在三方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主动的发展;提升教师的课程意识,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实现学校的课程创新,形成学校的办学特色。三级课程管理体制,能够调动中央、地方(主要是专家)和学校(主要是教师、家长、校长、社会人士,甚至学生)参与课程开发的积极性,更加适合学校的实际。[1](500)传统领导体制下,课程决策系统与课程实施系统的隔离,使教师无法清楚地了解新课程的意图和目标中每一个细致的革新因素。课程决策权明显地从中央下移到地方后,学校就可以获得课程开发法律和行政上的自主权和专业地位,从事课程发展的过程。课程改革的运行机制,可以归纳为课程发展政府统一行为、学校自主行为、学术研究行为。这三种机制各有优缺点。根据国情,我国课程改革要在三个方面进行改进和创新。一是改变课程的“大一统”,课程改革要充分发挥国家、地方与学校在课程运行过程中的责任和职能。二是“学术行为”机制的改良,发挥国家级研究机构专家组的作用和有关大学“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与指导中心”以及有关地区和学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的作用,三者协调合作,实施课程改革实验的“学术行为”。三是实现政府行为和学术行为的有机结合,建立动态机制,先由学术行为进行实验,再由政府行为破旧立新,组织新课程体系和模式的实施。在此基础上不断调整,使课程处于不断发展的动态过程之中。”[9](390)课程领导权要合理分配和正确使用,要善于发挥地方和学校在课程改革中的积极作用,使中小学的课程能够与当地的经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使课程具有一定的适应性、参与性与开放性;让真正发生教育的地方——学校与课堂一级拥有课程发展的空间,使得一部分优秀校长和优秀教师、学生家长有机会参与部分课程的开发。
(四)课程领导方式要逐步实现民主化和科学化
目前,我国学校的领导大体上有三种类型:一是经验型领导;二是行政型领导;三是科学型领导。我们的学校领导人要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采用科学的方法处理学校工作中的各种问题,特别要研究课程问题,及时消除经验性对行政的依赖,使自己成为一个科学型的领导。要建立开放的校内外、行政与教师、教师之间、学生之间合作与交流的机制,使教师有机会平等参与学校管理的全过程,体现现代课程管理的民主性。几乎所有的研究结果都表明,教师在一定程度上参与课程规划和设计工作,不仅会影响到课程设计的结果,而且也会影响课程实施的进程。课程领导方式的民主化、科学化与课程发展的个性化追求是一致的。因此,在国家课程框架规定的范围内,要授予学校高度自由来发动课程革新,实现校本课程的有效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