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突与融合:元末士大夫的夷夏观与君臣大义
□王 灿
(河南科技大学 人文学院,河南 洛阳 471023)
[摘 要] 从元末士大夫的反应能够看出中国传统夷夏观的弹性和君臣大义是如何转换的,即:元朝统一已久,君臣大义已定。虽然元末士大夫的反应使我们看到:君臣大义压倒夷夏之辨;但是,我们同样也要看到,宋末、明末,却是在很大程度上夷夏之辨占了上风。这种转换,是由于时间的流逝、思想的惯性和政治角色的固定所致。元末士大夫对君臣大义的坚守,总体上超越了夷夏之辨这一族群意识。虽然夷夏之辨有时也会成为重要的信念,但是,在元代初年,同样有坚决不仕元的汉族遗民,在明代也有更多不仕清的明代遗民。这不是不可理解的矛盾,而是历史的合理反映,它反映了华夏文明的原则性和包容性相统一的特点,这正是中华民族精神和中华民族既能保持自我存在、又能不断发展壮大的原因。
[关键词] 君臣大义;夷夏观;不仕于元;民族融合
元末士大夫对于元朝的态度,研究论文颇多。其中最有名的,莫过于我国台湾学者萧启庆先生的系列文章,这些系列文章均可见于其《内北国而外中国:蒙元史研究》一书中。其中,尤以《元明之际士人的多元政治抉择——以各族进士为中心》一文[1](p77-138),最为有代表性。萧先生的研究成果,使学术界的原本印象得到颠覆,向被视为重要的研究成果。但如果把这种现象放到广阔的中国历史长河和文化传统中看,则并无值得格外惊诧之处。对于萧先生的研究,需要注意的三点是:首先,萧先生所统计的,仍以士大夫为主,这点萧先生的论文说得很清楚,在此不再多赘;其次,这种表现,在整个中国古代并不鲜见;再次,在元代初年,同样有坚决不仕元的汉族遗民,在明代也有更多不仕清的明代遗民。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对历史有全面而正确的理解。
一、元末士大夫:君臣大义压倒夷夏之辨
元末,君臣大义的思想,在汉族士大夫群体中仍是占有很大的部分,正是因为这一理念,他们才会选择忠于元朝,对抗明朝和其他元末农民起义军。我们从元初不仕于元的例子上可以看出这点。正如同萧先生所言,这种例子确实不少见。例如,这其中有蒙古官吏:
普颜不花,字希古,蒙古氏。倜傥有大志。至正五年,由国子生登右榜进士第一人,授翰林修撰,调河南行省员外郎。十一年,迁江西行省左右司郎中。蕲黄徐寿辉来寇,普颜不花战守之功为多,语在《道童传》。十六年,除江西廉访副使。顷之,召还,授益都路达鲁花赤,迁山东廉访使,再转为中书参知政事。十八年,诏与治书侍御史李国凤同经略江南。至建宁,江西陈友谅遣邓克明来寇,而平章政事阿鲁温沙等皆夜遁。国凤时分镇延平,城陷,遁去。普颜不花曰:“我承制来此,去将何之?誓与此城同存亡耳。”命筑各门甕城,前后拒战六十四日,既而大败贼众。明年,召还,授山东宣慰使,再转知枢密院事、平章山东行省,守御益都。大明兵压境,普颜不花捍城力战。城陷,而平章政事保保出降。普颜不花还告其母曰:“儿忠孝不能两全,有二弟,当为终养。”拜母,趋官舍,坐堂上。主将素闻其贤,召之再三,不往。既而面缚之,普颜不花曰:“我元朝进士,官至极品,臣各为其主。”不屈,死之。
先是,其妻阿鲁真,历呼家人告之曰:“我夫受国恩,我亦封齐国夫人,今事至此,唯有死耳。”家人莫不叹息泣下。已而普颜不花二弟之妻,各抱幼子,及婢妾,溺舍南井死。比阿鲁真欲下,而井填咽不可容,遂抱子投舍北井。其女及妾女、孙女,皆随溺焉[2](p4429)。
普颜不花不仅自己为元廷而死,而且其妻、其一家之人无论老少都为元廷而殉死。普颜不花的理由是“儿忠孝不能两全”“我元朝进士,官至极品,臣各为其主”,而其妻阿鲁真也是“我亦封齐国夫人,今事至此,唯有死耳”,此即为君臣大义所激之典型例证。在上述材料里,尤需注意的是,普颜不花和阿鲁真所使用的都是华夏文化话语系统中的语言,所谓“元朝进士,官至极品”和“我亦封齐国夫人”等等,皆是如此。不仅如此,如果说“忠”观念还是比较普适的观念,这里只是使用了华夏文化系统中的语言而已;但是,我们更要注意的是,普颜不花和阿鲁真们,不仅是使用了华夏文化的话语,接受的不仅是“忠”观念,他们还使用了更典型的华夏文化话语系统的语言,即“忠孝不能两全”和兄弟分别尽孝尽忠的抉择。所以,才会从后面的死亡名单里面发现,普颜不花的弟弟不在其列。因此,我们不仅要看到普颜不花及其家人的政治选择,还要看到其后的文化浸染因素,而这后面的文化因素才是最值得深思,因为它体现了最深层的问题。普颜不花的忠于元朝而死,表面上是激于君臣大义的做法,其实更是文化交流的结果,这反映出的恰恰是民族意识的反面。而最有说服力的是,《元史》是明初文人之首的宋濂,奉明太祖御命领衔修撰的。在上文中,《明史》不仅记载了普颜不花如何抵抗农民起义军的史事,而且还并不避讳地记载了普颜不花如何抵抗明军的事迹。但是,明史作者并未谴责普颜不花的行为,反而将其列入《忠臣传》表示褒扬,这与普颜不花以“忠孝不能两全”为由殉元同样值得深思。它也同样提示我们,普颜不花的忠于元朝,绝不可以夷夏之辨来解释的。换言之,如果易时易地、易朝易族,普颜不花一样会殉死无惧。
其他类似的蒙古人殉元也有一些,也更应该注意其背后的文化原因:
柏帖穆尔,字君寿,蒙古人。家世历履无所考。居官所至,以廉能著声。至正中,累迁为福建行省左右司郎中。行省治福州。二十七年,大明以骑兵出杉关,取邵武,以舟师由海道趣闽,奄至城下。柏帖穆尔知城不可守,引妻妾坐楼上,慷慨谓曰:“丈夫死国,妇人死夫,义也。今城且陷,吾必死于是,若等能吾从乎?”皆泣曰:“有死而已,无他志也。”缢而死者六人。
有十岁女,度其不能自死,则绐之曰:“汝稽颡拜佛,庶保我无恙也。”甫拜,即挈米囊压之死。乳媪抱其幼子,旁立以泣,柏帖穆尔熟视之,叹曰:“父死国,母死夫,妾与女,从父者也,皆当死。汝三岁儿,于义何所从乎?为宗祀计可也。”乃命媪抱匿旁近民舍,而敛金珠畀之曰:“即有缓急,可以此赎儿命。”有顷,兵入城,即举灯自燃,四围窗火大发,遂自焚死[2](p4433)。
是日,中书参知政事郭庸亦舁至齐化门,众叱之拜,庸曰:“臣各为其主,死自吾分,何拜之有!”语不少屈而死。庸字允中,蒙古氏,由国学生释褐出身,累迁为陕西行台监察御史,与同列劾知枢密院事也先帖木兒丧师,左迁中兴总管府判官。其后也先帖木兒以罪黜,召拜监察御史,累转参政中书,其节义与好礼并云[2](p4438)。
赵弘毅,字仁卿,真定晋州人。少好学,家贫无书,佣于巨室,昼则为役,夜则借书读之。或闵其志,但使总其事而不役焉。尝受经于临川吴澄。始辟翰林书写,再转为国史院编修官,调大乐署令。大明兵入京城,弘毅叹息曰;“忠臣不二君,烈女不二夫,此古语也。我今力不能救社稷,但有一死报国耳。”乃与妻解氏皆自缢[2](p4431)。
对本次研究中的测量和统计数据使用SPSS19.0统计软件进行计算处理,对其统计的资料采用(%)表示,使用(x2)进行数据检测校验。P<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结转计算后,“应纳税额”专栏余额如在借方表示期末留抵税额,对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主表的第20行本月数。
而最使得人们始料未及的,是同样有一些汉族士人和官吏甘愿为元廷殉节的例子,例如:
是时有申荣者,平章山东行省,守东昌,荣见列郡皆降,告其父曰:“人生世间,不能全忠孝者,儿也。”父曰:“何为?”荣曰:“城中兵少不敌,战则万人之命由兒而废,但有一死报国耳。”遂自经[2](p4430)。
值得注意的也是如下几点:一是其理由为“吾不才,位三品,国恩厚矣,其何以报乎!报国恩者,有死而已”;二是他也是不愿意投降明朝而死,却被明朝史官誉为“忠臣”而大加褒扬;三是他也同样忠孝并重,在任元朝官员之前,他“事母至孝。年四十,犹不仕,或问之,曰:‘吾不忍舍吾母以去也。”这种表现在中国古代历来是孝子的典型,因而此例也充分体现出华夏文化的巨大影响。其他色目官员殉元的例子也多是如此: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无论是申荣还是闵本,其殉元的理由都是和普颜不花一样:“人生世间,不能全忠孝者”“能死忠”,并且皆是因为明军进攻所致。此处,丝毫没有提到夷夏之分的问题,如同普颜不花一样。其原因很简单:君臣大义高于一切。其他人的理由也大致是如此:
上述的柏帖穆尔全家殉元而死的理由也是完全华夏化的:“丈夫死国,妇人死夫,义也”和“父死国,母死夫,妾与女,从父者也,皆当死”。而郭庸同样持如此理由:“臣各为其主,死自吾分”。注意这点,远远比单纯看其殉元行为本身更重要——它同样说明:蒙古人殉元的原因,主要是君臣大义,与夷夏观或者民族情感无干。而二人的华夏文化修养,无异也对他们的行为起到了很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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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子恭,中书管勾,与妻子诀曰:“今乘舆北奔,我父子食禄,不能效尺寸力,吾父母已死,尚何敢爱死乎!”或止之曰:“我曹官卑,何自苦如此。”恭叱曰:“尔非我徒也。古者,忠义人各尽自心,岂问职之崇卑乎!”遂公服北向再拜,亦缢死。
恭女官奴,年十七,见恭死,方大泣,适邻妪数辈来,相率出避,曰:“我未适人,避将何之?”不听,妪欲力挽之,女曰:“人生在世,便百岁亦须一死。”乃潜入中堂,解衣带自经[2](p4432)。
根据均匀性和代表性原则,采用5点取样法采集土壤样品。采集土样时,拨去土壤表面覆盖的杂物,取0~20 cm耕层土壤1 kg。所有土样由云南瑞升烟草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检测。
针对以上SOC估算的影响因素,本课题组进行了锂离子电池SOC估算的相应实验。实验以两组锂离子电池组为研究对象,每组电池组用3片锂离子电池串联而成,单体电池型号为INCMP58145155N-I,额定电压为3.7 V,额定容量10 Ah。具体的实验过程为将两组电池组每天先进行从10%~70%的深度放电,记录回跳电压,并搁置2 h,待电压恢复后,再进行 0.2 C 完全放电。每当放电深度设置的一个实验周期结束,改变放电倍率重复实验。并且分别置两组电池于高温和低温环境下,以观测环境温度对电池剩余容量的影响。实验采用蓄电池综合参数自动测试设备,型号为BTS-M 300 A/12 V。
郑玉,字子美,徽州歙县人。幼敏悟嗜学,既长,覃思《六经》,尤邃于《春秋》,绝意仕进,而勤于教。……至正十四年,朝廷除玉翰林待制、奉议大夫,遣使者赐以御酒名币,浮海征之。玉辞疾不起,而为表以进曰:“名爵者,祖宗之所以遗陛下,使与天下贤者共之者,陛下不得私予人。待制之职,臣非其才,不敢受。酒与币,天下所以奉陛下,陛下得以私与人,酒与币,臣不敢辞也。”玉既不仕,则家居,日以著书为事,……十七年,大明兵入徽州,守将将要致之,玉曰:“吾岂事二姓者耶!”因被拘囚。久之,亲戚朋友携具饷之,则从容为之尽欢,且告以必死状。其妻闻之,使语之曰:“君苟死,吾其相从地下矣。”玉使谓之曰:“若果从吾死,吾其无憾矣。”明日,具衣冠,北向再拜,自缢而死[2](p4432)。
黄冔,字殷士,抚州金溪人。博学明经,善属文,尤长于诗。至正十七年,用左丞相太平奏,授淮南行省照磨,未行,除国子助教,迁太常博士,转国子博士,升监丞,擢翰林待制,兼国史院编修官。二十八年,京城既破,冔叹曰:“我以儒致身,累蒙国恩,为胄子师,代言禁林。今纵无我戮,何面目见天下士乎!”遂赴井而死,年六十一。有诗文传于世[2](p4433)。
丁好礼,字敬可,真定蠡州人。精律算,初试吏于户部,辟中书掾,授户部主事,擢江南行台监察御史,复入户部为员外郎,拜监察御史,又入户部为郎中,升侍郎。除京畿漕运使,建议置司于通州,重讲究漕运利病,著为成法,人皆便之。除户部尚书。时国家多故,财用空乏,好礼能撙节浮费,国家用度,赖之以给。拜参议中书省事,迁治书侍御史,出为辽阳行省左丞,未行,留为枢密副使。至正二十年,遂拜中书参知政事。时京师大饥,天寿节,庙堂欲用故事大宴会,好礼言:“今民父子有相食者,君臣当修省,以弭大患,燕会宜减常度。”不听,乞谢事,乃以集贤大学士致仕,给全俸家居。扩廓帖木兒扈从皇太子还京,输山东粟以遗朝贵,馈好礼麦百石,好礼不受。二十七年,复起为中书平章政事,寻以论议不合,谢政去,特封赵国公。大明兵入京城,或勉其谒大将,好礼叱之曰:“我以小吏致位极品,爵上公,今老矣,恨无以报国,所欠惟一死耳。”后数日,大将召好礼,不肯行,舁至齐化门,抗辞不屈而死,年七十五[2](p4436)。
而在此期间,邓强也收获了不少荣誉,2011年,他被评为国资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同年还被广东省总工会评为“优秀职工之友”,他还入选过2014年度广东省优秀企业家名单。表面看,邓强工作出色,是位不可多得的人才。但背地里,他却私欲膨胀,大肆受贿,最终,亲手将自己的大好前途葬送了。
其他的几个例子大致同此,但是身份有别,譬如,杜本和张枢二人,算是总体上生活在元代的,但是也坚决不仕:
当然,还有一些是色目人的例子,色目人的地位和文化背景,与蒙元的最高统治集团蒙古人和地位较低的汉人、南人相比,都是比较中间的状态,因而别具一些意义。譬如,一个叫拜住的元官吏,其殉元的理由就更值得注意了:
有拜住者,康里人也,字闻善。以材累官至翰林国史院都事,为太子司经。兵至,拜住谓家人曰:“吾始祖海蓝伯封河东公者,与太祖同事王可汗,太祖取王可汗,收诸部落,吾祖引数十骑驰西北方,太祖使人追问之,曰:‘昔者与皇帝同事王可汗,王可汗今已灭,欲为之报仇,则帝乃天命;欲改事帝,则吾心有所不忍,故避之于远地,以没吾生耳。’此吾祖之言也。且吾祖生朔漠,其言尚如此,今吾生长中原,读书国学,而可不知大义乎!况吾上世受国厚恩,至吾又食禄,今其国破,尚忍见之!与其苟生,不如死。”遂赴井死。其家人瘗之舍东,悉以其书籍焚之为殉云[2](p4431)。
拜住的先世其实是与元太祖同僚,在元灭其共同的主子王可汗后试图逃跑被太祖追到。而拜住殉元的理由恰恰能与我们前面所述的相印证:无论是蒙古族还是色目人,其君臣大义的理念,都因为中原的“国学”教育而使其更加“知大义”。其他的色目人的例子也很有意味,比如迭历弥实殉元的事迹,不仅绝不可以民族情感视之,甚至也不是单纯的君臣大义,充分体现了忠孝观念的两个方面:
进行防水施工前,必须做好技术交底,对工序进行严格的管理,对特殊部位加强施工控制,确保可以开展认真的自检、交接检验以及互检,严格遵循施工工序、检查制度,保证防水工程质量。
迭里弥实,字子初,回回人。性刚介,事母至孝。年四十,犹不仕,或问之,曰:“吾不忍舍吾母以去也。”以宿卫年劳,授行宣政院崇教,三迁为漳州路达鲁花赤,居三年,居甚安之。时陈有定据全闽,八郡之政,皆用其私人以总制之。朝廷命官,不得有所与。大明兵既取福州,兴化、泉州皆纳款。或以告,迭里弥实仰天叹曰:“吾不才,位三品,国恩厚矣,其何以报乎!报国恩者,有死而已。”亡何,吏走白招谕使者至,请出城迓之,迭里弥实从容语之曰:“尔第往,吾行出矣。”乃诣□事,具公服,北面再拜毕,引斧斫其印文,又大书手版曰“大元臣子”。即入位端坐,拔所佩刀,剚喉中以死。既死,犹手执刀按膝坐,俨然如生时。郡民相聚哭庭中,敛其尸,葬东门外[2](p4434)。
4.制定资金计划管理制度。成立收入资金管理机制,保障资金收入的安全性,保证资金能够完整的收入企业银行账户。成立支出资金管理机制,保障资金在支出时能够按照严格的规定、合法的支出,建立企业账户管理制度,对账户的开户和运用进行严格的规定,并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构建资金支出管理制度,包括大额资金的运作方式,按照明文规定合理安排资金的支出情况,降低资金支出风险。
闵本,字宗先,河内人。性刚正敏给,而刻志于学。早岁得推择为礼部令史,御史大夫不花奇本之才,辟以为掾,平反冤狱,甚有声。擢御史台照磨。顷之,迁枢密院都事,拜监察御史,迁中书左司都事,五转为吏部尚书,移刑、户二部,皆以能见称。本素贫,且有目疾,尝上章乞谢事,不允,诏授集贤侍讲学士。大明兵薄京师,本谓其妻程氏曰:“国事至此,吾知之久矣。愧不能立功补报,敢爱六尺躯苟活哉!”程氏曰:“君能死忠,我尚有爱于君乎!”本乃朝服,与程氏北向再拜,大书于屋壁曰:“元中奉大夫、集贤侍讲学士闵本死。”遂各缢焉。二女:长真真,次女女,见本死,呼天号泣,亦自缢身于其旁[2](p4430)。
时又有获独步丁者,回回人,旧进士,累官佥广东廉访司事;有吕复者,为江西行省左右司都事。皆闲居,寓福州。而复以行省命,摄长乐县尹。福州既下,获独步丁曰:“吾兄弟三人,皆忝进士,受国恩四十年,今虽无官守,然大节所在,其可辱乎!”以石自系其腰,投井死。复亦曰:“吾世食君禄,今虽摄官,若不以死报国,则无以见先人于地下。”引绳自经死。获独步丁兄曰穆鲁丁者,官建康;曰海鲁丁者,官信州。先是,亦皆死国难云[2](p4434)。
针对小斑病以及大斑病,与之相应的防治药物为克瘟散的乳剂,确保将其配置成1000倍左右的药剂,然后对田间植株均匀喷洒。与此同时,防控小斑病与大斑病的关键点还需注意规避此类病害扩大,确保能够及早防控病害。小斑病或者大斑病主要伤害作物叶片等特殊部位,因此唯有早期进行防控,才能杜绝表现为较大规模的作物减产,尽量减低农作物遭受的伤害[1]。
是时有张庸者,字存中,温州人。性豪爽,精太乙数,会世乱,以策干经略使李国凤,承制授庸福建行省员外郎,治兵杉关。顷之,计事赴京师,因进《太乙数图》,顺帝喜之,擢秘书少监。皇太子立大抚军院,命庸团结房山,迁同佥将作院事,又除刑部尚书,仍领团结。会诸寨既降,庸守骆驼谷,遣从事段祯请援于扩廓帖木兒,不报。庸独坚守拒战,众将溃,庸无去志。已而寨民李世杰执庸出降,以见主将,庸不屈,与祯同被杀[2](p4435)。
不仅《元史》如此,如果我们再看民国时人柯劭忞所写的《新元史》,对忠于元代的人,都是大加表彰,无论是元初还是元末,都是如此;而且其对“明兵”并不忌讳直呼之,则这种倾向就更清晰了,而且我们如果从历史文化传承的角度看,生于清末民初、以前清遗民自居、最后总成《清史稿》的柯劭忞,其《新元史》的写法也堪称是对元末明初诸人的一个有趣注脚——柯劭忞在著《新元史》表彰元末的汉族忠臣之时,是否联想到自己的处境、并且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加强了他的遗民情结呢?尤其是作为一代史家的他,对中国历史文化自有其深切感悟,促使他做出感恩于前清旧主而不愿认同新朝之举的,甚或他独力撰成《新元史》、总成《清史稿》的深层原因,未尝不可以视为是对其文化和政治立场的一个无言辩护。
在《新元史》的数卷“忠义传”之前,开头文字是:
昔宋亡,其降将入朝,世祖召问曰:“汝等何降之易?”对曰:“贾似道轻侮臣等,故皆无斗志。”帝曰:“此似道一人之罪,汝主何负焉!”符宝郎董文忠从旁责之曰:“宋主贵汝、富汝,未尝薄汝也。今坐视社稷之亡,可乎?”。诸降将皆惭谢而退。大矣哉,世祖之教忠也。吾观元之亡也,民叛于下,而士死其官,捐躯ㄕ糜妻子以赴国家之难者,史不绝书。盖过于辽金之季远甚。呜呼!王者一言之予夺,而人心习尚为之转移,岂不诚然哉!作《忠义传》[3](p891)。
柯劭忞在写《新元史·忠义传》之前,先讲了一段元世祖及其大臣责备南宋降将不忠的话,作为所谓元末“元之亡也,民叛于下,而士死其官,捐躯ㄕ糜妻子以赴国家之难者,史不绝书。盖过于辽金之季远甚。呜呼!王者一言之予夺,而人心习尚为之转移,岂不诚然哉”的原因,虽然有些牵强,但是也不无道理。
据了解,我国已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标准质量水平也有较大提高,部分标准具备了国际先进乃至国际领先水平。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已发布356项工程建设国家标准,765项城乡规划、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行业的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4468项。
当然,如果我们看到《元史》中的“叛臣传”将投降南宋的汉族将领李鋋和王文统列入并大加挞伐,就更能明白《元史》作者深知君臣大义超越夷夏之防的意旨了。我们不妨看一下明太祖朱元璋的话就更明白了。据《明太祖实录》载:“癸酉,中书省以左副将军李文忠所奏捷音榜谕天下。上览之,见其有侈大之词,深责宰相曰:‘卿等为宰相,当法古昔,致君于圣贤。何乃习为小吏浮薄之言,不知大体,妄加诋诮!况元虽夷狄,然君主中国且将百年;朕与卿等父母,皆赖其生养。元之兴亡,自是气运,于朕何预!而以此张之,四方有识之士,口虽不言,其心未必以为是也。可即改之!’”[4](p926-927,p1040-1041)明太祖时期宋濂承旨所修的《元史》也一脉相承,不仅称红巾军为“妖”,而且明确将刘福通、韩山童的起义行为称之为“反”“乱”[2](p891)。明太祖的态度并不奇怪,因为“君臣大义”是最高道德伦理之一(与“孝”并列),而夷夏之防远远无法与其重要性相提并论。
二、元初宋遗民同样不仕于元之例
如果我们再从元初不愿意仕于元的例子来看,更能看到历史的轮回有其必然性,这种必然性与偏狭的民族意识没有必然联系。
朴赛因不花,字德中,肃良合台人。有膂力,善骑射。由速古兒赤授利器库提点,再转为资正院判官,累迁同知枢密院事,迁翰林学士,寻升承旨,赐虎符,兼巡军合浦全罗等处军民万户都元帅,除大司农,出为岭北行省右丞,升平章政事。至正二十四年,甘肃行省以孛罗帖木兒矫弑皇后、皇孙,遣人白事,平章政事也速答兒即欲署谕众榜,朴赛因不花持不可曰:“此大事,何得轻信,况非符验公文。”卒不署榜。既而果妄传。会皇太子抚军冀宁,承制拜朴赛因不花翰林学士承旨,迁集贤大学士,又为宣政院使,遂拜中书平章政事。大明兵逼京师,诏朴赛因不花以兵守顺承门,其所领兵仅数百羸卒而已。乃叹息谓左右曰:“国事至此,吾但知与此门同存亡也。”城陷被执,以见主将,唯请速死,不少屈。主将命留营中,终不屈,杀之[2](p4435)。
譬如,在《元史·隐逸传》中有以下例子:
杜瑛,字文玉,其先霸州信安人。父时升,《金史》有传。瑛长七尺,美须髯,气貌魁伟。金将亡,士犹以文辞规进取,瑛独避地河南缑氏山中。时兵后,文物凋丧,瑛搜访诸书,尽读之,读辄不忘,而究其指趣,古今得失如指诸掌。间关转徙,教授汾、晋间。中书黏合珪开府于相,瑛赴其聘,遂家焉。与良田千亩,辞不受。术者言其所居下有藏金,家人欲发视,辄止之。后来居者果得黄金百斤,其不苟取如此。
岁己未,世祖南伐至相,召见问计,瑛从容对曰:“汉、唐以还,人君所恃以为国者,法与兵、食三事而已。国无法不立,人无食不生,乱无兵不守。今宋皆蔑之,殆将亡矣,兴之在圣主。若控襄樊之师,委戈下流,以捣其背,大业可定矣。”帝悦,曰:“儒者中乃有此人乎!”瑛复劝帝数事,以谓事不如此,后当如彼。帝纳之,心贤瑛,谓可大用,命从行,以疾弗果。中统初,诏征瑛。时王文统方用事,辞不就。左丞张文谦宣抚河北,奏为怀孟、彰德、大名等路提举学校官,又辞,遗执政书,其略曰:“先王之道不明,异端邪说害之也,横流奔放,天理不绝如线。今天子神圣,俊乂辐辏,言纳计用,先王之礼乐教化,兴明修复,维其时矣。若夫簿书期会,文法末节,汉、唐犹不屑也,执事者因陋就简,此焉是务,良可惜哉!夫善始者未必善终,今不能溯流求源,明法正俗,育材兴化,以拯数百千年之祸,仆恐后日之弊,将有不可胜言者矣。”人或勉之仕,则曰:“后世去古虽远,而先王之所设施,本末先后,犹可考见,故为政者莫先于复古。苟因习旧弊,以求合乎先王之意,不亦难乎!吾又不能随时俯仰以赴机会,将焉用仕!”于是杜门著书,一不以穷通得丧动其志,优游道艺,以终其身。年七十,遗命其子处立、处愿曰:“吾即死,当表吾墓曰‘缑山杜处士’。天历中,赠资德大夫、翰林学士、上护军,追封魏郡公,谥文献[2](p4474)。
杜瑛应是汉族人(按照惯例,非汉族一般予以注明)。他虽是金遗民,但是对元世祖之问计并不排斥,仍以儒家传统观念答之。其所谓“法”“兵”“食”三事,实即孔子“信”“兵”“食”三者的演绎,惟其中以“法”代“信”而已。这其中的三个要素,均与夷夏之辨无关,此其一。其二,谈到南宋,他认为这三者皆失,故“将亡”。作为汉族人,他对南宋必亡的判断也是纯以客观出之,并无惋惜或者偏袒之意。其三,他最终也并未仕于元廷,而是要求子孙“当表吾墓曰‘缑山杜处士’”,这是说明他是为金守节,而金是非汉族政权。这三点,都说明,在元初的士人眼中,同样是君臣大义超越了夷夏之防。像郑思肖那样的极端例子,尽管也高标“夷夏之防”,但是骨子里其实质仍然是君臣大义的变形因素居多。这点应该予以充分注意。
实验条件:笔者粗知对联知识,曾做过尝试,2008年2月拙作《对联教学初探》发表在《语文报·教师版》。学生在课本中接触过对联,在生活中耳闻目染,并不陌生,所欠缺的是花时间去实践尝试。
上述诸例,都是汉族官吏殉元之例,其理由如出一辙:“忠臣不二君,烈女不二夫,此古语也。我今力不能救社稷,但有一死报国耳”“尔非我徒也。古者,忠义人各尽自心,岂问职之崇卑乎”“吾岂事二姓者耶”“我以儒致身,累蒙国恩,为胄子师,代言禁林。今纵无我戮,何面目见天下士乎”“我以小吏致位极品,爵上公,今老矣,恨无以报国,所欠惟一死耳”。而且,其中既有元代显宦,又有精于经学的士人,他们深通易学或者《春秋》学,尤其是《春秋》常被视为中国夷夏观念的渊薮,但是,这些并未成为他们殉元的心理障碍,相反倒是强化了他们的忠贞观念,这岂不充分说明:中国传统的政治伦理道德观念中,君臣大义是压倒一切的吗?
杜本,字伯原,其先居京兆,后徙天台,又徙临江之清江,今为清江人。本博学,善属文。江浙行省丞相忽剌术得其所上《救荒策》,大奇之,及入为御史大夫,力荐于武宗。尝被召至京师,未几归隐武夷山中。文宗在江南时,闻其名,及即位,以币征之,不起。至正三年,右丞相脱脱以隐士荐,诏遣使赐以金织文币、上尊酒,召为翰林待制、奉议大夫,兼国史院编修官。使者致君、相意,趣之行。至杭州,称疾固辞,而致书于丞相曰:“以万事合为一理,以万民合为一心,以千载合为一日,以四海合为一家,则可言制礼作乐,而跻五帝三王之盛矣。”遂不行[2](p4477)。
杜本向元朝的江浙行省丞相忽剌术上《救荒策》,容易被理解为试图求仕于元,结果却不然,他最终还是没有出仕,且还是以上书元丞相的方式来表达其政见,希望能“以万事合为一理,以万民合为一心,以千载合为一日,以四海合为一家,则可言制礼作乐,而跻五帝三王之盛矣”,其实还是表达了希望以儒家理念治国以致天下太平之意,尤其是其中“以万民合为一心”“以四海合为一家”之语,完全是希望混同华夷之旨。可见,杜本的主旨完全是出于救世。类似的还有张枢:
时有张枢子长者,婺之金华人,亦屡征不起。枢幼聪慧,外家潘氏蓄书数万卷,枢尽取而读之,过目辄不忘。既长,肆笔成章,顷刻数千言。有问以古今沿革、政治得失、宇宙之分合、礼乐之废兴,以至帝号官名、岁月先后,历历如指诸掌。其为文,务推明经史,以扶翼教道,尤长于叙事。尝取三国时事撰《汉本纪列传》,附以《魏吴载记》,为《续后汉书》七十三卷。临川危素称其立义精密,可备劝讲,朝廷取其书置宣文阁。浙东部使者交荐之,前后章凡九上。至正三年,命儒臣纂修辽、金、宋三史,右丞相脱脱以监修国史领都总裁,辟枢本府长史,力辞不拜。七年,申命史臣纂修本朝后妃、功臣传,复以翰林修撰、儒林郎、同知制诰兼国史院编修官召枢,俾与讨论,复避不就。使者强之行,至杭州,固辞而归。尝著《春秋三传归一义》三十卷,《刊定三国志》六十五卷,《林下窃议》《曲江张公年谱》各一卷,《敝帚编》若干卷。至正八年卒,年五十有七[2](p4477)。
关于这些隐逸之士的做法,《元史》作者在传记正文之前先有如下评价:
古之君子,负经世之术,度时不可为,故高蹈以全其志。使得其时,未尝不欲仕,仕而行所学,及物之功岂少哉。后世之士,其所蕴蓄或未至,而好以迹为高,当邦有道之时,且遁世离群,谓之隐士。世主亦苟取其名而强起之,及考其实,不如所闻,则曰“是欺世钓誉者也”,上下岂不两失也哉!
元之隐士亦多矣,如杜瑛遗执政书,暨张特立居官之政,则非徒隐者也,盖其得时则行,可隐而隐,颇有古君子之风。而世主亦不强之使起,可谓两得也已。自是以隐逸称者,盖往往而有,今摭其可传者,作《隐逸传》[2](p4473)。
应该说,这种评价是比较符合实际的,因为它充分考虑了中国古代的文化传统和政治伦理,也符合历史的实际。这种原则,如果放到元末明初,同样适用,因而元末明初出现大量不仕于明的元朝遗民,这并不值得奇怪。
从图3可以看出,试验期间,不同覆盖条件下,水温平均日较差从高到低为单层薄膜覆盖、对照、双层薄膜覆盖;单层薄膜覆盖条件下,30、60 cm水深的池子水温平均日较差分别为5.9、5.8℃, 相差不大;双层薄膜覆盖条件下,30、60 cm水深的池子水温平均日较差分别为2.5、2.2℃,同样相差不大;但露天条件下,60 cm 水池的变化范围在 2.3~7.0℃,平均日较差为4.3℃,比30 cm的水池高1.1℃。双层薄膜覆盖、露天处理的日较差变化趋势基本一致,表现为晴天条件下日较差较大,多云次之,阴天最小;而单层薄膜覆盖表现为多云条件下日较差较大,晴天次之,阴天最小。
三、融合、妥协下的夷夏观
总而言之,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包括元代在内的辽宋金元四代,对君臣大义的坚守,总体上超越了夷夏之辨这一族群意识的藩篱。虽然后者有时也会成为重要的信念,这点萧启庆先生的研究很有启示意义,刘浦江先生等的研究也有类似表述:“元明鼎革的性质主要是由阶级矛盾引起的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而并非像人们过去惯常理解的那样是一场民族革命。……清末反满排满的时代氛围,使元明嬗代呈现出愈益浓厚的民族革命色彩,而明太祖则被塑造为一位伟大的民族英雄。”[5](p79-100)刘先生从“历史想象”的角度切入,对此固然不乏争议,但是其指出元末明初夷夏观并非当时易代的根本原因,却有其理。所以,对夷夏之辨的表现、地位和作用必须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不能夸大乃至以之笼罩整个时代和所有人群。关于这点,赵永春先生就指出“逐渐淡化‘华夷之辨’,倡导‘华夷一体’,才能从一个侧面彰显出近千年华夷观念的演变轨迹”[6](p137-146)。韦兵副教授的看法与此也类似,他认为,华夏传统文化能够“承认夷狄一维的合法性,能够理解夷狄自有其天命的道理”[7](p153—158),这正体现了华夏文化的包容性和弹性。
其次,在中国古代文化的发展历程中,有对立,也有融合和妥协,但是更多的是后两者。同样,中国古代每一时代的夷夏观和正统论,也是既有变化,又有继承,但其核心仍是以文化而非种族为根据,去划分彼此人群。就如韩愈在《原道》中所说的:“孔子之作《春秋》也,诸侯用夷礼则夷之,进于中国则中国之。”[8](p2664)。韩愈的感悟,是很有道理的。虽然《左传》有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9](p1901)、《公羊传》也有“《春秋》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10](p2297)的话,但是我们必须注意到:其一,《左传》之言仅是个别人(且是历史上并不重要的人物)的个别性言论,还有一定的语境,故不可以把它泛化和夸大;其二,《公羊传》之语,正如注疏指出的是“言自近者始也。明当先正京师,乃正诸夏。诸夏正,乃正夷狄,以渐治之”[10](p2297)之义,故此仍是从文教和融合的角度而言,并无排斥之意。
扭曲相对来说比较容易,相应的挠率就较大。将舰船甲板形变量与甲板设计参数进行比对,超出设计范围即为潜在危险处,找到危险处对应的时刻,对其相应的位置进行修复。
再次,文化的融合和各种冲突的最终相互妥协,所造成的结果就是:在族群上,非汉族族群的汉化和汉族族群的蒙古化,在元代是大量存在;在文化上,在继承的基础上又能出新,元修三史“各与正统”的结果,就是典型例证。这种文化上既有原则又能包容的特点,正是中华民族得以不断壮大、文化生生不息的重要原因。
要之:为什么元末的汉族士人忘却了自身的族群属性,却终于异族?这是由于时间的流逝、思想的惯性和政治角色的固定所致,即:元朝统一已久,君臣大义已定。虽然元末士大夫的反应使我们看到:君臣大义压倒夷夏之辨;但是,我们同样也要看到,宋末、明末,却是在很大程度上夷夏之辨占了上风。这不是不可理解的矛盾,而是历史的合理反映,它反映了华夏文明的原则性和包容性相统一的特点,这正是中华民族精神和中华民族既能保持自我存在、又能不断发展壮大的原因。
参考文献:
[1]萧启庆.元明之际士人的多元政治抉择:以各族进士为中心[J].台大历史学报,2003(32).
[2]宋濂.元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3.
[3]柯劭忞.新元史[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
[4]夏元吉,等.明太祖实录[M].台北:台湾史语所,1962.
[5]刘浦江.元明革命的民族主义想象[J].中国史研究.2014(3).
[6]赵永春.“宋、辽、金三史的正统体系”在明代未被颠覆:兼与刘浦江商榷[J].学术月刊.2012(6).
[7]韦兵.完整的历史经验:天下的“夷狄之维”[J].学术月刊.2013(6).
[8]屈守元,常思春.韩愈全集校注[M].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1996.
[9]杜预,注.孔颖达正义·春秋左传正义[M]//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本.北京:中华书局,1980.
[10]何休,注;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M]//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本.北京:中华书局,1980.
[DOI编号] 10.14180/j.cnki.1004-0544.2019.06.007
[中图分类号] K0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0544(2019)06-0047-07
基金项目: 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17年度指导计划项目“两宋时期正统问题研究”(2017-ZDJH-052);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河南省儒家文化资源符号化和系列化开发问题研究”(17A790021);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大研究项目“中国古代史论研究”(12RWZD08)。
作者简介: 王灿(1972—),男,山东枣庄人,历史学博士,河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 梅瑞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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