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巴伐利亚州中小学校长资格培训新模式探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探析论文,德国论文,中小学论文,新模式论文,校长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45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574(2010)03-0037-07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科学、经济、技术、社会与文化等领域的变化,全世界都在对学校质量标准展开新的讨论,“总体质量管理”的理念被引入教育管理领域中来。学校领导者这一角色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并成了当今的热门话题。德国教育界普遍认为,从组织和内容上有必要对那些致力于获得学校领导岗位的师资的岗位资格培训重新调整,以应对新的挑战,特别是在他们刚担任领导工作的初始阶段。因此,从2006年起,德国各州文教部纷纷制定相关文件,对新任校长的上岗培训提出了新要求。
德国巴伐利亚州(以下简称“巴州”)文教部于2006年12月19日颁布的《巴伐利亚州科学文教部公告——中小学领导人员的任职资格》(以下简称《公告》)就是在此背景下产生的。《公告》中部分内容在2008年8月1日生效,大部分内容于2009年8月起开始落实。《公告》不仅对中小学领导的素质提出了新要求,而且对教育领导的任务、培训课程、证明、应聘以及资格证书等重新做了规定[1]61-64。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巴州教师培训工作实施计划中提出崭新的学校领导资格培训模式。本文以德国巴州校长培训的新模式为例谈德国校长培训的改革,并探求对我国校长培训的借鉴意义。
二、《公告》中对校长培训的新规定
(一)关于培训阶段与进程
德国新公布的《公告》对校长资格培训阶段与进程做了新的规定,以确保中小学领导在起点上的专业化。《公告》规定,中小学校长资格培训新模式分为三个阶段(如图1):(1)职前资格培训(模块A),是每个上岗者必须参加的培训;(2)上岗课程培训(模块B),以保障新任校长质量;(3)在职培训(模块C),就职后最初几年必须参加的培训。其中,职前的资格培训(模块A)完全是应改革之需在《公告》中新增加的内容。这意味着,学校领导的培训开始于接任职务之前,职前培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
图1 通过资格培训的专业化学校领导
(二)关于培训机构
《公告》明确规定了新一轮中小学校长资格培训具体负责机构。巴州开展校长培训已经有30多年的历史,培训质量闻名全国。在州内,有资格承担教师培训的机构很多,如研究所或大学、教师培训机构、企业培训机构或协会。它们被划分为四个不同层次:中心级、地区级、地方级和校本级。中心级,即巴州迪林根教师进修与人事管理学院;地区级,即各行政区政府直属机构,如巴州经济教育机构;地方级,即市县教育局;校本级,即指各个中小学校。中心级和地区级教师培训机构主要负责培训者和教育领导的培训。非教师培训的机构,在获得相应的认可后亦可提供与教师和教育领导有关的培训。对校长职务委任前培训,即第一阶段培训(模块A),必须在巴州迪林根教师进修与人事管理学院和地区一级教师培训机构完成;对新任校长的上岗培训(模块B),在《公告》颁布前有几个机构都可以承担,今后只能由迪林根教师进修与人事管理学院承担。此外,迪林根教师进修与人事管理学院还提供模块A和模块C内容的研修班。上岗培训和新任校长培训即第二、三阶段的培训(模块B和模块C),则由中心级即巴州迪林根教师进修与人事管理学院和地区级教师培训机构负责。地区及教师培训机构举办的培训班每期一般为半周或一周,有时也有为期一天的培训活动。获得相应认可的非教师培训机构虽然也可以举办培训,但内容只被限于模块C。
(三)关于培训基本内容与时间安排
以上三个模块的总时间为32.5个培训日。其中职前培训(模块A)和在职培训(模块C),每个模块培训时间为期10天;上岗培训(模块B)为12.5天,相当于三个培训周。职前培训和上岗培训改革的重点在于:职前培训指在接任中小学校领导职位前参加的培训。培训内容为模块A。此项培训作为聘任校长职务申请者的必备条件之一,被纳入学校领导的应聘过程。该阶段的培训被列入对校长候选人的硬性要求,是以往从未有过的。改革以前对校长培训规定的总天数只有20天,从2008年1月起延长至32.5天。也就是说,新的模式中对校长培训的总学时增加了60%[2]。对于模块A和模块C内容的培训,申请者不但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培训内容,而且可自由选择培训机构。但是,对于模块B的培训则与以往的规定一样,这个模块的培训只能在迪林根教师进修与人事管理学院完成,而且培训内容按照统一规定的安排,参加者不可任选。
三、校长培训新模式的主要特点
(一)培训成长档案:任职的必备条件
2002年以来,迪林根教师进修与人事管理学院一直提供职前培训班,但是参加培训班所获的资格证书在应聘校长职务时仅作为参考之用。新《公告》规定,从2009/2010学年开始,每个校长岗位应聘者都必须持有在培训部门建立的培训成长档案。也就是说,参加职前培训并持有培训部门建立的成长档案是应聘校长职位的必要条件。“除业务评定以外,对主管选拔校长的机构来说,参加过哪些与校长工作关系重大的培训班的培训,是否有参训证明和培训成长档案,是选拔过程中的决定性基础。”[1]61校长职务招聘广告中注明参加应聘者需具备该档案,并要求参加面试时出示。
哪些培训活动列入到成长档案中呢?首先,成长档案中有应聘者本人填写的反映个人履历原始表格,是一个记录应聘者参加职前培训情况的证明。应聘者参加过与领导职务相关的培训(模块A)的要放入成长档案。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如果应聘者在曾担任过的某个管理职位中工作效果显著,按州《公告》第4条第3款规定,其工作业绩可与第一阶段所要求的10天职前培训进行折算,可以减免一定量学时。譬如,应聘者曾担任过副校长,而且在任职期间已经证明可以卓有成效地完成领导任务,这个条件可以与成长档案的效力相同,他/她就不必完整地参加为期10天的职前的培训[2]。其次,迪林根教师进修与人事管理学院或地区级教师培训机构所提供的单项课题培训活动,这些活动都与领导职务有关,如,学校发展、团队的构成或冲突管理等;再次,是面向相关特定对象的研修班课程,如副校长培训班。此外,还有各种各样虽然不直接服务于学校领导资格培训,但其课题却在很大程度上包含与领导内容有关的培训班。主要有咨询教师的资格培训,如学校法规、咨询、会谈的主持;评估人员的资格培训,如学校的质量、课堂观察;或者主持人的资格培训,如会议的主持、会谈的安排、冲突的管理。以上题目课程培训证明也可以纳入培训成长档案的证明之中。
一般来讲,为期10天的成长档案培训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由地区级培训机构或迪林根教师进修与人事管理学院提供的定向培训2.5天;由迪林根教师进修与人事管理学院提供的以团队发展为题的半周培训2.5天;由地区级培训机构提供的计算机培训:学校数据的编制与管理1.5天;由迪林根教师进修与人事管理学院提供的领导干部职前培训:领导手段2.5天;由地区级培训机构提供的以项目管理为题的培训1.0天。总计10天。
(二)定向培训班:“富有挑战性的学校领导工作”
“富有挑战性的学校领导工作”定向培训班,是为那些对领导岗位感兴趣的教师举办的,目的是为他们提供表现自我及展示个人能力的机会,帮助他们挖掘个人才能和梳理以往的经验,使其具备承担重要任务的资格,提高校级领导后备人员的领导能力和管理能力。这类培训班可以为受训者申请学校领导职位提供决定性的帮助,并为其任职后的起步打下合格的基础。
2002年以来,这项培训一直由巴州迪林根教师进修与人事管理学院负责举办。《公告》中规定,从2007/2008学年起,这样的培训班不但在迪林根教师进修与人事管理学院举办,而且将首次在地区级培训机构中进行,培训期限为半周。培训要求,受训者不仅须加深对领导岗位的认识,还要经受他人的批评性评定,了解领导者应具备的能力,学会评估自己的领导能力,并在有计划的角色扮演中审视自己是否已具备领导者所需的能力和技巧,尚有哪些欠缺等。在接受培训期间,学员将仔细分析和认真探讨未来所担任的领导职务在学校教育中应充当什么角色,有哪些要求。
培训班恪守经济界准则,除了客观地考察受训者的个人能力外,还针对每位受训者的领导潜质及其资格培训需求提出个性化意见反馈。培训班一般在业余时间举办,费用由学员自付。培训班内容主要由四大模块组成:(1)领导角色和角色理解:任务、自我形象和他人形象、信任与合作等;(2)教育行政领导:企业领导工作的理论及实践、人事管理/人事发展、学校发展与质量管理等;(3)管理与权利:教学分配、课程表、利用电脑数据和文字处理、保险问题、统计学和预算、公务员权利与工作权利;(4)校园交流:会谈主持与咨询、会议和合作小组会议的主持、校园的开放日等。
(三)启动性帮助:校长虚拟上岗培训
为了使即将上任的新校长尽快适应领导岗位工作,《公告》中增加举办“校长虚拟上岗培训”。这种培训实际上是一种“基于网络的训练”,由迪林根教师进修与人事管理学院携手教育出版社(Eins/Link/Luchterhand)以“中小学协会”合作项目形式共同开发。训练的题目均以管理第一线的实际问题为案例所拟定,囊括了新任校长“就职百日内”所需的各种信息,由此对即将上任的新校长进行虚拟训练,以使他们尽快熟悉角色。训练内容由就职、校领导小组、年度计划、会谈的主持或财务管理等10个部分组成。具体来说包括以下三个层面:
“实践部分”:通过对贴近职业案例的分析使受训者了解学校组织与人事管理之间最重要的相互关系;“资讯部分”:介绍管理背景知识、危机处理的法律基础等;“材料部分”:内容丰富,有大量的统计表格、教育法律条文、管理规定、财务清单以及来自报刊的专业文章。这些内容为未来校长提供直接的帮助。
《公告》规定,2007/2008学年可以试行新任中小学校长网上注册,或到迪林根教师进修与人事管理学院登记参加培训。其他对“校长虚拟上岗培训”感兴趣者,也可以直接在出版社获得有关资料。
(四)针对性重点专题培训:校长上岗资格培训
上岗培训的目标明确,重点在于促进新任校长的团队管理能力、人事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该阶段整个培训的期限为12.5天。必修课程基于6个课题范围,时间共计三周。这6个课题有助于提升校长的主要领导能力。当然,为期三周的培训肯定不可能囊括一个现代校长所要履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也不可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使其完全达到专业化。但是,通过一系列针对性题目的培训,给新校长们提供角色演练机会,帮助他们边做边学,并通过对实践的反思以及培训方式方法的行动导向,使新任校长尽快在学校找到自己的位置,并积极开发自身的资源,最终掌握“育人技艺”,以便有能力把所领导的学校建成一个以学生活动为主的、气氛和睦、人人心情舒畅的乐园[3]。
按照《公告》之规定,树立“一校之长”的职业形象需要经过专门的资格培训,而这种专门的资格仅依靠大学阶段的学习或自学是无法得到的,必须经过数周的上岗资格培训才能获得。对学校领导职位的严格要求,促使新任校长必须具备担任此职位的能力,而且对如何开展工作有明确的目标。《公告》规定,新任中小学校长资格培训要遵循以下三个方面目标:第一,使未来的中小学校长迅速熟悉担任该职位所面临的各项领导任务;第二,使未来的校长做好心理准备,与现实学校政策性任务和目标接轨;第三,促进他们的信息和经验交流以及与同事的交往。
对中小学校长的任职资格培训,即模块B的培训,只能在巴州中心级培训机构,即迪林根教师进修与人事管理学院进行。该阶段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1)领导工作:角色解释、领导手段、学校发展作为领导任务、资源和支持体系的利用;(2)人事发展:人事促进和选拔方面的协助、业务评定、培训作为领导任务;(3)沟通:谈话的主持、冲突情境中的沟通、会议的构建、咨询与沟通、团队管理;(4)组织、管理、合作:管理、与外部伙伴的合作、自我组织;(5)学校法和人事法:工作法和公务员法、处罚法、管理法、学校财政法、预算法、工资协议法、人事代理法、责任法;(6)教学质量与评估:教学质量、业务评定与成绩报告、评估、目标的商定[4]。
(五)参与性准则的建构:新校长任职初期的培训
过去,在德国巴州,校长培训无论是以什么形式进行全凭自愿参加。而按照《公告》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新校长上任后5年内必须完成第三阶段的在职培训。也就是说,尽管新聘校长已完成上岗培训并正式走上了校长工作岗位,而且开始主持学校日常工作,但是并不意味着培训周期已经结束。他们必须在任职的最初几年中继续参加针对学校领导组织的培训,即模块C的培训,后者是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新校长任职初期的培训也被称为在职培训,培训内容的建构特别注重活动与实践的重要性。《公告》中提出了校领导培训的建构准则:(1)培训要充分考虑到不同学校领导的个性差异,内容与形式要与受训者的经验相联系,拓展行动途径,提高可操作性;(2)培训要以实践和科学为基础,可以采用跨学科的培训形式,整合学校和经济界的领导一起参加培训,并且选取最佳实例为培训所用;(3)培训方法开放:培训形式可以灵活多样,如组织研讨班形式、同事间的咨询和虚拟平台辅导等形式,特别是通过参与各层面的教师培训来促进区域性网络建设。
考虑到实际情况,《公告》中第3条对新任校长接受该阶段培训的时间、具体内容和承担培训的机构等要求比较灵活。“如何履行上任后5年内参加共计为期10天的培训义务,很大程度上由校长个人负责。校长们不但在选题方面,而且在选择培训机构方面享有充分的自由。实际上,这意味着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在领导、认识发展、交流、课堂教学质量和评估等一系列课题中自由选择。他们也可以决定到公立培训机构还是私立培训机构去参加培训,如参加教育协定基金会的MODUS F项目①等类似的活动,也相当于履行了培训义务。”[5]
四、几点评述
德国中小学校长资格培训的新方案在内容、组织和时间上更加突出了全程参与体验、个性化建构以及专业化,这些特点对我国的校长培训和教师培训非常具有借鉴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重视校长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切实有效。新《公告》规定,应聘校长职前必须经过资格培训(模块A),培训天数由原来的20天延长至32.5天,培训总时间增加了60%。新的改革体现了德国校长任职从一开始就注重走专业化、职业化道路,缩短了校长任职的适应期,有利于校长和教师专业化的实现。
二是培训工作从对校长岗位感兴趣的普通教师直至走上领导岗位5年内的初任校长一条龙服务,培训体系健全,各培训阶段目标明确,不仅最大限度地挖掘了人才,而且大大缩短了初任校长的适应期,从而有效避免了因初任校长个人因素以及领导层更迭所导致的学校教学和管理等方面的不正常波动。
三是新《公告》把建立“培训成长档案”作为校长上岗的必要条件,规定拟应聘校长职务的教师在参加相关培训活动时要完成一份培训成长档案,而且其内容非常具有个性化色彩。这样做可以为相关部门选拔校长提供可靠的依据,彰显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更重要的是,有利于未来校长上任之前通过对以往管理和领导相关经验和经历进行反思,并通过稍后参加的校领导任务虚拟训练,逐步明了自己工作中的得与失,从而更有针对性地做好任职前的准备。
四是模块化上岗培训课程更加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充分反映了新时代对校领导个人素质的要求及其职责所在。“定向培训班”的设置目标明确,为有意于校长领导岗位的人提供了客观认识自我和评价自我的机会。“校长虚拟上岗培训”要求受训者通过参与性体验真切感受校长在学校中承担的角色,在角色扮演中审视自己是否具备了领导所需具备的能力和技巧。这类培训中安排的实际演练情境要求所有参加者全程体验参与,使培训更具实效。这些培训模块内容以及培训组织方式的选择,对我国目前开展的相应培训很有启发性。
五是培训机构多元化。在德国,组织和承担校长培训的机构很多。根据新《公告》要求,必须参加培训的新任校长可以根据需要自愿选择到不同层次教师培训机构接受培训,或在非教师培训机构履行受训义务。如培训班在企业举办,费用学员自付。这种规定增强了学员的监督意识和机制,不仅对多元化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提出了较高要求,而且有益于促进各级培训机构在竞争中强化培训质量的提高。
总之,学校实践中的资格培训之路艰巨而漫长,领导培训亦是如此。德国巴州文教部颁布的《巴伐利亚州科学文教部公告——中小学领导人员的任职资格》对参训人员和培训机构两个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许可以被视为教育领导力量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有效地推动领导力量资格培训的进一步系统化。根据巴州文教部新《公告》精神制定的校长培训模式对我们同样具有借鉴意义,可为我国建构中小学校长专业化发展模式提供有益的参考,有效地补充和完善我国的中小学校长培训制度,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德国巴伐利亚州迪林根教师进修及人事管理学院托马斯·萨克森罗德先生/安斯嘎·班茨讷博士和卡塔丽娜·施兰普女士对本研究提供了大量的帮助,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收稿日期:2010-04-12
注释:
①MODUS F是Modell Unternehmen Schule-Führung的缩写,意指“学校领导的企业模式”。它是巴伐利亚州教育协定基金会和巴伐利亚州文教部2007年合作发起的试验模式,旨在提升巴伐利亚州中小学的领导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