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维护社会主义工会权利思想探析_工人阶级论文

列宁维护社会主义工会权利思想探析_工人阶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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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41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8636(2008)03-0051-04

研究列宁的工会建设思想,尤其是列宁在过渡时期的工会维权思想,剖析列宁工会维权思想产生的原因,分析其理论内涵,对于我们当今如何开展工会建设,维护工人权益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列宁工会维权思想的建构发展思路

列宁是一位富有创新精神的马克思主义者,他把马克思主义的工会理论与俄国的实际相结合,随着俄国实际情况不断发展变化,开展了不同时期工会建设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他说:“工会不仅在历史上是必要的,而且在历史上是必然存在的工业无产阶级组织”,[1]在谈论“工会的作用和任务这样广泛的问题而不从政治方面去考虑目前局势的特点是不行的”,[2]工会是“向阶级觉悟程度不同的一切无产者敞开大门的群众性组织”,[3]它在社会实践中的作用和任务是根据工会所处的具体社会历史条件,随着工人阶级面临的社会矛盾和历史任务的不同而不断变化。

在沙皇制度下,工会领导工人通过各种形式的斗争(经济斗争和政治斗争)保护工人群众的经济利益,首先是工资和劳动权利。同时工会“在资本主义社会范围内为推翻资本主义社会而竭力进行最广泛的群众斗争。”[4]

十月革命后,由于当时严峻的国际国内形势,工会几乎成了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和管理国民经济的国家机关平行地共同担负起取消企业的私有性质并且组织对这些企业的国家管理的任务。1919年列宁在全俄工会二大的报告中说:“工会……直接参加一切国家机关的工作,组织群众来监督这些机关的活动等等,建立起对整个生产和分配进行统计、监督、调整的新机关,而且这些机关依靠有利害关系的广大劳动群众自己,靠他们有组织地发挥主动性。”[5]

1920年底,苏维埃战胜了外国武装干涉和国内的武装叛乱,战略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的轨道上来。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条件下,工会失去了阶级斗争的基础,还有没有必要存在、还有没有必要维护工人群众的利益、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是什么等问题成为俄共(布)党内第一次争论的焦点。列宁在对各种非马克思主义工会建设观点回应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过渡时期工会维权思想。工会维权思想的产生和形成有着深刻的政治、经济、文化原因。[6]

二、列宁关于过渡时期工会维权必要性的阐述

1、十月革命后的苏维埃俄国“还不是一个完全的工人国家,而是一个带有官僚主义弊病的工人国家”,这是列宁工会维权思想产生的社会政治原因。

十月革命胜利后,苏维埃俄国自上而下地摧毁了地主、资产阶级的官僚机关,建立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但不久,列宁就发现由于军事封建帝国主义的恶劣影响、经济文化的不发达和管理机关中旧社会专家以及一些公职人员品行不端,政权内部的官僚主义已经复活了。[7]

列宁认为官僚主义者“进入苏维埃政权后,也把因循守旧、办事拖拉、挥霍浪费、不守纪律的习气带了进来。”[8]并痛心地指出“我们所有经济机关的一切工作中最大的毛病就是官僚主义,共产党员成了官僚主义者。如果有什么东西会把我们毁掉的话,那就是这个。”[9]

官僚主义的存在不但使整个管理工作空有其名、形同虚设,而且由于松懈混乱使无产阶级的个人经济利益和民主权利直接受到损害。当无产阶级在自己的利益受到漠视和侵犯时,仅仅有国家法律保护和靠带有官僚主义弊病的苏维埃政权机关来保护是远远不够的,这就需要工会即无产阶级自己组织起来保护自己的利益,以弥补由于种种原因导致国家在一定情况下对无产阶级利益保护的不足。在社会主义国家“工会要保护组织起来的全体无产阶级的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在现在的国家里,组织起来的全体无产阶级应保护自己的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使它免受这个国家政权的侵犯。”[10]“工会虽然失去了阶级斗争这样的基础,但是从反对苏维埃机关的官僚主义弊病来说,从采取这一机关所办不到的办法和手段保护劳动群众的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来说,以及从其他等等方面来说,工会远远没有失去——而且,很遗憾在很多年内都不会失去——非阶级的经济斗争这样的基础。”[11]

2、新经济政策“新的迂回方法”是列宁工会维权思想产生的社会经济原因。

1921年春,为了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苏维埃俄国实行了特殊的过渡办法。比如:容许和发展由国家调节的自由贸易和资本主义,而在另一方面,国有企业也在改行所谓的经济核算。这种“新的迂回方法”的存在使维护无产阶级的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成为工会的任务。

新经济政策以无产阶级掌握政权和国家经济命脉为前提,以建成社会主义为目的,但采取了“所谓改良主义的方法”,准许小生产者有贸易自由,容许私人资本主义存在,运用国家资本主义的一系列原则和措施使资本主义剥削和社会经济矛盾依然存在。这必然造成劳资关系紧张和劳资矛盾在一定范围、程度内存在。列宁认为“劳资之间阶级利益的对立无疑还是存在的。因此,今后工会最主要的任务之一,就是无产阶级在同资本作斗争时从各方面全力维护无产阶级的阶级利益。”[12]

国有企业“改行所谓经济核算”即把商业的和资本主义的原则引入国有企业。列宁认为“由于迫切需要提高劳动生产率,使每个国有企业扭亏为盈,由于必会产生本位利益和过于热衷本位利益的现象……即使在国营企业中,工会也义不容辞地应维护无产阶级和劳动群众的阶级利益,使之不受雇用他们的人侵犯。”[13]

3、工人阶级群众在政治上分散和文化上落后是列宁工会维权思想产生的社会文化原因。

苏维埃俄国是在经济文化落后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俄国工农群众的文化水平低,文盲在全国人口中占很大比例,列宁说:“文盲是处在政治之外的。”[14]不是说文盲不需要政治,而是说文盲不具备维护自己权利的意识和能力。只有不断提高工人群众文化水平才能更好保障自己的权益。在组织状况上,无产阶级都还那样分散,那样被人鄙弃,在某些地方还受人收买。无产阶级个体利益的表达和实现受到经济、文化水平的限制。工会是无产阶级的群众组织,有集体行动的能力,工会的力量恰恰在于它的集体行动,工会的集体行动有利于在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生活中维护工人的利益。工人只有通过工会才能参加社会主义工业组织和企业管理,比如通过工会制定工资标准和供给标准,维护自己的物质利益。无产阶级只有通过工会才能有效地实施监督并辅助国家机关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和管理水平,维护无产阶级的精神利益。列宁说过:“工会是一个学校,是一个学习联合的学校,学习团结的学校,学习保护自己的利益的学校,学习主持经济的学校,学习管理的学校。”[15]

三、列宁工会维权思想的实现措施

面对带有“官僚主义弊病”的国家政权和政治上不开展、文化上落后的无产阶级群众,又由于新经济政策全面铺开而产生的劳动矛盾和劳动纠纷,列宁认为工会要从各方面全力维护无产阶级的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从而科学地回应和批驳了对工会任务和作用问题上的种种非马克思主义的观点。

托洛茨基的所谓“工会国家化”主张强调“应当有计划地把工会变成工人国家的机关,并逐步把工会机关同国家机关结合起来。”[16]他认为在社会主义时期,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工会无需维护工人的利益,实质上把工会行政化,使工会化为乌有。列宁说:托洛斯基在工会问题上的观点“不是马克思主义的,它包含着许多理论上的错误。”[17]列宁在对待“工会运动方面的趋势问题”时,主张工会的民主性,反对“工会国家化”,反对从行政的角度去选拔工会的领导人员,认为这是真正的官僚主义。[18]

施洛普尼柯夫等人的“工人反对派”的观点认为要把管理国民经济的工作交给“全俄生产者代表大会”,主张国家工会化,要国家服从工会,使国家化为乌有。列宁批驳这是“一种工团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的倾向。”[19]列宁认为工会要从各方面全力维护无产阶级的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正确处理好党与工会的关系是工会维权的战略前提。

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组织,工会是无产阶级的群众组织,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二者性质不同,职能也不同。列宁反对“用扩大工人权利的幻想去欺骗非党工人”的放弃党对工会领导的工团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的“工人反对派”观点,认为“这样实际上丝毫不会改变现状”,[20]不能为了维护工人群众的利益而放弃党对工会的领导。他坚定地认为党对工会领导是工会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在过渡时期正确开展维权工作的前提,一定要坚持党对工会的政治领导,使工会的维权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定的政治原则。

2、工会的独立参与是工会维权的重要措施保证。

列宁坚持党在政治上领导工会,并不否定工会在国家政权中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维护工人阶级群众利益。他坚决反对“工会国家化”,反对那种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工会无需维护工人阶级利益,主张按部门实现工会和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的合并,执行国家行政管理和经济管理职能的观点。[21]列宁认为无论从俄国过渡时期的经济、政治、文化等不同角度来看,工会都必须存在,必须维护工人群众的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他认为无论是相对于国家政权还是相对于企业工会是独立的,无产阶级的国家政权是一个由若干齿轮组成的复杂体系,其领导者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可仅仅有领导者这不够,还必须有领导者与群众之间联系的“传动装置”——工会,否则就不能实现专政。[22]他说:“如果共产党和群众之间的传动装置——工会位置摆得不当或工作得不正常,那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就必然遭殃!”[23]

要维护工人阶级群众的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工会必须有切实的措施独立地开展工作。列宁甚至清晰地指明了工会维权的具体措施:工会可以推荐候选人,以提供咨询的方式参与国家机关的人事安排;从工会中选拔和培养行政管理人员;参加国家机关所有问题的讨论;制定工资标准和供给标准;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甚至不放弃罢工斗争。

3、建立一个贴近群众、联系群众、代表群众的组织体制是工会维权的组织保证。

工会作为最广泛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所以产生、存在,是因为通过工会可以表达他们的愿望,维护他们的利益。工会要把群众的要求和意愿作为自己一切工作和活动的出发点。我们判断工会工作状况的标准就是工会是否表达了工人阶级群众的愿望,维护了工人阶级群众的利益。各级工会机关要坚持以工人阶级的意愿和利益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工会组织及机关从下级到上级应培养一批负责同志,并在多年的实践中加以考察;这些负责同志不一定都是共产党员,他们应当生活在工人群众之中,非常熟悉他们的生活,能够在任何时候任何问题上正确无误地判断群众的情绪,判断他们真正的需要、愿望和想法,能够不带半点虚假成分来确定群众的觉悟程度……,能够用同志的态度对待群众、关心满足群众的要求,以此赢得群众的无限信任。”[24]列宁认为“联系群众也就是联系大多数工人以至全体劳动者,这是工会任何一项工作取得成绩的最重要、最基本的条件。”[25]

列宁坚决反对在工会领导人问题上的行政干预,反对把善于“拧紧螺丝”的人安排在工会领导岗位,主张在工会组织内部,以民主方法选拔工会干部,让工会真正代表工人利益。[26]必须克服压制群众意见、脱离群众的工会工作作风和工会干部选拔上的行政化方法。列宁指出:“一是要选用忠于无产阶级事业的各项工作中的骨干分子,甚至是非党的工人群众参加到工会中来。二是要发扬民主,同会员建立密切联系,以取得会员的信任和支持。”[27]工会的各级组织都要在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中贴近群众、代表群众,真正敢于维护工人群众的利益。工会如果脱离群众,没有同工农群众保持密切联系,没有真正关心和维护工人阶级群众的利益,不仅工会工作受到损害,也是共产党的最大、最严重的危险。

4、提高工人阶级素质是工会维权的文化保证。

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工人阶级群众自身素质、能力水平的高低决定工会的集体力量的强弱。愚昧落后的群众的权利意识是淡薄的,维护自身权利的愿望是微弱的,维护自身权利的力量是弱小的。列宁认为工会要真正做到维护工人阶级的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必须把工会当作一所学校,“一般说来,工会是共产主义的学校,尤其应当是全体工人群众以及全体劳动者学习管理社会主义工业(以后也逐渐管理农业)的学校。”[28]在工会这所学校里,实地训练和教育工人怎样去管理全国的国民经济,不断提高他们的建设水平、管理才能,更清醒地认识无产阶级在经济关系中的地位,更好地维护自己的物质利益。

列宁认为在工会这所学校、仅仅让工人群众识字是不够的,“还要有能教人们同拖拉作风和贪污受贿行为作斗争的文化素质,这种毛病是任何军事胜利和政治改造都无法治好的毛病,只有提高文化的办法才能治好。”[29]只有不断提高工人群众的文化水平、能力素质才能真正同官僚主义、拖拉作风和贪污行为做有效斗争,进而战胜官僚主义,真正维护自己的精神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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