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对“人民日报”进行公开审查的省委_人民日报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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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5月24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对濮阳聊城运粮事件平原省委进行检讨,报告中共中央华北局请求处分,向省各界代表会公开承认错误》、《公开检讨运粮工作中的错误,平原省府处理濮阳事件》两则消息并全文刊登了平原省委和省府关于这一事件的检讨报告。应该说,这是建国后省级党委和政府首次在《人民日报》上公开进行检讨。

运粮事件

1949年8月,华北人民政府于鲁西南、豫北、冀南衔接地区成立平原省(旧省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平原省由中央直接领导。辖新乡、安阳2个市及湖西、菏泽、聊城、濮阳、新乡、安阳等6个专区。共辖56个县、1个矿区、5个城关镇。

建国之初,公粮是我国财政最主要的收入之一,粮食工作是确保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因此,党中央和政务院高度重视粮食问题。而平原省作为当时全国四大一重灾区之一,它的粮食工作更为有关部门所关注。

1949年秋征时,虽然平原省委和政府曾共同研究和布置了秋征办法,并发了指示,但对粮食入仓工作却未注意,未进行讨论布置,认为粮食入仓工作只是省政府的业务工作,是一个单纯的技术工作而已。

而濮阳专区专署在具体执行时,也未能重视这一环节,既无核心领导,又没有检查落实,甚至专署对驻地濮阳城内屯收工作都不了解。

在对区布置时,不明确具体,如濮阳只说按秋征分配任务,分批运送,既无一定数量,亦无明确时间。这样便形成自上而下一系列的麻痹忽视,缺乏具体的组织领导,对群众不负责的严重错误,于是运粮中便发生了严重的混乱现象。

例如:按规定须向元村粮站交粮的各县,都未按照原定计划进行。南乐、清丰两县推迟了交粮的时间;濮阳县笼统规定“按布置数字分两批交完”,该县有些区让运粮农民提前起程,甚至动员全部人力畜力抢运。结果收粮站屯满车辆,人畜拥挤,粮食不能及时过秤。运粮人马所需的草料站、开水站等,事先均未准备,致运粮农民的生活发生严重困难,牲畜亦缺乏照管。结果向元村站交粮的濮阳一县运粮农民死亡2人,牲畜死亡50头。

道口粮站的情形也很坏,最初专署只决定由一专署秘书负责领导,该秘书又私自回家,把任务交给管库员代理。大批运粮车辆到达时,竟无人接收公粮。该粮站曾积压大车278辆之多。

楚旺粮站情形更糟,专署在决定运粮之后,临时决定先架桥后运粮,但专署只布置了架桥,并未通知缓运公粮。农民仍按原定时间把粮食运到。收粮人员因毫无准备,使得运粮农民与牲畜在冰天雪地中露宿数天。有些粮站干部不顾运粮农民在冰雪中露宿的痛苦,依然毫无心肝地“按时办公”!

问题发生后,濮阳专署、中共濮阳地委与粮食公司均未深刻反省。该专署分工负责秋征工作的副专员李立格竟说:“牲口顶不住风雪冻饿死亡,是牲口缺乏锻炼。”还有人认为牲口之所以死亡,是因为“卖肉比卖牲口有利得多”。还有人甚至认为,牲口主让牲口死了,是想得到政府的高价赔偿。

类似问题在平原省其他地区也有发生。

根据该专署对调粮入仓工作的检查,在此次运粮工作中,全区共病伤人员14名,死牛57头,伤牛58头,损坏大车零件244件,因轧坏公路被罚款279000元。高唐、莘县、茌平等县,由于事先计划不周,大车拥挤,使得有些群众在冰天雪地中等了三五天,粮食还卸不下来。有的牛死了,有的人病了,多数群众衣食不足,而收粮干部则熟视无睹,自己仍晚起早息。

有的仓库负责干部始终坐在机关里用电话下命令,使群众来回拉运,没有定处。有的干部不重视国家财产,在建仓入库时,存在严重的浪费现象,并经常有猪、鸡等糟蹋粮食,亦无人管理。

有些县,如寿张、堂邑、高唐、莘县,由于干部不做深入检查,代库员不认真打更,近一个月来,共发生偷盗公粮事件9起,计损失两千余斤。

正在田间运粮的农民

上述问题发生后,平原省委虽曾督促省政府党组及濮阳、聊城地委检查和处理这一错误事件,但由于对这一事件的严重性认识不足,故未能采取真正严肃认真的态度,予以彻底追究和处理,亦未向华北局及时报告。

1950年2月26日,中共中央华北局向平原省委和政府党组发出指示信,其中要求省委就送粮事件迅速进行检讨处理,并将结果公开在报上发表,以教育党员、干部和群众。

1950年3月9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濮阳中共地委及专署忽视运粮工作,运粮中发生混乱现象,农民遭受极严重损失,中共中央华北局令平原省委迅即检讨处理》的消息和《彻查濮阳运粮事件》的文章。文章认为,“这一错误,不是一般性质的错误或缺点,而是严重的带原则性的错误”。

文章指出:“平原省政府和党委对于濮阳事件是负有一定责任的。他们应当认真负责地彻查濮阳运粮事件,应当使与这次事件主要有关的负责人员,在群众中、在报纸上公开进行自我批评。对严重违犯群众利益的分子必须适当处分,坚决执行纪律。对受害群众应进行道歉并适当地补偿他们的损失。”

公开检讨

1950年3月15日,平原省人民政府主席晁哲甫,副主席贾心斋、韩哲一联名致函《人民日报》称:“兹送去本省关于濮阳专署运粮事件检查及对失职干部处理的报告一份。该件系向政务院之报告,内有本府对干部处理、请示处分的意见,和对该事件的检讨。烦公诸报端,以教育全体同志。”

3月24日,《人民日报》全文刊登了这一报告。同日,《人民日报》还披露《对濮阳聊城运粮事件平原省委进行检讨,报告中共中央华北局请求处分,向省各界代表会公开承认错误》,并且也全文刊登了平原省委《关于去年冬季该省濮阳专区及聊域专区运粮事件错误的检讨报告》。

为此,《人民日报》还配发评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指出:“平原省人民政府主席晁哲甫,副主席贾心斋、韩哲一向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所作的关于濮阳运粮事件的检讨报告,以及中国共产党平原省委员会关于同一问题向中共中央华北局的检讨报告,是值得欢迎的。”

“也许有人说,像这样一个省的领导机关,竟然这样公开地检讨错误,‘太不好看了’。但是这种说法是完全错误的。这种说法代表着一种人的思想。这种人只喜欢听人们说他的好处,而不喜欢人们说他的坏处;只喜欢夸张自己的‘功劳’,而不喜欢提到自己的错误;因此这种人经常是报喜不报忧,或者可喜之事说十分,可忧之事说一分。对批评与自我批评抱这样看法的人,一定会养成自以为是、高枕而卧的官僚主义。”

“平原省领导机关的检讨,暴露了工作中的严重缺点和错误,分析了造成这些缺点和错误的原因,揭发了官僚主义,这有什么‘不好看’呢?事实将是相反的。人民将因为自己的政府敢于揭发错误、纠正错误,而对自己的政府加以信任和拥护。”

1950年4月7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坚决纠正官僚主义作风,濮阳专署和中共地委检查运粮工作的错误》的文章,并将濮阳专署和地委的检查报告分别进行了全文登载。同日又发表《运粮工作中使群众受巨大损失,聊城专署检查错误原因,处分失职人员并自请省府处分》的报道,并把聊城专署3月17日向平原省人民政府做的检查报告公开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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