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收入的困境与“三农”问题的逻辑——江苏视角,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江苏论文,三农论文,农民收入论文,视角论文,困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2004年中央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随后又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发展现代农业连续出台三个“一号文件”,拓宽了农民就业渠道,丰富了农民增收途径,农民收入增速明显加快。2004年,江苏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754元,增长12.1%;2005年达到5276元,增长11.0%;2006年达到5813元,增长10.2%;2007年达到6561元,增长12.9%。横向看,江苏农民人均纯收入已位居全国前列,2006年比全国平均水平3587元高62.1%。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农民收入区域性不平衡增长、城乡收入差距继续扩大等基本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虽然农民人均纯收入连续四年超过二位数增长,但城乡居民收入之比却由2004年的1∶2.2扩大到2007年的1∶2.5。
现有对农民收入问题的研究主要从制度障碍与人力资本差异进行观察:一种认为以现行的土地制度为代表的“市场扭曲”导致农业生产资源配置难以实现优化组合,从而构成农民收入问题的本质原因(柯炳生,2005);另一种认为教育等公共产品投入不足是农民收入增长不足的主要原因(邹薇、张芬,2006)。我们认为,从宏观的和长期的角度来看,产业差异是导致农民收入低下的最重要原因,增加农民收入的关键是在发挥农村劳动力的资源优势和成本优势、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同时,全方位拓展就业渠道,不断提升就业层次,这也是解决“三农”问题、实现我国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
本文描述了江苏农民收入的基本特征,考察了就业选择对农民收入决定的影响,在此基础上,从增加农民收入的视角分析了“三农”问题相互作用的内在逻辑,并就相关制度安排提出建议。
二、农村居民家庭收入的基本特征
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变动具有典型的俱乐部特征,东、中、西三个地带存在着明显的区内一致性和区间相异性,江苏省苏南、苏中和苏北的情况也是如此。2006年,苏南、苏中和苏北地区的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8221元、5915元和4733元。但即使是苏北地区也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31.9%,因此,相对于全国平均水平而言,江苏省三个区域都是比较发达的。事实上,虽然三个区域在发展阶段上存在较大的差距,但从收入构成的角度观察,其共性也非常明显。
(一)农业贡献的递减性
家庭经营性收入是农户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自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始,来自第一产业的收入增长趋于停滞,90年代中期以后增长率进一步下降。这一变化昭示着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开始进入了一个转折点,或者说依靠第一产业增加农民收入的传统思路已经走到了尽头。2006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587元,仅为苏北的75.8%,但来自第一产业的收入达到1521.3元,略高于江苏1418.7元的平均水平。第一产业发展的稳定性特征使得农业在收入增长和收入变动中的贡献不断递减,不再构成农民收入问题形成的主要原因。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江苏省第二、三产业中自我就业收入逐年有所增长,对总收入的贡献有逐步增加的趋势。2003年,江苏省来自第二、三产业家庭经营性收入为620.8元,占家庭纯收入的14.6%,与全国13.2%的平均水平相当。2006年,江苏和全国的这一比重分别变化为15.2%和11.4%。这似乎表明,第二、三产业家庭经营模式已经成为江苏农民增收过程中一种有效的产业组织形式。
(二)工资性收入的主体性
工资性收入是农户收入的又一重要来源。就全国而言,1990年工资性收入占农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为20.2%,2000年上升到31.2%,2006年进一步提高到了38.2%,工资性收入所占比重持续提高。就江苏而言,2000年工资性收入占比为46.3%,2007年工资性收入3476元,比重达53.0%,这表明随着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提高,工资性收入已逐步成为农民收入的主导性组成部分,是农村居民增收的最重要来源。
此外,调查发现,工资性收入在收入分配格局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使得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区域内的收入分布呈现出一定程度的“U”型变动趋势。在经济发展的初期阶段,农民人均纯收入主要来自于家庭经营收入特别是农业,区域内收入分配的差异程度相对较小。随着农外就业的增加和工资性收入的提高,家庭与家庭之间的差异逐步显现,收入差距扩大也就难以避免。后期,大多数农村劳动力从事工资性职业,不同家庭之间的收入逐步趋于均等化。
(三)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的补充性
2007年,江苏省农民获得的非经营性收入人均为533元,比上年增长21.7%,增速快于工资性收入和家庭性收入,占全部家庭纯收入的8.1%,比2000年的6.6%有了明显的增长。在非经营性收入中,财产性收入217元,增长21.2%,其中利息和租金的增速最快;转移性收入316元,增长22%,这主要得益于离退休金和养老金政策的调整。
三、就业选择与农民收入差异
调查显示,苏南、苏中和苏北户均家庭常住人口数量和整半劳动力人数逐步增加,但就业率都保持在97%以上,与居民收入的区域差异没有直接的关联。我们试图从农村劳动力产业转移、跨地区流动和职业选择等角度观察不同就业模式对农村居民家庭收入差异的影响。
(一)劳动力产业转移的收入效应单调递增
劳动经济学认为,边际劳动生产率决定工资水准,而其大小又直接受制于资本的密集程度。当农村劳动力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转移时,资本边际生产率会由于资本密集度的不断提高而逐步下降,但同时也使得劳动的边际生产率上升,从而增加收入水平(王小鲁,2005)。调查显示,苏北地区是第一产业为主型的就业模式,第一产业就业比重超过50%;而苏南与苏中则是非农产业为主型的就业模式,第一产业的就业比重不到30%。很显然,这种劳动力产业分布的差异是造成收入区域差距的重要原因。
为了更好地观察劳动力就业产业分布的特点,我们对调查户从业类型进行了统计。苏南、苏中与苏北纯农业户的比重没有显著差异,苏南的比重甚至高于苏中,这是由于苏南家庭虽然拥有较少耕地,但更注意发挥农业的多功能特点,在多种经营上投入较多。值得注意的是,苏南、苏中与苏北的非农业户比重逐步减少,同时兼业户比重逐步增加。事实进一步证实劳动力就业在产业分布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域差异。
(二)不同劳动力转移模式的收入效应各异
改革开放初期,苏南曾创造出“离土不离乡”劳动力转移模式,为促进乡镇企业发展、繁荣农村经济提供了宝贵的历史经验。经过二十年的发展,江苏的劳动力转移又有了新的内涵,在苏南、苏中和苏北间也有显著差异。根据产业间转移和跨地区流动的配合状况可以分为“离土不离乡”、“离土又离乡”、“不离土离乡”三种模式。
苏南地区在乡内就业的比重高达88.0%,其中在本地企业就业的劳动力比重为35.7%,劳动力转移同时具备“离土”和“不离乡”两个特点,因此称之为“离土不离乡”模式。这一模式存在于资本净流入较高的发达地区,劳动的边际生产率较高,而且较大比例的劳动力与雇主签订了劳动合同、参加了劳动保险,具有较高的收入水平和收入保障。
苏中地区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比重也较高,大部分农民离开了“土”,但在乡外就业的比重达到23.7%,远高于苏南地区12.0%的比率,可以概括为“离土又离乡”的转移模式。这种模式主要存在于资本净流入量较为平衡的次发达地区,本地的边际劳动生产率没有留住当地农村居民就业的内在引力。这一模式也不排斥一定数量的劳动力在乡内第二、三产业就业,而且随着当地经济的发展和资本存量的增加,较多外出打工的农民会重新返乡创业或就业,从而转化为第一种转移模式。
苏北地区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上,但第一产业仍占就业的主导地位,总体上属于“不离土”的发展阶段,但与传统农业经济“不离乡”的特点相比较,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农业剩余劳动力采用了兼业的就业方式,农忙季节回乡务农,农闲季节到外地谋生,我们称之为“不离土离乡”的转移模式。这是一种典型的与“进厂不进城”相伴随的钟摆式劳动力流动模式。由于地处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的欠发达地区,本地企业提供的就业机会有限,劳动力必须更多地到县外寻找就业机会,同时考虑到农忙季节回乡的便利,工作地点也不要离家太远,这就产生了以省内县市际转移为主的转移模式。
(三)行业技术密集度的收入效应为正
通常地,行业的技术密集度与资本密集度高度匹配,资本密集型行业的技术含量较高,与此相对应,劳动的边际生产率也较高,从事此类行业的劳动报酬也水涨船高。
表4反映了调查户劳动力在第二产业就业的行业分布,一个可以观察到的重要事实是制造业作为第二产业的主体,其劳动力比重在苏南、苏中、苏北间呈递减分布。虽然制造业的技术含量在不同环节上差异很大,但总体水平应高于建筑业和采矿业。因此,即使不考虑苏南、苏中、苏北在资本净流入量上的差距,三地劳动力就业行业的技术密集程度一定存在下降的趋势。这种行业技术密集度的差异是形成收入差异的原因之一。
表5反映了调查户劳动力在第三产业就业的行业分布,苏南地区与苏中、苏北地区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差异。苏中和苏北在传统第三产业中从业的人员接近80%,而苏南地区只有35.6%。调查问卷中没有涉及的与现代服务业相关联的就业比重在苏南高达64.4%,而在苏中、苏北只有20.8%、20.4%。这种行业分布差异表明苏南劳动力的就业带有更多的技术成分或创新活动,从而形成第三产业的收入差异。
四、“三农”问题的关系辨析
(一)“农民问题”不能与“农业问题”混为一谈
目前流行的一种观点认为,农民收入问题主要源于农业收入增长乏力,因此,解决农民收入问题首先要重视农业生产和农业发展。这种观点是非常错误的。“农民问题”的本质是弱势群体的收入提高与福利改进问题,涉及到征税公平不公平、就业机会是否均等、创业机会是否平等、社会福利是否平等、受教育机会是否平等、是否有自由迁居权等制度机制问题(陈志武,2008)。而“农业问题”则是一个与提供准公共产品有关的弱势产业发展问题,核心是资源如何配置、政府如何支持保护的问题。“农民问题”不能与“农业问题”混为一谈。
改革开放以来,东部地区农民收入一直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其中一条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区别于全国农业劳动力供给不断增长的趋势,东部地区农业经营者的数量已进入稳定的下降过程中。近年来,外地人口大量涌入沿海地区,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当地农民进入城市就业的机会,成为制约东部地区农民收入进一步提高的重要因素。
因此,应将农民收入问题放在整个宏观发展的框架内加以考虑,始终将拓展劳动力就业空间与规模作为制定各项经济发展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积极推进城市化和工业化建设的同时,鼓励和引导各地农民利用各种组织形式发展乡镇企业和县域经济,这是提高农民收入的最终出路。
(二)“农民问题”与“农村问题”的核心都是人力资本
“农村问题”是“农业问题”与“农民问题”加总后形成的欠发达区域全面发展问题,核心是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苏中、苏南、苏北的经济社会发展差异很大,农村问题的严重性也各不相同。苏南地区占据了明显的先发优势,农村问题已基本解决,对其他地区起到了很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反观苏中、苏北,新农村建设任重道远。苏中、苏北农村问题的形成是资源配置的结果,应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的比较优势,重组细化区域劳动力市场,在更深层次上进行产业调整与分工,这样既有助于促进发达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产业升级,又可以为欠发达地区的农产品提供更为广阔的市场,这是发挥区域比较优势、缩小区际收入差异的现实途径。从微观的角度看,人力资本的差异则是造成区域差异的最重要因素。因此,应当将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和核心放在人力资本投资上。
从产业发展的角度来看,“农民问题”必须在农业外解决。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需要相匹配的人力资本支撑,现代产业从业人员的高收入与其自身的高技能和高素质往往是联系在一起的。因此,增加人力资本投资是提高就业稳定性和收入水平的有效途径。
人力资本投资有三个基本途径:第一,加大教育投资,充分发挥教育比较优势和示范作用。农户的工资性收入主要取决于家庭成员能否获得相关的工作信息、能否找到合适的工作,而这种能力的大小往往与受教育水平的高低成正比,因此,加大教育总投资是十分有效的途径。第二,深化专业培训,提高就业技能。农户工资性收入低,除了就业信息不充分外,另一重要原因就是缺乏劳动技能,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劳动力的转移和就业。第三,增加劳动力健康投资。劳动力的健康投资,如增加营养、改善居住条件、加强医疗、卫生和保健等可以增加就业机会,延长劳动寿命。
(三)体制机制改革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
“农业问题”从宏观上是如何保障农产品稳定供给的问题,集中表现为粮食安全问题;从微观上则是优质农产品的高效生产问题,也就是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问题。两个问题相互联系,但也不是简单的加总关系,有时候会出现矛盾,如何将国家粮食安全与农业竞争力结合起来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长期战略目标的关键。一方面,应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优化粮食生产布局;另一方面,要保护好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前者带有公共产品提供性质,政府起主导作用;后者属于资源配置的范畴,市场起主导作用。要“两手抓,两手硬”,不能简单地将保障农产品供给的任务附加于农民身上。
“农民问题”的解决不仅在于就业机会是否均等、教育机会是否平等等制度问题,还在于农民所拥有的土地资源能否市场化的问题。“资源的诅咒”——资源丰富的国家其经济发展水平反而较低是世界经济发展中面临的令人困惑的普遍现象。研究认为,资源丰富的国家虽然拥有令人羡慕的发展条件,具备明显的比较优势,但这种静态的资源优势往往阻碍了该国体制创新和产业创新的速度,从而抑制了内生比较优势的形成,反过来制约经济成长的步伐。“资源的诅咒”在“农民问题”上似乎也得到了印证,形成了特有的“土地诅咒”现象。相对于城市居民而言,农民拥有土地经营权是幸福的,因为土地是一种稀缺资源,但这种幸福又是烦恼的,因为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换来的收入有限。“土地诅咒”的出现是重农轻商思想的再生和延续,一方面土地资源使农村居民产生了对农业的依赖,另一方面传统的城乡分割制度限制了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土地诅咒”的本质是土地与农民的强力结合,因此,打破这一“诅咒”的出路也在于实现土地和农民的有效分离。我们认为,只有实现了土地资源的市场化,农民才能有流动的空间和就业的更多选择,也才能带来更高的收入机会。
“农村问题”涵盖农村区域发展的所有维度,基本可以归为三类:生产的低效率、收入的低水平和文化的欠发达。出路也大致有三条:加强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的有效提供;改善和提高农业生产条件;深化农村体制机制改革。农村在吸纳劳动力、美化生态环境、建立和谐社会过程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农村居民在受教育机会、就医机会、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农村地区从财政上得到的各类行政资源也与城镇不能同日而语。因此,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是要建立向农村倾斜的投入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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