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的人称代词复数表示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汉语论文,代词论文,复数论文,人称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壹 人称代词复数表示法及其类型参项
1.1 本文所说的人称代词仅限于与汉语普通话“我”、“我们”、“你”、“你们”、“他”、“他们”相当的第一人称、第二人称、第三人称单复数形式。在和其他语言作比较时,也只涉及与此相应的主格、阳性、重读人称代词的单复数形式。
1.2 人称代词复数表示法指的是一种语言或方言用什么方法来表示人称代词复数。先看表一。
表一 汉、日、英、法四种语言人称代词的单复数形式
第一人称
第二人称 第三人称
单数 复数 单数 复数 单数复数
汉语我我们
你 你们
他 他们
日语ほく
ほくたちきみ
きみたちかれかれたち
英语 I we you youhe they
法语moi
nous toi vous
soi eux
注:上表中,日语人称代词用的是普称形式,第三人称代词用的是阳性(彼)远指形式。法语用的是主格人称代词的重读形式,第三人称代词用的是阳性形式。
先看第一人称。汉语和日语第一人称表示复数时增加了一个复数标记,本文将这种复数表示法称为“增标法”。英语第一、三人称不像可数名词那样使用特定的语法形式来表示单复数的不同,而是使用不同的读音来表示人称代词的单复数形式。如果套用汉语的说法,英语的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是换用不同的“字”来表示人称代词单复数的不同。因此,这种方法可称为“换字法”。
第二人称。汉语和日语仍是使用增标法,法语仍使用换字法,英语第二人称单复数同形,本文把这种单复数使用同样字眼的复数表示法称为“同字法”。
第三人称。汉语和日语仍用增标法,英语和法语都使用换字法。
就不同语言的人称代词复数表示法来说,英语用了两种,法语、日语和汉语普通话都只用一种。具体来说为:英语是“换字法+同字法”,法语是“换字法”,日语和汉语是“增标法”。
就三个人称之间复数表示法的匹配关系来说,汉语、日语、法语都没有因人称不同而更换复数表示法,本文把这种情况称为人称代词复数匹配关系的“同用法”。英语的第一、三人称使用换字法,第二人称使用同字法,本文把这种情况称为人称代词复数匹配关系的“换用法”。
1.3根据上面的讨论,可以概括出人称代词复数表示法中三个最基本的类型参项:(1)人称;(2)复数标记方式,(3)复数标记方式与人称的匹配关系。
现代汉语方言人称代词的复数表示法比较复杂。根据本文所使用的语言材料,就某一人称代词来说,现代汉语方言里使用了三种复数表示法:①同字法;②换字法;③增标法。就不同人称代词使用复数表示法的匹配关系来说,也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三个人称代词使用相同的复数表示法,本文称为“同用法”。第二种是不同的人称使用了不同的复数标记方式,本文称为“换用法”。还有一种是,虽然三个人称都使用增标法,但不同的人称代词使用了不同的复数标记,本文称为“换标法。“换标法”既可看成“增标法”的下位类型,也可视为换字法的下位模式。换标法反映的是复数标记的不一致现象,而“换用法”是人称代词复数标记方式的不一致现象。
从标记理论的角度来看,当人称代词的单复数由换字法构成时,没有复数标记。由同字法构成时,复数标记为零形式。而当一个人称代词的复数表示法由又换字又增标的方式构成时,是双重标记形式。例如,在一些北方汉语方言里,第一人称单数是“我”,复数是“俺们”。第一人称复数实际上使用的是双重标记法:既换字(“我”和“俺”音不同,字也不同),又增标。本文归纳类型时,把这种情况视为一种新类型,称为复数标记法的“复用型”。
据上所述,汉语人称代词复数表示法可能出现的组合模式为4类38种。
第一种是“同用型”。同用型指的是三个人称使用的是同一种复数表示法,且三个人称均使用同一个复数标记。同用型有3种组合模式:
(1)三个人称都用同字法;
(2)三个人称都用换字法;
(3)三个人称都用增标法。
第二种是“换用型”。换用型指的是不同的人称使用了不同的复数表示法。根据人称和复数表示法的匹配关系,换用型可以两类三组,24种组合模式。
1、三个人称的复数表示法都不相同,有6种组合模式:
(1)第一人称用同字法,第二人称用换字法,第三人称用增标法;
(2)第一人称用同字法,第二人称用换字法,第三人称用增标法;
(3)第一人称用换字法,第二人称用同字法,第三人称用增标法;
(4)第一人称用换字法,第二人称用增标法,第三人称用同字法;
(5)第一人称用增标法,第二人称用同字法,第三人称用换字法;
(6)第一人称用增标法,第二人称用换字法,第三人称用同字法。
2、一个人称用一种复数表示法,另两个人称用另一种复数表示法,根据人称和复数表示法的匹配关系,有三组,18种组合模式。
A、第一人称用一种复数表示法,第二、三人称用另一种复数表示法,有6种组合模式:
(1)第一人称用同字法,第二、三人称用换字法;
(2)第一人称用同字法,第二、三人称用增标法;
(3)第一人称用换字法,第二、三人称用同字法;
(4)第一人称用换字法,第二、三人称用增标法;
(5)第一人称用增标法,第二、三人称用同字法;
(6)第一人称用增标法,第二、三人称用换字法。
B、第二人称用一种复数表示法,第一、三人称用另一种复数表示法,有6种组合模式。
(1)第二人称用同字法,第一、三人称用换字法;
(2)第二人称用同字法,第一、三人称用增标法;
(3)第二人称用换字法,第一、三人称用同字法;
(4)第二人称用换字法,第一、三人称用增标法;
(5)第二人称用增标法,第一、三人称用同字法;
(6)第二人称用增标法,第一、三人称用换字法。
C、第三人称用一种复数表示法,第一、二人称用另一种复数表示法,有6种组合模式。
(1)第三人称用同字法,第一、二人称用换字法;
(2)第三人称用同字法,第一、二人称用增标法;
(3)第三人称用换字法,第一、二人称用同字法;
(4)第三人称用换字法,第一、二人称用增标法;
(5)第三人称用增标法,第一、二人称用同字法;
(6)第三人称用增标法,第一、二人称用换字法。
第三种是“换标型”。换标型指的是不同的人称换用不同的复数标记。这种类型既可视为增标型的下位类型,也可视为换字法的下位类型。换标型有4种组合模式。
(1)三个人称分别使用不同的复数标记;
(2)第一人称使用一个复数标记,第二、三人称使用另一个复数标记;
(3)第二人称使用一个复数标记,第一、三人称使用另一个复数标记;
(4)第三人称使用一个复数标记,第一、二人称使用另一个复数标记。
第四种是“复用型”。复用型实际上是上述三种基本类型的复合形式,指的是某一人称同时使用了两种复数表示法,如又换字又增标等。在现代汉语方言中,复用型主要是增标法与其换字法同时使用。如果从具体的复数表示法来细分,复用型可能出现的模式会非常多。为了避免过于烦琐,本文只考虑某一人称是否使用了两种复数表示法,不再细分两种复数表示法的类型模式,这样可得下列7种组合模式。
(1)三个人称的复数都使用了两种复数表示法;
(2)第一人称使用两种复数表示法,第二、三人称只使用一种;
(3)第二人称使用两种复数表示法,第一、三人称只使用一种;
(4)第三人称使用两处复数表示法,第一、二人称只使用一种;
(5)第一人称只使用一种复数表示法,第二、三人称使用两种;
(6)第二人称只使用一种复数表示法,第一、三人称使用一种;
(7)第三人称只使用一种复数表示法,第一、二人称使用一种。
贰 现代汉语方言中人称代词复数表达法的类型
2.1 由于现代汉语方言里的人称代词和人称代词复数标记所用的字形比较多,为了避免繁琐,在不同方言中,人称代词或复数标记用字不同时不归为不同类型。比如:广州话的三个人称代词及其复数形式是“我”、“我哋”,“你”、“你哋”,“佢”、“佢哋”。虽然第三人称代词和复数标记的用字和北京话不一样,但就复数表示法来说,由于三个人称只同用一个复数标记,没有因人称不同而换用不同的复数标记,都属“增标法”,因此,北京话和广州话的人称代词复数表示法相同。
2.2 本文共引用16种区域性的现代汉语方言调查材料。引用时使用以下简称:
《吴语》:赵元任《现代吴语的研究》清华研究院丛书第四种,1928年。科学出版社,1956年;
《湖北》:赵元任、丁声树等《湖北方言调查报告》(上海)商务印书馆,1948年;
《江苏》:江苏省和上海市方言调查指导组编《江苏省和上海市方言概况》江苏人民出版社,1960年;
《湖南》:杨时逢《湖南方言调查报告》史语所专刊之六十六,1974年;
《闽语》:陈章太、李如龙《闽语研究》语文出版社,1991年;
《客赣》:李如龙等《客赣方言调查报告》厦门大学出版社,1992年;
《山西》:侯精一、温端政《山西方言调查研究报告》山西高校联合出版社,1993年;
《粤北》:詹伯慧等《粤北十县市粤方言调查报告》暨南大学出版社,1994年;
《严州》:曹志耘《严州方言研究》(日本)好文出版,1996年;
《基础》:陈章太、李行健《普通话基础方言基本词汇集》语文出版社,1996年;
《粤西》:詹伯慧等《粤西十县市粤方言调查报告》暨南大学出版社,1998年;
《徽州》:平田昌司等《徽州方言研究》(日本)好文出版,1998年;
《粤客》:李如龙等《粤西客家方言调查报告》暨南大学出版社,1999年
《处衢》:曹志耘等《吴语处衢方言研究》(日本)好文出版,2000年;
《山东》:钱曾怡等《山东方言研究》齐鲁书社,2001年;
《陕北》:邢向东《陕北晋语语法比较研究》商务印书馆,2006年。
如果一个方言的人称代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说法时,本文按以下原则进行选择。一,如果原作者已注明“文”、“白”、“多”、“少”、“新”、“老”、等字样时,本文优选多数、白读和老派的用法。二,如果原文没有任何标注时,本文优先选用与普通话不同的用法,优先选用原文排在第一序位的用法,同时兼顾人称代词单复数的匹配关系。例如:太原话(侯精一、温端政1993)的第一人称单数是“我”,复数却有“我们”、“俺们(女人用)”、“”三种说法。根据上述选择原则,本文认为太原话第一人称的复数表示法属于“换字法+增标法”的复用型,是人称代词复数的双重标记模式。但在和顺话(侯精一、温端政1993)里,第一人称代单数是“我”和“俺”,复数是“我们”和“俺们”,根据兼顾人称代词单复数匹配关系的原则,本文认为和顺话里的“我”和“我们”、“俺”和“俺们”两两相配,因此应将这种复数表示法归入增标法而不是换字法,也不算“换字+增标”的双重标记模式。
标音、用字均随原文。
同一地点的人称代词在不同文献中有不同说法时,本文将酌情取舍,不一一说明。
2.3 下面是汉语方言中实际出现的人称代词复数表示法类型。
第一种:三个人称都用同字法。具体的方言点是:灵宝(《基础》)
第二种:三个人称都用换字法。具体的方言点是:松江、绍兴(以上《吴语》)、厦门、泉州、永春、漳州(以上《闽语》)、临汾(《山西》)
第三种:三个人称都用增标法,且三个人称都使用同一个复数标记。具体的方言点是长沙、湘潭、宁乡、益阳、安化、慈利、临澧、南县、湘阴、岳阳、临湘、平江、醴陵、黔阳、会同、绥宁、城步、通道、新宁、武冈、叙浦、新化、邵阳、祁阳、湘乡、衡山、攸县、茶陵、汝城、衡阳、宁远、嘉禾、蓝山、耒阳、安仁、永兴、郴县、龙山、酃县、桂东、资兴、桂阳、宜章、东安、零陵、道县、永明、江华、石门、桑植、永顺、保靖、永绥、古丈、沅陵、凤凰、芷江、靖县、晃县、乾城(以上《湖南》)武昌、汉口、汉阳、汉川、沔阳、天门、京山、荆门、当阳、江陵、枝江、宜都、宜昌、长阳、兴山、秭归、巴东、恩施、宣恩、来凤、利川、竹溪、竹山、郧西、郧县、均县、光化、房县、保康、南漳、襄阳、钟祥、枣阳、随县、应山、安陆、应城、云梦、孝感、礼山、黄陂、黄安、黄冈、鄂城、麻城、罗田、英山、浠水、广济、蕲春、大冶、嘉鱼、通山、崇阳、蒲圻、通城、监利、石首、公安、松滋、鹤峰(以上《湖北》)、丹阳、靖江、江阴、常州、无锡、杭州、黄岩、温州、衢州、金华、永康(以上《吴语》)、翁源、连南、河源、揭西、武平、长汀、宁化、宁都、三都、赣县、大余、香港、永新、吉水、醴陵、宜丰、修水、都昌、阳新、宿松、余干、弋阳、南城、建宁、邵武(以上《客赣》)、古田、宁德、龙岩、永安、建阳(以上《闽语》)、歙县、屯溪、黟县、祁门(以上《徽州》)、广州、肇庆、四会、广宁、德庆、怀集、封开、云浮、新兴、罗定、郁南(以上《粤西》)、清远、佛冈、英德、连县、韶关、曲江、仁化、乐昌(以上《粤北》)、开化、常山、玉山、龙游、遂昌、云和、庆元(以上《处衢》)、寿昌(《严州》)、阳西、阳春、信宜思贺、信宜钱排、廉江石角、廉江青平(以上《粤客》)、徐州市、邳县、新海连市、南京市、句容、扬州市、高邮、盐城、淮阴、泰州、如皋、南通市、丹阳(以上《江苏》)、曲阜(以上《山东》)、平定、和顺、汾西、代县、五寨、朔州、大同、天镇、广灵、霍州、闻喜、新绛、运城、吉县(以上《山西》)、北京、天津、唐山、沧州、石家庄、邯郸、平山、张家口、阳原、临河、集宁、呼和浩特、赤峰、二连浩特、海拉尔、黑河、齐齐哈尔、哈尔滨、佳木斯、白城、长春、丹东、锦旗、商丘、林县、原阳、信阳、白河、汉中、兰州、敦煌、哈密、乌鲁木齐、成都、南充、达县、汉源、西昌、自贡、重庆、昭通、大理、昆明、蒙自、遵义、毕节、贵阳、黎平、柳州、桂林、吉首、襄樊、红安、安庆、阜阳、芜湖、合肥、歙县、徐州、连云港、涟水(以上《基础》)
第四种:第一人称用同字法,第二人称用换字法,第三人称用增标法。具体的方言点是:府谷(《陕北》)、桃源(《湖南》)、莱州、沂水、郓城、烟台、青岛、济宁(以上《山东》)、郑州(《基础》)
第五种:第一人称用同字法,第二、三人称用换字法。只有一个方言点:诸城(《山东》)
第六种:第一人称用同字法,第二、三人称用增标法。具体的方言点是:济南、荣城(以上《山东》)、绥德、清涧(以上《陕北》)
第七种:第一人称用换字法,第二、三人称用同字法。具体的方言点是:澧县、安乡、沅江、华容(以上《湖南》)
第八种:第一人称用换字法,第二、三人称用增标法。具体的方言点是:阳新(《湖北》)、苏州(《吴语》)、安义(《客赣》)、福州、周宁(以上《闽语》)、新泰(《山东》)
第九种:第一人称用增标法,第二、三人称用换字法。只有一个点:辰溪(《湖南》)
第十种:第二人称用同字法,第一、三人称用增标法。只有一个方言点:桓台(《山东》)
十一种:第二人称用换字法,第一、三人称用增标法。具体的方言点:临县、五台(以上《山西》)、吴堡(《陕北》)
十二种:第三人称用增标法,第一、二人称用同字法。具体的方言点有:延川(《陕北》)、牟平、文登、栖霞、莱州、莒南、即墨、沂水、寒亭、潍坊、寿光、淄川、利津、德州、临清、郓城、金乡、微山、临沂(以上《山东》)
十三种:第三人称用增标法,第一、二人称用换字法。具体的方言点有:周浦、上海、黎里吴江、盛泽吴江(以上《吴语》)
十四种:三个人称分别使用不同的复数标记。具体的方言点有:常宁(《湖南》)、松江、嘉兴 (以上《吴语》)
十五种:第一人称使用一个复数标记,第二、三人称使用另一个复数标记。具体的方言点有:浏阳(《湖南》)、麻阳(《湖北》)、常熟、昆山(以上《吴语》)、梅县、平江(以上《客赣》)、建德 (《严州》)、高州、电白、化州(以上《粤客》)、离石(《山西》)
十六种:第二人称使用一个复数标记,第一、三人称使用另一个复数标记。只有一个方言点:婺源(《徽州》)
十七种:第三人称使用一个复数标记,第一、二人称使用另一个复数标记。只有一个方言点:宜兴(《吴语》)
十八种:三个人称的复数都使用了两种复数表示法。具体的方言点有:诸暨(《吴语》)、清溪、西河(以上《客赣》)、陵川、阳城(以上《山西》)
十九种:第一人称使用两种复数表示法,第二、三人称只使用一种。具体的方言点有:通山(《湖北》)、嵊县(《吴语》)、秀篆、茶陵、新余、定海、沁县、晋城(以上《客赣》)、福鼎、莆田、大田、尤溪、沙县、建瓯、松溪(以上《闽语》)、绩溪(《徽州》)、连山(《粤西》)、太原、类烦、汾阳、山阴、长子、晋城、阳城、万荣、永济(以上《山西》)、龙口(《山东》)、新田、临武(以上《湖南》)、黄梅(《湖北》)、佳县(《陕北》)、西安、银川、宝鸡、南通、常德(以上《基础》)
二十种:第二人称使用两种复数表示法,第一、三人称只使用一种。具体的方言点有:宝山(《吴语》)、太谷、文水、长子、高平(以上《山西》)、神木(《陕北》)、天水(《基础》)
二十一种:第一人称只使用一种复数表示法,第二、三人称使用两种。具体的方言点有:汉寿、咸宁(以上《湖北》)
二十二种:第二人称只使用一种复数表示法,第一、三人称使用两种。具体的方言点有:余姚、宁波(以上《吴语》)、隰县(《山西》)、沈阳(《基础》)
二十三种:第三人称只使用一种复数表示法,第一、二人称使用两种。具体的方言点有:淳安、遂安(以上《严州》)、清徐、祁县、平遥、孝义、岚县、石楼、沂州、长治、平顺(以上《山西》)、曲阜、利津(以上《山东》)、保定(《基础》)
二十四种:第三人称使用两种复数表示法,第一、二人称只使用一种。具体的方言点有:大连、承德、通化、西宁(以上《基础》)、新田、临武(以上《湖南》)、黄梅(《湖北》)、万荣、永济(以上《山西》)、佳县(《陕北》)
2.4 下面,本文用“表二”来概括实际使用的24种复数表示法的类型特点。
表二 汉语人称代词复数表示法类型一览表
复数表示法类型 复数表示法模式 方言点数
序号 第一人称 第二人称第三人称
1
同字法同字法 同字法 1
同用型2
换字法换字法 换字法 7
3
增标法增标法 增标法 288
1
同字法换字法 增标法 9
2
同字法增标法 换字法 0
3
换字法同字法 增标法 0
4
换字法增标法 同字法 0
5
增标法同字法 换字法 0
6
增标法换字法 同字法 0
7
同字法换字法 换字法 l
8
同字法增标法 增标法 4
9
换字法同字法 同字法 4
10 换字法增标法 增标法 6
11 增标法同字法 同字法 0
换用型12 增标法换字法 换字法 1
13 换字法同字法 换字法 0
14 增标法同字法 增标法 1
15 同字法换字法 同字法 0
16 增标法换字法 增标法 3
17 同字法增标法 同字法 0
18 换字法增标法 换字法 0
19 换字法换字法 同字法 0
20 增标法增标法 同字法 0
21 同字法同字法 换字法 0
22 增标法增标法 换字法 0
23 同字法同字法 增标法 19
24 换字法换字法 增标法 4
1
标记1 标记2
标记3
3
换标型2
标记1 标记1
标记2
1
3
标记1 标记2
标记2
11
4
标记1 标记2
标记1
1
1 两种表示法两种表示法 两种表示法5
2 两种表示法一种表示法 一种表示法36
3 一种表示法两种表示法 一种表示法7
复用型4 一种表示法一种表示法 两种表示法10
5 两种表示法两种表示法 一种表示法14
6 一种表示法两种表示法 两种表示法2
7 两种表示法一种表示法 两种表示法5
2.5 本文据以观察人称代词复数表示法的方言点共443个。在这443个汉语方言点中,同用、换用、换标和复用等四种大的复数表示法类型均已用到。就具体的人称代词复数表示法的使用模式来说,共使用了24种,尚有14种没有用到。这14种未用到的复数表示法均为换用型。在已使用的24种复数表示法中,方言点并不平均。其中,增标而且不换用复数标记的同用型增标法为288个方言点。复用型的79个方言点,绝大多数也是增标法与其他复数表示法的交叉,换标型方言实际上也可算增标法,加上换用型方言点中也一些人称代词使用了增标法,因此,大致可以说,现代汉语方言人称代词复数表示法以增标法为基本特点。这种复数表示法分布地域遍及南北方言,其中包括北京话。
2.6 总的说来,现代汉语方言人称代词复数表示法的地域分布及其方言类属的基本特点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官话方言的复数表示法类型是最全的,情况也比较复杂。但其中的北京官话、东北官话、西南官话、江淮官话以及兰银官话的复数表示法相对比较简单。
二,晋语、吴语、闽语、客家话、赣语和湘语的人称代词复数表示法都比较复杂,内部差别比较大。
三,从行政区划来看,山西、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湖南、湖北等地的人称代词复数表示法都比较复杂。
叁 少数民族语言人称代词的复数表示法类型
3.1 本文第贰节归纳了443个现代汉语方言的人称代词复数表示法的类型,情况比较复杂。这种复杂的情况既可能是汉语自身发展的结果,也有可能是受了少数民族语言的影响。本节将观察中国境内一些少数民族语言的复数表示法,以便与汉语对照。
3.2 本文使用下列13种文献中的少数民族语言材料。
王均等《壮侗语族语言简志》民族出版社,1984年;
王辅世《苗语简志》民族出版社,1985年;
毛宗武等《瑶族语言简志》民族出版社,1982年;
孟达来《北方民族的历史接触与阿尔泰诸语言共同性的形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
赵相如、朱志宁《维吾尔语简志》民族出版社,1985年;
宣德五等《朝鲜语简志》民族出版社,1985年;
常竑恩《拉祐语简志》民族出版社,1986年;
戴庆厦、徐悉艰《景颇语语法》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92年;
金鹏《藏语简志》民族出版社,1986年;
孙宏开等《门巴、珞巴、僜人的语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6年;
林向荣《嘉戎语研究》四川民族出版社,1993年;
陈士能等《彝语简志》民族出版社,1985年;
周植志、颜其香《佤语简志》民族出版社,1984年。
上列13部文献中共有44种少数民族语言。其中,阿尔泰语15种,藏缅语10种,苗瑶语5种,侗台语12种,南亚语1种,系属不明1种(朝鲜语)。这44种少数民族语言人称代词单复数形式的情况如下表三。
表三 44种少数民族语言人称代词的单复数形式
注:①阿尔泰语的15个语言均据《北方民族的历史接触与阿尔泰诸语言共同性的形成》。原200词表没有第二人称代词的复数形式,维吾尔语的第二人称复数形式据《维吾尔语简志》补,蒙古语的第二人称复数形式据《蒙古语语法》补。
②景颇语原来用景颇文标音,现改写成国际音标。
③武鸣壮语至保定黎语这11个语言的声调都是调类号。
④表中没有标调的都是没有声调的语言。
3.3 下面是44种少数民族语言实际使用的人称代词复数表示法类型。
第一种:三个人称都使用增标法:拉祐、勉、珞巴
第二种:三个人称都使用换字法:维吾尔、哈萨克、图佤、西裕固、蒙古、满、锡伯、赫哲、鄂温克、鄂伦春、达斡尔、土族、东乡、保安、东裕固、门巴默脱、布努、拉伽、傣德、侗、毛难、黎通什、佤
第三种:第一、二人称使用换字法,第三人称使用增标法:苗养蒿、苗大南山、壮武鸣、布依
第四种:第一、二人称使用换字法,第三人称使用同字法:傣西、仫佬、水
第五种:第一、三人称使用换字法,第二人称使用增标法:僜格曼、黎保定
第六种:三个人称都使用两种复数表示法:景颇、彝
第七种:第一、二人称使用两种复数表示法,第三人称使用一种:门巴错那、壮龙州、朝鲜、苗腊乙坪
第八种:第一人称使用两种复数表示法,第二、三人称使用一种:僜达让、藏
第九种:第二人称使用一种复数表示法,第一、三人称使用两种:嘉戎
上列44个语言使用的复数表示法为3种9个类型。类型分布情况请看下页表四。
少数民族语言人称代词复数表示法有以下特点。
一、换字法是少数民族语言人称代词复数表示法中最优势的类型,通行于各少数民族语言。
二、15个阿尔泰语都只用换字法,是人称代词复数表示法最单一的语族。
三、侗台语三种复数表示法都用,是人称代词复数表示法类型最复杂的少数民族语言。
四、一些少数民族语言的复数标记实际上是词缀,还不能脱离代词词根单独使用。
3.4 和汉语方言人称代词复数表示法相比,二者的主要差别是:
一,少数民族语言人称代词复数表示法没有汉语复杂。
二,换字法是少数民族语言人称代词复数表示法的优势类型,汉语的优势类型是增标法。
三,阿尔泰诸语言分布地域广阔,使用人口众多,但人称代词复数表示法却非常单一。汉语的各大方言中,人称代词复数表示法普遍都比较复杂,没有只使用一种复数表示法的大方言。
四,在少数民族语言中,北方少数民族语言使用的人称代词复数表示法比较简单,南方少数民族语言的人称代词复数表示法比较复杂。但在汉语中,地处北方的晋语使用的人称代词复数表示法几乎和吴、闽、湘、客赣等南方汉语方言同样复杂。
五,云南、贵州两省的汉语方言主要使用增标法,类型比较单一;但与西南官话处于同样地理位置的侗台、苗瑶等语言的人称代词复数表示法却比较复杂。
根据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人称代词复数表示法的这种对应关系可以推知:复杂多样的现代汉语方言人称代词复数表示法应该都是各地方言自身发展的结果,不太可能是受了少数民族语言的影响。
表四 少数民族语言人称代词复数表示法类型一览表
复数表示法类型 复数表示法模式 语言数
序号第一人称第二人称第二人称
1
同字法 同字法 同字法 0
同用型 2
换字法 换字法 换字法 23
3
增标法 增标法 增标法 3
1
同字法 换字法 增标法 0
2
同字法 增标法 换字法 0
3
换字法 同字法 增标法 0
4
换字法 增标法 同字法 0
5
增标法 同字法 换字法 0
6
增标法 换字法 同字法 0
7
同字法 换字法 换字法 0
8
同字法 增标法 增标法 0
9
换字法 同字法 同字法 0
10 换字法 增标法 增标法 0
11 增标法 同字法 同字法 0
换用型 12 增标法 换字法 换字法 0
13 换字法 同字法 换字法 0
14 增标法 同字法 增标法 0
15 同字法 换字法 同字法 0
16 增标法 换字法 增标法 0
17 同字法 增标法 同字法 0
18 换字法 增标法 换字法 2
19 换字法 换字法 同字法 3
20 增标法 增标法 同字法 0
21 同字法 同字法 换字法 0
22 增标法 增标法 换字法 0
23 同字法 同字法 增标法 0
24 换字法 换字法 增标法 4
1
标记1
标记2
标记3
2
换标型 2
标记1
标记1
标记2
0
3
标记1
标记2
标记2
0
4
标记1
标记2
标记1
0
1
两种表示法 两种表示法 两种表示法 2
2
两种表示法 一种表示法 一种表示法 0
3 一种表示法 两种表示法 一种表示法0
复用型 4
一种表示法 一种表示法 两种表示法 0
5
两种表示法 两种表示法 一种表示法 4
6
一种表示法 两种表示法 两种表示法 0
7
两种表示法 一种表示法 两种表示法 1
肆 人称代词复数表示法的出现顺序与山东方言中的“回头演变”现象
4.1 根据现在存世的文献,汉语史上只出现过两种复数表示法:唐以前单复数同形,只用同字法;唐以后,增标法逐渐兴起,在宋以后的白话文献中,几乎都是使用“人称代词+们”这种格式。从人称代词复数表示法的出现顺序来说,先出现同字法,后出现增标法。(周法高1959;王力1980;吕叔湘1985;太田辰夫1987)现代汉语方言的情况显然大不相同,共使用了同字法、换字法、增标法和换标法等四种复数表示法,比文献记载更为复杂。
现代汉语方言里这四种复数表示法显然不是同时出现的。以历史文献资料作为参照,使用历史比较法来比较分析共时平面的语言材料后可以知道,同字法和换字法是早期的复数表示法,而换标法显然只能出现在增标法之后。因此,汉语方言里这四种复数表示法的出现顺序大致可以用下图来表示:
这个演变模式不但与文献记载相符,也符合事物发生、发展的逻辑,应该说基本上也符合现代汉语方言人称代词复数表示法的现状和事实,但不能完全照搬套用来解释现代汉语方言人称代词复数表示法中的一些复杂情况。下面,本文将证明,山东方言中出现的同字法实际产生于增标法之后。
4.2 根据本文第二节所用的材料,现代汉语方言中,使用同字法的方言只有桃源(《湖南》)、郓城、诸城(《山东》)等三处。根据本节4.1所归纳的演变模式,这三个方言应可解释为“保存了早期的人称代词复数表示法”。桃源的情况因为相关材料较少而难以讨论,诸城和郓城则可以根据比较详尽的语言调查材料来重新讨论。
本文认为,山东方言中人称代词单复数同形属于在增标法的基础上合音后形成的语言现象。就其演变结果来说,则属于语言演变中的“回头演变”现象。下面先看9种山东方言人称代词单复数的使用情况。
表五 山东9种方言中人称代词单复数的使用情况
第一人称 第二人称 第三人称
单数 复数 单数 复数 单数复数
临清俺,我 俺,俺们,我们 你 恁,你们他他几个,他们
牟平俺,我 俺,咱,俺这些儿你,倷 倷这些儿他他这些儿
宁津俺,我 俺,咱,俺们,我们 你 你们他他这些人,他们
寿光俺,我 俺,咱 恁,你 恁,恁们,你们 他他们
潍坊俺,我 俺,咱 恁,你 恁,恁们,你们 他他这些人,他们
沂水俺,咱,我 俺,咱,俺这些人恁,你 恁,恁这些人他他们,他这伙子
诸城俺,我 俺,俺们,我们 恁,你 恁,恁们,你们 他他这些人,他们
淄川俺,我 俺,咱 尔,你 尔,尔这些人他他这一些
注:①8个方言的材料来源分别为:
临清:张洪魁《临清方言志》中国展望出版局,1990年。
牟平:罗福腾《牟平方言志》语文出版局,1992年。
宁津:曹延杰《宁津方言志》中国文史出版局,1992年。
寿光:张树铮《寿光方言志》语文出版局,1995年。
潍坊:钱曾怡等《潍坊方言志》潍坊市新闻出版局,1992年。
平度:于克仁《平度方言志》语文出版局,1992年。
沂水:张廷兴《沂水方言志》语文出版局,1999年。
诸城:钱曾怡等《诸城方言志》吉林人民出版局,2002年。
淄川:孟庆泰等《淄川方言志》语文出版局,1994年。
②表中用大字表示通行的用法,小字表示少数或新派的说法。
③表中用“恁”表示声母读、韵母为;用“尔”表示声母读或韵母为[ei]。
就本文要讨论的问题来说,这9个方言中有下列问题值得特别注意:
一,“俺”是最常用的第一人称代词,在所有9个方言中都可兼表单复数。
二,“我”只用作单数,不用作复数,且多为新用法。
三,“恁”在寿光、潍坊、沂水、诸城等四处可用作第二人称单复数。而且还可以在“恁”的后面再加上“们”。
四,“你”在所有的方言中单用都不表复数。
五,“他”单用不表复数,没有可兼表复数的鼻韵尾读音。
六,第三人称的复数标记比较多,有“这些”,“这些儿”,“一些”,“伙子”,“几个”等,还有“们”。“们”属于新的、少数的用法。
4.3下面是9个山东方言中“俺”、“我”和“恁”、“你”的读音。
根据“俺”的现代汉语方言读音和用法来逆推其来历,应该满足两个基本条件。第一个条件是第一人称读。第二个条件是的后面有一个表示类属或复数的词且这个词必须有一个[-n]韵尾。
果摄读[a]音是早于中古的读音。据此可以排除上述9个山东方言中今读(果摄字中古以后的读音)、(主元音央化,是音节弱化轻读的第一步)、(u韵头齿音化,是山东少数方言的现代音变现象)的“我”字。
上述9种语料的调查者大多注明,“我们”、“俺们”、“你们”等是新的、少数人的用法。这说明,这些山东方言原来的人称代词复数是没有“们”尾的。
参照文献,平行比较其他汉语方言中复数标记的使用情况,这个鼻韵尾可能来自“人”字,也可能是由“辈”音变而来。虽然很难说定是来自“人”还是来自“辈”,但基本可能肯定山东方言中的“俺”和“恁”是人称代词和后面的复数标记合音的结果,这个鼻韵尾实际上是一个语法形式,不是一个音系学意义上的鼻音韵尾。
总的说来,由于这种人称代词复数表达法是在增标法的基础上形成的同字法,从人称代词复数表达法发展演变的历史过程来说,这的确是一种返古形式。因此,本文把这种现象称为“回头演变”现象。
不过,虽然都可归纳为同字法,但山东方言里的“俺”和“恁”与古汉语中的“我”或“吾”、“尔”或“汝”仍有重要区别:山东方言里的“俺”和“恁”是带着复数标记的,当其用来表示单数时,是复数人称兼表表单数概念。而古汉语中的“我”和“尔”本为单数人称代词,当其表示复数时,是单数人称兼表复数概念。从标记论的角度看,这是两种不同的标记现象。单数兼表复数,单数无标记,复数有标记,这种标记方式符合一般的语言共性。但“俺”和“恁”则为复数兼表单数,复数无标记,单数有标记。这种情况不符合一般的语言共性,因而是一种标记颠倒现象。
伍 人称代词复数表示法优劣论
5.1 根据本文第二节的讨论,在本文观察过的443个现代汉语方言方言点中,人称代词复数表示法的类型多达4种24个类型模式。其中,“增标法”的分布范围最大,使用人口最多,是最具优势的人称代词复数表达法。这一节本文将探讨增标法为什么会成为现代汉语方言中最普遍使用的类型
5.2 凭直觉来判断,这种局面很像是官话方言中先出现了增标法,然后向非官话方言扩散,最后形成了这种局面。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下面是现代汉语方言中使用增标法的情况。
(1)“们”字型。这种类型主要见于官话方言,其他也见于晋语、吴语、湘语、赣语和徽语。所属方言有:
徐州、邳县、新海连市、南京、扬州、高邮、盐城、淮阴、如皋、(以上《江苏》)、靖江、杭州(以上《吴语》)、赣县(《客赣》)、北京、天津、承德、唐山、沧州、石家庄、邯郸、平山、张家口、阳原、临河、集宁、呼和浩特、赤峰、二连浩特、海拉尔、黑河、齐齐哈尔、哈尔滨、佳木斯、白城、长春、通化、沈阳、丹东、锦州、利津、诸城、商丘、林县、原阳、郑州、信阳、白河、汉中、西安、绥德、银川、天水、兰州、敦煌、西宁、哈密、乌鲁木齐、南充、达县、汉源、西昌、自贡、重庆、昭通、蒙自、遵义、毕节、贵阳、黎平、柳州、桂林、吉首、常德、宜昌、襄樊、天门、红安、安庆、阜阳、芜湖、歙县、徐州、连云港、涟水、南京(以上《基础》)、武昌、汉阳、汉川、沔阳、天门、京山、荆门、当阳、江陵、枝江、宜都、宜昌、长阳、兴山、秭归、巴东、恩施、宣恩、来凤、利川、竹溪、竹山、郧西、郧县、均县、光化、房县、保康、南漳、襄阳、钟祥、枣阳、随县、应山、安陆、应城、云梦、礼山、黄陂、黄冈、鄂城、浠水、崇阳、监利、石首、公安、松滋、鹤峰(以上《湖北》)、长沙、湘潭、慈利、临澧、黔阳、通道、邵阳、衡山、衡阳、郴县、龙山、酃县、零陵、江华、石门、桑梓、永顺、保靖、永绥、古丈、沅陵、凤凰、芷江、靖县、晃县、乾城(以上《湖南》)太原、和顺、五塞、朔州、天镇、广灵(以上《山西》)、济南(《山东》)。
(2)“倈”字型。所属方言有泰州、南通(以上《江苏》)。
(3)“哩”字型。所属方言有连南、醴陵、新余、宜丰、修水(以上《客赣》)、宁乡、益阳、安化、南县、湘阴、岳阳、临湘、平江、醴陵、城步、新宁、武冈、宁远、嘉禾、耒阳、宜章(以上《湖南》)。
(4)“哋”字型。所属方言有广州、肇庆、四会、德庆、云浮、罗定、郁南、(以上《粤西》)、清远、佛冈、英德、韶关、曲江、仁化、乐昌(以上《粤北》)。
(5)“(伙)人”型。所属方言有建瓯、建阳(以上《闽语》)。
(6)“已”字型。所属方言有丹阳(《江苏》)。
(7)“俚”字型。所属方言有无锡(《江苏》)、南通(《基础》)。
(8)“家”字型。所属方言有常州(《江苏》)、江阴(《吴语》)、黄安、麻城、嘉鱼(以上《湖北》)、资兴(《湖南》)、新绛(《山西》)。
(9)“推”字型。所属方言有黄岩(《吴语》)。
(10)“队”字型。所属方言有衢州(《吴语》)。
(11)“良”字型。所属方言有金华(《吴语》)。
(12)“乱侬”型。所属方言有永康(《吴语》)。
(13)“伲”字型。所属方言有开化(《处衢》)。
(14)“星农”型。所属方言有常山、玉山(以上《处衢》)。
(15)“拉”字型。所属方言有龙游(《处衢》)、大冶(《湖北》)。
(16)“些农”型。所属方言有遂昌(《处衢》)。
(17)“人”字型。所属方言有云和(《处衢》)、绩溪、歙县、屯溪、休宁(以上《徽州》)、三都
(《客赣》)、桂阳、东安(以上《湖南》)。
(18)“农”字型。所属方言有庆元(《处衢》)、黟县(《徽州》)、福鼎、龙岩(以上《闽语》)、宜章(《湖南》)。
(19)“大家”型。所属方言有祁门(《徽州》)。
(20)“肮”字型。所属方言有婺源(《徽州》)。
(21)“等”字型。所属方言有翁源(《客赣》)。
(22)“”字型。所属方言有河源(《客赣》)。
(23)“兜”字型。所属方言有清溪、香港(以上《客赣》)。
(24)“兜畲”型。所属方言有揭西(《客赣》)。
(25)“人”型。所属方言有武平(《客赣》)。
(26)“侪们”型。所属方言有长汀(《客赣》)。
(27)“多人”型。所属方言有宁化、余干、南城(以上《客赣》)。
(28)“多”字型。所属方言有宁都、弋阳、建宁、邵武(以上《客赣》)。
(29)“”字型。所属方言有大余(《客赣》)。
(30)“抵”字型。所属方言有陆川(《客赣》。
(31)“勒”字型。所属方言有茶陵、阳新(《客赣》)。
(32)“格”字型。所属方言有永新(《客赣》)。
(33)“妈人”型。所属方言有吉水(《客赣》)。
(34)“巴人”型。所属方言有都昌(《客赣》)。
(35)“几”字型。所属方言有宿松(《客赣》)、汾西、霍州(以上《山西》)。
(36)“伲”字型。所属方言有广宁、新兴(以上《粤北》)。
(37)“代”字型。所属方言有怀集(《粤北》)。
(38)“乜人”型。所属方言有封开(《粤北》)。
(39)“类”字型。所属方言有连县(《粤北》)。
(40)“各农”型。所属方言有福州、古田、宁德、尢溪(以上《闽语》)。
(41)“辈”字型。所属方言有莆田(《闽语》)。
(42)“火”字型。所属方言有大田(《闽语》)。
(43)“侪”字型。所属方言有永安(《闽语》)。
(44)“的”字型。所属方言有西安、天水(《基础》)、罗田(《湖北》)、运城(《山西》)。
(45)“墨”字型。所属方言有绥德(《基础》)、大同(《山西》)。
(46)“接”字型。所属方言有红安(《基础》)、汝城(《湖南》)。
(47)“”字型。所属方言有孝感(《湖北》)。
(48)“”型。所属方言有黄梅(《湖北》)。
(49)“几个”型。所属方言有蕲春(《湖北》)。
(50)“”字型。所属方言有蒲圻、通城(以上《湖北》)。
(51)“恩”字型。所属方言有会同(《湖南》)。
(52)“齐家”型。所属方言有叙浦(《湖南》)。
(53)“能”字型。所属方言有新化、永明(以上《湖南》)。
(54)“南”字型。所属方言有祁阳(《湖南》)。
(55)“[ne]”字型。所属方言有湘乡、安仁(以上《湖南》)。
(56)“丙”字型。所属方言有攸县(《湖南》)。
(57)“纳”字型。所属方言有茶陵(《湖南》)。
(58)“拉”字型。所属方言有蓝山(《湖南》)。
(59)“泥”字型。所属方言有桂东(《湖南》)。
(60)“买”字型。所属方言有道县(《湖南》)。
(61)“都”字型。所属方言有闻喜(《山西》)。
(62)“几位”型。所属方言有吉县(《山西》)。
(63)“底”字型。所属方言有永济(《山西》)。
如果增标法是从一种方言向其他方言扩展后形成的,各地方言就应该使用相同的复数标记。从上面所列情况可以看出,虽然复数表示法相同,但具体的复数标记却异常复杂。这应被解释为是各地方言各自选择了相同的人称代词复数表示法。
5.3 这种不同时、不同地、不同方言类型的共同选择可以用认知-功能语言学理论来解释。语言最重要的社会功能是交流信息,而信息交流和信息编码主要受两条基本原则的支配,一条是经济(economic)原则。经济原则要求用尽量少的形式来表达尽量多的意思。一条是清晰(clear)原则。清晰原则要求信息表达应尽量准确清晰,没有歧义。除了这两条基本原则外,象似性(iconicity)和标记性(markedness)在信息编码中也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和地位。象似性要求语言结构与人的经验结构之间有一定的对应关系;标记性要求对语言中出现的不对称现象进行标记。详细讨论参沈家煊(1999,2000),William Croft(2000),张敏(1998)等。
从上述四个方面来看本文归纳的四种人称代词复数表示法,就三个人称的单复数表达来说,换字法使用了六个读音和意义都不相同的“字”(词),虽然符合清晰原则,但这种复数表示法却也可以说是最浪费的信息编码方式,不符合经济原则。同字法只用三个“字”来表达六个不同的语法意义,可以说是最大限度的利用了经济原则,但由于不同的语法概念用相同的语言符号来表示,区别不同语法意义时对语境的依赖性太强,而且难以完全排除歧义,因此,这种方法并不符合清晰原则。而且,显而易见,这两种方法的像似性和标记性也比较差。
三个单数人称共用一个复数标记构成的增标法显然是最合理的人称代词复数表示法。就信息编码来说,三身人称用三个代词,相同的语法意义只用一个复数标记,用四个“字”就可以表达六个语法概念,是最简约的编码方式,当然符合经济原则。三个人称的单复数形式都不相同,表达的意义准确而清晰,没有歧义,符合清晰原则。单数人称代词只有一个音节,在单数人称代词的基础上再加一个表示复数概念的音节,单音节对应单数人称,双音节(或多音节)对应复数人称,语言结构与人的经验结构间有合适的对应关系。单数人称无标记,复数人称带复数标记,不对称现象得到合适的标记处理。所以,增标法的象似性和标记性都很好。
换标法显然不符合经济原则:由于不同的人称已用了不同的代词,同样的语法意义只要一个复数标记就足以表达,在这种情况下,就没有换用不同复数标记的必要。换标法实际上是增标法出现后,因不同时代、不同地域、不同方言相互影响后形成的过渡形式。无论从语言类型学、历史语言学还是从方言学的角度看,这种人称代词复数表示法的重要性与上述同字法、换字法和增标法都不能相提并论。
5.4 根据上述讨论,可以把这四种复数表示法按优劣程度排列如下:
增标法 > 换字法 > 同字法 > 换标法
我们认为,增标法在信息表达和信息编码上的优越性,是其成为现代汉语方言中分布范围最大,使用人口最多的人称代词复数表示法的内在动因。当然,官话方言,尤其是普通话的强势影响也是增标法成为优势类型的重要因素。
陆余论
6.1 语言类型学在进行跨语言的类型比较时,一般不考虑语言内部的方言差别。这是因为,语言类型学希望概括出来的语言共性具有最大的普遍性,这样就必须排除方言、亲属语言及语言区域等因素。语言类型学有一个工作假设:一种语言一般只有一种类型,而一种类型在同一语言内部没有差别,至少是差别不大,不会属于不同类型(Joseph H.Greenberg 1963,汉译1984;伯纳德·科姆里1989;William Croft 2000)。然而,这种假设与语言事实并不完全相符,比如汉语这种方言分化严重的语言。
以本文讨论的人称代词复数表示法来说,汉语因为方言分化严重,不同的方言往往属于不同的类型,甚至在一个方言内部就包含多种类型,类型的复杂程度远远超过其他数十种语言之和。如果还是只给现代汉语方言指定一种类型,显然并不符合语言事实。于此可见,传统的语言类型学如果要进一步发展,得到更为令人信服的结论和成果,显然不能再回避大型语言的不同方言中存在着不同类型甚至是复杂类型的问题。
更进一步说,语言类型学主要是在共时平面上横向归纳语言共性和语言类型。用这种方法归纳出来的类型可以给我们提供历时研究的起点和线索,但我们很难根据这些孤立的类型来预测未来的演变方向和演变方式,也难以追溯这些类型形成的历史。而要得知这些共性和类型的演变趋势和演变方式,追溯其历史渊源,结合文献,纵向比较的方法显然更有效用。在这种情况下,历史文献和当代语言的比较,语言影响和语言接触的研究,方言内部的比较,这些在历史语言学和方言学中发展得比较成熟的方法在类型学研究中显然是大有可为的。
6.2 近年来,语言类型学界已开始重视方言学与类型学的关系。德国学者Bernd Kormann(1997)曾以英语为例,讨论过方言学与类型学的关系。Bernd Kormann主要是从类型学的角度来看待类型学与方言学的关系,从而认为类型学是所谓“大伙伴”(senior partner),方言学被放在次要的、从属的位置上。2003年8月,芬兰赫尔辛基大学举办了“历时语言学、方言学与语言类型学学术研讨会”。会议的主旨是:
The aim Of the symposium is to explore connections between these three fields of research,looking for ways in which historical linguists and dialectologists could learn from insights to be gained from typological studies,and vice versa.
从研讨会的三个大会发言(其中包括Bernopean Kormann的The European dimension of the new partnership between dialectology and typology)和全部17篇论文来看,基本上落实了这次研讨会的主题:方言学、类型学和历史语言学可以互相补充,取长补短。
这应可视为对Bernd Kormann早期观点的有益纠正和补充。并在一定程度预示了类型学、方言学和历史语言学在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方向。(注:这次会议的详细情况请浏览会议主页。网址是:http://www.eng.helsinki.fi/varieng/ain/programme.htm。笔者最新登录时间:2004年10月4日。)
6.3 下面讨论一个与本文相关的小问题:在综合报告(一个省、一个方言区或全国)中如何排列人称代词的单复数形式。
我们看到的现代汉语方言调查报告中,主要是下列这种排列方式:
我
你
他
我们
你们
他们
地点…
…
…
…… … …
还有一种排列法仅见于赵元任《现代吴语的研究》(1928,1956):
我
我们
你
你们
他
他们
地点…
………………
如果不对比分析不同方言的人称代词复数表示法,这两种排列方式大概没有优劣之分。但在研究人称代词复数表示法类型时,如果是用第一种方式排列的话,由于同一人称代词的单复数往往不在同一页,这样就需要来回翻页,不仅费时费事,还容易看错行。第二种排列法在每一种人称单数的后面紧接着该人称代词的复数形式,一般不用翻页就可以发现同一人称代词使用的是什么复数表示法。
因此,为了方便研究者利用语料,我们建议以后出版的综合报告采用赵元任的排列法,而且,最好是想办法把三种人称代词的单复数形式都排在同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