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自然灾害的社会科学研究_科学论文

论我国自然灾害的社会科学研究_科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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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认为,自然灾害的研究属于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的课题。事实上我国的地震地质、气象气侯、农业林业、工矿技术等领域的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专家为我国重大自然灾害的发生、预测预报等问题的研究作出了巨大努力,为我国日益深化的减灾实践和具有中国特色的灾害科学理论体系的构建已经做出和正在做出重大贡献。但是我们认为,对自然灾害,仅进行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研究还是不够的,还必须开展对自然灾害的社会科学研究。这种研究的必要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察。

一、开展对自然灾害的社会科学研究是揭示自然灾害本质特征的要求

根据引发灾害的原因可把灾害分为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由自然因素或自然——人为因素引发的灾害,我们便称之为自然灾害。自然灾害无论是地震地质灾害、气候灾害,还是海洋灾害、农林灾害都可以抽象出其一般特征来,作者曾把自然灾害的持征概括为五个方面(注:郭强:《灾害特征论》,《许昌师专学报》,1991年第3期)。在此, 我们从对自然灾害综合研究的角度再对自然灾害的一般特征作一简略考察。

(一)自然灾害的自然性。它是指自然灾害的一种固有特征,表现为三个主要方面,即自然灾害的灾因自然性、灾发过程自然性和灾害影响后果自然性。

1.灾因自然性。研究表明,单纯自然灾害根本上由纯粹的自然因素所引发。一般自然灾害总体上由自然——人为因素(以自然因素为主体,若以人为因素为主体则为人为自然灾害,可划归为人为灾害)所引发。统计表明,单纯自然灾害在整体自然灾害中的比例是很小的(注:马宗晋:《中国社会重大自然灾害及减灾对策》,科学出版社,1994 年第1期)。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类实践能力的提高,人类实践所触及的范围或领域正日益扩大,所以即便是单纯的自然灾害,其引发的自然因素亦非纯而又纯,人为因素日益渗入到这些自然灾因中,共同成为自然灾害的引发因素(注:郭强:《灾害社会学研究刍议》,《许昌师专学报》,1990年第1期)。 所以自然灾害的灾因自然性亦并非纯粹的自然性,在一定意义上已成为社会性或人为性的自然性。研究自然灾害发生的人为因素和自然——人为因素及其共同作用,当然应该有社会科学的加入。

2.灾发历程的自然性。即灾害发生历程的一种特性。一般说来,自然灾害的发生要经过萌生期、潜伏期、爆发期、持续期和衰退期五个阶段。这种历程具有自然性,任何自然灾害基本上都要经过这几个过程,且不可逾越某个过程而进入下个过程。这个过程也是灾害为主体转换为受灾者为主体的自然行为过程(注:郭强:《论灾害行为》,《灾害学杂志》,1993年第1期)。所以如何缩短灾害的持续期, 如何以最短时间实行主体转换,当然离不开社会科学者的参与研究。

3.灾害影响后果的自然性。任何灾害的发生都要有一定后果,这是灾害影响的结果。没有这种影响和结果,再大再严重的自然现象亦称不上灾害。自然灾害对人及人造物的影响当然需要自然科学的研究,比如对灾度、灾强、灾势、灾情、灾区的分析与界定。但我认为这更离不开社会科学的研究,比如对减轻灾害带来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社会振荡等问题的研究。

(二)自然灾害的社会性。这也是自然灾害的一种本质特性,它表现在成灾和受灾的许多方面。从以上对自然灾害自然性的分析可以看出,自然灾害在表现其自然性的同时又表现出明显的社会性。我们可以把这种社会性归结为人灾关系下的人地关系和人人关系。于光远先生便认为自然灾害是一种自然——社会现象,是人地关系与人人关系的产物(注:杜一:《灾害与灾害经济》,中国城市经济社会出版社,1989年)。总体上看人地关系失调是自然灾害发生的根源,而人人关系(包括经济关系、政治关系、社会关系等)则是自然灾害为害的对象。很明显对这些问题的研究需要社会科学的知识和手段。

(三)自然灾害的历史性。我们不仅把自然灾害看作一种自然社会现象,而且还把它看作一种历史现象。自然灾害自古就有,现在亦存,即使在将来的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也会仍然存在。且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人口的增加,自然灾害会呈现出更为复杂更难防御的状态,比如灾害种类的不断增多,危及范围越来越大,社会的易损性愈来愈突出等等。我们把这些统称为自然灾害的历史性。如何从国内外浩如烟淼的灾史材料中挖掘宝贵的资料,如何通过灾害特别是具体灾种的历史的研究,探索自然灾害发生发展规律和对自然灾害防抗救治的一般原则与技术,是我国自然灾害研究不可忽略的重要问题。而这些问题的研究同样需要历史学家、社会学家等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努力。

二、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灾害科学理论需要社会科学对自然灾害的综合研究

灾害科学是个大科学(注:灾害学不同于灾害科学,前者所涉及的内容和方法不同于后者。灾害学可分为自然灾害学、人为灾害学、环境灾害学;而灾害科学包括灾害自然科学、灾害社会科学、灾害交叉科学和减灾工程技术。),它包括许多内容。从纵向来看,灾害科学由三大部分组成,即灾害的自然科学研究、灾害的社会科学研究和灾害的交叉科学研究。

(一)灾害的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研究,我们可以简称为灾害自然科学和减灾工程技术。对自然灾害的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研究是自然灾害系统研究的重点,通过这种研究可以探索某些自然灾害发生发展规律,为减轻自然灾害损失提供工程措施和技术保证。对自然灾害的自然科学研究和工程技术研究,无论是对深化减灾实践还是构建灾害科学体系都是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可以说,没有对自然灾害的这部分研究,自然灾害研究便失去了基础,灾害科学的构建也就失去了基本理论和基本素材。但是,我们认为这种研究又不是同对自然灾害的社会科学研究不相干的。从国内外所做过的研究来看,对自然灾害做纯粹的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研究是不多见的。从减灾实践来看,有效减灾尽管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自然灾害的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研究,但它不纯粹取决于对自然灾害的纯粹的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研究。对某一自然灾害灾种的研究包括其蕴发机制、减灾手段、救灾措施的研究已不是纯粹的自然灾害研究,所采取的措施亦非纯粹的工程措施而不包括任何非工程措施(注:不能否认对自然灾害个别过程的纯粹自然科学研究,但对整个灾种的研究中,尽管以其个别过程中的纯自然科学研究为基础,但这种研究不是全部,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任何重大的灾害的综合研究都是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共同参与的研究。)。因此构建灾害科学理论体系,对自然灾害进行综合地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研究也需要哲学的思路、社会科学的视角。

(二)灾害的社会科学或灾害的非工程措施研究,可以简称为灾害社会科学研究。构建灾害科学理论体系仅有自然科学还是不够的,还必须有社会科学对自然灾害的综合研究。任何自然灾害的发生都要危及人类和社会,这需要社会学、政治学、人类学对自然灾害的研究;任何自然灾害发生又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破坏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这又需要经济学对自然灾害的研究;任何自然灾害又毫无例外地影响人们的心理和行为,这又需要心理学、管理学、行为科学的研究;任何灾害又是一种历史现象,这又需要我们用历史学的知识和方法去研究灾史。同时减灾不仅需要以自然科学研究为基础的工程措施,还需要以社会科学研究为依据的非工程措施。要对减灾科学决策和管理,需要领导科学和决策科学的研究;要提高全民族的减灾意识,需要广泛开展减灾宣传与教育,而使减灾宣传教育更科学有效,必须开展和加强减灾宣传与教育的研究;要以法治理灾害,规范减灾行为,又需对灾害法的系统研究。

总之,灾害社会科学是灾害科学理论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因而构建灾害科学理论体系需要开展对自然灾害的社会科学研究。

三、中国自然灾害的研究状况

总括来讲,中国自然灾害的研究状况是:对自然灾害的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研究起步较早,成果较多,发展较快,但具体灾种的研究很不平衡;对自然灾害的社会科学研究和交叉综合研究刚刚起步,有显著效益的成果不多,尚需要加强研究。

在对自然灾害的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研究方面,我国自古就有。中国古籍对地震、旱涝、山崩、自然火灾等灾害多有记载。建国以后我国加强了对各种自然灾害的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研究,先后建立了一大批研究机构,研究了大量重大自然灾害的演变规律和防御对策,为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特别是联合国开展国际减灾十年活动以来,我国灾害科学界强化了对重大自然灾害的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研究(注:以马宗晋灾害综合对策,郭增建研究物理学、灾害未来学,延军平研究灾害地理学较为突出。)。但是这些研究也有些问题需要解决,这些问题主要有:首先学科发展不平衡,有些学科较成熟,发展较快,比如对地震灾害、洪涝灾害、地质灾害等研究;而有的学科或灾种进展较慢,成果运用效果不明显,比如对旱灾、虫灾、某些海洋灾害的研究。其次对自然灾害的自然科学研究运用成果较多,但是理论概括不够。应该说,我国目前对自然灾害的自然科学研究尚处在描述状况,还没有对具体灾种的基本问题做出科学的结论,比如还没有对一般灾度问题(注:对灾度问题现尚有不同叫法,有人叫灾级,有人叫灾强,现尚没统一。)、一般灾害发生规律问题、灾民问题等做出令人信服的结论。故,就对自然灾害综合的自然科学研究深度来讲,也需要结合社会科学对重大自然灾害的素材加以概括总结,从而达到一定的理论高度。

在对自然灾害的社会科学研究方面,我国起步较晚,取得的研究成果也不多。可以说涉及到对自然灾害的社会科学研究从对自然灾害的自然科学研究一开始便进行了。但从社会科学的知识、立场、视角出发探讨自然灾害的某些问题,开始于我国开展国际减灾十年活动之后。当然这之前特别是1976年唐山大地震后,以社会学家苏陀教授为首的科学工作者开始研究地震灾害的社会学的有关问题。1990年我国开展国际减灾十年活动以来,社会科学界逐渐开始以对自然灾害的社会研究,比如开展了灾害社会学、灾害经济学、灾害保险学、灾害防治学以及灾害法、灾害史的研究,先后出版了《灾害论》、《灾害与社会》、《灾害与灾害经济》、《中国灾害史》等灾害社会科学著作。(注:我国“八五”期间社科研究机构规划办先后资助了灾害社会学、灾害经济学、减灾政策等问题的研究。这些研究中申曙光的灾害生态经济研究、郭强的灾害行为研究、陆立德的减灾政策研究、赵庆泽的灾害保险研究已开始进行并取得成果。)但是这些研究还很不系统,还极其缺乏实证分析。这种状况同我国日益深化的减灾实践还不适应,也同我国构建灾害科学理论体系很不适应。因此要求有更多的社会科学工作者加入到自然灾害的研究行列,开展和加强对自然灾害的社会科学研究。

由于自然灾害的链发特征,我国灾害研究者很早就注意研究灾害的综合理论问题,但这些研究多以具体灾种的综合理论探讨为主,对综合的自然灾害的一般问题尚注意不够。但1990年以来,我国学者开展了灾害管理基础理论研究、灾害风险评估研究、灾害防御投资优化技术研究、城镇防灾救灾系统工程学研究、中外大城市灾害系统管理模式研究等。先后出版了《灾害管理》、《中国自然灾害影响评价方法研究》等专门著作。但对影响我国发展和建设的一些重大理论问题还没有开展研究,比如自然灾害风险区划及脆弱性评价问题,城市与重要经济区持续发展模式中的减灾体系问题、防洪防涝宏观决策问题、灾害行为管理问题、灾害发生因素控制问题等。要深化我国灾害科学理论研究,促进我国减灾实践的发展,我们在重点开展对重大自然灾害灾种的综合研究中,还不应忽略对自然灾害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应用基础理论)研究。当然开展对自然灾害综合理论系统研究也不能仅仅依靠自然科学的知识和方法,还要有社会科学的参与。

综上所述,在对我国自然灾害进行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研究基础上,在自然科学研究自然灾害所提供的大量资料背景下,开展对自然灾害的社会科学研究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这将有助于深化我国灾害科学理论,促进我国减灾实践的发展。为此我们盼望有更多的社会科学家关心、支持、参与我国灾害科学的研究。

文稿收到日期:1998—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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