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供销合作社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是我国农村农业发展史上又一次重要会议。这次会议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全面总结了我国农村改革20年的基本经验,阐明了跨世纪农业、农村工作的历史任务,并且明确提出了促进各项改革和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对推动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跨世纪的发展目标,开创农村工作新局面,具有重大意义。在当前形势下,供销合作社如何继续深化改革,推动企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任务。
一、供销合作社20年改革取得的成就,是坚持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的结果
改革开放20年来,我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作为为农服务组织和农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供销合作社,同样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据统计,到1997年,我区供销社系统年购销总额达281.2 亿元,比1978年增长7.1倍;因定资产总值34.9亿元,比1978年增长19.4倍;年上交税金1.5亿元,比1978年增长0.45倍。回顾20 年的发展历程,我们深深体会到,这主要得益于邓小理论的正确指导。正如十五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的:“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这是最根本的经验。”改革实践充分证明:(1 )由于有了邓小平理论的指导,才使我区供销合作社在改革之初,大胆冲破陈旧观念和僵化体制的束缚,改革旧的体制,由“官办”改为“民办”,恢复组织上的群众性、经营上的灵活性、管理上的民主性,从而焕发出生机和活力。(2)由于有了邓小平理论的正确指导, 才使我区供销合作社在深化改革中,更加明确目标方向,更加坚定为农服务的宗旨,不断探索把供销社办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村综合服务组织的途径和方法,在加强与农民结合、参与农业综合开发、开拓经营服务领域、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和突破性成果,从而多次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3)由于有了邓小平理论的正确指导, 才使我区供销合作社在转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时期,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取向,不断推进自身改革,转变经营机制和经济增长方式,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始终坚持“与农共兴”的发展战略,在扶持农民发展商品生产,引导农民进入市场,推进我区农业产业化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近年来,供销社除担负全区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需要量的85%以上供应任务外,每年扶持农民发展商品基地达230多万亩, 为农民增收30亿元以上,因而受到农民群众和各级党委政府的一致好评。供销社通过参与农业产业化建设,不仅为推动我区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使自身的经营与发展获得了更加广阔的天地,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从而成为我区目前农村经济建设的一支不可替代的骨干力量。
二、认真贯彻落实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再创供销合作事业的新辉煌
十五届三中全会《决定》在论述农业和农村跨世纪发展的任务时明确提出:“供销合作社要继续深化改革,更好地为农业、农民服务。”同时还提出“进一步搞活农产品流通,尽快形成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农产品市场体系,为农民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是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迫切需要。”这不仅给供销社在新形势下的改革与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和目标,同时也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课题。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我区供销社应当抓住机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积极探索研究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之路,进一步推进供销合作社的深化改革,为开创我区农业和农村工作新局面做出新的贡献。为此,应当明确如下思路:
(一)围绕“两大课题”去探索、推进改革。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和搞活农产品流通,是《决定》提出的农业和农村跨世纪发展的两项新任务,是关系到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两项重大课题,也是供销社作为农村流通主渠道和农村综合服务组织的主要职责任务。因此,供销社必须围绕这两大课题去开展和推进自身的各项改革,探索实现两大课题目标的有效形式和途径,务必在推进我区农业产业化建设和搞活农产品流通中发挥出主力军作用,作出新的业绩。
(二)坚持办成“两个组织”不动摇。把供销社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村综合服务组织,是中共中央、国务院站在国民经济全局的高度作出的战略决策,是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必须实现的根本目标,我们要坚持不动摇。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中发[1995]5号文件)以来三年多的实践证明, 供销合作社坚持集体所有制性质,坚持为农服务宗旨,积极发展与农民的联合与合作,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就能够实现“民富社兴”,就具有强大的生命力。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农村经济体制的进一步稳定,农民迫切需要“龙头”带动进入市场,走上专业化规模化的发展道路,强烈呼唤合作制经济和为他们提供多方面的系列化服务。因此,供销社必须看到加快与农民结合,办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村综合服务组织,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切不可因为目前遇到一些前进中的困难而动摇实现改革目标的信心和决心。应当在认真总结前几年改革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坚定认识,振奋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实现目标的进程。
(三)着重抓好“与农共兴”的三件实事。一是办好龙头企业。应当先在一批有实力、渠道宽、门路广的销售或加工企业搞试点,取得经验逐步推广、扩大,使各地、市、县逐步建立起一批以某一拳头产品为龙头,购销渠道顺畅并且经营上规模的龙头企业。通过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功能,把农产品商品基地以及相关的行业联合起来形成一个个产业链,并逐步成为当地的产业支柱。供销社通过办好龙头企业,使自己在开拓城乡市场、搞好农产品流通方面,发挥出主力军的作用,创造出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不仅是党委政府和农民群众的强烈要求,也是供销社自身发展的需要。二是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以某一拳头产品或项目为龙头,以供销社为依托,与农民联合起来,组成产供销一条龙服务,贸工农一体化经营的经济实体。这是组织引导农民进入市场,走专业化、规模化、市场化发展道路的一种有效形式,也是供销社与农民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办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有效途径。我区供销社近年来通过学习推广山东省的经验,已在全区各地办起了200 多个专业合作社。其中有一批已形成一定规模,取得了初步成效,在当地产生了良好的影响,深受农民群众欢迎。供销社应当认真加以总结,并在总结前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提高,加快发展步伐,力争在本世纪末,每个基层供销社都办成一个以上专业合作社,并使之成为当地的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三是积极参与市场建设。十五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继续发展多种形式的初级市场,重点在农产品集散地发展区域性或全国性的批发市场”,同时还强调“发展小城镇”。这对供销社来说,无疑是一个极好的发展机遇。因此,各地供销社必须积极作出反应,在搞好原有网点建设的同时,集中财力、物力,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小城镇扩建新区兴建农贸市场;在农产品集散地兴建专业批发市场,并注意加强市场设施建设,逐步扩大规模,完善服务功能,向农民提供及时准确的市场信息。我区供销社参与市场建设起步晚,进展慢,发展不平衡,潜力还很大,各级社应当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当地经济建设的需要,进一步研究作出规划,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使市场建设真正成为供销社新的有效经济增长点。为搞活我区农产品流通,帮助农民增加收入,发挥积极的作用,
(四)搞好企业改革整顿,在增强企业活力上下功夫。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深入发展,供销社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与新形势要求很不适应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以致严重地制约和阻碍了自身的发展,因此,加强企业改革整顿,增强企业活力,已成为供销社进入市场经济以来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具有决定性意义的紧迫任务,在企业改革整顿过程中,应当着重抓好“三个转变”。一是以深化人事、用工、分配制度改革为重点的经营机制的转变,彻底解决企业用工上的“铁饭碗”、分配上的“大锅饭”、干部制度上的“铁交椅”和“能上不能下”等旧体制下形成的弊端,使企业真正建立起“干部能上能下,竞争上岗”、“职工能进能出,按任务定员、定岗”的用人机制,和“职工收入与企业经济效益紧密挂钩”的分配机制。二是以强化管理为重点、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做到眼睛向内,把搞好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与强化内部管理结合起来,彻底克服管理粗放的积弊,充分挖掘管理的潜力,努力探索依靠严格管理和科学管理取得良好效益的内涵发展路子。三是以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为目的,拓展经营服务领域为主要内容的经营战略的转变。从经营的重点、阵地到服务网络的设置,以及经营的方式、方法、策略等,都要围绕服务“三农”的需要,以有利于开拓、占领农村市场,发挥农村流通主渠道作用为目标,不断探索实现产供销一条龙服务,贸工农一体化经营的新形式、新途径,使企业在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进程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并逐步走上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