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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产业问题,是一段时间以来高教界乃至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那么,高等教育产业属性的理论依据是什么?发展高等教育产业能否“拉动内需”?高等教育能否“产业化”?等等,讨论清楚这些理论问题无疑于教改实践很有好处。笔者拟就普通高等教育(不涉及成人与其他非正规、非正式的高等教育)中的上述问题谈点粗浅看法。
一、高等教育的产业性
1.高等教育产业的内涵。
在国民经济中,通常将生产活动按三次产业划分:第一产业(包括农业、林业、渔业、畜牧业等),第二产业(包括各种工业与建筑业等),第三产业(包括运输、邮电、商业、各种公共服务业等)。199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其中,将“教育”看作是“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而划为第三产业。普通高等教育是教育系统的一个子系统,理所当然也应划归第三产业,同属于“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全局性、先导性影响的基础行业”。对此,人们一般并无歧议。
但是,应当强调一点,即我国高等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因此,“高等教育产业”的内涵即这一概念所反映的本质属性是直接为“培养高级专门人才”服务的教学、科研活动,以及学生思想教育活动,其他如为保证教学、科研及师生员工的基本工作、学习、生活条件的后勤物资保障服务,乃至直接为社会服务的校办科技产业,都不应包含在内。
2.高等教育产业性的主要特征。
支撑高等教育产业性的基本理论依据在于“教育的双重属性”。一方面,教育担负着对社会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劳动力(特别是具有专门知识的高素质劳动者)的“再生产”任务,具有经济基础的属性;另一方面,教育又是一个历史的阶级的范畴,是一定的社会政治和经济的反映,既服务于又反作用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表现为上层建筑的属性。
高等教育产业性是以知识产业为主要特征的。广义的知识产业包含科技产业(新知识、新技术、新产品的生产)、文化产业(先进的思想、艺术、论著、作品等的生产)和教育产业(教书育人等人才培养活动)。知识产业机构还包含科技机构、科技企业和社会咨询服务行业等,教育产业只是全部知识产业的一部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高等教育产业的实现,是通过以消费者身份出现的受教育人向“高等教育产业”所属的“生产企业”高等学校购买知识和知识服务,以达到自身价值的增值,形成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高级专门人才;再通过人才市场出售其使用价值,进而为社会创造价值与财富,同时获得相应的经济回报。高等教育产业的两次交换决定了大学教育涉及内、外两个市场:内部市场即教育过程;外部市场为人才市场。大学发展教育产业必须把目光同时瞄准内、外两个市场,形成内、外市场互动的协调发展关系。
3.发展高等教育产业的积极意义。
走内涵发展为主的道路,大力发展高等教育产业,使其同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相适应(如能上下取得共识,创造条件适度超前则最好),这对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增强我国在国际竞争中的实力,迎接知识经济的挑战,具有紧迫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笔者以为,其积极意义主要有三点:①直接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对发展高等教育产业而言,主要就是扩大高校招生规模。随着招生规模的扩大,不仅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国家建设对高级专门人才的需要和广大国民对高等教育的旺盛需求;而且可以促使高校挖潜,提高办学的规模效益;还可以从增收的学费中补偿办学经费的不足,改善教师待遇,稳定师资队伍。②直接带动一批相关产业的发展。高等教育产业的发展不仅可以极大地推动高校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而且可以直接带动一批相关产业的发展,如餐饮业、物业管理、建筑业、制造业(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及一般设备等),等等。③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拉动内需”的作用。来自各方面的调查,几乎一致表明高等教育是国民当前最愿意购买的服务产品之一;目前国民储蓄的目的,首推“子女教育”。但期望值不可太高,它只能在一定限度内刺激教育消费,起到“拉动内需”的作用。
4.高等教育可借鉴的产业机制。
高等教育既然属于第三产业范畴,适当引入产业经营理念,借鉴一些产业运营机制,不仅应当,而且可能。这里择其要者略举一二。
首先是竞争机制。在日渐成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机制无论对学校办学、对教职员工和对学生都需要。学校要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由市场和社会检验其质量,决定其生存与发展。目前我国大学的评估、排名还没形成真正的摆脱政府行为而有权威的中介机构,一旦这种中介机构形成政府拨款又与之挂钩,且随着社会用人制度日益减少人为的关系因素,那么以办学水平和毕业生质量为内核的学校社会信誉度,就将真正成为一所高校的“生命线”,办学的竞争机制(诸如考生对学校的挑选,教职员工的竞争上岗,学生的学籍管理等)就日显突出。
其次是投入产出机制。中国的高等学校办学效益低下,这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国家大包大揽、统包统分形成的一大弊端。学校办成了政府的附庸,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师生比、职生比低,等等。必须转变观念,认真核算投入产出,不断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精简机构,定编定岗,不断提高办学效益。
投入产出机制还应当包括反映高等教育投资经济效益的教育成本核算机制。1992年我国高等教育的投资利用效率仅为40.1%。由此造成了教育投资严重短缺与教育资源严重浪费并存的局面。按照教育经济学的理论,高等学校在“生产过程”中的损耗可以用两种方式来衡量:第一种是“平均成本”,即用总投资数除以在校生人数所得的商;另一种是“边际成本”,即生产另一单位产量的额外的(或增加的)成本。譬如,一所万人大学,若总投资为1个亿,则“平均成本”为1万元。如果该校多招1名学生,其投入通常并不需要再加1万元,这部分增加的投入就称之为“边际成本”。在一般情况下,高等学校越能充分利用“边际成本低于平均成本”这一特点,充分挖潜扩招,其办学效益就越高。
此外,我们还可以从等价交换机制引伸出有偿服务机制,制定并实施教育成本补偿和分担政策等等。
二、高等教育产业化是一种有害的舆论误导
高等教育虽然属于第三产业范畴,但它所提供的是非实物形态的准公共产品,这种“产品”不仅具有一定的商品属性和私人产品的特点,而且更多地表现为具有“利益上的非独占性和消费的非排他性”的公共产品所共有的典型特征。因此高等教育又不能完全等同于一般的第三产业。笔者认为,高等教育产业化是一种有害的舆论误导。
1.高等教育产业化舆论带来的负面影响。
一段时间以来,“教育产业化”的舆论一浪高过一浪,作为非义务教育的高等教育“产业化”更是首当其冲。笔者感到,这种舆论已经造成了相当程度的负面影响,特别是认识上的混乱和行为上的盲动。有人认为:“教育要全方位地适应市场经济”,要“以市场需求为人才培养导向,以市场的发展为专业设置的依据”;有人提出,“教育发展到今天,已经具备了产业的特征,完全可以按产业发展的基本要求来规范和支持其发展”;有人“设计”,“教育改革的正确方向应当是教育产业化、市场化”。在这些认识和舆论的影响下,有人误认为高校毕业生可以“商品化”,学校可以以“毕业生”与社会用人单位实行“等价交换”,甚至学校还可以盈利;有的省长也发出了“教育投资社会化”的宏论,顺水推舟地将教育投资转向社会和学生家长;许多公司、企业更是把高校视为中国的“金矿”,跃跃欲试,准备开采。笔者前不久就亲历了两个企业打算办学的事例,其牟利的如意算盘令人望而却步。
2.高等教育实行产业化的不可行性。
高等教育具有的双重属性,决定了高等教育首先是一种社会公益事业,具有法定的非盈利性(《高等教育法》有明确规定),与以利润为驱动杠杆的市场经济活动相距甚远。
其实这个问题在国际上已有共识。1998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召开首次世界教育大会(我国陈至立部长出席),会议通过了两个重要文件,代表们对高等教育的性质、地位等一系列重要问题取得了一致的认识。针对市场经济国际化所带来的对市场规律的普遍认同以及教育应遵循市场法则的主张,大会一致认为:“应当澄清这一方面的模糊与混淆。市场规律和竞争法则不适用于教育,包括高等教育。”“教育不是经济的一个分支。教育过程、教育目标、教育结果或‘教育产品’都不能与经济相提并论。教育实际上具有其自身存在的功能,它是社会的一个基本领域,也是社会存在的条件之一。没有教育就没有社会。”会议严肃指出:“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减少高等教育公共经费,也不能将大部分沉重负担转移给家庭,这只能加重接受高等教育机会的不平等。”
纵观世界各国的高等教育发展历史,迄今为止,政府一直是高等教育的主要投资者。“高等教育产业化”即使在发达国家也无先例。这里需要特别提出的是高校收取学费的问题。“学费”从形式上看好像有“价格”的属性,但本质上它不是等价交换的度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产品价格,也不遵循商品的价格原则。世界各国学费在教育成本中的比重千差万别,因此确定收费的标准并不是成本加利润。
世界各国办大学,尤其是办高水平的大学(包括私立大学),绝大多数不是主要靠收学费维持学校发展的。欧洲不少国家高校是免收学费的,法国的国立大学只收取少量注册费,英国到1991年学费收入才上升到大学全部经费的35%。美国最著名的一批私立大学,其学费之昂贵是世界有名的,但在全年收入中的比重还是个小量。以1999年学费为例,麻省理工学院和哈佛大学分别为23100和21266美元,而学费总量占其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3.9%和21.2%。至于州立(公立)大学,平均学费为3800~6000美元左右。据美国教育部国家教育统计中心1997年公布的数据,美国1426万各类在校大学生中有1109万(占78%)是在公立高校中就读的。美国1998年的人均GDP为31300美元, 人均年消费额为21300美元。这就是说78%的大学生的学费负担与人均GDP相比并不重。 日本的人均GDP超过3万美元,其国立和公立大学学费平均在3000美元左右,私立大学平均学费约为6500美元。
我国1998年人均GDP只有人民币6200元, 当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424元,农业居民为2160元。现在有人写文章建议把大学学费都提高到相当于生均开支的水平,即平均收费达到10000 元(注:接近5个农民的年均收入!据1999 年召开的全国高等教育招生工作会议披露:目前国家每年培养一个文科大学生需1.2万元, 一个理工科大学生需1.5万元,有的学科所需更高), 其理由是中国老百姓在银行里有的是存款,能承担得起。值得商榷的是,这近6 万亿存款在居民中是如何分布的,尽管各种报刊披露的数据不尽相同,但我国目前银行中的大多数存款集中在少部分人手中这却是尽人皆知的。收费制度的改革不能不从我国城乡居民大多数的收入情况出发,否则高等教育就会变成面向少数人的领地。如果贫富差别进一步在文化上扩大,经济上的贫富差别就更难解决了。因此,国家确定普通高校学费的原则,不是单纯考虑成本,而是既要考虑到培养大学生所需要的生均事业费,也要综合考虑高校发展规模、国家可能的财力及居民的平均承受能力。所以,1996年国家主管部门发文规定,由国家及企业、事业组织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现阶段收取学费应以学校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25%为最高限额。按这一收费水平,各省市情况虽有差别,但据云南等省调查的情况来看,大体上有20~30%学生的家庭已经很难承受。即便设立贷款,如果学费过高、与毕业后可能的支付能力或可预期的收入相差过大,就会形成付得起的学生不需贷、付不起的学生不敢贷的局面。
总之,对我国现阶段国民的实际消费能力应有一个实事求是的分析。不可否认,改革20年来,中国老百姓的物质生活水平确有较大提高。但按照联合国制定的国际公认的人均消费水平来看,我国有近70%的人口仅处于维持温饱和简单再生产的消费状况。中国的多数老百姓毕竟还不富裕。鼓吹“高等教育产业化”的人千万不能忘乎所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