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警惕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对图书馆的误导,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营活动论文,图书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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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代以来,我国图书馆在坚持无偿服务为主的同时,在某些特殊服务项目上向读者直接收取一定的费用,或者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开展一些附带性的经营创收活动,的确增加了图书馆的收入,解决了图书馆的一些问题,应该加以肯定。但也应清醒地看到,某些关于图书馆有偿服务和经营创收的观点似是而非。必须提高警惕,防止误入歧途。
1 无偿服务枷锁论
免费为读者提供服务是图书馆的优良传统,一向受到社会的肯定和人们的称赞。有人为了达到全面推行有偿服务的目的,全盘否定无偿服务的作用,把免费为读者提供服务说成是“禁锢图书馆事业的枷锁”[1]。大家知道,图书馆属于社会公益性事业,不以赢利为目的。 它所开展的书刊借阅、图书宣传、阅读辅导以及一般性的参考咨询等都是免费的,基本上消除了知识传播和信息交流中的金钱障碍,为实现文献信息资源共享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维护了社会成员获取知识、信息的平等权利,推动了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正是当年湖南省立图书馆不向毛泽东索取书刊报纸阅览费,这个来自韶山冲的农村青年才得以饱览中外古今典籍,观察世界风云变幻,为领导中国人民推翻三座大山、创建新中国打下了知识基础。如果当年大英博物馆图书馆不为饥寒交迫的马克思提供无偿的研究条件,奔波流亡的列宁不能免费使用世界十多个国家数十个图书馆的书刊资料,他们不可能创立马克思主义和列宁主义。要是图书馆样样都收费,报童出身的爱迪生、印刷工人法拉第、杂货店学徒华罗庚能成长为发明大王、电磁学奠基人、著名的数学家吗?如果列夫·托尔斯泰不能免费大量借阅莫斯科各图书馆收藏的有关历史书刊和回忆录,他能完成不朽的文学巨著《战争与和平》吗?事实证明:许多伟大的思想家、英明的政治家、卓越的科学家、杰出的发明家、著名的文学家,正是由于得到图书馆的多方面的免费服务,才有所做为、有所发明、有所创造,为祖国人民和世界发展做出重大的贡献。这就是列宁、克鲁普斯卡娅、李大钊等先哲强调图书馆免费服务的原因,这就是许多国家的图书馆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公共图书馆宣言》及许多图书馆职业组织一贯坚持图书馆免费服务原则的道理。否定图书馆免费服务的优良传统,就是否定图书馆的社会公益性质,就是抹煞图书馆突出的特点,就是剥夺社会成员平等享用图书馆资源的权利,也就是从一定意义上否定了图书馆存在的价值。
2 有偿服务方向论
1986年,有偿服务刚在我国图书馆中开展的时候,有人便预言:“看来,有偿服务是个方向”[2]。1987 年又有人提出:“实行有偿服务已是文化事业单位的发展方向。”[3]其实, 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只不过是图书馆增加收入的手段措施,它是有原则、有条件、有范围的,不应该也不可能是图书馆必须遵循的“方向”。社会组织机构的发展方向体现着它的主要任务、根本目标和价值取向,不是可以任意确立和随便更改的。我国图书馆事业的方向是什么呢?党和政府已有明确的规定。1982年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部、国家科委、国家教委《关于改进和加强图书馆工作的报告》也重申了这一方向。就是文化部、财政部、国家工商局下达的《关于“颁发文化事业单位开展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的第一条,也明确指出:“文化事业单位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正确处理好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一切淡漠“二为”方向,把创收赚钱作为追求目标的言行都是错误的,应该坚决反对。
3 有偿服务万能论
国内外图书馆的实践证明,有偿服务和经营创收的作用是十分有限的。所以图书馆都以无偿服务为主,有偿服务为铺,并把搞好无偿服务作为开展有偿服务的大前提。有人却片面地夸大有偿服务的作用,把它说成是包医百病的灵丹妙药。早在1984年我国图书馆刚刚开展有偿服务的时候,就有人宣扬有偿服务有五大利,即有利于我国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图书馆的服务水平,有利提高书刊利用率,有利于图书馆改革的顺利进行, 有利于衡量图书馆的工作效率和社会效能。 [4 ]1988年有人大谈有偿服务的意义,认为它可以“改变社会对图书馆的偏见”,“提高图书馆的社会地位”,“扩大图书馆工作的范围和服务的领域”, “改善图书馆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和人才结构”等。[5]1995年又有人主张“把图书馆当作企业来经营”,图书馆可以“通过创收性服务获得营利来维持生存与发展”。[6]1996 年有人把有偿服务与市场经济联系起来,认为有偿服务“带来了图书馆一场观念革新,由它引出的文献增值观念、效益观念,将推动图书馆事业多元化发展。”[7]
图书馆的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果真有如此神奇的作用吗?否!
(1)图书馆是社会历史的产物。 图书馆事业的产生和发展取决于社会对文献信息的需要,取决于社会所提供的经济物质基础、政治环境、科学教育文化条件及图书馆自身的发展规律。图书馆是社会公益性的文化教育机构,不是赢利性的经济实体,其主要任务是通过文献信息的搜集、整理、保存并提供社会成员共同开发利用来促进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工作人员的主要精力应集中在充分发挥图书馆的社会职能上。有偿服务只是读者服务的一种手段,经营创收也只处于副业的地位。因此,它不可能成为推动图书馆事业发展的主要动力,也不是图书馆改革的关键。
(2)既然图书馆是社会公益事业, 图书馆(私人自办的除外)的经费来源主要靠政府及其所属机构的拨款,其次是争取社会的赞助。它既没有义务也缺乏条件(资金、技术、设备、能源、材料、劳动力)去挣得足够的经费来求得生存与发展。由于图书馆能够直接向读者用户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有特殊专业需要的读者用户不多,有偿服务的收入是十分有限的。由于经营创收活动的政策性强,市场竞争激烈,价格波动性大,涉及到工商、税收、供销、金融、法律等,关系十分复杂,很难成为图书馆稳定的、逐年增长的财源,何况许多图书馆、特别是基层图书馆根本就没有条件开展自身业务以外的经营创收活动。所以图书馆的有偿服务和经营收入属于“以文补文”“多业助文”性质,只能起补充作用。据陈晓华同志调查,1987年浙江省80所公共图书馆全年经费871 万元,当年,各种计划外收入44.2万元,扣除税金,纯收入只有14.2万元(其中有偿服务收入5.26万元,经营收入7.42万元,附属企业收入1.48万元)。有偿服务收入只占国家拨款的0.057%。[8]1995年我国公共图书馆总支出7.46亿元,其中国家拨款6.4亿元,占86.4%。 馆舍宏伟、资源丰富、人才济济、财力雄厚的北京图书馆,1995年的计划外收入也只占5%。[9]目前我国公共图书馆经营活动收入较大的是出租馆舍门面。随着国家房地产政策的变化和政府加强对文化教育单位房地产的调控(有的省已搞退商还文,收回馆舍),这项收入能维持多久,实难预料。说实话,我国图书馆的“以文补文”“多业助文”收入除了部分用于增添馆藏、更新设备外,相当部分是被用于发奖金(在行业收入差距过大,图书馆工作人员待遇偏低的情况下是必要的)。有的图书馆经营创收搞个人承包,结果个人拿了大头、图书馆拿了小头,对事业很少帮助。有的图书馆的经营创收官司不断、负债累累,有的图书馆甚至为腐败份子提供了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的温床,这就更谈不上“以文补文”“多业助文”了。片面夸大有偿服务的作用,宣扬“自我造血功能”,盲目吹嘘“不吃皇粮”,只能导致任意扩大有偿服务范围,大搞经营活动,造成国家减少对图书馆的投资甚至“断奶”的后果。
(3)图书馆的社会职能决定图书馆工作的内容, 图书馆工作的内容决定图书馆工作人员的人才结构和知识结构。光从有偿服务和经营创收来考虑图书馆的人才结构和知识结构是片面的。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电子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声像技术、缩微复制技术、信息数字化技术、多媒体技术等在图书馆的广泛的应用,传统图书馆与电子图书馆紧密结合,朝着信息化、网络化、标准化的方向发展,促使图书馆的馆藏结构、储存方式、工作内容、服务手段以及文献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方法均会发生巨大变化。图书馆除了需要图书馆学、情报学的专门人才外,还需配备现代技术以及相关学科的人才;图书馆除了需要一般的管理人员外,还需要具有科研、教学、设计能力的高级人才。图书馆建立了如此结构的队伍,才能开展多方面、多层次的服务,因而才出现无偿服务为主、有偿服务为辅的局面。有偿服务需要人才,无偿服务难道就不需要人才吗?!
(4)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人们的世界观、 人生观和价值取向发生了变化,“一切向钱看”成了时髦。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拉大,工资已不能正确反映工人的劳动价值。出现了知识多的收入少、知识少的收入多;工资少的奖金多、工资多的奖金少等等令人费解的现象。社会地位本来就不高、收入本来就不多的图书馆工作人员,有些心理失去平衡,职业信心发生了动摇。跳槽的人越来越多,人才流失严重,这成了我国图书馆面临的一大难题。不可否认,图书馆通过创收活动的确使工作人员多少增加了点收入,对安定人心、稳定队伍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应该清醒地看到,按劳分配、缩小差距有一个长期的过程。效益隐蔽的“清水衙门”,实难赶上经济效益明显的垄断行业。而且造成队伍不稳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光从创收着眼难以根本解决问题,要采取综合治理办法。有的图书馆职工工资不高,奖金补贴很少,但工作人员却情绪饱满,工作出色受到读者的称赞。有的图书馆奖金补贴不少,但工作人员的精神状态却很差:心不在焉、工作马虎,几个人聚在一起,不是谈股票,便是品评衣着孩子;在阅览室、借书处值班,高谈阔论、旁若无人,引起读者反感;对奖金十分敏感,对专业毫无兴趣。这样的工作人员光靠物质刺激是不行的。图书馆是精神文明的窗口,是文化教育机构,教育者应先要受教育。当前应认真学好、努力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决议,[10]加强图书馆自身的精神文明建设,坚持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工作人员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脚踏实地,千方百计地满足广大读者用户的文献信息需求,为两个文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4 全面有偿服务论
有人对图书馆实行部分项目有偿服务和小范围内的经营活动仍不满足,主张大搞“全面有偿服务”或“全方位有偿服务”。再上升到“全部有偿服务”;从“以文补文”发展到“多业助文”,再上升到“以商养文”,口号越喊越高了,胃口越来越大。1992年有的省文化主管部门在所制定的改革方案中,要图书馆“实现从无偿服务到有偿服务的转化”,以达到“自负盈亏”。1993年有人强调“要冲出图书馆事业的怪圈,就应走全方位的有偿服务的道路,以文补文,创收自救,变图书馆为租书馆”。[11]1994年有人要高校图书馆也搞“全面有偿服务”。[12]有人公然主张“图书馆不再区分主业与副业”,[13]甚至有人提出改革就是为了赚钱,竟把能不能赚钱作为评判图书馆及其领导的标准,提出:“14年来改革开放的实践告诉我们:一所不会赚钱的图书馆不是好的图书馆,一个不会抓钱的馆长不算一个称职的馆长”。[14]1996年又有人要图书馆举办各种经济实体,增强造血功能”,走所谓“以馆养馆”的道路。[15]有人强调全面有偿服务是图书馆产业化、商品化、市场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全面有偿服务论是一种十分有害的图书馆改革观,它诱导图书馆只顾眼前利益,放弃有偿服务的原则,任意扩大经营创收,把无偿服务的项目都改为有偿服务,最终使图书馆陷入自我毁灭的绝路。
图书馆实行全面有偿服务,样样都要收费,实际上就是改变图书馆的性质和职能,否定图书馆的社会职能,“一切向钱看”,根本不是什么图书馆改革,而是图书馆的退化。现代图书馆是社会公益性的非市场型文化实体,肩负着保存人类文化遗产、进行社会教育、传递科技情报和开发智力资源的光荣使命。它主要由政府投资,并由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调控,整体上不进入市场,其服务活动基本上不受商品价值规律的支配。而租书店(铺)则是私人或集体经营的通过收取租金来求生存和发展的商业单位。为了赚钱,它只能迎合读者的兴趣、爱好,难以考虑社会的整体利益和国家的长远目标。它虽受国家的监督,但直接由市场支配,在经济浪潮中呈不稳定状态。笔者观察过一些租书店,其购入并出租的书刊几乎都是武打、言情、侦探之类的通俗消遣品,根本没有学术著作、教学资料和参考工具书。它们有钱赚就开,无钱赚就关,与素有“知识宝库”、“信息中心”、“科学殿堂”、“社会大学”盛名的图书馆相去甚远。
在“全面有偿服务”、“大搞经济创收”的错误思想指导下,不少图书馆巧立名目向读者收费,挖空心思创收赚钱,什么社会主义文化事业性质,什么图书馆的方针任务,什么图书馆改革的目的,什么有偿服务的原则,什么读者的权益,统统置之脑后。一时间,借书看报都要钱,阅览室成了录像放映点,报告厅成了跳舞厅。各部门互相攀比,竞相出租馆舍,使本来安静美好的学习环境,变成了闹哄哄吃喝玩乐的场所。图书馆的歪曲形象引起了读者的不满和社会的谴责。1990年全国文献资源调查组对5798名用户进行了调查,相当数量的读者对有偿服务持否定或保留态度。交通部二航科研所一位副研究员说:“图书情报部门应是社会公益性的部门,现在由无偿服务转为收费服务,严重影响了图书情报资料功能的发挥……。图书情报资料工作的服务方向到底是什么?是眼前的经济效益,还是长远的社会效益?”山东省社科院某研究员说:“现在许多图书馆动辄收费,有的还相当高,特别是古籍善本,真使人望而生畏。”扬州师院某副教授说:“入藏的图书资料不是商品,除了有必要收点复印复制费外,不可以奇货可居而赢利。”就是不反对某些特殊项目酌情收费的专家学者,也强调:“如果要收费,必须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图书资料建设”,“收费如果不是用在添置书刊上,应予制止”,“建议降低各种收费标准”,“国家应制定统一收费标准”“以免出现乱收费现象”[16]。1994年四川某报社记者向《中国文化报》反映:某县图书馆将底层200多平方米的馆舍以3年9 万元的价钱租给一家饮食店,挤占了宝贵的阅览阵地,引起了当地群众强烈的不满。某教师感叹地说:“出租馆舍得到的是三五万元,失去的却是无价的知识财富。”一老读者愤慨地说:“把图书馆馆舍用于开酒吧和饮食娱乐城,可谓中国文化的悲哀。”今年6月4日人民日报还发表一位湖北读者的来信,反映某市图书馆被经营创收蚕食的惨状:“去年5 月我去市图书馆办借书证时,见图书馆总共四层楼,一楼出租经营小百货,二楼三楼是阅览室,图书室和办公室,四楼开办影视、歌舞厅。不久,我又去了图书馆,见二楼阅览室关闭了,一打听才知,因经费不足,图书馆去年上半年只订了40余种报刊,下半年,因无新报刊,只好关闭阅览室。又过了些日子,原阅览室变成了“老年人活动中心”,二楼的另一间房屋被改装为“美容美发中心”。目前市图书馆的一、二、四楼均搞“副业”,只有三楼是办公场所。我市图书馆1995年以来没有添购新图书,星期天不开放,平时也甚是冷清。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楼上的美容美发中心、影视厅等一片热闹景象。”图书馆的经营创收弄到这种地步,图书馆还姓“图”吗?这种“挂牌图书馆”还能起什么作用?!
应当警惕无偿服务枷锁论、有偿服务方向论、有偿服务万能论、全面有偿服务论对图书馆工作的误导,让社会主义图书馆事业健康蓬勃发展,为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做出新贡献。
(来稿日期:1997.6.24。编发者:李万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