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数据时代下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探讨论文_王鹤翔,鹿飞,王宏

关于大数据时代下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探讨论文_王鹤翔,鹿飞,王宏

(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 610000)

摘要:随着经济技术的高速发展,互联网已经深入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近年来随着云时代的到来,大数据也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诚然,大数据的出现与普及,不光使国家和企业受益颇多,我们每个人也在其方便贴心的发展下受惠。但随之而来的大数据时代下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问题也接踵而至,本文将会就大数据时代性下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展开探讨,并提出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措施。

关键词: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安全;保护

1、个人信息安全的涵义

个人信息指的是个人的身份信息,以及与个人有关的各项信息。大数据时代下的个人信息的不仅包括公民个人的基本资料,还包括各种信息网站的账号密码,日常喜好偏好的不同,以及亲属相应信息等。个人信息安全指的是个人信息获取方式安全,个人信息存储安全,个人信息本身的安全等等,这就意味着网站和应用软件在获取公民个人的信息时就已经存在泄露的风险,更遑论获取后的存储不当等问题带来的信息安全问题。因此个人信息安全就是与个人有关的所有相关信息的安全,而这种安全在互联网条件下,在大数据时代,极易被侵犯被泄露,因此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至关重要。

2、大数据时代性公民信息安全受侵害的途径及原因

要想保护好公民个人的信息安全不受侵犯,就要知道个人信息安全是通过何种手段被侵害的,以及被侵害的原因,只有这种才能从源头制止侵害行为的发生,从根本上保护个人的信息安全。

2.1途径

2.1.1网页和软件运营服务商对用户数据的过度采集

互联网时代大数据运营模式的发展,导致用户在网页和软件上的每一次点击都有记录甚至浏览时间和爱看偏好都能收集,这些记录往往会被长时间的保存,而用户在同一设备的不同网页和软件的点击又因为这些长久保存的浏览痕迹而相互关联,反映到不同的网页和软件运营服务商的终端就会产生泄露用户数据的问题。

2.1.2经营者对用户数据的恶意兜售

用户信息是网页和软件服务商可以最轻易也能在短时间内大量获得的资源,而渴望盗取用户信息的人不计其数,于是不良商家就利用用户注册获得的信息在网上恶意兜售,从而造成用户信息的泄露。这种用户信息泄露是直观地也是最容易进行控制的。

2.1.3网络用户的侵权

随着网络科技的迅速发展,一些精通互联网技术的用户便以打劫网站和软件窃取用户信息为目的,恶意攻击网站和软件,这些人被称之为“黑客”。黑客的应为无疑是违反了法律的,因此网站和软件都会在与黑客做斗争的同时诉诸法律。但有一些网络用户的侵权是无意识的,例如网上人肉搜索、网上识图等,这些行为往往是因为一时的好奇或者心血来潮,却也在无意中构成了侵害个人信息安全的行为。

2.2原因

2.2.1经营者和运营服务商自身的原因

经营者和运营服务商自身对用户信息安全的重要性认知不足,过度采集注册用户的信息已经构成了隐私的侵犯,而兜售注册用户信息更是已经触犯了法律。经营者心怀侥幸唯利是图,运营服务商贪心不足都是构成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受侵害的原因

2.2.2用户自身的原因

许多时候信息的泄露往往也有用户自身的原因。自身没有将自己的信息安全真正重视起来,往往就是认为只是随便点击弹出的链接,随便扫描二维码,随便填写调查问卷,随便下载注册来历不明的软件,殊不知在这一下下的操作中自己的信息已经被窃取被盗用了。另一方面由于个人信息泄露维权困难也是个人信息受侵犯的一个重要原因。证据收集困难,维权周期和成本太高都是许多人在发现信息被泄露时选择忍气吞声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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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国家法律体系不完善

国家立法方面在侵犯公民个人隐私权的问题上立法相对完善,但是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这方面立法还不是非常完善。而且由于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和侵权大多是在互联网发生的,这就给立法带来了更大的困难,需要兼衡互联网平台和线下平台,而且是否构成侵权和泄露的定义也不够明确,所以国家在大数据时代下公民信息安全方面的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这也是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和被侵犯人重要原因。

3、大数据时代下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途径

3.1将个人信息保护纳入国家战略资源的保护和规范范畴

近年来大数据运用已经不再局限于商业领域而逐步扩展到政治生活等方方面面。国家也越来越重视通过对大数据的分析运用从而了解这个社会的变化以及人民的想法,甚至从中能够发现很多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和现象,这比过去仅仅依靠国家统计部门的数据来的更真实全面,成本也相对较小,因此将个人信息保护纳入国家战略资源的保护和规划范畴具有重要的意义。

3.2国家要加强立法保护

加强立法可以约束运营商和经营者,同时可以使用户更加安心的使用网页和软件。有了立法保护,侵犯和泄露公民个人隐私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的处罚,不容任何差错。同时在立法时要注意区分线上和线下不同,更应该根据个人信息安全受侵犯的程度不同制定两套适用于不用情况的法律,不要存在任何司法漏洞,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3.3个人要提高保护自己信息的意识

公民个人要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认真认识到自己的信息是无比珍贵的。在注册网页和软件时要认真阅读使用说明和条款,开启相应的使用权限要认真思虑过后才能行,同时要谨慎扫描来历不明的二维码,在公共场所使用电脑和网络时在离开之前注意清理自己的留下的浏览痕迹和轨迹,不可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因此公民个人只有真正重视起自己信息安全,才能真正从源头解决信息安全问题。

3.4相关部门加大对网络信息安全的管控

光是靠个人提高警惕和国家加大立法并不能完全杜绝信息泄露和被窃取的事件再次发生。因此就需要相关部门加大对信息安全问题的管控,发现有泄露和窃取公民信息的人或账户一出现就进行警告,警告无效进行抓捕。只有这样严厉打击才能让犯罪分子有所忌惮,进而不敢窃取公民个人信息。因此相关部门加大对网络信息安全的管理和控制是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3.5经营者和运营商要提高防护技术

经营者和运营商在储存用户个人信息时,要加强防火墙的设置,不给黑客以可乘之机。公司的技术人员要不断学习计算机技术,跟随科技发展的步伐,不能固步自封,同时企业可以高薪聘用互联网技术高超的专家进行公司服务器防火墙的设置,提高安全系数。一旦受到攻击可以适当虚心求教,向对公司进行攻击的黑客学习,通过各种方式,提高公司服务器防火墙的配置,为用户个人信息提供更多更有效的保护。与此同时经营者与运营商要加强自律行为,进行互相监管,一旦发现有人恶意利用注册用户信息进行兜售的行为,应立刻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不能姑息养奸,纵容不公平竞争行为的出现

4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发展,个人信息安全问题刻不容缓。本文虽然在找出个人信息受侵害的原因及其途径后,根据各原因指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但随着科技和时代的不断进步,个人信息被泄露和侵犯的途径也越来越多,因此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注定是个长久的工程,希望本文可以对个人信息安全问题的解决提供启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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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任丹妮,吴雪樊,吴巧莲,薛怡怡,周璇.大数据时代下的个人信息保护研究[J].法制博览,2019(30):5-8.

论文作者:王鹤翔,鹿飞,王宏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9年第2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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