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裂之路走不通——评析仿照“两德模式”制造“两个中国”的谬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谬论论文,之路论文,中国论文,两个论文,模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台湾当局为使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找到“理论依据”,援引南北朝鲜与统一前的东西德模式,证明分裂国家可以彼此“平等参与联合国”,并不妨碍以后实现国家统一。依照“两德模式”炮制的分裂主张,首先是把台湾说成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什么“中华民国”在台湾,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大陆,各自在管辖范围内行使主权;什么“中国这个名词是含糊不清的,是一个历史、文化及地理的中性名词”等等,与岛内“台独”势力相呼应,妄图把台湾从祖国的怀抱中分裂出去。
两者不可相提并论
德国和朝鲜的分裂和今天海峡两岸的分离局面根本不能相提并论。统一前的东西德和现在的南北朝鲜,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根据国际协定被分割成两个国家的。后来它们作为主权国家的地位为国际社会所普遍承认,彼此均可加入联合国。而台湾自古以来是中国的领土,虽被日本侵占过,二战后根据国际协定已归还给中国。台湾当局套用东西德和南北朝鲜模式并非是无知,而是想进一步扩大两岸分裂,使国家统一进程遥遥无期,以便达到其“台湾独立”的罪恶目的。
德国是希特勒发动对外侵略,并同意大利、日本结盟,发动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来被世界反法西斯力量所战败而分裂的。1945年2月, 苏、美、英三国首脑在雅尔塔开会商讨最后战胜并占领纳粹德国的计划,1945年5月8日德国宣布投降。根据《雅尔塔协议》,由苏、美、英、法四国军队分区占领战败后的德国。1948年6月20日,美、英、 法三国占领区合并,由苏联占领东德,德意志国家从此分裂为东、西德两个国家。1973年9月18日,东、西德同时加入联合国。1990年5月5日,苏、 美、英、法和两德外长在波恩就两德统一的问题举行第一轮谈判,这就是人们所说的“二加四”会议。1990年9月12日, 在莫斯科举行的最后一次“二加四”会议签订了一项条约,批准两个德国统一和重新取得全部主权。1990年10月3日,两德实现统一。由此可见, 德国的分裂和统一,都是按一系列国际协议达成的,它的历史背景和发展过程同海峡两岸的分离是完全不同的。
朝鲜沦为日本殖民地长达35年之久,1945年8月日本战败投降, 朝鲜本应恢复其独立自主统一国家的地位,但美苏两国根据雅尔塔会议商定,以朝鲜本土北纬38度线为界,分别进驻南北方进行战争扫尾和受降事宜,并在各自控制区内进行政治活动,由此导致了战后南北朝鲜对峙的局面。尽管国家被迫分裂,然而朝鲜人民并未停止对祖国统一的追求。1972年7月4日双方发表《南北联合声明》,为改善双方关系、逐步实现国家统一迈出了重要一步。1990年10月,东西德结束战后45年的分裂,实现了国家统一。受这一气候的影响,朝鲜南北方总理举行了旨在缓和紧张局势的多轮高级会谈。虽然未取得实质性成果,但标志着战后朝鲜半岛冷战局面的突破,使双方关系进入了正常发展的新阶段。
海峡两岸问题完全是由国内战争造成的。由于国民党蒋介石集团发动反共反人民内战遭到失败逃到台湾,在国外反华势力支持下拒绝和平统一而造成今天的分离情势,这和东西德、南北朝鲜的分裂不可相提并论。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人民解放军准备渡海解放台湾,这是内战的继续。可是,帝国主义总是不愿看到中国的统一。1950年6月, 美国派第7舰队封锁台湾海峡,1954 年美国和国民党当局又签订《共同防御条约》,并在台湾设立“协防司令部”,将台湾作为控制西太平洋的“永不沉没的航空母舰”。当时美国的想法是:第一步孤立台湾,支持由美国长期培植的亲美人物取蒋(介石)而代之。第二步迫使国民党从金门、马祖撤军,实现“划峡而治”,或宣布“独立”,或“托管”,全由美国摆布。毛泽东洞察美国的阴谋,1958年8月23 日断然作出了炮击金门的决定,这就是震惊中外的“八·二三”炮战。同时,毛泽东亲自起草了4篇文告,以国防部名义连续发表。文告指出:“我们都是中国人, 三十六计,和为上计。”揭露美国政府“划峡而治”的诡计。当时国共两党密切配合,美国的阴谋未能得逞。
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很早以前中国政府就在台湾建立了行政机构,行使主权管辖。1895年4月17日, 清政府因甲午战争失败被迫与日本签订了《马关条约》,台湾被日本殖民主义者割占长达半个世纪。1943年12月1日,中、美、 苏三国签署的《开罗宣言》明确规定:日本所窃取之中国领土,如满州、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1945年7月26日,中、美、 英及后来参加的苏联促令日本无条件投降的《波茨坦公告》,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须实施。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同年10月25日, 当时的中国政府就是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规定,在台北举行了驻台日军的受降仪式。从此,台湾、澎湖重归于中国的主权管辖之下。1950 年2月9日,当时的美国国务院也公开声明,自从驻台日军向中国投降后,台湾就由中国管理,台湾为中国的一个省。
台湾不可能加入联合国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日, “中华民国”就已丧失其存在的法律基础。按照传统国际法,一个国家因内部发生革命导致旧政府被推翻,新政府便可继承其主权及一切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理所当然地继承了原中华民国政府的一切主权,其中包括台湾省的主权在内。1971年10月25日,第二十六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的2758号决议,明确无误地“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的唯一合法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安全理事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根据这一决议,联合国及其所属的一切机构立即驱逐了台湾国民党当局的非法代表。这一历史性决议生效20多年后,台湾当局仍在鼓吹“中华民国在台湾”、“台湾是个主权独立的国家”,妄图推翻体现联合国绝大多数会员国意志的2758号决议,只能自取其辱。台湾当局要把“重返联合国”作为其“务实外交”的首要目标,李登辉要向“不可能事物挑战”,也必将以失败而告终。
新中国成立47年来,已先后同159个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 所有这些国家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无论《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联合国的第2758号决议,或一国之内新旧政府更替的传统国际法,以及我国与世界159个国家的建交公报等等。所有这一切, 都构成了中国对台湾拥有主权的国际法律依据,这是无可争辩的事实。
台湾当局在国际上不断宣传“中华民国在台湾”,花了台湾人民大笔的血汗钱,勾结和策动国际上妄图分裂中国的反华势力,大肆鼓吹“台湾早已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致使少数国家自48届联大以来,连续提案要求联大根据“会籍普遍性原则”,审议“在台湾的中华民国”加入联合国,公然制造“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这是中国人民坚决不能容忍的。
联合国是由主权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会籍普遍性原则”只适用于主权国家,台湾没有资格参加联合国。去年6月26 日是《联合国宪章》签署50周年纪念日,李登辉为此发表纪念文章,并授意提出用10亿美元的“援助基金”为代价,买取“参与联合国”的入场券,同时收买少数国家试图用“会籍普遍性原则”混入联合国,这是对《联合国宪章》的歪曲和践踏。
台湾当局领导人宣称,根据德国分裂国家统一的经验,“为统一而暂时分裂绝无害于最后的统一”,这完全是骗人的鬼把戏。李登辉既然声称台湾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还有什么“最后统一”?在岛内,“台独”的猖獗,当局的纵容,“台独”势力逐步进入台湾各级所谓“民意机构”,并极力推动所谓“公民投票决定台湾独立”,在这种情势下,如果人们相信李登辉的“先分裂,后统一”,承认“中华民国在台湾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使台湾从祖国的怀抱分裂出去,势将给台湾人民带来一场毁灭性灾难。
台湾当局援引“两德、两朝”模式的根本出发点是分裂祖国。他们依照所谓“分裂国家理论”对两岸关系和“一个中国”重新作出解释,认为1949年后整个中国的权力,已由“两个主体共同代为行使”,海峡两岸“享有国际法相同的平等地位”,应仿效东西德签署《基础条约》,“确定双方和平共存原则及双方之事实领土与主权不可侵犯”。所谓《基础条约》,是1972年12月21日东、西德签订的一项条约,是指两国“互设常驻代表机构”,发展双边平等睦邻关系。台湾当局想把这一“模式”套在两岸关系上,这是赤裸裸的分裂国家主权,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谬论。
国家主权是不可分割的。已被推翻的国民党政权虽然在台湾继续盘踞几十年,但与它在大陆统治时期最根本的不同是不可能取得“主权”。局部地区的统治权不等于主权,只有整个国家民族本身才是最高权力(主权)的基础。“主权在民”是指一个国家的全体人民,而不是国家某一地区、某一部族或民族的人民。台湾当局自以为把台湾地区的立法、行政和军事权力掌握在手中,就拥有了“主权”,这暴露了其制造“两个中国”或“台湾独立”的险恶用心。
中国统一是中国人民自己的事情。江泽民主席提出的“八项主张”,既坚持了“一个中国”原则,又最大限度地照顾了台湾人民的利益,是最终实现国家统一的最佳方案。台湾当局的分裂之路是走不通的,想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寻找什么“国际生存空间”,只能把2130万台湾人民带入绝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