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流通产业组织中的局部垄断,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局部论文,组织论文,产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自1993年张伯伦(Chamberlin)和罗宾逊(Robinson)开创对竞争和垄断的基础理论研究以来,产业组织理论主要是以哈佛学派、芝加哥学派和新产业组织理论等为代表而得到充分的发展。经济学者倾向于把哈佛学派和芝加哥学派的理论看成是传统产业组织理论,将以交易费用作为分析主线的产业组织理论理解为新产业组织理论(Schmalensee & Willing,1991;植草益,2000)。产业组织理论有关竞争和垄断以及对应的政府规制的研究,主要是以第一、第二次产业为分析对象的。如果将这些研究成果运用于流通产业,则其对现实的理论解析力会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减弱①。流通产业组织作为整个社会产业组织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特有的产业运行在竞争和垄断上究竟展现出何种格局?现有的产业组织理论能在多大程度上对流通产业的实际作出解释?流通产业究竟存不存在垄断?如果存在垄断则其对资源配置会发生什么样的影响?政府需不需要对流通产业实施规制以及在多大程度和范围内实施规制?显然,对这些问题的分析,离不开对流通产业组织的研究,而运用西方理论来解说中国流通产业组织的运行实际,则需要在评说西方三大产业组织理论有关竞争和垄断的分析观点的基础上,对中国流通产业组织中的竞争和垄断现象作出符合实际的研究。
一、依据产业组织理论对流通产业的几点认识
西方产业组织理论是围绕以竞争和垄断、规模和定价以及政府规制等展开的,其基本研究途径是通过对厂商平均生产成本、产业集中度和竞争度等来分析产业运行的市场结构,依据市场结构来分析资源是否处于合理配置状态,并据此对政府是否有必要对经济活动进行干预提出政策主张。尽管不同产业组织理论在研究市场结构时对竞争和垄断的认识有不同的看法,但这些理论都十分重视对厂商是否具有决定价格的市场力量的研究。市场力量的分析涉及产品的差异性,对产品差异性的不同理解将会导致对竞争和垄断的不同理解,而对竞争和垄断的不同理解则会提出不同的政策主张。这是我们理解西方产业组织理论时必须首先弄清楚的理论分析脉络。
创立于古典学派而经由新古典学派进一步发展的以完全竞争为核心的产业组织理论,以产品同质性为分析前提。这个理论对现实中垄断现象的认识,并不是绝对否定垄断会引起均衡价格上升,而是认为长期中的技术进步会致使垄断现象消失,市场结构会重新回归于完全竞争状态②;完全竞争会抑制人为的市场定价,垄断价格的消失就不会造成资源的不合理配置,因而,不需要政府规制。强调产品差异性对市场结构的影响,是剑桥学派的张伯伦和罗宾逊在发展产业组织理论时所作出的贡献,他们提出的垄断竞争理论认为,在现实的市场结构中,厂商具有一定的决定市场的力量,这便引发了人们对政府规制问题的深入研究②。笔者认为,垄断竞争的产业组织理论比较适合于解释流通产业,这是因为,一方面随着跨国公司对流通产业的大举投资,流通产业有可能会出现局部垄断的现象(何大安,2006、2007);另一方面是流通产业受技术进步影响较小,技术进步因素不太会致使流通产业中的垄断在长期内消失。当然,这样的理解只是注重从市场结构来对厂商定价行为作出的一种粗线条解释,它能不能作为架构流通产业的产业组织理论的背景,尚有待于研究。
哈佛学派有关市场结构的产业组织理论,是著名的“结构—行为—绩效”模型(SCP)。这个模型认为,市场的结构、行为和绩效之间存在着单向因果关联,行业集中度高的厂商总是倾向于提高价格和设置行业进入壁垒以谋取垄断利润,政府针对这种资源非效率配置的状况,有必要对垄断行业实施规制以实现宏观层面上的市场绩效。联系流通产业的实际来看,笔者认为,SCP模型既适合也不适合对流通产业的市场结构及其产业组织的解说。从适合来看,流通厂商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确实具有哈佛学派的产品差异假定,厂商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差异性,意味着平均成本的不一致,而技术进步对流通产业的产品差异性不具有规模经济的作用;以不适合而言,SCP模型有关厂商规模扩大与行业集中度提高具有等同性的论述,主要是针对由技术进步引发规模经济而言的,它不适合于解释技术进步作用甚微的流通产业。显然,如果流通产业出现垄断而这种垄断又不能通过技术进步消除时,那么,符合流通产业实际的产业组织理论就有必要关注政府对流通产业的规制问题了。
在第一、第二次产业的范围内来考察市场结构中的竞争和垄断,产业组织理论一般会将研究重点放在成本、技术、定价、规模等方面。对于哈佛学派将垄断等同于行业或产品集中度的理论认知,以斯蒂格勒(Stigler,1962、1971)为代表的芝加哥学派的理论认知却不同于哈佛学派。他们认为行业或产品的集中度高,是技术进步所导致的规模经济的结果,产品的可替代性所决定的潜在竞争者的大量存在,会制约集中度高的厂商的定价行为,因而,一些行业或产品所存在的垄断集中度并不能改变市场结构的完全竞争状态,规模经济所产生的平均生产成本的下降会使资源优化配置,政府对具有垄断集中度的厂商进行规制是不必要的。芝加哥学派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流通产业的实践。流通产业的进入门槛低及竞争激烈的特点,使零售、批发、连锁和仓储的行业集中度并不像其他产业那样明显,其规模经济的特征主要表现在资金实力和管理模式先进性等方面,其所提供的产品的差异性受第一、二次产业的规定。尽管流通产业所提供的服务或多或少具有一些技术进步的因素,但技术进步主要反映在管理的科学性上。
基于流通产业的运行特征,学术界通常认为流通产业的市场结构是完全竞争,其依据在于技术进步不会引起流通产业的垄断集中度,其规模经济不具有第一、二次产业降低平均成本的特征,任何流通厂商都不具有产品或服务的定价权。因此,政府无需对流通产业实施规制。然而,政府究竟需不需要对流通产业实施规制,取决于流通产业存不存在规模经济以及与此相对应的成本劣加性(Cost Subadditivity),取决于流通产业有没有可能形成垄断集中度,取决于提供某类产品和服务的集中度高的流通厂商是否具有定价权等④。笔者以为,在跨国公司大举投资背景下的现代流通产业中,越来越显现出规模经济的特征,它有可能在提供产品或服务方面形成垄断集中度。假若这种观点能够得到现实的证明,我们构建现代流通产业的产业组织理论就必须考虑到垄断因素,而不能仅仅依据完全竞争模型来解说流通产业的市场结构和厂商的行为方式。
强调技术水平提高和规模经济范围扩大会导致平均成本降低、进而认为规模经济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是芝加哥学派“可竞争市场理论”反对政府实施反托拉斯政策的立论依据。同芝加哥学派一样,新产业组织理论原则上也反对政府干预,但该理论认为“可竞争市场理论”单纯从技术因素来解释规模经济如何实现市场均衡的观点,简化了产业组织运行中的诸如信息不对称、外部性、寡头之间串谋、有限理性约束、机会主义行为、资产专用性等事实,淡化了交易费用会引致契约的不确定性,从而忽视了不完全契约对市场结构形成的影响。威廉姆森(1999)关于如何在企业和市场之间建立适度规模以实现资源合理配置的分析和研究,实际上是以交易费用的高低来解说企业合理规模,以说明什么样的市场结构和产业组织有利于资源配置。撇开新产业组织理论关于产业组织的宽泛分析,仅就其有关企业规模受外部交易费用和内部组织管理费用双重影响的分析而言,这些研究为我们探讨流通产业的产业组织理论,无疑提供了某些思想启迪。
新产业组织理论有关“市场不确定性→交易费用→厂商规模→市场结构”的理论见解,体现了该理论从交易费用着手对厂商行为的关注,这种研究方法与SCP的区别,是注重将厂商的市场行为放置于同现实一致的逻辑推论层面,以至于后来新产业组织理论中出现的各种博弈模型都期望将这种逻辑推论一般化⑤。联系流通产业来看问题,笔者认为,新产业组织理论有关“市场不确定性→交易费用→厂商规模→市场结构”的理论观点,在有些方面比较适合于对流通产业中的厂商是否具有垄断特征的解说。因为,垄断特征不明显的流通产业的产业组织能否达到市场均衡的帕累托状态,主要取决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否广泛存在,而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分析,则是判别流通厂商是否具有垄断意图的重要依据。
在现实中,流通厂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十分复杂,西方经济理论通常将其放置于产业组织理论中来进行考察。如果我们要勾勒流通产业的产业组织的一般情形,可以考虑运用哈佛学派、芝加哥学派和新产业组织理论中某些适合于解说流通产业的理论见解。当然,以这些学派的思想所架构的流通产业的产业组织理论,只是产业组织理论的一个分支,而不是典型意义上的产业组织理论,它有许多地方值得我们讨论。
二、中国流通产业运行中的局部垄断分析
产业进出的壁垒分为人为垄断和自然垄断两种类型。流通产业的技术和资金门槛低的特征,几乎决定着流通产业的自然垄断壁垒的不存在,但当政府对流通产业实施规制时,就会在一定程度上给人为垄断壁垒的形成创造条件。或许是由于世界各国政府很少对流通产业实施规制,现有的关于流通产业的产业组织的分析和研究,一般是在完全竞争理念下层开的。排除垄断而专论竞争的产业组织理论,是亚当·斯密开创的以“看不见的手”为理论灵魂的古典产业组织理论。这一理论之所以时而受到其他产业组织理论的批评,时而又存在着“死灰复燃”的迹象,乃是因为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并列存在。西方产业组织理论之所以对流通产业的市场结构、组织和绩效没有引起足够的关注,则是因为成熟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流通产业不明显存在厂商进出的人为垄断和自然垄断的壁垒。
但是,对于市场经济不发达或尚未完成体制转轨的国家来说,断言流通产业不存在垄断现象则显得有些武断了。以中国的情况而论,由于相当一部分流通产业的资产是国有资产,这些资产由国务院委托国有资产管理局或地方政府再经由代理厂商经营,政府对这类资产经营的政策支持,或多或少会给这类资产的垄断经营创造了条件,从而给企图进入的潜在竞争者设置了进入门槛。另一方面,打开国门的世贸组织使跨国公司在中国流通产业的投资日益增加,外商大举进入对流通产业的产业组织的影响,是在引入先进的管理技术的同时,企图占领中国流通产业的局部市场以待条件成熟时形成局部垄断。或许是“流通产业无垄断”的理念在学人脑际中的根深蒂固,在笔者所接触的国内相关研究的文献中,很少有学者对中国流通产业的竞争和垄断现象展开专门的产业组织分析。
基于以上的事实,笔者倾向于将中国流通产业的市场结构理解为“竞争为主、垄断局部存在”的类型。这里关于竞争的理解同西方产业组织理论没有什么区别,但对于局部垄断有必要作以下几点说明:(1)垄断行为根源于所经营的产品的专控性,这类流通厂商仰靠政府产业政策的倾斜,具有产品定价权,在产品进货的渠道上排他性地设置了其他流通厂商进入的壁垒,如中石化、中石油麾下的加油站等;(2)具有较高科技含量且政府有意安排少量竞争对手的科技服务业,如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等⑥;(3)跨国公司在华的各种大型超市和连锁店,这些大型超市和连锁店利用品牌效应、先进管理和优质服务逐步占领行业市场,在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中利用降低的平均成本逐步享有定价权;(4)大型国有控股的流通产业利用国家提供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产品经营和服务方面将潜在竞争者排斥在行业外。很明显,这些状况可被看成是中国流通产业的产业组织的重要特征。
如果说流通产业的产业组织的一般特征是竞争强、厂商进出门槛低、技术因素对成本影响不显著等,那么,中国流通产业的产业组织的特征(除一般特征外)则表现为体制转轨引发局部垄断。局部垄断同垄断的广泛存在不是一回事。有必要说明的是,经济学家将市场结构解释为垄断竞争、不完全竞争、可竞争市场等,主要是针对第一、二次产业而言的,就此而论,用这些显示不同竞争和垄断程度的范畴来解释中国第一、二次产业组织,也并非完全不适合,但以这些范畴来解说中国流通产业的产业组织,便显得不是很恰当了。作为对问题的一种探讨,可否以“局部垄断的市场性竞争”来描述中国现阶段流通产业的产业组织?显然,这是一个需要进行系统论证的命题。
本文在第一部分曾依据西方各种产业组织理论对流通产业的产业组织情况展开过一些概要的理论评说,现在联系“局部垄断的市场性竞争”来认识这个问题首先要讨论的是,中国流通产业的这种局部垄断在产业组织或市场结构中有什么样的变动趋势?其次是要分析这种局部垄断会不会随着技术进步而演化成更大范围的垄断?再次是要讨论这种“局部垄断的市场性竞争”对资源配置有何影响?最后需要探讨的是,政府要不要对流通产业实施必要的规制?等等。
关于第一个问题。随着体制转轨的加速,中国流通产业中的那些由体制因素决定的局部垄断,其范围可能会逐步缩小,这主要表现为产品和服务供给源的政府管制被市场机制打破,进入壁垒消失,国有控股的大型流通厂商的市场力量减弱,失去产品和服务的定价权。但对于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的流通产业中存在的局部垄断,情况有可能正好相反,这是因为外商公司在华的长期投资策略是占领中国的商贸流通市场,他们会利用自己的优质品牌、完善的售后服务和先进的管理技术,先以损失利润的策略挤垮竞争对手,待有效占领市场后再发挥他们的市场决定力量,以获取超额利润。中国现阶段的零售业、超市连锁业、仓储业等就已经出现了这样的情形。因此,从长期来看,跨国公司在华流通产业中的局部垄断现象,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关于第二个问题,跨国公司在华流通产业中的局部垄断的程度和范围究竟会发展至何种境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内流通厂商能不能够创造出自己的优质品牌、售后服务和先进的管理技术系统。第一、二次产业的技术进步会导致规模经济,规模经济会致使平均成本降低从而会形成垄断。但由于流通产业的技术因素主要反映在管理层面上,如果流通产业中的所有厂商的管理水平大大提高,外商也就失去了优势,外商的市场决定力量也就会大大减弱。因此,流通产业中的技术因素(管理技术水平)的提高一般不会扩大局部垄断的范围,我们对此不必担忧。
关于第三个问题。“局部垄断的市场性竞争”是有利于还是不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这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这种复杂性至少要从以下两个角度来解析:(1)如果这种局部垄断主要是由国有控股的大型流通厂商在政府庇护下所形成的市场力量导致,就不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这就解释了我们为什么要对流通产业进行改革的原因。(2)如果这种局部垄断主要是由跨国公司在华投资所形成的市场力量决定,则需要考虑两种情形:一是当中国的流通产业改革尚未完成时,跨国公司在华流通产业中的市场力量有利于推动改革的进程。因为,尽管跨国公司拿走了大量超额利润、从而在宏观绩效上显示出资源配置的低效,但从全社会的角度来看,这一局部垄断在改革尚未完成的时期内是有利于资源配置的。二是当国有控股的大型流通厂商已失去市场力量、局部垄断完全由跨国公司独占时,则这种“局部垄断的市场性竞争”至少在民族主义意义上是不利于资源配置的。
关于第四个问题。经济学家是赞成还是反对政府干预,是以市场结构和行为是否有利于资源配置为理论依据的,哈佛学派的SCP模型则是这种依据的理论表述。针对中国的实际,政府要不要对流通产业实施必要的规制,倒是一个两难选择的问题。原因是随着外商的大举进入。规制,有悖于世贸组织的商贸自由原则;不规制,则造成资源的非效率配置。笔者(2006)曾提出过对跨国公司在华流通产业投资实施间接规制的政策主张,这一政策主张的基本思路是鼓励不同国家的跨国公司在中国的某地区或中心城市的流通产业中并列存在。此政策的妙处在于不偏离世贸组织的商贸自由原则,它既可以吸收外资和学习先进的管理技术,也可以通过跨国公司之间的竞争而避免流通产业出现局部垄断。在笔者看来,这一间接规制的政策主张是一种迂回的适度规制,是很有必要的,但这种迂回的适度规制在制度和政策方面如何安排,尚需要认真讨论。
以上概要地讨论了“局部垄断的市场性竞争”中垄断的市场结构和资源配置绩效,而将市场竞争问题放置一边。其实,中国现阶段流涌产业中的竞争是十分激烈的,它也会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影响流通产业的产业组织及其运行。较之于西方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由于体制转轨决定制度安排不确定和摩擦,中国的流通产业中的机会主义、逆向选择、道德风险等问题更加严重,以至于导致流通产业的产业组织运行必须支付高额的交易费用。交易费用的广泛存在,意味着资源配置效率低下。这方面的情况则可以运用新产业组织理论予以阐述。总的来说,政府对流通产业中市场性竞争的政策导向应该是鼓励竞争,控制不正当竞争行为,以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
三、补充性说明
流通产业的产业组织以及与此关联的市场竞争和垄断等问题,是属于产业组织理论这个母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问题。当我们认为流通产业不存在垄断时,或者说,当我们以完全竞争的眼光来审视流通产业时,我们就不会对流通产业组织进行竞争和垄断的结构分析。流通产业的产业组织的结构分析要素仍然是竞争、垄断、定价权、资源配置、政府规制等,以“存在和不存在垄断”的视角来考察流通产业的产业组织,将会对其有不同的理解。基于学人普遍认为流通产业不存在垄断这种思维倾向,当我们认为流通产业存在垄断时,实际上是将这种垄断作为它的重要特征来对待的,而对这种特征的分析,也就是对其垄断类型的一种分析。本文将中国流通产业的产业组织解说为局部垄断,则是对这种特征的一种理解。
产业组织理论所探讨的主题,始终是围绕市场究竟是完全竞争还是垄断竞争、何种市场结构最有利于资源配置、政府对垄断要不要采取规制以及怎样进行规制等问题展开的,它试图要建立一个解释现实中竞争和垄断的并列存在、从而在理论上通过构建模型来为政府制定产业政策提供决策依据的学说体系。但某一学说体系要达到理论的完善性,是必须能对这一理论体系涵盖下的所有分支作出成功的说明。基于这样的理解,本文在概要梳理三大产业组织理论如何解释竞争和垄断的市场结构的基础上,联系中国流通产业组织的实际,在理论上对中国流通产业组织中的局部垄断现象进行描述和展开了一些理论概括,并对政府是否需要对流通产业实施必要的规制提出了一些看法。因此,本文的分析可视为是运用产业组织理论对其理论体系涵盖下的某一分支的研究。
不同经济体制下的流通产业的产业组织运行是不同的,我们不能离开经济体制转轨背景来研究中国流通产业的运行,不能套用西方产业组织的理论模型来界定中国的流通产业组织。由于不同经济体制背景下的流通产业在竞争和垄断的形成、机理、结构等方面不同,因而其竞争和垄断的表现形式就存在着区别,或者说其竞争和垄断有可能存在的组合形式就存在差异。中国流通产业的产业组织理论的基本架构,要体现这种差异,要围绕其特殊的竞争和垄断形式来展开,要深入分析和研究形成这种竞争和垄断的体制背景和厂商的行为方式,这样才有可能对流通产业的产业组织作出符合实际的解说,才有可能对流通产业的产业组织中的市场结构作出符合实际的说明。
本文把中国流通产业的产业组织界定为“局部垄断的市场性竞争”,这一界定是根据中国流通产业中的跨国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两大实力性市场主体的市场决定力量所作出的基本判断。诚然,这一判断只是在理论层次上对中国流通产业运行实际的一种理解,它并没有通过实证资料进行论证,但在笔者看来,如果这一判断在学理和实际两方面能站住脚,相信能够得到实证分析的支持。
注释:
①起源于古典经济理论而在新古典经济理论中得到充分发展的产业组织理论,曾在完全理性和信息对称的前提上研究过完全竞争和垄断竞争两种模式下的产业组织及其政府行为问题(马歇尔,1890),哈佛学派和芝加哥学派曾围绕“结构、行为、绩效”模型展开过广泛的讨论(Mason,1939,1949; Bain,1959; Stigler,1971),嗣后,以威廉姆森(Williamson,1985)为代表的以有限理性、交易成本、机会主义、资产专用性等为核心内容的新产业组织理论,则对竞争和垄断的市场结构作出了以信息不对称为分析前提的解读。但这些理论对竞争和垄断及其相对应的市场结构和政府规制的研究,主要是以第一、第二次产业为分析对象的,并没有直接针对流通产业。
②如果说古典学派忽视垄断从而使其产业组织理论局限于完全竞争模型,以马歇尔为代表的新古典学派强调技术进步会阻止垄断的长期存在的学说,则使完全竞争模型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修正,这是理解新古典和古典学派在产业政策方面不完全相同的理论要点。参见马歇尔1890年所著《经济学原理》,中译本由商务印书馆1996年出版。或许是新古典学派有关竞争和垄断的模型处理启发了后期的经济学家,后续的产业组织理论的发展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集中于对垄断和竞争的创新研究方面。
③政府规制的实践早于产业组织理论。例如,从19世纪40年代起英美等国曾根据铁路运输业难以从市场筹集资金的情况,在19世纪就实施过产业规划;又如,1910年联邦议会授权美国州际商业委员会对长途电话收费限价的权利(参见《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第4卷,第137-139页)。在理论研究方面,瓦尔拉斯(Walras)曾以铁路营运为例,对自然垄断与产业规制之间的联系展开过论述,主张政府应依据自然垄断产业的特性对铁路业进行产业管制(参阅丹尼尔·史普博:《管制与市场》,第4-7页,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不过,产业组织理论有关政府规制的研究通常是从反垄断政策主张的角度展开的,特定的政策主张是特定的产业组织理论由实证分析走向规范分析的逻辑要求。
④流通产业究竟存不存在以及以何种形式存在规模经济,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成本劣加性是规模经济的自然反映。经济理论对规模经济的研究一般集中在诸如电力、通讯、自来水、交通等公共产业部门,参阅W.J.Baumol,J.C.Panzar,and R.D.Willig(1982),William W.Sharkey(1982)。产业自然垄断现象在流通产业有没有可能发生,并不是一个绝对关联于技术进步的问题,技术进步会产生规模经济,组织管理现代化也有可能产生规模经济。从组织管理现代化来考察流通产业,我们关于流通厂商是否会产生垄断的认识或许会有新的视角。
⑤早期新产业组织理论的逻辑推理及其博弈分析通常以一系列假设为前提,由于其缺乏实证资料的支撑,因而受到过批评。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对数据处理的突破,新产业组织理论开始关注实证分析与逻辑推理的融合,并通过对厂商定价行为的实证来验证逻辑推理的正确性。
⑥产业经济学通常将电信业界定为自然垄断产业,但从厂商提供服务的角度来看,将其看成是商贸流通业也存在着一定的合理性,至少可以说是一种准流通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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