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气候治理的政治经济分析_经济学论文

全球气候治理的政治经济分析_经济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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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世纪50年代观测到地球平均气温开始上升起,气候变化问题就进入了经济学者的视野。70年代以来,愈发明显的升温趋势以及与之相关的严重社会问题,更引发了全世界的关注。这些重大问题可归结为相互联系的两大问题: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气候变化?人类又该如何加以应对?对于这两个问题,西方的主流经济学和非正统经济学(Heterodox Economics)提出了各自的理论和政策建议。西方主流学者先验地假设,气候变化及其社会灾害的根源是一个与市场相关的问题,主要是产权不清晰和市场缺失,因而主张建立一个资本主导下的自由市场框架,具体措施包括碳税、碳交易和碳补偿等将外部性内生化的市场化解决方案,以及以地球工程为代表的技术创新方案。西方的非正统学者认为,气候变化及其社会灾害不是市场缺位造成的,而是市场背后以资本为主导的社会经济关系引致的恶果。仅仅着眼于修补或完善自由市场,而不改变其背后的社会经济关系,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气候问题。从根本上治理气候变化,需要对资本加以限制。

      本文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为分析框架,梳理西方关于气候变化治理问题的争论。本文安排如下:第一部分讨论西方主流学者的气候变化理论和政策实践,并阐述西方非正统学者对主流观点的批评。第二部分论述国外马克思主义者分析气候变化的政治经济学框架。笔者在第三部分沿着马克思主义者的思路,提出以社会大众为主体、针对资本、策略灵活的全球性治理运动,将成为资本主义体系下气候治理的可能出路。最后是结论。

      一、西方主流经济学的逻辑及方案和非正统经济学的批评

      西方主流经济学的气候变化理论以其产权理论为基础,认为当人类经济活动排放的温室气体对全球环境造成的成本,无法反映到产品价格中时,发生了气候“开放获取的悲剧”(tragedy of open-access)。在这种逻辑下,西方主流学者提出用市场化的办法或地球工程等技术手段,在现有的社会经济关系下解决气候问题。西方非正统学者提出,气候变化的原因不是市场缺位,而是资本主导下的经济发展方式,西方主流学者的市场化和技术方案并不能从根本上应对气候变化的危机。

      (一)西方主流学者的逻辑和方案

      西方主流学者大多认为,气候变化源于负外部性和市场失灵。他们将气候看作一种公共物品,提出由于缺乏代表全人类的组织充当产权执行人,使得生产和消费活动造成的气候代价,被强加到这些活动之外的其他经济主体身上,且得不到补偿,造成了社会成本外溢,成为一种负外部性。①这种负外部性,激励着化石燃料的生产者和消费者毫无节制地生产和使用化石燃料,排放过量的温室气体。由于气候具有公共物品的一般性质,多数西方主流学者提出,应通过市场化的方法,将外部性内在化来解决问题。市场化的方法包括两个部分:基于成本—收益分析,确定各个时期的最优减排成本和减排量设计;建立碳税、碳市场等机制,实现减排。

      由于成本—收益分析需要将未来的减排成本和收益进行贴现,因而贴现率成为西方主流经济学争论的焦点之一。通常认为,当贴现率较高时,人们更看重短期福利,因此会在跨期决策中采用相对温和、低成本、渐进的方式,表现为削减治理支出,以扩大短期消费。相比之下,较低的贴现率则意味着更加激进的治理方式,要求在近期内扩大治理支出,并削减短期利益。在贴现率的选择上,诺德豪斯和斯特恩(N.Stern)分别给出5.5%和1.5%的贴现率,各自代表温和与激进的治理政策。②显然,斯特恩的碳税设计要求更大的治理投入,将对短期内的福利造成不利。在不同的政策选择背后,其实是不同国家间的利益冲突。欧洲等地区的国家由于受到气候变化的影响较大,愿意支付相当于GDP的10.8%的减排成本。受气候影响相对较小的美国,支付意愿只有其GDP的2.53%。③

      在减排的机制设计上,西方主流学者倾向于碳税和碳市场的构建,1997年制订的《京都议定书》体现了这一逻辑。通过提高化石能源使用和排放的成本,碳税能够令排放者担负其应当承担的社会成本,将外部性内生化,进而激励减排。④碳税的优点在于税源稳定,课税对象种类较少,税基容易测量和确认,立法程序和出台过程相对容易。碳税还是一笔十分丰厚的政府收入,可以缓解政府的财政困难。⑤通过碳市场激励,《京都议定书》设计了更为有效的减排手段,包括碳交易和碳补偿机制。西方主流学者认为,碳交易过程是对排放许可的定价过程。排放者会比较排放许可的价格和其减排的投入成本。如果前者高过后者,则减排对排放者更为有利。政府通过逐年减少许可排放总量,就可以同时实现减排和减排成本的最小化。⑥碳补偿机制包括清洁发展机制(CDM)和自愿减排交易机制(VOM),二者都以推动发展中国家的碳减排为目的。由于在发展中国家减排项目的建设成本要比发达国家小得多,因此这两种机制都能减小减排的成本。金融机构广泛参与到这些项目中,通过发展各种保险、碳期货、期权和其他金融衍生品,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碳金融体系,并有望成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金融市场。⑦

      少数西方主流学者还提出一些替代方案。即在不减少碳排放的前提下,通过“地球工程”回收已经排放的温室气体,减少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总量,或者阻碍温室效应的形成过程,并消除温室效应的负面影响。地球工程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二氧化碳消除技术,通过安装设备吸收空气中的二氧化碳,降低温室气体浓度。第二类是太阳辐射管理技术,通过安装设备减少辐射到地面的太阳能,消除温室效应的影响。⑧地球工程的倡导者认为,这些方案的成本要远远小于减排的成本,只要技术成熟,地球工程技术的发展前景要远远好于减排技术。

      (二)气候变化的根源不是市场缺位

      西方非正统学者中的马克思主义者,系统地批评了西方主流经济学对气候变化根源的解释。他们指出,西方主流学者将气候问题视为单纯的、市场框架下的福利经济学问题,将“自然”等价为具有公共物品性质的“自然资源”,把气候条件当作经济增长理所当然的供养者和排污池,只是在经济增长受到环境压力的阻碍时,才着手“处理”环境问题。上述观点造成了一种假象:包括气候危机在内的环境问题,似乎是人类作为一个整体与环境对立的结果。这种假象屏蔽了以社会经济关系为切入点分析气候变化的视角,从而掩盖了不同阶层之间的利益对立,及其对人类行为进而对气候变化的重大影响。⑨

      国外马克思主义者认为,气候变化的根本原因并不是市场机制的缺位,而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在资本主义社会下,生产的目的不再是使用价值的消费,而是被拜物教化,异化为财富在价值形态上的积累。前者在数量上是有限的,遵循适可而止的原则,能够维持经济生活和自然环境之间的平衡;而后者的逻辑则是贪婪不止的资本积累。⑩在资本积累本性的驱动下,不断扩大的再生产需要进行不断扩大的物质和能量变换。(11)资本主义必须在深度和广度上不断地开发自然,才能维持获取利润的能力。时至今日,气候变化等环境问题的现状表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对地球物质和能量循环的干扰和破坏,已超出地球的承载能力。“资本的自我扩张与自然界的自身有限性之间的总体性矛盾”日益激化,资本主义成为了一种反自然的经济制度。(12)

      在西方非正统学者看来,西方主流学者的贴现方法是市场拜物教的具体体现。在后者眼中,不同的贴现率没有质的差别,都将受气候危机影响的人类幸福等价为个人福利,再将个人福利等价为可以计价的消费支出。这种贴现方法的背后渗透着利益最大化、成本最小化的资本逻辑,即资本主义的“经济理性”。在资本主义经济理性的指导下,子孙后代的幸福乃至整个生活中的全部内容,都可以抽象化为以货币计价的消费和福利,抽象为效用的跨期决策,进而成为贴现的对象。但须知,贴现方法的内在逻辑所追求的,只是经济活动的货币折价,可能与人类及后代的幸福生活相去甚远。在西方主流理论的世界观下,“只有当人的生命对用金钱衡量的经济有贡献时,才是有意义的”,只有当人口死亡率的上升或灭绝率的加速,破坏“底线”的时候才会成为问题。不仅如此,贴现方法还忽视气候变化影响的非均衡性和世界收入分配的不平等。例如,在受气候变化负面影响最大的热带发展中国家,许多经济活动由于没有进入市场而无法计算价格,加之人均收入较低,以货币形式计价的消费和福利损失也较低。这就意味着,他们的幸福与发达国家人民相比更为廉价,以致气候变化给这些国家人民带来的生活水平损失被低估,更容易在对福利的贴现中被忽视或受害。贴现方法更没有考虑气候危机有可能引发的巨大灾变,如对整个自然界生态系统自循环稳态平衡的巨大破坏,以及其他方面的伦理问题。(13)

      (三)市场化和地球工程远不足以解决问题

      自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效以来,西方主流理论主导的气候治理已经进行了20余年。在市场化治理的实践过程中,由于发达国家和跨国公司的阻碍,即使是目前有限的治理行动,也没能得到完全的执行。碳补偿项目在第三世界国家还造成了新的经济不平等、环境退化和人权问题。这一切都引起了西方非正统学者的思考和质疑。(14)

      首先,碳当量衡量上的缺陷,破坏了碳市场的秩序。碳市场上的交易对象并非具体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而是将每种温室气体根据一定比例折算成的碳当量。其目的是形成一个固定、可比的交易对象。然而,事实上不同种类的温室气体在大气层的不同位置和运动方式,对气候变化的影响极其复杂,远非一个固定的碳当量所能描述。即使可以被描述,科学技术的发展也要求对其随时进行调整,这种调整会造成碳当量确认上的极大误差。(15)巨大的误差和调整干扰了碳市场的价格秩序,其造成的极大不确定性威胁着碳市场的稳定性。

      其次,碳交易忽略了碳减排的过程、具体方法和实施产业对气候影响的复杂性。(16)碳交易和碳补偿机制依赖于两组计算上的等价关系,即本国内部实现的减排与在国外进行的补偿之间的等价,以及事实上的减排与被防止的未来排放之间的等价。在许多情况下,这种计算上的等价关系增加了碳补偿来源的不合理性。例如,对于通过减少荒漠化取得碳补偿额度的项目,尽管在这些项目实施地的荒漠化仍在继续,参与这些项目的企业(如摩根大通)却被允许获得可观的碳补偿额度,因为它们的项目被认为将遏制潜在的荒漠化加速趋势。西方非正统学者认为,低成本的碳补偿项目促使发达国家将减排行动的重点,从技术改进转向通过各种方式争取补偿额度,事实上减缓了减排技术的创新。例如,按照现在的情况发展,欧盟直到2017年都不必进行任何本土的减排,因为《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全部减排当量约16亿吨碳,都可以通过碳交易和碳补偿项目实现。(17)因此,发达国家化石燃料驱动型的增长方式,这一造成全球变暖的最直接因素,将被保存下来,严重阻碍气候治理目标的真正实现。

      最后,碳补偿项目往往忽视当地原有的生态和社会结构,在原本缺乏社会平等的地区,进一步侵犯底层人民的财产和人身权利,扩大贫富差距。在印度,许多水电和生物质发电项目的建设,严重干扰了当地民众的生活。例如,北安查尔邦附近修建的水电站拦河大坝,破坏了当地延续千年的循环经济的生活方式,使村民无法继续用自制的堤坝,提取生活和灌溉用水,再将剩余的水流引回主河道。村民的生计受到威胁,甚至有可能被强令迁走。(18)在孟加拉国,为了引进生物质发电的CDM项目,当地政府迫使一些村庄的村民,交出或低价售卖秸秆和米糠等传统原料。虽然在当地政府和项目投资人看来,这些废料对于农业生产没有什么利用价值,然而对于农民来说,米糠和秸秆是重要的肥料来源和建房材料。(19)这些资源几乎无代价地被政府和投资人获取,而农民则承受了土地肥力下降的损失。

      以一些环境学家为代表的西方非正统学者,对地球工程的效果也持怀疑态度。施耐德(S.H.Schneider)指出地球工程的一系列漏洞。例如,建造二氧化碳吸收器的工程本身,将消耗大量的水泥和燃料,在制造和更新二氧化碳吸收液的过程中,所排放的二氧化碳将超过其所吸收的二氧化碳;向海水中倾倒铁屑,将严重干扰海洋生态系统;向太空发射反射装置成本过大,且技术不成熟。因此,就目前而言,没有任何一种地球工程方案能够可靠地应对气候变化。(20)

      不过,奥尔森在梳理近年来针对碳市场的研究文献后发现,尽管大多数西方非正统学者对碳市场项目的评价,有诸如“缺乏执行力”、“标准不明晰”以及“发达国家转移排放”之类的否定性结论,但其中也有学者指出,在严格有序的监管下,碳市场项目在特定的条件下能够避免一些问题,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如果能让投资方从管理和改良项目用地中获取长期收益,就有可能避免因短期利益对项目中土地和生态环境实施的“竭泽而渔”措施。(21)如果能建立全球统一的评价和监管系统,以及具有一定强制力的执行机构,就能防止投资者利用标准的不统一,夸大自身的减排绩效和套利,从而大大减少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欺诈行为。(22)

      二、气候变化的政治经济学:国外马克思主义的视角

      国外马克思主义者对气候变化问题的理论构建,以追求资本积累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实现资本积累所需要的物质条件之间的矛盾为基础,试图阐明资本积累的不断扩大,引发了地球物质和能量循环的“新陈代谢断裂”。这种断裂以破坏生产条件的形式反馈至资本主义制度自身,引起其生产条件与生产方式的“第二重矛盾”。它对资本主义赖以维系的社会生产关系的再生产形成了挑战,表现为资本主义社会中不断兴起的、以阶级反抗为背景的环境运动。为了避免环境运动对社会生产关系再生产的挑战,稳定资本积累的再生产,在新自由主义盛行的资本主义体系中,资本、代表资本的国家和国际组织开始以改良的方式,调整资本与环境之间的关系,表现为碳税、碳市场等手段的应用。这些手段依然是以资本为主导的,尤其表现为气候这一“公共产品”的商品化、金融化。国外马克思主义者认为,这种以资本为主导的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改良方式,其作用不仅是有限的,而且会进一步加剧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引起“剥夺性积累”和“碳殖民主义”。

      (一)资本积累导致“新陈代谢断裂”和“第二重矛盾”

      资本主义再生产是在一定空间内进行的。随着资本积累的扩大,再生产过程的物质和能量变换,也以更大的规模在更广阔的空间内进行。随着生产和消费过程的日益扩大,为追求利润进行的商品输出和资本输出,大大刺激了原材料和能源的开采,以及消费品和废物的远途运输,从地表提取的物质和能量,被纳入与日俱增的空间移动中,在遍布全球的废物和副产品中无处不见。当它们超出地球生态系统的自净能力时,就会造成以气候变化为代表的环境退化。这一切不仅干扰着资本主义再生产的继续扩张,也威胁着人类社会的存续。(23)

      随着资本积累的不断扩大,一方面,废物和副产品(如温室气体和碳排放)源源不断地产生,另一方面,资本循环过程也越来越难以获取足够的物质和能量。自然界新陈代谢的正常过程被打断,形成“新陈代谢断裂”,从而只能在萎缩和畸形的状态下维持自身的再生产。(24)在“新陈代谢断裂”的威胁下,资本不断试图通过技术手段来规避危机,如采用化肥辅助生产的方法,应对土壤肥力的衰竭。这些规避手段终归是服务于资本逐利行为的,它们只能暂时避免农业减产造成的损失,而不能在实质上消除生态危机。同时,这些技术手段也通过专利、知识产权等制度,成为资本主义企业的利润来源,以致仅有利可图的技术手段才可能被产生出来,而它们并不一定是应对气候等环境危机的最有效手段。(25)相反,许多规避手段还会加重未来的“新陈代谢断裂”。随着再生产的扩大,资本主义社会陷入了“扩大再生产—造成新陈代谢断裂—利用新技术创造新产业以规避断裂—新产业的扩大再生产造成新的断裂”这样一种“积累的死循环”。(26)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自身造成的物质、能量和环境的“新陈代谢断裂”,在长期中最终会破坏资本主义生产的物质条件,不可避免地带来资本主义的生态危机。奥康纳将引起这种危机的矛盾,称为有别于资本主义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这“第一重矛盾”的“第二重矛盾”,即资本主义生产力及其生产关系与生产条件的矛盾,其根源在于生产条件的破坏。在资本主义经济中,生产条件就其本身性质而言,并非资本积累的条件:自然资源的有限性内在地不能适应资本积累的无限性;人类劳动的整体性和创造性,也与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的异化和碎片化的性质难以兼容。(27)因此,资本试图突破原有的界限,将这些生产条件商品化,进而将其整合到积累之中的过程,将会遭到资本的生产条件自在的抵制。

      资本积累引致的气候变化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最终造成诸多非生产性劳动成本的上升,包括资源衰竭引起的成本,在污染日益严重的环境中维持工人劳动力健康再生产的费用,预防和补救气候危机的费用,发明和生产某些替代资源的成本,以及在一个愈发受到威胁的社会,维持价值观念和伦理道德的成本等。尤其是治理环境退化、维持生产条件的设备本身,需巨额固定资产投资,不仅增加成本,还会提高资本的有机构成,进一步威胁现有的利润率。(28)因此,资本面临着两难选择,要么维持价格水平,任凭利润率下降,要么提高商品价格,以维持对利润率增长的期望。资本出于逐利本性必然选择后者,于是生产不足的危机就和传统的生产过剩的危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激化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

      资本可以通过改良的方式,试图规避“第二重矛盾”造成的危机,并取得一些局部的和临时的缓和危机的实际进展。但与面对经济危机时不同,资本主义面对生态危机进行的调整过程,更加复杂和艰难。首先,资本主义缺乏一个强有力的全球组织,无法动员或强迫各国资本采取统一的治理行动。(29)其次,资本主义对气候变化的调整方式,涉及国际和国内复杂的利益关系,必须通过国家,对生产条件在不同经济主体间进行再分配,这些过程往往曲折和低效,并受到各种既得利益集团的强烈阻挠。再次,当今世界资本主义体系中的工人运动、绿色运动、女权运动和少数族裔运动等,在政治议程中抵制资本主义对生产条件的重组。这些原因使资本主义的自我调整变得缓慢且混乱。即使资本主义克服了上述困难,启动了全球规模的自我调整,它也很难消除“第二重矛盾”引发的生态危机。它是资本主义积累方式不可冲破的外在物质约束。一切自我调整的手段只能来源于被不断破坏的物质基础,资本主义在破坏自身生产条件的同时,也把自我调整的基础一并破坏了。(30)

      (二)气候条件商品化的悖论

      新自由主义盛行以来,碳交易、碳补偿和碳税等市场化机制,被资本主义用来作为治理不断加重的气候变化的主要手段。这些具有“制度创新”意义的市场化行为,实际上是将气候条件商品化,但是,无论从技术层面还是社会层面,气候条件的商品化既有悖于气候本身的特点,也有悖于商品的本质属性。

      一种事物若要被完全地商品化,必须满足以下六个条件:可以被排他性地占有,可以让渡,消费和使用价值能实现个人化,价值能抽象化,可被赋予价值,可以被自由处置。(31)然而,气候条件的物理属性在某些方面与商品的社会属性,有着内在的矛盾。第一,气候作为整个人类生存条件的一部分,是以其整体与人类相联系的,它不可能因被排他性地占有而不越出占有者的边界。第二,不同种类温室气体在不同地区的排放,对整个大气环境的影响不同,不同减排方式的未来持续性不同,不可能抽象地通过一个“二氧化碳当量”,描述不同碳减排方法的使用价值。第三,从历史和道德的角度看,将整个人类的生存条件交付给商品和金融市场,让投机行为渗透其中乃至主宰,也是不负责任的。

      这样,气候作为使用价值的技术属性,就与其作为交换价值的社会属性之间产生了对立。商品化过程要想充分展开,就必须从技术和社会两个方面将气候强制性地转化为商品。在社会方面,历史和道德的障碍,可以通过炮制认同和商品化本身的展开而逐渐得到克服。但在技术方面,气候本身的特殊性则在持续地对抗着商品化。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对包括气候在内的整个自然环境进行的商品化过程越深入,气候本身与它的对抗性就越明显,商品化也就越须采用更加激烈和颇有破坏性的方式,以打破气候的技术界限。如前面提到的碳补偿项目,在一些不发达国家造成的破坏性结果。气候商品化作为资本主义发展的新领域,集中地反映了资本本身的反自然性。(32)

      气候的商品化还为金融化开辟了道路。通过将生产和交易气候商品带来的潜在收入变现,碳金融市场以及与之相配套的金融衍生品、保险等市场应运而生。气候的金融化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新自由主义将全部经济金融化及金融虚拟化的组成部分。比起传统金融市场,由于碳减排当量作为商品,本身存在着技术上的不完备,以及《京都议定书》各缔约国行为的不确定性,因此,碳金融产品的价格十分脆弱,其虚拟性、投机性更强。碳金融活动所追求的,几乎是完全不依赖碳减排实际活动进展的纯粹虚拟的金融利润。一些金融公司甚至通过打赌碳市场的崩溃,攫取金融利润。(33)随着大量金融资产的涌入,金融活动也像在其他领域一样主宰了碳市场,使得治理行为彻底背离原有的目标,成为金融食利者的投机竞技场。(34)

      在新自由主义的全球治理下,剥夺性积累表现为将原有的公共领域转变为资本逐利的场所,以及用资本的逻辑解决新的公共产品的供给问题。气候的商品化是资本主义“剥夺性积累”的延伸:(35)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气候的商品化过程,就是国家和资本合谋下的产权划分、管理运营以及金融投机的过程。剥夺性积累的方式和限度,都受到权力分配的影响。当社会出现两极分化、政治经济权力集中在少数人手中时,环境所有权也将向权贵阶层倾斜。当这种倾斜严重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底层人民将被迫以环境破坏为代价,维持自身的基本生存;同时,权贵阶层也以环境破坏为代价,聚敛财富。因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社会不平等带来的不稳定因素,时刻威胁着权贵阶层的财富和地位,所以他们只有通过更大规模地从事破坏环境的经济活动,才能在一个较短的时期内攫取最大的利润。这种行为剥夺了本属于全体国民的自然财富,破坏了本属于全世界人民的气候和环境,还把资源耗竭和生态破坏的损害,强制转嫁给占人口多数的底层民众。(36)

      (三)气候条件商品化与第三世界

      在国际政治与经济发展不平衡的背景下,资本主义以气候治理为手段的剥夺性积累带有帝国主义的特征,造成了“碳殖民主义”。依仗全球性的碳市场,跨国资本以气候治理为由,从不发达国家获利,向不发达国家排污。随着CDM项目在全球范围的展开,国际资本主义正在冲击一些地区原有的生态平衡和生活方式。一些分布在拉美的CDM项目,通过建设树种单一的养殖基地,获取减排核证。(37)然而,单一树种的种植破坏了当地的生物多样性;为防治病虫害而施用的有毒农药,干扰了周围民众的生活;为了建立养殖基地,投资者以非法劳务外包等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压榨。(38)此外,许多CDM项目都包含着发达国家高端技术设备的垄断性输出,这无疑会增强项目开展国的对外技术依赖。在碳补偿项目下,开展项目的不发达国家成了发达国家核证减排的原料产地,以及相关设备输出的商品市场,再加上金融投机行为对碳市场的操控,使得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和金融机构获取了大部分利润,而所有的技术漏洞、人权问题和计划失误的风险,都被转嫁到不发达国家人民的身上。(39)通过碳交易和补偿机制,国际资本建立起一套“碳殖民主义”体系,这套体系的本质,既不是为了解决气候变化的危机,又不是通过技术扩散,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发展,而是以最低的成本,维持发达国家高能耗的增长方式,维护与之利益密切相关的跨国大资本的利益。(40)

      近年来,随着一些崛起中的地区性第三世界国家,开始在地区贸易和金融领域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这些国家逐渐在全球能源消费结构和气候治理中取得了举足轻重的地位。玛瑞尼(R.M.Marini)认为,一些崛起中的第三世界国家(41)虽然取得了政治独立,但是它们仍然继承原有的产业结构和对外经济关系。通过这种依存关系,在20世纪70年代以后开始的全球化进程中,资本主义中心地区向不发达地区转移了大量高耗能的低端产业。近十年来,这些国家的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稳居世界前列。(42)此外,低工资导致的国内市场狭小,使这些国家的生产者更加依赖于向中心地区的出口,同时自己又将商品和资本输出到更加边缘的地区,以解决商品和资本的过剩问题。这样一种对外经济关系维持了其高能耗、高污染的单一外向型产业结构,并将更加边缘的国家纳入其外向型经济体系当中。这些国家的产业结构决定了它们对中心地区的长期依附关系,并与中心地区国家和边缘地区国家形成了一个环环相扣的积累体系。只要这个积累体系不被打破,西方主要依靠过度开采自然资源和剥削劳动力维持经济增长的资本积累模式,就不会改变,主要由化石燃料过度使用造成的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也不可能得到根本的解决。

      罗曼(L.Lohmann)指出,“碳殖民主义”不仅包括了物质层面的剥夺,也涵盖了在思想上炮制的认同。与碳补偿项目同时展开的,是对碳市场项目的宣传以及对本地传统生活方式的贬低,这在全球范围内造成了关于碳市场万能的偏见。即声称不发达国家的传统社会对于气候变化的认知是“不足的”、“本地化”的,而发达国家碳市场计划者的认知,则站在“全球高度”,因而是“普适”的。(43)偏见流行已造成这样的结果,以为只有经过相关机构专家核证后,有资格进入市场流通的减排,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减排,不发达国家本地原先存在的、自循环的自然经济,则被认为是气候治理中的消极因素。这充分体现了碳市场的拜物教伦理——不是减排限额进入市场,而是只有进入市场的,才真正被承认为减排。

      总之,在国外马克思主义的视角下,全球变暖不是市场缺位的结果,而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物。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劳资关系和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中心—边缘地缘关系,维持了目前高耗能的经济发展模式。更有甚者,随着气候的商品化,以气候变化为代表的生态危机,竟反倒成了资本主义借以发展的存在方式。(44)对此,以国外马克思主义为代表的气候变化政治经济学分析,指向了与主流理论相反的治理道路——只有改变资本积累的社会经济结构,才能实现真正的气候治理。

      三、资本积累、社会大众与全球气候治理运动

      基于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国外马克思主义者提出了实现“生态社会主义”的多种策略选择。然而,气候变化很有可能在不到一个世纪的时间内,给人类社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摆在我们面前的,不仅仅是“未来会更好”的建设性预想,更是“现在如何做”的策略选择。在目前仍然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主导的全球经济中,本文认为一个可供选择的路径是,利用发展的不可持续性对于全球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竞争中的个别国家单个资本短期行为的利害关系,包括潜在的冲突和现实的分化,采取合适的社会动员策略,促成一场气候治理的全球运动。尽管环境、生态危机可能在局部范围内得以控制,但是气候变化的全球性决定了其治理需要全球范围的行动。因此,有必要讨论气候治理的主体、性质、策略和可能性。

      (一)资本主义气候治理的主体

      与资本主义体系中其他多种对抗性的社会运动一样,全球气候治理运动也是针对该制度下人类社会生活中某一具体问题的反思、批判和治理。在现象上,它首先表现为一场反市场的运动,试图约束现有市场的无限扩张,强化国家对环境治理的作用,避免市场的盲目性、滞后性和自发性带来的环境、气候破坏。其次,它还表现为通过追求“气候公平”,将社会权力进行再分配,实现经济决策的民主化,进而通过国家投资,改善贫困地区的生态环境,实现社会的生态共治。

      但是仅仅从现象上理解全球气候治理运动是不够的。包括气候的商品化在内的市场权力的急剧扩大,以及社会权力分配的不平等,在本质上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展的必然结果。资本积累是市场化的内在动力,扩大的积累需要扩大的市场,市场经济内在地要求一个市场社会;同时它也是社会不平等的主要形成机制,社会权力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只是资本权力的延伸。在现象形态上,全球气候治理运动的核心指向反对市场化和改变社会权力分配,但在本质上是对抗市场和社会权力不公正背后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斗争中,这场在资本主义体系中开展的运动,并不拒斥在社会权力领域争取各种同盟者,以壮大自己,但是运动只有明确对抗资本积累的指向,才能保证全球气候治理运动既不会在争取环境民主的道路上,放弃更有力的手段,也不会在争取国家干预市场的过程中,丧失自主性。

      在当代资本主义国家中,反体系运动的主体是那些受到气候变化及其他环境问题威胁,而又无法依靠个体摆脱的底层大众。他们在资本主义经济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使其既是经济不公的主要受害者,也是气候变化压力的主要承担者。由于受到财富和收入水平的限制,他们很难充分应对气候变化造成的生产条件恶化和生活成本增加,气候变化造成的损失对其全面发展可能性的阻碍尤为严重。只有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社会大众的日常生活经验中,气候变化的社会、经济意义才得到最直接、最明显的体现。社会大众将逐渐认识到,气候变化和经济不公是统一的,其背后真正起作用的,是以利润为导向的资本积累。这种意识的觉醒将引领以资本为靶向的环境运动。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以环境公平运动为代表的新一轮环境运动的兴起,就是这种导向的具体表现。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环境公平运动取得成果的地方,社会大众不仅有效地减少或制止了环境污染,而且获得了管理地方经济的民主权利,实现了环境保护和社会公平的双赢。社会大众在环境保护上发挥的作用,将延伸到气候变化领域,成为根本治理气候变化的重要力量。

      只有以大众为主力军并服务大众的全球气候治理运动,才能真正理解气候治理的普遍性及其面对的社会各阶层政治经济关系的复杂性,才能突破资本主义气候治理的历史局限。(45)在长期承受的经济和气候的双重压力下,社会大众亲身积累了对资本主义世界生态系统危害的历史经验,进而构成了个体参与运动的内在动力。他们将通过社会运动,逐渐掌握气候治理和经济管理的话语权和决策权,限制资本对化石燃料的过度消耗,启动经济向可再生清洁能源转型,阻止可能出现的气候危机,为未来进一步的经济民主化和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创造条件。

      (二)资本主义气候治理的性质

      气候治理以资本主义社会中大众的环境意识和历史行动为前提。对于这种历史经验和动力,西方非正统经济学包括马克思主义者历来有两种不同的看法。(46)传统观点认为,资本主义条件下个体反抗资本主要是因为资本对这些个体的剥削,资本积累导致无产阶级的贫困化,共同的压力和社会地位使劳动者形成强烈的共同体意识和进取意识。当他们认识到这一切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带来的时候,这些个体就会组织起来,发起对抗资本的运动,这种抗争的动力来源被称为“马克思式”的经验。由此引发的“马克思式”的斗争,内在地要求全球气候治理运动与传统劳工运动相结合,将生态社会主义作为广义社会主义运动目标的一部分。

      另一种观点认为,资本主义条件下个体反抗资本,是基于资本积累下劳动者个体内在及外在自然的商品化,原有的家庭和社会关系被市场吞噬,转化为可计价的商品和服务,甚至连生活在免受污染及环境灾难的居住地的权利,也需要从市场上购买。在商品化的过程中,这些个体的生活方式、文化、归属感和身份认同逐渐被市场吞噬。在这种情况下,个体反抗资本的动力主要来源于维护劳动者的人格特征,被称为“波兰尼式”(47)的经验。相比“马克思式”的经验,它更加碎片化,被国家、种族、行业和性别等界限所隔离。而且与“马克思式”的经验中强烈的进取意识不同,“波兰尼式”的经验更多地激发出一种“回到过去”的渴望。因此,“马克思式”的斗争是统一的和进攻性的,“波兰尼式”的斗争则是分散的和防御性的。

      在目前的全球气候治理格局下,只有“马克思式”的斗争,才能将资本主义国家中社会大众在对抗资本和挽救人类未来的旗帜下联合起来,真正组织起一场目的明确、运行有效的全球运动。现实的社会经济状况也赋予了这种可能性。资本主义越是将生产过程全球化,越是通过打破现有的社会结构,实现更大规模的资本积累,气候问题就越以全球危机的形式压迫全人类。因此,尽管20世纪80年代以来资本主义发展的新趋势,部分地消解了传统“马克思式”的斗争,但也在更大的规模上,更加统一地构筑了人类以“经济—气候双重压迫”为背景的社会生活,从而为全球规模的“马克思式”斗争创造了条件。当然,这并不是说,要摒弃“波兰尼式”的斗争。在许多情况下,这两种历史经验是能够统一的。通过资本积累和剥夺性积累,从社会共同体中抽离出的气候条件,在商品化过程中进入市场,成为进一步扩大积累的基础——对这一资本主义气候治理历史过程的认知,构成这场运动的个体动力的历史经验,它们既是“马克思式”的,也是“波兰尼式”的。这场大众运动需要在对抗资本的过程中,同时解除资本主义制度的剥削和商品化对人类和气候环境的压迫。

      (三)英国19世纪工人阶级争取正常工作日斗争对气候治理策略的启示

      气候环境是创造国民财富的必要条件和关键性资源,如果它们因温室气体过度排放而退化,剩余价值持续生产的能力就被削弱了,必然危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的存续。相互竞争的单个资本,不会停止对关键性资源的过度使用。如果没有社会如其代表国家的干预,在竞争作为施于单个资本的外部强制力量充分发挥作用的条件下,限制温室气体的排放无从谈起。既然资本主义制度中实际存在的权力已然是不平等的结构,当社会大众无法获得通往国家权力的途径时,又如何实现气候治理呢?

      劳动是创造国民财富的基础性资源。马克思写道,当竞争中的资本家竞相延长工作日,“使国家的生命力遭到根本的摧残”时,有必要“通过国家”,“节制资本无限度地榨取劳动力的渴望”。(48)马克思关于19世纪英国工人阶级争取正常工作日运动的考察,对当今社会大众气候治理策略的选择,有很深刻的启示。

      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尽管单个资本都要求尽可能地延长工作日,但对于资本的整体利益而言,工作日的增加需有一定的限制,过长的工作日会造成劳动力再生产的萎缩和劳动力成本的上升,威胁到利润率的增长,因此,“资本为了自身的利益,看来也需要规定一种正常工作日”。(49)在争取十小时工作日的过程中,英国工人阶级充分地利用了大小资本之间以及工厂主和土地所有者之间的矛盾。当时机器大工业的普及,加剧了使用先进生产资料的大工厂,与无力进行技术改造的小工厂之间的竞争。小工厂希望通过限制工作日,增加大工厂先进设备的闲置时间,进而增加其固定资本损耗,削弱其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竞争力。(50)大工厂也希望限制工作日,使小工厂不能通过延长工作日,获得生产绝对剩余价值的利润。(51)在同一时期,英国的工厂主阶级和土地所有者之间,正在为是否废除谷物法、实行自由贸易展开激烈的斗争。工厂主为了争取工人阶级站到他们一边,答应在谷物法废除之后,将工作日缩短到十个小时。(52)英国工人阶级抓住了这一历史机遇,与工厂主站在同一阵线,同时推进十小时工作日制和废除谷物法的立法。当1846年谷物法被废除、工厂主背弃承诺之时,工人阶级又充分联合曾经的对手,那些在斗争中失利而渴望报复的土地所有者。在灵活的策略指导下,英国工人阶级不仅在1833年争取到十二小时工作日制,而且在宪章运动的推动下,于1848年争取到十小时工作日和一系列有利于劳工的工厂法。(53)列宁高度评价包括上述斗争目标在内的英国宪章运动的历史意义:这是“世界上第一次广泛的、真正群众性的、政治上已经成型的无产阶级革命运动”。(54)

      西方19世纪工人阶级争取十小时工作日的斗争,为人们提供了两点启示。第一,尽管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和劳动之间存在根本性的利益冲突,但是在某一短期的具体时空中,资本之间矛盾的激化可能使工人与整体资本的利益暂时趋于一致。例如,机器的应用使得某些资本家限制劳动时间的利益,与工人阶级要求缩短劳动时间的利益并行不悖,工人阶级与其他社会阶层的暂时结盟,在历史关键时刻支持了工人阶级限制工作日的斗争。(55)同样,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导致气候变化的资本积累过程,与试图控制气候变化的社会大众之间存在根本性的对立,而已经获得替代能源或新兴“绿色”生产方法的资本,其寻求获利的新渠道与社会大众之间的利益尚可趋于一致。通过联合其他的社会阶层包括部分资本集团,参与现有的全球气候治理运动,资本主义气候治理或有可能实现大众气候治理的(部分)目标。第二,西方的工厂立法属于典型的“公共物品”供给,只能依靠将联合的阶级力量上升为国家意志,方能得以制订和执行。应对气候变化属于典型的“全球公共物品”问题,只能依靠全球集体行动,或在不同国家以及不同集团之间达成并践行国际协议,才有可能缓解。在资本主义气候治理制订应对策略时,争取国家环境规制立法,争取国家政权有计划地运用公共资源对公共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投资,不啻是整个社会大众运动目标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美国环境公平运动的兴起,即以法律框架下的诉讼为基础,直到环境公平被作为法案直接获得法律意义,成为联邦和州范围内环境决策的必须原则。(56)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社会大众运动争取和利用现有的国家机器展开气候治理,可避免被地区特殊利益分割的无政府局面,取得社会诉求的直接普遍性,进而可能成为运动在国家层面取得突破的一个重要跳板。

      (四)全球气候治理运动发展的可能性

      从根本意义上讲,资本主义追逐剩余价值的本质与维持良好的气候环境之间是对立的,但就目前而言,由于气候变化影响在各国分布的不均等和资本本身参与积累的形态差异,气候变化对运营于不同国家、地区和部门的资本积累和利润率会产生不同的影响,从而造成这些资本之间利益的不一致,甚或是严重的冲突。这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全球气候治理运动与那些受到气候变化严重威胁的国家和资本结盟,对抗以专门破坏气候环境为代价进行积累的资本势力,提供了可能性。

      从不同的国家来看,小岛国家、热带国家由于地理环境原因,最容易受到气候变化的影响,因此在历次国际气候会议上,它们总是要求采取最激进的手段遏制气候变化。印度和巴西等发展中大国在这个问题上,则表现出两面性。一方面,出于其发展的要求,它们渴望一种与发达国家对等的排放权,另一方面,迫于气候变化带来的越来越严重的负面影响,它们开始提倡低碳经济。治理运动应当充分联合小岛国家和热带国家,并着力争取受到气候变化影响的其他发展中的大国,共同遏制以发达国家跨国公司为代表的国际资本势力的过度扩张。

      就资本主义气候治理中的不同部门而言,不同资本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的分歧同样明显。以传统能源和汽车产业为代表的资本势力,构成气候治理的主要阻力。这些产业往往以经济增长的推动者自居,认为气候治理会造成能源成本和价格的提高,减少对相关产品尤其是汽车的需求,阻碍世界经济复苏的进程。由于受到气候变化带来的作物减产、物种消亡和财产损失的影响,农业、旅游业和保险等行业的资本,则至少在一段时期内与全球气候治理运动的利益存在一致性。治理运动若能充分联合这些受到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资本,则一方面可以借助它们的力量,推动气候变化问题的宣传教育,争取气候保护立法,延缓气候状况的进一步恶化;另一方面也能扩大运动的受众,为进入国内政治对话和参与国际气候谈判创造条件。此外,资本主义体制中的少数族裔运动、妇女运动和一些非政府组织,也能为治理运动在基层大众中的展开,提供必要的组织力量和群众基础。

      尽管不同国家在气候治理的态度上存在较大分歧,但现阶段任何有意义的全球治理,都无法脱离主权国家这一基本平台,只有国家才能为气候治理提供法理、物质和制度的基础。(57)因此,全球气候治理运动必须首先在一国之内扩大影响,通过参与国内政治议程,争取政策和传媒的支持,进而以主权国家代表的参与身份,进入国际气候外交。在当今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中,受游说集团的压力和竞选政治献金的操纵,政府治理气候的政策经常被自利的资本集团所俘获;生成于资本主义体系中的“马克思式”大众运动,必须联合上述主张可持续发展的资本集团,在社会运动的博弈中推动其政府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运动。

      需说明的是,尽管解决生态危机的时间紧迫,然而资本主义世界反对造成气候变化的资本积累过程的斗争,并不意味着将在短期内摆脱资本主义。相反,在一个可能相当长的时期内,生成于资本主义体系之中的全球大众治理运动,应能利用资本主义在气候治理上的正面作用。资本主义在造成气候危机的同时,也为人类提供了解决危机的技术、政策和社会手段,甚至治理运动也只能在资本主义大工业所提供的组织和阶级意识的基础上展开。正如我国学者陈学明指出的,面对资本逻辑在发展和生态问题上表现出的二重性,应当采取既限制又利用的策略,(58)在手段与目的的统一中,重塑“资本—气候”关系,为全人类赢得一个富足、安宁的未来。例如,目前设计和征收碳税的本意是减少排放,碳税的征收确实会提高能源价格,进而造成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价格上涨,但是由于普通大众消费结构的能源密度较低,用经再分配的税收支出,补偿因价格上涨带来的损失绰绰有余,因此,以环境公平为指导思想,可以设计一种既能减排又能减贫的碳税。迪南(T.Dinan)和罗格斯(D.Rogers)估计,如果在美国征收100美元/吨碳的碳税,并将其按人口平均分配,将使最贫穷的五分之一家庭的实际税后平均年收入上升3.5%,而最富有的五分之一家庭的实际税后平均年收入将下降1.6%。(59)据布伦纳(M.Brenner)、里德尔(M.Riddle)和博伊斯(J.K.Boyce)等人测算,在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征收碳税的累进效果更加明显。如果能够充分利用征收的税款,调节再分配,推动节能减排新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就有希望逐渐改变这些国家高能耗的经济增长方式,在碳税、减排和再分配之间形成良性循环。假如在中国开征300元/吨碳的碳税,并将其平均分配,超过70%的人口将成为这一政策的净受益者。(60)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气候治理问题,与本文所论述的资本主义气候治理的性质根本不同。中国社会中局部存在的资本与劳动的矛盾,在全局范围内是非对抗性的,社会主义制度能够保障中央政府不断听取和集中人民群众自下而上的诉求和意见,将“以人为本”的理念通过依法治国,自上而下地予以实施,并在此基础上,借鉴资本主义气候治理的有益经验。作为最早加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的国家之一,为了避免气候变化对本国和世界人民的不良影响,中国一直在“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下,通过自主性减排,参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共同行动。在哥本哈根会议上,中国率先作出自愿减排承诺:到2020年,单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将比2005年下降40%—45%。为了落实这一承诺,“十二五”规划作出了一系列具体的战略部署。2013年,中美这两个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大国成立气候变化工作组,启动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最大的发达国家间的气候治理政策协调。诚然,中国“以人为本”的自主性治理行动,势必面对本国经济发展与气候治理的双重任务,需解决如何更好地整合中央政府总体目标与地方政府局部利益之间的矛盾,协调能源、环保、科技等各部门的决策机制,统筹城乡和地区间产业结构升级等诸多问题。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从顶层科学设计的高度,提出了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的根本路径。在落实全会决定的实施过程中,中央政府采取了一系列从源头上遏制高污染、高耗能过剩产业盲目扩张的坚决措施。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动员全体人民共同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必将能使社会经济发展和气候治理的双重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与资本主义世界对生态危机的治理不同,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将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型工业化道路披荆斩棘。

      面对气候变化的严峻形势,西方主流学者提出了市场化和地球工程的解决方案。然而西方主流治理方案在现实中遇到的一系列问题揭示,其理论逻辑和方案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完美。以国外马克思主义者为代表的非正统学者在反思西方主流逻辑的同时,提供了一个分析气候变化的政治经济学框架。他们强调,资本积累导致了“新陈代谢断裂”和“第二重矛盾”,在新自由主义的全球治理下,市场化的治理方法导致剥夺性积累和“碳殖民主义”。

      在此辨识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资本主义条件下,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的可能途径。它须以对抗导致气候变化的资本积累过程为指向,发展由社会大众参与的全球气候治理运动。2007年以来发生的全球经济危机,为这场社会大众全球气候治理运动的兴起提供了历史机遇。一方面,发达国家内部的社会矛盾频发,政府不得不采取扩大政府开支等手段,缓和国内的社会压力,并督促国内资本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尤其是新兴“绿色”产业。而且,由于生产性部门的外移,发达国家城市出现大片的工业废地,民众正在通过社区组织力量,开发工业废地。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资本接轨的外向型经济部门,也显现越来越多的矛盾,尤其是劳资冲突。而且,发展中国家更受到环境污染的困扰,民众长期在环境健康方面处于不利地位,要求政府尽快大力改善生态环境。这意味着在全球范围内,劳动与资本之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环境和气候之间的两对矛盾日益融合,正在促进社会大众对气候问题阶级意识的生成。

      ①J.Medalye,"Neoclassical,Institutional,and Marxist Approaches to the Environment-economic Relationship," 2010年11月21日,http://www.eoearth.org/view/article/154812/,2014年2月15日。

      ②威廉·诺德豪斯:《均衡问题:全球变暖的政策选择》,王少国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第10—11、173—174页。N.Stern,The Economics of Climate Change:The Stern Review,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7,pp.25-31; N.Stern and C.Taylor,"Climate Change:Risk,Ethics,and the Stern Review," Science,vol.317,no.5835,2007,pp.203-204.

      ③威廉·R.克莱因:《气候变化》,比约恩·隆伯格等编:《全球危机 全球解决方案》,岳昌君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22页。

      ④W.D.Nordhaus,"Economic Growth and Climate:The Carbon Dioxide Problem," 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vol.67,no.1,1977,pp.341-346.

      ⑤L.H.Goulder,"Carbon Tax Design and U.S.Industry Performance," in J.M.Poterba,ed.,Tax Policy and the Economy,vol.6,Cambridge:The MIT Press,1992,pp.59-104.

      ⑥P.Newell and M.Paterson,Climate Capitalism:Global Warming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Global Economy,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10,pp.94-104.

      ⑦L.Lohmann,"Financialization,Commodification and Carbon:The Contradictions of Neoliberal Climate Policy," Socialist Register,vol.48,2012,pp.85-107.

      ⑧S.H.Schneider,"Geoengineering:Could—or Should—We Do It?" Climatic Change,vol.33,no.3,1996,pp.291-302.

      ⑨J.Foster and B.Clark,"The Paradox of Wealth:Capitalism and Ecological Destruction," Monthly Review,vol.61,no.6,2009,pp.1-18.

      ⑩参见陈学明:《驶向冰山的泰坦尼克号——西方左翼思想家眼中的当代资本主义》,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35—41页。

      (11)B.Sandler,"Grow or Die:Marxist Theories of Capitalism and the Environment," Rethinking Marxism,vol.7,no.2,1994,pp.38-57.

      (12)詹姆斯·奥康纳:《自然的理由——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研究》,唐正东、臧佩洪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18页。

      (13)以上参见R.York,B.Clark and J.Bellamy Foster,"Capitalism in Wonderland:Why Mainstream Economist Can't Deal with the Crisis," Monthly Review,vol.61,no.2,2009,pp.1-18.

      (14)在西方非正统学者中,马克思主义者对主流理论的批评最具系统性,我们将以国外马克思主义者的思路为主线,安排本部分的逻辑结构,并以其他非正统学者的批评作为补充。

      (15)D.MacKenzie,"Making Things the Same:Gases,Emission Rights and the Politics of Carbon Markets," Accounting,Organizations and Society,vol.34,no.3,2009,pp.440-455.

      (16)(18)(19)L.Lohmann,"Carbon Trading,Climate Justice and the Production of Ignorance:Ten Examples," Development,vol.51,no.3,2008,pp.359-365.

      (17)L.Lohmann,"Financialization,Commodification and Carbon:The Contradictions of Neoliberal Climate Policy."

      (20)S.H.Schneider,"Geoengineering:Could—or Should—We Do It?"

      (21)K.H.Olsen,"The 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s Contribution to Sustainable Development:A Review of the Literature," Climatic Change,vol.84,no.1,2007,pp.59-73.

      (22)E.Boyd et al.,"Reforming the CDM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Lessons Learned and Policy Futures," Environmental Science & Policy,vol.12,no.7,2009,pp.820-831.

      (23)B.Clark and R.York,"Carbon Metabolism:Global Capitalism,Climate Change,and the Biospheric Rift," Theory and Society,vol.34,no.4,2005,pp.391-428.

      (24)(26)J.B.Foster,"Marx's Theory of Metabolic Rift:Classical Foundations for Environmental Sociology,"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vol.105,no.2,1999,pp.366-405.

      (25)Transnational Institute,EU ETS Myth Busting:Why It Can't Be Reformed and Shouldn't Be Replicated,Amsterdam:Transnational Institute,2013,pp.6-13.

      (27)詹姆斯·奥康纳:《自然的理由——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研究》,第246—257页。

      (28)J.O.Connor,"Capitalism,Nature,Socialism:A Theoretical Introduction," Capitalism,Nature,Socialism,vol.1,no.1,1988,pp.11-38.

      (29)例如,美国、加拿大以不符合本国利益为由,退出了《京都议定书》。福斯特认为,此举“是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中心国家生态帝国主义的标志”。(参见J.B.Foster,"The Ecology of Destruction," Monthly Review,vol.58,no.9,2007,p.4)

      (30)詹姆斯·奥康纳:《自然的理由——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研究》,第264—268、486页。

      (31)N.Castree,"Commodifying What Nature?" Progress in Human Geography,vol.27,no.3,2003,pp.273-297.

      (32)L.Lohmann,"Financialization,Commodification and Carbon:The Contradictions of Neoliberal Climate Policy."

      (33)即使在一些西方主流学者看来,碳市场和碳金融也完全是华尔街主导的投机骗局。参见J.Hansen,"Carbon Tax & 100% Dividend vs.Tax & Trade," Testimony Submitted to the Committee on Ways and Means,U.S.House of Representatives,Feb.25,2009.

      (34)L.Lohmann,"Financialization,Commodification and Carbon:The Contradictions of Neoliberal Climate Policy."

      (35)大卫·哈维:《新自由主义简史》,王钦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0年,第94—101、111—147页。

      (36)J.Boyce,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the Environment,Cheltenham:Edward Elgar Publishing,2002,pp.12-20,33-46.

      (37)H.Bachram,"Climate Fraud and Carbon Colonialism:The New Trade in Greenhouse Gases," Capitalism,Nature,Socialism,vol.15,no.4,2004,pp.5-20.

      (38)L.Lohmann,"Financialization,Commodification and Carbon:The Contradictions of Neoliberal Climate Policy."

      (39)J.Boyce,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the Environment,pp.12-17.

      (40)H.Bachram,"Climate Fraud and Carbon Colonialism:The New Trade in Greenhouse Gases."

      (41)他称之为“次级帝国主义国家”,参见R.M.Marini,"World Capitalist Accumulation and Sub-Imperialism," Two Thirds,no.1,1978,pp.29-39.这一提法值得商榷,激进学派的世界体系论一般称之为“半边缘(半外围)”地区。

      (42)J.Roberts,P.Grimes and J.Manale,"Social Roots of Global Environmental Change:A World System Analysis of Carbon Dioxide Emissions," Journal of World-Systems Research,vol.9,no.2,2003,pp.277-315.

      (43)L.Lohmann,"Carbon Trading,Climate Justice and the Production of Ignorance:Ten Examples."

      (44)J.Moore,"Transcending the Metabolic Rift:A Theory of Crises in the Capitalist World-Ecology," The Journal of Peasant Studies,vol.38,no.1,2011,pp.1-46.

      (45)福斯特以其新陈代谢断裂理论为基础,提出生态和经济的双重矛盾将引发社会生态革命。(参见John B.Foster,"Marx and the Rift in the Universal Metabolism of Nature," Monthly Review,vol.65,no.7,2013,pp.1-19)

      (46)M.Burawoy,"From Polanyi to Pollyanna:The False Optimism of Global Labor Studies," Global Labour Journal,vol.1,no.2,2010,p.7.

      (47)波兰尼(Karl Polanyi)认为,自我调节的市场触发了社会保护的“反向运动”,由此形成了自由市场与个人参与的社会保护之间互逆的“双向运动”,参见卡尔·波兰尼:《巨变:当代政治与经济的起源》,黄树民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

      (48)(49)《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76—277、307页。

      (50)(51)(52)(53)参见《资本论》第1卷,第312页注(114)、547、336、337、327页。

      (54)《列宁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792页。

      (55)本·法因、劳伦斯·哈里斯:《重读〈资本论〉》,魏埙等译,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11页。

      (56)R.D.Bullard,et al.,Environmental Justice Milestones and Accomplishments:1964-2014,Houston:Texas Southern University,2014,pp.10-15.

      (57)李景治:《全球治理的困境与走向》,《教学与研究》2010年第12期。

      (58)陈学明:《资本逻辑与生态危机》,《中国社会科学》2012年第11期。

      (59)T.Dinan and D.Rogers,"Distributional Effects of Carbon Allowance Trading:How Government Decisions Determine Winners and Losers," National Tax Journal,vol.55,no.2,2002,pp.199-222.

      (60)M.Brenner,M.Riddle and J.K.Boyce,"A Chinese Sky Trust?" Energy Policy,vol.35,no.3,2007,pp.1771-1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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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气候治理的政治经济分析_经济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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