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物流供应链融资及其运行机制研究_银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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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融资是指贯穿在供应链网状链条中的融资活动,是一种“基于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之间的长期贸易合作关系,主要由商业银行或物流公司主导,其他金融机构参与协调的一种新的融资模式”(李勤、韩凯,2009)。供应链融资的主导者包括核心企业、物流企业和金融机构。由此,供应链融资可以分为“产品供应链融资”和“物流供应链融资”两种。由于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物流企业以及金融机构在现实经济中的地位及面临的环境不同,三者的角色差异恰恰是影响我国中小企业供应链融资能否实现和推广的关键。从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中小企业物流供应链融资更具有现实性。

一、中小企业物流供应链融资的现实基础

(一)物流企业具有更宽的产业供应链联系

供应链融资的目的是促进供应链核心企业与配套企业之间资金链的流转畅通,并通过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互利共存,构筑持续发展的产业生态(李齐,2008)。但是,在我国,供应链发展水平低,在参与全球供应链过程中,我国处于主导或者核心地位的企业并不多,大多数属于国际跨国公司的加工企业和与其在国内服务的配套企业。在我国长三角、珠三角经济发达地区,产业集群现象较为普遍,但大多数也是属于“马歇尔式集群”,“轮轴式集群”较为少见。这表明,在我国具有核心企业的产业供应链非常有限,从而金融机构可以开发的、以核心企业为合作对象的供应链融资,涉及的产业就非常狭窄。这解释了我国国内基于核心企业的供应链融资多集中在汽车、钢铁等有限几个行业的原因(李勤、韩凯,2009)。

然而,随着物流体系价值的发现,物流业的发展在我国国家规划中得到高度重视,第三方物流企业迅速崛起,并逐步成为物流市场的主角,为大量制造企业、销售企业提供仓储、运输、包装、流通加工、信息处理和配送甚至是一体化的供应链管理服务。大量原材料、零部件、产成品从众多企业向物流企业汇集,又从物流企业扩散,物流企业成为众多企业相关物品的中转站。正是由于物流企业这种货物快速集散的特点,使它能够涉及多种产业,服务于多条产业链,成为众多供应链的焦点。因此,与产品供应链的核心企业相比,物流企业具有更广泛的产业供应链联系,它与金融机构的合作进行金融服务创新,可以为更多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成为金融机构拓展中小企业融资市场的理想合作伙伴。

(二)物流企业具有更强的供应链管理意识

在轮轴式供应链网络联系中,核心企业拥有绝对的强势地位,从而占据了供应链的主导权。也正是这种强势地位,使得核心企业有可能为了美化自己的资产负债表,会尽可能地延迟将供应商的供货计入自己的名下,从而普遍采用供应商管理库存(VMI)模式。核心企业的延迟存货,导致供应商资金回笼困难,在中小企业融资环境苛刻的条件下,高成本的融资往往会导致供应链成本上升,或者供应商退出供应链(课题组,2009)。在我国,尽管多数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有专门的上下游信用管理团队与管理制度,但由于核心企业供应链管理意识淡薄,供应链普遍表现出松散的特征,供应链边界模糊,核心企业对供应链成员的管理缺乏制度化手段。因此,当供应商或经销商因资金紧张向核心企业求助时,核心企业难以坚守其设置的对上下游信用管理的制度,更不用说为上下游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了。可见,我国“核心企业+金融机构”的“产品供应链融资”方式发展基础不够稳固。

与核心企业不同,承接中小企业物流外包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其本身就是一体化企业纵向分解的产物,与供应链上其它节点企业有着天然的联系。中小企业物流外包是物流企业业务的来源,物流企业与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之间不是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而是互惠共生的关系,离开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物流企业没有业务来源,也就失去了生存的基础。目前,随着第四方物流、第五方物流等概念的出现,物流企业不仅承担着供应链中物的流通的规划、组织和控制等任务,而且还成为了供应链节点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换、交易结算和交易撮合平台。供应链中物流企业的这种角色地位奠定了物流供应链融资的现实基础。

(三)物流企业具有更高的供应链合作利益

核心企业作为供应链的主导者,其利益来自于通过供应链管理实现的供应链的稳定性,这种稳定性能使核心企业获得所需的原材料供应和产品销售渠道的支持,降低生产经营中的风险。此外,稳定的供应链关系,也是核心企业推进精益生产的基础。比如,所谓的JIT生产模式,必须依赖于大量中小供应商在正确的时间、将准确数量和品质的商品送至正确的地点,以维持生产线准时制生产的需要,从而减少生产运营中不必要的停顿,降低生产成本。正是出于维持供应链稳定性的需要,核心企业激励供应链中的节点企业提供融资必要的信用帮助。显然,对于核心企业而言,供应链融资本身不会带来直接的收益,它的利益是通过自己较强的信用和实力,帮助供应链上的配套企业融资,实现供应链各环节的顺畅合作,从而增强供应链的整体竞争实力,并最终达到共赢,这是一种间接的收益。在我国,这种合作往往由于处于强势地位的核心企业因忽视供应链管理而受到影响。

与核心企业不同,物流企业从供应链合作中获得的是直接的利益。对物流企业来说,一方面,为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可以锁定这些企业的物流外包业务,有效扩大业务;另一方面,物流企业与供应链上的众多上下游中小企业之间因物流责任的承担产生的存货、应收账款和订单等,成为提供融资产品的物质基础,在大大降低融资风险的同时,还可以获得巨大的融资服务利润回报。比如,通过协助金融机构控制业务获得相应的监管费、信息咨询收入,还可以直接参与借贷获得一部分利差,甚至可以与金融机构合作实施供应链一体化运作,整合整个供应链条的资金流、物流和信息流,从中赚取增值服务的高额利润。显然,物流供应链融资既有维持供应链稳定性的间接收益,又有获得服务回报的直接利益,双重利益的促使是中小企业物流供应链融资的现实基础。

二、案例剖析:中储无锡公司的供应链融资解决方案

中储无锡公司是中国诚通集团属下的一个二级企业,1998年开办的无锡金属材料现货市场是目前苏南地区最大的“前厅后库”式金属材料现货交易市场之一。1992年,中储无锡公司就开始了“物资银行”的探索,1999年实现第一单质押监管业务实际操作,到2007年拥有库外监管点17个,库内监管项目6个,全年实现业务收入1000万元。2008年,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公司的质押监管业务出现较大的滑坡,2010年经济复苏后,公司仍然将质押监管业务当做吸引客户的增值服务手段,重点抓住库内客户的融资需求,先后与光大银行、江苏银行、民生银行和徽商银行等多家股份制银行建立合作关系,探索“物流金融”业务。目前,公司质押产品涉及黑色金属、有色金属、毛纺和电线电缆等产品,与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和华夏银行等7家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质押监管项目达到15个,项目监管点涉及上海、无锡和南京等地的监管仓库。在质押监管业务中,中储无锡公司充分发挥整合和再造企业信用的作用,成为银行和经销客户企业的中间人,实现经销客户企业融资、银行拓展业务、公司增加监管和储运收入及物流服务增值的“三方共赢”结果。中储无锡公司为经销客户提供的质押监管业务操作流程分为五个步骤(李毅学等,2010),如图1所示。

第一,经销公司向银行申请成为质押贷款客户。经销公司首先了解质押业务的具体规定,然后向银行提出成为质押贷款客户。银行对经销公司的资信调查和审核后,会同中储无锡公司的参考意见,决定是否基于经销公司申请资格。如果同意,就允许经销公司在银行开户立账。银行、经销公司和中储无锡公司三方在《金属材料质押贷款章程》中签字盖章。

第二,中储无锡公司对经销公司的质押物进行验收评估。经过银行同意,经销公司将质押物发运至中储无锡公司的仓库中,中储无锡公司对货物进行验收入库,出具《入库单》。

第三,中储无锡公司向银行提供经销公司质押物状况的相关资料。中储无锡公司将经销公司的质押物验收入库后,形成质押物的实际品种、规格、数量及其它相关验收资料,传递至银行。

第四,银行向经销公司发放贷款。银行在受到中储无锡公司的材料后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向经销公司提供质押物建议价格的50%~70%的贷款额,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汇入经销公司在银行的开户账户。

第五,银行结算。经销公司得到贷款后,用于支付进货货款。同时,银行委托经销公司销售质押物,销售货款直接转入看管账户。银行负责结算和清算,一方面,要向中储无锡公司出具收款证明;另一方面,银行在扣除本息余额、储运费用和手续费后将金额返还给经销公司。

图1 中储无锡公司的质押物融资流程

在上述案例中,中储无锡公司利用自己的仓储资源、良好的银行信用以及与金属材料经销商的长期合作关系,通过与银行的合作,为中小型经销企业开展融资业务,实现多方共赢的结果。事实上,能够与物流企业合作开创融资模式创新的,不仅仅是经销企业,沿着供应链考察,原材料(零部件)供应商、生产制造商和产品经销商等都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实现融资,由此衍生出来的预付款融资、仓单质押模式和保税仓模式等,都是“物流供应链融资”的典型模式。物流供应链上的节点企业包括供应商(原材料供应商、零部件供应商)、生产商和销售商(批发商、零售商),这些节点企业将相关的物流活动外包给物流企业,物流企业为它们提供仓储、运输和流通加工等物流服务,形成长期稳定的供应链合作关系(景兴宇等,2010),如图2所示。只要各节点企业与物流企业这种合作关系存在,节点企业之间因赊销或者延期支付造成的资金流困难,就可以通过物流企业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为它们提供融资服务。

图2 物流供应链融资模式中的各方关系

三、中小企业物流供应链融资模式的运行机理

揭示物流供应链融资模式的运行机理,需要回答三个问题。一是为什么中小企业不直接向银行获取融资服务而要绕过物流企业这一中介?二是物流企业为什么能够成为供应链上中小企业与银行机构之间的融资中介?三是物流企业与银行为什么愿意通力合作为中小企业提供供应链融资服务?

首先来看第一个问题。中小企业之所以难以直接向银行获取融资服务主要是缘于银行出于融资风险的考虑,对中小企业提供信贷融资的意愿不足。按照委托代理理论,就委托代理关系而言,在委托人和代理人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享有信息优势的一方可能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作出损害对方的行为,这就是委托代理关系中的道德风险。在信贷市场中,授信方与受信方所掌握的信息资源是不同的,银行作为授信方,面对众多的中小企业进行信贷发放,很难清晰掌握中小企业的真实经营情况,或者即便能够掌握也要付出高昂的信息获取成本。为了规避道德风险,银行会要求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作为其信贷融资的条件,中小企业一般又难以满足银行的信用担保要求,这就形成了中小企业直接向银行融资的困境。

再看第二个问题。物流企业的引入是如何缓解上述难题的呢?将物流企业引入信贷结构中,委托代理关系由两方模式变为三方模式,即出现双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受信企业与物流企业的委托代理关系和授信银行与物流企业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由于物流企业与受信企业之间有着长期的合作关系,物流企业对受信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有较为深入的了解,并且对受信企业的购销活动有直接的参与,这就缓解了银行与受信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状况。以物流企业为中介,它能够有效地促成银行与受信企业的信贷交易的达成。在以物流企业为中介的情况下,在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中,将银行对受信企业的监督职能外包给物流企业,银行将监督重点放在信贷决策和贷款回收上,其结果是,对物流企业的监管来说,由于掌握着受信企业物流外包中的货物占有性控制权,从而降低了监管难度与风险;对银行来说,将这种监管职能外包给物流企业后,仅需要了解物流企业的信息并与之合作,大大减少了信息搜寻的成本。从物流企业、银行和中小企业三者关系来看,可以取得博弈意义上的最优(课题组,2009)。

最后是第三个问题。物流企业与银行之所以愿意通力合作为中小企业提供供应链融资服务,主要是缘于这是一个多赢的交易机制。根据“经济人”假设,企业作为经济人,其目标是追求利益最大化。那么,任何合作首先要有利于利益的增加,其次是要有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使各方都能够享受到合作剩余。从增值的角度来看,物流供应链融资解决方案的实施,对中小企业来说,缓解了因供应链赊销和信用评级低带来的融资困难对生产经营的影响;对供应商而言,由于有银行提供的融资便利,可以减轻赊销带来的资金压力,快速回收货款投入生产运营,减少在途货物对资金的占用,从而提高运营效率;对生产商而言,由于可以维持对供应商的延迟付款,无需向银行融资,降低了资金成本;对销售商而言,银行融资能够缓解其全额购货的资金压力,同时可以通过大批量购买获得生产商给予的价格折扣,降低销售成本;对银行来说,突破了银行在向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时的两难境地:高风险放贷可能带来的呆坏账和限贷带来的业务增长机会的丧失,通过与物流企业合作的金融创新,给银行业开辟中小企业信贷市场带来了极大的成长空间;对物流企业来说,在非垄断业务的利润率日益微薄的情况下,通过提供供应链融资服务,不仅锁定大量中小企业的物流外包业务,还在此基础上开辟了物流服务创新业务,获得大量创新业务的收益回报。可见,因物流企业的介入实现的物流供应链融资,极大地缓解了供应链节点企业间的资金流衔接障碍,大大提高了供应链运行效率,实现供应链管理的最大增值。从利益分配机制来看,在物流供应链融资解决方案中,银行要与物流企业紧密配合,付出一定的监督努力,参与对中小企业的监督与管理,从而获得来自中小企业信贷市场的收益;中小企业在物流企业和银行的监督管理下,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顺畅无阻,才会有收益,从而才能还贷。银行将贷款收益的一部分分给物流企业,以激励物流企业积极参与到银行与中小企业的信贷活动中(李娟等,2007)。

综合上述,物流供应链融资模式的运行机理可以表达为:物流企业通过介入银行与中小企业的信贷活动,改善信息不对称和力量不对等的供应链约束,在多方共赢的利益分配机制作用下,通过利用各类金融创新工具,为供应链企业提供有效的融资手段,加快供应链中各类资源的流动速度,实现供应链增值最大化的三方共赢结果,如图3所示。

图3 中小企业供应链融资模式的运行机理

四、结束语

上述分析表明,第三方物流企业有条件成为供应链融资的主导者。国务院发布的《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要求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推进物流服务的社会化和专业化。物流供应链融资作为重要的增值服务项目,理应得到重视。引入物流企业作为中介,改善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缺陷,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这对推进我国物流业与制造业联动发展业具有积极意义。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物流供应链融资中,第三方物流企业成为银行与中小企业的双重利益代表方,这种责任并不是所有物流企业能够担当的。它要求物流企业必须达到一定规模,具备快速高效的信息平台等硬件条件,能够为生产商、经销商提供物流单一环节或全链条的规范的、专业化的储运等物流服务。因此,如何培育更多的具备提供供应链融资增值服务的物流企业,降低物流供应链融资风险,是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注释:

①参见《中储无锡公司“质押监管”为物流服务增值》[EB/OL],http//www.cctgroup.com.cn/content/201006/2010591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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