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马克思主义研究的解释学思考_解释学论文

对马克思主义研究的解释学思考_解释学论文

马克思主义研究的解释学反思,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解释学论文,马克思主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克服“理解的自我遗忘”,反思“理解”

马克思主义是在19世纪作为无产阶级的“思想武器”出现的,无产阶级要实现自己的历史 使命,必须掌握这一思想武器。因此,一个半世纪以来,无产阶级,主要是通过它的知识分 子代表(它的理论代表)一直在潜心于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在这过程中,产生了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伟大理论成果,作为马克思主义在各个历史阶段的代表。不仅“ 正统马克思主义”者在潜心研究马克思主义,“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也在研究马克思主义, 提出了与“正统马克思主义”者有所不同的理解。研究马克思主义的人不仅有各种马克思主 义者,还有资产阶级的思想家们,他们为了自己的需要,也在研究马克思主义,但是他们并 不信奉马克思主义。我们这里所要讨论的问题,主要是针对这样那样信奉马克思主义的人们 的研究说的,当然在原则上也适用于一切人对马克思主义的研究。

当我们潜心于研究马克思主义的时候,我们总是处在“理解的自我遗忘”状态。“理解的 自我遗忘”是解释学的一个术语,指的是人们在理解时,关注的是文本的内容,而对自己是 在理解这件事是遗忘的,正如我们在说话时,关注的是思想的表达,而对“说话”这件事是 遗忘的(解释学称之为“语言的自我遗忘”)一样。理解的自我遗忘并不能说只是坏事,它倒 是研究时的正常条件。一心不能二用,当我们在研究马克思主义的文本时,我们必须将注意 力集中于研究的对象,而不能时时想着“研究”、“理解”这件事。但在研究马克思主 义的整个过程中,如果我们总是处在理解的自我遗忘状态,却也带来一些消极的后果,就是 对理解这件事不能有一个清醒的、正确的认识,因而也就不能正确对待自己的理解和他人的 理解,最终还是会影响到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把握。因此,在研究马克思主义的长征路上, 我们也需要“歇歇脚”,暂时停下对马克思主义文本的钻研,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思考,而 要对“研究”进行研究,对“理解”进行理解。这也就是把马克思主义研究放入解释学的视 野中 来考察。解释学就是专门研究理解的,是对理解的理解,是关于理解的学问。解释学是理解 的自我遗忘状态的克服。

在解释学的视野中,我们不再提出“马克思主义是什么”这一类的问题,而是提出下面这 一类的问题:我们为什么要研究马克思主义?我们研究马克思主义的目的、任务是什么? 马克思主义研究有确定的文本对象吗?当我们面对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 等人 的著作时,我们能无反思地无区别地认定它们就是马克思主义的文本对象吗?我们是在超历 史条件中研究马克思主义还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的条件性对马克思主 义的研究有何深刻的影响?有没有“本来的马克思主义”?争论什么是“本来的马克思主义” 有意义吗?马克思主义能被正确理解吗?如果能,它又具有什么样的性质?有没有完全正确的 理解?有没有完全错误的理解?我们应如何对待自己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和别人对马克思主义 的理解?等等。不能正确地回答这些问题,我们也就不能更自觉地研究马克思主义,坚持和 发展马克思主义。

二、反思马克思主义研究的目的、任务

研究马克思主义,我们总要去研究一定的马克思主义文本,例如马克思的著作,恩格斯的 著作,列宁的著作,等等。在解释学的视野中,我们首先要提出的问题是,我们为什么要去 研究马克思主义的著作?我们研究马克思主义著作的目的、任务是什么?以解释学的一般问题 提出来,就是:我们为什么去阅读?

要能正确地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必须反思自己的身份,我们的位置。我们是一个读者 。作为一个读者,他必面对着文本,背负着时代。不生活在时代中的读者是不存在的,不面 对文本的读者也是不存在的。因此,我们必须在读者的双重关联(与作品的关联和与时代生 活 的关联)中来回答研究马克思主义著作的目的、任务问题。

面对一定的文本,我们阅读的目的、任务是什么?不同的解释学对此就有不同的回答。近代 解释学(人们也称之为“认识论的解释学”)明确地认为,我们阅读一定的文本,其目的、任 务是“复原”或“重建”文本的意义,或作者的思想。这一理解的前提是:文本有自身的独 立于读者的意义,文本的意义是可以把握的。在现代解释学中,也有人坚持这一意见,美国 的赫尔施是典型代表。但是在现代解释学中占主导地位的“哲学解释学”(狭义专指迦达默 尔创立的这一派解释学)却不同意上面的这种意见。他们从文本没有自身的不依赖于读者的 意义和作者的原意不可知这两个前提出发,认为面对一定的文本,阅读的目的、任务不是去 把握作者的原意,也不是“复原”、“重建”文本的意义,而是在于创造文本的意义。现代 解释学中还存在着一种“实用主义解释学”,美国的罗蒂是其代表。实用主义解释学比哲学 解释学更进一步,主张根本不要去讨论文本的意义或作者的原意问题,阅读的惟一目的只是 为了实用,满足我的需要。

我们应取何种解释学立场来理解我们研究马克思主义时面对马克思主义著作时的阅读目的? 我认为,哲学解释学的立场是不可取的,因为它否认了文本自身的意义,否认了作者原意的 可把握性。实用主义解释学立场更不可取,因为它根本取消讨论文本的意义问题,或作者的 原 意问题。取消了马克思主义著作自身的意义(作品的原意),我们实际上就失却了真正的研究 对象,只剩下了单纯的文字纸张。如果马克思主义著作(例如《共产党宣言》、《资本论》 等等)的意义(含义)不是马克思等作者赋予的而是由读者和文本文字共同创造的,那么,任 何人都有权宣布自己创造了“马克思主义”,当然,任何人也都有权说不存在我之外的马克 思主义,或本来的马克思主义。确实,哲学解释学和实用主义解释学已经对马克思主义研究 发生了影响,有些人认为,去讨论、争论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是没有意义的,马克思主义本身 就是多元的,张三理解的是马克思主义,李四理解的也是马克思主义,不存在正确理解和曲 解的问题;也有人主张,我们去读马列著作,不必去弄清什么是马列的思想,只要对现实有 用,无论什么样的理解解释都无所谓。

我认为我们应当站在“复原”说或“重建”说的基本立场上理解阅读马克思主义文本的一 个方面(面对文本的这一方面)的目的。近代解释学对“复原”和“重建”的理解具有一种绝 对主义的倾向,这一点是不可取的,但这并不妨碍它的基本立场的正确性:文本有独立于读 者的意义,文本的意义是可以把握的,因而,阅读的目的(从读者与文本的关系来说)是把握 作品自身的意义,或作品表达的作者的思想(以及情感等等)。从这个立场来看马克思主义的 著作,我们只能说,马克思主义的著作例如《共产党宣言》的意义是作者赋予的,我们研究 这些著作的目的、任务,就是要正确理解文本的意义,或作者的思想。只有站在这样的立场 上,才真正发生研究马克思主义的问题,也才发生对马克思主义的评价问题,发生关于马克 思主义理解中的争论问题,发生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问题,或发生“过时”的问题。我 们在读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著作时,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作者的思想,可以在新的历史条件 下修正、发展作者的思想或否定作者的思想,但有一个基本的前提,就是要正确了解作者的 思想。正确了解马克思主义著作的思想,这是我们研究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方面的目的、任务 。借用当前有些人的提法,这一方面的目的任务就是要“回到马克思”,当然还有“回到恩 格斯”等等。

研究马克思主义还有另一个方面的目的、任务,也可以说是根本的目的、任务。研究者是 时代中的人,他面对自己的时代,为着解决自己时代的问题而去研究马克思主义。面对文本 研究,有一个学术的问题,但没有纯学术的研究,任何学术研究都是为了生活的。借用实用 主义的话说,研究总是为了实用。实用主义解释学的错误,并不在于说研究文本的目的是为 了实用,而是在于取消了文本自身的意义问题。借用当前某些人的提法,我们研究马克思主 义,是为了“让马克思主义走入当代”,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解释我们自己面 对的问题。

研究马克思主义,一方面要“回马克思”(回到作者),另一方面要“让马克思走入当代” ,这两方面并不发生矛盾,而是一件事情的两个方面。从根本目的来说,研究马克思主义不 是为了“回到马克思”而是为了“让马克思走入当代”。但是为了“让马克思走入当代”, 必须“回到马克思”,“回到马克思”就是为“让马克思走入当代”服务的。马克思本人不 可能再走入当代,“让马克思走入当代”是我们面对当代,在正确理解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 立 场、观点、方法以后来解决当代的问题,同时用当代的生活来检验马克思主义,发展马克思 主义。这再次表明,哲学解释学和实用主义解释学的理解目的理论是我们不能采取的,取消 了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的问题,也就谈不上马克思主义的应用问题了。不“回到马克思”, 无以“让马克思走入当代”。当然,如果不是为了“让马克思走入当代”,也没有必要“回 到马克思”。

三、反思马克思主义研究的对象

研究马克思主义,从理解马克思主义这一方面来说,当然要研究马克思主义的原著。在一 般的研究者那里,通常并不提出“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原著”的问题,“马克思主义原著”是 作为确定的研究对象出现的,马克思主义研究(理解)的任务只是如何正确理解这些原著的思 想,并不需要对“马克思主义原著”概念本身进行反思。但这样也就产生了一些问题,例如 ,把“马克思的著作”视作是“马克思主义原著”,把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等马 克思主义者的著作和马克思的马克思主义著作不作任何区别,由此产生了许多理解上的问题 。因此,我们在研究马克思主义时,必须对“马克思主义原著”概念作出反思。

在解释学的视野中,“马克思主义原著”并不是一个绝对确定的概念而是一个相对的概念 。这是因为,“马克思主义原著”概念不仅指称一种对象,同时也包含着对对象性质的认定 ,而这种认定,常常受前理解(前见,先见,先入之见)的重大影响,如果不能对这些前理解 进行反思,那么,我们对“马克思主义原著”的认定可能就是错误的。

传统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神化造成了一种普遍的观念,就是:马克思(其他经典作家也 一样)的思想总是正确的,是马克思主义的,因此,只要是马克思的著作,就是马克思主义 的著作。这一观念对许多马克思主义研究者来说是没有思考过的前意识。这一观念也是一种 “潜意识”,它实际上在起作用,但不以自觉的形态存在,因为一旦从理论上提出“马克思 的思想是否是马克思主义的思想”、“马克思的著作是否是马克思主义原著”的问题,人们 会作否定的回答。自觉意识(理性的意识)是如此,但实际的意识却是另一回事,把“马克思 的思想”等同于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把“马克思的著作”等同于马克思主义的原著的事是经 常发生的,例如,人们在引证马克思的马克思主义观点时可以从《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 卷 一直引证到最后一卷;在我们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和许多论著中,马克思的“任何真正 的哲学都是时代精神的精华”被无批判性、无反思性地直接当作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加以引用 ,而实际上,它是一个黑格尔主义的命题;马克思的“人是人的最高本质”现在被许多人当 作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加以应用,实际上这是一个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命题;在谈到马克思主 义的异化观时,人们讲的常常是《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异化观,而实际上,这种 异化观是一种人本主义的异化观,不是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异化观;在某些学校,为研 究 生开设的“马克思主义原著选读”课程中,有马克思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而实际上,这些是马克思的“早期著作”,是马克思处于“费 尔巴哈派”阶段的著作;由党的中央编辑出版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在一般的观念中, 被无反思地认作为马克思主义的原著(虽然在原则上,它只是马克思、恩格斯著作的选集而 不是马克思恩格斯的马克思主义著作的选集),其中就有《<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和《1 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1995年版增加)。这些现象表明,在实际的观念中,人们常常把马 克思的思想看作就是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把马克思的著作看作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原著。必须 自觉地反思这种前理解。这一前理解是错误的。“马克思”不就是马克思(作为马克思主 义的马克思),“马克思”不是神而是人,“马克思”是在自己思想发展的一定阶段上才成 为马克思的,在此以前,他曾经经历过非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发展阶段(依我的研究结果,在 哲学上,他曾经历过理想主义阶段、黑格尔主义阶段、费尔巴哈派阶段),因此,不能无反 思地把马克思的思想当作是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把马克思的著作当作是马克思主义的原著, 至于马克思的哪些著作是马克思主义的著作,这就不是解释学要解决的任务而是马克思主义 研究要解决的问题了。

“马克思主义原著”概念的相对性还有另一个方面,就是马克思的著作和恩格斯、列宁、 斯大林、毛泽东等作家的著作的关系问题。我们过去常称马、恩、列、斯、毛为马克思主义 经典作家,把他们的著作看作是马克思主义的原著,一般说来,这没有问题。但仔细考察起 来,这里还是有相对性。把斯大林作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这主要是那个历史时代的观念 ,现在是否还应把斯大林视作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至少是受到了一些人的怀疑。即 使把这个问题撇开不谈,仍然还有一个马克思和恩格斯等的关系问题。在先前的观念中,他 们的思想被看作是完全一致的,“马恩列斯毛几乎被看作是一个人,似乎长着同一个脑袋。 人们无反思地认为,理解了其中任何一个人的思想,也就理解了马克思主义。在论证观点时 ,引证其中任何一个人的论断都具有同等的意义,而在哲学方面,实际上主要是根据恩格斯 、列宁来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后来又以斯大林的著作来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又 以毛泽东的著作来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在解释学的视野中,这种完全的等同是不对的。马 克思主义主要是由马克思创立的,恩格斯也参与了这一创立工作,同时他又是马克思思想的 理解者、阐述者。作为理解者,他的著作是对马克思思想的理解解释。解释学认为,只要是 理解 ,理解就会有所不同。只有在研究恩格斯思想时,他的著作才具有完全的原著的意义,而要 研 究马克思主义,只有马克思的著作才具有完全的原著的意义。当人们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发 生分歧时,应以马克思的思想为根据,而不能以恩格斯的思想为根据。例如,在哲学上争 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辩证唯物主义”还是别的什么主义时,就应当“回到马克思”,而不 能 以恩格斯的理解方式为根据。恩格斯之后,人们常常根据恩格斯的著作来理解马克思主义, 在哲学方面就更是如此。因此,列宁、斯大林、毛泽东等人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受到恩格 斯的理解的影响,是对理解的理解,对理解的理解的理解,等等。解释学并不具体地比较理 解者和被理解者的思想的一致性问题,也不去评价孰优孰劣的问题,这些是研究的任务,不 是解释学的任务,解释学只是指明,在研究马克思主义时,只有马克思的著作才具有完全 原著的意义,其他马克思主义者的著作被视作是马克思主义的原著,也只具有相对的意义。

“马克思主义原著”概念的相对性还有第三个方面,这就是原著和译文的区别。对我们大 多数中国人来说,把中文版的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等人的著作看作是马克思主义 的原著,这当然没有问题。但是,当我们在解释学的视野中来看这种原著时,不能不看到它 的 相对性。中文版的马列著作是翻译作品,翻译已经是一种理解,会发生意义的丢失或增加。 事实上,同一原著会有不同的翻译作品,其意义会有所不同。

四、反思马克思主义研究的条件性

不仅马克思主义(包括马克思创立的马克思主义及其在理解中的发展)本身是具体历史条件 的产物,而且我们对马克思主义的研究、理解,也总是在具体历史条件中进行的。当我们潜 心于马克思主义研究时,我们常常忘掉了对象的具体历史条件性,也忘掉了我们自己研究的 具体历史条件性,而这种遗忘,常常造成理解的偏差。

研究理解的存在条件,是现代哲学解释学(又称本体论的解释学)的巨大功绩。哲学解释学 把近代及其以前的解释学称之为认知论的或方法论的解释学,因为这种解释学关注的是正确 理解文本的方法,而把理解这件事存在的条件遗忘了。哲学解释学转而关注理解本身存在的 条件,把理解作为“存在”来研究,所以哲学解释学又称本体论的解释学。

哲学解释学从三个方面研究理解作为存在的基本条件。一是理解主体的存在条件,二是理 解 对象的存在条件,三是理解过程存在的条件。

理解必须有主体。理解的主体不是存在于超时空中的人而是生活于具体历史中的人。当我 们说研究者生活于具体历史时,也就是说一定的历史条件构成研究者的存在,我们可以说我 们生活于历史中,也可以说历史存在于我们中;或者说,我们生活于传统中,传统存在于我 们中。哲学解释学把作为理解者存在条件的种种历史条件的总和,称之为“前理解”。前理 解 的概念表示,理解者必须先存在,理解者存在的方式或状态是理解,相对于对特定对象的理 解来说,它是先于理解的理解,故称之为前理解。具体说来,构成理解主体前理解的因素有 :价值观念、经验、知识、思维方式、语言等等。这些因素都是历史传统在理解者身上的积 淀,它们是理解者能够作为理解者的根本条件。没有前理解,就不能作为理解者存在,就没 有理解。

前理解对于理解的作用,不仅表现为作为理解者的存在条件,而且具体表现为规定理解的 视野、视域或视界。理解者理解作品,是在他的前理解中理解作品,犹如我们是在眼睛中看 东西一样。眼睛看东西要有一个视野,它只能看到视野中的东西,看不到视野外的东西。理 解也是这样,理解者有一个视野,他只能理解视野内的东西,不能理解视野外的东西。理解 者的视野,是由他的前理解规定的。

哲学解释学还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主体的存在,这就是主体作为语言的存在。语言负载着历 史或传统,接受一种语言,就是接受一种历史传统。特定的语言构成主体的存在。主体掌握 的语言,也就是主体的前理解。主体的语言不仅构成主体的存在,而且作为前理解,规定了 理解者理解的视野。

理解的对象是文本。文本是语言的存在。所以,语言不仅是主体存在的基本条件,也是理 解对象存在的基本条件。对象的语言规定了对象的视野。

理解过程也是有条件的,主要是间距和解释学循环。

“间距”指的是理解者与理解对象之间的一种必然存在的距离,实际上也就是理解者和理 解对象的差异性,因此也叫“疏异化”、“远化”。作品有一种历史传统,理解者有另一种 历 史传统;作品有一种视野,理解者有另一种视野;作品有一种语言,理解者有另一种语言, 这些都是间距。理解总是对另一种东西的理解,理解过程是通过间距而达到对作品的理解, 因而,间距也是理解的条件。

“解释学循环”指的是理解过程中的这样一个客观矛盾:必须在整体理解中才能理解局部 ,必须通过对局部的理解才能理解整体;或:不理解整体,就不能理解局部;不理解局部, 就不能理解整体。理解过程永远是从整体到局部、从局部到整体的循环,在循环的每一阶段 上的理解,都只能是相对的理解,而每一循环,又推进着理解。

哲学解释学对理解条件的研究对于我们反思马克思主义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哲学 解释学所揭示的理解的基本条件,同样也是我们研究马克思主义时的基本条件。马克思主义 的研究也不是超越具体历史条件的研究,而总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研究或理解。上面对“ 马克思主义原著”概念的反思已经表明,理解的对象具有社会历史性。我们也应当反思研究 主体的具体历史性和研究过程的具体历史性。每一时代、每一国家和地区的马克思主义者, 都生活于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中,有自己的历史传统,有自己特定的价值观、经验、知识、 思维方式、语言,面对自己所要解决的历史任务,一句话,有自己的前理解,有自己的理解 视野,因而,他们和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等人的作品之间,总存在着一 种间距,我们在理解这些著作时,也必然经历解释学循环的过程。理解到马克思主义研究的 具体历史条件性,对于我们正确理解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的性质,正确对待自己的理解和别 人的理解具有重要的意义。下面我们就来反思我们对马克思主义研究结果的性质问题。

五、反思对马克思主义理解的性质

研究马克思主义,总会有一定的成果,总会达到对马克思主义的一定理解,这种理解结果 具有什么样的性质呢?它是相对的还是绝对的?如果是相对的,是否包含着绝对的成分?

解释学对理解的性质可以有三种不同的看法,或实际的观念。

第一种看法或实际的观念是,理解具有绝对性,或可以达到绝对正确的理解。近代解释学 并不认为现实的理解已经具有绝对的性质,但是它认为,人们的理解之所以还不完善,还有 误解,是因为还没有找到正确的理解方法,它相信,只要在方法上趋于完善,人们的理解就 可能趋于绝对。对方法的迷信限制了它的视野,它不能看到,理解的相对性根本上不是由方 法产生的,而是由理解的条件性产生的。它不能理解,相对性是理解的本性,是不能由方法 的完善根本克服的。

在马克思主义研究中,也存在着对理解性质的绝对主义理解,这种绝对主义并不表现为理 论的形态,而表现为一种实际的观念或态度。凡是相信马克思主义的人,在理论形态上,不 可能认为每一理解会具有绝对的性质,他们知道,这是不符合辩证法的。但是在实际的观念 或态度上,人们往往把理解绝对化,如:对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等与马克思不作 区别,实际上认为这些马克思主义的导师已经绝对正确地理解了马克思的理论;认为自己对 马克思主义的理解是完全正确的,容不得不同的意见,一有不同的理解,就认为是对马克思 主义的曲解,甚至是反对马克思主义,不肯去思考:与自己不同的理解是否也有合理之处? 对“西方马克思主义”采取完全否定的态度,把他们完全排除在马克思主义运动之外,对于 资产阶级学者对马克思主义的研究,更看作是反马克思主义的,而不能去思考:资产阶级学 者在他们的视野中是否看到了我们在我们的视野中没有看到的属于马克思的思想?等等。

哲学解释学在研究了理解的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深刻地揭示了理解的相对性质,有力地反 对了绝对主义。理解总是在具体历史条件中的理解,理解的条件性规定了理解的相对性。理 解的相对性也就是理解的不完善性、历史性、开放性。只要是理解,理解就会有所不同,不 仅理解者们对同一对象的理解会有所不同,而且理解者与对象也会不同。理解是一个永远不 会终结的过程。

但是哲学解释学在肯定理解的相对性时也产生了相对主义的倾向,这主要表现为:否认文 本有独立于理解者的意义,文本的意义是读者在阅读中创造的,因而文本没有固定的意义, 文本的意义是随着读者的变化而变化的;主张作者的原意不可知;理解的目的不是去把握作 者的思想,而是为文本创造意义;理解无所谓正确不正确,不要争论。解释学中的相对主义 在实用主义解释学中表现得更为明显:不要去问文本的意义,理解只是为了对我有用,只要 对我有用,对文本作什么样的理解解释都是可以的,没有什么正确与错误的区别。

长期以来,在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对理解性质的理解主要是绝对主义的倾向,但近些年来 ,相对主义的倾向也有所显露。拿我国近20多年的马克思主义研究来说,开始是冲破绝对主 义观念的禁锢,重新理解马克思主义,提出了对马克思主义的各种不同的理解,这时并没有 表现出相对主义的倾向,相反,各种不同的理解者都相信自己正确地理解了马克思主义。但 是经过长期的争论(在哲学领域表现得最为明显),人们似乎并没有达到一致的理解,于是有 些人开始怀疑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可能性、争论的必要性,有些人提出马克思主义多元论 ,也有些人转向实用主义,等等。

对理解性质的绝对主义和相对主义理解都不利于马克思主义研究的健康发展,它们从不同 的方面取消了马克思主义的研究问题。绝对主义倾向把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研究结果、理解 结果凝固化,封闭了研究、理解的发展道路。相对主义取消了研究的确定对象,取消了马克 思主义研究的任务之一是要正确把握马克思主义,取消了马克思主义研究的学术性方面,把 马克思主义研究作为为各自的需要服务的简单工具,因而也就取消了用马克思主义来解决我 们现实生活中所面对的问题这一根本目的、根本任务。

解释学必须引入辩证法。理解本身存在着辩法证。辩证法早就揭示了相对、绝对的关系, 这一关系在理解中也是存在的。任何具体的理解都是有条件的,因而任何理解都是相对的, 绝对正确的理解是不存在的。但是,相对是包含着绝对的,不是完全排斥绝对的。理解的绝 对性也就是理解的正确性或理解的客观性。只要是理解,理解就会有所不同,这是说的理解 的相对性。另一方面,只要是理解,理解就会有相同性,有同一性、一致性,这是讲的理解 的绝对性。理解的绝对性,根本的意义是指理解和对象的同一性、一致性,同时也表现为理 解者之间的同一性、一致性。任何理解,都是既有不一致,又有一致性。任何理解都是相对 的,同时又包含绝对于自身。

从理解的辩证法来看对马克思主义的研究、理解,我们也应当说,任何时代、任何个人对 马克思主义的研究、理解的结果,都只具有相对的性质,不具有绝对的、最终的性质,马克 思主义的研究始终保持历史开放性。另一方面,每一时代、每一个人对马克思主义的研究, 都在他们的视野中或多或少地把握到了某些马克思主义的东西,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是可能 的。研究的条件不是阻隔理解的条件,而是保证理解的条件,当然,也是使理解具有相对性 的条件。

正确理解我们对马克思主义研究结果的性质,有利于马克思主义研究的健康发展,一方面 ,我们要不断地研究,在马克思主义研究中也要不断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要敢于打破成 见,不被传统的、权威的理解所束缚。另一方面,要树立能够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的信念, 反对马克思主义研究中的虚无主义、相对主义,对别人的理解,既不崇拜,也不简单排斥, 熄过学术上的争论、讨论,达到“视界融合”,推进对马克思主义的正确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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