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GDP核算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增长方式论文,GDP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2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394X(2008)02-0033-05
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简称绿色GDP核算)又称资源环境经济核算,其主旨是将自然资源和环境因素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反映经济发展过程中对自然资源和环境的利用情况,以及自然资源和环境对经济发展的重要影响,为更有效地评价发展成果提供技术支持。在联合国主持下发布的《综合环境经济核算(SEEA—2003)》[1]中,自然资源与环境纳入了国民经济核算,并将SEEA作为SNA(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一个卫星账户。SEEA由四类账户组成。第一类账户考虑了与物质和能源流量有关的纯实物数据;第二类账户囊括了现存SNA中与环境管理有关的元素;第三类账户包括了以实物单位和价值单位测度的环境资产账户;最后一类账户考察了如何对现存SNA进行调整,从经济对环境影响的角度进行核算。账户考虑了三类调整:有关耗减的调整、涉及防御支出的调整、有关退化的调整。从各类具体的资源账户分,SEEA依次分为:矿物和能源资源、水、林地、木材和森林产品、水生资源、土地和生态系统。
绿色GDP核算有利于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GDP是人类以追求经济增长为特征的传统工业文明的一个典型标志。然而GDP忽略了自然资源方面出现的稀缺,忽略了主要由污染导致的环境质量下降以及随之对人类健康和财富带来的影响。绿色GDP核算由于能揭示经济增长过程中的资源环境成本,因此克服了GDP固有缺陷,成为科学发展观指引下引导经济增长模式转变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指标。但是,绿色GDP核算试点工作在我国进展仍然不尽如人意,甚至困难重重。
一、我国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在传统GDP核算体系的引导下,自然资源遭到毁损,环境被破坏,生物多样性下降,从而导致人类有效的生存空间减少,而这些本来是经济价值的巨大“亏空”或“损失”,却以经济增长形式体现在GDP中,歪曲了经济发展的本来面貌。因此,探索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始终是世界各国统计部门的共同话题。绿色国民经济核算是指从传统GDP中扣除自然资源耗减成本和环境退化成本的核算体系,能够更为真实地衡量经济发展成果。
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统计局于2004年3月启动绿色国民经济核算试点项目。技术组对各地区和42个行业的环境污染实物量、虚拟治理成本、环境退化成本进行了核算分析[2]。结论认为,2004年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为5 118亿元,占GDP的3.05%。其中,水污染的环境成本为2 862.8亿元,占总成本的55.9%;大气污染的环境成本为2 198.0亿元,占总成本的42.9%;固体废物和污染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57.4亿元,占总成本的1.2%。除了污染损失,此次核算还对污染物排放量和治理成本进行了核算。结果表明,如果在现有的治理技术水平下全部处理2004年点源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需要一次性直接投资约为10 800亿元,占当年GDP的6.8%左右。同时每年还需另外花费治理运行成本2 874亿元(虚拟治理成本)占当年GDP的1.8%。而我国“十五”期间环境污染治理投资仅占 GDP的1.18%,差距很大。
为了配合国家开展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研究,北京、天津、重庆、河北、辽宁、安徽、浙江、四川、广东和海南十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试点工作。调查了辖区内30%的重点工业污染企业、所有的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以及3万个左右的家庭,调查还涉及到除环保和统计部门以外的卫生、农业、水利、城建、交通等相关部门。到2006年12月试点工作已经完成。作为试点省份的广东[3],2004年污染物总治理成本为252.71亿元,其中实际治理成本为85.78亿元,占33.94%;虚拟治理成本为166.94亿元,占66.06%。2004年广东省GDP为18 864.62亿元,经虚拟治理成本调整的GDP为18 697.69亿元,GDP污染扣减指数为0.89%。2004年广东省包括大气污染退化成本等4大类的环境退化成本总量为545.83亿元,占当年GDP总量的2.89%。
由于部门局限和技术限制,已计算出的损失成本只是实际资源环境成本的一部分,一个完整的绿色国民经济核算至少应该包括5大项白然资源耗减成本(耕地资源、矿物资源、森林资源、水资源、渔业资源)和2大项环境退化成本(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由于基础数据和技术水平的限制,此次核算没有包含自然资源耗减成本和环境退化成本中的生态破坏成本,只计算了环境污染损失。环境污染损失成本包括20多项,此次核算仅算了其中的10项,地下水污染、土壤污染等重要部分都没有涉及。也就是说,这次核算的结果只是整个结果的一部分。而且,在已经核算出的10项损失中还存在低估和缺项的问题。即便如此,损失也已经占到GDP的3.05%,数字非常惊人,说明环境形势十分严峻。这些数字再次证明了,环境危机正在越来越严重地制约着经济发展。在传统工业化模式下,不断增长的GDP数字,是建立在资源环境和公众健康不断透支的基础之上的。这种高消耗、高污染、高风险的发展方式虽然起到过应有的历史作用,但在今天,我国经济进入资源能源瓶颈时期,已经不能承受资源衰竭造成的风险;社会又进入了人均GDP1 000~3 000美元的矛盾多发期,不能承受环境污染引发的社会问题。党中央提出树立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随后又提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这是中国由传统工业化模式向新型工业化模式飞跃的一个重大契机。任何好的理念部必须有坚实的制度来支撑,如果我们不能够建立一套全面客观的经济发展的衡量指标体系,就无法达到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的目标。
二、建立绿色GDP核算制度的难点剖析
目前,世界上已经有国家在一定程度上开展了绿色CDP统计核算,但还没有一个国家公布过完整的绿色GDP统计资料。在人们对资源、环境问题日益关注的今天,这只能说明绿色GDP的核算还存在若干技术上的困难。但笔者认为真正的难点是人为的阻力,是来自一些政府部门领导发展观尚未彻底转变的阻力。
实行绿色GDP核算面临的现实技术挑战,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资源、环境的损耗与经济发展不同步、不匹配问题。例如,工业污染引发的生态破坏和健康损失,要在污染发生之后才能逐渐显现出来,有的需要几年甚至是十几年才会被发现,这样,这个污染造成的损失计入哪一年就成为很大的问题。二是资源、环境定价困难。人们已经逐渐意识到资源、环境无价的观念是错误的,但真正准确定价确实非常困难,而不能定价就无法进行核算。可以说,跨越了这两个难题,就解决了实行绿色GDP核算的主要障碍,国内外学者(如李万明、李国芹[4]等)对此进行了大量的探讨。
目前资源、环境的基本核算通过两种手段来实现,一是实物量核算,二是价值量核算。价值量核算要建立在实物量核算的基础上,首先要进行自然资源和环境的实物量核算。在价值量核算中,能够进行市场交易的资源用市场交易价格来估价;不能交易的按净现值方法来估价。资源环境的产权明晰是与市场化的进程密不可分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资源市场和环境市场的逐渐形成,实行绿色GDP的时间表会越来越近。
(一)关于资源、环境的损耗与经济发展不同步的问题
解决办法有两个。一是加强监控管理。通过环保等监管部门及国土、林业、水利、能源等专业经济部门密切合作,加强监测,尽可能早发现和确认资源和环境的损耗情况。二是如果当年没有发现资源和环境的损耗,在未来发现的年份,对往年GDP数字进行追溯调整,以作为补救。
(二)关于资源、环境的定价问题
由于资源和环境一个是有形的,一个是无形的,所以其定价问题要区别对待。
对于资源的定价,一个重要前提就是这个资源要有清晰的产权。近年来,我国许多资源的产权责任越来越明确,比如土地权、林权、水权等,随之而来的买卖、租赁等交易行为越来越频繁,土地、树木、水等自然资源也就有了具体的市场价格。此外,还可以通过资源占用税的方式来调节。
对于环境的定价,可通过设立排污权交易市场来进行。代表国家的政府有关部门通过严密论证分析确定出一定区域的环境质量目标,并据此评估该区域的环境容量,然后推算出污染物的最大允许排放量,并将最大允许排放量分割成若干规定的排污权。政府可以选择不同的方式来分配这些排污权,如进行定价出售、公开竞价拍卖或无偿分配等,并通过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使这些权利能合法地进行买卖。在排污权市场上,排污者从自身利益出发,自主决定其要实施的污染物排放数量,从而买入或卖出排污权,这也就形成了排污权的交易。通过排污权交易市场就可以得到环境的价格了。在这个过程中,最关键的问题是政府要通过严密论证,把污染物排放的数量严格限制在一定范围内。
三、绿色GDP核算方法的研究分析
建立绿色GDP核算制度,确定绿色GDP的统计标准和规范,是以联合国“经济与环境综合核算体系(SEEA)”这一核心国际通用体系为基础的,是具有国际可比性的官方绿色核算体系和绿色GDP核算与数据发布制度。绿色GDP的获得和分析有两种途径:一是在传统的国民经济账户表中加入反映自然资源和环境成本的信息,通过调整传统GDP得到绿色GDP;二是利用投入产出表描述和计算绿色GDP。两者都必须以综合的资源、环境与经济账户体系建立为前提。国家统计局确定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2)方案已经增加了自然资源与人力资本的实物量核算内容。要在完善GDP核算和建立起资源环境实物量核算基础上,统计、农林、水利、矿产、土地、环保等部门相互配合,建立起自己的综合环境和经济核算体系,开展绿色GDP核算。
(一)绿色GDP的定义
关于绿色GDP的定义,在学术界尚未形成统一意见。目前,在三个方面已经达成共识:一是绿色GDP是综合考虑了资源和环境因素的GDP核算制度,它有助于引导人们合理利用资源和努力保护环境。二是绿色GDP突出强调可持续发展问题,这种可持续,不仅是当代人利益的可持续,也是跨代人利益的可持续,即在代际之间形成合理的资源配置、不断改善的生产生活环境。三是绿色GDP核算中,不能只片面地强调对自然资源和环境质量的关注,却忽略经济增长,而必须是在保护资源和环境的同时努力实现经济的适度增长。
笔者认为李国芹对绿色GDP的定义比较有代表性:它是综合考虑了自然资源损耗、环境恶化等因素后,用以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部门在一个时期内,所进行经济活动的正向结果的GDP核算指标,它反映了在现行统计核算的GDP中,扣除由于自然资源损耗、环境污染、教育低下、人口数量失控、管理不善等因素引起的经济损失或成本,从而得出的经济发展新创造的真实国民财富总量。[4]
(二)绿色GDP的核算方法
GDP的基本核算方法有三种,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分别反映国内生产总值的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在我国,GDP的核算主要是运用生产法与支出法,其计算公式分别为:
生产法GDP=总产出-中间投入
支出法GDP=最终消费+资本形成总额+净出口
收入法GDP=劳动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本消耗+营业盈余
应该指出,目前GDP核算过程中所扣除的中间投入仅限于以往生产过程生产出的产品,不包括自然环境提供的物质和服务;资本形成总额仅体现为经济产品直接形成的积累,并不考虑自然环境资产存量的减少。这样核算出来的GDP有许多缺陷,不能真实反映社会的发展水平。因此,绿色GDP可以在现行GDP核算的基础上,通过相应的环境调整而求得。
(1)生产法。从生产角度,绿色GDP可以通过综合各种产业部门的增加值计算而得,一般分为三个步骤:第一步,计算各产业部门的总产出;第二步,计算各产业部门的中间投入,包括各产业部门在生产中所消耗的经济资产和资源环境总投入;第三步,从总产出中扣除中间投入,得出各产业部门的增加值,所有产业部的增加值总和,即为绿色GDP。生产法绿色GDP的计算公式为:
生产法绿色GDP=总产出-中间投入=生产法GDP-资源环境总投入
或:生产法绿色GDP=总产出-中间消耗-资源环境耗减价值
这一公式表明,生产法绿色GDP核算的中间投入不仅包括GDP核算中的经济资产的投入和使用,而且还包括了资源环境总投入。资源环境总投入是产业部门在生产和污染治理过程中对资源环境造成的损害或资源和环境要素所付出的代价。
(2)支出法。就是从最终使用的角度衡量核算期内生产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的去向。照此计算,绿色GDP为:
支出法绿色GDP=支出法GDP-环境资源总支出
或:支出法绿色GDP=最终消费+(资本形成-资源环境耗减价值)+净出口
资源环境总支出指维护生态环境、防治环境污染的费用支出和投资以及生态环境恶化为个人所造成的损害支出,应按费用支出和投资的性质分为4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治理环境污染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属于固定资产,应按照固定资产折旧率计算的折旧额核算;第二部分是为维护生态环境所需环保设施、环保科研的支出;第三部分是各企业治理环境污染的直接费用支出;第四部分是生态环境恶化对人类身心健康和劳动能力所造成的损害支出。
(3)收入法。就是将资源环境耗减价值在营业盈余中扣除。收入法绿色GDP的计算公式为:
收入法绿色GDP=劳动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本消耗+(营业盈余-资源环境消耗价值)
可见,完成绿色GDP核算的重点在于资源环境的总投入或总支出。需要解决的问题有两个:第一,描述资源环境与经济间相互关系的实物数据的获得;第二,确定资源环境投入或支出成本的价值。目前这两方面的统计基础依然比较薄弱。这就要求有关部门创造条件,加大力度进行绿色GDP及其相关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从具体项目到局部地区进行不断的试验,逐步建立起符合中国国情的绿色GDP。可以针对不同的资源和环境要素进行核算,比如,森林资源核算、水资源核算、矿产资源核算、土地资源、废弃物排放的环境核算;可以针对不同产业经济活动进行环境经济核算,比如林业生产发展的环境核算、旅游产业发展的环境核算、环保产业核算;可以在特定的区域进行环境经济核算,比如小流域的环境经济核算、生态区的环境经济核算;可以在企业层次进行环境经济核算,即建立相应的企业环境会计,就企业所受环境影响和企业对环境的影响进行核算。这些方面的核算广义上构成了绿色GDP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成果最终将对在宏观上实现绿色CDP测度和广泛应用起到推动作用。[2]
四、加速推进绿色GDP核算的建议
绿色GDP核算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和技术性。在我国现阶段,无论在理论上还是技术上对该核算都存在很多争议。就目前而言,加速开展绿色GDP核算,首先应做好7个方面的工作。
(一)政府相关部门要尽快对现行GDP指标进行修正
要把环境容量、环境质量状况和经济生产对环境的影响、对资源的消耗、对生态系统的影响纳入统计指标,使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识。不仅仅用经济指标,而且也要用环境指标、人文指标衡量国家和地区的经济水平,全面、科学、合理地评价地区、单位和干部的业绩,充分发挥和体现宏观指标体系的正确导向作用。
(二)建立健全资源、环境的价格生成体系
资源环境的定价问题是绿色GDP核算的前提,而价格的确定需要资源、环境的产权清晰。近年来我国许多自然资源的产权越来越明确,但环境的价格比较难以确定。一般做法是,首先由政府部门确定出一定区域的环境质量目标,并据此评估该区域的环境容量,然后推算出污染物的最大允许排放量,并将最大允许排放量分割成若干排污权。政府可以选择不同的方式分配这些权利,如公开竞价拍卖、定价出售或无偿分配等,并通过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使这些权利能合法地买卖。在排污权市场上,排污者从其自身利益出发,自主决定其污染治理程度,从而买入或卖出排污权,最终确定环境的价格,政府用公开竞价拍卖、定价出售所得增加环境治理投入。
(三)大力宣传和普及绿色GDP意识
要培养和树立国民绿色GDP意识和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意识;提高统计人员和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绿色GDP核算,准确反映资源环境的情况和实际的国民经济发展情况;任何政策制定和实施都要始终围绕是否有利于绿色GDP增长而进行,其中包括资源、能源、人口、就业、教育、产业、财政、税收、金融、贸易、科技、环保等政策。此外,国家干预市场经济的相关激励政策的作用也不可轻视,鼓励发展循环经济、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提高技术水平、节约能源、开发利用可再生资源、改变消费观念等都是有效途径。
(四)改进政绩评价和考核办法
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其关键在于要根本扭转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的政绩观,而且这也是能确保绿色GDP发挥正常作用的重要前提。只有地方政府改变片面追求GDP的政绩观,才有可能使地方政府集中精力解决经济社会中的重大问题。要用一套综合社会指标来考察干部:不仅要考核经济指标,还要考核环境指标、资源指标、健康指标等;不仅要考核经济的增长数量,还要考核经济的增长质量;不仅要考核当代人拥有的财富,还要考核给子孙后代留下了什么。
(五)建立企业绿色会计准则和审计制度
建立企业绿色会计准则和规范,推行与国际接轨的企业绿色会计和审计制度,就能为全面实施绿色GDP核算奠定雄厚的微观核算基础。用生态审计的标准来衡量地方领导为官一任的政绩,绿色GDP无疑可以更加客观、公正、全面地评价一个地方领导干部。
(六)加强绿色GDP核算的立法和执法
绿色GDP核算只有上升为法律、法规,杜绝政策“孤军奋战”才能实现合法、有序、广泛的执行。可以适当超前考虑在《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清洁生产促进法》中补充社会、人文、基础教育、公共设施、能耗、环境生态等考察指标,进一步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和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的专门化产业的建立;研究公众参与检查监督以及违法核算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问题。此外,还可以通过修改自然资源保护法单行法的规定,建立全而的生态效益补偿机制;通过加强地方立法来推动区域循环经济的发展。
(七)继续开展绿色GDP试点
通过开展绿色GDP试点、取得经验是建立我国绿色GDP核算体系的重要步骤。通过试点,一方面进行绿色GDP的理论和实践的探索,积累经验,为深化这项工作打下基础;另一方面,通过绿色GDP的试点、示范,以点带面,逐渐推广先进经验,全面推动我国绿色GDP实施工作的发展。对于其指标体系的构建,可以先简后繁,先易后难。近期重点是:首先,完善核算方法,将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作为常规工作开展下去。环保部门应继续会同有关部门陆续开展全国污染源普查、全国地下水污染调查和全国土壤污染调查等三项基础性调查工作,并启动全国生态破坏损失调查,为环境退化成本的全面核算奠定基础。其次,环保总局应重点研究如何利用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结果来制定相关的污染治理、环境税收、生态补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制度等环境经济管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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