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财力,建立坚实平衡的国家财政体系_财政支出论文

集中财力,建立坚实平衡的国家财政体系_财政支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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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1996年实现财政收入7407.99亿元,比上年增加1220多亿元,增长19.7%。分析1996年预算执行结果,有几个显著特点:

第一,年度新增财政收入突破1 千亿元(在这之前仅新增税收突破千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新增收入达到770多亿元。 这是中国财政史上的历史性变化和飞跃。

第二,财政收入增长比例超过国内生产总值增长比例。 1996 年与1995年相比,财政收入增长19.7%,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7.4%(按现行价计算。下同)。而在这之前,财政收入增长比例一直低于国内生产总值比例。1978年至1994年平均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6.9%,同期财政收入仅增长10%;1995年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28.3%,而同期财政收入仅增长18.6%。

第三,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开始止跌回升0.2 个百分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一直下降,“五五”末期为23.1%,“六五”末期为19.8%,“七五”末期降到15.9%,“八五”期间每年下降1个百分点上下,1995年降到10.7%,1996 年开始略有回升,达到10.9%,回升0.2个百分点, 仅此即增加财政收入136亿元。

第四,年度财政支出增长比例低于财政收入增长比例3个百分点。 而“八五”期间,3年收支增长比例接近, 两年支出比例超过收入比例(1994年收入增长19.2%,支出增长25.4%)。

第五,财政赤字比上年实际数和当年预算数都略有下降。1996年财政赤字比上年减少12.56亿元,比当年预算数减少5.58亿元。

上述分析说明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振兴国家财政”的航道已经开通;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初见成效;我国财政改革几经风雨,不断调整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和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开始了具有历史意义的深刻转变,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这将有利于集中财力加强宏观经济调控,调整完善经济结构,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

但是应当看到,我国的财政现状仍然相当严峻,仍然面临无“财”行“政”的困境。世界银行在其最近发表的《2020年的中国:新世纪的发展挑战)报告中指出:“中国需要建立强大的政府财政,需要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需要建立一个能够平衡国家计划重点的财政体制”。“中国的政府财政连续几年不断削弱。预算收入的短缺已妨碍了用于对经济增长和生活质量具有长期利益的基础设施的开支。此外,预算的困难已造成了通货膨胀的压力,并给金融部门带来了额外的负担。这种情况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否则薄弱的政府财政最终将削弱整个经济的力量”。我国政府1997年财政赤字计划仍高达570亿元(到1996 年累计财政赤字已达3550亿元),加上到期债务还本付息,今年计划需要发行国债2485.96亿元(1996 年底我国国债市场余额5654.84 亿元, 国外债务1162.8亿美元)。虽然如此,财政与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仍不适应、不协调,财政资源配置能力与市场资源配置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财政满足不了经济和社会发展日益增长的需要,极大地制约着国民经济结构优化和效益的提高。这一情况说明了实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的到本世纪末“基本消除财政赤字,控制债务规模”的要求;实现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的:“集中财力,振兴国家财政,是保证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条件。要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个人之间和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分配关系,逐步提高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和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并适应所有制结构变化和政府职能转变,调整财政收支结构,建立稳固、平衡的国家财政”的目标,仍然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

消除财政赤字,控制债务规模,建立稳固、平衡的国家财政,从根本上来说,主要依靠大力发展经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效益;深化财税改革,正确调整分配关系,增加财政收入,有效控制财政支出。实现这样的目标,需要依靠宏观经济环境的整体全面改善,这要有一个过程。而从近期来说,应当着重在“集中财力”上研究措施,采取对策。

第一,整顿分配秩序,调整分配关系,集中财力。

我国的财政分配关系,经过1994年税制改革后已进入比较稳定阶段,从税种设置和各个税种的设计来看,虽然还有待进一步调整改善,还要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适当增加一些新的税种,调整某些税种的计税基础和税率。但就总体而言,基本上适应了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因此,目前不宜大改,否则将打破现有的分配格局,造成经济生活的混乱。这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目前企业税负比较而言,基本上合理,但非税负担过重。向企业乱收滥摊一直没能得到有效抑制,近年来愈演愈烈,企业不堪其苦。突出表现在:一是名目众多,有1000多项。二是渠道太乱,向企业收费摊派的从政府部门到街道办事处,大大小小,方方面面共涉及到600多种单位。三是数目过大,据国家经贸委对6省45户企业的调查,在税收之外,企业承受的各种规费、摊派、集资、赞助、基金等非税负担,大体占应税负担的50 %, 其中一半左右是不合理的(《经济日报》1997年7月18日)。因此,对大多数企业来说, 目前不可能也不应该用增加新的税种或者提高现有税种的税率来增加财政收入。

第三方面,当前利用财政分配职能而收取的财政资金,放在财政预算之外的数量不断增加。1995年全国预算外资金收入3843亿元(《经济日报》1997年3月20日);此外, 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越权设立的基金、收费项目3474个,1995年违规征收金额345 亿元(《中国财经报》1997年3月26日)。这就形成了“第一财政”(国家预算), “第二财政”(预算外资金),甚至“第三财政”(各种形式的乱收费收入)的“诸侯割据”的混乱分配局面。虽经几次清理有所好转,但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预算外资金控制不严,数量过多,支出较乱,是我国集中性财政困难的一个重要因素。世界银行在上述报告中也提出:“健全的市场首先需要有健全的政府,一个有效的政府的首要经济手段是其预算。强大的政府能够确保宏观经济的稳定,并为市场可能提供不了的一系列基本服务提供资金”。

上述三个方面分析说明,选择一条不新增企业负担,而在政府部门之间调整分配关系,规范分配行为,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措施。从世界各国尤其是市场经济国家的情况看,政府分配行为历来以财政集中性税收分配为主要渠道,非税分配(如政府必要的收费)为辅,而且一般都要纳入预算管理。这是政府管理财政的基本准则,以体现国家税收和预算的严肃性、完整性和统一性。建议分别情况逐步采取下列措施:

1.运用税收代替收费,规范国民收入分配机制。征税要立法,这就要求规范、统一、合理、公开,可有效地克服收费的随意性。而且税收直接进入国库,可以由政府在人大的监督下集中有效分配。同时,收费增加使投资量减少,在“乘数原理”的作用下,国民收入将比收费额减少数倍。此外,收费机构林立,收费成本很高,相当一部分收入并未形成政府可支配的财力;改为税后统一征收,税收成本也会随之降低。建议从明年起可以先将数额较大带有普遍性的收费项目,改为征税;有些项目可授权省市自治区人大立法征收地方税。

2.将一部分尚不具备征税条件的预算外财政资金,列入预算内统一管理,统一分配,集中使用。列入预算的收费项目,不能仅在形式上通过预算列收列支,这样做仅提高了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但解决不了平衡预算问题。对列入预算的项目,支出应严格审核,做到统一平衡。

3.对于确有必要放在预算外管理的财政性资金,首先应当审查批准,并尽可能控制其规模;同时实行规范化管理,严格收支两条线;对有预算外财政资金的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会计准则》,视其收支情况,相应逐步减少预算拨款。

采取上述措施,在两三年内如能压缩预算外资金50%左右,转入预算内统一集中安排,不仅提高了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关系,而且由于集中统筹安排,加强管理监督,即使大部分用于原有的建设和事业需要,相应增加了预算内财政支出,但剩余的部分可以用来消除赤字,平衡预算。

第二,切实加强税收管理,集中财力。

在不增加新的税种和不提高现有税种税率的情况下,要增加税收主要靠经济发展和效益的提高而扩大税基;同时靠加强征收管理和严格减免税而防止已有税基的侵蚀,按照我国的现状在这方面增收潜力极其可观。我国从1985年开展税收财务大检查到1996年,共查出偷税等违纪金额1817亿元,上缴财政1293亿元,其中1995和1996两年441.8亿元, 已交财政344.3亿元。

目前,违反规定减税免税,非法偷税逃税,任意欠税的现象仍然存在,应加强这方面的征管力量和手段,特别是加强私营和个体户及外资企业税收管理,注意外商企业利用亏损避税;进一步完善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扩大增值税发票交叉稽核的范围;严格控制减免税,严禁以缓税名义变相减免税,清理不规范的税收优惠政策;开展打击偷税、骗税的专项斗争;目前欠税十分普遍,每年总额达数百亿元,应当对纳税意识淡薄,缺乏国家观念,长期拖欠不交税的企业,视为对国家的侵权而诉诸法律;同时在税收大检查中应当尽可能扩大检查面。总之,要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治税,强化征管,应收尽收。

第三,加强财政支出管理,调整支出结构,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科学界定财政资金的供给范围,集中财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政一直承受着支出膨胀的压力,“越位”与“缺位”并存:财政职能范围外的事情摆不脱,本应推向市场的支出财政还在负担着,有的甚至用法律、法规、政策框定占财政收入的比例;财政职能范围内该管的事没有管好,应由财政负责的支出不足。财政支出结构严重扭曲。

在财政支出中,“吃饭”的人不断增加。1996年6 月底我国事业单位有2398.8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74万人;行政机构1001.5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26.6万人。两者相加,平均35名老百姓供养1 名吃“财政饭”的人。吃“财政饭”的人增加,有些确实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但未必需要增加这么多人,也未必都需要财政负担。

在增加财政收入的同时,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支出政策,这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也是政府转变职能的需要,更是强化财政职能,平衡预算,消除赤字的需要。首先要控制支出规模。建议实行一条硬性财政政策,当年财政支出的安排和执行结果,其增长比例不能超过财政收入的增长比例,以控制支出规模的过快增长。其次,界定支出范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的增长及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财政支出主要安排代表社会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的社会公共需要,并集中财力发展国家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以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在调整经济结构中的重要作用。世界银行在上述报告中,建议中国政府在财政上采取的第1条措施就是“重新安排政府开支。 政府应当把力量集中于向社会提供只有政府才能提供的更好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拨出额外的资源用于社会和环境方面,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关键的改革,以及减少政府控制的投资规模”。三是重视支出效益。所有财政支出都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逐步实行支出效果评估。当前特别要严格控制机构人员无效增长,下大力气真正采取有效措施精简机构,分流人员。同时,压缩公用经费开支,这也是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举措。采取上述措施,每年降低财政支出100亿元以上是完全可能的。

美国财政预算长期不能平衡,1992年度财政赤字高达2904亿美元。经过这几年的努力,1997年财政年度赤字可能降至370亿美元, 并争取在2002年平衡预算。欧洲共同体成员1991年通过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规定,各国赤字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不得超过3%。 目前各国都在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赤字,平衡预算。从我国今年财政发展的趋势看,只要我们按照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的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个人之间和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分配关系,调整财政收支结构,集中财力,实施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一定能够在本世纪末基本消除财政赤字,建立稳固、平衡的国家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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