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批发市场交易商管理和五项技术管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技术管理论文,批发市场论文,中国论文,五项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文是内贸部“九五”第一期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1997年补充课题《批发市场技术管理规范研究》中的两个子课题“批发市场对交易商的管理研究”和“批发市场几项技术管理研究”的综合。本文以国家级大型批发市场为主要研究对象,总结了中国批发市场这方面的现状和经验,提出了问题和建议。
一、批发市场的交易商状况
内贸部《批发市场管理办法》规定交易商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拥有开展规定商品批发业务所必须的最低注册资金和相应的经营设施;
3.经纪商要有经营批发业务许可;
4.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
5.批发市场章程规定的其他必备条件。
大部分批发市场结合自己的具体情况对交易商资格作了更具体的规定。这些批发市场的这些资格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大多只对处于中心地位的交易商作要求。而对其他交易商基本不管或干脆不管。所以,对交易商资格的管理实际上落在对这类“中心交易商”资格的管理。
不同性质产品、不同交易方式、不同地域的批发市场的交易商的形式不全相同,但他们当中都存在一种处于中心地位的“中心交易商”。陈述分析如下。
1.鲜活农副产品,以蔬菜为主、代理制为主的产地批发市场
以寿光蔬菜批发市场为例。处于中心地位的交易商是90多个蔬菜公司。这些公司有25家是国有的,其余是集体或私营的。这些蔬菜公司实质上是以买断为主、收取佣金的代理公司。菜农把蔬菜按合适的价格卖给蔬菜公司,蔬菜公司将这些蔬菜转卖给(外地)客商。由外地客商付给蔬菜公司劳务费1分/斤。
这类市场上的主要交易商为:买断佣金代理公司、菜农和外地客商(还有其他类型的少量交易和少量交易商)。
2.鲜活农副产品,以蔬菜为主、以现货交易为主的销地批发市场
如北京大钟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南京白云亭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处于中心地位的是摊主。摊主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菜农,一种是蔬菜贩运商,他们是卖方。
销地批发市场一般批零兼营。所以买方是贩运商、批零商和用户。
3.生产资料,以钢材为主、在商位成交的集散地批发市场
如南京生产资料批发市场。
这类批发市场设有几百个交易室,每个交易室为一个商位,里面不存储产品,但陈列一些产品的照片、说明书或切块及有关信息。洽谈、协商、联系、成交、签约等交易行为就在这些商位(交易室)里进行,或通过这些商位进行。这些商位的商位主便是这类批发市场处于中心地位的交易商。这类批发市场往往有仓库为后盾。
这些商位主,一般是生产企业的代表或贸易公司的代表,可以是买方,也可以是卖方。
来到这些商位洽谈生产的交易商,大部分是买方,也有卖方,可以是需求生产资料的生产企业,也可以是生产资料的批发企业(贸易公司)。
4.装饰材料,以货位交易为主的销地批发市场
如南京装饰材料中心批发市场。这类批发市场一般批零兼营。处于中心地位的交易商就是这些货位的货位主。他们在市场里大多是卖方。货位主一般是生产企业的代表或是装饰材料批发企业的代表。
5.日用小商品,摊位制交易的集散地批发市场
以义乌小商品城、郑州同睦路服装批发市场为代表。一般批零兼营。
处于中心地位的交易商是这些摊位的摊主。一般是卖方,是生产企业代表或批发商或批零商。买方是批发商、批零商或用户。
6.肉类、粮食,批发市场为会员制
这类商品的交易政府控制较严。目前采用会员制。会员是这类市场处于中心地位的交易商。会员可以自营,也可以代理。
综上所述,各类批发市场处于中心地位的交易商(简称“中心交易商”)分别是摊位主、商位主、佣金代理公司和会员。批发市场对交易商的管理,其核心也就是对这些中心交易商的管理。
二、交易商的资格管理
内贸部1994年的《批发市场管理办法》对“交易商”定义为:具有商品批发交易的能力,可进入批发市场进行交易的批发企业、经纪商和经批准的生产企业和用户。
中心交易商是批发市场的骨干,中心交易商的资信、商誉如何,影响着批发市场的交易质量、风险和盛衰。
目前各批发市场对交易商特别是中心交易商的资格要求差异很大。有以下几种情况:
1.有的几乎没有要求
如华东××批发市场。
2.有的略有要求,或要求较低
如山东寿光蔬菜批发市场对佣金代理商(蔬菜购销服务公司,简称蔬菜公司)的要求是:“必须由开办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报请市场管理处同意,并在领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证以后,方可进场设点经营和服务。”
没有提出资金要求和资信要求。
3.有的要求较严
如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成都肉类批发市场。
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对会员的资格要求是:
“符合条件的粮食商业批发企业、粮食生产企业和以粮食为原料的加工企业,均可申请为会员。会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或购销粮食的经济实体;
(2)拥有资本金30万元以上;
(3)年度内能提供或购买议价粮食250万公斤以上;
(4)有两年以上经营或购、销议价粮食业务的经历, 并能守法经营;
(5)拥有或租用与其粮食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施;
(6)商业信誉好,有县、市以上工商、银行、 税务和审计部门的证明。”
要求很严,但未对各种所有制的交易商分别提出要求。
4.有的则比较细致,对各种所有制的交易商分别提出相适应的要求
如南京装饰材料中心批发市场。该批发市场对集体、全民;私营;个体企业分别提出要求。
对集体、全民的要求略。
对私营企业的要求:
“(1)申请报告;
(2)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隶属企业税务登记复印件;
(4)注册资金来源的会计证明;
(5)隶属企业对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委托书;
(6)隶属企业所在地工商部门同意外出经营证明;
(7)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及照片;
(8)分支机构负责人计划生育证明;”
对个体经营企业的要求略。
问题分析和建议:
几乎不对摊位主的资格作要求的批发市场,如华东××批发市场,假冒伪劣产品较多,用户投诉多,既有损于用户的利益,也不利于批发市场健康地发展。其根子在于组建该批发市场的私营企业的目的是多赚场地租金。于是不论条件,招商越多越好。对这类批发市场,必须限令其做出摊位资格的严格规定,并请工商管理部门的派出机构协助监督执行。
鲜活农副产品(包括蔬菜),由于交易时间仓促,在买卖双方直接现货交易的情况下,无须也来不及对双方的资格作过多的要求。但对于那些从事调味品、干货副食品的摊位主,由于其摊位是相对长期固定的,应作出交易资格的要求。
以佣金代理公司为中心交易商的批发市场,特别是蔬菜批发市场,如寿光蔬菜批发市场。在建场初期,为了搞活市场,对交易商资格要求不高,是适当的。但在市场已有大规模发展的情况下的现在,就不妥了。因为这些蔬菜公司常年在市场上,而与其交易的菜农和外地客商来到该市场的机会就少得多。相比之下,这些蔬菜公司在信息、关系、人员、设施等方面具有相对优势。在买断代理的情况下,极易牟取买卖差价,既使菜农受损、又使外地客商受损,从而最终损坏整个蔬菜批发市场的形象。建议:(1)修订批发市场章程, 提高对佣金代理公司的交易资格、资信、资金方面的要求;(2)取消“买断代理”, 代之以“预买补差代理”。原来的“买断代理”是:蔬菜公司从菜农那里买入蔬菜,蔬菜公司再把这些蔬菜卖给外地客商。这里出现两个成交价。蔬菜公司极易赚取这两次成交的差价。现在的“预买补差代理”是:蔬菜公司与菜农按市场当时状况协商一个“预买价格”,蔬菜公司按预买价格,例如1.20元/斤,先付款给菜农;但菜农给出一个幅度要求,例如1.20±0.02元/斤,请蔬菜公司在此幅度内卖给外地客商;后来若蔬菜公司以1.21元/斤卖给外地客商,则蔬菜公司再补给菜农0.01元/斤的差价;这样就等于最后成交价是1.21元/斤,只有一个真正成交价,蔬菜公司无法赚取差价。一切以工商管理部门的单据为凭。(3 )在批发市场内建立大型电子报价屏,即时将每个品种的成交价格、成交数量显示出来,使市场更为透明,各种交易商在价格即时信息上都处于平等的地位。
注:“买断代理”实质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代理。“预买补差代理”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代理。
南京装饰材料中心批发市场,对不同所有制的交易商提出不同的、适当的资格要求,有利于多种所有制并存、发展,也有利于批发市场的发展,值得其他批发市场参考。
三、对交易商职业道德的规范管理
许多批发市场创造了一些好的做法。
义乌小商品批发市场做得比较完善、比较突出。主要有以下做法。
1.坚持摊位主挂“三证”营业
三证为:工商管理局营业执照、摊位证、税务登记证。
2.把摊位主组织起来
每25个(或40—70个)摊位主组成一个行政组,并建立了相应的党、团、妇联组织,还建立了个体劳动者协会、协税护税委员会。
3.制定了各种规章制度
如《协税员守则》、《市场治安管理规定》、《市场卫生管理规定》、《维护市场信誉,保护交易双方利益的六条规定》、《争创文明单位的几项制度》等。
不少批发市场还基本上没有做这些工作。应该提倡义乌小商品城的这些先进做法。可以说义乌的这些做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是成功的。
四、计量标准管理
计量办法公正、计量器具准确是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最基本的要求。目前各批发市场对此管理宽严不一。管理较好的,首推寿光蔬菜批发市场。管理不严的不少,如某批发市场竟允许个体户在市场内设摊卖秤,卖的秤五花八门。市场用的秤也是什么渠道来的都有,无计量部门检验标志的不在少数。
这里介绍一下寿光蔬菜批发市场对计量管理较规范的做法,并建议在其他批发市场推广。
《寿光蔬菜批发市场管理规定》中说:
“市场经营服务者应当使用经国家法定计量机构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并主动接受计量器具检验(修)等部门的监督管理,并主动送检。”
“蔬菜市场应当设立监督台、设置意见箱,并根据需要设置公平秤(尺)和必要的检测仪器,便于群众监督和执法监督。公平秤(尺)和主要检测仪器,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定,保证质量准确可靠。”
更为规范的是,寿光还特别规定:
“对市场现有电子磅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到管理处个体科办理《电子磅经营许可证》,期限五天。对到期拒不办理者,停止过磅服务活动,对长期拒绝办理者,坚决予以拆除。”
对于开秤时间也有严格统一的规定。对于提前开秤者,处以罚款或拆除。
对于掌握使用磅秤的“司磅员”的录用由市场管理处与雇佣单位共同把关,并由市场管理处审查资格、培训、核发工作证。还有严格的管理办法,其中规定:
“司磅员必须公平交易,不抬秤压秤,不向菜农要菜;必须使用管理处统一制发的过磅单据,不得擅自伪造、涂改、转让或不使用;使用的磅秤要有明显标记,实行编号、盘重、公司名称‘三公开’制度;压级压价、抬秤压秤,且违纪蔬菜价值500元(含500元)以上的,管理处将坚决一次性予以辞退,并且任何单位不得重新雇用。”
五、票据管理
规范的票据管理,有利于维护国家、交易双方、生产者、经营者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有助于正常收取管理费和税金、规范交易商守法经营、防止国家资金流失。
在我们所调查的批发市场中,尚未发现使用不统一票据的情况;使用的票据,大部分是工商管理部门、税务部门或批发市场管理委员会监制的。共同的问题是,书写字迹不清、不全的为数不少。
对于票据书写严格规范的问题不可忽视。目前只发现南京白云亭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在书写方面有严格规定,其他市场应该仿效。该市场规定:“票据不清晰(日期、数量、价格、品种)开错一次扣1分。 ”(注:1分值30元。)
对于票据的规范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对于市场健康有序的运行十分重要,但很少批发市场做到这一点。而寿光蔬菜批发市场做到了。该市场有《寿光蔬菜批发市场票据暂行管理办法》,规定了票据的种类,主管机关,必须使用统一票据,票据的印制、保管、发售、销毁,对伪造、涂改、损坏票据等的处罚等等。
建议其他批发市场去详细考察学习。
六、商品质量管理
批发市场中的交易纠纷很大一部分来自产品质量问题。状况随商品的种类不同而有差异。
1.生产资料批发市场
大部分产品已有现成的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已有章可循。只是填补空白问题。所以在生产资料批发市场,特别是钢材市场,产品质量纠纷相对较少,而合同纠纷相对较多。
2.日用工业品批发市场
差异很大。有的有质量标准,有的没有;有的即使有质量标准,其产品也未必真正达标;有的未经质检部门检验,有的即使检验了,也未必真合格。这是中国粗放型经济的自然结果,也是中国小商品走向世界要闯的难关之一。
有的批发市场已作了可贵的努力来扭转这种局面。一般来说,小商品的质量问题特别难控制。但义乌小商品市场采取了四项有力措施:
(1)三个牌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者,发现一次, 在摊位挂上黄牌予以警告;发现二次,挂上白牌,令其停止整顿;发现三次,吊销营业执照,而且永远不许在小商品城营业。
(2)建立摊位相互监督制度。
(3)设立“质量监督办公室”。
(4)严格对印刷行业进行检查,杜绝假商标的滋生地。
采取以上措施,有效地阻止了伪劣假冒产品入市。不仅维护了用户的合法权益,也提高了批发市场的声誉,更促进了小商品的生产者合法生产、提高产品质量,从而最终推动我国经济向集约化方向发展。
这一经验,建议大力推广。
3.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特别是蔬菜,目前国家几乎没有什么质量标准。迫切希望有关部门迅速行动,建立可遵循的标准,以维护人民身体健康,保障交易正常进行。
七、防疫、检疫管理
鲜活农副产品特别是蔬菜、水果、鱼、禽、畜产品,装饰材料特别是木材、地毯等的卫生防疫、动植物检疫十分重要;甚至进口钢材上粘的泥土,都可能带有有害病虫、病虫卵、病菌、病毒。这关系到我国人民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关系到我国的自然生态环境,一点也不可忽视。
基本状况:
在我们调研的批发市场中,包括许多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大部分都是掉以轻心,最多只是对肉类、禽类进行检疫,而对鱼类、蔬菜的检疫则还未见到。对其它商品的防疫、检疫措施就更谈不上了。
做得最好的,数寿光蔬菜批发市场,在市场内设有专门的“卫生防疫所”和“植物检疫所”,对此进行专项管理。其次的,没有设专门管理机构,但对商品提出这方面的要求,如成都肉类批发市场,在章程中要求“保证提供的商品符合国家卫生检验标准”;大钟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要求“对大厅内经营肉类的客户,必须在开市交易前检查屠宰检疫证、检验酮体验证章。凡从国营肉联厂购进的肉类,要检验发货票。对出售水产海味类商品,一定要按《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做。”
建议:
对国内鲜活农副产品的检疫防疫,对一切进口商品的检疫、防疫,万万不可疏忽大意。不要忘记英国疯牛病和教训,不要忘记美国某种果蝇侵入我国的教训,我们必须从严做起。
建议:(1)所有鲜活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都要建立类似寿光的卫生防疫、动植物检疫机构,至少也要建立相应的科室,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包括罚则;(2)条件受限制的, 最少也要设一二名专职(或兼职)的卫生防疫、动植物检疫员,并送经国家专门机构培训,发给上岗证,规定职责、罚则;(3)所有批发市场, 对一切进口商品特别是农副产品,要进行严格检查,发现未经检疫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由市场检疫部门检验;没有能力检疫的,由检疫员送交有关部门(海关、商检、动植物检疫部门)检疫;必要时追究有关交易商的责任。
八、信息管理
现状:
1.信息服务机构和人员
所调查的大型批发市场,一般都没有“信息中心”或“信息部”。信息部的工作人员一般2—3人。即使象郑州粮食批发市场这样大的市场,与郑州商品交易所共用一个信息中心,该信息中心很大,但其中从事批发市场业务的,也只有2—3人。文化水平除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比较高外,其他市场大都是“大专”文化,有的还有高中毕业生(在读业务高等专科学校)。
水平最高的数郑州粮食批发市场,自己建有“集诚现货信息网”,连接着全国主要的粮食批发市场、省级粮油经营企业和郑州商品交易所部分交割仓库。
其他批发市场则进入外界的网络。网内一般进入新华社、国内贸易部、国内贸易部批发市场、农业部、国家信息中心、国家粮油信息中心、各省市场自治区各种信息中心等信息网络,在国外一般进入路透社、美联社网络和INTERNET。
2.信息采集、发送的内容
(1)按内贸部《批发市场管理办法》规定, 为批发市场成交品种、产地、数量、价格等行情。
(2)供求信息,商品流向。
(3)行情分析。
(4)国家政策。
(5)天气预报等。
3.信息发送方向
有关行业领导部门,如内贸部、农业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批发市场有关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各种计算机网络。
问题和建议:
未来商业战场上的胜利,将常常取决于信息战场上的胜利。目前国内批发市场的计算机网络大多用于传递市场行情,但已有相当一部分用于寻找交易对手、撮合成交。“中国商品交易中心网络系统”和“粮食贸易电脑网络系统”的建立,已向这个方向迈出了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步伐。通过计算机网络做交易,具有交易成本低、成交速度快、选择机会多的特点。在全球已形成一般不可阻挡的趋势。我国批发市场的各种交易商应稳步抢先应用这种先进交易手段。
与这种形式相比,国内大多数批发市场的信息中心的人员配置显得太单薄,文化水平也不够高,其能力大多在“录入员”水平。应吸收既懂软件又懂硬件、既能录入又能编程的本科生、硕士生。
应鼓励各批发市场在部分商品、部分交易商中试用计算机网络成交、签约、结算,并进行宣传普及;应选定几个批发市场,在启发、自愿的条件下,进行计算机网络交易试点,责成进行作试点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