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台湾房市问题及台湾当局有关措施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台湾论文,台湾当局论文,房市论文,措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岛内经济频繁出现问题,企业财务危机不断,银行呆账、坏账猛增,尤其是台湾房地产业连续8年萧条, 于今仍无复苏迹象,使一直处于亚洲金融危机阴影之下不景气的台湾经济雪上加霜。为挽救营建业,避免扩及相关行业及金融业,稳住动荡不安的经济形势,台湾当局于1998年底宣布推行“振兴建筑投资业措施”,其中尤以释出1500亿元(台币,以下同)邮政储金低利房屋贷款措施令人注目,力度之大、动作之猛历年少见,在岛内引起轩然大波。岛内房市到底出了什么问题,台湾当局所采取的相关措施效果如何?现谨对此做一粗浅分析。
一、房地产市场供过于求
从目前台湾经济领域诸多行业来看,问题较严重的就是营建业,岛内不动产贷款金额占整个金融机构贷款比重高达四五成,营建业在银行的逾期放款比率已超过4.95%,直逼5%的警戒线, 已经严重危及到金融业,这些问题企业一旦连续倒闭,势必会酿成台湾的经济危机,亚洲金融风暴随时可能进一步演变为台湾金融风暴。
近几年,台湾房地产市场超量供给非常严重。据“营建署”及“行政院主计处”统计,1997年的住宅存量为661.68万套(一般以标准房,即室内实际面积约100平米计算),相对于家庭户数618.51万户, 整整多出43万套,显然供大于求(注:台湾《工商时报》1999年1月2日。)。当然这是官方对外公布的统计数字,媒体一般认为不止如此。岛内余房总量虽然缺乏公认的、准确的统计数据,不过有学者推估岛内广义上的余屋约有百万套,估计积压的资金在3万亿元左右。 据有关统计数字,从1991年到1997年底,台湾地区完工的住宅数量高达154万多套, 平均一年22万套,而岛内一年的新增户数不过15万户,一年足足多出7 万套房屋的供给量。就连“营建署长”林益厚也不得不承认:“六、七年下来多出40余万套,加上原先的67万套,台湾的空屋量有近百万户,绝不是危言耸听”(注:台湾《光华》杂志1999年第3期。)。 其中仅营建业上市上柜公司待售的成品中余房所占压的资金就有492.43亿元(注:台湾《卓越杂志》1999年第1期第134页。),几乎是所有北台湾建筑公司整年市场可供量的一半。在需求面上,不但如上述房屋库存总量超过了家庭总数,且家庭户数、人口一般较为稳定,长期保持在一定水平;而房屋却是无节制地越盖越多,大大超过前者的增长速度。据台“营建署”统计,台湾每年住宅的有效需求约为12万套(注:台湾《工商时报》1999年1月2日。),同时全台主要城市每年待售的成品房总量约为22万套。况且全台自有住宅率已达八成以上,市场容量已很有限,从而使台湾房市供需严重失衡。
从1998年10月起,岛内刮起企业倒闭风潮,多数都与房地产业者转投资失利有关。两个月间,风暴持续扩大,34 家上市营建商公司中有3家暂停交易,27家创下历史新低价位, 同时建筑类股指数比前年重挫46%(注:台湾《光华》杂志1999年第3期。)。各地建筑业者频频向台当局告急。这些经营不佳的企业一旦惨遭淘汰,他们手中的余房,必会不计血本地大量释出,其占压银行的贷款势必成为坏账,届时台湾房地产价格崩盘则在所难免。
二、造成房市供需失衡的原因
为什么岛内有如此庞大的空余房却无法满足广大的无住房民众的需求?为何大量闲置房,竟然可以和大量的无自有住宅民众同时并行不悖?据《联合报》1999年1月初进行的民意调查发现, 对于岛内空房难以消化的问题,有四成八的民众觉得房价太高是主因,二成五认为建商过度兴建负有责任,加之多数建商不能适度降价,另有9 %民众觉得是购房贷款不够优惠所致。岛内余屋过剩,做为财经当局的“经建会”也认为,与有关政策不当、执行不力有关。
(一)政策失误
近年来房地产业的问题,从主观因素上说是由于台湾当局整体住宅政策及房地产、金融政策的缺失造成的。
一是容积率政策执行不当。按台湾“城市计划法”施行细则第30条第2款规定,城市计划范围内土地,视实际发展情形划定为住宅、 商业及工业等使用分区;负责拟定城市计划的县市政府,应依该区容纳人口、每人平均居住的楼地板面积、公共设施水准,于城市计划内规定平均容积率。容积率是依每公顷居住人口密度分为住宅区、商业区、市镇计划区、乡镇计划区四级,并依公共设施用地比值订定不同比容积率。实施容积率管制对于基建规划、提高住宅品质是一种管理手段,有其必要性。在1989、1990年间,台湾当局准备全面实施容积率管制,但在建商压力下暂缓。建商主要担心容积率实施后,建筑面积会缩水,使土地成本上升。因在未实施容积率管制前, 临大马路的建筑物一般总会有800%至1000%的容积率可用,但在管制之后可能只剩300%至500%了;尤其临30米宽马路的建筑物,容积将减少一半;临50米宽的更将缩水三分之二的容积(注:台湾《经济日报》1999年3月21日。)。 建商开始在这一政策实施前抢建,兴起一股快建、多建的风潮,导致房屋建筑面积陡然剧增。在未计划实行容积率管制的1991年前,平均每一年核发建造执照户不过9万多户;但自要实施容积率的消息曝光后, 从 1992 年到1994年,每一年核发建造执照的户数都超过21万户(注:台湾《工商时报》1999年1月17日。)。 正是由于台湾当局的容积率政策的执行过程中出现反复,结果导致全面实施容积率管制喊了十多年,每一次都在建商压力下暂缓实施,尽管到1997年底,实施容积管制约达八成,但在抢建风潮下已经没有任何意义。
二是金融政策失误。建商为解决发展资金问题,主要靠上市或上柜发行股票集资。但现行营建业上市上柜审查办法中规定建商必须先达到一定的“业绩水平”,才有资格申报。于是建商不得不在短期内美化帐面,虽明知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却又不得不竭尽全力创造出一个“经营佳绩”,而一旦获准上市后,尚需面对业绩必须“逐年成长”的压力,为了成为“绩优股”,还要大量上马新建项目,因而在抢建上欲罢不能、骑虎难下,终致房子盖起来却少有人问津,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空屋率”。
三是经济不景气,压低了需求。1998年以来,台湾经济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开始显现,尤其是外贸出现近十几年最严重的衰退,经济增长势头明显减缓。台当局不得不多次下调经济增长目标。1999年初以来,岛内股市下跌38.9%,台币贬值13.8%;出口金额增长率由1997年的5.3%降为98年的-9.4%,经济增长率则由6.78%降为1998年的4.83%。整体经济状况下滑,大幅压低了房地产市场的有效需求。加之营建业者过多,同业竞争激烈。据台建商公会统计,全台现有近6000家建商,已是合理数量的10倍(注:台湾《中国时报》1998年12月30日。),僧多粥少,竞争白热化。目前,受到这轮房市景气逆转直下的影响,许多业者被迫歇业或惨淡经营。岛内房市已连续8 年处于景气循环低迷期,庞大的余房存量压得营建商喘不过气来,更延迟了房市复苏的步伐。
(二)房价超过居民购买力
在台湾,贫富两极化比例不断扩大,少数有钱人占据了绝大多数财富。据有关统计显示,台湾20%收入最高家庭与20%收入最低家庭之间的差距,已由1981年的4.2倍上升为1997年的5.41倍,10 年间贫富差距扩大了1倍多(注:台湾《工商时报》1998年8月23日。)。反映在住宅问题上更是如此。在台湾,家庭收入越低自有住宅率越低。从所得和职业别对比,将台湾地区家庭按所得分成五等位,所得最高的20%家庭组无自有住宅比率只有8.3%,但所得最低的20 %家庭组无自有住宅比率高达22.7%;而且户主职业为服务工作人员、机械工人等的劳工家庭,无自有住宅比率则比较高,分别为20.6%、16%(注:台湾《台湾时报》1999年1月12日。)。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 就是台湾当前房价与家庭收入水准比较显得偏高,广大无房民众买不起房。有学者统计,将目前土地价格成本,加上建筑及营销成本换算,房价超过实际成本2至3成以上;全省19个县市中,有7个县市未达到合理房价标准, 房价过高比例达40%(注:台湾《工商时报》1999年1月16日。)。 虽然广大劳工阶层求房若渴,但苦于房价高昂,收入有限,短期内无力买房。
岛内无自有住宅家庭比率为15.4%,总计为94万多户(注:台湾《联合报》1999年1月12日。)。94万户无房户, 与岛内余房量的近百万套大体相当,一缺一余按说正好供需求平衡,但事实上却是一方面广大无房民众“嗷嗷待哺”,一方面数以万计的空余房屋摆在房市“云英待嫁”。这一相映成趣的矛盾也正好说明岛内房屋价格水平超出了一般劳工阶层的购买力,为贫富差距两极化做了极好的注脚。“经建会”主委江丙坤坦承:“目前房价确实造成中低收入户买不起,我诚恳呼吁营建业将房子降价出售”;“营建署长”林益厚亦认为,岛内房地产市场反映的问题不是房价太贵, 而是人民所得太低(注:台湾《经济日报》1999年1月19日。),可谓一语中的。
(三)缺乏科学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反馈机制
在台湾,尚未建立全面性、较完整的住宅信息系统,仅有个别的市场调查公司、房屋中介公司,根据自己需要进行区域性的调研。由于目前台湾对房地产供需情况以及余屋的确实数量、价格及地区分布等资讯,尚未采取申报制度,台当局与民间都无法掌握切实而完整的房市信息资料。“行政院长”萧万长曾表示,现在台湾地区房地产市场的信息资讯很不准确,也只能从电力公司、煤气公司、自来水公司的有关消费数据中间接推算取得。建商最近几年抢建,背后的原因除了实施容积率不当之外,房屋市场资讯不发达也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由于信息不灵,建商不知道哪里需要房子,需要多少,消费者也不清楚合理房价是多少,市场的供需双方没有具有公信力的资讯可做为决策依据。“营建署”曾经建议建商公会公布余屋信息,但公会表示,余屋量是建筑公司的“秘密”,一公布出来,卖好卖坏立即显现,积压数量多的企业恐怕就要惨遭银行抽银根而倒闭,因而拒绝对外公布余屋量。
三、台湾当局振兴房市措施的背景及内容
针对岛内房市低迷,营建业发生危机的不利局面,台湾当局认识到,挽救房市已不仅是为了建筑业,而是为了台湾的整个经济。萧万长曾指出,提出“振兴建筑业投资措施”,目的是活跃房地产市场,因为房地产业是火车头工业,不能让它低迷不振,否则经济好不起来。实际上,很多金融业的贷款都与房地产有关,银行过去的贷款有相当部分是以房地产作抵押,当房地产大幅贬值时,自然形成银行大量的呆账、坏账,届时就有导致金融危机的可能。以有关学者的统计资料为证:目前建商的融资合计约1.4万亿元、一般消费者的住宅购屋贷款有2.3万亿元,此外总余额5万亿多元的工商放款中, 又有一半以上的抵押品是房地产,总计金融体系放在房地产上的放贷金额达到五、六万亿元,是台湾年生产总值8万亿元的三分之二, 比重不可谓不重(注:台湾《光华》杂志1999年第3期。)。
台湾当局认为日本就是因为房地产不景气及股市表现不佳,造成其经济长期不景气;美、日两国便是因为没有及时解救房地产业,最后拖累银行,导致美国必须以1500亿美元解救房地产承贷银行,日本最近也勉强提出25万亿日元(相当2000亿美元)解决受房地产拖累的银行问题(注:台湾《工商时报》1999年1月18日。)。甚至有人预测, 当局现在挽救房市只要1000余亿元,如果不救,将来就得付出1 万亿元以上的代价。为避免引发金融市场及股市动荡,台湾当局再也不能坐视不管,只有运用行政手段出手干预。
鉴于以上种种原因,台湾当局匆忙推出“振兴建筑投资业措施”,并针对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正,加强了防范与配套措施。
(一)振兴措施的主要内容
这一措施主要包括缓解住宅供需失调、提高购屋意愿、建立辅导机制三方面,试图从供需方面双管齐下,“挽狂澜于既倒”。
在缓解住宅供给方面:今年起,暂缓国民住宅新建计划两年;暂缓台糖公司开发自用住宅新建计划两年;对领取建造执照或杂项执照的建筑业,准其延长建筑期限两年;对老旧眷村(军属住宅区)的改建,鼓励补助眷户购置民间兴建的住宅。
在提高购屋意愿方面:“中央银行”提拨邮政储金转存款1500亿元,供40多家岛内银行办理购买新房贷款,利率是5.95%,上述贷款利率与银行转融资利率(6.8%)之间的固定差额0.85%,由当局补贴; 初贷优惠贷款利率期限至少3年;修正军队旧眷村改建条例施行细则, 有资格配售眷舍的眷户,如愿承购民间成品房,可申请优惠低利贷款。修正所得税法第17条,纳税义务人购屋借款利息得由个人综合所得总额中扣除数,由现行每户每年10万元,提高为每户20万元。
在建立辅导机制方面:由“营建署”成立辅导建筑业脱困单一窗口,评估业者财务况状、经营体质及销售能力,以协调金融机构配合办理授信或融资;股票上市、上柜的建筑投资业,为改善营运计划或财务结构而需立即办理资金募集时,由“财政部证券期货管理委员会”随时接受申请。
“中央银行”提拨1500亿元邮政储金转存款,提供民众购房低利贷款,相当于调降准备率1.5个百分点,是罕见的大手笔。 台湾房地产市场大致分预售房、二手房、新成品房三种品种,一般交易认定的新成品房是指“没人住过的房子”,卖方可能是建商、地主或一般民众。然而,这次“营建署”明定的“新房”房主一定是建商或地主,而非一般民众。从中可以明显看出,台当局这项优惠房贷措施有意解决的主要是建筑业待售的余房,试图以此缓解房屋供过于求的压力。
(二)政策调整及相关配套措施
在祭出优惠房贷措施之后,台湾当局又针对社会各界的反映,并鉴于可能出现的问题及避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发生,又相继进行了一些政策调整,并推出一系列配套措施。
在政策调整方面,首先,另拨600亿元额度做为无自用住宅贷款。1998年,台湾当局已推出了300亿元无自用住宅房贷, 后并入这次新出台的1500亿优惠房贷当中,原无自用住宅贷款额度遂被停止执行。对此,社会反映强烈,引起无房民众强烈不满,为此,“行政院”1999年春节前后两次对其进行小幅修正, 恢复了无自用住宅购房贷款, 在原订1500亿元的优惠房贷中,划拨出600亿元作为无自有住宅贷款, 且不限新、旧房,凡是无自用房屋,自1998年12月25日起至1999年12月31日止完成购置与过户登记者,均可申贷。
其次,放宽无自用住宅适用对象。由于根据过去“无自用住宅者购买自用住宅贷款规定”,本人、配偶及未成年的直系亲属均无自用住宅,才可以申请适用无自用住宅贷款,即以一个家庭为申请单位。这次为减轻购房者负担,有利于消化余房,放宽无自用住宅者适用对象,不再以家庭为申请单位,即只要个人名下没有房屋,就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并可搭配其它政策性贷款。台湾当局之所以放宽无自用住宅贷款限制,一方面是迫于无房民众的压力;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原购买新房贷款规定得过严,导致申贷者不踊跃。为刺激民众购房热情,台湾当局不得不采取补救措施。
在防范措施方面,首先由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出面进行监督。台“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决定,自1月6日起,“中央单位”消保官员会同各县市消保官员,全面深入调查了解房地产买卖情况及价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调查中,如发现建商有滥用优惠贷款或房地产价格偏高及有任何侵害消费者权益事的,将依消费者保护法规定,令其限期改善,必要时得令其立即停止销售或采取其它必要措施;造成重大损失的,将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并令其停止营业或歇业。其次,加强审核,避免重复申贷。由于购置新房贷款规定申请者一人限购一户,为避免一人申请多户的情况发生,及避免低利优惠贷款额度被建商假借购房者名义(即所谓“人头户”)滥用,造成资源配置不公,银行系统加大申请审核的力度,对整批申请贷款的案件不予处理,只接受散户的申贷案;同时,为防范“人头户”或重复申贷的现象发生,除经由金融检查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外,还要求银行落实证信审核工作。再者,开展全面金融检查。“中央银行”对承办银行进行大规模专案金融检查,必要时金检人员伪装成购房民众,或亲赴建筑工地核查实际销售情况。
在配套措施方面,首先,全面推行容积率。过去由于“地方政府”或“民意”代表反对,未能全力推行容积率,导致一系列恶果,为减少抢建问题,改善供需状况,“行政院”相关主管单位与建筑投资公会等建商代表达成共识,在1999年底前推动各县市全面实施容积率管制。按照今年5月初通过的容积率修正案规定,住宅区容积率最低为120%,最高240%;商业区容积率最低180%,最高为320 %(注:台湾《工商时报》1999年5月15日。)。其次,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 为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资讯系统,实现房价透明化,“营建署”决定,由建筑投资公会及房屋中介公会先搜集汇整台北、台中、高雄地区的房市资料,经学者专家检测后,定期对外公布。具体是先由中介公司负责填报销售二手房月报表,内容包括销售套数、平均每坪售价;建筑公司负责填报住宅销售、现有待售套数、平均每坪售价,统一交公会汇整,最后通过“营建署”定期公布,以监测并逐步辅导房地产市场合理化。第三,加强立法。 为创造营建业商机, 加速推动城市更新计划, 台湾当局在1999年3月底前完成了与强化营建业管理有关的一系列法令法规。
台湾当局这些调整与配套措施,都是以加强监管、强化保障机制为宗旨,即做为辅助手段,采取了一“堵”一“导”的两手策略:一方面加大管控力度,堵塞漏洞,令投机者无机可乘;另一方面,从正面加以引导,创造良好的环境,使房屋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四、社会反映及前景评估
台湾当局的振兴房市政策在岛内引起强烈反响,社会各界褒贬不一,各持己见,总而言之,批评多于肯定,而当局官员则多为之辩解,认为已初见成效。
(一)社会反响强烈
台湾当局的低利优惠房贷措施,虽被各界看成是为建商解困,建商才是最终的最大受益者,业者亦普遍表示支持,但总的看法是对房市开拓不大,作用有限。一方面,这一措施对消化新房有一定作用,但却冲击了预售房和二手房市场,对其产生明显的排挤作用;另一方面,低利房贷无法完全左右首次购房民众买房与否的行为,房价够低、合理才是民众下决心购买的最重要因素;由于贷款有许多附加条件,真正申请到低利房贷的不多;加之无房民众对1500亿房贷的负面看法,采取了抵制行动,不断集会抗议要求降低房价,因而对打开市场帮助不大。这项优惠措施是叫好不卖座,虽确实增加不少看房客源,但真正交易的不多。
据近来的调查结果发现,绝大多数的建设公司都不愿意轻易把手中滞销的新成品房降价出售,而多采取“变相”降价的模式,如把未来三年低利贷款的利息支出,改为完全由建商负担,或采取送赠品(岛外旅游或装璜、家电家具等)促销作法;还有的大型重量级建商,则选择性地把所剩较少成品房段以“限时”、“限量”的方式降价出售。台湾当局宣布振兴建筑投资业措施之后,二手房市场也在新成品房排挤效应下遭受重挫。为此,全省21个县市房屋中介业公会35个理事长会商后,向“行政院院长”提出振兴建筑业措施修正案:建议当局引导购屋贷款利率全面下降;为符合公平正义原则,优惠利率应仅针对无自有住宅者,房屋不限新旧,无自有住宅民众购屋贷款的额度,一律提高到九成,一般购屋贷款额度提高到八成;提高购屋贷款还款年限,从目前的20年延长到30年;空屋率高的地区,暂停核发住宅建筑执照两年等。
按照目前台湾地区房价偏高的形势,有能力购置房屋的人并不多,只有中产阶级有购房的财力,这次当局推出的低利优惠房贷措施,也只有他们才是最大的受惠者。由于优惠房贷在实际执行中,要求买房者必须付清全部房未、办好过户手续后,才能向银行申办优惠房贷,否则银行不予办理,但一般消费者根本没有那么多的现金,现在当局只是补助些许利息,但购房本金从哪里来?优惠房贷只对有钱并正要买房的人有利,使其少付贷款利息,是对有钱人的锦上添花,而大多数无房民众需要的是雪中送炭。
尤其是购房贷款的“屋”主要偏重新房,二手房不在优惠融通的范围。台当局指定优惠贷款非新屋不可,照顾的并非大多数中低收入户,而是一小部分有钱人。因此,广大无房民众及组织纷纷站出来,游行抗议,抨击这一政策。劳工团体今年1月3日赴“行政院劳委会”聚众请愿,抗议当局不顾劳工需求,指出在高房价因房市低迷好不容易要回跌到正常价位时,当局为了支援房商,竟然用人民的纳税钱去补贴有钱人买房子,援助建商,等于拉抬了房价,而且还宣布暂停兴建平价公用住宅,“让劳工购房美梦破碎”。同时,“无壳蜗牛(无房者自称)联盟”组织也行动起来,集会示威,发表声明,要求台湾当局暂缓1500亿元的低利房贷方案;并针对不合理高房价、土地投机炒作等问题,提出12项住宅政策诉求,建议当局应改革房屋税制、兴建平价住宅、把空房转换为出租住宅,以照顾低收入户及弱势团体。
台湾当局推行的挽救房市政策,同时亦招致专家学者的质疑。他们普遍认为,振兴房地产业应以稳定金融体系为前提,而非挽救建商;目前房价还有再下降空间,房价合理下挫,也未必会引发市场恐慌和崩盘危机,只要房价降到合理水准,买气就会起来,呼吁消费者不要为了抢补贴而买房;房价要“软着陆”,当局应引导建商降低房价,否则任意干预市场机能,最后反而人为扭曲市场供需关系,使市场紊乱,不利于合理、有序发展。有专家学者主张,台湾住宅自有率高达80%以上,并不见得是一种健全的体质,反而反映出租房屋市场的不够发达。住宅政策应是保障“居住权”而非“财产权”,其实“住者有其屋”的观念应修正为“人人有屋住”,应从长远角度建立住宅政策;并建议发展租房市场,由“政府”用“国宅基金”向业者标购市场余房然后出租。 有8位学者专家提出联合声明,建议当局协助业者建立市场信心、加强道德劝说和压力引导建商降低房价,让房价一次降足,避免消费者继续再观望和产生房价会下跌的预期心理;此外,应扩大民间兴建公有住房补贴政策,包括提高优惠额度和名额、针对不同放款对象提供不同的贷款;对全台地区的空置房屋、房价应尽快进行全面大整顿,以供政府决策、消费者和建商做参考依据。
(二)前景分析
台湾当局的“振兴建筑投资业措施”主要是以投放1500亿优惠房贷为契机,试图通过拉住建商来保住银行,以消化余房为突破口,倡导人们购买新房,以缓解房市供过于求的巨大压力。但这不过是头痛医头、扬汤止沸的短期权宜之计。正象岛内有的学者所指出的那样,台湾30多年来,房地产市场总是难逃“大起大落”的惊险命运,“显见在制度、法规及管理上有很大的缺失”。岛内房市严重失衡,消化过多的余屋存量固然是其中重要一环,但并非问题的全部,它做为一种手段可以,但手段必须与长期住宅政策相配合,不能单靠“短线操作”,否则将会产生一连串后遗症。
1、高存量余房短期内难以消化
台湾住商企研室通过对全台300多家房地产中介业所做“1999 年房地产景气趋势调查”结果显示,业界多认为今年房屋销售前景将比1998年差。据有关学者分析,台湾当局这一拯救房市措施能解决的顶多是十几万套空房,还有70余万套空房仍然无法解决,杯水车薪无济于补。即使优惠房贷的措施真的生效,有些人买了新房,但一方面这些买房子的人是原本打算在往后几年买房子的,由于优惠贷款的刺激,全都提前挤到今年来买,如此一来,虽然房地产市场因为台当局的干预而短暂止跌,但形同“寅吃卯粮”,将未来市场的潜在客户提前消耗掉,等于无形中拉长了房市不景气期,使今后几年的市场更难复苏,从而丧失了短期内市场反弹的机会;另一方面,这些今年买房子的人中也有不少人是在卖掉旧房之后再买新房的,一手买新房,一手卖旧房,很可能消化10万户新房供给,再制造另一批旧房供给,减增相抵,余房总量并没有太大改变,这恐怕是台当局始料未及的。而且这近百万的余房,即使有当今政策维持支撑,营建业也不再推出任何新预售案,以当前的市场容量和消化速度来看,也至少要等四五年才消化得完。
2、放弃对无房民众优惠政策的作法不得人心
以往台湾当局的有关政策性房屋贷款,包括“内政部”的“辅助人民购置自用住宅”、“劳委会”的“劳工购置住宅贷款”、“财政部”的“无自有住宅者购买自用住宅贷款”、“中央银行”的“邮政储金支应无自有住宅者购买自用住宅专案融资”等,都是以“人”为适用对象,以“无自有住宅”为申贷条件。目的在于减轻首次购房民众的购房利息负担,这些政策由于方向正确,定义明确,多年来受到欢迎,承贷银行更是在每年分配额度用完后还主动以自有资金继续办理,可以说是较成功的政策。而这次“行政院”的振兴房市方案,摒弃过去以无自有住宅民众为对象的思考模式,任何人只要是购买新房即可申贷,违背了台当局对广大无房民众实行政策倾斜的初衷,不利“居者有其屋”政策的实现,从而失去民心。
3、可能产生资金排挤效应,不利物价稳定
此举对提振营建业景气固然是一剂强心针,但一下拿出1500亿投入房市,却影响整体资源配置,必将产生排挤效应,对物价长期稳定不利。台当局为稳定物价,执行的货币政策须维持一定的货币供给增长,在这种分配信用的作法下,一旦“央行”必须放出过多的资金时,即意味其它的用途的资金来源将受到压缩,势必造成强烈排挤效应。1500亿的优惠房贷资金一经释出即形同强力货币,具有相当于大幅降低存款准备率的强烈宽松银根的效力,“央行”若到时未能适度收回资金,将埋下货币供给失控的祸根,最终有导致通货膨胀的可能。
4、逆势操作,可能导致供需进一步失衡
目前岛内房地产市场一个重要的问题,在于房价太高。由于台湾自有住宅率较高,要买房子的早已买了,所以建商要想多卖,只有降价一途。“没在卖不出去的房子,只有卖不出去的价格”。市场对余房消化不良,症结即在房价超过人们的经济承受能力。然而,台湾当局的挽救房市措施出台后,人们原预期的降价趋势就嘎然而止。因为房商看到政府出面补贴居民买房,估计需求看涨,谁还肯降价?这也是为什么无住房民众组织要对当局的这一政策大加挞伐的主因。现在台湾当局以行政力量协助业者脱困,只会助长房价居高不下及空屋充斥,不合理的现状长期继续存在,结果反而造成房市更严重的供需失常,对于解决房市的问题而言反而会起到适得其反的作用。其最终结果将会如一些专家学者们所指出的,台湾当局只有推出真正治本的房地产政策,从根本上挽救市场信心,才会有效。否则,营建业的问题会一再重演,“试问政府又有多少个1500亿可供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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