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根本利益的若干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根本利益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江泽民同志在“三个代表”的著名讲话中关于我们党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重要论述,反映了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关系到我们党的根本性质和目的这一重大问题。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和近10多年的国际社会主义运动的风云变幻,开展探讨我们党的社会基础及其性质、目的,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紧迫感。
一、人民范畴时代内涵的丰富和发展
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解放人民,造福人民,为广大人民服务。人民,是一个历史的范畴,不同国家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内涵。每经过一次革命,人民的范畴都得到一次拓宽,包含的阶级和阶层的成员更加广泛。那么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范畴的内涵怎样来理解和考察,这里有一个根本原则和经济政治文化三结合的考察方法。
首先,对社会主义祖国的根本立场和态度是一个总的原则。这就是在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基本完成后,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指出的“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阶级、阶层和社会团体,都属于人民的范畴。”这里说的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是一个大原则,这个大原则其实就是对社会主义祖国采取什么样的立场和态度问题。这个立场和态度有一个大的界限,就是是否“赞成、拥护、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它是一个很宽的限度,无论自觉或不自觉,主观认识到或只有客观效果,只要一个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活、工作、从事一定职业,对社会主义发挥肯定作用,有助于社会主义发展,他就是人民中的一分子。这样,凡是具有中国公民资格不触犯刑律的人,都属于中国人民的范畴。
其次,是经济、政治、文化三结合的考察方法。《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确定的是一个大的原则,要具体了解还必须以经济为基础、政治为中心、科学文化为灵魂,三结合地进行科学考察。根据这一方法,从宏观上划分,我国现阶段的人民,可分为三大部分或称三大阶级、阶层:一是劳动阶级,包括工人、农民和属工人阶级一部分的知识分子;二是非劳动阶级,即私营企业主,或称民营企业家和大企业家、金融家、房地产主;三是介乎上面两者之间的中间阶级,主要是个体户和小业主。因此,现阶段我国人民,是指以工人阶级(知识分子是其中坚)为核心,工农劳动者为主体,团结一切非劳动阶级和中间阶级为联盟的最广大的群众集合体。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人民群体的各部分发生着巨大的变化。首先,作为核心的工人阶级得到了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它不仅是有广大知识分子为中坚的领导阶级,而且成为最先进的第一生产力的体现者。其次,作为工人阶级的天然同盟军农民阶级。第三,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出现了大批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产生了一批批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主、小店主,这些人多属于中间阶级或非劳动阶级,与劳动阶级的工人、农民虽有不同,但他们大多数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受益者,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始先富起来的阶层,因而同党和社会主义的关系基本上是协调的,是基本拥护现阶段的市场经济政策的,必然具有拥护党、拥护社会主义的一面。同时,他们正处于发展初期,充满活力,因而人数发展迅速。第四,一国两制下的港澳台同胞及其富豪阶层。
从政治和文化的功能、作用看,在各阶级和阶层中,存在着两股思想敏锐、奋发向上、朝气勃蓬的力量,发挥着凝聚和引导人民群众前进的积极作用。一是在工农劳动者和中间阶级中,存在和成长着一个阶层,即从本质上和作用上看属于工人阶级的知识分子,他们掌握着人类实践经验的精神成果和智慧结晶—文化知识、科学技术和各种现代信息智能,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脑力劳动者,是以科学家、工程师、人民教师、医生、艺术家和各行各业的专家、学者为称号的第一生产力的代表和承担者。二是党及其领导下的各民主党派,它们是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领导者和组织者。经过将近一个世纪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国共产党被证明为是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武装起来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是中国社会主义唯一正确的领导核心,也是各民主党派一致拥护的执政政党。因此,在共产党领导下团结了现阶段的民主爱国人士,包括八大民主党派的民主人士,即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工、致公、九三、台盟等的民主人士,它们是社会主义现阶段领导我国人民始终不渝地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强大政治力量。在现代社会中,这两股力量是现代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政治的代表和社会标志,它们的信念、观点和要求日益突出地反映着社会发展方向和兴衰沉浮,维系以至决定着我国的前途命运。因此必须加以极其珍视和维护。今天,要不断巩固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中的领导地位,就必须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伟大目标出发,扩大党的社会基础,兼容和代表最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
二、对人民根本利益的再思考
根本利益是个总体概念,它是人民一切利益的总和。为了深刻理解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我们有必要深入研究根本利益的基本内涵、多元层级结构及其实现过程等诸方面的问题。
(一)根本利益的基本内涵
根本利益不是抽象的概念,其内涵是具体而丰富的,概言之,它包含如下几方面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的内容:个体利益与群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
个体利益与群体利益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我们不能设想游离于群体之外的个体利益,也不能设想抽掉个体之后的群体利益,两者联系的紧密度可说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但是,在社会现实生活中,个体利益与群体利益也往往会产生不相一致甚至互相冲突的情况,在资源短缺或资源分配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尤其如此。平均主义年代,个人需求是以大锅饭的方式供给的。人人有饭吃,大家却不开心。事实上,个体利益与群体利益都同时受到损害。
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也存在大致类似的情况。不过,我们在使用局部这一概念的时候,总是特指某一群体或某一地域,使用整体这一概念时,则有群体更大或地域更广的含义。因而,这组利益关系涉及的问题,跟个体利益与群体利益关系涉及的问题不尽一样,也可能会更为复杂、更为广泛。人们所熟知的关于大河的水与小河的水到底谁该先满起来的讨论,就是与此相关的著名问题之一。
眼前利益是可触摸的、现实的,往往与人民的切身要求密切相关;长远利益则属于未来,并非触手可及,它存在于我们的计划和目标之中,需经长期艰苦的努力才能实现。只顾眼前不虑长远或只讲长远不计眼前,人民都不会满意、不会赞成。合理处理二者关系,这不仅反映决策水平、领导水平,而且直接反映我们是否满足了广大人民的意愿和要求。在六、七十年代,我们曾过分强调长远利益而忽视了人民的眼前利益,经常讲先生产后生活、先积累后分配,结果是人民生活处于贫困状态,生产力也停滞不前。
以上几个方面是人民根本利益的基本内涵,它是个体利益与群体利益的辩证统一,是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辩证统一,是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辩证统一。
(二)利益的多元、层级结构
利益的多元结构根源于利益主体的多元性。改革开放21年,我国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我国现阶段的经济体制以公有制为基础,多种经济成份并存,该社会经济结构产生了与此相对应的多元结构的利益主体。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主,都属于人民的范畴,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上,有共同的目标、共同的利益。但毋可否认的是,他们所处的经济地位不同,各自的利益要求也不尽一样。打工仔的利益不可能与民营企业家的利益相同,就是在工人阶级内部,产业工人的利益与知识分子的利益也不可能完全相一致。我们必须认识到,利益主体的多元结构在现实生活中必然会反映出种种错综复杂的状况。
利益的层级结构是就人的欲望、意愿而言的。通常,我们把人的需求区分为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两个方面,人民利益的的实现也就是人民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的满足。或者,我们也可以把人的需求区分得更细,如美国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就把人的需求划分为五个层次:生理上的需要;安全上的需要;感情和归属上的需要;地位和受人尊敬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研究人民利益,我们就必须注意到,人们的需求是多方面的,这些要求不一定同时发生,也不一定同样重要,但在现实生活中,这些要求都会先后出场、被提示出来,这就是利益的层级结构。在温饱问题未得到解决的时候,物质需求当然是人们的第一欲望,但温饱之后,人们就会相继提出更高层次的需求。不是说有人吃肉还骂娘吗?他当然不是嫌吃肉不好。他也许在骂社会治安不好,缺乏安全感;他也许在骂身边的贪官污吏,伸张社会的良心和正义。随时倾听社会的声音,善于接纳社会的诉求,我们才知道人民想什么,要求什么,才能实实在在地办好让人民满意、让人民赞成的事。
(三)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过程
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实现的,从总的趋势而言,人民利益与社会发展具有正相关性和同步性,社会愈是进步,生产力愈是发达,精神文化愈是繁荣,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程度也愈高。基于此,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坚定不移地实现党的十五大制定的我国跨世纪发展的宏伟目标,扎扎实实地把中国自己的事情办好,是代表和实现人民根本利益的基本保证。
前面论及利益内涵的丰富性、复杂性,也论及多元、层级的利益结构,这种情况决定了人民利益的实现过程,必须是充满矛盾和冲突的运动过程。人们时常谈到的社会资源分配不公,就是这类矛盾的一种表现。资源分配有物质性的,也有非物质性。物质资源分配,如果是劳动的报酬,拉开级差档次,比如教授的工资比职员高几倍十几倍,又比如厂长的工资比工人高几倍十几倍,人们一般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妥。人们反感的是以权力谋取金钱、以诈术谋取金钱。问题也许更多地发生在非物质性的资源分配方面,这就是诸如升学、就业、晋升等属于社会公众资源的机会,还没有真正做到向社会全体成员开放。这涉及社会的公平和公正,我们应正视这类问题,逐步建立协调平衡的机制和秩序。
在利益实现的过程中,社会正义的伸张也是人民普遍关注的。一方面,人民的正当权益应受到保护,人身安全、个人和家庭财产安全、就业发展机会,这些基本要求都能获得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并作出合理安排。另一方面,社会仍然存在的一些负面现象,如贪赃枉法、讹诈欺骗、黄赌毒等,都应抵制和铲除。对不法和不义进行讨伐,是一件深得民心的事。近几年,党和政府不遗余力进行廉政建设、打击不法行为,树立社会正气,这是深孚民望、深得人心的时代大工程。
三、努力代表和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
如何满足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需求,这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重大的全局性的问题。中国共产党执政五十年来特别是最近二十来年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为解决这一问题进行了艰巨的探索并取得了举世公认的巨大成就。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在科技和经济方面还相对落后,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和所受文化教育程度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民主法制建设还不够完善,社会管理和社会文明还跟不上时代的发展。在经济全球一体化和信息全球网络化的新时代,党必须本着务实精神,加快步伐进行改革开放,使中国早日实现现代化。这是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同时还要采取各项有力措施以保障广大人民现实的切身利益需求。切身利益与根本利益在总体上和根本上是完全一致的,如果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得不到保障,那么他们的根本利益即国家的现代化也谈不上有实现的一天。执政党必须从政策、制度、法律和法规上采取切实可行的有力措施,来保障广大人民现实的切身利益,并进而实现其根本利益。
首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依靠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推动经济持续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改革开放前后的历史经验证明,抓不抓经济建设,能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是人民对我们党满不满意的首要问题。当前特别要在发展第一、二产业的同时,快发展第三产业,不断创造和扩大就业机会,极大地提高社会就业率,让广大人民充分就业。
其次,随着世界经济加速由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过渡,人自身的综合素质的提高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教育是通向可持续发展,加速实现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人民的根本历史要求的重要战略性基础。因此,要开通多种形式的宣传和教育渠道,当前特别是要全面普及中小学义务教育进而提高高等教育升学率,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的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
第三,要在经济持续发展基础上,推动环境、社会、文化诸方面的全面协调发展,努力提高社会发展的综合质量和水平。人是社会的人,社会也是人的社会。广大人民群众是社会成员的主体部分,因此,关心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努力提高社会发展的综合质量和水平,也就是关心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与生活水平。
第四,要加强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等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使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得到法律、法规和制度上的保障。
最后,要加强廉政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杜绝各种腐败现象,保障和逐步扩大广大人民群众的各项当家作主的基本权利。一个一心为民谋利益的政府必定是一个廉洁的政府,而一个廉洁的政府也必定是完全能够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府。加强廉政建设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是紧密相关的,加强廉政建设才能真正加强民主法制建设,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才能有力地保证廉政建设。两者都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和根本利益,也关系到执政党和政府的前途与命运。
四、确立“以民为本”的人民观
“以民为本”的人民观是人民主权的中国式表述。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是社会发展的主导性力量。忠实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党跟其他一切政党的根本区别。我们这里所谓的“以民为本”,是指以人民的历史要求为发展的目的,并通过启发、帮助和组织人民群众自己解放自己,自己管理自己和自己教育自己,来实现自己的历史目的。
共产党的政权,是在人民群众的支持下获得的。毛泽东说:“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工人阶级给的,是贫下中农给的,是占人口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广大劳动群众给的。我们代表了人民群众,打倒了人民的敌人,人民就拥护我们。共产党基本的一条,就是直接依靠广大革命人民群众。”共产党在我国的执政地位,是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历史地形成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这种地位如果要维持下去,就必须要根据历史的要求加以发展。取得执政地位,使这个党获得了更好的为人民服务的条件,但也增加了脱离群众甚至腐败变质的危险。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社会生活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党员特别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面临着许多方面的诱惑,使整个党都面临着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考验。面对日益严重的分配不公、两极分化、干部腐败、等级特权、群众上访、道德滑坡、信仰危机,任何一个负责任的执政党恐怕都是不能放任不管的。作为共产党人,一定要牢固确立一切为了人民,一切着眼于人民的思想,把是否符合人民的利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判断是非、决定取舍的最高衡量标准,真正做到襟怀坦白和一心为公,反对各种形式的假公济私和以权谋私,反对“阳奉阴违”和“阴奉阳违”的形式主义。在新的机遇和挑战面前,我们党一定要更好地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是我们政治合法性的基本依据和保证。
针对目前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这一系列新问题,江泽民同志最近在考察工作时发表了重要讲话,提出我们党必须坚持“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并且还明确地指出,这“三个代表”是我们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我们以为,这“三个代表”是密切相关、辩证统一的整体,而贯穿其中的就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群众是生产力运行和社会文化发展的主体和载体。人民群众利益如果得不到充分实现,那所谓代表先进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文化前进方向,都是没有意义的。做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是我们党的基本宗旨和一切工作的落脚点。由此,江泽民同志针对当前发展所面临的机遇和问题时进一步指出,因为我们党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所以全党同志的一切工作都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都是为了实现好、发展好和维护好人民的利益,任何违反群众意愿和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
在这里,“人民”是个政治概念,“公民”是个法律概念,“阶级”是个经济概念。我们应该学会把握他们之间的辩证关系,只能以法律而不是态度去界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在我们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必须探究“人民主权”的实现形式。西方式的民主代议制度,固然包含有人类文明的伟大成果,但其片面性和虚伪性却是明显的。对此,我们只能积极地借鉴和扬弃,而不是简单地照搬和套用他们的经验。而马克思和列宁当年曾经设想过的全体社会成员直接参与制度,“让人人都成为官吏结果人人都不成其为官吏”,这在当代分工条件下恐怕难以操作。现代科技革命使社会管理成为一种专业性极强的工作,所以至少直到现在,“政治还是政治家的事”。在间接参与、精英政治的情况下,到底如何保证真正的“人民主权”呢?我们民主革命时期发明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应是个适应性很强的制度,问题在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领导怎样去体现这种由人民自己当家作主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党的全部活动都能够在宪法和法律的规范下合理地进行,形成法治社会。
“历史上领袖来复去,而人民,只有人民才是真正永恒的。”人民群众是决定我国前途和命运的根本力量,这是一种不以任何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归根到底”起作用的力量。“是否代表”、“能否代表”和“怎样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并不仅仅取决群众意愿、领导承诺,而且更取决于一定历史背景下的力量对比和选择机制的实际发展,取决于一定社会体制上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的相互平衡。自上而下的重视、提倡、强调、鼓励当然有用,但其长远作用则恐怕总是有限的。问题还在于多种力量在一个合理机制下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需要通过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先进的制度、有效的机制、充分的参与,有序地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融合起来,将人民群众的力量和智慧凝聚起来,动员和组织他们为自己的根本利益进行真正有效的斗争。
由此,必须反对只讲激励、不要约束的“财产权利私人化和财产责任公众化”的反社会主义方向,警惕资本特权对劳动权利的种种侵犯,不能把领导者的责任转嫁给被领导者。十五大报告强调:“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一切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必须接收人民和法律的监督。”我们以为,人民群众的思想和言论都不能束缚,但任何政府行为却必须要有所约束,人民群众七嘴八舌的各种形式共同参与,始终是我们力量的真正源泉。一切为了人民和一切依靠人民,是代表和实现人民根本利益不可分割的两个重要方面。这就要求我们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我们的全部工作,符合科学规律和客观实际,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并且要让人民群众能够用自己的头脑去想和用自己的手脚去干,能够自己去解放自己。做不到这一点,所谓代表人民根本利益恐怕也只能是一句空话。总之,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就必须要树立起人民群众在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真正权威。“以民为本”,就是要在事实上确立人民群众社会本体的地位。
标签:群体行为论文; 社会主义社会论文; 社会主义革命论文; 社会阶级论文; 民主制度论文; 社会问题论文; 经济论文; 经济学论文; 时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