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共部门跨部门知识合作现状研究--基于对公共部门工作人员的小规模调查_公共部门论文

中国公共领域中跨部门知识协作现状研究——基于对公共部门工作人员的小规模调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小规模论文,中国论文,工作人员论文,现状论文,部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204(2013)05-0006-05

一、引言

在中国,公共领域的协作是公共管理的瓶颈问题。为了解决跨部门协作的问题,中国先后采取了多项措施,如实施大部制,使跨部门跨地区实现信息联网和共享等。但在实践过程中,由于利益分配制度不完善,组织和个人未被充分激励等原因,跨部门的协作仍然困难重重。

知识社会里,各国间公共管理水平的竞争已经转化为知识和智慧的竞争。公共领域中的公共事务处理如果仅依靠一个人或一个组织的知识和智慧是很难完成的。整体政府背景下,在公共事务的处理过程中,如何合理地汇集来自不同组织和个人的智慧,即进行有效的知识协作,就成为考验公共管理者的重要命题。目前中国公共部门的知识协作在有项目支持的领域较为活跃,多为专家咨询会、研讨会等形式,但日常工作中的知识协作仍待进一步加强。

知识协作频繁地发生在不同政府部门处理各项公共事务的过程中,主要包括提供公共服务和实施社会管理的过程。借助于跨部门的智力共享和互助,可以达到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效率和质量的目的。

从公共部门知识管理的研究视角来看,公共领域中的知识协作大多属于跨组织的知识管理,这种层次的知识管理在私人部门很少发生。即使是类似企业知识联盟这样的跨组织的知识管理,其进行知识协作的各方也具有很大的相似性。而在公共领域跨部门知识协作中,在大多数情况下,协作各方具有很大的异质性。因此,公共领域中跨部门知识协作难度更大。

迄今为止,学界虽然对协作性公共管理有不少研究[1—2],但专门研究公共部门知识协作的还很少[3],从公共部门知识管理角度对此问题进行的研究也很匮乏[4—6]。

二、研究设计

鉴于对公共部门的知识协作的实证研究较少,因此笔者只进行探索性研究,运用描述性统计方法对知识协作的现状进行较全面的描述。2010年9月至2011年3月间,笔者对中国部分地区的部分公共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一次小规模的问卷调查。其中公共部门的知识协作是此次问卷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

问卷中知识协作部分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共部门知识协作的频率、动因、主要方式、知识协作中遇到的主要障碍及公共部门工作人员对协作的认识等。

由于包含中国所有政府部门的抽样信息的不可获得性,不具备进行完全随机抽样的条件。笔者采用了便利抽样的办法,向2004年—2007年间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且目前就职于公共部门的300名公共管理硕士发放了问卷,最终回收问卷168份,其中148份为有效问卷。

问卷回答者的地区分布如图1所示。其中山东省(烟台、临沂、聊城)、北京、江苏(徐州)、广东(东莞)、河北(石家庄)、宁夏(银川)等地的回答者占多数。此外,男性被访者占68.5%,女性被访者占31.5%;64.9%来自政府机关,35.1%来自事业单位。

图1 调查者地区分布

三、研究结果与分析

(一)公共领域跨部门知识协作的频率

1.不同协作主体的协作频率

首先,从协作主体的角度研究跨部门的知识协作。把协作主体分为政府内部的主体和政府外部的主体。分别调查了政府机构内部(包括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及政府机构与外部组织和个人间的知识协作频率。

政府机构内部组织间的知识协作如表1所示。从中可见,政府部门与同一地区的其他组织的知识协作要远远多于与不同地方的同类或不同类政府部门的协作,其中,与其他地方的不同类部门的知识协作的频率最低,这说明组织间的异质性越强,即工作的交叉性越弱,进行知识协作的频率就越低。由此可知知识协作中的地域壁垒很明显。

政府与外部组织及个人的知识协作频率如表2所示。从中可见,与企业的经常性的知识协作最多,而与非政府组织的经常性的知识协作最少。由此可知,非政府组织在公共管理中发挥的智力支持作用还相当弱。

2.不同协作方式的协作频率

实践中,公共部门发生知识协作有三种主要方式,即由某个单位牵头,从相关单位借调人员完成临时任务;由上级部门牵头组成临时团队解决紧急问题;具有关联工作的相关单位自发建立稳定的伙伴关系。不同协作方式的发生频率如表3所示。从中可见,前两种协作的频率要明显高于第三种。这说明,在中国,政府机构间的自发式的、稳定的互帮互助的伙伴关系还很少。

(二)公共部门知识协作的动机

公共部门知识协作的动机如表4所示。此题是不限选项个数的多项选择题,148个被访者总共选择了289个选项,平均一人约选择2项。从表4可知,认为公共部门是基于这三个动机进行知识协作的人数均占调查者的50%以上。这说明,这三项协作动机是目前中国公共部门进行知识协作的主要动机。

(三)公共部门知识协作的效果

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与交流对改善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的效果如表5所示。从中可见,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公共服务中的信息和知识共享可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36.5%)。超过1/4的人认为信息和知识共享对提高公共服务效率也起到了作用。结果表明,约2/3的调查者对知识协作的一种表现——信息和知识共享在公共服务中起到的正面作用表示赞同。

知识协作对解决复杂社会问题的作用如表6所示。从中可见,只有一半左右的调查者对此持肯定态度。这与目前中国社会问题多发,处理效果不佳有很大关系。接近一半的被调查者认为协作范围的有限性使得目前政府仍然无法从根源上解决社会问题。这说明,社会问题处理中的协作应进一步加强。

政府与其他组织或个人的知识交流与争辩对公共政策制定的效果如表7所示。从中可见,超过一半的人(14.2%+39.9%)对此持肯定态度。但仍有45.9%的人对此持不乐观态度。

(四)公共部门知识协作的障碍

公共部门内部知识协作的障碍如表8所示。从中可见,阻碍内部知识协作的主要障碍是缺乏统一的信息平台和界面。这反映出目前中国政府部门之间缺乏统一设计和管理的平台,因此显性知识的共享与交流受到阻碍,各部门的信息系统之间的连接还不是很顺畅。

此外,主观上的阻碍因素也不可小觑。超过50%的被调查者认为主观上的不愿意也是阻碍公共部门内部知识协作的原因。这反映出当前协作机制的缺失或不完善,没有充分调动各部门进行知识共享的积极性。

信息的保密性和竞争性虽然也是阻碍公共部门内部知识协作的因素,但不是最主要的因素。由于保密性在公共管理中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提升知识协作时很难以此作为突破口。

公共部门与外部组织的协作障碍如表9所示。从中可见,公共部门与外部组织进行知识协作时,最大的障碍来自于权力的协调和分配,其次是利益冲突导致的协作动力不足。这充分表明,目前中国公共部门协作机制不健全导致跨部门的知识协作仍然困难重重。

(五)公共部门知识协作的意愿

被调查者所在组织的协作意愿如表10所示。从中可见,大部分组织在决定是否进行知识协作时首先考虑的是本组织是否能从协作中受益,而不是整体政府中所推崇的全民利益或者公共利益。这些都表明,当前情况下,中国政府部门的部门利益至上的现象还比较突出。

四、结论

通过一次小规模调查,从当前中国公共部门的知识协作的频率、动机、效果、障碍因素及公共组织进行知识协作决策时的协作意愿等几个方面,对中国公共部门知识协作的全貌进行了描述分析。从分析可知,导致公共部门主动进行知识协作的动因是多方面的,而阻碍公共部门内外部知识协作的主要障碍是内外有别的,阻碍内部协作的是技术因素,而阻碍内外部协作的则是制度因素。此外还发现,公共部门的知识协作虽然面临着很多困难,但已在中国公共部门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公共部门决定是否进行知识协作时,更多考虑的是组织自身的得失,合作的大局观还有欠缺。

该研究结果对公共管理领域的学者,尤其是整体政府研究领域的学者和公共部门知识管理研究领域的学者,以及从事公共服务和社会问题处理、公共政策制定的公共管理实践者来说,都提供了一定的数量化的参考。研究成果有助于推动对公共部门的知识协作的进一步的思考和争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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