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大中型零售企业必须强化企业管理〔1〕,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零售企业论文,企业管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八五”期间我国国有零售商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登上了一个新台阶
刚刚结束的十四届五中全会,高度评价了“八五”期间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伟大历史性成就。五年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平均增长22.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年平均增长10%,实现了快速增长。
在零售业的发展中,国有大中型零售企业发展迅速,在企业规模、营销服务、企业管理和组织形式方面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为稳定市场、稳定物价、满足人民生活需要和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具体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零售企业数量增加,规模扩大,档次提高
这几年,国有大中型零售企业获得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一方面,老的零售企业纷纷投资扩建改造,扩大营业面积,壮大企业实力;另一方面,社会各部门竞相投资,新建高档次的商场,大中型零售企业数量迅速增加。如北京市现已有年销售1亿元以上的零售企业40家, 上海市年销亿元以上商场达50多家,武汉市年销售过亿元商场达到16家,各地营业面积5万平米以上的商场已不在少数。 据我们对部分城市粗略统计,近5年新建和改扩建开业的大中型零售企业数量,相当于前40年的总和。
大型零售商店销售增长幅度,大大超过同时期社会商品零售额增幅。京、津、沪等大城市零售企业销售额已经分别占当地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10%以上,有的城市高达20%。去年全国100 家规模最大零售商店,排名第一的上海市第一百货商店销售额达到27亿元,最少的年销售额在3亿元以上。
与此同时,我国大中型零售企业的营业设施、购物环境有了明显改进。中央空调、滚动扶梯、电子计算机系统、电视摄像控制等先进技术装备和手段,在不少企业已经普遍采用。“八五”期间我国大中型零售企业在硬件设施方面,大大缩短了与发达国家的差距。
(二)明确市场定位,改进营销方式,开拓经营领域
大中型零售企业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立足国情,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开拓经营,呈现出多元化发展的趋势。
1.依据国情,选准目标市场。就是要定位,定准了位才能选准经营商品和方式。绝大多数零售商店都根据各地消费水平、市场特点和企业自身条件,把为国内工薪阶层服务作为主要市场定位,兼顾其他。如有的企业定为“中档商品为主,高档商品兼备,小商品齐全,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各界、各阶层消费的购物需求”;有的企业提出“高档商品适度消费,中档商品满足消费,低档商品保证消费”;还有的企业在总的定位目标前提下,分别制订不同商品的具体定位策略。
2.零售为主,兼营批发。“八五”期间,不少零售企业已从过去的纯零售发展为零兼批。目前大型商店批发额在总销售中的比重一般为20~30%。大型商店搞批发,一般是利用零售库存和商品目录,不另搞一套机构和人员,减少资金占用。许多零售企业在批零兼营的同时,还对一些名优商品实行总经销、总代理,占领区域市场。
3.发挥优势,连锁经营。近几年,连锁经营在我国沿海和经济发达地区发展很快。许多大型零售企业进行连锁经营的探索,取得了较好效果。大型零售搞连锁,有的是兴办便民店、超市连锁,专门经营人民日常生活必需品;也有的在中小城市利用原有网点发展综合商场的连锁经营,由总部统一进货并派人管理,直接经营。连锁经营的出现是零售商业改革的重大突破。
4.流通为主,发展实业。许多大中型零售企业向生产领域发展,参与名牌产品开发和定牌监制。还有的企业向餐饮业、宾馆、服务以及房地产开发、证券金融业等领域发展。
(三)增强服务观念,塑造企业形象
在商品货源充裕、供应丰富的情况下,服务已经成为零售竞争中仅次于价格的重要内容。大中型零售商店普遍致力于建立新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树立企业信誉,塑造企业形象。如有的企业建立商品质量先行负责制,有的企业推出若干条“龙”的服务措施,有的企业提出退换货和文明服务语言规范,有的企业在售后服务方面做文章,有的企业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开展多项公关活动,注重塑造企业形象已经成为大型零售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
(四)企业改组改制,深化内部改革
大中型零售企业在调整、改革组织体制方面,这几年的重点一是组建集团,二是股份制改造。组建集团主要采取联合、兼并等方式,以资产为纽带组建集团,扩大企业实力,形成规模优势;股份制改革则是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在政企分开、产权清晰的基础上,将传统的国有企业改造为股份制企业。目前,各地大型零售企业多数已经或正在进行股份制改造。在上海、深圳两地股票上市的商业流通企业中,绝大多数是大型零售企业。
企业内部管理方面,零售企业普遍进行了“四放开”和三项制度改革,极大的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在用工上实行全员劳动用工合同制,在干部制度上实行聘任制,在分配上采用岗位技能工资和联销联利计酬等办法。同时,大多数零售企业都进行了“两级核算、三级管理”和内部银行等管理方式。
(五)对外开放有了新的进展
自1992年开始在部分城市和经济特区进行中外合资零售商业试点以来,国务院已经正式批准14家合资企业,并有两家开业。中外合资的零售商店在营业设施、购物环境、服务质量及内部管理等方面都有独到之处,发挥了示范作用,促进了国内零售商业的现代化建设。
总之,我国国有大中型零售商业蓬勃发展,在繁荣和稳定市场、丰富人民生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国家创造利税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强化企业管理是国有大中型零售企业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当前,零售企业特别是大中型零售企业普遍形势不错,购销两旺,效益很好。但是,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且努力加以解决,这样才能持续快速健康地向前发展。
大中型零售企业目前存在的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经营管理水平下降,成为影响国有大中型零售企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很多。例如,不少大中型零售企业将进货权、定价权下放到商品部甚至柜组,面对成千个供货厂家,各自为战,多头进货,导致费用提高,并造成一部分资金“体外循环”,助长了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目前在许多企业流行的“引厂进店”和代理、代销等经营形式,固然有减少资金占用、增加效益的一面,但也使部分零售企业自营比重下降过多。也导致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降低。特别是有的企业对“引厂进店”管理不严,不仅商品定价高,甚至出现假冒伪劣商品,消费者很有意见,国有商店的信誉也受到损害。
中央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今后十五年要下大力量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由偏重外延数量扩张的粗放型,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集约型转变,显著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效益。我们在零售工作中贯彻中央这个方针,就要强化企业经营管理,以管理出效益,以管理促发展。多年以来,国有大中型零售企业在企业改革方面始终走在前面,如股份制、集团化、“四放开”等都取得很好的成效。但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近几年相当多的企业对管理工作有所放松,甚至出现较大幅度的滑坡。中央领导同志最近反复强调指出,对企业改革的四句话,即“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必须全面理解,不能有所偏废。大家重视产权制度改革、重视放开搞活都是对的,但同时也应该重视企业管理,管理也同样是改革。下面,对加强企业管理问题谈几点意见。
(一)加强进货管理
进货是商品流通的初始环节,对于企业经营水平、经济效益都有重要影响。目前,许多大中型零售企业采取各商品部以至柜组分散进货的形式,从实际效果看弊病很多:一是分散进货难以形成批量,享受不到优惠作价;二是分头进货企业难以监督检查,假冒伪劣商品有机会进入国有大中型零售企业;三是分散、重复进货,容易造成库存商品积压,占用资金,形成潜亏;四是容易引发腐败行为。
国外的大型商业企业,无论是经营上百万种商品的大型百货店,还是拥有成千上万个店铺的大型连锁公司,进货都由总部控制。不少外国企业老板谈到,他们非常不理解中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为什么还允许分散进货。现在,越来越多的大中型零售商店已经认识到分散进货的弊端,开始考虑企业统一进货问题,有的企业已经摸索出一些好的作法。如有的大型零售企业实行统一进货,商品部、柜组从中择优上柜,这样对企业进货部门也是一种考核。这种企业内部互相制约的机制,值得提倡。国有大中型零售企业应高度重视企业的统一进货问题,尽快纠正目前的分散进货现象。
(二)加强对“引厂进店”的规范管理
“引厂进店”指零售商店将生产企业的产品在商店设专柜销售。这种营销方式有利于生产企业直接了解市场动向,按市场需要及时调整生产结构;对零售商店来说,可以节约资金、人力,有利于避免风险。目前,“引厂进店”在大中型商店很普遍,主要集中在服装、鞋帽、箱包、化妆品等商店,大约占企业同类商品销售额的60~70%,占企业销售总额的20~30%。
实事求是地说,在现阶段“引厂进店”的存在有一定的合理性。国外一些大型百货店,都在店内引进名厂名店,开辟店中店或专柜。日本百货店的“店中店”比重最高,一般占到销售额的30~40%以上。但不同的是,国外百货店引入的多是比自己名声响、名气更大的名厂名店,借此提高本店的声誉,带动本店的销售。而我们的情况却不一样,有一些是引进名厂,还有不少却是让厂家借用了我们国有大型零售企业的招牌和信誉,甚至让少数不法个体户和私营企业利用我们的柜台贩卖假冒伪劣商品。这样下去,我们虽然得到一些好处,但损失的更多。现在,这个问题已经成为消费者关注的一个突出热点,必须加以重视,认真解决:要严格控制引厂进店的规模,建立必要的资格审查和审批程序;进店生产企业必须是信誉好、技术与生产能力强、守法经营的厂家,引进的商品必须是厂家自己生产的名、优、特、新商品,同类商品不重复引进;生产厂家派出的销售人员需经过商店严格培训,达到上岗要求;由商店统一进、销、存管理,统一收款,统一销售凭证,统一纳税,统一受理解决消费者投诉并承担责任。
(三)加强大中型零售企业的资金和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涵盖企业购、销、调、存、投资、共用成本,利润各个方面,要充分发挥其综合性管理职能,要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健全各项财会管理制度,加快实行计算机管理。
一是要加强营运资金管理,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大中型零售企业一定要保证流动资金使用与调度的高度统一。要建立企业内部银行,实行统贷统存,即企业一个头向银行贷款,内部业务单位所需经营资金按核定的计划指标由内部银行调度;商品部的销售货款要及时存入内部银行。实行统贷统存,暂时有困难的可作为过渡,采取统贷多存,即企业一个头向一个银行贷款,商品部在银行开列存款户只能存不能贷。要积极创造条件,完善计算机管理系统,做到统贷统存。
二是加强对代销产品的核算与管理。企业正常经销的商品原则上不代销;代销业务必须纳入企业的合同管理;代销商品同样必须经过质检部门检验合格;代销商品的资金、实物核算和结算必须纳入企业统一进行。坚决禁止商品部、柜组自行代销商品不入帐,甚至私分差价的行为。
三是加强对联营企业和子公司的财务管理。随着大型零售商店多元化经营的发展,企业投资设立子公司、成立联营公司越来越多。要严格按照企业集团的模式规范内部财务管理。合理划分职权,在投资管理、资金管理、投资收益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并加强内部财务监督管理,完善内部审计制度,防止财务管理失控。
(四)加强对零售商品价格的管理
从加强管理的角度,大中型零售商店价格问题上有两个方面值得我们注意:
一是在一些实行代销的商店,生产厂家为了避免因代销退货带来的风险,商品定价都比买断经营要高。商店再顺加一定的差率,结果造成这些商品价格较高。新闻媒介曾经报道,在某些大型零售企业中,同样商品和其他的商店价格差别很大,其中就有这个因素。这样下去不仅不利稳定物价,而且会降低大型零售企业的竞争能力。我们要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降低代销的比重,以买断经营来争取较低的进货价格;对代销的商品,也要参照社会平均价格,同厂家商定合理的销售价格,保护消费者利益。
二是随着商品市场价格竞争的加剧,很多商店采用降价、折扣或开设“平价商店”等销售方式。这些做法对于平抑物价、稳定市场、扩大销售起到一定作用,但由于法规不健全,也出现了一些不正当行为,给国家、企业和消费者带来损失。为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正常的流通秩序,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利益,国有大中型零售企业应该带头做到:在商品定价时,按照该商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系或者与居民生活的密切程度,考虑市场供求状况和商品特点,保证正常的经营利润;对于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经营销售情况正常的商品,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对过季、冷背或残次商品进行降价、折扣销售时,必须以明示方式公布降价金额或折扣比例,不得谎称削价让利,或以虚假的折扣价、处理价、最低价对消费者进行价格欺诈。
在这里,我想简单讲几句对于“平价商店”的看法。“平价”原指计划经济体制下同“议价”相对应的国家计划牌价,本身并没有价格高低的含义。现在社会上各种各样的“平价商店”,有的通过连锁经营或让利销售,价格确实便宜一些,也有的价格并不便宜,也标榜“平价”,引起社会上“平价商店价不平”的议论。为了避免给消费者造成错觉和误导,流通企业最好不要使用诸如“平价商店”这种不科学、不规范的店名,更不得以“平价”为名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五)加强对大型零售网点建设的规划和管理
近几年大型零售企业网点建设发展很快,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倾向:一是在建规模过大,如有的城市已立项的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零售企业达一百多个,总营业面积几百万平方米,有的城市在建面积大大超过现有网点面积,这些显然都超过了社会购买力增长的需要。二是设施建设过于求大、求洋、求高档,建设投资过大,回收期长。特别是有的零售企业完全依靠贷款建设,如万平方米商场投资两亿元,年利息就要两千万,建成后年销三亿以上才能付息,无力还本。三是大型商店过于集中在主要的商业街,这样不仅会给消费者购物带来不便,而且还要防止由于城市规划改造、居民拆迁,造成市中心商业街因客流减少而冷清。当然,中心商业区在一定意义上是城市的“窗口”,应当重视兴建,但要统筹兼顾,不要顾此失彼。我们正在考虑制定办法,争取对大型网点特别是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要经当地流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或由城市建设规划部门和流通部门共同审批,从而解决规划布局不合理和超实际需要的重复建设问题。各地回去后要向当地政府汇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先搞起来。
(六)加强质量教育和质量管理
目前,国内市场上商品质量情况十分严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现象仍很严重,抽查合格率长期在60~70%左右徘徊。为了净化市场,维护消费者利益和国有商业的信誉,国有大中型零售企业一定要树立正确的质量观,加强对职工的质量教育,组织建立企业质量体系,推广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努力与国际标准和国际惯例接轨。
国有大中型零售企业要继续对所售商品质量实行“先行负责”制,并逐步实行进货实物质量检验制度,鼓励企业之间开展联检、联保、联退工作,力争两三年内在国有流通企业中基本杜绝假冒伪劣商品。
从上述六个方面加强企业管理,不仅要提高认识,完善措施,健全制度,而且特别要贯彻“科技兴贸”的方针,增加管理中科技含量。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同样也是强大的管理力量。以电子计算机为代表的现代科技手段为企业实行严格和规范的管理提供了条件和可能,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也必须采用电子计算机等先进技术。大中型零售企业都要尽快装备计算机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学习借鉴现代管理方法,把传统经验同现代科技结合起来,提高国有大中型零售企业的管理水平,用管理促发展,靠管理出效益。*注:〔1〕本文为国内贸易部副部长何济海同志在全国国有大中型零售企业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本刊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