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逻辑语义学_语义学论文

论逻辑语义学_语义学论文

论逻辑语义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语义学论文,逻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逻辑语义学是采用现代逻辑方法,研究语言表达式及其意义之间关系的学科。目前发展迅猛。本文论述逻辑语义学的涵义、形成和发展,特别论证了它对逻辑学从外延转向内涵的跃进,对现代西方哲学的分析,对现代语言学的发展,对人工智能基础理论建设的重要意义。

语义学是一门新兴学科,发展迅速,目前已经包括了一批分支学科,因此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一般地说,广义的语义学又称指号学(semilsis或semiotic),它包括语形学(syntactics),语义学(semantics),语用学(pragmatics),语形学也称语法学、句法学,研究语言表达式之间的关系,不涉及表达式与它所指称的对象或意义之间的关系;语义学研究表达式与它所指称的对象或意义之间的关系;语用学研究表达式与它的意义、使用者、语境之间的关系。

逻辑语义学属于语义学,也研究语言表达式与它的意义之间的关系,其特征是从逻辑的角度、采用现代逻辑的方法研究语义问题。当今,语义学研究的发展已涉及诸多学科,它们分别从语言学、哲学、逻辑学以及心理学、人类学的角度研究语义问题,相应形成了语言学的语义学、哲学的语义学等,逻辑语义学是从逻辑学角度研究语义问题的结果。再说得具体一点,逻辑语义学把语言看成一种逻辑推演的形成系统,从而把对语言表达式及其意义之间关系的研究,看成对形式系统中符号表达式及其意义之间关系的研究。

上面所说到的现代逻辑方法,主要是指形式化方法,大意是指用一套特制的表意符号(其意义可以解释),去表示概念、判断、推理,获得它们的形式及结构,从而把对概念、判断、推理的研究,转化为对形式的符号表达式系统的研究。这里概念、判断、推理的形式即概念形式(包括个体表达式、谓词表达式等)、命题形式、推理论证形式等。

尽管有些作者把意义只理解成表达式所指称的对象,也就是所谓的外延;另外一些作者认为意义不仅指表达式所指称的对象,而且还有第二层含义,它相当于斯多葛学派的“所意谓的东西”(Lakton),弗雷格的“涵义”(Sinn),卡尔纳普、蒙太古的“内涵”(Intension)。可见现代逻辑语义学应该是研究语言表达式和它的意义之间的关系的理论。这里所指的意义包括外延和内涵,至于感情的、动因的意义等暂不包括在其中。

如果我们把逻辑语义学看成如上所说,那么它的某些因素在古代中国、印度、希腊就可以找到。在西方,亚里士多德已论及语义。斯多葛学派作出了杰出的贡献,在西方逻辑发展史中,几乎有成就的哲学家、逻辑学家都对这个问题发生兴趣。不过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只是到了19世纪以后才出现。弗雷格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罗素作了极有意义的陈述。当然,真正现代形式的逻辑语义学还是应该从塔斯基算起,他的模型论语义学,主要论述外延意义,也可称外延语义学。之后,进一步的发展由维特根斯坦提出了设想,卡尔纳普第一个把它展开成系统。通过卡普兰(D.Kaplan),克里普克(S.Kripke),蒙塔古(R.Montague)的努力,建立起了内涵语义学。

广义的语义学、即“指号学”这个语词可以追溯到希腊时期,希腊指号学的发展是亚里士多德的分析所提供的,他的分析又利用了柏拉图、诡辨者和医学所提供的材料。亚里士多德逻辑学说,主要包括在他的《工具篇》中。在《工具篇》中,他也研究了科学语言的语形学和语义学。《工具篇》含有六篇逻辑论文,《范畴篇》是其中之一。文中首先列出并且分别论述了十个范畴;其次文章还论述了同音异义、同形异义、同音同形异义词。虽然在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中,找不到一个和“概念”这个术语相应的词语,但是他还是建立了他的概念学的基础。这些材料反映在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中,可以找到语义学的因素。至于他把语言指号划分为范畴性(ctegorematic)指号,即能在语句中作主词或宾词的词语;非范畴性(Syncategorematic)的指号,即不能独立地用作为主词或宾词的词语,可以看作是导致语言指号划分为有独立意义的(autosemantic)和无独立意义的(synsemantic)类的渊源。

斯多葛学派的逻辑,可以说是以语言为中心的。他们在逻辑方面最引人入胜的贡献是确立了对语言所作的逻辑分析。斯多葛学派认为语言有三要素,它们是(1)记号,具有意义的东西,(2)意义,(3)事物。三者互有联系又有区别。记号如声音,例如‘狄翁’这个声音就是记号;事物是指语言之外存在的实体,如狄翁这个人,这两者都是物体的。第(2)个要素‘意义’则不然,它是由声音表达的,并为我们理解且存在于我们的思想之中的东西,是非物质的,在斯多葛学派的术语中,它被称为“Lecton”,国内有人译为“所意味的东西”。它相当于我们现在说的“内涵”。Lecton是斯多葛逻辑所讨论的一个重要概念,显然它是一个语义学概念。

斯多葛学派还把Lecton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完全的,另一类是不完全的。前者是表达完了的。如“苏格拉底写字”,后者是未表达完的。例:“写字”。人们会问:“谁”写字?不完全的Lecton可以分为两类:主项和谓项。完全的Lecton可以分为命题、问题、命名、宣誓、祈祷等。在逻辑学中命题最为基本。按斯多葛的标准定义,命题是本身有所断定的(即真的或假的)一个完全的Lecton。这里明显看到,他们把命题看成是真的或假的。

真这个概念是语义学中的重要概念。斯多葛学派把真理或真的东西是加以区分的。他们认为真理和真的,两者有本质的区别。在他们看来,所谓真的是对一个命题而言的,而命题也是一个完全的Lecton,Lecton又被认为是非物质的,所以真的也并不是物质的;真理与此并不一样,它是对一切真命题给予断定的知识,而知识不过是灵魂的主要部分(理智)的一种状态,所以真理是物体。

不管怎么说,把真或假看成和意义相关,这是斯多葛学派的特点。意义的理论是这个学派最富有创见的理论,是他们最为值得赞扬的成就。现在看来,斯多葛学派关于记号、意义、事物之间区别的理论,把“真的”当作命题的意义的思想,和后来弗雷格、卡尔纳普对符号的处理十分相似,它们是当时逻辑理论的创新,为奠定一个十分准确的语义学提供了基础。

中世纪,欧洲有所谓“七艺”,其中包括语法、辨证法(逻辑)和修辞,它们总称为语言学科。中世纪的逻辑学家在考察命题时,把它们的成分划为范畴词和非范畴词两类,进而还明确地区分了范畴词的“意谓”和“指代”。所谓“意谓”是指范畴词所具有的独立的涵义,而“指代”是范畴词在命题中代表它所指称的东西。它们还对指代进行了细微的分类,把指代分为形式指代和实质指代,再把形式指代分为简单指代和人称指代。简单指代又可分为单独指代和普遍指代等。中世纪逻辑学家,还发现了类似于说慌者悖论性质的悖论,他们称之为“不可解命题”,因为这种悖论涉及命题的真假,故称语义悖论。他们不仅发现了悖论,而且还尝试着提出解决悖论的方法。所有这些,可以看成是语义学研究的延续和不同程度的推进。

近代语言逻辑的研究,十七世纪阿尔诺(Antoine Arnauld)和尼科尔(Nicole)的《波尔—罗亚尔逻辑》堪称代表。该书全名为《逻辑学或思维的艺术,和几个共同的规则,几个新的意见,有力的证明形式》。作者在第一部分概念论中明确指出:概念是我们用于构思的最清楚、最简单的一类词,是构思的最基本元素。普遍概念中,有两个东西需要加以区别,即内涵和外延。包含在一个观念(即概念)之中,而且一旦失去即不再成为这一观念的那些属性,称之为观念的内涵;一个观念所适用的那些对象,称之为观念的外延。在逻辑发展史上,《波尔—罗亚尔逻辑》第一次明确提出概念有内涵和外延两个方面。应该看成是对语义学作出的杰出贡献。

19世纪德国逻辑学家G.弗雷格(G.Frege)从考察专名和摹状词着手,对符号(名称)区分了它的所指和涵义。他把符号的所指看作是符号所指称的事物,把符号的涵义看作是符号所表达(意谓)的东西。这种区分与斯多葛学派的划分相当吻合。弗雷格在1892年发表了影响深远的文章《论涵义和意义》(On Sense and Meaning),文章着意说明区分名称的涵义和所指的必要性。我们来看一个例子:令a、b、c是三角形顶点A、B、C到对边中点的连线(中线),那么a、b的交点和b、c的交点是相重的。于是我们对同一点有了不同的名称:“a和b的交点”和“b和c的交点”。现在,较为自然的看法是,把与符号相联的指示,看成除了它的所指(我们现在称为意义)之外,还有符号的涵义。也就是说:在我们的例子中,表达式‘a和b的交点’和‘b和c的交点’的意义是相同的,但是它们的涵义并不相同。象“最小的快速收敛级数”,“离地球最远的天体”这些语言表达式,就只有涵义,而没有意义,即没有所指称的对象。

弗雷格还进一步把名称既具涵义又具所指的理论推广到陈述句。认为所有真句子有同样的指示真,所有假句子有同样的指示假。在此基础上,他就提出了著名的外延论题:

一个句子,当它含有的一个表达式由另一个具有同样意义(即所指)的表达式(涵义可以不同)替换时,其真值不变。例:句子“晨星是太阳所照耀的物体”,经用“昏星”替换“晨星”后,成为“昏星是太阳所照耀的物体”,由于昏星所指与晨星所指相同,即有同样意义,因此上述两句子的真值相同。但是句子的涵义、思想却改变了。弗雷格还明确地说:“如果现在a=b那么确实‘b’的所指和‘a’的所指是相同的,然而‘b’的涵义可以不同于‘a’的涵义,因此‘a=b’所表达的思想也不同于‘a=a’所表达的思想。”①可见这样的区分可以明确地看到‘a=b’和‘a=a’的不同认识价值。

弗雷格还进一步研究了外延论题的例外情况,涉及到了内涵。他指出:“如果我们以普通方式使用语词,那么人们想要说的就是他们的所指。但是,也可能发生这样的情况,人们想要谈论语词本身或它们的涵义。”对此,弗雷格分别做了处理。关于谈论语词本身涉及间接引语,关于涵义,弗雷格通过主从复合句为例说明他们的看法。象“哥白尼相信:地球的轨道是圆的”,这样的主从复合句的真值,并不依赖于哥白尼所相信的那个思想(由子句表达)的真假。弗雷格揭示了,对于这样的复句,外延论题并不成立。解决这类问题,需要研究句子的涵义。

弗雷格的符号,及其涵义和所指的理论,特别是他所表述的外延论题及其例外情况分析,不仅涉及外延而且也涉及到了内涵,无疑对语义学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以至其中有许多论述,已经为现代的逻辑学所吸收。遗憾的是,同这位伟大的思想家的其他想法一样,他的外延和内涵的理论,也长期未受到人们的注意,直到罗素悖论提出后,语言问题才在逻辑学中逐步占据重要的地位。

1904年英国哲学家、逻辑学家罗素提出了著名的集合论悖论,这个逻辑学和数学中提出的特殊困难,促使逻辑学认识到语言是它的重要研究对象,逻辑学家把逻辑系统看成一种语言,对语言研究的兴趣增大,促使逻辑学取得了类型论、语义范畴理论等成果。并且随着这方面研究的深入,逻辑学才可能在语形学研究的基础上,进入语义学研究。塔斯基建立逻辑语义学正是适应这种需要的结果。

30年代,塔斯基发表了重要论文《形式化语言中的真理概念》,主题十分明确,一开始就说:“本文几乎全部内容都奉献给一个问题,真句子的定义问题。它的任务是要针对一给定的语言,构造一个实质上适当的、形式上正确的‘真句子’这个词语的定义。”②所谓“实质上是适当的”,是指能成功地抓住或表达被定义语词的日常直觉涵义,能抓住古典的真理定义所蕴含的内容;所谓“形式上是正确的”,是指能将清晰的不会混淆的定义语词精确而无歧义地用于被定义语词的外延。这个问题属于经典的哲学问题,解决起来相当困难。尽管“真句子”这个词,在日常语言中似乎十分清楚,可以捉摸,但是对这个词的意义(meaning)加以精确定义的各种努力,迄至那时仍收效甚微。使用这个词语以及以它作为出发的许多研究都导致了悖论和谬误。就在此时,塔斯基在深入研究前人工作的基础上,独辟蹊径,寻得了一个极好的解决途径。他在文章中证明了一个重要的结果:在一个语言系统的内部,是不能定义该语言中真句子等语义学概念的。对象语言的语义学概念,必须在对象语言之外的元语言中予以表述和加以定义;而元语言中的语义学概念又必须在元语言学中予以表述和加以定义。这样才能避免悖论,建立起实质上适当的、形式上正确的关于真句子等语义学概念的定义。

所谓句子的真,就是句子的一种意义、外延。可见解决‘真句子’这个语词的精确定义,就要解决逻辑语义中一个最基本的概念的精确说明问题,就要解决逻辑语义学的基本问题。正是塔斯基在《形式化语言中的真理概念》一文中,证明了可以把真理这个概念不引起矛盾地引进一个演绎推理,因而严格意义之下的逻辑语义学才真正创立了。塔斯基的语义学,尽管涉及到内涵,但整个来看处理的是外延,所以是狭义的逻辑语义学。自此以后,逻辑语义学得到了广泛的关切,取得了迅速的发展。

以塔斯基的工作为起点,当时,逻辑语义学正处于蓬勃发展时期。几十年来,语义学和逻辑学、哲学、现代语言学、人工智能、心理学、人类学等,相互渗透、交织生长,产生了许多综合成果。下面就四个方面论述它的发展趋势:

(一)关于逻辑学方面的发展

逻辑语义学是逻辑学的分支,它的形式和发展,如以前所述,当然是离不开逻辑学的。这里想要说的是语义学研究对现代逻辑学发展的影响,特别是语义学的发展正促使逻辑学由外延逻辑向内涵逻辑转轨,可以期望,这种转轨可能预示着现代逻辑学将获得突破,取得根本性的进步。内涵逻辑可以追溯到斯多葛学派的Lecton,弗雷格的涵义是内涵的近代表达。塔斯基的真理定义,其实是涉及内涵的,但他获得的精确成果,却是对外延语义学的定量处理。最早对塔斯基的语义学(外延的)提出改进意见的要数维持根斯坦。真正对内涵的系统的定量处理,最早的可能还得算卡尔纳普给出的外延内涵方法。1947年,卡尔纳普在他的名著《意义和必然性》中提出了外延内涵方法。照他自己的说法,其目的是为了能提供一种新的对意义作语义分析的方法。这种方法和在他之前传统的语义方法相比有一个差别:后者都把语言表达式看成是某一具体的或抽象的实体的名称,外延内涵方法却相反,不是把语言表达式看成是命名了什么,而是把它看成既有外延也有内涵。可以这样说,该方法不仅考察了语言表达式的第一种意义,即指称、外延;而且也考察了第二种意义,即涵义、内涵。卡尔纳普最重要的一步是精确定义了语言表达式:谓词、句子、个体词的外延和内涵,然后在这些精确概念的基础上进行研究,总结出相应的一些规律。并且将它们用于分析一些实例。

他把语言系统中的这样一类句子称为状态描述,对每个原句子而言,它或者包含原子句,或者包含该原子句的否定,但不能同时包含两者;此外也不能包含其他句子。然后确定语言系统中每个句子在一个已知状态描述成立,如果状态描述(即所有属于它的句子)真时则该句也真。至此可以规定变程。所谓一个句子S的变程是指在其上成立的一切状态描述组成的类,可见变程是句子集组成的类。真可以是事实真,也可是逻辑真。考虑到状态描述代表可能世界,这就意味着:一个句子只有当它在所有状态描述都成立时,它才是逻辑真的;在相当于现实世界的某状态描述上成立,它就是事实真。按此可以定义两个语言表达式何谓等值,何谓逻辑等值、个体词、谓词、句子的外延和内涵,卡尔纳普还定义了外延语境和非外延语境,内涵语境和非内涵语境以及内涵同构概念。特别是内涵同构概念,卡尔纳普数次用于说明一些理论问题,如同一性、分析悖论等。在《意义和必然性》一书中,他还进一步论述了内涵和外延的关系,构造了中性元语言,提出了模态逻辑的新解释,所有这些都显示了外延内涵方法的活力,开创了对语言表达式和它的内涵之间关系研究的新路子。

当代美国逻辑学家克里普克,在50年代,仅16岁时就在逻辑学方面显露了卓越的才华。他当时写的一篇文章,被权威们当作博士论文,认为他第一次建立了模态逻辑和直觉主义逻辑的语义学。他的主要成果是对名词(专名和通名)的意义和必然真理提出创造性的见解。

关于专名和通名,逻辑学家穆勒认为,专名有外延而没有内涵。弗雷格则相反认为:一个专名…表达它的涵义,指称它的所指。把专名看成是截短的摹状词。罗素也持如是说。他认为名称实际上不是一个专名,而是一个截短了的摹状词。罗素把一个名称的使用与某个确定摹状词联系了起来。后来的哲学家大都追随他们。克里普克却反其道而行之,赞成穆勒关于单称名词没有涵义的看法。在他的《命名和必然性》一书中,驳斥了弗雷格、罗素的摹状词理论,系统地提出了自己的主张。依他之见,名称和限定摹状词有根本的区别。因为,我们能说:“9大于7是必然的”,但却不能说:“行星的数目大于7是必然的”。其原因在于,可以想象行星的数目能够不同于实际的数目,却不能设想9这个数不同于9。换言之,“9”是一个名词,“行星的数目”却是一个摹状词。两者是有区别的。他提出:专名是固定记号,限制摹状词是偶然记号。所谓固定记号是指这样一个记号,它在一切可能世界都标示同一对象,反之就不是固定记号,是偶然记号。例如:“薛宝钗”是一个固定记号,在薛宝钗这个人存在的任何场所(可能世界),它都标示她。然而“与贾宝玉成婚的女孩”这个摹状词,在红楼梦这个世界中也标示薛宝钗。但是如果红楼梦中林黛玉与贾宝玉成婚的话,在这个可能世界中“与贾宝玉成婚的女孩”这个摹状词就标示了林黛玉,所以摹状词并不是固定记号。因此,克里普克断言“与贾宝玉成婚的女孩”决不能是“薛宝钗”这个名称的涵义。类似地,他还对本质属性作了独到说明。他认为,当我们认为一个属性对于一个对象来说是本质的时候,意思是指:在那个对象存在的任何场合它都存在。克里普克还区分了“必然真理”和“先天真理”。

美国逻辑学家蒙塔古,在1959年到1970年间发表了一系列的论文,论述语言表达式和意义之间的关系,他使用形式语言去逼近自然语言,把内涵定义成一个函数,内涵和外延遵循弗雷格原理,语义(外延、内涵)类型和语法范畴同构。

语言表达式的外延是它所指称的对象,对不同的可能世界,同一表达式可以指称不同的对象;语言表达式的内涵是使语言表达式和它在各种可能世界的外延产生联系的某种东西,它就是函数,是从可能世界到语言表达式在该可能世界的外延的函数。例如:个体表达式的内涵是个体概念,是从可能世界到个体表达式在该可能世界的外延的函数;谓词表达式的内涵是属性,是从可能世界到谓词表达式在该可能世界的外延的函数;句子的内涵是命题,是从可能世界到句子在该可能世界的外延的函数。这样处理的结果是可以研究一般的语言表达式的内涵。

弗雷格原理既外延论题断言:复合句整体的外延(真值),可由它的成分句子的外延决定。蒙塔古语法表明:语言表达式整体的内涵,也可由它的成分的内涵决定。于是语义的两个方面,外延和内涵的关系,可以通过弗雷格原理统一起来。蒙塔古还进一步给出语法范畴和语义类型(包括外延类型和内涵类型)概念,建立起语法和语义同构的理论。蒙塔古理论是他长期致力于把元数学应用于自然语言的语形、语义、语用方面研究的结晶;蒙塔古语法是现代逻辑和语义学研究的产物,蒙塔古语法解决了一系列内涵逻辑的重大问题,极大地推进了内涵逻辑的研究和发展。考虑到内涵逻辑研究正在逐步代替外延逻辑研究,在逻辑科学发展中将取得主导地位,蒙塔古语法的成果意义重大,应该引起我国逻辑界的密切关注。

(二)关于哲学方面的发展

逻辑语义学在酝酿、形成过程中,有着深刻的哲学背景;在发展中,有许多重要成果,往往是和哲学交互作用的结果,有着重要的哲学意义。为此,研究逻辑语义学,对正确评价某些西方哲学思潮,丰富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有着重要意义。

从逻辑语义学的形成历史看,它的确和哲学紧密相联。在哲学发展的整个历史中,各种不同的哲学家,对语言表达式及其意义之间关系的问题,都发生了兴趣。从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到现代的逻辑实证主义,都是如此。

19世纪,弗雷格是对现代逻辑语义学建立作出重要贡献的哲学家,他关于涵义和指称的论述,开内涵语义研究的先声。他的有关语义理论的研究,源于哲学而且重心也在哲学方面。例如,他就是从区分等式“a=b”和“a=a”的认识价值中,提出所指和涵义的差别的。作为他的理论中的基本概念真值,他作过明确的论述,认为所有真命题有同样的指称真,所有假命题有同样的指称假,把真、假这些真值看成是抽象的东西。在这基础之上,展开了他的语义理论。特别是他研究的相信命题的真假,以及违反外延的情况,实际上是现在称为认知逻辑的前身。涉及到了内涵语境,内涵同构等概念。这本身也既是逻辑语义学的论题,也是哲学认识论的课题。可见,弗雷格的语义理论,确实也离不开它的哲学背景,与哲学有着密切的联系。

逻辑语义学在建立和进一步发展中,与哲学紧密相联的特征得到了加强,它们交织共同,目前已获得了许多逻辑语义学的重要成果,都是与哲学相互影响的结果,这在逻辑语义学的奠基者塔斯基和对逻辑语义学作出重要推进的卡尔纳普、克里普克等那里尤为突出。

塔斯基那篇为逻辑语义学奠基的文章《形式化语言中真理的概念》的主题,就是为真理概念作一个正确的、适当的定义。如他自己所述,这是一个困难的经典哲学问题。这篇文章的发表,犹如石投清潭,在哲学世界引起了阵阵涟漪。各种意见纷至沓来。作为答复,塔斯基于1944年发表了《真理的语义学概念和语义学的基础》。全文3万余言,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论述性的,塔斯基“想以一种非形式的方法就我过去对于真理概念和语义学基础的更一般的研究所获得的主要结果作一概述”③。这是因为塔斯基考虑到,尽管这些结果已包含在《形式化语言中的真理概念》中,然而陈述时带有严格的技术处理,哲学界相对来说较少有人了解这些成果。第二部分在相当大程度上是辩证性的。大体论述了三方面问题:其一是关于真理的语义学概念是否“正确的”概念问题;其二是关于真理的语义学涉及的一些哲学问题;其三是关于语义学的可应用性问题。这篇文章是塔斯基一百多篇著作中最具哲学色彩的文章,它表明为了建立逻辑语义学,需要在哲学的诸多方面论证它的基础。

卡尔纳普关于逻辑语义学研究,无论在动机、思路、结果方面,和哲学的联系也是十分明显的。他在《意义和必然性》一书的第一版前言中说过,他曾经写过两年语义学研究的著作,《意义和必然性》是该系列中的第三本。《意义和必然性》是对模态逻辑作研究而导致的结果。他说:“在对意义作分析后,本书讨论的第二个主题就是模态逻辑,即关于诸如必然、偶然、可能、不可能等模态性的理论,由诸多作者已经提出过多种模态逻辑系统。但是,对我来说,在对模态性的意义充分搞清楚之前,不可能构造一个令人满意的系统。我进一步相信,通过对每个模态概念建立起与相应的语义概念的联结,可以达到最好地澄清模态性。”④

模态逻辑是当前蓬勃发展的哲学逻辑的重要基础。对模态逻辑的基本概念的分析,实际上是对某些哲学范畴的分析。特别是对某些关于模态性的悖论,更是困惑逻辑学家的哲学难题。卡尔纳普用外延和内涵方法,在《意义和必然性》中着重处理的“分析悖论”,就是突出的一例。

克里普克的专名理论在哲学方面的成果,是对必然真理区分了“先天的”和“后天的”。他认为“先天性”是一个认识概念,“必然性”却是一个形而上学概念。当把它们用于命题时,在认识论上有先天认识和后天认识(真理)之分;在形而上学方面有必然真理和偶然真理之分,把“先天真理”和“必然真理”混成一体,会导致错误,这种观点和康德以来的几乎所有哲学家认为“先天真理”和“必然真理”是同义的看法截然相反。克里普克的理论动摇了康德以来的哲学上的真理观,在西方哲学界引起了很大的震动。克里普克的成就是建立在对语言表达式的意义作了新的模态逻辑的分析的基础之上的。这又一次显示了,逻辑语义学的某些重要成果是语义学研究和哲学研究结合的产物。

(三)关于语言学方面的发展

希腊时代以来,在相当长的时期里,在语言学研究中,词这个语言单位一直凌驾于其他单位之上,词被遵为语法分析的出发点和中心。传统语义学研究领域被词义学所独霸,词义学成了语义学的代名词。本世纪30年代结构主义语言学统治着语言学界,语义学备受冷落。这可能是由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宗师布龙菲尔德的态度所决定的。他认为一个语音形式加上它的意义构成语言形式。语言形式的意义是说话人发出语言形式时所处的情境和这个形式在听话人那儿引起的反映。考虑到引起说话人的情境要包括人类世界中每一件客观事物和发生的情况,而哲学家又认为世界上不会有两个完全相同的环境,为此布龙菲尔德对把握语义抱悲观主义情绪。认为要想分析语义,除非是一个无所不知的人。这种情绪亦为后人所承继。他们愈来愈忽视语义。一直到50~60年代,结构主义盛极而衰时,语义才又成为语言学家关注的热点。现代语义学也研究词义,也关心“什么是词义?”“词与词之间的语义关系是怎样的?”等问题。它强调透过词义的表面深入微观层次进行探索;把语义的研究扩充到其他语言单位,特别是分析句子的意义;深入探讨语义和语法之间的关系。这种研究的开展和逻辑语义学的发展是相互并行的。

70~80年代的一些“标准的,比较正统的现代语义学”专著中,涉及到最重要的基本概念之一是意义和语境。在他们看来,语言文字所表示的意义并不是单一的,它包含两个层次意义,分别是语义学和语用学研究的对象。具体地说意义可以分七类:理性意义、内涵意义、社会意义、情感意义、反射意义、搭配意义、主题意义等。理性意义也叫外延意义或认知意义,它与所指概念是重叠的。内涵意义指一个语词除了它的纯理性内容之外,凭借它所指的内容而具有的一种交际价值。社会意义是一段语言所表达的关于使用该段语言的社会环境意义。情感意义反映讲话人的个人情感,包括他对听话者和他所谈事物的态度。反映意义是通过同一词语的另一意义的联想来传递的意义。搭配意义是通过与另一个词同时出现的联想来传递意义。主题意义是说话者(写文者)借助信息的方式(语序、手段、信息焦点的安排)来传递的一种意义。其中理性意义和内涵意义更为基本。

理性意义是语言交际的核心因素,和其他类型意义不一样,它对语言的基本功能来说是不可缺少的。是指语言以外的事物,当然它既可以指现实世界中的具体东西,又可指无穷无尽的抽象东西;内涵意义是一种交换价值,它包含所指东西的很多附加特性:诸如社会特征、典型特征等等,内涵是随着时代和社会的变化而变化的,在某种程度上也因人而异。

这种语言意义的理论与弗雷格的所指和涵义,卡尔纳普的外延和内涵的逻辑语义理论相比,两者几乎同出一辙,当然语言学的语义理论,着重讨论的是自然语言,尽管也使用一些符号,所以纵然可以说它们的有些研究是形式的,但总不能说是形式化的。逻辑语义学着重讨论的是形式语言,即使研究对象是自然语言,也往往用形式语言去逼近它,使用的方法是定量的、形式化的方法。目前研究的范围还比较狭窄。不仅如此,与逻辑语义学把词项意义的研究推广到句子意义的研究相仿,现代语言学的语义理论也把对词义的研究扩充到句子意义分析的研究。在研究过程中还直接采用了现代逻辑的基础组成部分:命题演算和谓词演算。而使用的说法:同义关系、蕴涵关系、矛盾关系等等,和逻辑术语没有什么两样。因而,我们可以说,现代语言学的语义学的形成和逻辑语义学的形成,尽管在看问题的角度、研究方法方面有基本差别外,在研究的对象、内容、基础概念、基础理论方面,有着许多的共同之外,它们的同步性是明显的。为此近年来在语义学领域中新取得的一些成果,就有点难于区别究竟属于语言学还是属于逻辑学。奥斯汀(J.Austin)创立的言语行为理论;格赖斯(H.P.Grice)提出的人类会话的合作原则,以及蒙塔古的范畴就是一些典型。

(四)关于人工智能方面的发展

智能泛指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能力。它是物质运动的一种特定形式。智能是相对本能而言的。像记忆、观察、思考、判断、类比、推理、学习、决策、发明、创造都属于人类智能范围。1946年电子计算机诞生后,人们设想使机器也具有智能的愿望,有可能得以实现。这种专门研究如何用机器来承担未来需要人类智能才能完成的工作就是人工智能。近年来人工智能研究课题比较集中在自然语言理解、机器定理证明、程序自动设计、专家咨询系统、知识工程等领域。这些研究都和逻辑语义学(外延、内涵理论),有密切的联系。

自然语言理解一直是人工智能领域内的一个十分引人注目的课题。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应用上都有很大的意义。若计算机能理解自然语言,那么人和计算机之间就可以使用自然语言进行信息交流,这样使用计算机就十分方便了。所谓理解,对机器而言,是对语言的一种表达形式转换成另一种机内代码以便给出回答的形式。当前无论哪一种人工智能的应用,理解说话人正在说些什么是必不可少的。为此机器的理解能力,当然成了研究的焦点。自然语言研究的困难在于语言本身的多义性,它是内涵语义直接研究的对象,故自然语言理解的研究必将推动逻辑语义理论的研究。

演绎是人工智能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定理的证明又是演绎的集中体现,因此机器定理证明就成了人工智能重要的研究对象。一阶逻辑下定理的机器证明,也是知识表示和应用的体现。定理证明需要直觉才能增加有效率,然而这种直觉知识目前的机器尚难表示清楚。内涵语义的研究将有助于这方面的推进。

专家系统是人工智能从实验室走向现代世界的体现。通常,人们把对某一门学问有专门研究或擅长某项技术的人称为专家,专家系统则是一种能够像专家那样解决某些领域中问题的智能计划性系统。为建立专家系统,必须事先把专家的知识和经验存入计算机,并且赋以计算机应用这些知识和经验的能力,如判断、推理、决策等。专家系统使人工智能研究从一般问题求解过渡到专门领域知识系统的研究。

70年代是建立大量专家系统的高潮。1982年美国利用Prospector系统,发现了上亿元的矿藏,不少系统成了市场商品。但是大量专家系统真能应用的只是少数。此外,专家系统适应面过于单一,求解方法过于局限,处理的是常识性知识,特别在知识获取方面,目前已形成为开发专家系统的“瓶颈”。知识工程包括表示知识、使用知识和获取知识三个领域,利用计算机自动获取知识就是机器学习。目前看来,知识获取是最困难,最不成熟的分支。最初研究学习问题的工作集中在自组织系统,企求系统经过自我修改来适应环境,可惜效果并不好。后来把注意力转向基本知识的问题求解和自然语言理解。目前正在进行中的目标是为专家系统获取知识。西蒙把学习定义为系统用于改进性能的过程。我们从一个简单的模型可以看到,学习系统由环境、学习环节、知识库、执行环节四方面组成。环境向学习环节提供某些信息,学习环节利用这些信息充实、改进知识库,执行环节利用知识库去完成任务,在完成任务中的信息可以作为对学习环节的反馈。显然影响学习系统的最主要因素是由环境给予系统的信息的类型、水平、质量。无论是环境提供的信息和知识库的构成,都涉及知识的表示。所有这些都和逻辑语义理论,特别是内涵语义的形式处理有着密切的联系。

人工智能研究涉及机器定理证明中如何表示直觉知识,知识表示中如何以符号表示状态,学习系统中如何表示环境的信息等,这些都和自然语言理解有关。在自然语言理解研究中主要困难在于语言符号意义的多重性,它要求逻辑语义学特别是内涵语义学能取得卓越的成果,提供优良的基础服务,大力开展逻辑语义学研究必将有助于澄清人工智能基础理论;有助于计算机的高层次应用;有助于研制新一代的计算机。

注释:

①G.Frege:《On sensc and Mcaning》载Translation From thePhilosophical Writings of Gottlob Frege,New York,1952,P.78。

②A.Tarski,Logic,Semantics,Metamathematics。1956.P.152。

③涂纪亮主编:《语言哲学名著选缉》,1988.三联.第244页。

④R.Carnap,Mcaning and Neccssity,1947,P.iii。

标签:;  ;  ;  ;  ;  ;  ;  ;  ;  ;  ;  ;  

论逻辑语义学_语义学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