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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198(2011)04-0190-05
赋是汉代兴起的一种新的文学样式,这种新兴的文学样式以其恢弘的气势、铺张的描写、华丽的辞藻体现了汉代强盛时期的文学精神。但在当时,由于受儒家正统思想的影响,一些论者完全不顾文学的特点和规律,仅仅以是否有补于儒家的政治教化作为评价的根本标准,从而对作为“一代之文学”[1]的汉赋作出了完全背离文学审美特性的极为狭隘的政治功利主义的评价,我们认为这是两汉时期文学接受异化的又一个重要表征。
在汉代,先后有司马迁、扬雄、班固、王充等人对赋体文学发表过自己的看法,尽管他们具体的意见各有差别,但背后的经学立场却十分一致,这充分说明汉儒对赋体文学的认识和研究还完全笼罩在经学的阴影之下。
一、依傍《诗经》,从经学的角度抬高赋体文学的地位
考察汉代的赋评,会发现一种很有意味的现象,这就是几乎所有论者都要依傍《诗经》,企图从经学的角度来抬高赋体文学的地位。
最早将赋与《诗经》联系起来的是司马迁,他在《史记·司马相如列传》中评价司马相如赋作说:“相如虽多虚辞滥说,然其要归引之节俭,此与《诗》之讽谏何异?”司马相如是汉赋创作最高成就的代表作家,司马迁不仅为其列传,详尽介绍其生平事迹、创作背景、动机、目的和时人的评价等等,而且还把司马相如的赋与儒经中的《诗经》相提并论,这的确耐人寻味。我们知道,尽管儒家思想在司马迁的思想中占据着主导地位,但由于他个人独特的遭遇和经历,他也主动吸取了儒家之外的其他各家思想。因此,同一些“醇儒”相比,司马迁在很大程度上又突破了儒家思想的藩篱,他也因此被汉儒们视为儒家的异端人物,如班固就批评他“是非颇谬于圣人”(《汉书·司马迁传》)。但即便是这样,司马迁在评论司马相如时仍然要抬出儒家的经典《诗经》,很显然,这是在为其赋作寻找合法性的依据。
始终以儒家正统思想自居的班固在评论汉赋时,更是抬出《诗经》来为自己的理论观点寻找依据:“传曰:‘不歌而颂谓之赋,登高能赋,可以为大夫。’言感物造耑,材知深美,可以图事,故可以为列大夫也。古者诸侯卿大夫交接邻国,以微言相感,当揖让之时,必称《诗》以谕其志,盖以别贤不肖而观盛衰焉。故孔子曰:‘不学《诗》,无以言’也。春秋之后,周道渐坏,聘问歌咏不行于列国,学《诗》之士逸在布衣,而贤人失志之赋作矣。大儒孙卿及楚臣屈原,离谗忧国,皆作赋以风,咸有恻隐古诗之义。其后,宋玉、唐勒;汉兴,枚乘、司马相如,下及扬子云,竞为侈丽闳衍之词,没其讽喻之义。”(《汉书·艺文志》)在班固的视野中,作为汉代的当代文学——赋本身就是由《诗三百》发展而来,因此它理所当然地要继承和发扬《诗》的讽谕精神。而且也只有如此,赋体文学的创作才具有现实合法性。不过在班固的心目中,当代赋体文学的发展并没有达到应有的高度,而是一代不如一代,因为它只注重辞藻的华丽繁富而完全丢失了《诗经》的讽谕传统。
汉宣帝刘询,在当时众多的儒学经生对赋家冠以“淫靡”的罪名而横加指责的时候,则把《诗经》当作赋家和赋体辩护的理论武器。班固《汉书·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载:“上(汉宣帝)令褒与张子侨等并待诏,数从褒等放猎,所幸宫馆,辄为歌颂,第其高下,以差赐帛。议者多以为淫靡不急。上曰:‘不有博弈者乎,为之犹贤乎已!辞赋大者与古《诗》同义,小者辩丽可喜,辟如女工有绮縠,音乐有郑卫,今世俗犹皆以虞说耳目。辞赋比之,尚有仁义讽谕,鸟兽草木多闻之观,贤于倡优博弈者远矣!’”在汉宣帝的心目中,辞赋与蕴涵“仁义讽谕”之义的《诗经》同样具有社会教化的功能,这才是最高统治者为赋家、赋体辩护的根本原因。
总起来看,在上述赋论家的心目中,似乎只要把辞赋与《诗经》拉上了关系,赋体文学的正统性与合法性就有了保障,其地位也就自然能够得到抬高,这就是汉儒论赋的基本思路。
汉儒依傍《诗经》论赋,从根本上讲,是由于辞赋与《诗经》在当时儒教社会政治体制下的不同地位决定的。在汉代最高统治者的心目中,赋体文学是没有什么地位的。班固《汉书·贾邹枚路传》讲到辞赋家枚皋时说:“从(皇帝)行至甘泉、雍、河东;东巡狩,封泰山;塞决河宣房。游观三辅离宫馆。临山泽,弋猎射,驭狗马,蹴鞠刻镂,上有所感,辄使赋之。”皇帝是在游乐之余为了排遣个人“所感”才叫枚皋作赋,赋在这里仅仅与统治者的声色犬马之乐相当,地位低下。在封建统治者的眼里,赋的地位不高,赋家也不过是“俳优”一类的人物。《汉书·严助传》里记载:汉武帝虽然表面上喜好辞赋,且常与著名的辞赋家司马相如、东方朔等“并在左右”,但实际上对他们不过以“俳优畜之”。《汉书·枚皋传》又记载说:“皋不通经术,谈笑类俳倡,为赋颂,好嫚戏,以故得媟黩贵幸。”扬雄晚年也自悔作赋“颇似俳优淳于髡、优孟之徒……于是辍不复为”(《汉书·扬雄传》)。赋家仅仅以“俳优”的角色来赢得封建最高统治者的宠幸,其作品的价值自然就不可能高到哪里去。而与之相比,包括《诗经》在内的“六经”经过汉代最高统治者的推崇和倡导,已经跻身于国家意识形态的主流地位。封建统治阶级以经术治国,朝廷诏令和群臣奏议也无例外地以经义为准的,甚至形成了“以《禹贡》治河,以《洪范》察变,以《春秋》决狱,以《三百五篇》当谏书”的政治决策机制。[2]在赋体文学与作为封建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的《诗经》之地位如此悬殊的情况之下,需要依傍《诗经》来抬高赋体文学的地位。“经禀圣裁,垂型万世,删定之旨,如日中天。……盖经者非他,即天下之公理而已。”[3]在儒教社会政治体制中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一旦赋体文学与《诗经》相提并论,赋体文学作者类似俳倡的卑微地位自然就会得到彻底的改变。
汉儒论赋依傍《诗经》,并未能够抬高赋体文学的地位。因为像汉儒这样依经立论,非但不能抬高赋体文学的地位,相反还是对赋体文学的一种贬低。这主要是因为汉儒拘于狭隘的经学立场,而无视汉代新兴的赋体文学有别于作为儒家经典《诗经》的新特点。以今天的眼光来看,汉代的赋体文学,完全称得上是具有鲜明的自觉倾向的文学创作,这类作品“包括宇宙,总览人物”,体物状貌、铺陈名物、酌采摛文、穷形尽相,追求形式之美,已经充分彰显此期文学创作正在逐步摆脱经学附庸的地位,已成为此期文学自觉的一个重要表征。而汉儒论赋所依傍的《诗经》,经过儒学经生的接受和阐释,已经不是反映原初先民生存状态和心理愿望的文学文本,而是经学家用以阐发微言大义,附会以伦理道德教化内容的政治性文本。用这种被经学家歪曲的儒教政治性文本来比附汉代新兴的赋体文学,当然不可能正确认识和把握汉赋独特的意义和价值,因而也就不可能真正抬高赋体文学的地位。
二、从儒家的政教文学观出发,强调赋体文学的讽谏作用
注重文学与政治的关系,强调文学的道德教化功能和美刺讽谏作用,是儒家政教文学观的核心内容。而儒家政教文学观的形成则经历了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
孔子对文学多方面的作用特别是社会政治作用的认识,为汉代儒家政教文学观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大约形成于西汉前期的《礼记·乐记》对乐与现实政治的对应关系作了更为精确的揭示:“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在此基础上,《礼记·乐记》还进一步阐述了乐的政治教化功能:“是故先王之治礼乐也,非以极口腹耳目之欲也,将以教民平好恶,而反人道之正也”(《礼记·乐记·乐本》);“乐也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先王著其教焉。”(《礼记·乐记·乐施》)明确指出统治者治乐的目的是为了“教民平好恶”、“善民心”,即通过乐对心灵的陶冶来节制人的感情、规范人的思想行为,从而完成对平民百姓实施伦理道德教化的任务。汉儒解说《诗经》的代表作《毛诗序》继续承接《乐记》的理论观点,强调文学的政治教化作用:“情发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故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没教化,移风俗。”《毛诗序》还以“美”、“刺”说《诗》,进一步强化了文学的“美刺”“讽谏”功能:“上以风化下,下以讽刺上,主文而谲谏”;“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自此,完整的儒家政教文学观便建立起来了。而注重文学与政治之间的紧密关系、强调文学的道德教化功能和美刺讽谏作用,遂成为汉代儒学之士的共识。也就是在这样一种理论背景之下,汉代的一些赋论家从儒家的政教文学观出发,极力强调赋体文学的讽谏作用,并且把它作为衡量和评价赋体文学作品质量高下的根本标准。
司马迁就是以“讽谏”的标准来评价司马相如的《子虚》、《大人》等赋作的。其《太史公自序》云:“《子虚》之事,《大人》赋说,靡丽多夸,然其旨讽谏,归于无为。”尽管司马迁对司马相如赋作褥丽铺张夸饰的缺点有所不满,但总体上又持肯定的态度,根本原因就在于司马迁认为司马相如的作品往往卒章显其志,具有明确的讽谏意旨。在《史记·司马相如列传》里,司马迁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上读《子虚赋》而善之,……乃召问相如。相如曰:‘有是。然此乃诸侯之事,未足观也。请为天子游猎赋,赋成奏之。’……故空籍此三人为辞,以推天子诸侯之苑囿。其卒章归之于节俭,因以讽谏。”
张衡是东汉著名的辞赋作家,其《二京赋》铺写京都景象,规模巨大,为汉赋中的精品。张衡的赋体文学创作依然遵循着汉赋篇末寄讽的套路,范晔《后汉书·张衡传》对此亦有记载:“永元中,举孝廉不行,连辟公府不就。时天下承平日久,自王侯下,莫不愈侈,衡乃拟班固《两都》,作《二京赋》,因以讽谏。”
同司马迁、张衡对赋的讽谏作用的重视和强调相比,扬雄的理论观点更具代表性。扬雄早年热衷于辞赋,晚年深悔,据《汉书·扬雄传》载:“雄以为赋者,将以风也,必推类而言,极靡丽之辞,闳侈钜衍,竞于使人不能加也,既乃归之于正,然览者已过矣。往时武帝好神仙,相如上《大人赋》欲以风,帝反缥缥有凌云之志。由是言之,赋劝而不止明矣。又颇似俳优淳于髡,优孟之徒,非法度所存,贤人君子诗赋之正也,于是辍不复为。”扬雄认为,汉赋极力以繁褥的辞藻和铺张的描写去愉悦读者,不能收到讽谏的作用,反而产生欲“讽”反“劝”的后果。而且也正是因为他发现用赋这种形式根本不可能达到讽谏的目的,所以他晚年才毅然决然地放弃了他早年所钟爱的辞赋创作。在《法言·吾子》中,扬雄也表达了类似的看法:“或问:吾子少而好赋?曰:然。童子雕虫篆刻。俄而曰:壮夫不为也。或曰:赋可以讽乎?曰:讽乎!讽则已;不已,吾恐不免于劝也。或曰:雾縠之组丽。曰:女工之蠹矣。”在扬雄看来,尽管赋像华丽的丝织品一样因其形式美能够给人带来审美愉悦,但又因其讽谏意义的微弱而“不免于劝”,反而起了相反的作用,因而对这种在他看来徒具形式美而缺少讽谏意义的赋体文学样式坚定不移地予以否定。在此基础上,扬雄又把赋分为“诗人之赋”和“辞人之赋”两种:“或问:‘景差、唐勒、宋玉、枚乘之赋也益乎?’曰:‘必也淫。’‘淫则奈何?’曰:‘诗人之赋丽以则,辞人之赋丽以淫。如孔氏之门用赋也,则贾谊升堂,相如入室矣。如其不用何?’”(《法言·吾子》)“丽以则”是说诗人之赋虽褥丽华美但符合美刺讽谏的原则,“丽以淫”意为辞人之赋惟有过度浮艳的辞藻而无益于教化之用。很显然,扬雄是从儒家的政教文学观出发来肯定前者而否定后者的。
扬雄不仅从理论上极力强调赋的讽谏作用,而且还把这种思想贯穿到他一度钟情的赋体文学的创作中去,他撰写的《甘泉》、《羽猎》、《长杨》、《河东》四赋即是他这种思想的产物:《甘泉赋序》批评统治者为求“继嗣”而搞的隆重的祭祀活动不可能有好的结果,因而“还奏《甘泉赋》以讽”;[4]《羽猎赋序》批评统治者“甲车戎马,器械储偫,禁御所营,尚泰奢丽夸诩”,认为这样不是“裕民”而是“夺民”,“非尧舜成汤文王之意”,所以“聊因《羽猎赋》以讽之”[5];《长杨赋序》对统治者为了“大夸胡人”而发动的大规模的围猎活动持否定态度,认为这会带来“农民不得收敛”的恶果,因此“上《长杨赋》,聊因笔墨之成文章,故籍翰林以为主人,子墨为客卿以讽”[6];《河东赋序》则对统治者搞的大规模的祭祀活动提出质疑,“以为临渊羡鱼,不如归而结网”,即希望统治者能为国家和老百姓做一些实实在在的有益的事情,而不仅仅停留在对先帝功德的追思上,于是“上《河东赋》以劝”[7]。所有这些都充分说明,扬雄自己的辞赋创作的确是有意识地将讽喻的义旨寄于其中的。
从文学与现实的关系来看,汉儒评赋特别看重文学在讽刺、批判不良政治和改造不合理现实方面的作用,应该说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他们又完全无视汉赋作为一种新兴的文学样式在艺术和审美方面的新特点,甚至将这些特点笼统地斥为“丽以淫”而加以排斥,仅仅单方面地强调赋的讽谏作用,这就充分暴露出儒家功利主义文学接受观的狭隘和片面。
三、以儒家功利主义的文学接受观为标准,对赋体作家、作品进行价值评判
儒家功利主义的文学接受观,是汉儒在分析和评价汉赋时所持的根本标准和尺度,它与儒家的政教文学观在精神实质上是一致的,其基本内核就是对美刺讽谏的政治功能的强调。从汉代赋论家对赋体作家、作品的评判来看,其最终结果很不一致:既有肯定,也有否定。但无论肯定与否定,他们所持的标准完全一样。下面我们主要通过对王充和班固有关赋体作家、作品评论的分析来说明这一点。
王充是汉代赋论家中比较多地受到儒家尚用文学观影响的,他特别重视和强调文章写作应有益于社会政治和道德教化。其《论衡·对作篇》云:“贤圣之兴文也,起事不空为,因因不妄作。作有益于化,化有补于正……。”这里所说的“有益于化”、“有补于正”,就是要求文学应该为政治教化和树立社会正气服务。王充还认为像这样有益于社会政治教化的文章应该多多益善:“为世用者,百篇无害;不为用者,一章无补。”(《论衡·自纪篇》)正是上述功利主义的文学观决定了王充在评论汉赋时采用了与汉儒说《诗》完全相同的标准:汉儒说《诗》强调的是“美”与“刺”,王充论赋强调的则是“颂”与“讽”。
王充所谓“颂”,是要求赋体文学应该以歌颂统治者的功德和粉饰现实为主,应该为现存的社会政治制度唱赞歌。基于这种认识,王充对凡是符合这一要求的赋家和赋作,屡屡予以热情的肯定:《论衡·须颂篇》云:“唯班固之徒称颂国德,可谓誉得其实矣。颂文谲以奇,彰汉德于百代,使帝名如日月,孰与不能言,言之不美善哉!”《论衡·佚文篇》云:“永平中,神爵群集,孝明诏上《爵颂》。百官颂上,文皆比瓦石;唯班固、贾逵、傅毅、杨终、侯讽五颂金玉,孝明览焉。夫以百官之众,郎吏非一,唯五人文善,非奇而何?”《论衡·宣汉篇》亦云:“今上、上王至高祖皆为圣帝矣。观杜撫、班固所上《汉颂》,颂功德符瑞,汪濊深广,滂沛无量,逾唐虞,入皇域,三代隘辟,厥深洿沮也。”
王充所谓“讽”,则是要求赋体文学应该充分发挥讽谏教化的作用,对不符合这个标准的赋家赋作,王充一律予以了严厉的批评和彻底的否定:《论衡·定贤篇》云:“以敏于赋、颂为弘丽之文为贤乎?则夫司马长卿、扬子云是也。文丽而务巨,言眇而趋深,然而不能处定是非,辩然否之实。虽文如锦绣,深如河、汉,民不觉知是非之分,无益于弥为崇实之化。”《论衡·谴告篇》亦云:“孝武皇帝好仙,司马长卿献《大人赋》,上乃仙仙有凌云之志。孝成皇帝好广宫室,扬子云上《甘泉颂》,妙称神怪,若曰非人力所能为,鬼神力乃可成,皇帝不觉,为之不止。长卿之赋如言仙无实效,子云之赋言奢有害,孝武岂有仙仙之气者?孝成岂有不觉之惑哉?然即天之不为他气以谴告人君,反顺人心以非应之,犹二子为赋颂,令两帝惑而不悟也。”
可见,尽管王充对赋体作家和作品有褒有贬,但其评判标准却十分一致,这就是一切为了“世用”的狭隘的功利主义的文学接受观。
班固也深受儒家经学“成人伦、助教化”传统观念的影响,极力强调赋体文学应该具备美刺讽谏的政治教化作用。其《两都赋序》云:“或曰:赋者,古诗之流也。昔成康没而颂声寝,王泽竭而诗不作。大汉初定,日不暇给。至于武、宣之世,乃崇礼官,考文章,内设金马石渠之署,外兴乐府协律之事,以兴废继绝,润色鸿业。是以众庶悦豫,福应尤盛。《白麟》、《赤雁》、《芝房》、《宝鼎》之歌,荐于郊庙。神雀、五凤、甘露、黄龙之瑞,以为年纪。故言语侍从之臣,若司马相如、虞丘寿王、东方朔、枚皋、王褒、刘向之属,朝夕论思,日月献纳。而公卿大臣御史大夫倪宽、太常孔藏、太中大夫董仲舒,宗正刘德、太子太傅萧望之等,时时间作。或以抒下情而通讽谕,或以宣上德而尽忠孝。雍容揄扬,著于后嗣,抑亦雅颂之亚也。故孝成之世,论而録之,盖奏御者千有余篇,而后大汉之文章,炳焉与三代同风。”[8]同样是以儒家的“美”“刺”原则来规范和要求汉赋,他所说的“宣上德而尽忠孝”,就是颂美;所谓“抒下情而通讽谕”,就是刺过。在班固的眼中,包括司马相如在内的群臣所作之赋正是由于具有了这种颂美刺过的精神,才会被抬高到“雅颂之亚”和“炳焉与三代同风”的地位。
如果说班固因为汉赋具有颂美刺过的精神而从总体上予以肯定的话,那么,班固对司马相如等赋家、赋作的具体评论又常常显得自相矛盾,前后抵牾。一方面,班固在《汉书·艺文志》里对以司马相如为代表的汉代赋家给予了严厉批评:“其后,宋玉、唐勒;汉兴,枚乘、司马相如,下及扬子云,竞为侈丽闳衍之词,没其讽喻之义。是以扬子悔之,曰:‘诗人之赋丽以则,辞人之赋丽以淫。如孔氏之门用赋也,则贾谊登堂,相如入室矣,如其不用何!’”这实际上是认同并发挥了扬雄的观点,以为枚乘、司马相如和扬雄早年的赋作徒有繁缛华丽的辞藻而完全失去古《诗》讽谕之义,因而予以彻底的批判和否定。另一方面,班固又在其他的地方为以司马相如为代表的汉赋作家作辩护:“赞曰:司马迁称‘《春秋》推见至隐,《易》本隐以之显,《大雅》言王公大人,而德逮黎庶,《小雅》讥小己之得失,其流及上。所言虽殊,其合德一也。相如虽多虚辞滥说,然要其归引之于节俭,此与《诗》之讽谏何异?’扬雄以为靡丽之赋,劝百而风一,犹骋郑卫之声,曲终而奏雅,不已戏乎!”(《汉书·司马相如传》)班固在这里实际上表达了与扬雄很不一样的看法:司马相如的赋作具有与古《诗》同样的讽谏作用,它也可以对社会现实政治发生积极的影响,因此应该受到肯定性的评价。
显然,这种矛盾的根源就在于汉儒所信奉的儒家狭隘的功利主义的文学接受观。汉代是一个“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意识形态大一统的社会,此期经学风靡一时,取得了至高无上的地位,汉代文人不能不受到这种大一统的意识形态的影响,他们对赋体文学的认识和研究也就笼罩在经学的阴影之中。扬雄、王充和班固等人在评价汉赋时,动辄以经书为准绳,并且无一例外地要以政治教化的标准来取代艺术的标准,要极力强调赋体文学的美刺讽谏作用而无视作品的艺术特点和审美作用。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汉儒对汉赋的接受不是文学的接受,而是纯粹经学的接受,这是汉代出现的又一种耐人寻味的文学接受的异化现象,值得我们认真地加以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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