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定义库_图书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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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国家图书馆2005-2008年战略规划曾以“重新定义图书馆”(Redefining the Library)为主题引起世界关注。2009年8月,国际图联在意大利都灵召开卫星会议,其主题为“作为场所与空间的图书馆”。2010年6月,美国研究图书馆协会(ACRL)发布《2010年学术型图书馆十大趋势调研报告》,其中第十个趋势是“图书馆的定义将随着物理空间的重塑和虚拟空间的拓展而改变”。今天,重新定义图书馆不仅仅是图书馆现实的呼声与“与时俱进”的要求,而且是图书馆理论发展的必然,也是理论创新的要求。

1 超越第三代图书馆

在定义图书馆之前必须充分认识图书馆,从1932年杜定友提出的“图书馆有书、人、法三个要素”到刘国钧《图书馆学要旨》提出的“图书、人员、设备和方法”四要素,再到1957年刘国钧在《什么是图书馆学》进一步补充形成的“读者、图书、领导与干部、工作方法、建筑与设备”五要素,不仅对图书馆的基本构成作了高度的概括,也反映了从近代图书馆向现代图书馆转变的一个重要标志,即在图书馆的要素中,“书”首位逐渐被“人”首位替代,图书馆从“重藏轻用”到“藏用并重”转变。要素说虽然揭示了图书馆的重要方面,且一再增加要素,但始终不能涵盖图书馆的全部内容,而且,要素说只有要素的罗列(排序),却没有呈现要素间的结构,因而难以形成对图书馆准确而全面的认知。

笔者认为,对图书馆的认识不应当停留在一个面上(各要素及其联系),而应当全方位认识图书馆,建立图书馆的立体模型。从2008年开始,我给基层图书馆馆长培训班讲《基层图书馆资源建设与服务》,为强调资源与服务的重要性,指出“没有资源就不是图书馆,没有服务就没有图书馆”。然而,图书馆的业务仅仅有资源和服务仍然不够,还需要对资源和服务进行管理。于是经过分析研究,我提出图书馆的三维空间模型(见图1),第一维是资源(Resources)维,没有资源不可能成为图书馆,图书馆的资源对应文献(Document)、信息(Information)和知识(Knowledge);第二维是服务(Service)维,服务面向读者或用户(User),没有服务可能是藏书楼,不是真正的图书馆;第三维是管理(Management)维,管理出效益,管理依靠图书馆员(Librarian),管理也是发挥资源和服务作用的动力机制,因此,没有管理,不可能成为好的图书馆。这三个维度概括了图书馆全部业务的三大方向,资源是基础,服务是核心,管理是关键。

图1:图书馆的三维空间

第三代图书馆的提法早已有之,国内外从图书馆发展史的角度有过广泛的讨论,中国科学院白国应对三代图书馆进行比较,概括为:从名称上看,第一代叫藏书楼,第二代叫图书馆,第三代叫现代图书馆,或者叫文献信息中心。从职能上看,第一代比较单纯,主要是管理职能,即保管文献;第二代增加了教育职能,即传授知识;第三代又多了一个情报职能,即传递信息和开发智力资源。从性质上看,第一代属于管理性;第二代属于教育性,主要是从事社会教育和终身教育;第三代属于信息性,主要是从事开发信息资源,向社会传播信息和知识。从观念上看,第一代是私有化;第二代是社会化;第三代是信息化。从资源上看,第一代主要是图书;第二代增加了期刊和资料;第三代是信息,包括文本上的信息和网络上的信息。从检索手段上看,第一代主要是目录;第二代增加了题录、文摘;第三代则要求增加检索知识单元,也就是说按文献信息内容的主题检索。从服务上看,第一代基本上是静态服务;第二代进入被动服务;第三代则强调主动、灵活服务。从服务手段上看,第一代是原始的手工服务;第二代进入机械或半机械服务,例如采用升降机、运输车等;第三代采用电子化的手段服务。从服务途径上看,第一代就是借书;第二代进入借书和阅览并重;第三代则要求多样化服务。从服务范围上看,第一代完全是封闭式,即为藏书楼的主人服务;第二代进入半封闭服务,即为比较多的人服务;第三代进入开放式,即为广大人民服务,为全球服务,也就是说实行文献信息资源共享[1]。这里的归纳应该说是比较详细的,反映了我国20世纪末期对于图书馆发展的认识,也是当时社会信息化对图书馆深刻影响的见证。

为充分考虑图书馆的发展史以及20世纪90年代网络快速发展影响下图书馆业务的增长变化,笔者在2002年全国高校图书馆馆长培训班讲课,提出了第四代图书馆,四代图书馆的比较见表1。

1999年白国应指出“我国现在的图书馆正处于第二代和第三代的交汇处”。实际上,20世纪90年代我国已完成了第二代到第三代的转型,是典型的第三代图书馆,此时,世界发达国家已进入到第四代即网络图书馆时代。随着数字时代图书馆形态的多样化,电子图书馆、数字图书馆、虚拟图书馆等成为21世纪的主流形态,复合图书馆(Hybrid Library,1996年提出)的概念由此产生。因此,第四代图书馆称为网络图书馆不如复合图书馆更为准确。

然而,这些划分都没有反映出图书馆内在性质的模式变化。笔者认为,从图书馆存在的模式上有另一种三代划分,图1表达了这一观点,第一代图书馆观是一个“线”的概念,即只有“资源”一维,核心表现为“重藏轻用”,是一种基于文献的图书馆,可简称为“R-D”型;到了第二代,发展为“面”的概念,即由“资源”和“服务”构成的两维,核心表现为“藏用并举”,是一种基于信息的图书馆,可简称为“(R-I)+(S-U)”型;而第三代图书馆是一个立体概念,即由“服务”、“资源”和“管理”三维组成的结构,核心表现为“以人为本”,实质是基于知识的图书馆,可简称为“{(S-U)+(R-K)}(M-L)”,在这一表达式中,“S-U”说明按服务决定资源的“服务导向”和“以用户为中心”的理念,“R-K”说明图书馆馆藏与其说是文献或信息,不如说是知识或知识资源,按知识组织图书馆资源已成为图书馆的主要方向,而“M-L”反映出管理将使图书馆功效呈指数增长,实现图书馆的增值。按照这一划分,即使在一个时代,可以同时存在几种模式,例如,20世纪90年代,既有大量的图书馆表现为第二代,也有第三代图书馆的问世,以及第二代向第三代转型等多种状态。

图书馆的这三种模式都是基于现实环境的图书馆的认识,由于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虚拟社会形态的存在,图书馆的环境复杂多变,由此产生了对第三代图书馆超越,即在从图书馆发展史视角的纵向认识基础上,必须面向现实,从横向上充分认识图书馆。这样纵横结合对图书馆的认识才是全面的。

2 图书馆定义的比较归纳与哲学思考

对图书馆的界定是随着三代图书馆模式的进化而不断发展的。从15世纪开始,Library表示一个藏有图书的建筑物即藏书之所。[2]因此早期的图书馆定义局限于“图书”和“建筑设施”,是对第一代图书馆模式的界定。如《美国图书馆协会图书馆学名词字典》(ALA Glossary of Library Terms)1943年版对图书馆的解释是“一间、一组房屋或一栋建筑,其中储集图书及类似资料,加以组织管理,以供阅览、参考及研究需要者”。《不列颠百科全书》(Encyclopedia Britannica)1972年第14版定义为“图书馆乃一方便利用而加以整理的有关书写、印刷或其他图书资料(包括影片、幻灯片、唱片及录音带等)之集藏”。《法国大百科全书》(1972年版)定义为“图书馆是按一定顺序将各种文献归类收藏起来的场所”[3]。日本《广辞苑》的解释:“图书馆是搜集、整理、保管大量书籍,供需要的公众阅览和利用而提供的设施”[4]。这些定义因为停留在图书馆作为表象的认识上,早已过时。也是因为这些界定,长期影响着社会对图书馆“建筑物”的刻板印象。

从认识图书馆到定义图书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也是认识升华的必然。国内外关于图书馆定义众说纷纭。1987年于鸣镝运用归纳法,将图书馆的定义归纳为“十说”[5],即:社会大脑说(以杜定友和巴特勒为代表)、继承创造说(以卡尔斯泰特为代表)、生长机体说(以阮冈纳赞为代表)、自由使用说(以俞爽迷为代表)、共同使用说(以刘国钧为代表)、阅读组织说(以丘巴梁为代表)、科教文机构说(以北大和武大1981年版《图书馆学基础》为代表)、知识交流说(以谢拉为代表)、中介机构说(以吴慰慈、邵巍1985《图书馆学概论》为代表)、信息系统说(以黄宗忠为代表)。黄宗忠《图书馆学导论》(1988年)认为“图书馆是对信息、知识的物质载体进行收集、加工、整理、积聚、存贮、选择、控制、转化和传递、提供给一定社会读者使用的信息系统。简言之,图书馆是文献信息的存贮与传递中心”[6]。来新夏主编《图书馆学情报学档案学简明辞典》(1991年)“图书馆”词条列举了国内外较有影响的定义10种,大多为关于以文献为中心的社会机关、文化机构等传统说法,也加入了信息系统的现代说法。从基于文献的图书馆观升华到基于信息的图书馆观,代表了对第二代图书馆模式的认识以及20世纪80年代的理论总结。

在20世纪,图书馆定义处于以比较归纳为基础的不同视角的认知。到了21世纪,开始了对图书馆的重新认识,于鸣镝2001年提出图书馆社会角色重新认识,将图书馆认知归纳为四个方面“图书馆是资讯集合场;图书馆是知识贮存库;图书馆是知力供应站;图书馆是文化有机体”[7],综合了“信息”、“知识”、“知力”、“文化”四个视角与图书馆的关系,以及图书馆在这些方面的独特作用。但这些还算不上图书馆的定义,只能是新时期图书馆功能的新认识。

要定义图书馆,必须准确把握“图书馆是什么”这一哲学命题。2002年,蒋永福和张红艳在于鸣镝“十说”基础上,从哲学角度,提出四个命题:图书馆是人类知识的公共记忆装置;图书馆是提供客观知识服务的公共场所;图书馆是组织客观知识的社会组织;图书馆是体现人类自由与平等理想的圣地。[8]这四个命题主要是从客观知识的角度认识的,强调图书馆的“公共性”,体现了图书馆特别是公共图书馆的价值观。

其实,将“人类记忆植入图书馆”这种具有哲学意义的认识早已存在。早在1928年杜定友就指出“图书馆的功用,就是社会上一切人的记忆,实际就是社会上一切人的公共脑子”[9]。而1912年获得哲学博士学位的美国图书馆学家巴特勒将科学方法系统引入对图书馆的研究,1933年提出了图书馆的全新定义“图书是保存人类记忆的社会机制(social mechanism),而图书馆是将人类记忆移植于现在人们的意识中去的社会装置(social apparatus)”[10]。1954年德国图书馆学家卡尔斯泰特(Peter Karstedt)在《图书馆社会学》中指出“图书是客观精神的载体,图书馆则是客观精神得以传递的场所”[11]。由此,关于图书馆的认识在20世纪上半叶就已在哲学层面上建立起来“人类记忆——客观精神”范畴,成为图书馆知识观的理论基础和认识根源。

吴慰慈等的《图书馆学概论》作为国内20多年来最有影响的教科书,对图书馆定义的变化反映了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升华。《图书馆学概论》(1985年)定义为“图书馆是搜集、整理、保管和利用书刊资料,为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服务的文化教育机构”,将文化提到了重要位置,并提出了“图书馆是中介性机构”的命题。17年后的《图书馆学概论(修订本)》(2002年)承认1985年的定义反映了20世纪90年代以前人们对图书馆的认识,它是对传统图书馆本质的概括。而且认为由于信息技术与图书馆发展已相当充分,给图书馆下一个普适定义的时机已经成熟,因而将图书馆定义为“图书馆是社会记忆(通常表现为书面记录信息)的外存和选择传递机制。换句话说,图书馆是社会知识、信息、文化的记忆装置、扩散装置”[12]。2008年出版的修订二版一字未改地重申了对图书馆的认识并坚持这一定义。[13]这一定义与巴特勒、杜定友的认识以及徐引篪和霍国庆的“图书馆是人类社会能动的记忆系统”[14]的观点一脉相承,只不过徐引篪和霍国庆从信息的角度给图书馆下了定义。

3 图书馆认识的知识学派与文化学派

在图书馆的认识发展史上存在着多种视角,包括从文献、信息、知识、文化、社会及其他各种视角,形成了关于图书馆的不同定位,笔者将主要的观点归纳为表2。

在理论研究上,图书馆各种认识的存在有技术学、管理学、社会学、交流学等多种学派。“图书馆学理论研究有两种路向,一种是信息的研究路向,一种是知识的研究路向。这两种研究均起始于80年代初”[15]。到了20世纪90年代,信息学派成为图书馆认识的主流,最为典型的是徐引篪和霍国庆的观点,从信息的角度认识图书馆,借鉴切尼克所述的“为利用而组织起来的信息集合”或者说是一种信息资源体系,认为图书馆的实质是一种动态的信息资源体系,提出“图书馆可定义为:针对特定用户群的信息需求而动态发展的信息资源体系”[16]。到21世纪,随着信息化向知识化的发展态势,知识学派和文化学派逐渐成为对图书馆认识的主流。

图书馆作为文化的一个部分以及在文化传承上的作用,国内外早已有深刻的认识,因此文化学派有着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悠久的历史渊源。而对我国影响最大的莫过于苏联的图书馆理论,如《苏联大百科全书》将图书馆定义为“图书馆是组织社会利用出版物的文化教育和科学辅助机关”[17]。在苏联的影响下,我国公共图书馆的主管早已由教育部门(通俗图书馆)转到了文化部门,还一度赋予了图书馆的阶级属性,如“图书馆是通过收集、整理、保管、流通和宣传图书资料,为一定的阶级利益和一定的政治路线服务的一个文化教育机关”[18]。在建国以后的30年里,我国经历了阶级性和去阶级性的认识过程。对于图书馆的基本认识打上了“文化”以及“教育”、“科学”的烙印,成为我国20世纪80年代的代表性观点,如北京大学图书馆学系和武汉大学图书馆学系合编的《图书馆学基础》(1981年)给图书馆所下的定义“图书馆是搜集、整理、保管、传播和利用图书情报资料,为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服务的科学、教育、文化机构”,将图书馆定位于“科学、教育和文化”范畴。有关图书馆定义的讨论众多,如梁林德给图书馆的定义“图书馆是这样一种社会组织:帮助读者利用藏书的科学、教育、文化性质的服务机构”。这一解释中包含了三层含义,是对图书馆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本质属性和所有图书馆共性的概括表述[19]。实际上,这些界定限于对第一代图书馆向第二代图书馆过渡的认识,都较传统,不能全面概括图书馆的变化与本质。

知识学派来源于对知识宝库的认识,如美国学者J·贝克在《情报学浅说》中强调的“图书馆一直是我们的主要知识宝库”[20]。从理论上建立的知识学派阐述了信息与知识的关系,是对信息学派的超越。彭修义较早从知识的角度认识图书馆,在图书馆视角的“知识学”研究基础上,认识到“对图书馆来说,信息是向导,知识才是本质”,认为20世纪20~30年代、50~60年代两个时期是第一代图书馆事业,改革开放以后进入第二代图书馆事业,还提出第三代图书馆事业、图书馆专业与图书馆科学(以文献知识学为标志)的超前探索与建设问题。[21]知识学派从20世纪的知识论到知识交流论、知识组织论以及21世纪的知识集合论、知识管理论和知识资源论[22],对图书馆的知识认识不断加强。

4 从“组织——中心”到“场所——空间”

图书馆被社会认识,最初的界定是从组织机构的视角认识的,图书馆是社会的重要组织。刘国钧在其所著《图书馆学要旨》(1949年)中指出:“图书馆乃是以搜集人类一切思想与活动之记载为目的,用最科学最经济的方法保存它们,整理它们,以便社会上一切人使用的机关”。而卡尔斯泰特《图书馆社会学》(1954年)的观点是“图书馆就是使文化的创造和继承成为可能的社会机关”。

美国著名图书馆学家谢拉(J.H.Shera)从社会学认识图书馆,对图书馆作为组织的认识最为深刻,他发表《公共图书馆的基础》(1949年)、《图书馆学的社会学基础》(1971年)、《图书馆学引论》(1976年)等,在《图书馆学基本原理》中认为“图书馆作为一个社会有机体而存在”,“图书的集合并不等于图书馆,图书馆也不仅仅是保存图书的地方,这里所说的图书馆是一个组织,是一个保存和便于利用的文字记载系统。它是一种社会工具,在对任何社会和文化都非常重要的交流网中起着联系的作用”,其“社会认识论”“把知识用书面记录的形式积累起来,并通过个人把它传递给团体的所谓书面交流的机关就是图书馆”。其将现代图书馆作为一套由一个行政部门领导的三个相互关联和相互依存的部分(搜集、组织、服务)组成的体系,至今还有图书馆组织的指导意义。

图书馆作为组织的认识从文化教育机构发展到信息机构的界定,获得了广泛的认同,但“机构”的认识使图书馆的发展受到了局限,在一段时间,图书馆作为中心的概念被强化,图书馆不仅是“终身教育和文化娱乐中心”,而且是“信息传播与交流中心”[23]。

然而,随着“去中心化”理论对图书馆的作用,图书馆系统或图书馆中心正在发生变革。

20世纪末期,开始对图书馆社会角色的重新认识。图书馆被认为是一种场所(place),一种空间(space)。

(1)图书馆作为学习和文化场所

场所的概念很早就有,俞爽迷《图书馆学通论》(1936年)就说过“图书馆是收集有益的图书,随着大众的知识欲望,用最经济的时间,自由使用的地方”。只不过20世纪末为突破组织的局限而再度强调。台湾学者顾敏指出:图书馆是一个运输知识的通道,图书馆是一个供应知识的单位,图书馆是一个分享知识的场所。[24]美国的克劳福德(W.Crawford)和戈曼(M.Gorman)也指出:“图书馆是保存、传播、利用记录在各种媒体上的知识的场所,是为人们获取广而深的知识服务的”,“图书馆还是一个学习的场所,是用户认知发生变化的地方”。

目前,关于数字时代图书馆的角色到底是什么,仍然存在着争论。有些人认为图书馆将转变为学习和信息中心;而有的人则坚持说,除了作为信息技术存储资源的场所之外,图书馆仍然是编目和图书借阅的物理场所。[25]

《2010年学术型图书馆十大趋势调研报告》指出:图书馆正在扩展其虚拟空间,减少用于藏书的图书馆空间,并重新规划以利于学生使用。“图书馆作为场所”(Library as Place)的概念对于学生、科研人员和许多教工来说仍然重要。有些图书馆还增设了写作、辅导和媒体中心以提供多种学术支持服务。[26]

从现实上看,图书馆从强化“组织”概念发展到强化“场所”概念。1994年,美国加州州立大学新建蒙特利湾分校时,开设了一个没有藏书的虚拟图书馆,引起了轰动。当时很多人相信,物理形态的图书馆马上就要消亡了。但在2008年,该校新建了一座1万多平方米的图书馆,其网页上还出现了一条标语——“作为场所的图书馆”(library as place)。吴建中在南京图书馆百年庆典论坛发言说,图书馆作为一个文化场所是不可缺少的,走遍全球都会发现,图书馆往往都是一个城市最值得骄傲的公共建筑,是激励人们不断学习和追求的最佳场所。[27]

(2)图书馆作为第三空间

“第三空间”(Third Place)最早是由美国社会学家雷·奥登伯格(Ray Oldenburg)1989年在The Great Good Place(被译为“绝好的地方”、“绝对的权利”、“第三空间”)书中提出来的,他从社会学的角度将社会空间分成三个空间,居住或家庭为第一空间,职场或工作为第二空间,而不受功利关系限制的,像城市中心的闹市区、酒吧、咖啡店、图书馆、城市公园等称为第三空间,具有公共交流、自由宽松便利、积聚资源和人气等特征。2009年,国际图书馆界提出图书馆可作为第三空间的命题,很快被广泛接受,例如,加拿大满地可图书馆馆长贝迢姆将图书馆比作是民众家和工作单位之外的第三个重要去处之一。耗资1.42亿元的满地可图书馆于2005年开业,有20万电子书,会员过去5年里增长了17%,现有28.6万名会员,会员年访问量达300万人次,是加拿大最繁忙的法语图书馆。[28]

我国已有一些文献探讨图书馆作为第三空间的价值。杭州图书馆正在打造“第三文化空间”,其目标是打造一个集学习空间、空流空间、创意空间、展示空间、娱乐空间于一体的“第三文化空间”。

舒茨(P.J.Schoots)曾将公共图书馆称为市民的第二起居室,“第二起居室”生动而形象地刻画了公共图书馆在现代社会中的地位和市场心目中的价值,拉近了公共图书馆与市民之间的距离。[29]“第三空间”的说法与“第二起居室”有相通之处,都是阐明图书馆对于个人的社会价值,但第三空间比第二起居室更明确了社会分层的图书馆准确定位以及图书馆的不可替代性。

(3)图书馆作为公共空间

与第三空间的观点相似,为强调图书馆的公共性,图书馆被认为是公共空间。《公共图书馆和社区凝聚力发展指标》指出“图书馆以免费鼓励人们进入图书馆建筑,并在行为准则方面对读者赋予极少的期望。作为一个居民日常的正式和非正式场合的互动空间,图书馆显示了其巨大的潜力”。范并思认为“管理者和理论家可能没有意识到,图书馆是社会的一个公共空间,它的每一处开放场所也是公共空间,每一位社会成员都有权进入这些公共空间,平等地享受图书馆的服务”。他在介绍国外学者关于公共图书馆作为公共空间的论述基础上,强调公共图书馆是最理想的促进社会包容的公共空间之一。[30]

(4)图书馆作为知识空间

图书馆作为一种空间,第三空间只反映出图书馆对于个人的重要位置,公共空间也只反映了图书馆的公共性质,都不能说明图书馆的基本特征。王子舟认为图书馆的本质是知识集合,将图书馆称为“开放的公共知识空间”[31],将公共空间与知识结合在了一起。

图书馆已从传统图书馆的一个空间(物理空间)向今天的两个空间(物理空间与数字空间)转变,这两个空间对应社会中的现实与虚拟,知识将这两个空间紧密联结起来。在这一知识空间,图书馆员建立知识的获取、传播、利用的平台与工具、环境、条件,不再是单纯的面向用户的提供者,其自身也是知识的再创造者和再利用者;用户将知识的获取、传播与利用嵌入到工作、职业、个人发展、组织行为与社会环境中,不再仅仅是单纯的知识创造与利用者以及知识空间的受益者,而且是知识空间建设的参与者。

建立在这一概念基础上,图书馆将从知识空间向智慧空间发展。英国国家图书馆2005-2008年战略规划指出“图书馆传统上作为收集和组织信息,使之更自由获取知识、为子孙后代保存思想记录而存在”,而由于今天的信息泛在以及世界的变化,将国家图书馆的意义重新界定为“创造公共和经济价值,加固研究基础并帮助人们增进知识以丰富生活”[32]。其2008-2011年战略规划又将主题确定为“促进世界知识”(advancing the world's knowledge),而美国国会图书馆2008-2013年战略规划的主题提升到“提高人类的认知与智慧”(to further human understanding and wise)。

5 从发展的视角重新定义图书馆

印度图书馆学家阮冈纳赞(S.R.Ranganathan)1931年在《图书馆学五定律》中提出的“图书馆是一个生长着的有机体(a growing organism)”至今还有着重要意义。

无论从图书馆历史的角度,还是从图书馆现实的角度,图书馆是一个发展的概念。这里的发展应有两层意义,一方面图书馆从雏形到成熟,处于不断成长中,正是阮冈纳赞所谓的图书馆基本定理。还有另一方面,图书馆如同生物有机体一样,在渐变的过程中也会发生质的改变,出现转型、蜕变或者变异,今天的图书馆已经呈现出如同生物多样性的多种形态并存的局面。

自从网络出现以后,特别是数字图书馆的快速发展,传统图书馆就一直面临着生存的威胁,有关“无纸世界”、“图书馆消亡论”一直争论不断,图书馆藏书与虚拟馆藏、拥有与存取、纸本阅读与数字阅读、物理图书馆与数字图书馆的矛盾冲突日益加剧。

当互联网对图书馆的冲击还远未消退,又迎接了物联网时代,对互联网技术延伸和扩展,能实现对物体的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2010年物联网进入政府工作报告,有人认为,物联网时代的RFID智能图书馆是“第三代图书馆”,推动图书馆传统服务手段的全方位突破和变革,开创了图书馆管理服务的新时代[33]。

总体来看,图书馆出现的泛在化、移动化、智能化是图书馆发展的新方向。图书馆ATM、城市街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和各种类型自助服务与图书馆(self-library)被称为“无人值守图书馆”、“第三代图书馆”,已成为现实快速发展的新形态,对传统物理图书馆影响极大。而正在兴起并发展的手机图书馆、移动图书馆服务,将从根本上改变图书馆的理念与方式方法,也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对图书馆的认识。

无论如何改变,一方面,图书馆的内核即关联文献、信息和知识的要素保持着相对的稳定性,图书馆在知识自由获取、文化传承等方面的角色与使命更为重要。美国图书馆协会认为,自由交流对于一个自由社会和一种创造性的文化至关重要。虽然文化和其他方面正在发生着巨大转变,但有一点从未改变——在信息和思想的开放和自由获取过程中,图书馆必将发挥核心作用。[34]

图书馆外在环境影响与内在变化的交织使得图书馆认识更加复杂化,从定位上,文献的定位已被信息、知识、文化等的定位所取代,如同一些学者认为的“‘文献’一词已不能用来指称图书馆所处理的所有信息资源,与此同时,‘文献信息’也只能结束其短暂的历史使命”[35],而知识的定位相对较为准确;从表现特质上,建筑设施的概念显然是陈旧的,组织和场所的概念还有一定作用,而空间的概念因为能够涵盖虚拟与现实两大空间,更具时代感。但是,仅仅从一个视角从一个简单定位去描述和界定图书馆都难以全面,今天的图书馆更多地表现为一种复杂的社会有机体,其突出特征有:(1)社会存在,图书馆是社会的产生,是社会的构件;(2)复合体,由物理图书馆与数字图书馆、组织与场所、多种形态、多种机制复合而成;(3)发展性,图书馆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可持续发展对于图书馆十分重要。如此看来,如果要给出一个恒定不变的图书馆定义是困难的,也是不符合图书馆认识发展的原则,但要基于已有的认识并结合对未来发展的判断,做出一个重新的界定是可行的。因此,笔者结合以上研究,给出图书馆的新定义为:图书馆是通过对文献和信息的收集、组织、保存、传递等系列活动,促进知识的获取、传播与利用,实现文化、教育、科学、智力、交流等多种职能的社会有机体。

从某种意义上说,图书馆是这样一种对象(Object),它的形态可能在未来还会有更大的改变,无论是作为组织机构存在,还是作为中心存在,或是作为一种空间存在,或者是这些并存;图书馆无论是物理存在,还是虚拟存在,将永远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或客观事物而存在着,不变的是其知识性本质,可变的是图书馆的类型、形态、特征等。正如任何一个对象都包含着形式与内容、外在与内在、环境与系统、物理与虚拟之间的相互依存性,图书馆的定义也将随着对图书馆这一社会对象广度与深度的认识,以及概念外延与内涵的变化而不断改变与完善。

6 结语

英国图书馆的“Redefining the Library”引发了全球各类型图书馆的重新定义“运动”,荷兰阿姆斯特丹公共图书馆正在对人们印象中的图书馆重新定义,利用AquaBrowser Library重新构建了图书馆服务网站。[36]2007年11月在深圳举办的“数字图书馆建设与应用研讨会”上,张晓林所作的报告题为“重新定义国家科学数字图书馆”。北京大学图书馆将于2012年11月4-5日举办主题为“变革与走向:重新定义大学图书馆的未来”国际学术讨论会。

理论本来是应当走在实践前面的,而当图书馆发生如此深刻的改变并有可能彻底改变之际,图书馆的定义必须发展并努力追赶到领先实践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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