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用兵驻兵西藏制度的形成、发展和影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西藏论文,清朝论文,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清朝治藏,文武兼备,即推行“兴黄教”策略,极力利用和扶植格鲁派以益治藏,又为平息内乱和抵御外侮曾多次用兵,平定西藏,厘订章程,调整和改革藏事。清朝对西藏的军事始于康熙年间,发展和完善于雍正至乾隆时期,鸦片战争以后,清朝国势渐衰,用兵西藏趋于势弱。清朝用兵驻兵西藏制度是清中央政府治藏的重要内容,是清朝对西藏行使主权,开展政治、军事活动和保卫边疆、安定地方的重要举措。清代历次比较成功地用兵西藏,影响深远,它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加强了西藏地方对中央政权的向心力,推进了西藏地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这一重要课题,学术界专题性的深入研究似还不够,本文拟立足于新的视觉,宏观把握而总揽此事之始终与影响,逐次探研。
一、清初至鼎盛时期用兵驻兵西藏的制度
(一)康熙帝派兵驱逐准噶尔侵扰西藏——清朝用兵西藏制度的创立
清政府始于康熙朝派兵西藏,揭开了对西藏行使政治、军事主权,保卫边疆和巩固国防的历史。在此之前,西藏地方政局纷繁复杂,几经变故,体现如下。
清入关前后,西藏的格鲁派与卫拉特蒙古四部之一的和硕特部首领固始汗联盟,固始汗应其求援,率军入藏,消灭藏巴汗地方政权,统一并控制卫藏,建立甘丹颇章地方政权。固始汗实际成为西藏地方的统治者。
崛起于东北的清王朝深受藏传佛教的影响。1639年(清崇德四年),清政府经藏传佛教高僧伊拉古克三呼图克图的赴清联络,与西藏地方建立联系,并把利用藏传佛教格鲁派以笼络蒙藏人心作为一项战略。1652年(清顺治九年),五世达赖喇嘛应邀觐京,顺治帝待以殊礼,次年(1653年)正式册封他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怛喇达赖喇嘛”,颁发金册、金印。同时,敕封固始汗为“遵行文义敏慧顾实汗”,颁赐金册、金印。从此,历代达赖喇嘛必须经过中央政府的册封遂成为制度。清朝以政教分治的方式赋予固始汗以政治权,其后代亦袭职受封,控制西藏70余年,对安定西藏及加强中央对西藏的治理贡献颇多。
1682年(康熙二十一年)五世达赖圆寂后,第巴·桑结嘉措独擅藏政,蒙藏贵族争权夺利斗争激烈。1690年和1696年,康熙帝亲征噶尔丹,在乌兰布通(今内蒙克什克腾旗境)和昭莫多(今蒙古土拉河与克鲁伦河间)地区两次击溃噶尔丹,从俘虏口中获知五世达赖圆寂和第巴·桑结嘉措沟通噶尔丹等情况。康熙帝十分震怒,敕谕第巴·桑结嘉措将所犯罪行如实奏报。桑结嘉措遣使谢罪,康熙帝考虑再三,为安定西藏政局,“宽宥其罪。”1705年,拉藏汗袭杀桑结嘉措,并呈报清廷废黜其所立之第六世达赖喇嘛仓央嘉措。康熙帝下令将仓央嘉措押解北京,但在“行至西宁口外病故”。拉藏汗另立六世达赖意西嘉措,奏请清廷批准。由于遭到西藏格鲁派集团以及青海蒙古诸部的反对,清朝对拉藏汗失去信任,遂于1709年特派侍郎赫寿入藏协助拉藏汗办理事务,同时于1713年(康熙五十二年)封五世班禅罗桑益西为“班禅额尔德尼”。从此,历代班禅均受中央政府册封也成为一项制度。
西藏政局不安,给新疆的准噶尔部策妄阿喇布坦以乘机插手西藏地方事务的妄想,他联合青海蒙古部落与拉藏汗争夺政教权力。他曾企图延请仓央嘉措去伊犁传教,但遭到了拉藏汗的拒绝。他又煽动和利用拉萨的僧俗信众反对拉藏汗所立的意西嘉措,并扬言将派兵护送灵童格桑嘉措入藏坐床。1716年(康熙五十六年),他派遣策零敦多布率军六千,从新疆叶尔羌入西藏阿里;另遣一队至青海取灵童格桑嘉措,因有清军保护而没有成功。次年(1717年),策零敦多布率军攻入拉萨,杀死拉藏汗,将意西嘉措囚禁。蒙古和硕特部固始汗系控制西藏地方的历史由此结束。
准噶尔军占领拉萨后,“戕害掳掠”、“拆毁寺庙”,将黄教喇嘛“令入红教”,(注:《清圣祖实录》卷281,第1~3页。)烧杀奸淫,无恶不作,激起藏族人民的反抗。清廷闻奏,遂于1718年特命青海总督额伦特、侍卫色楞等率兵从青海进攻,但不幸于喀喇乌苏(即黑河)全军覆没。此后,康熙帝针对诸多王公、大臣不宜进兵的劝言和反对,严肃指出准军占据西藏的危害性和出兵的重要性:“西藏屏蔽青海滇蜀,苟准夷盗据,将边无宁日”。(注:《西藏通览》,转引自牙含章《达赖喇嘛传》第42页。)并说:“朕意此时不进兵安藏,贼寇忌惮,或煽惑沿边番部,将作何处置耶?”(注:丹珠昂奔主编《历辈达赖喇嘛与班掸额尔德尼年谱》,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8年2月版,第210页。)1719年(康熙五十八年),康熙帝命令重组第二次进藏部队。其规模和布置远比第一次用兵巨大,命皇太子允禵为抚远大将军,统帅六师,驻节西宁,调饷征兵,居中调度。平逆将军延信、固原提督马继伯、山东登州总兵官李麟等,率陕、甘满汉官兵,于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四月,从西宁向黑河进兵,并担负护送清朝已册封的七世达赖喇嘛的任务,此为中路。征西将军噶尔弼、四川永宁协副将岳锺琪等率领滇、川、楚、浙满汉官兵,由打箭炉(今康定)进兵拉萨,是为南路。靖逆将军富宁安驻兵巴里坤、阿尔泰(今新疆乌鲁木齐一带),牵制准噶尔不敢向西藏增兵。三路并进,对外“扬称三十万大兵进剿”,(注:《清圣祖实录》卷284,第1~2页。)实际上也达到了“一万二千名”(注:《清圣祖实录》卷286,第23~26页。)以上。
康熙帝还动员滇、川、甘、青各部落、土司及民众担当后勤支战,仅“青海蒙古汗、王、贝勒、台吉等,各自率所部兵,或数千,或数百,随清兵扈送达赖喇嘛入藏,军容甚盛”。(注:牙含章:《达赖喇嘛传》,人民出版社1984年9月版,第43页。)可见动员兵民规模庞大,至少也在一两万人上下。
南路清军从四川出发,一路攻克除都、工布江达、墨竹工卡和达孜,至8月23日,进入拉萨,沿途土司、头人率众投降。噶尔弼占领拉萨后,先把隐藏在三大寺的准噶尔喇嘛101人全部逮捕,将其中的5个头目立即斩首,其余予以监禁。又命令投降的第巴·达仔娃断绝向黑河的准噶尔兵粮食供给,并用他的印信,将策零敦多布处所有西藏之兵“暗地差人前去令其各散”,于是策零敦多布在黑河陷于孤立绝境。
从青海护送七世达赖喇嘛进藏的中路清军,在簿克河、齐嫩果尔、错冒拉等地三次击败了截堵的准藏联军,8月底进驻黑河,策零敦多布率残部由藏北逃回新疆伊犁。9月初,延信护送七世达赖喇嘛到达拉萨,9月15日,在布达拉宫举行了隆重的坐床典礼。这是清朝将政治宣传和军事进击相结合的一次成功演练,赢得了西藏僧俗民众的欢迎。清朝的用兵,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康熙帝为此写了《平定西藏碑文》,立碑于布达拉宫门口“以垂永久”。碑文记述驱准经过,盛赞清军“天兵所临,邪魔扫荡”,“乐土安居”(注:张羽新:《清政府与喇嘛教》,西藏人民出版社1988年9月版,第300页:《平定西藏碑文》。)的历史功绩。它驱逐了准噶尔出西藏,解救了西藏人民,保卫了祖国领土完整,结束了蒙藏贵族在西藏围绕真假达赖喇嘛的权力之争。清军一度组织以延信为首的军事法庭(临时政权),奉旨将假达赖意西嘉措押京处理,稳定了格鲁派僧俗人心。清朝开始采取蒙藏分离和政教分离政策,排除企图继承西藏汗王的罗卜藏丹津一伙青海和硕特部贵族的干扰和反对,彻底废除蒙古汗王与第巴制,选定在“逐准保藏”战争中有功的藏族官员康济鼐、阿尔布巴、隆布鼐、扎尔奈等4人为噶伦,组成西藏地方政府。从此,西藏地方实现了由蒙藏联合掌政向藏族官员单独执政的转变,标志着清朝对西藏实行从间接管理到直接治理的历史性转折。
清朝用兵西藏后即决定在西藏开始驻兵防守。进兵之前,议政大臣等曾议奏:“明年若送达赖喇嘛登禅榻,即令一千步兵前往看守。”(注:《清圣祖实录》卷286,第25~26页。)康熙六十年(1721年)二月,大将军允禵疏奏:“西藏虽已平定,驻防尤属紧要。现今留驻彼处者,扎萨克蒙古兵五百名、额驸阿宝兵五百名、察哈尔兵五百名、云南兵三百名、四川兵一千二百名,以公策旺诺尔布总统管辖”。(注:《清圣祖实录》卷291,第11~12页。)三月,清政府再从云南、四川各调兵500名入藏,这样共计有4000兵丁驻防西藏。不过鉴于西藏政局很快趋向稳定,仅1年左右,除在察木多(今昌都)等处留兵一千驻防之外,其余驻藏兵丁奉命内撤,这是清朝在西藏派驻官兵的开始。
(二)雍正时期对西藏用兵驻兵的强化
1727年(雍正五年),西藏发生了阿尔布巴之乱,清朝再次用兵西藏,这是对西藏的第三次用兵。噶伦阿尔布巴、隆布鼐、扎尔奈是前藏贵族,他们结成宗派与首席噶伦康济鼐以及晋升为噶伦的颇罗鼐“因嫉妒争权,彼此不睦”。(注:《清世宗实录》卷52。)七世达赖之父索南达结娶隆布鼐之二女,他作为后台与阿尔布巴、隆布鼐、扎尔奈互通声息,沆瀣一气,并通力排挤后藏贵族噶伦康济鼐和颇罗鼐。8月,阿尔布巴、隆布鼐、扎尔奈等人谋杀康济鼐,颇罗鼐起兵反抗,双方为争夺权力展开了历时近1年的卫藏战争。
1728年7月,颇罗鼐率兵攻入拉萨,夺取西藏地方统治权力。清廷认为,颇罗鼐获胜则“于西藏有益”,遂派密使将此意通知在藏的僧格和马喇。内阁学士僧格、副都统马喇于1727年被清廷派遣入藏,协助达赖喇嘛、康济鼐等办事,从此有了驻藏大臣之正式设置。(注:清朝曾于1707年(康熙四十八年)派遣侍郎赫寿入藏,“协同拉藏(汗)办理事务”,这被认为是清朝设置驻藏大臣的先声。)颇罗鼐攻入拉萨时,僧格、马喇将达赖喇嘛保护在布达拉宫内,阿尔布巴等即被擒。事件平息后,七世达赖曾向颇罗鼐和清朝为阿尔布巴等人请罪,但遭到了拒绝,这也结下了达赖喇嘛与颇罗鼐家族矛盾不断的根源。
卫藏战争爆发后,清廷即派万余士兵入藏。关于进藏部队的情况,雍正六年(1728年)十一月办理藏务吏部尚书查郎阿等遵旨覆奏:“查陕省进藏兵丁共八千名,此内除留于木鲁乌苏之东蒿沁察罕哈达兵二千名,坐站兵一千八十名,现至藏兵四千九百二十名;四川进藏兵共四千名,此内除留于黎苏齐兵二千名,坐站兵五百名,现至藏兵一千五百名;云南进藏兵三千名,于罗隆宗留兵二千名,叉木多留兵一千名。”(注:《清世宗实录》卷75,第18~19页。)清朝对阿尔布巴之乱后的措施,除了加强驻藏官兵规模之外,还对西藏的政治体制作了一些调整。主要如下:
一是对颇罗鼐的嘉奖。事后雍正帝封颇罗鼐为“贝子”,总理全藏事务。1731年,晋封颇罗鼐为“贝勒”。1740年1月,因颇罗鼐防御准噶尔部来犯有功,乾隆皇帝降旨晋封颇罗鼐为“郡王”,这是清朝对西藏上层的最高封爵。颇罗鼐“遵奉谕旨”,世俗总理西藏地方事务20年,“实心效力”,使西藏社会安定、生产发展,政绩显著。颇罗鼐接受和执行清朝政令,维护统一,清朝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的关系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和发展。
二是鉴于噶伦内讧以及达赖之父干预政事,清朝将七世达赖移往康区泰宁,建惠远庙使其驻禅,又诏达赖之父到北京述职,把达赖权力控制于宗教事务之内。七世达赖奉旨于1728年11月移住康区,直到1735年才返回拉萨。这是清朝实行政教分离政策的成功运用。
三是清朝又采取分而治之政策,下令将打箭炉(康定)、理塘、巴塘等地划归四川管理;将中甸、阿敦子(德钦)、维西等地划归云南管理;将扎什伦布以西至阿里地区交由班禅喇嘛管理,但五世班禅只接受了3个宗(县)的管辖权。
阿尔布巴之乱平定,待局势基本稳定后,留兵2000驻藏,其余奉命内撤。关于事后驻兵西藏事宜,雍正帝曾征求陕西总督岳钟琪等人的意见:“今兵既未能全数到藏,驻藏之兵当作如何数?驻藏统领之人只得迈禄、周瑛耳。”(注:张羽新:《清朝治藏典章研究》,中国藏学出版社2002年12月版,第1057页,见《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第十三册。)雍正六年(1728年)八月十二日,岳钟琪遵旨恭奏:“惟查驻藏官兵数目,臣遵旨酌拟,似应留兵三千名”。又说:“臣复查藏地数年以来收成稍歉,若驻兵太多,其所需口粮食物购买颇难……凡通谆(准)噶尔之各处要隘,颇罗鼐已派遣阿里等处番兵悉力守御。臣愚以为留兵二千,川陕各居其半,可以资弹压。”(注:张羽新:《清朝治藏典章研究》,中国藏学出版社2002年12月版,第1057页,见《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第十三册。)雍正帝基本上采纳了岳氏建议,同意“若多驻兵丁,未免粮谷不敷。”于是谕王大臣等:“著将川陕兵丁各留一千名驻藏,共成二千之数。”(注:《清世宗实录》卷72。)
此后,又令驻藏大臣僧格、马喇二人统领驻藏官兵,2000名兵丁分驻前后藏。雍正九年(1733年),因驻藏官兵供应浩繁,决定留兵500,其余内撤。从此清军在西藏常驻官兵500,3年轮换,形成惯例。
(三)乾隆时期用兵驻兵形成定制
清政府自雍正时期加强对西藏的驻兵,使西藏“数年来安静无事”。乾隆十四年(1749年),为减少开支,将驻藏官兵大部分内撤,仅留百余名护卫驻藏大臣。这时珠尔默特那木札勒(颇罗鼐次子,1747年清朝封卿袭为郡王并执政)反叛的迹象日渐暴露,对此,四川总督策楞不无忧虑的疏奏:现西藏“爪牙不过百名,不特当有事之际实不足资其调遣,即平常无事之时亦恐无以重体统而联声势。”因此“设兵驻防有益于藏地之事为大。”(注:《清高宗实录》卷356。)此后,朝廷不断接到珠氏横行无度的奏报,乾隆深感不安,令军机大臣传谕驻藏大臣拉布敦:“令其于抵藏时,就现在情形,与傅清公同悉心详酌。”(注:《清高宗实录》卷356。)
此时,珠尔默特那木札勒的野心膨胀。他“耗费地方资财”,杀死其兄车布登全家,公开与达赖喇嘛为敌,无视驻藏大臣的权威。他甚至勾结准噶尔部,请求罢撤驻藏清军,阻绝交通,欲杀尽清朝驻藏官兵。1750年,驻藏大臣拉布敦、傅清先发制人,将其诱杀,但两位驻藏大臣也以身殉职,西藏地方陷入混乱之中。
清朝立即派遣四川总督策楞率军入藏平乱。此时,七世达赖喇嘛尽力保护驻藏官员家属,很快控制住了西藏的局势。清廷遂下令停止川军入藏,只派策楞赴藏办理善后事宜。清朝鉴于珠氏之乱,废除了郡王制,授权达赖喇嘛“亲政”,管理西藏地方政府;组建噶厦地方政府,设噶伦四人,三俗一僧,共同协商办理日常事务,遇有重大政务必须请示达赖喇嘛和驻藏大臣;噶伦由达赖喇嘛和驻藏大臣举荐,呈报清朝正式任命。此次对西藏行政体制的重大调整,一改以往的政教分离方式,而实行了政教合一的制度。这一做法更符合当时西藏社会的特点,这种制度一直延续到了清朝灭亡。
1751年初,云南提督冶大雄奏请,“藏内仍照前安设重兵驻防”,“三年一换”。同年4月,四川总督策楞等亦奏:“藏内仍须驻兵五百,其沿途台站亦应照数安设妥协。现将所带进藏官兵内,照数挑选驻藏……兵一千名。”(注:《清高宗实录》卷387。)清朝鉴于西藏之乱的严重教训,采纳此奏,恢复藏内仍驻兵500的旧制,另派兵千名驻守四川至西藏沿途所设军台、粮站。同时批准了策楞等拟定的《西藏善后章程》,该章程提高和巩固了达赖喇嘛的地位和职权,强调了驻藏大臣与达赖喇嘛地位平等。关于驻防军队事项规定:增设管理西藏地方军队的代本一名,加强防御。藏军的调遣,防御卡隘,“均应遵旨,听候达赖喇嘛并驻藏大臣印信文书遵行”。
此后,驻藏清军发挥了重要作用,对西藏一个长时期的稳定作出了贡献。但到18世纪末,西藏又陷入廓尔喀(清史作“巴勒布”)两次入侵的混乱局面,清朝再次大规模派遣部队入藏征剿。
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在廓尔喀第一次侵藏后,乾隆帝即派理藩院侍郎巴忠、成都将军鄂辉等率军入藏。清军抵藏后,廓尔喀向我求和,巴忠等人违反乾隆帝意旨,擅自议和,许给廓尔喀每年元宝三百个(合银九千六百两),作为“地租”赔偿,廓尔喀退兵。鄂辉等人谎奏“业经全行收复,边界廓清”。但在条奏善后事宜中建议:“前藏向驻绿营官兵五百十员名……其札什伦布地方,亦应酌拨绿营官兵分驻。”并从察木多、江卡(今芒康)、硕板多(今边坝)、前藏等“四处共抽拨兵一百五十名”移驻后藏。同时后藏至前藏一路“应分立塘汛十二处”,每塘挑选番兵四五名,由噶伦办给口粮,均令驻防后藏都司“随时稽查管束。”(注:《清高宗实录》卷1333。)军机大臣等遵旨议复此事时,认为扎什伦布地处重要战略位置,“自应因时制宜,量移官兵驻扎。”(注: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六月二十七日,《和珅等遵旨议复藏地善后事宜十九条折》,见《一史馆藏宫中朱批奏折》。)最终乾隆帝批准抽调150名官兵驻防后藏。
乾隆五十五年(1791年),廓尔喀以向西藏索要议和所许赔款为借口,再次侵入西藏,占领聂拉木、济咙、定日等地,长驱直入,攻陷日喀则,大肆抢掠扎什伦布寺后退回至聂拉木。乾隆帝得奏后,首先对怯懦无能、胆小怕事的驻藏官员进行严惩。将保泰革职,巴忠则畏罪自杀。受命率兵入藏的鄂辉、成德,也因“坐失机会,其错谬甚大”,将鄂辉革去总督职,赏给副都统衔;将成德革去将军职,赏给副都统衔。清朝严办了媚敌的萨迦寺喇嘛、预言不可敌的扎寺仔仲喇嘛、携资逃跑的仲巴呼图克图,以及勾敌入寇的沙玛尔活佛等罪人。但却称赞八世达赖喇嘛“毅然决断,甚有识见”。(注:《清高宗实录》卷1387。)
乾隆五十六年(1792年)初,清朝任命嘉勇公福康安为大将军,海兰察、奎林为参赞,率领清军入藏。在西藏人民的支持下,福康安率领清军迅速收复失地,逼近廓尔喀首府阳布(今加德满都)时,廓尔喀统治者不得不投降,并把从扎什伦布寺掠去的财物归还西藏。清军旋即而归,廓尔喀派人至北京认罪。清朝两次派军入藏,驱逐廓尔喀的入侵,保卫了西藏,巩固了边防,增强了汉藏等各族人民的爱国主义精神。
清政府为了加强西藏地方管理、巩固胜利、稳定政局,参照惯例,决定在前后藏边防要隘、交通枢纽、重要城镇,以及川边至拉萨的台站,均派兵驻防,总计兵力1300余名。(注:《卫藏通志》卷12;《钦定廓尔喀纪略》卷47。)此外,清政府又对藏事作了重大整顿。乾隆帝批准了由福康安、和琳、惠琳等奉旨酌筹的《藏内善后章程》,即清政府于1793年颁发的著名的《新订章程二十九条》,又称为《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章程对西藏地方的政治、经济、军事、法制和外事等方面均作了明确规定。其中,章程规定整编藏军,设藏兵3000名,驻扎前藏1000名、后藏1000名、定日500名、江孜500名。对藏军的各级军官(代本、如本、甲本等)、藏军薪俸、饷银、操防、军器、马匹等,以及清朝派驻前后藏及各地的官兵额数、驻防等方面章程也作了具体的规定。整编后的藏军作为清中央政府领导下的一支地方军队,在以后维护地方安定和抗击外敌侵略的斗争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章程规定驻藏大臣每年五、六月轮流一人,到后藏巡边,“操阅番兵”;检查和维护边界;在重要的边防要隘设立定额驻军,分防巡守。
上述举措,作为历史定制,直至清末。它对于巩固和加强清朝统一、维护对西藏的主权、巩固国防、促进西藏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嘉庆后驻藏清军的状况与近代清朝用兵西藏的势弱
(一)嘉庆后驻藏官兵的饷银及换防问题
随着乾隆年间在西藏重新布署驻防清军、颁布和执行章程以及藏军的整编,清朝用兵西藏的能量达到极至,驻兵西藏形成制度化和法律化。从嘉庆朝开始,问题又开始出现,集中表现于维持驻藏官兵的基本待遇、保证他们安心戍边、按班更换的问题。
饷银的拨放即是一个事关军心的问题。嘉庆等各个皇帝不得不重视对这个问题的妥善解决。驻藏官兵的饷银向“由川省拨解”,但因“路途遥远,雨雪难行,偶尔迟误”。(注:《清仁宗实录》卷91。)嘉庆五、六年(1800年和1801年),川省没有将饷银解送西藏,驻藏大臣英善、福宁只好向达赖喇嘛和班禅喇嘛分别借银一万四千两和六千两应急。嘉庆帝得知此事后,降旨“川省督藩等办理不善,实难辞咎。”并谕:“如果逾期不到,驻藏大臣等即当上紧咨催。倘再催而不应,即应据实参奏。”(注:《清仁宗实录》卷91。)一旦饷银到藏,“俱即如数拨还”所借达赖、班禅银两。
此后,川省督藩不敢过多怠慢,基本上保证了驻藏官兵饷银的按时拨解。但到光绪二年(1876年),驻藏大臣松溎又就驻藏官兵“请按年预拨饷项一折”上奏。光绪帝认为此事“均关紧要”,“著文格即将本年应解之饷迅速解齐,并将光绪三年额饷银六万两,于年前全数解藏。嗣后即作为定章,按年递推,预为筹办,毋误要需。”(注:光绪二年(1876年)润五月乙亥:《清德宗实录》卷33。)驻藏清军饷项于同治十一年(1872年)奏定每年拨银六万两应用,光绪八年(1882年)丁宝祯奏应从是年(1882年)起改为三年拨银十三万两,减拨近三分之一的费用。此奏遭到了驻藏大臣色楞额等人的反对,他上奏慎重边防,请饬四川仍照定章拨饷一折。光绪帝饬令:“西藏饷需关系紧要,色楞额所奏各节自系实在情形,著丁宝祯督饬藩司,每年仍行筹解银六万两,以应要需。”(注:光绪八年(1882年)三月己亥:《清德宗实录》卷144。)
到宣统年间,驻藏绿营官兵的饷项似有增加,宣统三年(1911年)三月,据驻藏大臣联豫奏称:“驻藏绿营官弁制兵共计尚存一千余名,现拟一律裁撤。”“此项制兵从前系由川省委派粮员,经理饷项,每年通计领饷银九万三千两。”(注:宣统三年(1911年)三月丙午:《宣统政纪》卷50。)
清朝西藏驻兵,规定3年一换为既定制度,但是从嘉庆以后,执行不力,出现了延误和不能按时按班更换的情况。最严重的一次是自嘉庆元年(1796年)直到嘉庆十年(1805年)的9年间,“因内地军务未竣,未能按班更换”。(注:《清仁宗实录》卷147。)当时考虑到派驻西藏的官兵必须有个熟悉藏情的过程,老兵比较熟悉藏情,但新兵“尽属生手,殊非慎重边防之道。”因此驻藏大臣策拔克等奏请驻藏班满官兵酌拟分起间年“二次更换。”嘉庆帝恩准此奏,决定初次官兵于嘉庆十一年(1806年)五月起程,其余一半间隔一年至十三年(1808年)五月起程进行换防,此又拖延了班满半数官兵的离藏,但却保证了新老官兵的交接和传带,有利于新兵尽快“熟悉夷情”与“练习营制。”
上述体制之弊端,在于“留防过多,更换日少”,而且“例准雇役番妇代司缝纫樵汲”,难免出现感情纠葛。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七月,驻藏大臣琦善等曾奏称:绿营兵丁“奸生之子,在营食粮者,现已十居二三。”(注:《清宣宗实录》卷407。)清统治者深感此事关系重大,“恐在营弁兵,渐成唐古特族类”,“自当渐次裁革”,决定“嗣后遇换防之期,即行照例更换,少准留防。”(注:《清宣宗实录》卷407。)从此,按班按时换防才趋于正常。
(二)鸦片战争后清政府渐失对藩属喜马拉雅诸山国的保护
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后,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清朝从“康乾盛事”逐步衰败。清朝对西藏的统治亦趋于逐渐弱化。英帝国主义乘机向我西藏边界诸国加紧侵略,清朝则采取“不闻不问”、“少管闲事”的态度,藏边诸国渐对清朝表现离心和疏远。
首先是尼泊尔的变化。早在19世纪初,英国东印度公司以不平等的《塞哥里条约》,侵占了廓尔喀南部平原地区。虽然廓尔喀国内反英斗争不断,廓尔喀军队也向英军展开反击,但均被英东印度公司出兵击败和镇压,廓尔喀君臣被迫屈服。廓尔喀曾多次向清朝政府求援,但腐朽的晚清政府却采取了“不干涉”外藩的政策,致使英国势力进而侵入到其他喜马拉雅诸山国。
1844年至1846年(道光二十四至二十六年),廓尔喀国内统治集团内部发生了激烈的政变。奸臣忠格·巴哈杜尔受英国人的唆使诱杀了小王后的宠臣加甘·辛哈(Gagan Simha)。小王后下令追查凶手,忠格·巴哈杜尔于王宫中秘密布置军队,对首相及所有反对派进行了血腥屠杀(即“科特”大屠杀)。小王后被迫任命忠格·巴哈杜尔为首相兼总司令。不久,忠格·巴哈杜尔又驱逐小王后至贝拿勒斯,王后的儿子、国王也随之而去。1847年初,巴哈杜尔在英国唆使下,宣布废黜国王,立皇储苏伦德拉为王。是年,新王苏伦德拉按例遣使至清朝朝贡,但这不过是维持一种名义上与清朝的藩属关系,实际上被英国所控制,沦为其附庸。
英国占据尼泊尔后,又于1848、年至1860年之间出兵进攻哲孟雄(锡金),占其首府通朗(Toom long)。1861年3月29日,哲孟雄王被迫与东印度公司代表谈判,签署了一个使哲孟雄受英人控制又丧权辱国的《通朗条约》。英国由此打通了进入西藏的哲孟雄大门。清朝政府及其驻藏大臣对于英国在喜马拉雅诸山国的侵略活动,竟然无动于衷。英军入侵哲孟雄时,其王向驻藏大臣求救,驻藏大臣仅派一名委员前往江孜“探查”,不派一兵一卒援助,拱手将藩属哲孟雄让与英人,使之成为侵略不丹与西藏的桥头堡。
不丹(史称“布鲁克巴”)为清朝的“藩属国”。从1841年开始,英国东印度公司派兵逐渐侵占不丹领土。1863年12月,英印总督派遣艾登赴不丹谈判,双方签署一个条约。条约规定英国归还所占不丹全部土地,今后互不侵犯等条款。然而不久,英印政府立即变卦,撕毁条约。在1864年9月至1865年之间英印政府又派兵侵入不丹,1865年11月,不丹被迫与英在新曲拉签订不平等条约十款。不丹由此失地丧权,逐步沦为英国控制下的一个属地,成为其侵略中国西藏的又一基地。
驻藏大臣景纹等在(《新曲拉条约》)签订后,才于1866年初,以检阅“春操”为名赶到边境帕里,遵照清廷谕令,“不动声色,将各隘口密为防范”,“俾两解释旧怨,敛兵回巢,永息争端”。(注:《景纹驻藏奏稿》第43页。)就这样,到19世纪中叶,英国逐步控制了属于清朝“藩属”的喜马拉雅诸山国,形成了对西藏的包围。
在中国西藏发生的这一严峻形势,直到1877年(光绪三年)才引起清朝统治者内部一些人的注意。四川总督丁宝桢上奏称:“英既占东南中三印度之半,窥伺后藏久矣。从前为布鲁克巴、廓尔喀之中界,哲孟雄部大山所阻,山极险峻,中通一线。道光年间,哲孟雄属于英,此山已为英所据……彼若此时将山开凿,即可长驱入藏。幸尚有布鲁克巴、廓尔喀界连前后藏足为我藩篱……今若不将布、廓两国极力笼络,英人必设法相与连合,则西藏一无屏蔽,而川省门户遂失……此时若将廓尔喀厚为羁縻,而密饬驻藏大臣,设法修好布鲁克巴,阴为外助,则自可以伐英人入藏之谋,此必然之势”。(注:《清季筹藏奏牍》第一辑,《丁宝桢奏牍》第3~4页。)但清朝政府的腐朽,自顾无暇,已经无力去保护其藩属的喜马拉雅诸山国了。
(三)清政府被动应对廓尔喀入侵西藏的事件
1850年,中国爆发的太平天国革命运动给清朝以沉重的打击。此时,依附于英国执掌了廓尔喀政权的忠格·巴哈杜尔看到清朝政府顾及不上西藏地方,遂于1852年在西藏边境樟木制造边界冲突,强行索要我边境樟木铁索桥附近樟木曲河外记尔巴及甲玉两地。
驻藏大臣穆腾额等竟然奏请“将此二处地方嗣后归廓尔喀管理,以息争端。”(注:《清代藏事辑要》(一),第461~462页。)1854年(咸丰四年)初,廓尔喀国王向清廷呈递表文,提出派兵协助清朝攻打太平军。驻藏大臣谆龄一再延搁,未能及时将清廷拒绝廓尔喀派军“助剿”的上谕通知廓尔喀。廓尔喀藉口本国已动用军队“助剿”,军费无所出,“要唐古忒(西藏)代赔”;又指责西藏营官“不遵旧章征收税课,及欺负抢劫、伤毙该国民人等事”。(注:《清文宗实录》卷155。)同年3月和4月间,廓尔喀派遣军队数千侵入西藏,将吉隆和聂拉木两地占领。不久又侵占了宗喀(今吉隆)。
清朝得奏,急令驻藏大臣赫特贺亲往后藏边境察看动静,要廓尔喀撤兵。同时清朝调动昌都、类乌齐等处兵士,并急调四川屯兵三千入藏。驻藏大臣赫特贺到达后藏协噶尔(今定日)时,闻廓尔喀继续进兵,相继攻占了补仁(今普兰)和绒辖(今定结)两地。在协噶尔赫特贺与廓尔喀官员进行“剖断”,议定将多收税米、阻挡商民及杀伤抢劫各案,“从分断,令唐古忒赔缴银一万五千余两”。廓尔喀官员亦称“所断极公”,然而却不肯“出具遵断图记”,也不退回所占5处中国西藏地方。(注:咸丰五年(1855年)五月十六日,“赫特贺奏报廓尔喀复占边地拟定断牌八款饬令遵断撤兵情形折”,见《一史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清朝鉴于廓尔喀不愿退还其侵占的中国西藏领土,决定再抽调四川、湖北等处军队赴藏。然而,因受太平军牵制,实难抽调川、鄂两省兵力入藏,甚至原调川军三千屯兵入藏,实际上也没有进藏。廓尔喀的入侵,激起了西藏军民的愤恨,西藏地方在噶伦的率领下,经过战斗从廓尔喀手中夺回了聂拉木附近的帕嘉岭,歼敌数百名。清朝闻报后,即从四川拨银五六万两以为“犒赏之需”,还调熟悉西藏事务的官员入藏协助。1854年底,藏军收复聂拉木,攻破宗喀外城,廓尔喀军队遭到重创。
此后,廓尔喀军于1856年(咸丰六年)初又分两路进攻聂拉木和宗喀,将聂拉木再次占据。清廷又调派前藏僧俗官兵2000名赴通拉山(今定日西南)策垫军营。廓尔喀见清廷陆续增兵,加上天气严寒,于己不利,故要求和谈。清朝遂令驻藏大臣派遣西藏地方官员与廓尔喀议和。同年3月,双方终于签订了一个十款和约。清廷最终也居然批准这一条约。(注:该约内容共十款,主要内容包括:西藏年付廓尔喀馈金一万卢比。对廓尔喀商民,西藏不抽商税、路税及他项税捐。西藏和廓尔喀互相归还所俘人员和所劫财物。廓尔喀撤走布朗、绒辖、吉隆、宗喀、聂拉木、达尔结岭、拉孜各地的驻兵。廓尔喀派高级官员一员驻拉萨。廓尔喀准在拉萨开设店铺,任便售买各种物品。拉萨辖区内廓尔喀商民或加德满都回民如有争执,不容西藏官员审讯;西藏民人与廓尔喀民人如有争执,两方官员会同审讯;西藏民人罚款,归西藏官员,廓尔喀商民及回民罚款,归廓尔喀官员。双方应互交逃犯。西藏民人劫夺廓尔喀商民财产,西藏官员应予查究,责令归还原主。倘该犯不能归还原物,西藏官员令其立下甘结,限期偿还。廓尔喀民人劫夺西藏商民财产,廓尔喀官员应予查究,责令归还原主。倘该犯不能归还原物,廓尔喀官员应令其立下甘结,限期偿还。)
这一条约是不平等的,西藏每年付与廓尔喀“馈金一万卢比”,这是廓尔喀统治者对西藏的勒索。该约之签订,使廓尔喀商民在西藏不抽商税的情况下可以任意开设店铺,买卖各种物品。从此廓尔喀商民为谋取商业利益大量进入西藏。廓尔喀高级官员驻拉萨,维护本国的利益,侦察西藏动静,留下了隐患。事实上,廓尔喀已沦为英国的附庸,成为英国侵略我西藏及喜马拉雅诸山国的帮凶。廓尔喀入侵西藏,实际上是近代英国执行侵略亚洲各国、挑拨它们之间关系之政策产生的恶果之一。
(四)清朝处置森巴入侵西藏及所谓英国划界西藏、拉达克问题
清朝政府的腐败与无能又一次表现在丧失我西藏领土拉达克的问题上。拉达克自古就是中国西藏地方所管辖的一部分领土。18世纪60年代,邻近西藏拉达克的克什米尔处于阿富汗杜兰尼族的统治之下,1819年克什米尔南查谟(Jamma)多格拉族(藏人称“森巴”)统治者古拉伯·辛格(Gulab Singh)帮助锡克人夺取了克什米尔等地,锡克人就让他当上了查谟土邦的总督,附属于锡克王国。
克什米尔的这次变故很快威胁到西藏拉达克。1834年7月,古拉伯·辛格企图向西藏扩张,命其森巴军约5千名侵入拉达克领地。次年(1835年)4月,拉达克军被击溃,森巴军队开进了拉达克首府列城。拉达克王被迫每年向森巴支付2万卢比贡金,并交付战争赔款5万卢比。1835年10月,森巴军又两次血腥镇压了拉达克人的反抗,并废除原拉达克王,立首席大臣俄珠丹津(Ngorub Stanzin)为王,强索战争赔款所欠1万3千卢比,修筑列城要塞,留驻300多名森巴士兵。但是,拉达克人反抗森巴入侵者的斗争始终没有停止,直到1839年初,森巴军再次镇压了拉达克人的反抗,才逐渐巩固了在拉达克的统治。
森巴查谟大君古拉伯·辛格乘锡克王国崩溃控制了克什米尔,1840年又出兵侵占了拉达克西北的巴尔提斯坦(Baltistan,又称小西藏),至此,森巴控制了克什米尔、拉达克和巴尔提斯坦等地。此后森巴将侵略矛头指向中国西藏及新疆的叶尔羌,1841年4月,森巴分兵三路侵入西藏西部。西路兵进入西藏的则布龙(杂仁宗,今札达县西部)、达巴噶尔(今札达县南部),东至噶大克(今噶尔雅沙)。中路兵沿今拉楚河而上,直逼阿里地方长官噶本驻地噶大克。森巴主帅俄拉瓦·辛格率3000人的军队,攻占茹妥(今西藏日土)后转向噶大克。三路军队于噶大克会合,又从今拉昂措和玛旁雍措两湖之间南下,向西藏西部重镇塔克拉噶(即补人宗,今普兰)进攻。
清朝驻藏大臣孟保得到噶大克噶本(营官)关于森巴入侵西藏的报告,但此时西藏阿里杂仁、补仁、茹妥、达坝噶尔、堆噶尔本5处均已失陷。森巴军队要求西藏赔付银两,才能撤军,遭西藏方面拒绝。当时因鸦片战争之故,清朝政府无兵派往西藏,驻藏大臣派了噶伦才丹多吉和代本比喜率藏军1300人,前往阿里反攻。清朝政府特命驻藏大臣将存于武器库房的劈山大炮交给藏军使用,“以资攻剿”。随后,噶厦又抽派前后藏民兵500人,前往增援。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冬,阿里降大雪,藏军利用森巴人不耐冷、大雪封山、供给困难等有利条件,同入侵者进行了决战,森巴人大败。藏军“杀毙森巴头目四十余人,贼匪一千五百余名,投降者八百三十余名”。(注:《西藏奏疏》卷1,第53页下。)并乘胜追击至拉达克,阿里失地全部收复。
同年(1842年)4月,不甘失败的克什米尔古拉伯·辛格又派出5000名援军,锡克王国也派几千援军增援拉达克。经过一番激战,藏军溃败。噶伦索康、代本比喜等被俘,大部分藏军被杀。(注:《拉达克王统记》(藏文本),西藏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88页。)9月17日(藏历八月二十三日),以噶伦索康、代本比喜为首,与森巴代表于列城举行谈判,最后签订了停战协议。双方各自承诺:(1)双方停战,永远保持友好关系,各自承认双方旧有的边界,不用武力改变这条边界。(2)双方按以前的办法进行贸易(即西藏羊毛、盐等商品全部通过拉达克转卖),彼此为对方官员贸易者提供免费运输及食宿。(3)克什米尔一方“将不会阻止从拉达克往拉萨的贡使”等。
此协议因未得清朝政府的批准,故无法律实效。实际上,该协议并没有能够解决森巴侵占西藏之拉达克的问题,中国西藏地方政府最终未能将森巴赶出中国西藏的拉达克,仅满足于拉达克“年贡”照旧所规定的虚名。虽然清政府曾多次指示驻藏大臣孟保和西藏地方政府反击森巴入侵,但是孟保的奏报没有使清朝作出有重大转折的决策。孟保对藏军孤军深入受挫及双方换文的具体内容并不十分清楚(或是有意歪曲),他奏称森巴与西藏的停战协议,是多格拉、克什米尔“同具悔罪、永远不敢滋事切实甘结”。(注:《西藏奏疏》卷1,第54页上。)
至19世纪中叶,英国占领了印度大部分地区,进而加紧吞并克什米尔。1845年底至1846年,英国对锡克王国发动战争,克什米尔森巴统治者背叛了锡克王国,锡克战败,英国奖励了森巴统治者之此举。克什米尔实际上沦为英国的殖民地。英国考虑到森巴统治者有可能再次向中国西藏西部发动进攻,以垄断西藏羊毛专利,有损于英国的经济利益,为此,英国在1846年3月16日与森巴首领古拉伯·辛格签订了《阿姆利则条约》,其中规定森巴“在没有得到英国允许之前,不得随意变更它的边界线”;并明确提出要组织划界委员会,划定森巴东部与西藏的边界线等。这就是英国所谓要与清朝政府划定拉达克与西藏边界的起因。
同年(1846年)8月,英印总督哈定(A.Hardinge)向清政府提出划定拉达克和西藏边界及修改1842年森巴与西藏停战协议中有关全部商品通过拉达克转卖的条文要求。清朝两广总督耆英指出:西藏与克什米尔“既有相沿界址可循,自应各守旧疆,无庸再行勘定”。(注: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十二月二十日,“耆英等奏英使德庇时请于西藏定界通商业经正言拒绝折,”见《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77;《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第948页。)驻藏大臣琦善接到转呈来的哈定信件后,代噶大克营官拟了一封给库鲁部长的回信,以早已与森巴定约为由,拒绝了英国提议修改1842年全部商品经由拉达克转卖的条款。清廷对耆英、琦善的处理均表同意。
但至1847年8月7日和次年1月5日,耆英两接哈定来文,声称该国已派委员到克什米尔边界查勘,请中国委员立即前往等。在这种情况下,清廷谕令驻藏大臣斌良、穆腾额和已升任四川总督的琦善,“商派委员,前往访查。如该夷实有夷目来至后藏,即眼同确查加治弥耳向与西藏通商旧界,详慎办理”。(注:《筹办夷务始末》卷78,第3123页。)英国不等清朝政府的答复和所派划界代表,即于1846年夏组织了划界委员会,划定和绘制了拉合尔、司丕提与森巴古拉伯·辛格领地之间的边界线。1847年,英国又组织划界委员会,他们仅在从司丕提到班公湖这一段西藏与拉达克边界上确定了若干点。这次英国的划界,不仅没有中国朝廷方面的代表,就是森巴古拉伯·辛格所遣克什米尔代表亦采取不合作的态度。实际上划界工作无法正常进行,英国单方面所划定的这条边界是非法的、无效的。
英国蚕食了中国西藏的临国和友邦后,一直蓄意侵略中国西藏领土。1888年和1904年,英军公然两次发动侵略西藏的战争。当时,清朝已无力派遣军队进藏征战,西藏军民与侵略军进行了殊死的战斗,最终英国人凭借洋枪、洋炮攻占拉萨。十三世达赖喇嘛出逃,噶厦地方政府被迫与英国侵略者签定了《拉萨条约》。随后英军撤走拉萨,劫去了西藏的大量珍贵文物。《拉萨条约》签订时,清政府电示驻藏大臣有泰没有签字,另派唐绍仪为中方全权代表赴印度与英方商谈修改《拉萨条约》。1906年4月27日,中英关于西藏的第二次条约在北京签订,并将《拉萨条约》作为该约的附约。据此清政府于1908年1月27日付清了赔偿英国的兵费二百五十万卢比(合中国银一百二十万两),英军不得不提前22年从其所占领的西藏春丕谷撤走。
此后,清朝派张荫棠入藏“查办藏事”;赵尔丰在西康推行“改土归流”。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底,清政府对西藏又采取了两项重要措施:一是任命赵尔丰为驻藏大臣,兼川、滇边务大臣;二是命令知府钟颖统率川军2000人自成都经康定、昌都向拉萨挺进,这是清朝对西藏的第六次用兵。关于这段历史,研究的著述很多,此不赘述。
三、清朝用兵驻兵西藏制度的历史影响
清朝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清朝用兵和驻兵西藏的制度,是清朝管理边疆的一个重要内容,体现了清政府对西藏的主权和政治的管理,它对于西藏在政治、军事、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的建制和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政治方面 清军进藏驻藏是清政府管理西藏地方事务的一项重要举措。清朝通过用兵,抵御了外敌的侵略,巩固了国防,保护了西藏人民的利益;平息了内乱,维护了西藏地方的稳定。通过用兵,清朝加强了对西藏的政治、经济、文化等诸方面的管理。用兵后,酌定善后事宜,颁布规章制度,不断整顿西藏地方的行政体制和管理方式,使清朝治藏政策基本上能够符合西藏的特点,有利于西藏的发展。清朝用兵西藏,进一步提高了清朝中央的威望,促进了西藏地方对清中央政府的向心力作用。清朝用兵西藏又推进了民族关系和民族融合的发展。清军本身就是一支由满、汉、蒙等多民族组成的军队,清军驻藏,长期与藏民族和睦相处,互相学习和交流。在清军中,官兵雇佣藏族妇女进行“喂马樵汲缝补之事,相沿已久。”(注:乾隆五十九年(1789年)六月二十七日,“和珅等遵旨议复藏地善后事宜十九条”,见《一史馆藏宫中朱批奏折》。)藏族妇女与清兵“私相往来”,致使清军营中“弁兵奸生之子,在营食粮者,现已十居二三。”(注:道光二十四年七月,琦善等奏,见《清宣宗实录》卷407。)清兵与藏族通婚,渐成潮流,驻藏清兵适应了藏族生活,有的甚至愿意留居西藏。清朝统治者也提倡驻藏清兵“以糌粑为食”,“与番兵同甘苦。”(注:松筠:《西招图略》,西藏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3页。)“这些情况,促进了民族融合,有利于维护民族团结。
军事方面 清朝用兵西藏,派遣军队驻守各个要隘,加强边境巡逻,整编藏军,加强西藏地方军事力量,威慑外敌,安定内部,形成定制。这些前已详述,此不赘述。清朝大规模用兵西藏,还波及川、滇、甘、青藏族地区的稳定与发展。清朝从进藏部队中抽调兵力的同时将其驻防于上述藏区,稳住后方,有力地支援了对西藏的一系列军事行动,同时对于这些地方的开发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经济方面 清兵进藏驻藏对西藏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清朝自康熙五十九年用兵西藏后,即打通了川藏、滇藏和青藏三条进藏主干驿路,沿途添设军站,设置粮台,派兵守护,保障了进藏交通的通畅。这有利于西藏与内地之间的贸易往来,当时留驻中甸、打箭炉、巴塘、理塘、察木多、拉萨等地的汉人和商贸小贩日益增多。清朝每次用兵西藏,均动员了川、滇、青等藏区的僧俗民众、土司和部落头人,征调大量的人力、畜力和物力担当后勤供应,保障军需物资运藏。清朝官府对所征乌拉都付给脚价,对西藏地方政府的供应采取购买方式付给银两。如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就西藏筹办军用粮饷事,驻藏大臣庆林奏称:“前在藏中办得口粮四千六百石,今据达赖喇嘛又办得一千一百只牛、一万只羊,情愿作为官兵口粮,不敢领价。”对此,乾隆帝下旨规定清军动用西藏地方所办口粮,“仍照数给价,俟陆续买得归补商上,以备养赡众喇嘛之用。”(注: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九月二十五日,“谕达赖喇嘛嘉其为进藏兵丁筹办口粮事”,见《一史馆藏内阁杂册》,同见《汇编》第628页。)对于驻藏官兵的口粮供应,形式多样。如雍正帝曾下旨将驻藏官兵的口粮,由官府发给银两,到藏之日,由士兵“自行买备。”乾隆十八年以后又实行提前采买贮存,以免出现供粮危机。清军出钱在藏区购买数量庞大的军粮物资,多少带有商品买卖的性质,在某种意义上有利于刺激西藏农牧业生产和商品经济的兴起。
推行军屯是清代就近解决戍边部队粮饷问题的又一办法。清自康熙年间用兵西藏后,逐渐在邻近的川(如大小金川)、滇(如中甸和维西)、青(如西宁至格尔木)等省藏区推行军屯。雍正九年,清廷即派兵在青海柴达木盆地的额色尔津地方筑城建廒,进行屯田。官府还发直隶、山西、河南、山东、陕西等5省军罪人犯到青海大通布隆吉尔等处,“令共开垦。”(注:吴燕绍:《西藏史大纲》,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3年,第822页。)屯田地区除接受犯人之外,还吸引不少汉人向藏区迁移,官府给予屯田眷属的待遇。对投诚的藏民,官府也安插与汉人一体屯垦。屯田带有军民混合、汉藏结合的特点。这些屯田,支持了西藏,解决了驻藏清军的一部分养赡问题,减少了内地供粮的压力。屯田不仅是对藏区农牧业生产有示范效应,而且也有利于促进藏区的开发。
文化方面 清军进藏和驻藏极大地推动了西藏与内地、藏族与汉族之间的文化交流。清军把军用物资、生活用品以及内地先进的农耕、畜牧、建筑、艺术等方面的技术带进西藏,又把西藏的文化及地方特产、各种艺术品等带回内地,形成广泛的交流。清军进藏后主动学习藏族文化,清统治者鼓励清军要“熟悉夷情”,士兵主动适应高原生活,甚至与藏族通婚。藏族也向清军学习先进的内地文化和生产技术。清军作为一个文化的载体,在与藏族的接触中,留下了许多反映藏汉民族文化交流的历史遗迹。由清军建造的分布于拉萨等西藏各地的关帝庙就是其中的重要反映。(注:清军在西藏建有10多座关帝庙,除了至今尚存的拉萨磨盘山关帝庙之外,见于记载的还有:(一)拉萨北郊扎什城关帝庙(即今娘热路扎基寺遗址,见于《磨盘山新建关帝庙碑》记载)。(二)拉萨城东南方向的关帝庙。据《卫藏通志》载:“拉撒(拉萨)东南噶勒丹寺相近”,“与大小昭寺相似,内供关帝君像。”(三)后藏扎什伦布寺旁的关帝庙(为康熙年间平定西藏后所建)。(四)山南泽当关帝庙(位于泽当镇西边,东南靠贡布日山,北临雅鲁藏布江岸,为18世纪留居当地的汉民所建)。(五)藏北嘉黎关帝庙(康熙年间清朝绿营兵丁常驻嘉黎,此庙为清军所建)。)拉萨的磨盘山关帝庙是西藏僧俗人民缅怀中央政府和清军历史功绩及祭祀关公的地方,每年驻藏绿营官兵、驻藏大臣衙门官员及随行人员、内地各族商人及其家属、当地藏族僧俗都会前去祭拜。人们祭祀关公以实现祈福、祛病、消灾、避祸、求官和佑安等愿望和要求。历史上磨盘山的香火四季不断,它是汉藏文化进行交流的一种体现。
总之,清军进藏驻藏是有史以来前所未有的重大举措,是清朝政府对西藏行使主权的重要体现,它在保卫祖国领土完整、巩固国防、安定西藏、保证西藏地方的稳定和发展等方面功不可抹。它推动了内地各族人民与西藏之间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友好往来,为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作出了重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