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创新是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中日企业技术创新比较》评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必由之路论文,技术创新论文,中日论文,经济发展论文,企业技术创新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由东北大学博士导师远德玉教授、陈昌曙教授和大连理工大学王海山教授合著的《中日企业技术创新比较》(东北大学出版社,1994年3月版)一书是作者在多年开展“中日技术发展比较研究”。“辽宁传统工业技术改造战略思想研究”以及“关于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机制研究”的基础上完成的一部比较技术论新著。全书共分“导论”、“总论”、“分论”和“结语”四个部分。“导论”从中日两国技术与社会发展的异同点上阐述了“比较研究的前提”,从正确处理“历史与现实”、“偶然与必然”、“纵向与横向”的辩证关系上论述了比较研究的方法,从分析“中日技术差距”上提出了比较研究的“问题意识”;“总论”从“技术创新与经济发展”关系,“中日技术差距与企业技术创新”关系,以及“中日技术发展的历史基础”等方面分析了导致中日技术差距的直接现实原因和间接历史原因,又从中日现代技术发展历程上阐述了指导中国现代技术发展的战略思想;“分论”具体比较分析了中日两国企业技术创新在模式、动力、能力、管理等方面的差距;“结语”则在上述比较基础上指出了中日企业技术创新差距的实质以及缩小这种差距的必由之路。该书作者紧密联系我国企业目前发展的状况特别是突出存在的问题,并借鉴日本成功经验,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⒈中日企业技术实力的最大差距是生产技术差距。作者指出,中国人有着光荣的创造发明的历史传统和良好的样品制造能力,但是,中国在技术开发能力和水平,即在发明成果商品化方面,要低于日本一个数量级;在生产技术水平方面则要相差两个数量级。作者认为,企业的生产技术水平将最终决定一个国家的技术实力,影响着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如果不提高企业的生产技术水平,即使依靠杰出的科学家、技术专家、熟练的工匠开发制造出高水平的单件产品,但批量生产技术要达到国际水平是不可能的,大批量生产出合格产品也是不可能的。这就是日本学者星野芳郎先生在考察中国企业后发出“能够发射通信卫星的中国为什么不能认真地设计和生产电风扇”疑问的根源,也是我国国有企业产品缺乏竞争力的主要原因之一。
⒉造成中日企业生产技术差距的直接现实原因是两国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的差异。这也是本书“总论”、“分论”的中心内容。作者指出,①在创新模式上,日本企业在宏观上实施的是先以引进技术创新为主再转向以自主技术创新为主导的模式,日本在战后恢复期实施的是通过“引进和逐步改良来实现的渐进技术创新”模式,在高速增长期实施的是“引进国外基本技术创新并将其商业、产业化”模式,在低速发展期实施的是“基本技术创新”模式;中国企业在宏观上实施的是先以自主创新为主导再转向上自主技术与引进技术创新并重的模式,中国片面强调发展高技术,忽视渐进技术创新,忽视利用新技术成果改造传统产业,片面强调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忽视消化吸收和外国技术国产化,从而阻碍了企业技术经济的发展。日本企业在微观上更注重产品和工艺创新,突出表现诸如机电一体化之类的融合特征;中国企业在微观上则表现出以产品创新为主的自主性特征。②在创新动力上,中国由于市场机制不完善,产业政策功能弱,企业产权不明确,并未成为创新主体,致使企业的创新动力不足,相反,日本企业在上述诸方面比较完善和健全,致使企业的创新动力很强。③在创新能力上,中国主要的科技力量存在于企业之外,致使企业科技人才存在“外流”、“断层”特别是“结构性短缺”即非生产技术人才过剩而生产技术人才匮乏。中国企业由于其“利税和债务负担重,职工福利费用上涨压力大”等原因使其创新投入严重不足。中国企业在“技术贸易”、“高技术产品出口”、“制造业增加值”等方面均低于日本。相反,日本的主要科技力量都在企业,使其具有雄厚的技术开发实力,企业工程师大都是集设计、开发、制造、销售能力于一身的“日本型”工程师,使企业技术创新系统能够发挥其整体最佳功能和效益。日本企业由于已经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使得企业能增加科技投入,并在技术贸易,高技术出口等方面领先于日本。总之,在创新综合实力方面,日本企业又比中国企业高48个指数点。④在创新管理方面,作者认为,导致中国企业创新能力低于日本的关键原因“不在于技术本身,而在于经营,在于管理创新方面”。中国企业由于长期缺乏经营自主权,使其不能自主地根据自身需要制定适宜管理制度,或即使制定了规章制度也难以保证有效执行,社会主义制度在企业管理上出现了平等与服从、自由与纪律的矛盾。日本纵式垂直、从属协调的社会结构自然形成了指挥与服从的关系,保证了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作者具体比较了两国企业在技术创新过程各阶段中的管理差距。第一,在创新决策阶段,日本企业注重通过设置海外信息机构、销售及市场调查获得决策信息;中国企业依靠政府提高信息制定决策,信息渠道不畅通,企业在决策方面还“缺乏比较严格的专家评估环节和科学的决策程序”。第二,在研究与开发阶段,日本企业成功地执行了研究、设计、生产一条龙的开发生产体制;中国企业目前尚未制定出适于技术创新的生产经营体制,企业中间试验环节严重薄弱,阻碍技术创新活动的进行。第三,在创新实施与实现创段,日本企业通过轮换岗位形式培养职工具有一专多能的综合技术素质,注重销售及维修服务并从中获取制定新一轮创新决策的信息;中国企业职工标准化、质量意识淡薄,质量检验技术手段落后,职工技术素质低下,决策、设计人员与销售、维修人员相互隔离从而影响了技术创新活动的实施与实现。作者最后指出,日本企业在宏观上追求管理手段计划化、目标国际化,在微观上实行“事业部制的分权管理模式,推行经营责任制;中国企业管理在宏观上还带有较多的计划特征,在微观上实行承包制,难免出现创新上的短期行为。
⒊中日技术发展的历史基础的差距是造成其技术创新差距的间接潜在原因。作者从近现代中日技术发展中从分析了其技术基础的差异。作者认为,①近代两国虽然几乎同时引进西方技术,但是中国却是在“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文化环境中被动消极地引进,并没有完成两次产业技术革命,致使其技术始终没有摆脱对外国的依赖;日本却高举“和魂洋才”旗帜主动积极地引进,并成功地完成了两次产业技术革命,实现了技术自立化。②中国腐败的封建制度、被动挨打的连年战乱,没有为技术发展创造和平稳定的环境,没有培养出一批技术人才;日本的明治维新,靠侵略战争掠夺的物质财富,以及通过发展技术教育所培养出的大批技术人才为技术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③战后中日两国虽然同时引进外国技术,但是由于其各自的历史基础不同,再加上中国的十年动乱,技术发展受阻,而日本依靠高素质的技术人才却成功地制定并实施了技术创新,致使两国的技术差距进一步拉大。作者由此认为,正是由于中日技术发展的历史基础差距,所以,中国目前更应当重视企业技术创新,而不应当因为看到日本提出“技术立国”战略而忽视技术创新。作者最后强调,技术创新是促进中国企业技术与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而要缩小中日技术创新差距必须搞好组织管理创新即建立一系列硬性制度、法制和软性的企业文化,这也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实质和中心任务。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技进步的决定》中强调了技术创新的作用,指出它是企业科技进步的源泉和动力,国家科委正在实施企业技术创新示范工程。因此,该书的出版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特此向技术经济管理部门特别是企业家们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