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通过联系实际,着重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里有关消火栓泵的启泵方式、消防应急广播线路的敷设、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设计、防火门监控系统设计进行分析和探讨。
关键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水泵启泵;消防应急广播;消防电源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
1、前言
从2014年5月1日起实行的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以下简称《火规》)开始,相继实行了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设计规范》(以下简称《消规》)等新规范;以及2014年7月出版的以图文并茂形式解析《火规》部分重点条文的标准图集14X505-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图示》(以下简称《图示》);配套规范和标准图集一起组成了一套完整的新的规范体系,共同指导设计人员做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下简称报警系统)的设计。
本文从整个新规范体系入手,结合实际工程中遇到的情况,比较一些规范条文间的差异做法和具体问题,提出一些个人的看法。
2、消火栓水泵的启泵方式
对于消火栓泵的启泵方式,《火规》4.3.1条的做法与《消规》11.0.4条的做法一致:“由水泵出水干管上设置的低压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或报警阀压力开关等信号直接自动启动消防水泵“。《图示》4.1条提示1提出:消火栓系统中压力开关和流量开关直接启泵等控制,是由这些消防系统自身完成的,此类控制不需要报警系统参与,可称为连锁控制或自动启泵。按此做法,无论是否设置报警系统,压力开关和流量开关可靠性较高,两者任一动作均可启泵,是首选的启泵方式。
当由报警系统参与时,消火栓泵还可以通过联动控制和手动控制启泵。而当没有设置报警系统时,《火规》与《消规》的做法却有不同。《火规》4.3.1条的条文说明:“当建筑物内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消火栓按钮用导线直接引至消防泵控制箱 (柜 ),启动消防泵”;《消规》11.0.19条:“消火栓按钮不宜作为直接启动信号,可作为报警信号”。因此,水、电专业在根据各自专业规范互提资料时,常常会对“是否采用消火栓按钮启泵”的做法产出分歧。
笔者就这个问题,谈下自己的理解:《消规》11.0.19条提到了报警信号,其前提是建筑物设置了报警系统;但没有提出在未设报警系统时如何实现报警的做法。而《火规》则明确是在未设置报警系统的情况下应采用消火栓按钮直接启泵,针对性明显。《消规》11.0.19条文说明指出,消火栓按钮启泵在有压力开关和流量开关启泵后必要性降低,投资大,经常因弱电信号的损耗而影响系统的可靠性。弱电信号损耗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解决。根据实践经验,消防泵控制柜采用电流更小的小型继电器或性能稳定的新型固态继电器,都能有效地解决启泵按钮线路过长而影响启泵的问题,保证系统正常启泵。压力开关和流量开关自动启泵的方式的可靠性还有待实践验证。为防止一个压力开关或流量开关因故障损坏而影响启泵,提高整个系统的可靠性,消火栓按钮作为多重启泵方式之一,可作为备选的启泵方式,能与自动启泵方式并存,是自动启泵方式的补充。另外,根据《火规》和《消规》修订的标准图集16D303-3《常用水泵控制电路图》,也保留了工程中无报警系统时,消火栓按钮直接启动消防泵的控制方案。
总之,在电气消防设计中采用哪种做法,设计师应根据遵循“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规范总则要求,结合实际分下列两种情况处理:1.单体不做报警系统,小区内的临近单体做了报警系统,设置有消防控制室。此时,未做报警系统单体内的消火栓按钮动作信号可作为触发信号,由联动控制器联动启泵。2.单体不做报警系统,小区内无其他单体做报警时,可采用消火栓按钮直接启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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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消防应急广播线路的敷设
《火规》11.2.5条:“不同电压等级的线缆不应穿入同一根保护管内,当合用同一线槽时,线槽内应有隔板分隔”。《图示》对该条文的解读提到“应急广播线和电话线电压有多种可能,具体电压值由生产厂家提供”。一般应急广播线的电源等级多为100V~120V,与其他线缆的电压等级不同,应单独敷设。
但在实际工程中,出于降低成本造价或减轻设计工作量考虑,更多的采用了合用线槽并加隔板分隔的做法。关于应急广播线采用线槽敷设的做法,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13.6.6条:“火灾应急广播线路,不应和其他线路(包括火警信号、联动控制等线路)同管或同线槽敷设”;GB50526-2010《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4.2.3条:“公共广播的功率传输线路不应与通信线缆或数据线缆共管或共槽”;以及4.2.4条(强制性条文):“除用电力载波方式传输的公共广播线路外,其它公共广播线路均严禁与与电力线路共管或共槽”。以上条文均说明了广播线路不应与其他不同电压等级的线缆共线槽。而且在规模较小的项目中,报警系统线缆专用的线槽尺寸较小,隔板分隔的做法不便于施工和日后维护。
因此,消防应急广播应与其他消防线路有所区别,应单独线槽敷设,相较共线槽敷设的做法更有利于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的稳定运行。
4、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设计
消防电源监控器是监控为消防设备提供电源的直流、交流电源的工作情况,包括主电和备用电源。《火规》第3.4.2条:“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专业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或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火规》附录A状态信息表:“系统内各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电源和备用电源工作状态和欠压报警信息。”
《火规》未提及什么情况下设置消防电源监控器,只提到消防控制室应设置消防电源监控器。此外,《火规》也并未明确改该监控系统的设计。因此,具体设计应依据GB28184-2011《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执行。
5、防火门监控系统设计
防火门监控系统是《火规》新增的系统,对于设计人员来说,该监控系统是一个全新的系统。防火门监控器是显示并控制防火门打开、关闭状态的控制装置。《火规》4.6.1.2条“疏散通道上各防火门的开启、关闭及故障信号应反馈至防火门监控器”。《火规》附录A状态信息表:“防火门监控器的工作状态和故障状态 ,具有反馈信号的各类防火门、疏散门的工作状态和故障状态等动态信息”。由此得出,防火门无法单独采用模块直接接入报警系统,防火门的控制及状态的监视由防火门监控器完成,是报警系统连接前端电动闭门器、电磁门吸、电磁释放器等装置的桥梁。
由此推论,设置了报警系统的情况下,应设置防火门监控系统。在《建筑电气》(2014年9月)杂志发表的新《火规》问答中,《火规》管理组提出:“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保护对象,可以不设置防火门监控系统”。
6、结语
本文是笔者根据新版《火规》及相关规范、图集,对设计工作的经验总结和对规范条文的学习体会。由于笔者对标准和规范条文的理解有限,分析问题的角度的差异,若有不足之处,敬请指正,
参考文献
[1]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GB50116-20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S].北京:这个计划出版社,2014.
[2]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4.
[3]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14X505-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图示[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4.
论文作者:胡廷明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5/25
标签:报警系统论文; 消火栓论文; 防火门论文; 监控系统论文; 火灾论文; 监控器论文; 电源论文; 《基层建设》2017年4期论文;